強制險
」 車禍 三峽 交通部 賠償 北大國小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輾斃「調解又破局」
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在台中走在斑馬線時,遭巨業公司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輾斃,雙方24日進行第3次調解,施姓司機坦承當天已超時上班,導致保險公司拒賠,雙方因賠償金額無共識確定破局。林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完全感受不到誠意,該負責的人就應負責,而不是互相推託;巨業交通公司發聲明指出,雙方對於和解條件始終未能達成合理共識,陷入僵局而暫無和解之望,實深表遺憾,後續則配合司法程序。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晚間走在台中市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斑馬線時,遭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並輾斃,雙方昨天進行第3次調解。林母委任律師劉建志表示,施姓司機自述其駕照行駛條件為早上6點至晚上6點,事故當天晚上7點多發車,所以逾越駕駛條件,保險公司才會認定違規而不賠,可見巨業在排班上確有問題;巨業未派代表出席,調解金也未具體討論,整體毫無進展,調解正式破局,後續由刑事庭處理。林母指出,自己跟律師秉持可以認真為這件事伸張正義,不只是對家屬,也是對社會大眾有個交代,「不然大家走在路上都要提心吊膽,因為大家都可以為所欲為,社會就很亂!」針對施姓司機主張超時工作致保險不賠,巨業公司表示,公司除依法投保強制險外,另額外投保責任險,此事故符合責任險不保條款,故僅責任險部分無法申請支付理賠,強制險部分依法仍得由被害人家屬主動提出申請以先獲部分理賠,剩餘賠償不足部分,自當由肇事駕駛與巨業依法負連帶賠償責任,並不因此影響被害人家屬求償權。
強制險給付額十三年未調整 立委呼籲檢討訂價機制與保障不足
立法委員林月琴、賴惠員、徐富癸今(13)日與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交通部及金管會正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長期未修正問題,盡速檢討訂價與收費機制,並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確保交通事故受害者與家屬獲得合理保障。每年11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聯合國採認的「世界交通受害者紀念日」,我國於2023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宣示零死亡願景,但近三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高達近3,000人,受傷人數更上升約5%,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革迫在眉睫。林月琴指出,國內強制險的現行試算機制長年缺乏交通違規資料與保險資料的串連,導致訂價與收費始終混亂。一方面,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並非都有違規,但卻仍會被註記為違規肇事;另一方面,有高風險的違規紀錄,卻又不會反映在保費上。「一年闖紅燈十次的駕駛人,與完全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收的是一樣的保費」。林月琴批評,給付額已經長達13年未能調整,始終凍結在200萬元,這樣的理賠額度,已經失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更遠遠無法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適當且合理的保障。賴惠員則指出,「十三年前的200萬,跟現在的200萬已經完全不同」,十三年來物價、薪資、醫療費用都大幅上漲,唯獨理賠金額原地踏步。受害家庭不只失去親人,還得承受沉重經濟壓力,這對他們太不公平。她呼籲整合違規、事故與理賠資料,建立公平反映風險的機制,落實「好駕駛得利、壞駕駛付責」。徐富癸表示,十多年前便當價格僅約90元,如今漲至130元,「物價漲四成,理賠卻原地踏步」。他呼籲交通部與金管會儘速完成制度修正,並將保險主體逐步轉向以「駕駛行為」為基礎,讓制度更符合公平與道安目標。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人命關天,台灣人一條命值多少?」該聯盟長期倡議將死亡給付金自200萬元調升至500萬元,強調即使保費略有上調,對多數車主而言仍屬合理負擔,「這是社會正義的體現,也能稍慰每年三千名亡者家屬的心。」最後,三位立委與安駕盟共同提出兩點訴求,重新檢討汽機車保險機制之設計:一、確實推動駕駛人、行為人之從人因子與違規肇事計算方式,將違規資料、事故資料與出險資料連結,以有效透過保險機制遏止駕駛人違規行為。二、檢討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應盡速提高死亡及失能給付額至350萬以上,確保受害者家屬獲得合理保障。
千萬別點!詐團寄電子郵件催繳罰單 桃園監理站:已停止使用郵件通知
詐騙集團手法再升級,近日有民眾收到假冒「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機關」的電子郵件,通知民眾「積欠交通違規罰鍰」或「尚欠強制險違規罰鍰」,還要求在期限內點擊指定連結繳費。桃園監理站提醒,這些都是詐騙訊息,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桃園監理站表示,自114年8月12日起,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使用電子郵件通知民眾繳納交通罰鍰等相關資訊,目的在於避免民眾不小心點入釣魚郵件,避免受騙上當。桃園監理站指出,如果民眾想查詢相關罰鍰或監理資訊,可下載「監理服務APP」,或到「監理服務網」查詢違規、燃料費、記點記次等監理資訊;另外也能到4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查詢,或撥打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231-035,以及洽詢各地監理所站及6都交通事件裁決機關查證。至於收到詐騙郵件的民眾,除了可以直接在電子郵件系統檢舉並封鎖來源,也能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到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通報,避免更多人受騙。桃園監理站提醒,監理機關不會以電子郵件要求民眾繳納罰鍰,請大家務必做到「不點擊、不轉帳、先查證」,共同防堵詐騙行為。
高雄5口墜谷!勇爸「3度爬坑」救妻小 意外險恐不賠
高雄李姓一家5口於7月30日晚間,駕車行經台20線(南橫公路)81.1公里處時,因連日豪雨造成路面坍塌,整輛車墜入150公尺深的山谷,歷經14天的搜救,日前警消忍痛宣布任務結束,目前確認2人死亡、3人仍失聯。沒想到的是,如今傳出李姓父親因三度爬上來求救,最後又跳下去救妻小,被保險業者是為「明知危險而為之」,拒絕理賠意外險,只願意賠償壽險,兩者相差了400萬元。回顧此案,李姓父親打算開車回到桃源住處,車上還有37歲吳姓妻子,17歲女兒潘女、3歲兒子以及未滿1歲的女兒,卻在行經台20線81.1公里桃源區草水部落一帶時,整輛車墜入深谷。經過2週的搜救,僅尋獲17歲潘女遺體,1小塊屍塊及5件衣服,其他人仍下落不明,由於已超過人道救援時間,加上中颱「楊柳」來襲,警消無奈宣布結束搜救行動。據悉,事發過後,李姓父親一度爬回邊坡,請貨車司機幫忙報案,說出「小孩在車上,要回去找他們」便又跑回山谷,最終失去聯絡。根據《TVBS》報導,身為亡母舅公的高市議員高忠德表示,李姓父親並沒有自殺意圖,只是因人性本能想要救家人,但保險公司卻認為他是「明知危險而為之」,因此不賠付意外險,只理賠壽險,兩者相差400萬元,但具體狀況仍在協調當中,尚未定案。報導指出,有位善心車險代辦業者簡男主動說到,家屬可以申請強制險,不管車輛登記在誰的名下都能申請,即使車輛沒有保強制險,也可以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理賠,車上乘客每人200萬元,但由於理賠得等死亡證明開出後才能申請,現在3人遺體還未找到,最快要等1年後才能向法院聲請死亡證明。
67歲翁酒駕微電車闖輕軌、撞灑水筒 自摔倒地不起嚇壞路人
高雄市鼓山區4日深夜發生交通意外,一名67歲李姓男子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闖入輕軌範圍,撞上灑水設施後自摔倒地不起,目擊民眾見狀嚇得急忙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並無大礙,警方調查後發現李男涉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4日深夜11時許,李男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沿七賢三路北向南行駛,卻不慎闖入蓬萊路與七賢三路口的輕軌軌道,擦撞上灌水圓筒後翻車倒地。路過民眾聽聞碰撞聲響,李男倒臥在輕軌草皮上一動也不動,嚇得趕緊上前協助和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李男手部有輕微擦傷,隨即送醫包紮治療。警方對李男進行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1毫克,雖未超過0.15毫克的酒駕標準,但因酒後駕駛且造成事故,警方依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及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此外,李男所駕駛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有效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3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指出,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所幸此次意外未影響輕軌運行,李男經治療後無大礙。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須依法掛牌及投保強制險,且駕駛時不得飲酒,以免觸法受罰。《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舞廳奧迪妹毒酒駕撞死晨運婦 先償200萬強制險
在台南某舞廳上班花名「玲玲」的23歲魏姓女子,2023年8月23日清晨7點多,喝酒又拉K後駕駛奧迪轎車撞死58歲孫姓婦人,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審理中。孫姓婦人在案發後依強制責任險獲賠200萬元,保險公司事後依法對魏女求償,台南地院判魏女應賠償200萬1080元。檢警調查,2023年8月23日清晨5點半魏女從舞廳下班後,到安平區的友人家中續攤,她喝了1瓶半啤酒、1瓶調酒及施用三級毒品K他命後,當天清晨7時23分許離開友人住處,駕駛她的白色奧迪轎車上路。7時25分許,魏女駕車沿健康三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至府平路左轉彎時,因飲酒、施用毒品後,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均降低,撞飛早晨出門運動的孫婦,還衝撞一旁的計程車及騎樓店面,除車頭嚴重毀損,孫婦也重傷送醫不治。魏女酒測值達0.57,但肇事後一副茫然、不知事態嚴重,還忙著發IG限時動態,稱車子撞壞了,還在影片中大罵三字經,引起網友一陣撻伐,讓很多民眾憤慨不已。事後她得知事情大條,趕緊上網公開道歉並關閉帳號,被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全案於台南地院審理中。魏女因飲酒、吸毒後駕車撞死人起訴後,承保的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規定,付給被害人200萬元保險理賠後,代位行使請求權,對魏女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給付200萬1080元。法院審理時,魏女到庭對保險公司的求償表示沒有意見,同意保險公司請求,法官判她應賠償保險公司200萬1080元。可上訴。◎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三峽車禍釀悲劇…民團「提3大訴求」上街呼籲改革 交通部回應了
新北市三峽19日發生78歲老翁開車暴衝,撞死2名學生及1名準備接孩子下課的家長,引起社會對交通政策不滿,多個交通團體及網紅上午號召遊行,並提出駕駛人全面回訓、高齡換照改革、交通工程改善3大訴求。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靖娟兒童基金會等多個團體,上午號召2、300人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並遊行至交通部遞交陳情書。團體共同提出3大訴求,包括駕駛人全面回訓、改革高齡換照制、交通工程改善。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林柏勛指出,政府應制定所有駕駛人的駕照回訓、分級、定期換照制度,目前僅針對記點6至12點的駕駛,需要1至6年不等的回訓,這麼小的回訓規模,根本無法讓危險駕駛在出重大事故前就被汰除。林柏勛也認為,目前的高齡換照測驗淪於形式,僅有簡易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即可換照,根本無法確認其駕駛能力,要求透過具有鑑別度的檢核,嚴格檢驗其駕駛能力及身心狀況。此外,行人友善區、通學區應落實,並將防護柵、減速帶設計法制化。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表示,我國汽機車強制責任險30年未修,目前最高僅200萬元,這些年來衛生紙、汽油、基本工資漲了多少,強制險理賠卻沒有變,聯盟希望爭取提高到500萬元,卻被金管會否定,這等於是政府在告訴大家,1條人命只值200萬元。成功大學職能治療學系副教授張玲慧說,駕駛能力會因疾病、藥物影響而下降,目前對高齡者駕照管理的鑑定,只能找出中、重症的失智,對輕度卻沒有防範。呼籲交通部、衛福部等單位跨單位合作,建立更完整的機制防範。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胡迪琦回應,安全是大家共同的目標,交通部會持續蒐集各種意見,納入未來施政參考。
78歲董座無照暴衝!無辜特斯拉撞成廢鐵 單親爸痛失生財工具:我怎麼養家?
昨(23)日下午,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上發生重大車禍。78歲邱姓貿易公司董事長無照駕駛黑色自小客車時突然暴衝,衝過紅燈後造成5車連環撞、8人送醫。其中,位於邱姓董座車輛前方的藍色特斯拉遭到前後夾擊,車頭、車尾幾乎全毀。車主李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靠跑Uber維生的單親爸爸,車輛貸款都還未繳清,如今就被人撞成廢鐵,讓他焦慮表示,自己還要奉養母親、照顧2個孩子,「現在這樣,我要怎麼生活?」在這起車禍中,位於邱姓董座轎車前方的藍色特斯拉因為遭到前後夾擊,車身嚴重變形,引擎蓋翹起、後車廂凹陷,整體車況慘不忍睹。而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特斯拉車主李先生事發後在醫院受訪,他指出自己是一名Uber司機,事發當下車內還載有乘客。他當時正在停等紅燈,根本沒反應過來就遭到猛烈撞擊。在這起車禍中,位於邱姓董座轎車前方的藍色特斯拉因為遭到前後夾擊,車身嚴重變形,慘不忍睹。(圖/翻攝三立新聞網)李先生指出,這輛特斯拉是他3年前以223萬元購入,作為工作與養家的唯一生財工具,如今車輛幾乎全毀、貸款還未繳完,連保險也因條件限制無法全額理賠,加上乘客雖有投保乘客險,但事故後續賠償毫無著落,導致生活陷入困境。「我是個單親爸爸,還有2個孩子要養,我還有1個媽媽,我得照顧他們。但我車子全毀了,我是受害者,可是我卻沒辦法的到任何協助。」李先生如此表示。李先生最心寒的,是肇事家屬的態度。他表示自己在事故發生後,為了希望能就賠償進行協商,在急診室苦等對方5小時,原本誰知不僅無人出面,連打3通電話也遭對方掛斷,今天繼續聯繫,依舊音訊全無,令他不禁質疑:「今天就算沒辦法處理我車子的損失,也應該出面誠懇道歉,這不是可以輕鬆了結的事!」李先生強調,若對方持續迴避責任,將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提告求償。他重申自己只是想好好工作,撫養家人,不該因為別人的過錯失去一切。此前,律師何孟臨也發文提醒,邱姓董座開的雖是油電車,但國內車險保單大多數會附上「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等規定,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因此唯一能賠的只剩強制險,但強制險「只」理賠醫療與失能,因此被撞的公車、特斯拉屬於營業車,財產損失、精神慰撫、營業損害不在強制險理賠範圍內。他建議受害家屬務必要積極參與訴訟,一定要知道這輛車的來源者是誰,未來才能有辦法進行假扣押、假處分,「不要等人走了、財產轉了,什麼都來不及了」。據了解,肇事邱姓老翁身分為國內知名鋼材貿易公司董事長,名下企業資本額近2億。但據警方調查,他從未考過台灣駕照,卻自2019年以來已有4次交通違規紀錄,其中2次為無照駕駛。邱姓董座妻子受訪時則宣稱丈夫持有「國際駕照」,還是因為「覺得台灣駕照太難考」才沒有特別去考照。目前,警方已針對事件進行深路調查,將釐清肇事責任及邱姓董座的駕駛資格是否違法。
78歲翁無照釀禍!律師揪「1關鍵」保險恐一毛不賠:受害者應主動參與訴訟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昨(23)日下午發生重大車禍,78歲邱姓男子無照駕駛暴衝,連續撞上多輛汽機車,造成8人受傷,所幸無人身亡。對此,律師何孟臨指出,有些網友猜測「開這麼好的車,應該有保險吧」,但由於邱男是無照駕駛,可能意味著「即使這台車有買任意險,只要是『無照駕駛』開的,保險公司一毛不賠」。何孟臨昨日在臉書粉專「朔風法律 N.W.Lawyer / 何孟臨律師」發文表示,邱姓老翁開的是油電車,部分網友可能會好奇「這麼好的車應該有保險吧?」,但要注意的是,通常大多數保單會附上「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等規定,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何孟臨說明,這代表說,即使這台車有買任意險,只要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一毛不賠,而唯一能賠的,就只剩強制險,「強制險『只』理賠醫療與失能,被撞的公車、特斯拉都是營業車,財產損失、精神慰撫、營業損害?完全不賠。簡單講:你想要嗎?自己來跟我要吧」。至於這台車是誰讓78歲老翁開的?何孟臨認為,就他的經驗推測,高齡無照駕駛者,通常自己不會買車,很可能是親友買給他開的、或借他開的,「那這些明知道對方無照,卻還把車給他開的人,也要負賠償責任」。何孟臨接著說到,根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借車的人「明知」對方無照,仍將車交付駕駛,對於駕駛人可能會衍生交通事故,絕對是有「預見可能性」,因此「極高機率」符合過失要件,而構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何孟臨指出,在實務中,刑事訴訟只針對肇事者處理偵查,借用人原則上不會 有過失傷害的問題,因此不會被起訴,換句話說,起訴書或附帶民事求償,原則上都「不會有這個借用人」,故受害者一定要主動參與偵查,才能掌握車輛是否有借用的可能,未來才能同步對「提供車輛者」提出民事求償。何孟臨也建議,受害家屬務必要「積極參與」訴訟,由於這次事件是無照駕駛,受害者務必要主動參與,一定要知道這輛車的來源者是誰,未來才能有辦法進行假扣押、假處分,「不要等人走了、財產轉了,什麼都來不及了」。
7旬翁飆撞釀3死12傷!律師曝「1情況」是悲劇開始 最慘1毛都不賠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昨天(19日)發生嚴重車禍。1名78歲余姓老翁駕車高速衝撞人群,造成3死12傷慘劇。針對後續賠償問題,律師何孟臨指出,根據目前狀況來看,這場車禍的求償金額至少要2,040萬,然而若肇事駕駛未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強制險上限僅200萬元,加上如果老翁死亡,家屬很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何孟臨在臉書粉專「朔風法律 N.W.Lawyer /何孟臨律師」表示,三峽車禍造成3死12傷,每位死者家屬約可要求賠償480萬元,傷者則平均每人50萬元,總共求償金額至少2,040萬元,「重點來了:78歲余姓男子開的是一台十年以上的老車。這種車你覺得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實務經驗來看,很高機率只買最基本的強制險。」律師說明,強制險的上限是200萬元,該金額包含所有因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能和醫療費用,多出的部分必須自己跟肇事者求償,且不包括財損,「我不知道余姓男子有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但如果沒有第三人責任險,接下來的悲劇才剛開始」,因為受害者必須走法律程序,很可能花個3、5年打官司,結果發現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何孟臨指出,「就算最後有人真的去強制執行,目前債務人也能主張『生活基本保障』,意思是:這些是我的養命錢,不能執行。到最後,受害者家屬打完官司、走完流程,淚流乾了,在眾多案件中,很容易什麼都拿不到。」更慘的是,如果余姓男子因故死亡,巨額賠償就變成遺產,子女可以拋棄繼承,完全不用幫忙還錢。律師點出最壞結果,「受害者家屬打了好幾年官司,最後賠償金,除了強制險,可能連個影子都看不到。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有保單也能執行解約金阿。但據今年5月14日,《保險法》修正案初審通過,未來,債務人(就是欠錢的人)如果有保單,在一定金額內,解約金不能被強制執行。我們國家對於債務人的保障是真的一天比一天高。」
三峽重大車禍釀3死!家屬恐難領犯保180萬補償金原因曝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19日發生重大車禍,釀成3死12傷,對此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動員新北、台北、士林分署人員及志工共13人,分赴各醫院協助家屬,提供即時關懷服務。然而死者家屬恐怕難以申請領取法定的180萬元被害補償金。事故發生後,檢警預計將在20日對死者進行相驗,犯保協會表示,會在第一時間派員陪伴家屬,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諮商及關懷服務。不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車禍過失致死案件並非犯罪被害補償金給付範疇,本案死者家屬無法申請領取法定180萬元的被害補償金,僅能依據汽車強制險請領保險金或是對肇事駕駛依法提起民事賠償。對此,新北地檢署也已組成專案小組,進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指揮三峽分局調查車禍發生經過,以釐清查明相關事實。
是慣犯!害3死12傷三峽老翁一年兩次違停遭檢舉 交通部卻稱「駕駛狀況正常」
新北市三峽區78歲余姓老翁,19日下午行經北大國小附近路口時,暴衝撞上正在放學的學生,導致3死12傷悲劇,而他早已是違規慣犯,5年前曾衝撞帶著嬰兒的母親,2022年又兩次違停而遭舉發,他仍在2025年2月順利高齡換照。根據現場畫面,當時正逢下課時間,學生們依序離開學校,駕駛卻因不明原因暴衝,多名學生閃躲不急而遭撞上,現場共有15人受傷,有4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3人急救後宣告不治。而余姓老翁遭控早已是違規慣犯,他在5年前就曾衝撞帶著嬰兒的媽媽,2022年又兩次違停紅線而遭檢舉,但駕駛2月才進行高齡換照,交通部更稱他駕駛狀態正常。余姓老翁曾駕車衝撞母親和嬰兒,2022年曾兩度違停而遭檢舉,卻被認為是駕駛狀況正常而能順利換照。(圖/翻攝畫面)交通部19日表示,駕駛2月進行高齡換照,確認無違規未結案件,有效日危2028年02月19日,下次定檢日為2025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已致電新北市政府,將積極協助釐清肇事責任。
三峽3死恐怖車禍…女學生目睹同學躺地 驚吐「再慢一步換我被撞死」
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國成街口(北大國小旁),今(19日)下午4時4分發現重大車禍,78歲余姓男子開車突然暴衝,衝撞多名學生和家長,造成3死12傷的悲劇。針對此事,就讀三峽國中一名女學生回想事發當下,湊巧與死神擦肩而過,差一步就可能沒命。由於正是放學時候,現場聚集許多家長以及下課學生,沒想到余男駕車高速闖紅燈,撞上2輛機車及過馬路的學生,而且肇事後仍未停下,還繼續暴衝將近200公尺,最後撞上復興路的分隔島才停止。交通部立即成立應變中心,經查肇事的78歲余姓駕駛,今年2月20日才進行高齡換照,目前為普通小型車駕照,駕照狀態正常,有效日期到2028年2月19日,無違規未結案件。車輛部分,出廠日期為2003年3月,下次定檢日為今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對此,就讀三峽國中三年級的劉姓女學生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提到當時她就在十字路口,轎車從她身後衝過去,假如她再走慢一步,「被撞死就是我」,事後上前查看傷者,赫然發現躺在地上的是自己的同學。劉姓女學生相當焦急,因為同學被撞受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目前同學們再群組通報最新情況,她希望同學能平安、早日康復,「不然我會哭死!」
三峽車禍78歲駕駛「2月完成高齡換照」 交通部:全力協助新北市府
針對19日下午三峽北大國小前汽車暴衝事故造成重大傷亡,交通部指出,經查本案肇事余姓駕駛人,年齡為78歲,於2025年2月20日於台北區監理所進行高齡換照,且駕照狀態正常、無違規未結案件。交通部長陳世凱對此事表達痛心及關心,並立即指示交通部成立緊急應變中心設於公路局,於17:30分別在公路局局本部及台北區監理所均成立應變中心。交通部說明,本案經查肇事余姓駕駛人,年齡為78歲,經查於2025年2月20日於台北區監理所進行高齡換照,為普通小型車駕照,駕照狀態正常、有效日為2028年02月19日,無違規未結案件。另車輛部份,出廠日期為2003年3月,下次定檢日為2025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交通部表示,事發第一時間,交通部已電洽新北市政府,瞭解案件發生情形,並表示新北市如有任何需要,交通部將積極協助處理,也協助釐清事故原因,期盼傷者能早日康復。
三峽重大車禍釀3死12傷!交通部520記者會喊卡 陳世凱取消公開行程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旁今天(19日)下午發生嚴重事故。1名78歲男子駕駛轎車行經國成路與國光路口時,因不明原因高速衝撞人群,造成3人死亡、12人輕重傷。事發第一時間,交通部已電洽新北市府瞭解案發情形,表示如地方政府有任何需要,將積極協助處理。另一方面,交通部原訂明天(20日)舉行總統就職周年記者會,也臨時喊卡。根據目擊者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的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時1名家長騎機車載著孩童,在路口停等紅燈;前方數名學童有說有笑,正緩緩地跨越斑馬線;僅僅幾秒過後,1輛轎車突然從後方高速衝撞,直接將停等紅燈的家長、過馬路的學童撞飛;只見1頂安全帽高高飛起,砸向停在最右側、僥倖逃過一劫的機車騎士。事發當下,事發路口附近有多位民眾經過,還有不少家長正在接孩子,全部都被突如其然的一幕嚇傻,第一時間甚至做不出任何反應。另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肇事車輛從前一個路口開始,便以極快速度一路狂飆,還波及到1名腳踏車騎士,怎料駕駛完全沒減速,仍繼續往前高速行駛,最終釀成3死12傷慘劇。交通部表示,經查肇事余姓駕駛人年齡為78歲,114年2月20日於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進行高齡換照,為普通小型車駕照,駕照狀態正常、有效日為2028年02月19日,無違規未結案件。另車輛部份,出廠日期為2003年3月,下次定檢日為2025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針對這起事件,交通部長陳世凱表達痛心及關心,立即指示交通部成立緊急應變中心設於公路局,於下午5時30分在公路局局本部及台北區監理所均成立應變中心。事發第一時間,交通部已電洽新北市政府,瞭解案件發生情形,並表示新北市如有任何需要,交通部將積極協助處理,也協助釐清事故原因,期盼傷者能早日康復。據了解,陳世凱原定今天抵達台東,明天赴綠島出席機場動土典禮,並於當地舉辦520周年記者會,如今新北發生重大事故,他今天傍晚已緊急返回台北,同時取消所有公開行程,將赴緊急應變中心坐鎮,協助了解案情。此外,陳世凱也於晚間8點陪同總統賴清德,一同前往土城長庚醫院探視傷者。
78歲駕駛校園旁衝撞害3死12輕重傷 交通部:駕駛2月才換駕照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發生嚴重事故,78歲男子駕駛行經國成路與國光路口時,闖紅燈高速撞上北大國小學生人群,導致3死、12人輕重傷,交通部表示,駕駛2月才進行高齡換照,其駕駛狀態正常,無違規未結案件,將積極協助新北市政府釐清事故原因。根據現場畫面,當時正逢下課時間,學生們依序離開學校,駕駛卻因不明原因暴衝,多名學生閃躲不急而遭撞上,現場共有15人受傷,書包和車殼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這起事故導致4名學生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其中3人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他傷者則分別被送往亞東、恩主公和土城長庚救治,詳細肇事原因還待進一步釐清。而現行法規規定,年滿75歲的駕駛人需要每3年換發一次駕照,且需通過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或檢附未患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才能換發有效期限3年的汽(機)車駕照。交通部表示,駕駛2月進行高齡換照,確認無違規未結案件,有效日危2028年02月19日,下次定檢日為2025年9月30日,強制險有效日為2026年4月29日,已致電新北市政府,將積極協助釐清肇事責任。
運將違規變道釀禍!車上孕婦流產怒提告 法院判叫車平台賠41萬
大陸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1起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案。吳姓女子2022年在某網約車平台叫車前往醫院產檢,因司機在駕駛中違規變更車道,意外發生車禍,導致吳女受傷。經醫院檢查,事故雖未直接傷及胎兒,但造成孕婦多處傷口、出血,胎兒難以保住,最終吳女無奈做了流產手術。綜合陸媒報導,吳女康復後,將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一起訴至法院,並申請追加事故車輛的承保公司為被告。吳女認為,該事故給自己身心造成巨大傷害,要求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由保險公司在交通強制險無責範圍內作出賠償,不足部分由司機、租車公司、網約車平台共同承擔。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女通過網約車平台預約了網約車服務,雙方之間形成公路旅客運輸合同關係,而原告與保險公司、租車公司、司機並非合同相對方,上述3名被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不過,網約車平台作為運輸經營方,負有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法定義務。《上海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也明確指出,網約車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故法院判定網約車平台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關於賠償金額,除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等之外,考慮到吳女經過多次輔助生殖手術才成功懷孕,這起事故雖未構成肢體傷殘,但對其精神造成較大打擊,故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6萬元),共計賠償吳女人民幣9萬餘元(約新台幣41萬元)。案經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台南婦剎車撞上人孔蓋重摔不治 區公所判賠41萬
許姓婦人3年多前騎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國光五街、崑山街口,怕追撞前車,緊急剎車撞上人孔蓋彈飛重摔倒地傷重不治;家屬主張人孔蓋與路面未齊平,向永康區公所請求國家賠償。法院審理後認定,人孔蓋未與路面齊平與許婦摔死有因果關係,判應賠償許婦女兒41萬5286元。全案可上訴。此案發生於2021年9月10日下午5點多,許姓婦人騎機車東往西行經台南市永康區國光五街、崑山街口,她先從右側超車,再切往左時,見前方林姓女騎士欲左轉崑山街,許婦緊急剎車,往左側閃避,撞上國光五街車道上的人孔蓋,因人孔蓋下凹約1公分,許婦彈飛倒地,撞到對向呂姓女子駕駛的轎車,再往右彈撞到林女機車車尾,許婦受到頭部與下肢重傷、中樞神經損傷併大出血,經送醫急救,於當晚6時43分傷重不治。許婦家屬對林女、呂女控告過失致死,對永康區公所請求國家賠償,主張國光五街人孔蓋與路面未齊平,是區公所管理失職,與許婦摔車傷重不治,具有因果關係。許婦女兒喪母時年僅7歲,尚有約13年受扶養權利,與許婦丈夫、許婦母親求償178萬8216元、61萬9000元、50萬元。永康區公所辯稱,根據現場監視畫面,許婦當時車速快,不斷左右超車,為閃避準備左轉的林女,結果失控自摔,與該所管理的路面及人孔蓋無關。法院認定,許婦摔車時,身體朝左前方摔出,機車往左倒下後朝右前方滑行,證實是因人孔蓋與路面未齊平,造成路面高低差,使許婦撞上彈飛自摔重傷,永康區公所未有效防止危險或損害發生,管理有缺失,與許婦致死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許婦家屬請求國賠,洵屬有據。法院審酌,因許婦車速較快、來不及減速及超車,應負擔六成肇事責任,永康區公所應負擔四成,3位家屬各已獲強制險賠償50萬元,區公所須賠償許婦女兒撫養費41萬5286元,林姓女騎士及呂姓女駕駛分獲不起訴處分及判無罪。
詐騙集團很囂張!親到辦公室推銷公教定存4.5%利率 臺銀:放款都沒那麼高別被坑
詐騙集團也在囂張了!CTWANT記者接到民眾反應,10日上午有人直接到北市府府外單位辦公室,發送一張「全國公教人員福利卡」,表明某大型金控子公司產險提供「公教強制險75折」優惠之外,還說有專屬的「定存4.5%年利率」好康,並請有興趣的公務員可以打0800客服專線或是加入LINE群組洽詢專員。根據CTWANT調查,北市府府外辦公室人員聽了這個優惠消息,好奇地去電詢問,對方就說目前正針對公教人員提供福利大放送,買車投保的汽車險保費可以打折之外,還會提供一個XX銀行(公股行庫等)帳號,以及另一個XX銀行帳號,一個是儲蓄活存帳號,另一個是收取利息的帳號,便可享定存4.5%年利率的高息收。由於推銷民眾說這些優惠好康方案僅限公教人員,確實讓人心動,真以為是鎖定公教人員的促銷方案,但進一步索取相關的定存高息方案資料、產險保單商品DM等,對方都說無法提供也不能拍攝,而是催促民眾加LINE就可以提供。不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資訊,有提供的是「公教團體保險、公教長期照顧保險、公教旅遊平安卡、公教房屋貸款」等,並無提及定存利率、強制險、汽車保險等。再看臺灣銀行官網揭示的「公教人員儲蓄存款」資訊,針對公教人員現職員工(不含公營事業人員約聘人員、契約工人及其他臨時人員),需要的開戶雙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健保卡、護照、駕照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件,有貼相片文件者優先之外,印鑑卡背面應由服務機關加蓋關防,並註明「職員」或「工友」字樣,俾資證明及識別,最高限額內按「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利率機動計息(目前機動利率、固定利率皆為1.750%),並無定存優惠方案。記者去電臺灣銀行表示,臺銀放款利率都沒這麼高,根本不會提供公教人員有定存4.5%年利率的方案,且也不會設立群組請民眾自行加入,更不會派人到辦公室做這樣的推銷,通常應是由平日相關作業財會單位等透過機構辦理統一作業,這恐涉及詐騙行為,呼籲民眾勿受騙。保險界人士則表示,民眾投保前須請業務員出示相關的產壽險公會、保險公司登錄證,已確定是否具有招攬保險資格之外,也應提供相關保險說明資料、公司名片等,便於民眾向公司確認身分真偽等,關於此案詳情還需由公司進一步了解中。金管會則呼籲,民眾務必提高防詐意識,若有詐騙疑慮,可撥打警政署防範詐騙專線165,或直接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合法業者資訊,審慎確認投資或交易是透過合法金融機構進行,以維護自身權益、保障財產安全。
停車場除草遇劫!基隆男被脫落輪胎砸死 駕駛賠780萬
基隆1名46歲阮姓男子3月4日下午在公司停車場除草,被同事發現倒臥在地送醫搶救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傷痕,一度以為是被電擊身亡,但警方調查後發現阮是遭曾姓男子駕駛的貨車脫落輪胎砸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曾男。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衡量曾男已與家屬和解,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起訴書指出,曾男受雇於承包台電工程的電氣公司,3月4日近午駕駛半聯結的砂石車,從新北市萬里區工地載運廢土到設在基隆市七堵地區的暫置場,但行經實踐路253巷口時,左後第2組輪胎軸承斷裂脫落,輪胎彈跳脫離車身,並滾入路旁的通運公司停車場,竟正好砸中在除草的阮男導致昏迷,阮男的林姓同事見狀趕緊報案送醫急救但仍不治。因阮男身上有黑色條狀傷痕,附近有電纜脫落,一度被認為是遭電擊身亡,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阮男是死於貨車脫落輪胎重擊,並通知曾男到案說明。曾男表示不知道輪胎脫落,直到修車場才發現。檢方調查後,依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錄影畫面及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書等事證,將曾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審理認定,曾男擔任貨車駕駛應注意保養車輛並保持車輛行駛安全,卻疏於注意而導致事故,造成阮男死亡,應予責難。但法官衡量曾男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家屬也願給予緩刑機會,並已支付含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賠償共780萬元,確有彌補之意,最終依觸法情節、學歷及離婚扶養未成年子女等情形,判處曾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