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輕量刑
」 有期徒刑 貪汙 認罪 起訴 緩刑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
高雄第一殯儀館驚爆收賄 喪家每具遺體1000元換插隊
高雄市政府賓館處第一殯儀館火化場爆出貪汙案,任職於此處的蔡姓、吳姓、洪姓等14名員工涉犯自2019年至2025年期間,收受斌葬業者紅包,協助亡者提前入爐,讓喪家可以盡早下葬,高雄地檢署查出,6年間共收受賄款116萬餘元,檢方於近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根據起訴書,業者們為迎合喪家挑選良辰吉時,私下以毎具1000元不等的火化服務費行賄職員。職員在收到錢以後,會私自調整火化時間讓特定喪家可以插隊進爐。根據檢方調查,火化當日排爐人員先將亡者資料登錄至系統中,在交給操爐人員火化,但若有收賄對象,操爐人員則會提前處理特定亡者遺體,並延後掃描QR Code時間,製造火化依序紀錄假象,使市府登載資料與實際不符。檢方認定,這14名員工行為已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賄金由部份職員集中保管,並用於日常餐飲以及飲料等特定支出。14名員工在到案以後,大多數坦白認罪,並且主動繳回不法所得,目前民政局已將涉案人員全數免職,而檢方偵結後,也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14人,不過由於被告大多數坦承認罪且態度悔悟,檢方也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3藝人閃兵案外案? 威廉、Teddy爆遭恐嚇勒索
備受矚目的藝人「閃兵案」,包括陳零九、威廉(廖亦崟)等在內的10名藝人,涉嫌委託「閃兵集團」偽造體位以逃避兵役遭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昨(27)日首度開庭,其中9名藝人均當庭向法官「認罪」,並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積極爭取獲得緩刑的機會。不過其中3人稱遭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恐嚇、勒索,新北地檢署對此將進一步調查釐清。本次開庭的9名藝人,包括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小蝦)、Teddy(陳向熙)等人被傳喚出席。他們在庭訊中承認偽造文書及妨礙兵役的犯行,部分被告同時表達希望法院能改採簡式審判程序,加速審理結案。檢察官在法庭上表達強烈意見,主張不應對這些藝人給予緩刑,認為此舉恐會助長社會上逃避兵役的歪風。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述後,諭知將進行評議,後續將裁定是否同意本案改採簡式審判程序。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Teddy當庭稱起初將自己宿疾與家族病史告訴陳男,對方說可用罹患「次發性高血壓」為由申請免役,並稱「這是合法漏洞,我才會的技巧」、「次發性高血壓有可能治癒,但屆時過了役齡」,因此輕信對方,直到陳男要他把24小時血壓監測記錄器給別人代揹,才驚覺「自己可能已經犯罪」。威廉則指出,自己支付40至50萬元給陳男,但還被對方勒索額外付錢,不過記不清楚精確數字,而病歷佐證他確實患有符合免役條件的疾病,但他仍願認罪。黃博石表示,曾向陳男表達不想再造假,但遭對方施壓恐嚇,他因害怕連累家人只好被迫繼續。回顧案情,藝人王大陸涉嫌透過「閃兵集團」偽造體位以逃避兵役,案件於今年2月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其現已入伍服替代役。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包括陳零九、「棒棒堂」成員威廉及小杰(廖允杰)、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Teddy、陳信維、黃博石、修杰楷、陳柏霖,以及「Energy」成員謝坤達與張書偉等人也涉案遭調查。
威廉、陳零九等8星閃兵全認罪 爭取緩刑檢辯:不應助長歪風
備受矚目的藝人「閃兵案」27日在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出現重大轉折。檢方起訴包括陳零九、威廉等在內的 8 名藝人,因涉嫌委託「閃兵集團」偽造體位以逃避兵役。在下午 3 時開始的首次審理中,這 8 名藝人均當庭向法官表示「認罪」,並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積極爭取獲得緩刑的機會。本次開庭的 8 名藝人,包括威廉、陳零九、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陳向熙(Teddy)、陳信維等。他們在庭訊中承認偽造文書及妨礙兵役的犯行。部分被告同時表達希望法院能改採簡式審判程序,加速審理結案。檢察官在法庭上表達強烈意見,主張不應對這些藝人給予緩刑,認為此舉恐會助長社會上逃避兵役的歪風。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述後,諭知將進行評議,後續將裁定是否同意本案改採簡式審判程序。
「怕丟臉不敢還」!高雄男夜店惡作劇竊友錢包 賠8萬換緩刑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去年在夜店趁友人離開座位時,徒手竊取友人錢包,事後辯稱只是「酒後惡作劇」。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個月,楊男上訴後與友人達成和解並賠償8萬元,二審法院10月1日宣告緩刑2年,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楊男2024年11月7日凌晨3時許,在高雄市新興區某夜店與友人林智育飲酒消費。楊男趁林姓友人離席時,他以身體遮擋視線,徒手取走放在沙發上的錢包。該錢包內有現金新台幣6萬4015元、迪拉姆幣500元、人民幣1元、金融卡2張、信用卡1張、身分證1張。楊男得手後隨即前往廁所,將錢包藏放於個人隨身袋子內。林男發覺遭竊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楊男並起獲失物。楊男起初矢口否認竊盜犯行,辯稱與告訴人是朋友,當天飲酒後一時興起拿錢包惡作劇捉弄友人,後來友人向警方報案,他怕丟臉不敢坦承。但檢方認為,楊男竊取時有避免遭人當場查緝的行為,拿取後又有確保其成果的行為,且在友人發覺異狀後仍未坦承或歸還,直到警員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並通知到案說明,才陳述經過。一審法院認為,錢包是個人典型的隨身財物,任意拿取極可能遭致誤會。楊男為受過教育且具工作經驗的成年人,對此不能諉為不知,仍任意拿取友人錢包,認定其係基於竊盜犯意而為,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楊男上訴主張一審量刑過重,願坦承犯行且已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另賠償告訴人8萬元,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量刑允當,維持有期徒刑3個月之判決,但考量楊男未曾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犯後坦承犯行並積極取得告訴人諒解,堪認其尚有悔悟之心,予以宣告緩刑2年。
貪小便宜闖大禍!馬祖男上淘寶「買除草劑」觸法 挨罰100萬元還遭判刑6個月
中國購物網站「淘寶」因為價格低廉,獲得不少民眾青睞。不過小心兩岸法規不同,導致買到我國未核可的商品而觸法。近日連江地方法院就宣判一起違反農藥管理法案件,一名馬祖漁民上淘寶購買除草劑,卻買到未經核准輸入的「偽農藥」粉末,在貨物快遞來台時遭查獲,被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後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併科罰金100萬元,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3年,須於判決確定後一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根據判決書,農藥輸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但馬祖蘇姓漁民為貪圖便宜,竟透過友人在中國「淘寶網」上訂購除草劑粉末,並委由不知情的貿易公司代為報關輸入。貨品於通關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獲,送驗後發現含有「亞滅培(acetamiprid)」成分,屬《農藥管理法》第7條所稱之「偽農藥」,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依《農藥管理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偽農藥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法院審理時,認為蘇男雖破壞農藥管理秩序,涉危害國家環境與公共安全,但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且購買的農藥數量不多,也未流入市面,因此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檢方也呼籲,農藥屬高風險管制品,民眾切勿為圖方便,擅自從國外網購或攜帶入境,否則不僅違法,還可能對環境與自身健康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涉土方糾紛開槍殺人!嘉義刑警一審判無期 二審認罪求輕判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因否認犯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供稱沒有致人死亡的意思,也賣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定10月31日宣判。侯宏典、張壬榤等人於2022年1月5日晚間,與被害人張嘉恩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17號土地公廟槍戰,侯、張各持槍朝張嘉恩座車方向射擊,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嘉恩右前額,張送醫於1月8日不治。經比對死者遺體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製徵吻合,同案目擊證人也都證稱此槍為侯宏典當場持用,勘驗侯開車逃離現場的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畫面也大致相符。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的故意,有主觀上犯意,案發後又告知同夥一概否認、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上訴後,昨天審判長問他對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時,他除改口「承認」,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也努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息事寧人,且如今已快60歲,只盼能服完刑期,重返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從輕量刑。侯宏典的律師也說,侯因對方危及他的性命才開槍,且為節省訴訟成本願意認罪,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10年以下徒刑。
桃園女駕車夜歸轉彎輾醉漢 肋骨斷5根撿回1命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9歲的羅姓女子於凌晨時分開車返家,在自家社區迎賓步道前準備迴轉時,未注意到前方竟有1名男子醉倒在地,結果1個不察,右前輪直接輾過男子身軀,造成男子多處重傷,所幸經送醫搶救後暫時保住性命。檢警調查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8月17日凌晨12時37分,當時羅女駕駛車輛沿平鎮區延平路二段行駛,行經社區迎賓步道時,因視線不清或注意力不足,未發現1名林姓男子醉臥在地,就在羅女駛車靠左迴轉的瞬間,車輛右前輪不慎輾過林男,造成其頭部挫傷、腦震盪、左肩受創,並引發左側血胸與五根肋骨骨折等重傷。事發後,羅女立即意識到肇事狀況,主動報警處理,並在警方到場後坦承是肇事駕駛。林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傷勢嚴重,但在醫療團隊搶救下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女承認過失事實毫不推託。檢方認為,雖然她的疏忽導致林男重傷,但因其第一時間主動報警,態度誠懇,符合刑法「自首」的減刑要件,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從輕量刑。
失控壓頭溺死失智父 男遭判11年
楊姓男子獨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騎機車到東眼山區要求共赴黃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讓他情緒失控,強推老父下山坡拖進溪流壓頭入水致溺斃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家屬請求從輕量刑,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刑11年,可上訴。住三峽的32歲楊男排行老三,長期照顧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歲父親,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騎機車載老父出外用餐,之後前往東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尋死,遭拒後,不顧老父意願,強行將他推下山;發現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樹叢間後,又自行滑下山,將老父從樹叢間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體強壓老父頭部至水內,導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楊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考量楊男從小因父親酗酒、9歲前母親早逝,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卻長年未尋求專業協助,累積龐大壓力,案發時又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以及雇用看護照顧父親帶來的經濟問題,加上詢問老父「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父親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情緒崩潰而犯案。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強壓老父頭部入水溺斃的弒父手段,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讓父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溺死,手段殘酷,難為減刑理由。審酌他無任何前科,高中肄業,智識程度正常,犯後態度坦誠,未推諉卸責,並與家屬達成無條件調解,加上親屬請求從輕量刑,國民法官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的黃姓清潔隊員回收價值32元的電鍋後,轉送給拾荒婦女遭到《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此最高檢察署已行文各檢察官處理是類案件宜斟酌「法、理、情」。另外,法務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小額貪汙,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最高檢察署發函至各檢察機關內容如下:一、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請注意蒐集、調查及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落實客觀性義務。二、按「法律應免除其刑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條第 9 款定有明文。經查明貪瀆案涉案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後段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而自首者,亦同,即應為不起訴處分。三、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者,得依具體個案情節,審酌被告之犯罪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是否犯貪瀆罪後自首、在偵查中自白、有無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是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是否情節輕微、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等對被告有利量刑事由,於起訴或公訴蒞庭時具體求刑。四、對於犯貪瀆罪後自首或自白者,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自動繳交所得財物或參與集體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獲者,如符合緩刑要件,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已經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本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不服離婚判決想引起注意!韓男地鐵縱火 檢斥「性質如恐攻」求處重刑
南韓首爾1名67歲的元姓男子因不滿離婚訴訟結果,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攜帶預先準備的打火機、汽油等物,在首爾地鐵5號線汝矣渡口站至麻浦站區間縱火,導致23人受傷,所幸無人死亡。首爾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此案,檢方痛批犯嫌性質「等同於恐怖攻擊」,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求處20年徒刑。韓聯社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5月31日上午8時43分,起火地點位於列車自汝矣渡口站出發後、距麻浦站約300公尺處的漢江水底隧道區間。當時元男手持2公升塑膠水瓶,瓶內裝有疑似汽油的綠色液體,在車廂內潑灑後使用打火機型噴燈點燃,導致車廂內瞬間煙霧瀰漫、大批乘客陷入恐慌。案發當時,由於列車採用防火內裝,火勢未能擴散,但車廂內仍陷入混亂。據統計,共有23名乘客因吸入濃煙送醫,另有129人接受現場急救,並造成包括列車受損在內超過30億韓元(約新台幣7,000萬元)的財產損失。調查顯示,元男因不滿離婚官司結果,曾萌生輕生念頭,為引起社會關注才決定犯案。檢方表示,元男意圖殺害160名無辜乘客,結果雖未造成死亡,然而當時若疏散稍有延誤,後果將不堪設想,性質「等同於恐怖攻擊」,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因此請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命令佩戴電子監控裝置10年及接受保護觀察3年。對於檢方求處重刑,元男的辯護律師辯稱,當事人動機是想揭露判決不公,且已自白並表達反省,加上火勢及時撲滅,損失未進一步擴大,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元男本人則在最後陳述中僅簡短表示「沒有想說的話,很後悔」。一審判決預定於10月14日上午10時宣判,結果備受南韓社會關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涉貪汙罪遭起訴!法務部說話了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法務部將研擬相關修法。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法務部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
砍頭、刺胸「兄長慘死」 70歲男求輕判理由「吹電扇難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形容自己在看守所的生活,「睡在馬桶旁、燈光昏暗、惡臭難耐」,凸顯羈押環境的艱困。彰化去(2024)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斧頭弒兄慘案,凶手70歲高男一審被判13年6月,他不服上訴,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盼爭取減刑,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其上訴,並裁定自9月18日起續押兩個月。此案發生於去年2月7日,70歲的高姓男子與胞兄長期因祖產分配及居住空間紛爭積怨,他先持斧頭猛砍頭部14下,再改拿折疊刀往胸口猛刺4刀,造成哥哥顱骨粉碎、肺臟穿刺,連假牙都被震落,現場血跡四濺。醫師搶救不治,法官形容被害人「頭皮幾無完膚,甚至深可見骨」,痛苦難以想像。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依殺人罪判13年6月徒刑,高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14日駁回。高男二審上訴時聲稱,自己雖能忍受日曬,但「無法忍受獄中電風扇吹襲」,若服滿刑期將近88歲,身體恐撐不下去,恐將命喪牢中。他並指控,案發前因兄長言語霸凌妻小,導致家人搬離,自己獨自奔波兩處住所,案發地點實為工藝教室,非外界所稱長期獨居。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認為長期收押僅徒增國家成本,無助教化,也剝奪其修復親情的機會。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高男持斧頭連砍胞兄14次、刀刺胸4刀,手段兇殘,且行兇後逃逸、未救助,未見真切悔意,原審量刑已屬中低度,無失衡之虞,遂駁回上訴。高男案發後即數度延押迄今,日前高男透過律師申請交保,唯台中高分院仍裁定持續延押2月。
虛擬幣詐騙案!幣想科技稱「金管會唯一授權」洗23億 遭黑吃黑內幕曝
「幣想科技」(BitShine)打著「金管會唯一授權」,短短一年多全台超過1,500人遭詐騙,損失金額高達12.7億元,洗錢金流更突破23億元。士林地檢署22日偵結,起訴「幣想科技」(BitShine)負責人施啟仁等14人,其中施啟仁為全案核心,檢方建請重判25年徒刑。檢方調查,幣想公司名義上提供USDT等加密資產交易,實際卻暗中與詐騙集團勾結。施啟仁具有天道盟背景,去年以約1,920萬元等值USDT收購公司,藉此取得金管會洗錢防制聲明,對外號稱「全台唯一授權」,並迅速展設45家門市,收取加盟金及保證金,實則成為詐團收現、換幣的掩護管道。詐團透過社群平台投放「假投資」廣告,引誘被害人帶現金至門市購幣,並事先指導KYC問答,營造合法假象。交易完成後,受害人持有的USDT立即被轉入指定錢包,再透過層層換匯、回購與轉移,最終流入境外交易所CoinW,形成規模龐大的洗錢斷點。今年4月,檢警大動作搜索48處據點,拘提施啟仁等人,並查扣價值約2,000萬元的虛擬資產,以及6,049萬元現金、豪車及公司帳戶資金,總計約1.13億元。起訴書指控,施啟仁負責整體規劃與資金引進;楊紀文任CoinW亞太區商務總監,負責門市營運與招攬;王學治則掌控金流,以百大公司名義操作入金與換匯,三人分工明確。移審庭上,施啟仁矢口否認犯行,哭訴家中困境,懇求交保;反觀楊紀文、王學治兩人全盤認罪,並直指施啟仁是發起人,甚至表態「要退出幣圈」。但法官認三人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禁見。此外,在「幣想案」中,還出現一段黑吃黑的插曲。檢方調查發現,瑆曜科技負責人古富翔假稱「認識金管會證期局長的弟弟」,聲稱能協助幣想順利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並以此向業者索取疏通費,每月100萬元,三個月共收取300萬元。沒想到古富翔收了錢卻完全未採取任何行動,最終連幣想也淪為受害者。檢方認定古富翔的行為涉犯詐欺罪,遂將他一併提起公訴。檢方痛批,本案假借合法外衣欺騙社會大眾,嚴重破壞金融秩序與民眾信任。尤其施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建請合併應執行25年徒刑;至於態度悔悟並願繳回犯罪所得者,則建議從輕量刑。實際上,幣想客戶名單高達4,604人,其中3,000多人報案,甚至還有900多人具詐欺、洗錢前科,異常比例高達九成。由於部分受害者顧慮名譽或金錢無望追回,未全面報案,實際受害規模恐更龐大。此案爆發後震撼市場,多家業者緊急撤回洗防登記申請,金管會並宣布擴大金檢,點名查核12家業者,並要求VASP公會修正自律規範,堵上現金交易漏洞。兩家原允許條碼繳費入金的業者亦緊急喊停,目前僅剩8家合法業者可繼續營運。檢方並提醒,台灣須加速與國際接軌,否則恐淪為詐騙與洗錢溫床。
台南文章牛肉湯負責人蓋違建! 負責人認罪求宣告緩刑
台南人氣店家文章牛肉湯負責人莊姓女子因為在2023年9月搭蓋違章建築遭判刑,而工務局也曾發函2次停工,但莊女視而不見遭移送。簡易庭法官認為,莊女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判刑3個月,莊女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考量到她自行拆除,改判拘役55日,緩刑2年,支付10萬元給國庫。判決書指出,莊女2023年9月11日於台南文章牛肉湯總店前增建一層,並於屋後增建2層鋼鐵構造的違章建築,而台南市政府工務局也於2023年9月12日、2024年1月2日勒令停工,但莊女仍繼續雇工施工。工務局113年1月30日再派員至現場勘查時,發現現場仍在施工,且繼續增加違章建築,於是移送檢方進行法辦。一審簡易庭法官認定,莊女經主管機關再度制止違法復工行為,仍不從而繼續施工,欠缺法治觀念,漠視法令規範及公權力之執行,念及莊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莊女不服上訴,強調自己坦承犯行且拆除違章建築,工務局也確認建物已經解除列管,希望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二審合議庭認為,莊女有悔意,改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同時命她1年內支付公庫10萬元。然而,合議庭也警告莊女,緩刑期間若再犯罪或是未履行支付義務,緩刑將被撤銷,仍須執行原刑。本案判決已宣告不得再上訴。
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認罪求交保」 法官裁定續押原因曝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親友名義掛名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共計384萬餘元,另被控透過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收取建商品嘉建設公司每月名為「顧問費」的賄款,累計70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昨(25)日首次開庭審理此案,陳怡君與張惠霖當庭認罪並請求交保,但法官考量仍有其他共犯未認罪,認定仍有串證之虞,裁定續押。檢方指控,陳怡君在擔任第13與14屆台北市議員期間,與綽號「饅頭主任」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共謀,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利用親友洪于涵、賀璽、張家蓉等人頭方式,偽造聘書與人事資料,詐領助理薪資、年終及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張惠霖將該款項以現金領出製造金流斷點,再經由友人轉帳存入親友帳戶後提領,並以支付房租、投資等名目使用,涉嫌洗錢。此外,陳、張兩人也被控從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間,每月收受品嘉建設公司高姓總經理與胡姓負責人所提供的3萬9千餘元賄款。款項以「顧問費」名義匯入張惠霖指定帳戶後,兩人涉嫌以協調、辦理現場勘查等方式,向北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加速建案申請流程,包括行道樹遷移與污水設施審查等。在庭訊中,陳怡君坦承所有起訴內容,並表示,之所以動用助理費,是因為辦公室資金短缺,每月12萬元的薪水需償還貸款6萬元,加上政黨補助資源有限,難以應付服務處開銷。她強調所動用的款項多數用於服務處租金、水電、文宣與工讀生薪資等公務開支,並對行為表達歉意。陳怡君的律師指出,當事人已認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裁定交保。張惠霖亦認罪,並表示已整理助理費的支出憑證,證明其用於公務支出。其律師也請求減刑與緩刑。不過,法官指出,鑑於仍有其他共犯尚未認罪,存在串證風險,裁定2人續押至其他被告8月18日開庭後,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准予交保。
狠女為搶房產砍死養父!藏刀2月趁洗澡突襲猛刺40刀 法院重判18年
新加坡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人倫悲劇。一名33歲女子因不滿養父在養母過世後獨自繼承組屋產權,擔心自己淪為無家可歸的「過客」,竟預謀購刀並藏匿長達兩個月,最終趁養父洗澡完畢出浴之際,以18公分長菜刀狠砍至少40刀致其死亡。法院認定她蓄意、殘忍,儘管患有精神疾病,仍於今(14)日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大馬《中國報》》和新加坡的《8視界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晚間8時至隔日清晨5時25分之間,地點是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15樓組屋。死者為67歲的陳亞邦(譯音),被告則是其養女陳秋燕(譯音,Tan Qiu Yan),與養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根據庭審揭露,陳女於養母2022年8月因肺癌病逝後,多次與養父爭執產權歸屬。養母生前曾告知她,會將組屋一半產權留給她,但她事後發現整間組屋其實是父母聯名,依規定由養父單獨繼承。當她提出希望成為共同屋主時,養父雖曾安撫「我死後這間就是妳的」,卻因爭執而怒斥「再吵就趕出去」,令她懷恨在心。陳女為此前往超市精挑細選一把18公分長的大菜刀——「是超市裡最大的」,她供稱——並藏匿於房內整整兩個月。她多次幻想如何動手,最終選在案發當日趁養父洗澡時潛伏門外,待其開門瞬間冷不防持刀猛砍。養父雖試圖反抗拉住她的頭髮,但雙方倒地後,她仍持續猛刺,直至確認對方斷氣,整體揮刀次數超過40刀,並集中攻擊頸部等致命部位。行兇後,陳女冷靜清洗現場、換掉染血衣物,原打算搭巴士到警局自首,途中卻改變主意返家撥打報案電話,對警方謊稱「父親死在家中」。警察趕到後即揭發全案,當場將她逮捕。陳女落網後原被控謀殺,但經鑑定患有「被害妄想症」(Paranoid Delusional Disorder),控方同意改以誤殺罪起訴。庭上指出,她曾長期拒絕服藥,直至2023年7月才開始治療,並於2023年9月在獄中曾威脅殺害一名嘲笑她的同囚,顯示其攻擊風險未除。雖然辯護律師請求從輕量刑,主張被告內向孤僻、無暴力前科,且已願意接受精神治療,但控方堅稱:「若未持續治療,重犯風險高,為社會安全應判終身監禁。」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今(14日)宣判時表示,陳女「蓄意預謀、手段殘忍,令人震驚」,且整起行兇動機只是為了取得房產,而非基於即時威脅或衝突。他指出,陳女「原本只是想傷害對方或警告,卻最後選擇了最極端的手段,只為不讓養父獨自擁有組屋。」不過,法官也考量她於案發時患有精神疾病、已坦承犯行,依新加坡《刑法》第304條誤殺罪規定,判處18年有期徒刑。根據新加坡法律,誤殺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或20年有期徒刑,並得附加罰款。
恐怖鐮刀男因停車糾紛竟將人砍到永久殘廢 遭判5年還搬老父幼女求情
彰化市黃姓男子2024年8月,與蘇男因停車問題產生爭執,情緒失控竟持鐮刀攻擊蘇男,導致他多處嚴重創傷,經醫療及復健後扔留下無法伸展的永久性傷害,黃男事後怒氣不消,以石塊砸毀蘇男住家玻璃窗戶,並持鐮刀破壞紗窗門等設施,黃男還以需要照顧年長父親和12歲女兒為由,請法官從輕量刑,但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行為惡劣,仍依重傷害罪,判決他5年3月徒刑。根據判決書,黃男2024年8月3日下午,因停車與蘇男發生爭執,竟持鐮刀攻擊蘇男,造成蘇男左上肢切割傷併三頭肌及肱二頭肌肌肉斷裂、橈神經及肌皮斷裂、右上腹部撕裂傷及左肱骨皮質骨折,經醫療和復健後,大拇指、手指和手腕仍無法伸展,蘇男因傷返家休養後,黃男仍不罷休,竟再次前往其住處,用石塊砸破窗戶,隨後持鐮刀破壞門外紗門及玻璃桌等財物,行為囂張。法官審理蘇男所提出的診斷證明,認定其傷勢已達重傷程度,此外,經調查發現,黃男曾於2021年因恐嚇罪遭判刑4個月,並已執行完畢,如今卻再犯相同性質的暴力行為,顯然毫無悔意,故依法從重量刑。法院另考量黃男僅因瑣事與人爭執,卻未冷靜解決,反持鐮刀攻擊攻擊蘇男,導致對方重傷,又以石塊與鐮刀破壞蘇男住處的門窗和桌椅等財物,其行為過當,儘管黃男再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卻未對蘇男的損失做出賠償,僅依需扶養男長父親和年幼女兒為由請求從輕,法院審酌後,仍舊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另因損毀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依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韓男團偶像文泰一合夥友人「撿屍、性侵女遊客」 一審判決出爐遭當庭收押
31歲韓國男星文泰一過去是SM娛樂男團「NCT 127」成員,卻在2024年8月捲入性犯罪案件遭南韓檢警立案調查。事件爆發後,文泰一立刻遭到SM娛樂掃地出門。今年6月本案首度開庭時,文泰一當庭承認與2名男性友人撿屍、性侵酒醉的中國籍女遊客,今(10日)一審結果出爐,文泰一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當庭收押。綜合韓媒報導指出,文泰一與2名友人在2024年6月13日清晨,在首爾梨泰院一家酒吧偶然結識了一名酒醉的中國籍女性遊客,遂與2名友人聯手把該名女性灌醉後,帶到友人位於首爾方背洞的住處集體性侵,並企圖隱匿犯罪事證。本案一審於6月18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文泰一和2名被告均當庭認罪,被檢方以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特例法起訴7年有期徒刑,並主張應加判性暴力治療、公布個人資訊,以及10年限制從事兒童與青少年相關職務等附加刑責。今(10)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文泰一和2名被告都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當庭收押。此外,3人被要求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內不得在兒童、青少年與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就業。法官指出,考量3人都是初犯,當庭承認過錯,加上受害者不願追究、已達成和解,因此予以從輕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