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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潮1/錄取率創新高讓律師公會不爽 學者籲:強化進修比限制人數重要
去(114)年度律師錄取人數首度破千,在法界掀起激烈討論。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卻遭不少考生及法界人士打臉,直言「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有學者直言,律師專業可廣泛運用於各行各業;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提升整體專業水準,才能回應社會期待。考選部日前對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二試放榜,錄取人數達1,042人,刷新律師考試歷史新高紀錄。全國律師聯合會(全律會)去年12月29日發布聲明,批評考選部、法務部及教育部長期未調整律師教考訓制度,造成考訓銜接斷層。錄取人數大幅增加恐衝擊市場,非本科系只要修滿20學分即可報考,門檻也過低。全國律師聯合會發表聲明表達不滿,批評考訓制度失衡、錄取名額過高衝擊律師市場,並要求主管機關啟動修法機制。(圖/翻攝自臉書)然而,律師公會的聲明卻也引來不少業界人士反彈。有法界人士私下表示,以前律師錄取率很低,目前律師公會很多檯面上人物就是當初提高錄取率後上榜的,如今卻主張再度限縮名額,「是否對後進世代公平,值得檢視。」一位不具名應屆考生指出,名額增加對考生而言本屬正向發展,取得律師資格後能否站穩腳步,仍取決於個人能力與努力,「受訓與就業本來就是各憑本事」。他進一步表示,即便非本科系,考生往往需投入三至四年時間修習學分、準備考試,如今卻出現「刪除學分班」的討論,讓人感覺制度標準反覆,長期努力彷彿一夕被否定,對認真準備者並不公平。該考生提到,他目前就經常在社團為民眾做法律服務,台灣並未強制民眾聘請律師,多數民眾遇到法律糾紛,仍會先自行到法院提告或應訴,是否真的「人人都會請律師」就值得打一個大問號;甚至許多民眾都沒有「請律師」的概念,市場需求是否真如外界所稱般飽和,仍有討論空間。學者指出,律師人數多寡並非問題,與其限制門檻不如強化進修,排除不良律師,提升整體水準。圖為上百位律師上街遊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此外,並非具律師資格一定要執業,警政署廉政專員吳偉豪就是一例,他多年前考取律師資格後進入政府機關工作,並未投入實務執業。他指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本質是「資格考」,並非就業保證。「即便錄取人數增加,也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執業,因為律師實務訓練期間需留職停薪,對部分考生仍是現實考量。」吳偉豪強調,取得資格代表具備一定程度的法律專業,無論是否執業,皆可在其他機關或職場中加以運用。「資格只是進入市場的門檻,並不保證就業,反而增加律師間的競爭;對民眾而言,更多選擇也能促使法律服務品質提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直言,律師人數多寡本身並非問題。他以國際比較說明,德國人口約8,300萬,登錄執業律師約16萬5千人,每年約有一萬多名考生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取得資格;美國人口超過2億,律師人數約130萬,律師密度甚至高於德國,「在街上丟一塊石頭,就可能砸到一個律師。」姜世明指出,美國律師不僅侷限於訴訟市場,而是廣泛分布於各行各業,是健康法治社會的表現,而非制度失敗。因此台灣與其限制入門門檻,不如強化進修義務,對違反者加重處罰並予以淘汰,同時排除品格不良律師,才能提升整體專業水準。至於錄取率設計,他建議維持第一試錄取三分之一,第二試錄取率調整為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再搭配專業科目400分以上的限制,便可在人數與專業品質間取得彈性平衡。對此,考選部表示,現行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以各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全程到考人數前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律師考試及格人數是反映報考律師人數,114年律師考試第二試報名人數為3,472人。至於律師的主管機關法務部則表示,尊重考選部權責。
律師公會怒了!14年錄取律師1萬3千人 這個月又多了1042人
律師錄取人數創新高,全國律師聯合會今(12月29日)罕見發布新聞稿,抗議律師錄取名額過多,造成市場供需失衡,全國律師聯合會抨擊考選部、法務部與教育部長期未就律師教考訓制度進行整體檢討,現行政策顯已偏離建立合理專業門檻、維護執業水準之法制本意,籲請推動修法。由於不少律師公會高層向來支持執政的民進黨並關係密切,未來律師錄取率備受關注。全國律師聯合會指出,針對2025年12月12日考選部榜示11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二試結果,錄取人數高達1,042人,再創律師考試史上最高紀錄。我國執業律師人數於2013年僅6,853人,截至2025年底已攀升至13,016人,短短12年間成長近倍。法務部早於2017年之研究報告即指出,我國合理執業律師人數約為1萬人;然自2011年律師考試改制放寬門檻以來,14年間累計錄取人數已逾1.3萬人。全國律師聯合會抗議並發表三大聲明指出:一、忽視職前訓練容訓量,造成考訓銜接斷層。二、錄取人數持續大幅增加與市場容納量嚴重脫節,衝擊法律服務品質。三、悖離專技人員考試法意旨,溝通無效將主動提案修法。不過律師公會也誠摯祝賀錄取者辛勞有成,並對新加入律師界的成員表示熱烈歡迎。
前民進黨立委、全律會理事長尤美女挨告掏空!北檢不起訴處分
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遭律師界人士告發,她在擔任全律會理事長期間,私自與台北律師公會協議,免除積欠全律會會費1500多萬元,且未經會員大會同意,擅自決定以2.3億元購置會館,虧空全律會存款並負債,告發尤美女背信罪。尤美女找來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律師羅秉成辯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尤美女罪嫌不足,今(28)日不起訴尤美女。尤美女是知名律師,丈夫是前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她是「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創會理事長、曾任「國際職業婦女協會臺灣總會」副理事長、「台灣法學會」副祕書長、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投入婦女運動逾30年。她於民國101年起代表民進黨出任全國不分區立委,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她在兩屆立委期間,因致力於推動同性婚姻法案而被同志封為「同婚女神」「媽祖婆」。尤美女自112年1月至113年12月底,擔任全律會理事長,卸任後遭律師界告發背信。告發指出,尤美女明知台北律師公會積欠全律會前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6年9月12日至108年12月31日會費及利息共1538萬多元,並經全律會提告求償,卻未經全律會會員大會討論同意,擅自與台北律師公會達成協會,免除債務,致全律會損失1538萬餘元損失。另尤美女明知全律會113年度預算並未編列購買會館經費項目,且未經專業估價,先於113年4月4日的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提出購買會館討論案,之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並做成以2.7 億元授權理監事聯會議挑選並購買會館決議,另於同年8月的常務理會上宣布簽約2.3億購買會館,並建議授權洽辦貸款,由理事長代表簽約,主導購買會館案。全律會向金敏投資購買大樓當會館,向土銀借貸1.8億,且設定抵押權未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但該會館尚有租約至今年底,縱使滿租,租金收入僅38萬多,年報酬率僅1.989%,不及土銀貸款利率2.52%,致全律會存款虧空,並背負鉅額房貸,尤涉嫌背信罪。尤辯稱,與北律和解是全律會理監事決議,不是她個人決定,和解促成北律及全律會的團結,至於購買會館決議程序沒有問題,購買會館是對全律會有利。檢方認為,和解案事後已向全律會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備查,難認尤有違背職務損害全律會利益,另購買會館致全律會虧空一事,尤罪嫌不足,因此將尤不起訴處分。
無罪之後2/女網紅PO性感照竟被指性關係混亂 怒告補教名師性侵卻二度受傷
新北市一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被女網紅A小姐指控在她15歲於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被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13年後終於提起勇氣怒告狼師,未料卻因證據問題兩度判無罪。A小姐想起自從寫出相關貼文後便不斷被攻擊,指她為了要流量,更在開庭時被對方律師以曾拍過大尺度寫真與擔任過直播主等,暗示自己性關係混亂,讓她怒指本來流量就很好,「難道我一定要過得很慘才能被取信嗎?」。A小姐指控性侵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有說算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以前曾問過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身為老師卻說話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回想法院開庭時的過程,儘管自己目前經營電商有聲有色,但卻因過去曾當直播主、拍攝性感寫真,在法庭攻防戰時,成為對方律師的主要攻擊目標,暗指她性關係混亂。A小姐表示,當時自己有4個粉專,僅有一個粉專是因所屬經紀公司要求,加上當時受眾以男性為主,內容上多以性感美照,貼文也會由公司指導發布,卻被對方律師指出她平時穿著內衣褲、僅遮住重點部位之情趣裝扮、比基尼、較裸露Cos角色服裝(如兔女郎、浴袍、乳牛裝)等,刻意展示自己身材曲線與上圍給大眾觀看。對方律師更表示,她當時所發布的貼文內容多含性意味或性暗示,例如:「找不到自己衣服、借穿他人衣服」,暗示自己昨晚與他人同床,甚至有性行為、「最近有點欠撩」,強調自己最近欠缺他人挑逗,暗示他人可來挑逗自己、「求認養喵~~~」,透過將自己寵物化的方式,暗示他人可包養自己等語,讓她覺得遭到二度傷害。事後她也怒向律師公會申訴,卻被當事律師指出,自己只是挾怨報復。王姓教師10多年前在補習班任教時,就傳出曾對女學生性騷擾,當時就有憤怒的家長要求補習班給予說明。(圖/民眾提供)A小姐表示,披露狼師的惡行,對她來說根本一點好處都沒有,有人說他是為了搏流量,但她拿出自己主要在經營的IG管理頁面表示,早在貼文之前,「我的觸及量就已經是99萬+了」,貼出相關經歷後,反而流量因此大幅下跌,甚至影響原本的電商生意,「客人的訊息都看不到了」、「對我原本設立搞笑正面的人設超傷,突然變成悲情人設,很多原本互動良好,常講幹話的客人突然不知道要怎麼跟我互動,他們很怕一不小心會不會就踩到我的雷區。」。A小姐說,事件曝光前她就已經想過所有後果,也願意承擔,但對她來說,最對不起的還是父母,「他們覺得內疚,覺得怎麼沒在一開始發現」,隨著事件越來越多人知道,過去的經歷一再被翻出、被強制回憶,到現在已經能毫無感覺的說出這一切,儘管父母早已全力支持自己,但至今「還是會很擔心父母看到」。她也透露,當初會選擇站出來是在有小孩後才有這個想法,「我很擔心我的小孩以後也遇到這種事情,加上當時也意外發現對方還在任教,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小女生受害,覺得不能這樣才選擇將整件事情講出來」。回顧整起事件,王焱2010年對A小姐下手性侵後,2023年A小姐意外現對方竟還在補教界任教,從而彙整出王焱早在2004年就曾對補習班同學擁抱、強吻,2014年於新北市某國中任教時,對學生做出親密舉動,2015年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確定,並繼續在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任教,甚至出現在業界官網的師資群中,直到事件曝光後才火速被下架。對此,新北市教育局2025年5月前往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稽查,業者坦承狼師偶爾會前往代課,但其已被通報為終身不得聘用,事後更被爆出該補習班就是狼師借人頭成立,新北市教育局也重罰補習班50萬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民進黨徵召參選宜蘭縣長 林國璋: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
民進黨選對會今(15)日下午決議,2026年地方選舉由立委何欣純出戰台中市長,宜蘭縣長則徵召律師林國璋出戰。對此,林國漳也首次對外表態參選意願,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民進黨選對會下午召開第五次會議,發言人吳崢轉述,選對會達成決議,建議中執會通過在台中市徵召何欣純、宜蘭縣徵召林國彰;至於今日徵召的人選,將與台東縣、嘉義市的人選,一併送至下禮拜三中執會通過。林國漳也發聲明表示,30年前,時任縣長游錫堃邀請我返鄉擔任宜蘭縣選委會選監小組召集人,當時他27歲,在台北擔任執業律師,過程也有猶豫,最後選擇舉家返回宜蘭,開啟在家鄉服務的歲月。林國漳細數協助創立車禍關懷協會、擔任宜蘭律師公會理事長、法扶宜蘭分會會長、在社區大學及宜蘭大學講授生活與法律等歷程,這是他的志趣也是至為熱愛的工作。林國漳表示,這10多年來陸續有多位擔任過縣長的長輩,曾希望或推薦他從政參選,但他均予以婉謝,因為他原本打算一輩子從事律師與老師工作,不過這1年多來,賴清德總統持續鼓勵與誠懇期勉,加上許多宜蘭民主前輩及不分黨派鄉親的支持與勸進,讓他陷入長考,對安穩家庭生活與對宜蘭責任使命的難以抉擇。林國漳說,教師節下午他拜會了游錫堃,深談許久,回想30年前在游的邀請下返鄉服務,歷歷在目,離開游錫堃的家時心裡想,也許是上天的安排,他必須勇敢承擔,不能逃避。林國漳強調,他雖非民進黨黨員,但長期認同民進黨的理念與本土價值,經過慎重思考,如民進黨決定徵召他參與明年的縣長選舉,他願意放下個人安穩的生活,全力以赴、承擔宜蘭未來願景的責任;這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他願盡心盡力,與鄉親攜手為宜蘭而努力。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黑道律師」大鬧台中歌劇院要求退票 咆哮揚言「要告死警察」
自稱「黑道律師」的46歲顏姓男子30日晚間在台中國家歌劇院因退票問題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處理時,他不斷咆哮並拿手機拍攝,事後還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嗆聲「不告死台中違法警察我不姓顏」。據了解,當晚6時40分,顏男到歌劇院觀賞音樂劇,還與廣告背板合影上傳Threads。但準備進場前,卻因不明原因臨時要求退票,與劇團人員發生糾紛。台中第六警分局獲報派員前往處理,最終在劇團協助下完成退票程序。不過,顏男對警方處理方式極度不滿,持續用手機對警員拍攝並大聲咆哮,甚至在Threads發文指控「這一位就是違法警察,第三次違法逮捕」。顏男過去行徑也屢屢惹議,他日前在台中老虎城某夜店酒醉騷擾女客被警方壓制帶走;25日也在台北市信義區某咖啡店搭訕女客遭勸阻後失控辱罵。顏男多次的脫序行為分別涉及妨害名譽、妨害公務及恐嚇等罪名,遭網友痛批「怎麼又是你,律師公會怎麼還沒踢出你」、「你怎麼一天到晚都在找事」、「俗稱有照的流氓」。
靈骨塔詐騙害工程師「4間房沒了」輕生 仙塔律師當內鬼協助詐團遭起訴!涉2罪被求刑1年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日前捲入靈骨塔詐騙案,以7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台北地檢署今(20)日指出,因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等3名律師替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女嫌吳芳儀可以差使他人將名下的汽車、金飾等財產變賣,以防遭到檢警方扣押。為此,北檢今依照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3名律師。雖然一度傳出李宜諪、趙浩程2名律師若未來被判1年以上徒刑,且未取得緩刑,依《律師法》相關規定將失去律師資格。不過,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這種說法是民國109年以前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宜諪此前再捲入詐騙案交保後,曾在社群帳號發表道歉聲明,強調自己「受友人臨時請託接受陪偵委任,後續將解除委任」,且強調自己「事前完全不認識本案詐團成員。」然而,李宜諪在全案偵結前,都沒有遞交解除委任狀。且據檢察官調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主嫌吳芳儀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趙再請李宜諪代班,李則找來律師蔡沅諭共同分工。而李宜諪在陪同吳芳儀接受調查期間,曾2度在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傳訊:「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以及「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她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連絡(吳女表弟),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事後,詐團共犯依李宜諪指示幫吳芳儀變賣金飾和豪車換得223萬元,另名律師趙浩程又指導吳芳儀與共犯謊稱汽車「早已過戶」,以「不實買賣」說詞隱匿犯罪所得,最後被檢警逐一戳破。今年6月,檢察官謝仁豪指揮刑事局與北市中山分局,搜索並拘提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3名律師到案。3人分別以70萬元、5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其中李、趙2人並被限制出境出海。檢警指出,本案詐騙集團從2021年起,以代銷靈骨塔及相關殯葬商品合約的名義,主動接觸手上持有殯葬商品如靈骨塔又有動產的年長者,佯稱有買家想以高價購入他們手上持有的殯葬商品,再藉口大額交易要製造假金流才能避稅,誘騙6名被害人共拿出11間房產出來抵押貸款,受害金額高達1.6億元。受害者中,1名工程師就拿出4間信義區、汐止的房子抵押貸款3500萬元,最終因無法負擔龐大債務而選擇輕生。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犯行造成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的範圍及程度甚大,起訴12名詐團成員,其中犯後態度惡劣的金主王助彰被求刑9年,主嫌吳芳儀等5人被求刑4年到8年6個月。至於李宜諪、趙浩程身為律師,明知詐欺被告名下財產日後要用來償還被害人或被國家追徵,卻協助對方洗錢隱匿,嚴重傷害律師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徒刑1年以上。依我國《律師法》規定,未來法院若依此判決有罪確定,且未給予緩刑,李、趙屆時都將被律師公會除名。同案律師蔡沅諭則因單純洩漏偵查秘密,被求刑6個月。======16:40更新======對此,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律師被判刑1年以上而且沒有緩刑的話,律師牌會拔掉」已經是民國109年以前的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奈及利亞空中衝突戲劇反轉!拒關手機遭捕女乘客獲邀任「良好乘客行為形象大使」
奈及利亞伊邦航空(Ibom Air)日前一名女乘客康芙特.伊曼森(Comfort Emmanson)因拒絕關閉手機、與空服員爆發衝突,最終被警方逮捕並收押監獄。然而,事件發生短短數日後,她不但獲釋,還被奈及利亞航空暨太空部長凱亞莫(Festus Keyamo)宣布,擬由航空公司營運者協會(AON)聘任為「良好乘客形象大使」,以自身經歷勸導民眾遵守機上規範,轉折令人譁然。綜合《Premium Times》、《BBC》、《People》、《The Guardian Nigeria》報導,事件發生在8月10日,伊邦航空一架由維克多.阿塔國際機場(Victor Attah International Airport)飛往穆爾塔拉.穆罕默德國際機場(Murtala Muhammed International Airport)的航班。起飛前,機組人員依航空安全規定,要求艾曼森關閉手機,機長也在廣播中重申,但她拒絕配合。坐在她旁邊的另一名乘客於是伸手將手機關掉,導致她當場情緒激動、爆發口角。雖然在空中衝突暫時平息,航班順利起飛,但降落拉各斯後,事態再度升溫。根據航空公司聲明,艾曼森在其他乘客下機後,衝向該名空服員,強行扯掉對方的假髮與眼鏡,並多次掌摑,還用鞋子攻擊,甚至企圖奪取飛機上的滅火器作為武器。伊邦航空指出,這種行為嚴重威脅機上人員及設備安全,屬零容忍範疇。安保人員接獲通報後進入機艙,將艾曼森制服並拖下飛機,交由奈及利亞聯邦機場管理局(FAAN)移交警方處理。不過,過程中她的上衣被扯破,造成胸部外露的畫面遭拍攝並外流,引發社會對「二次羞辱」的批評。基亞莫部長譴責這種未經授權公開不雅畫面的行為,並指示追查洩露影片的相關人員,要求懲處涉事工作人員。艾曼森原本被依多項刑事罪名送交法院,因無法繳交保釋金而被送往基里基里監獄。然而,基亞莫13日表示,她已表達悔意,並在業界建議下,奈及利亞航空營運商協會(AON)考慮安排她擔任「良好乘客行為形象大使」。部長解釋,這類安排在國際間並不少見,屬自願且無酬的「社區服務」形式,藉由違規者自身的故事勸導大眾。同時,他也要求伊邦航空撤回對她的刑事控告,解除其終身禁飛處分。基亞莫並透露,另一位近日涉機上違規的奈及利亞富士音樂歌手KWAM 1(瓦休.艾英德.馬歇爾,Wasiu Ayinde Marshal)也可能獲安排擔任類似的宣導角色。奈及利亞民航總局(NCAA)則再度呼籲乘客遵守機上指示,避免因小事引發衝突;奈及利亞律師公會(NBA)則要求徹查此案,並強調航空公司應確保執法過程尊重人權。伊邦航空方面重申,安全是最高原則,任何暴力行為都不可接受,但尊重部長與業界的和解安排。衝突過程中,安保人員將她帶離飛機的畫面引發熱議。(圖/翻攝自X,@people)
台中地院驚見「陸籍律師」出庭!對造律師當庭抗議 全律會回應了
台中地院13日審理一起民事糾紛案,傳出大陸籍的劉姓律師主張要擔任訴訟代理人,引起對造台籍律師蔡昆洲當庭抗議,全國律師聯合會今(14)日表示,經向台中律師公會與蔡昆洲律師聯繫、查證,因該陸籍律師向法官要求以奧地利公司的「公司法務」身分擔任訴訟代理人,由於蔡昆洲律師知悉此名人士的國籍與身分,遂當庭向法官提出異議。台中地院法官昨先裁示劉不准當訴訟代理人,改當送達代收人,以利後續文書送達。據悉,因陸籍律師並無在台執業的法源依據,台中地檢今將分案追查其是否涉犯律師法刑責。律師蔡昆洲昨在社群Threads上發文揭露,表示「在台中地院驚見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他當庭反對,對方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據了解,本案為台商、奧地利公司間民事訴訟,先前法院進行多次調解,昨才進入審理程序,律師蔡昆洲見陸籍劉姓律師主張自己是員工、要擔任訴訟代理人,他當庭反對,並請法院裁定不准劉擔任代理人。蔡說,對造奧地利公司與陸籍律師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陸籍律師來台灣開庭。他認為,這等同否認我國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嚴重衝擊司法主權,若開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資格審查進入我國司法體系,不只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蔡指出,律師法規定,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必須具備台灣律師資格;外國律師須經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陸籍律師既不是台灣律師,也不是法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屬違法執業。
北律道歉了!不該助謝宜容走通道躲媒體 律師葉慶元:只懲處秘書想騙誰?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特定廠商、用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謝宜容在庭上聲淚俱下並認罪,希望能遭判緩刑,開庭後卻在台北律師公會秘書的幫助下,走公務通道離開躲避媒體,而台北律師公會昨(8月12日)發布聲明,表達歉意,目前已經展開調查機制,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謝宜容11日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對事實都承認,坦承做錯事情,更抱歉沒有嚴守言行讓同仁違法,對不起大家和國家,並稱「栽培11職等的文官不容易」,浪費社會和司法資源,也對不起家人,她卻在庭後和3名辯護律師透過律師公會祕書協助走「公務通道」離開,享受特權再度引發各界熱議。對此,台北律師公會昨發布聲明,表示派駐新北地方法院的同仁,是接獲會員以承辦個案及人身安全顧慮為由請託,所以才會在員開庭以後協助經由新北地方法院行政通道離開。並表示,此舉雖是會務人員出於對會員的安全關切,但位考慮到違反法院相關規定時屬不當。在初步調查以後,了解到相關行為屬於會務人員的個人判斷,並無申請相關許可,目前台北律師公會已經啟動內部調查機制,並且也將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懲處。未來也將會持續強化內部管理及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不過針對台北律師公會的聲明並非所有人都買單,知名律師葉慶元於臉書上怒批,「綠營高官謝宜容受審,居然可以為了躲避媒體,由律師公會秘書待她走行政通道?」並直言「事後程處秘書了事?騙誰呀?」
謝宜容出庭北律公會秘書竟幫開公務通道助落跑 法院譴責收回門禁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特定廠商、用安定基金裝潢辦公室,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謝宜容在庭上聲淚俱下並認罪,希望能遭判緩刑,開庭後卻在台北律師公會秘書的幫助下,走公務通道離開躲避媒體,新北地院12日發表聲明,對此行為表達譴責,並收回該人員公務門禁卡。謝宜容11日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對事實都承認,坦承做錯事情,更抱歉沒有嚴守言行讓同仁違法,對不起大家和國家,並稱「栽培11職等的文官不容易」,浪費社會和司法資源,也對不起家人,她卻在庭後和3名辯護律師透過律師公會祕書協助走「公務通道」離開,享受特權再度引發各界熱議。新北地院表示,查證後確認謝宜容是由劉姓辯護人和吳姓律師陪同,先進入律師休息室,再透過臺北律師公會所僱用,派駐在該休息室之人員使用門禁卡協助,從法庭大樓2樓連通道通過管制門進入本院行政院區內部,再自行政大樓1樓大門離開本院。新北地院表示,當事人及證人如認需要,可向承辦法官申請自適當途徑入、離院,法院為保障來院開庭民眾之人身安全,當事人及證人於有安全顧慮時,均可於開庭前或當庭申請,由承辦法官個案審酌許可,於必要時並得由社工陪同或法警戒護及協助自適當途徑入、離院。新北地院強調,謝宜容及委任辯護人違規進入本院門禁管制區域,為不當行為,法院為確保民眾洽公便利、維護同仁辦公環境安全,明確規劃標示民眾洽公區與內部行政辦公區,並設有門禁管制,謝宜容卻違規進入法院門禁管制區域,除令外界質疑謝有高人指點、引發享有特權疑慮外,亦影響法院對於同仁之安全維護,實屬不當行為。新北地院也譴責該不當行為,並收回該支公務門禁卡,以維護法院同仁安全辦公環境。並期北律公會就所屬日後強化內部管理與教育,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司法院責成各法院強化安全措施 女律師在台中地院遭打罵犯眾怒
台中發生一件弟弟控告姊姊的民事案,姊姊竟在法院當庭辱罵女律師,還在馬路上毆打女律師,甚至揚言要直播殺死女律師,據指出,共有3位女律師受害,司法院和台中地方法院同聲譴責,司法院責成各法院強化對司法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理安全威脅事件,並加強法院及相關場所的安全設施與巡邏。司法院指出,律師在司法制度中扮演關鍵角色,其依法執行職務應受到尊重與保護。任何對律師的人身攻擊或威脅,不僅侵害個人安全,更破壞司法制度的正常運作。司法院嚴正譴責此類暴力行為,並籲請各界共同維護律師執業環境的安全與尊嚴。台中地院表示,如果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法庭參與程序人員,在法院內遇有人身自由發生危害之虞時,在法庭內可即時向承辦法官反應;在法庭外可就近向執勤法警尋求協助,本院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俾利本院相關人員能適時因應緊急狀況,確保人民近用法院權利。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巾幞律師指出,司法院應責令轄下各級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時,多多注意開庭當事人的狀態、以及畢庭時給予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先後離開」的保護措施,以保障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的人身安全!台中律師公會指出,近日於本會轄區迭有律師頻遭不理性當事人於法庭內外以含有性意味之言語謾罵、威脅恐嚇,甚至肢體攻擊行為,實對律師之人身安全有重大疑慮,有鑑於過去曾發生律師於執行職務時,在法院周圍遭不理性民眾攻擊遇害,為免發生更大憾事,本會嚴正譴貴暴力,並為維護律師執業尊嚴。本案起源於2018年,弟弟因需資金周轉,將與姊姊林姓女子共有的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給胞姊,但並無實際借款契約,而林姓姊姊卻於2022年將該土地出售給他人進而引發紛爭,台中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348萬元給弟弟,其餘訴訟駁回,全案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不料林女多次在法院內外對女律師施以語言及肢體暴力。
台中法院驚傳暴力攻擊 3名女律師輪番遭受潑婦攻擊及言語辱罵
台中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近期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起因是林姓姊弟間的土地借貸糾紛,卻沒想到,涉案的姐姐性格潑辣,因對訴訟過程不滿,竟在法院內當著法官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進行言語辱罵,甚至帶有「性器官字眼」,還當庭出言不遜揚言「要直播殺死律師」,更在庭後尾隨至馬路上毆打律師和潑灑不明液體,造成三名女律師受到人身及執業安全的威脅,對此,台中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譴責,呼籲各檢察署重視。此次聲明由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及理事監事一同發布,針對台中市律師常遭受當事人於法庭內使用帶有性意味的言語辱罵、恐嚇威脅甚至還出現肢體攻擊,造成律師人身安危,台中律師公會嚴正譴責暴力。事件的起源於2018年,弟弟因需資金周轉,將與姐姐共有的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給胞姊,但並無實際借款契約,而林姓姊姊卻於2022年將該土地出售給他人進而引發紛爭,台中地院於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348萬元給弟弟,其餘訴訟駁回,案件目前進入高等地方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據台中律師公會所指,自訴訟開庭以來,林女多次在法庭內外言語攻擊受弟弟委任的三名律師,甚至在法庭上搧女律師巴掌,另一位則是在路上遭受毆打,第三位是在二審開庭時被林女言語辱罵家恐嚇說要殺死律師。聲明強調,律師是法律運作不可缺少的一環,國家應提供律師安全和無威脅的執業環境,對於當事人的暴力及威脅行為,應依法迅速偵辦,以促進民眾對法律的紛爭能理性溝通,停止攻擊、恐嚇律師的不正風氣,此外,強烈建議檢察署能慎重考慮,多次對律師進行攻擊的人是否給予強制處分,以保律師安全,避免發生憾事。有關報載臺中女律師開庭遭對造當事人攻擊一事,本院回應說明如下:一、本院向來重視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法庭參與程序人員在法院內之人身安全。倘上開人員在法院內遇有人身自由發生危害之虞時,在法庭內可即時向承辦法官反應;在法庭外可就近向執勤法警尋求協助,本院將竭力維護前來開庭及洽公人員在本院之人身安全。二、未來本院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俾利本院相關人員能適時因應緊急狀況,確保人民近用法院權利。
女律師竟遭女當事人追打辱罵 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台中律師公會譴責
台中發生一件弟弟控告姊姊的民事案,姊姊竟在法院當庭辱罵女律師,還在馬路上毆打女律師,甚至揚言要直播殺死女律師,據指出,共有3位女律師受害,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台中律師公會皆發表聲明譴責,並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及各檢察署應重視此事,保障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的人身安全!台北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巾幞律師指出,驚聞有律師出庭執行職務時,遭案件對造辱罵、誹謗、恐嚇、潑灑不明液體等等暴力行為對待。我們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明確要求:司法院應責令轄下各級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時,多多注意開庭當事人的狀態、以及畢庭時給予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先後離開」的保護措施,以保障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的人身安全!台中律師公會指出,近日於本會轄區迭有律師頻遭不理性當事人於法庭內外以含有性意味之言語謾罵、威脅恐嚇,甚至肢體攻擊行為,實對律師之人身安全有重大疑慮,有鑑於過去曾發生律師於執行職務時,在法院周圍遭不理性民眾攻擊遇害,為免發生更大憾事,本會嚴正譴責暴力,並為維護律師執業尊嚴。
台中女開庭辱罵攻擊3律師 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行兇
台中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近日審理一起兄妹財產糾紛案,竟接連傳出三名女律師在法庭內外遭到對造當事人言語辱罵,甚至遭肢體攻擊,情節嚴重,已引發法律界高度關注。台中市律師公會昨(10)日嚴正發聲明譴責暴力,並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重視律師人身安全,強化法庭保護機制。據了解,該案源自2018年,一名林姓男子為因應資金週轉,將與胞姊林女共有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予姊姊,雖無借貸關係,姊姊卻於2022年擅自將該土地轉售他人,引發兄妹對簿公堂。台中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還弟弟348萬元,目前案件已上訴至高分院審理中。然而在審理過程中,林女多次在法庭內外對弟弟所委任的三名女律師進行辱罵、恐嚇與攻擊。據悉,A律師在半年前於一審開庭時險遭林女掌摑,幸而即時閃避;B律師則在法院外遭尾隨推打並被潑灑不明液體,情緒受到嚴重驚嚇;C律師於二審開庭時,當庭被以猥褻語言辱罵,更遭揚言「要殺掉律師並直播行兇」,恐嚇言詞駭人聽聞。三名女律師皆已提出告訴或準備親自撰寫書狀提告。對此,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表示,已指派秘書長向受害律師表達慰問,並強調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應遭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脅。公會特別指出,過去台灣亦曾發生律師於法院周邊遭攻擊致死憾事,絕不能再讓類似事件重演。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強烈譴責此類暴力行為,呼籲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加強司法人員危機處理訓練,並強化法庭與偵查庭內的安全維護措施。公會並建議,檢察機關應嚴肅處理涉及攻擊律師的案件,對於行為屢次惡性重大者,宜考慮強制處分措施,例如聲請羈押或裁定高額交保,以維護律師執業權益與社會秩序。吳中和強調,律師肩負守護正義的重要角色,應有權在無恐懼的環境中行使職權。他呼籲全體社會共同重視律師人身安全,遏止對律師的暴力歪風,讓法治社會回歸理性與尊重。
5縣市律師公會調整酬金上限認定違法 遭公平會開罰
網紅律師犯法才引起熱議。2日公平會針對部分律師公會透過會員大會決議調整章程酬金標準上線,認定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開罰高雄律師公會20萬元,桃園、台南、嘉義、宜蘭等律師公會則各處1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的律師法刪除律師公會章程應訂定律師承辦事件酬金標準相關規定,修正理由載明因公平會認定前述條文違反公平交易法「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禁止規定而予以刪除。公平會指出,高雄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卻於109年7月至8月期間召開會員大會決議調高章程酬金上限。公平會認為,律師法在修正前因有酬金標準規定,各律師公會原訂章程載有相關規定,非無法律之據,但現行律師法實施後,章程有關酬金標準就喪失法律屏障,不僅應儘速刪除,更不應該開會共同決定「加碼演出」。經公平會調查,高雄律師公會、桃園律師公會、台南律師公會、嘉義律師公會及宜蘭律師公會召開會員大會決議調高章程酬金上限,是以積極行為對最為核心競爭手段「價格」干預,同時基於「業必歸會」及「律師自治」原則,律師公會對會員具有相當拘束效果,調高章程酬金上限足以影響相關市場供需功能,因此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公平會強調,事業提供服務報酬應依據自身營運情況自行決定,而不是受章程或會員大會決議訂定的酬金標準拘束,同業公會等事業團體應注意公平交易法規定。
食物中毒連環爆!墾丁凱撒飯店遭「查獲3缺失」屏東衛生局出手了
屏東縣墾丁凱撒大飯店連爆2起食物中毒案!新北某公司南下舉辦員旅,並於22日入住墾丁凱撒大飯店,沒想到一行人用完餐後,共有7人上吐下瀉急送醫,如今又爆出「台東律師公會」旅遊團下榻該飯店用餐後,陸續有16人出現發燒、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對此,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今(26日)也說明了。回顧新北旅遊團中毒事件,新北市某公司31名員工日前前往墾丁旅遊,23日吃完凱撒飯店提供的自助式早餐後,包括員工、司機及領隊出現上吐下瀉等不適症狀,共7人就醫。怎料今天再傳中毒事件,台東律師公會32人旅遊團於本月21日入住墾丁凱撒大飯店,在餐廳用餐後,有16名團員陸續出現發燒、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部分症狀嚴重者已送醫治療。針對墾丁凱撒大飯店爆集體食物中毒案,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今(26日)表示,23日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3項衛生缺失,包括熟食區部分天花板不潔、生熟食刀具未區隔、部分調味品分裝未標示品名及效期,當天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並暫停營業進行清消,目前業者已完成清消、恢復供餐;至於2案是否定調為食物中毒事件,則仍待後續檢驗結果出爐。
墾丁凱撒又爆食安事件!律師公會團「16人發燒腹瀉」 公會:將依法維護會員權益
墾丁凱撒飯店又傳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本月23日,新北市某公司員工旅遊入住墾丁凱撒飯店,退房後卻出現發燒、上吐下瀉等情況,25日又爆出台東律師公會於相近時段在該飯店用餐,目前33名團員中已有16人陸續出現發燒、腹瀉等不適症狀。屏東縣衛生局已採集相關檢體送驗,後續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據了解,台東律師公會委由雄獅旅行社規畫墾丁2天1夜行程,於6月21日至22日出團。首日晚間入住墾丁凱撒大飯店,並於飯店自助餐廳用餐,當晚即有團員出現輕微腹瀉症狀;隔日行程中,不適人數持續增加,陸續出現發燒、腹瀉等症狀,返抵台東後症狀加劇,部分團員就醫治療。對此,台東縣衛生局食品藥政科長卓金津指出,雄獅旅行社今(25)日通知屏東縣衛生局,該公司出團的台東律師公會團員出現類似食物中毒症狀,屏東衛生局隨即來電請求台東方面協助彙整患者資訊。卓金津指出,涉案餐飲並非在台東縣境內提供,主責調查權限由屏東縣衛生局負責。目前初步統計共16人出現疑似症狀,7人就醫,將持續配合釐清事發原因。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則表示,25日下午4時接獲台東縣衛生局通報台東律師公會疑似發病患者資訊,經查該團與新北旅遊團用餐之日期不同,衛生局已於23日採集飯店廚工、環境及食餘等各檢體送驗,後續將依檢驗及疫調結果綜判是否確屬食品中毒案件,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處辦。台東律師公會則強調,目前已統計團員症狀及發病時間,主動通報衛生局並積極配合調查,並由理監事會研擬後續因應措施,屆時會依法維護會員與眷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