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
」 彰化 地方法院 有期徒刑 詐騙 彰化地檢署
金融內鬼2/彰化地面師詐團海撈3.7億 佯裝「貸款專員」遭判5年
震驚社會的「歐悅集團」詐騙案,最初是從執行長林冠宏等人涉嫌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對 12 名被害人詐取財物開始。但案情的關鍵,在於他們隨後勾結了地政士與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剝皮,透過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方式詐取 3.7 億元。今年9月底彰化地方法院對集團核心共犯吳棕睿判決出爐,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手法也跟著曝光。 判決書指出,吳棕睿與其母親王女是整個詐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集團對外以「世臣理財」公司名義招攬急需資金的民眾充當人頭戶,而吳棕睿及其母親則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指導。集團成員裝成「貸款專員」,並協助被害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並同步偽造一份「汽車買賣契約書」,製造出人頭是「購車」而非「借款」的假象。透過這種手段,集團成功讓多家融資公司核准高額貸款,詐取多間融資公司的資金。吳棕睿及其集團利用此方式,成功操縱至少16位人頭戶,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彰化60多歲楊姓婦人除了兩處房產被以2700萬元抵押,還有其它資產遭詐,總計被騙走1.1億元。(圖/翻攝畫面)吳棕睿利用貸款服務作為手段行詐,集團成員先假冒台電人員、警官、檢察官等公務員名義,謊稱被害人楊女涉嫌洗錢,要求她申辦網路銀行,隨後由吳棕睿接手,佯稱可貸得新臺幣 2700萬元。吳棕睿協助楊女士將名下兩處不動產抵押,款項扣除費用後約 1575萬元現金,楊女士旋即依照假檢察官指示將這筆巨款全數交付給集團車手,另有900萬元遭集團操作轉出,吳棕睿也從中獲利78萬逾元。判決書指出,吳棕睿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已被詐騙的被害人進行「二次吸金」,除了房產抵押案,在其他多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中,集團成員會推薦資金不足的被害人聯繫「世臣理財」的吳棕睿申辦貸款,藉以籌措資金補足「虧損」。另名受害人曾女就是在吳嫌慫恿下,以分期購買香奈兒包包名義貸款10萬元,使曾女士實際到手8萬餘元後,立即遭集團車手取走。法院在判決中,將集團所使用的《詐騙教戰守則》視為重要的犯罪證據,該份資料由前渣打風控經理王女親筆寫下,詳細記載了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並提醒人頭在照會時不得提到「當鋪或代辦所收費」等敏感詞彙,甚至要求人頭戶申貸用途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員林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5路,前往詐團據點搜索,查扣10多輛載具其中不乏有千萬跑車。(圖/翻攝畫面)法院認為,這份專業的教戰守則,證明了集團是有針對性地利用金融知識、實施詐欺。他們能將人頭戶向多家融資公司進行「二貸」或「三貸」,即便是車輛已被設定擔保債權,仍能透過欺瞞手段取得資金,這種專業的「犯罪腳本」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並對受害人產生不可抹滅傷害。法院最終判決吳棕睿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酌吳棕睿在集團中扮演招募、指導及協調的角色,雖為重要共犯,但並非集團的最終決策者或資金主導者。檢方也於據點查扣空白貸款、教戰守則、教戰守則、工作筆記、客戶貸款申請書、電話個資、借據1本、筆記型電腦1台等罪證,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5年徒刑。知情人士透露,吳棕睿詐貸案母子聯手的判決,對台灣的金融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傳統的偽造文書或人頭詐騙,而是資深金融精英利用內部的風控漏洞進行系統性犯罪。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犯罪不僅讓多家融資公司蒙受鉅額損失,也凸顯了現有風控機制在面對「內行人」的專業作弊時的脆弱性,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重新檢視其對「聯徵照會」、「資金用途追蹤」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以防堵下一波可能由「金融內鬼」主導的專業性詐貸犯罪。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金融內鬼1/前渣打風控女經理聯手親兒詐騙 親撰「教戰守則」內容全曝光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與及其祕書蔡女等8人今年6月爆出,2023年涉嫌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眾詐取財物,得手後,隨即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專業的「地面師」詐欺手法,對12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將被害人提供的不動產設定抵押後,再將高額貸款提領一空,最終造成被害人損失逾3.7億元,甚至有受害者因此抑鬱而終。彰化地方法院9月底對其中一名被告吳棕睿做出判決,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還意外查出其母親王女竟利用專業的金融風控知識,親手打造出一套滴水不漏的「詐騙教戰守則」,其中內容也隨之曝光。據了解,王女擁有20年資深金融背景,曾任職於渣打銀行的風控經理,並在荷蘭銀行(ABN AMRO)待了將近 11 年,職稱同樣是經理。這份紮實的資歷,讓她對銀行的「聯徵紀錄、照會電話、申貸話術」等內部稽核程序瞭若指掌。並透過相關專業指導詐團,該用何種話術誆騙受害人上當。王女親撰的《教戰守則》涵蓋了從「送件話術」到「風控規避」的所有環節,目標是讓缺乏經驗的人頭客戶,也能在銀行嚴格的電話照會中輕鬆過關。在「送件必備告知客戶的五點」中就提到如何切斷敏感對話,要人頭客戶「照會時切記:如有不清楚的問題,馬上回答臨時有事,等等回撥,並掛掉打給我們」。王女(圖左)身為吳棕睿母親,竟憑藉過往在銀行進行風險管理的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協助犯罪。(圖/讀者提供)教戰守則中還不忘強調「當舖的事千萬不要講到」,為了讓照會過程盡可能簡潔,不給銀行人員額外盤查的機會,提醒成員「不要與照會人員聊天」。而被問到資金用途標準答案如申貸、期數、金額、資金用途等問題,則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另一份《基本資料話術》內容也跟著曝光,他們會在電話中謊稱:「會先依銀行以及融資的行內估價作業進行,不會讓您留下任何的聯徵紀錄,也要先向您強調務必要暫停所有的貸款相關申請作業,以免聯徵上留有近期查詢紀錄」,這段話精準地打消了被害人對「聯徵紀錄」的顧慮,而「聯徵」正是銀行間判斷風險的最重要依據。王女利用她對金融流程的了解,了解被害人名下有多少資產,並讓其逐漸卸下心房落入陷阱。此外,這份守則還設計了 35個問題,深入調查被害人的「基本資料、信用狀況、名下資產、加分項目」,甚至包含「有無詐欺毒品前科?或其他法律問題?」。這套流程的嚴密程度,幾乎與正規銀行或融資公司的審核問卷有得比,目的就是讓集團能提前掌握被害人的風險指數,並準備好應對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確保詐貸流程的成功率。王女身為熟知金融風控流程的前資深經理,將其智慧用於犯罪,不僅輕易地騙過正規金融機構,更進一步替詐團撈了3.7億元。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這份精英家庭犯罪的「教戰守則」,也成為司法機關審理金融詐欺罪的重要證據。據了解,吳棕睿的不法所得皆匯入了母親王女的帳戶統一管理,昔日的金融菁英卻濫用自身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幫助詐團成員操縱被害人與規避審核的犯罪工具,說是金融體系訓練出來的內鬼也不為過。也揭露了專業金融人士與傳統詐騙結合後,是如何利用銀行與融資公司規則犯罪,民眾若遇到相關狀況不可不慎,務必「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訣竅,避免受騙以確保財產安全。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致電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顏正國病逝享年50歲!走過囚徒歲月「六年書信孕育婚姻」 離世畫下戲劇人生句點
資深演員顏正國驚傳病逝,享年50歲。他因罹患肺腺癌第四期,於今(7日)在新北亞東醫院拔管辭世。消息震驚演藝圈。除了演藝事業與導演身份外,顏正國出獄後亦積極投入公益,成為台灣更生保護會的「更生大使」,今年7月才剛公開擔任此職位滿10年的心境,感性地呼籲「把握當下」。除了投身公益與電影創作,也擁有一段來之不易的婚姻。他在2012年底出獄後登記再婚,在服刑期間與現任妻子展開長達六年的書信往來,情感逐漸萌芽,顏正國曾坦言,是靠著「少說多做」與真誠態度,才讓原本反對的岳父最終點頭接受。顏正國走過人生低谷,出獄後積極投入公益與創作,重拾人生方向。(圖/翻攝自顏正國臉書)顏正國於今年7月3日在臉書上貼出「更生大使」的聘書照片,感慨寫道:「轉眼之間10年了!時間過得真快。祝福所有人平安健康,順心愉快,把握當下。」當年他憑《好小子》系列成為童星代表,後又以《角頭》系列與自導的《角頭2:王者再起》締造逾1.27億票房。然而人生起伏巨大,他也曾因誤交損友,涉入毒品與幫派案件。顏正國還在2001年更牽連進一宗勒贖案,雖未實際參與綁架,但主動到案後仍一度遭求處死刑。2022年,《懲治盜匪條例》正式廢止,檢方更改對顏正國的起訴依據,最終在彰化地方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他於台中監獄服刑至2017年,其間父親病逝,對他造成巨大打擊,也促使他徹底反省人生方向。顏正國重新投入影壇,持續以創作實踐更生精神與社會參與。(圖/翻攝自顏正國臉書)出獄後的顏正國投身公益,經常受邀至更生機構演講,也開設書法課程,以「顏氏五法」協助其他更生人重建自信。這份投入公益的熱忱,成為他出獄後另一項精神寄託。他曾說,人生不能倒回去,但可以重新開始。顏正國的人生歷程充滿轉折,也成為許多迷失者的典範。顏正國投身公益和電影創做之餘,感情方面,他一生有兩段重要關係。1999年與圈外女性生下一子,2003年入獄後提出分手,兒子由家人照顧。服刑第5年,他收到一封陌生女子的來信,兩人展開長達6年的書信往返,情愫漸生,出獄後立刻登記結婚,育有一女一子。他曾坦言:「這段感情是我生命中最真的奇蹟。」顏正國服刑期間與妻子書信往返六年,感情歷經重重考驗終成佳偶。(圖/翻攝自顏正國臉書)妻子當年瞞著父親與他通信,每月探監,直到婚前才讓家人知情,當時岳父質疑他:「現在想什麼?以後想做什麼?」他沒有辯解,只回應:「先不要打分數,先看看我做了什麼,再來評分。」他理解女方家人的擔憂,也坦言:「父母愛女心切的心情一定有。」但他選擇用實際行動爭取信任,「人和人之間要互相,總是要給我機會做點什麼。」顏正國強調,自己不想成為「講多做少」的人,而是希望透過改變自己,來改變他人對他的觀感,最終以誠意獲得岳父接納。這段婚姻最終帶給他穩定的家庭與生活重心。他曾表示,錯過大兒子的成長是一生遺憾,如今最珍惜的就是家人與女兒,「女兒是我最大的收穫。」上個月他才與家人前往天津旅遊,對外仍展現積極陽光形象,未料病情急轉直下,最終不敵病魔離世。他的離去不僅讓影迷與圈內好友感到錯愕,也為這段戲劇般的人生畫下句點。
誤把鸚鵡當野鳥偷走?彰化男遭判刑8月 關鍵在「火龍果圍籬」
彰化縣溪湖鎮黃姓男子2024年8月26日深夜經過某工廠後方火龍果園時,發現2隻鸚鵡被帶刺植栽圍繞,誤以為是野鳥掉落園中,竟將牠們帶走。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園主設置的火龍果圍籬構成刑法上的防盜設備,依加重竊盜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8月。根據判決書描述,黃男凌晨3時6分許騎機車抵達邱姓飼主的工廠附近,徒步進入後院,破壞圍籬竊走籠內的灰鸚鵡2隻。邱男發現鸚鵡失竊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將黃男逮捕。邱姓飼主表示,因鸚鵡叫聲太吵遭鄰居抱怨,才將鸚鵡安置在火龍果園中。為防止遭竊,特意使用帶刺的火龍果植栽、鐵皮及鐵網作為圍籬防護。黃男供稱,當時聽見鸚鵡叫聲發現牠們被火龍果植栽圍住,以為是外地飛來的野鳥,費力穿越帶刺植栽將鸚鵡帶回,把玩2日後因遭啄咬受傷便將其放生,並無販售圖利意圖。法院審理時,關鍵爭點在於火龍果圍籬是否構成刑法上的安全設備。法官引用最高法院判決意旨,認定依社會通常觀念足認為防盜之設備即屬安全設備,且不以設在建築物上為限。判決指出,現場照片顯示案發地點架設鐵網,高度略矮於成年男子身高,鐵網上方以鐵皮及帶刺火龍果植栽圍起,足認該等設備屬防盜設備。雖然黃男誤認鸚鵡為野鳥,但客觀上已破壞他人設置的防盜設備進行竊取。考量黃男為竊盜累犯且未與失主達成和解,以及竊得的2隻灰鸚鵡價值6萬元,法院最終依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彰化女子交保後再投詐團 當車手2度落網遭判刑1年4月
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詐騙案,主角是1名黃姓女子,她在去年12月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負責收取面交贓款,根據判決書內容,詐團承諾每完成1次任務可領取3,000元報酬,黃女因此心動答應,去年12月20日晚間,她依指示準備收取20萬元款項,卻因動作可疑遭熱心民眾察覺,警方到場後不僅當場逮捕,還在她身上查扣高達121萬2,000元贓款。案件移送檢察署後,檢方未聲請羈押,而是准許黃女以保金交保,照理說這段被拘束超過12小時的過程,應能帶來震懾與反省,但令人意外的是,黃女不僅未吸取教訓,反而在獲釋後再次與同一詐團搭上線,今年2月,她又投入新一波詐騙行動,再度涉嫌擔任車手,結果再一次落網。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黃女第一次遭逮時,就已明確知道自己涉及詐騙案件,卻仍選擇重蹈覆轍,顯見其悔意不足,判決書中直言,她在被捕後短時間內就再次犯案,顯示其價值觀與行為判斷嚴重偏差,且對受害者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因此,法官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黃女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熱壓機釀烈火!彰化床墊廠釀災 豬舍成煉獄14豬死傷
彰化縣一間床墊沙發工廠發生嚴重火警,不僅廠房付之一炬,更釀成鄰近養豬場14頭豬隻死傷的慘劇。彰化地方法院審理認定,邱姓負責人未設置必要安全設備、也未落實員工操作訓練,導致熱壓機空轉過熱釀禍,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這起火警發生在2023年8月28日晚間。當時工廠員工在操作熱壓機時,因輸送帶已無原料,機器持續空轉產生高溫,導致現場瞬間陷入火海,大火迅速吞噬工廠的屋頂鐵皮與烘乾機等設備,並延燒至緊鄰的豬舍,導致豬舍圍牆倒塌、帆布全毀火光驚嚇豬群,場內慘叫聲不斷。其中一頭懷孕母豬不幸當場死亡,另有10多頭豬嚴重燒燙傷。消防隊迅速撲滅火勢,但無法挽回損失,調查顯示,該熱壓機曾多次因空轉導致起火,但邱男始終未安裝斷電保護裝置,也未要求員工於無原料時停機,顯示對工安明顯輕忽。儘管事後業者提出改善計畫,包括重設保護系統,仍未與豬舍業者達成賠償共識,民事訴訟也正在進行中,法院最終以《刑法》第173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與公共危險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假觀光真詐騙 馬籍男當車手超商取款落網 判刑1年驅逐出境
彰化縣一名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隨即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今年3月在彰化縣秀水鄉一間超商取款時遭警方當場逮捕。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根據判決,34歲馬來西亞籍陳姓男子於2025年2月20日以觀光名義入境後,隨即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加入詐騙集團,負責面交取款。該詐騙集團3月14日下午3時許,撥打電話給許姓被害人,冒稱第一銀行經理,謊稱有人持其證件辦理信用貸款,後轉接自稱警察局偵查佐,謊稱許姓男子涉及刑案需提出保證金。許姓男子察覺有異後立即報警,並配合警方與詐騙集團約定於3月17日晚間7時,在彰化縣秀水鄉全家超商秀中門市面交50萬元。詐騙集團指示陳姓男子前往取款,陳姓男子搭乘計程車到場後,見被害人將餌鈔放置於車輪旁,上前取款時遭埋伏警員當場逮捕。法院審理時,陳姓男子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扣押陳姓男子所有的realme 12x智慧型手機1支、Apple airpod第一代耳機1副,以及現金1萬3000元。陳姓男子供稱該筆現金是先前擔任車手3次工作的報酬。法院認定,該詐騙集團至少有三人以上,成員間施行詐術、取款等環節各有專責分工,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的有結構性犯罪組織特徵。審酌陳姓男子犯後態度良好,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且未有前科紀錄,但考量其助長詐騙歪風,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並認為陳姓男子以觀光名義來台卻從事犯罪活動,續留境內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依刑法第95條規定,併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另外兩名同案馬來西亞籍被告黃姓及楊姓男子,經法院審理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台南警無搜索票強闖員林民宅 追黃金失蹤監視器疑遭關閉引爆爭議
彰化員林市近日爆發一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警方執法爭議事件,林姓屋主指控,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的3名便衣員警在未出示搜索票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其住處,甚至誘騙家中14歲未成年少年開門,過程中還涉嫌關閉監視器電源,事後屋主發現價值約12萬元的一兩黃金不翼而飛,整個事件的部分過程被屋內隱藏式監視器拍攝下來,成為家屬指控警方濫權的關鍵證據。事件起因於林姓屋主被警方懷疑與前妻父親的欠債糾紛有關,警方認定他涉嫌相關案情,但屋主及家屬強烈否認並表示「當時根本不在現場,卻被警方硬要牽連」,認為警方執法有明顯瑕疵,7月2日林男家人收到台南市警一分局發出的傳票,要求7月8日到案說明,但因當日適逢颱風,家屬致電申請延期卻遭拒。7月16日,3名來自台南的便衣警察未持有搜索票,直接前往林男住處執行拘提行動,當時屋主不在家,員警便以欺騙手段,誘騙14歲少年開門,強行進入住所,監視器畫面顯示,警方先關閉了監視器主機電源,接著翻動抽屜,並找來鎖匠打開二樓鐵門,事後屋主發現家中黃金不見,懷疑遭警方侵占。對台南警方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當天持有台南地檢署核發之拘票,並依法執行拘提任務,且全程有微型攝影機錄影,否認有翻動物品或扣押物品的行為,警方並表示已將相關執行情況報告給台南及彰化地方法院及檢察署,程序合法。彰化地檢署已經立案偵辦此案,調查真相。
婚後7年幾乎無性!驚見「老公是偽娘」還開性愛趴 人妻怒提離婚
女子小雨(化名)與丈夫阿智(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兩人性行為的次數屈指可數,讓小雨非常自責,長期陷入痛苦。直到結婚第7年,小雨無意間發現阿智有嚴重的女裝癖,還加入多個偽娘聊天室,甚至與其他男性到汽車旅館開性愛Party,小雨因身心受創決定提出離婚。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2人婚後阿智從未主動提出發生性行為,幾乎都是小雨多次請求,對方才勉強配合。而在第2名子女出生後,夫妻間便再也沒有發生親密關係,讓小雨長期陷入痛苦。直到婚後第7年,小雨在阿智的手機中,發現有多張阿智穿女裝的自拍照,以及使用女性化暱稱加入「偽娘交流聊天」、「偽娘自拍」等群組,還多次上網搜尋與偽娘相關的性愛影片。小雨表示,阿智還曾約其他偽娘到汽車旅館開性愛Party。阿智被發現後,向小雨坦承一切,甚至希望妻子能接受自己偽娘的裝扮,並開始在小雨與孩子面前穿女裝。對此,小雨認為自己婚前遭到欺騙,更無法接受丈夫有同性戀傾向,與其他同性發生性行為。此外,小雨還發現阿智曾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社團討論區」發文公然辱罵她為「破麻」、「婊子」,且阿智多次以自殺威脅小雨不要公開其性向,也曾真的跑到頂樓揚言要跳樓,造成小雨身心受創,最終選擇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理時,阿智雖表示想挽回婚姻,但也坦言若女方堅持離婚,他願意成全。法官審酌雙方處於分居狀況,認定2人維持婚姻意願薄弱,另考量阿智雖愛孩子,卻常以高壓或體罰方式管教,且時常在孩子面前辱罵小雨及其家人,將情緒壓力轉嫁至子女,對其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最終,彰化地院判決准許2人離婚,並將2名子女監護權判給小雨,阿智需每月支付每名子女扶養費1萬2056元。
阿嬤遭撞身亡!孝孫撂人靈堂前「痛毆肇事駕駛」 遭判刑2個月
2024年5月,彰化一名老婦人因遭遇車禍不治。肇事駕駛在老婦人過世後前往靈堂致意時,老婦人孫子因不滿肇事駕駛未誠心下跪道歉,夥同多人在靈堂前對駕駛拳打腳踢,痛毆對方造成頭部、頸部多處擦挫傷。事後,這名肇事駕駛拿著驗傷單一狀告上法院,死者孫子否認動手,也未與對方和解,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死者孫子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據判決書指出,本案起因於113年5月24日老婦人遭遇車禍重傷,導致她在3天後不治。事後。事後,死者孫子不滿肇事駕駛未展現歉意,於28日凌晨趁著對方前往靈堂致意時,與多名不明人士共同對駕駛毆打踹踢,造成其頭部損傷、頸部、臉頰及顳骨周圍開放性傷口、胸口挫傷及左側大腿挫傷。該名駕駛遭毆打後,前往彰化秀傳醫院治療驗傷,並報警處理。法官審理時,死者孫子矢口否認動手,辯稱肇事駕駛的傷勢「可能是討債被打」。但法官依據驗傷報告與就醫時間吻合、現場對話紀錄顯示死者孫子曾要求駕駛下跪道歉。認為死者孫子曾近距離與被告說話,卻反稱未注意到他身上的傷勢,顯然有悖常理,排除其「討債受傷」之可能,認定死者孫子犯行明確。法官考量,死者孫子因至親過世情緒激動、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無前科紀錄,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至於肇事駕駛因車禍釀老婦人死亡,涉過失致死罪嫌,另案審理中。
夫颱風天堅持海釣失蹤3年 法院准離婚妻獲子女監護權
彰化一名男子2021年在颱風期間堅持前往台東海邊釣魚,疑不幸落水失蹤,至今已逾三年無音訊。其妻以「生死不明已逾三年」為由向彰化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法院日前判准,並將兩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判給女方。根據判決書內容,2021年7月,該男子與妻子攜未成年子女前往台東長濱鄉旅遊。當時雖已發布颱風警報,男子仍於翌日前往烏石鼻海邊獨自釣魚,不久後被人目擊落水失蹤。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雖展開多日搜救,仍未尋獲其蹤跡或遺體,生死至今未明。其妻指出,丈夫失蹤後杳無音信,也未負擔家庭生活費,婚姻實質早已破裂。2025年向彰化地方法院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9款「生死不明逾三年」條文訴請離婚。法院調查發現,男子自失蹤後無勞健保、入出境或通訊紀錄。雖於2023年11月戶籍曾遷移,但係由妻子以戶長身份辦理,男子本人並未到場。經法院合法通知,男子亦未出庭或提出任何聲明。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生死不明已逾三年,符合法定離婚要件,判決准許雙方離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問題,法院參採社工訪視報告,認定母親長期獨力照顧子女,與孩子互動良好,具備單獨行使親權能力,並依「主要照顧者原則」與「手足不分離原則」,裁定由母親單獨行使親權。至於父方及其親屬,可依協議與子女安排會面與交往。
「抬棺討債」GG了!討不回債還遭判刑 慘賠15萬精神慰撫金
從事殯葬業的賴男借錢給他的朋友,因對方不還錢,他找來同為殯葬業的詹男,一起到朋友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討債,朋友認為自己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因此報警並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彰化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給付對方15萬元,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刑事部分,法院依共同犯加重重利未遂罪,各處6月、4月有期徒刑。賴男在法院審理時自述自己從事殯葬業,與被害人是10幾年的朋友了,本來不想借錢給他,對方說他父親口腔癌及老婆要做月子餐沒錢才借錢,對方之前也曾跟他借過錢,利息是雙方約定的。賴男朋友則主張,賴、詹2人為向他索討債務,竟到家裡撒冥紙、擺放棺材,讓他感覺自己的生命、身體受到威脅,受有精神上痛苦,請求被告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聲明2人應連帶給付15萬元。法院審酌,被告二人與原告有金錢糾紛,卻未思以正當合法途徑解決,竟前往原告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致原告心生恐懼,認其生命及身體有遭受危害之可能,造成原告受有精神痛苦,考量被告之經濟能力等,認為原告請求被告二人賠償之15萬元之精神慰撫金,應屬適當。2人也以相同手法向他人討債,其中1人表示,不認識也無冤無仇,且我母親已經90幾歲,有重聽、失明、心臟也不好,到現在還會害怕,我在村內,沒有與人結怨,被告灑冥紙抬棺,造成我很大的困擾,害我與我母親很丟臉,兄弟姊妹也都不敢回來,要求賠償1000萬元,雙方未達成和解。
吸金陷阱1/投資人苦等12年未上市! 康力生技股東血本無歸曝內幕
康力生技(以下簡稱康力)2013年起,透過未上市股票分配給關係人並公開交易,吸引投資人進場。但至今仍未上市,又在2020年起推出「與貴州茅台酒合作預購案」,吸引不少資金入場,投資人也憂心回報落空,依舊拿不到應有分潤與本金,已提告詐欺和違反銀行法等罪,現在出面踢爆其吸金手法,盼不要再有民眾落入圈套。康力生技成立於2005年,對外標榜專注於植物新藥開發與保健食品製造,曾推出主打「天然抗癌配方」的靈芝複方飲品,自稱已與國內多家醫療機構合作臨床試驗,並聲稱即將授權海外藥廠、赴美上市。公司常於台大醫院、工研院、君悅飯店等地舉辦大型成果說明會,營造專業研發與即將上市的假象,吸引眾多中高齡民眾投資。康力生技創辦人李世強(右)與康力生技研發長陳介甫,宣揚植物新藥將赴美取得認證並上市。(圖/報系資料照)據悉,董事長李世強自稱退休國小教師,實際學歷為新豐高中,卻對外宣稱畢業於臺南師範專科學校、具教育界背景。受害人指出,李早年多以「研發團隊來自中研院、即將掛牌戰略新板」為話術,建立專業形象。資深投資人劉小姐控訴,2013年她透過康力業務人員的陌生開發電話,購買每股49元至80元不等的康力未上市股票,共投入約1600萬元。到了2020年李世強又主動找上她,稱與「貴州茅台集團」合作推出「酒品預購案」,每單位10萬元含20瓶酒,年分潤24%並有介紹獎金等行銷手段邀請她出金,劉女也不疑有他陸續投入200萬元。康力生技負責人李世強找來各領域專家作為「活招牌」,取信投資人進而吸引民眾入金投資。(圖/民眾提供)康力對外聲稱,與貴州茅台集團及嘉博科技屬於三方合作關係,由康力提供原料、茅台生產製造,嘉博科技總代理經銷,但投資人事後發現康力及嘉博負責人都為李世強,質疑是在自導自演。劉女指出:「他們會辦成果發布會、論壇,就請專業博士站台,好像真的有在做研發」,營造研發、上市的可信度。但多年過去,未見上市機會,康力前營運長在股東說明會中也坦承「公司目前欠稅、無法上市」,進一步動搖投資人信心。根據劉女描述,康力於2020年9月推出「貴州茅台合作預購案」,設定預購合約方案:每單位100萬元(含20瓶酒),預計年分潤24%,並另有介紹獎金。當年10月投資人至高雄參與線上下單儀式,11月有「交單影片」公開,12月劉女也投入200萬元,朋友投入約450萬元以上,總計6人約投入650萬元。劉女表示,最初在2021年4月份獲得首期分潤與獎金回饋,但7、8月未收到第二期分潤。康力回應以疫情與茅台生產線延後為由,延後支付時間。之後未見後續分潤與本金退還。貴州茅台酒投資案遭控是另類吸金手法,投資人未如期取得分潤怒提告。(合成圖/民眾提供、翻攝畫面)劉女進一步指出,李世強宣稱公司研發忙碌、交由某「總經理」處理資金與印章,疫情後總經理「帳戶空了、跑掉了」,但她曾私下與該總經理聯繫,該總經理提供資料指李世強在嘉國科技帳務上已跳票,並透過地下金主進行龐大周轉,其中部分金主資金流入後由李世強控制。雖然李世強向投資人承諾將透過植物新藥授權三家公司、掛戰略板與美股上市,並承諾以1.1倍金額賠償受害股東,但目前仍未兌現,實質回報與承諾之間出現明顯落差。李世強還曾因虛偽增資9300萬元一事,因違反公司法遭判處六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茅台預購案發生於2020、2021年間,劉女與其他投資人已於2023年提告,控訴其多次承諾未兌現,並簽署保密與和解條件,央求法院介入處置。目前彰化地方法院已有22名股東提告,索賠金額逾2000萬元,受害者遠不止這些人數,初估還有一百多人未提告。投資人指控,康力生技透過「未上市股票交易」與「茅台預購合作」兩大管道,累積大量投資人資金,並以研發、上市等高期待來吸引民眾注入資金,但多年過去,承諾卻始終未兌現,這才憤而赴法院集體提告,盼能透過法律還原資金流向與實際情況,以捍衛自身權益。本刊致電康力生技負責人李世強,針對未上市股票及貴州茅台酒等投資爭議,康力生技董事、執行長戴源德代表出面說明,聲明如下:本文之取材應來及爆料公社公開版署名網友之貼文,本公司已於該文下留言澄清,並已對發文者提告,並檢附報案三聯單於後。近日內本公司將召開澄清記者會,針對貴刊及消息來源之指控逐一說明,屆時所有合約、文件、研發成果、上市進度,均將公開揭露。
校董夫婦砸1.15億救財務!明道大學退場後「擺爛不認證」遭提告 法院判決出爐
位於彰化埤頭鄉的私立明道大學,雖然已經在2024年7月底正式退場,但在2021年陷入財務危機時,校方曾尋求董事會紓困,時任董事長李超群及其夫人楊月秀分別匯款7500萬元、4000萬元,共計1.15億元給學校紓困,並約定「待學校年度盈餘達5000萬元,並經教育部核准後開始還款」。對此,校董夫妻2人認為是「合意借款」,在學校退場後要求校方償還。校方卻稱認為該款項是「捐贈」,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判決明道大學校方(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需返還2人1.15億元。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明道大學在2024年7月31日退場,目前由教育部接管,並成立「明道學校財團法人」處理後續事宜。由於該校在2021年4月間,因財務問題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學校的財務調度都須報教育部,校務發展困難。校方為避免辦學受限,向董事會尋求協助,時任董事長李超群、董事楊月秀則分別匯款7500萬元及4000萬元,共計1.15億元給校方。由於當時明道大學已經被列為專輔學校,導致這筆款項並未依教育部監督學校財團法人私校融資作業要點規定,將該筆借款專案報教育部核定,導致這筆款項不得作為借款。李超群主張,雙方後來約定「無息、無還款期限、待學校年度決算盈餘達新台幣5000萬元並報部核准後,始得開始還款」,其前提是學校需被排除於專案輔導學校之列。然而,校方卻一直無法達到該條件,不能認為這個附帶的還款條件成立。此外,夫妻倆當初借款給學校時,並無法預料學校會被教育部下令停招甚至停辦,導致徹底喪失清償債務能力,因此認為上述約定對他們有失公平,請求法官可以依民法規定主張情事變更原則,讓他們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向校方請求還款。校方則主張,該筆款項性質為「捐贈款」而非「借款」,提出依私校融資作業要點規定,當時學校為專案輔導學校,借款前應專案報教育部核定始得辦理,但李等交付款項前並未依程序辦理,依法不生借貸契約效力。且2人當時為學校董事會成員,本就有負責籌措經費的義務,且明知學校財務有困境,董事會負責籌措款項,就不得向董事借貸,2人當時也未向校方要求返還該筆款項,認為此舉「顯然已默示將該筆款項贈給學校」。法院經查,學校董事會曾在2021年5月間決議通過,向李超群、楊月秀無息借款,借款期間共8年,並約定於每學期11月及4月各償還660萬元,最後一期按實際餘額償還完畢,認為則以認定該筆款項為「兩造合意借貸」;又在同年11月董事會通過校務改善計畫,並於12月14日檢附該計畫函送教育部,明確表明更改前揭還款條件為「無息、無還款期限、待學校年度決算盈餘達新台幣5000萬元並報部核准後,始得開始還款」,認為原告成立消費借貸契約並非無據,判決校方應分別給付李超群7500萬元、楊月秀4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女赴美與家人失聯33年!父母留遺產胞弟聲請死亡宣告 法院1理由駁回
有一名洪姓女子33年前飛往美國留學,自此與家人失去聯繫,在台灣的家人不知道她的下落,而近年女子父母先後離世,為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洪女的胞弟依民法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不過法院認為,洪女為 有計畫地離境,並非失蹤且未有證據足以證明她死亡,故駁回聲請。據彰化地方法院今(11)日公開的民事裁定書,一名洪姓女子於民國80年8月飛到美國留學攻讀碩士學位,但洪女出國後就未與家人聯絡。洪女的父母和胞弟在她出國前住在台北,之後將房子賣掉舉家搬到彰化縣北斗鎮,當時洪女的父母也有替洪女辦理遷移戶籍。直到民國106年洪父過世時,胞弟曾問洪母是否要聯絡洪女,但洪母表示已經與其失聯。到了民國113年9月洪母也辭世,父母留下數筆存款,而洪女的胞弟找不到姊姊,有去警局申報失蹤人口,但警方表示,洪女出境滿2年沒有入境紀錄,又已將戶籍遷出,無法受理。而洪女的胞弟需要處理繼承父母遺產事宜,於是向法院聲請姊姊的死亡宣告,他認為姊姊失聯33年,應符合民法第8條「失蹤滿7年得宣告死亡」規定。不過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當年出境是去留學,顯然是有目的性離去,而非去向不明,聲請人也不清楚姊姊未和家人聯絡的原因,依時間推估,洪女目前58歲,難以認定她是否生死不明。法院最終審慎認定,洪女只是單純出境,未與特定人保持聯繫,但無其他佐證之情況,依現行戶籍資料來判斷,她只是遷出國外,故駁回洪女胞弟的死亡宣告聲請。
SBL球員施顏宗、陳奕綸打假球簽賭審結 2人均緩刑3年
2023年超級籃球聯賽(SBL)中,時為柏力力隊球員的施顏宗、陳奕綸勾結地下簽賭站,在比賽中配合壓低得分打假球,並在賽前簽賭,事後2人各獲得3萬元、3000元賭金,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判處施1年7月、陳1年6月徒刑,2人均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超級籃球聯賽(SBL)自2023年1月7日起至同年5月21日進行第二十季賽程,施顏宗時任柏力力隊中鋒與小前鋒球員,陳奕綸則是柏力力隊控球後衛球員,2人當時都是柏力力隊固定先發球員;施顏宗透過裕隆隊球員柯旻豪結識地下簽賭站組頭邱男,並參與地下簽賭,陳奕綸則是經由施以口頭方式向組頭下注。2023年4月22日裕隆隊對上柏力力隊,柯旻豪賽前透過邱姓組頭告知當日裕隆隊有球員狀況不佳、戰力不齊全,要施顏宗和陳奕綸「認真打」、「不要輸太多」,並請2人刻意配合裕隆隊比賽節奏壓低得分,該場賽事最終分數為柏力力隊73分,裕隆隊71分,由柏力力隊逆轉贏得比賽,施與陳因在賽前押注柏力力隊獲勝而詐得賭金,邱姓組頭在同年4月30日匯款給施顏宗詐得的賭金3萬元,並由施顏宗交付陳奕綸3000元。彰化地方法院審酌2人正值青壯年,卻為貪圖賭金,而簽賭地下賭盤並因此未以運動員精神專注於比賽賽事,與邱姓組頭等人共同以詐術妨害SBL賽事之公正性,並詐得賭金,對我國職籃發展及社會風氣有重大不良影響。但考量2人對此案坦承不諱,知所悔悟,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將施顏宗與陳奕綸依犯結夥3人以上共同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罪,分別判處1年7月、1年6月刑期,均緩刑3年,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可上訴。
同居男友遭「求復合」前男友殺害 彰化女竟陪兇手「棉被裹屍」丟棄排水溝
彰化縣大村鄉賴姓男子在今年2月、農曆大年初六前往朱姓前女友家中時雙方爆發衝突,賴男在過程中涉嫌持刀刺死朱女同居李姓男友,2人事後將李男屍體以棉被包裹後置於機車腳踏板上,由賴男載往附近大排水溝中棄屍,檢方近日偵結,將賴男依殺人、遺棄屍體,朱女依遺棄屍體、湮滅證據等罪起訴,並將移送彰化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審理。越南籍朱姓女子與現任李姓男友同居,賴男為朱女前男友,在與朱女分手後仍經常上門找朱女,賴男在今年大年初六凌晨再度到朱女位於彰化縣大村鄉的住處,向朱女要求復合,雙方疑在談判中爆發衝突,李男在上前阻擋時,慘遭賴男持刀殺害。案發後,朱女竟與賴男一起將李男屍體以棉被包裹,再一起搬運至機車踏板上,拖行過程中在地面留下血跡,後由賴男騎車載往離其住處約1.2公里外的大排水溝棄屍。這起發生在純樸鄉下的情殺命案令附近民眾相當震驚,彰化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查,警方在隔日將涉案的李女及賴男帶回警局,詢後在5日將2人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彰化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將賴男依犯殺人、遺棄屍體等,朱女依犯遺棄屍體、湮滅刑事證據等罪嫌起訴,將移審彰化地方法院,後續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發文抹黑滷味攤引夜市用水疑慮 彰化蚵仔煎攤商遭判4月
莊女曾在彰化縣社頭芭樂夜市擺攤賣蚵仔煎,與相鄰賣滷味的劉女多次因使用夜市的地下水而發生爭執,她因此在網路上貼文指夜市地下水「又髒又臭、濁黃色」、有客人吃滷味吃到拉肚子,莊女網路發文引來彰化縣衛生局到夜市進行食品衛生稽查,彰化地檢署依加重誹謗與違反《個資法》起訴,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違反《個資法》,判處莊女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莊女在社頭芭樂夜市擺攤賣蚵仔煎,與劉女經營的滷味攤相鄰,雙方共用夜市地下水水龍頭,曾多次因使用地下水而發生爭執,兩人在2023年6月27日又再度發生言語衝突,莊女決定隔日退出芭樂夜市,同年7月1日起,即在多個網站發文指芭樂夜市地下水「又髒又臭、濁黃」、有客人反映食用劉女出售的滷味而拉肚子。因該地除了晚間作為夜市使用外,白天是芭樂的交易市場,農民也使用地下水清洗芭樂,農民都認為社頭的地下水水質很好,莊女的貼文影響早上芭樂交易與晚上的夜市經營,為此彰化縣衛生局曾至夜市進行食品衛生稽查,稽查結果為「合格」,現場並沒有發現有人違規使用地下水,也未發現地下水水質不佳情形。芭樂夜市管理人作證指出,為了夜市的聲譽及維護食品安全衛生,曾特別告知所有攤商,地下水只供初步清潔,把油先行去除,攤商必須使用自來水煮食、清洗器具,且經營8年沒有看到地下水有惡臭、黑水(髒汙)、混濁、黃色的情形,外觀看起來跟一般自來水無異,也沒有聽過客人反映吃過劉女出售的滷味,而有拉肚子等食安問題。莊女辯稱陳述的都是事實,且與公益有關,但法官不採信,認為其言論完全是針對劉女的惡意攻擊,欠缺客觀真實性,對於公益論辯貢獻度不高,且莊女在多個社群貼文,網路無遠弗屆的傳播力,對言論受眾者的影響力極大,且難以判斷真實性,對於劉女的名譽(商譽)影響甚大,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莊女4月徒刑,其女兒協助打字,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彰化男不滿被提分手…連砍「芭樂公主」26刀奪命 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彰化縣賴姓男子與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因不滿鄭女提分手,竟夥同張姓男子,持西瓜刀到芭樂園中砍殺鄭女26刀,鄭女傷重不治,案子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在今日宣判,2人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3年6月徒刑。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內容,賴姓男子前與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2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男為賴男助手。2023年12月7日上午,賴男載著張男前往鄭女所承租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推倒鄭女後,再由張男綑綁其雙腿,賴男持西瓜刀揮砍鄭女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鄭女左手掌第1至第4手指被砍到只剩皮連著。賴男砍殺鄭女後,又持西瓜刀毀損鄭女停放在芭樂園外的自小客車,之後賴男聽見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現場奪走鄭女手機,隨後開車逃逸。鄭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賴男、張男在案發後數小時在田中鎮被警方逮捕,而據了解,賴男有賭博惡習,經常向鄭女索討金錢,要不到錢就暴怒,僅因不滿鄭女提分手,到賣場購買西瓜刀,預謀殺害鄭女,全案經警詢後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提起公訴,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國民法官法庭審結在今日宣判,賴男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處有期徒刑6月,另犯強制,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共同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不要有僥倖心態!彰化少年「當車手賺2.5萬」 卻害父恐背債250萬
當車手前要三思!日前有名未成年少年當詐團車手,先後取款250萬元,少年獲利2.5萬元,而少年當板模工的父親得知,兒子與自己恐需付連帶賠償250萬元責任時,嚇得軟腳差點站不住,律師也提醒,車手也是詐團正犯,一旦無法找到其他共犯,車手除需面臨刑事責任,恐也需賠償全部被害人巨額損失,並不值得。依據打詐儀錶板統計資料,今年3月份彰化縣警方就受理了695件詐騙件數,等同全縣每天至少有超過20位民眾被騙,詐騙彷如家常,幾乎每個人都能舉出自己或身邊親朋受騙的案例,有些淪為車手的民眾,以為當車手出門收個錢就能賺錢,是個輕鬆工作,卻忽略背後可能要承擔的民刑事責任,即使是未成年人也需承擔。有員警就分享,日前有名未成年少年當詐團車手,先後取款250萬元,他被捕後供稱自己因此獲得2.5萬元,警方通知少年的父親到場,得知其父從事板模工,該名父親也很客氣的詢問未來自己及孩子可能需負的法侓責任,由於車手通常是詐騙案件的斷點,該名父親得知,若無法追查到上游犯罪集團時,兒子與自己恐需連帶賠償250萬元,嚇得軟腳差點站不住。為強化民眾防詐意識,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舉辦防詐宣導。(圖/警方提供)前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道一法律事務所律師洪志賢表示,實務上,檢方起訴車手時都會將其列為正犯,即視為詐騙集團的一份子,車手若為成年人,除需面臨刑事責任外,也需負起被害人所受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若被害人損失200萬元,而車手可能獲利僅5000元,卻需對這200萬元負責,恐得不償失。洪志賢表示,若未成人為車手,刑事上,需面對少年法院審理外,民事上,按民法187條的規定,未成人所為行為,其法定代理人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即使父母親監督未疏懈,但法院仍可衡量被害人損失及行為人環境,得命未成年人或父母親負全部或一部分損害賠償責任,即被害人損失500萬元,少年及父母也可能需賠償500萬元,呼籲青少年勿貪小額獲利,而讓父母負擔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