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
」 緩刑 閃兵 偷拍 日本 認罪
閃兵首波判決出爐! 唐振剛發聲:虛心接受誠心面對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皆為主動自首且全數認罪,法院考量其態度良好,全數給予緩刑,卻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並完成義務勞務。免於牢獄之災的唐振剛,稍早回應「虛心接受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9名藝人當中,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成為此次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相較之下,阿達被判1年2月、緩刑3年,刑期是9名藝人中最輕,但仍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唐振剛則被判1年4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新臺幣50萬元。唐振剛去年10月主動前往新北地檢署自首,是藝人閃兵案中首位自首者。唐振剛經紀公司稍早回應:「目前已透過媒體得知判決結果,但唐振剛本人及律師尚未收到正式判決書。對於判決結果,唐振剛表示完全尊重、虛心接受,並承諾一定會誠心面對,盡力彌補過錯。」
癌末男路上撿到2200萬!以為「神明的禮物」 狂花 下場慘了
一名罹患癌症的男子在剛得知自己癌症復發、生命僅剩2至3個月的絕望之際,竟在路邊撿到裝有2200萬元日圓巨款的袋子。他一時起貪念將鉅款據為己有,並在逮捕前的4個月內揮霍了約1800萬元日圓,用於治療與海外旅遊。這起罕見的案件於19日在仙台地方法院開庭審理,被告當庭承認所有起訴罪名,檢方求處1年有期徒刑,全案預計於11月6日正式宣判。根據《河北新報》報導,這起侵占遺失物的案件發生於3月5日中午12時左右。居住在日本東松島市大曲、現年43歲的無業被告,事發前剛在仙台市內的醫院接受檢查,卻被醫生告知原本已治癒的癌症不幸復發,且「生命只剩2到3個月」。萬念俱灰的他神情恍惚地走在JR仙台站前,無意間注意到路上擺放著一個袋子。該袋子其實是保全公司員工在運輸過程中不慎遺落的娛樂設施營業收入,裡面裝有高達2200萬元日圓的現金。被告在法庭上供稱,當時自己因為收到噩耗而陷入自暴自棄的狀態,路過袋子後又因好奇心折返。他隨後購買了美工刀,躲進附近的公眾廁所劃開袋子,看見滿滿的現金時,一時以為這是「神明的禮物」。在隨後的4個半月裡,他將其中的1800萬元日圓用於自身的癌症治療費用以及出國旅遊。檢方在論告時痛批被告極度自私,但辯護律師則表示,被告當時的心境並非不能理解,請求法院給予緩刑處分,全案預計於11月6日正式宣判。
閃兵案判決出爐!廖人帥繳130萬 9藝人全緩刑
藝人閃兵案首波判決出爐,9名涉案藝人雖然全數獲得緩刑,卻仍須支付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並完成義務勞務!新北地方法院今(20)日下午針對檢方第4波起訴的15名被告宣判,其中14名涉及逃避兵役的役男,13人獲判緩刑,只有邱韋翰被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未獲緩刑。前Circus成員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刑期與金額均為14名役男中最高;至於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涉及14項犯罪,分別遭判10個月至2年不等徒刑,另有200多萬元犯罪所得遭沒收。新北地院20日針對藝人閃兵案首波宣判,廖人帥遭判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圖/本刊攝影組)這批涉案藝人包括廖人帥、Energy前成員唐振剛、阿達(本名昌璟翔)、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以及擔任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的李奕釜。另外5名一般役男,則為吳振薾、榮士睿、廖建凱、魏世鈞及邱韋翰。15名被告在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其中14名役男強調,自己在檢方發動拘提、搜索等強制偵查措施前,就已主動出面自首,並詳實交代犯罪經過,希望法官考量認罪、配合調查及犯後態度,給予從輕量刑。多名藝人也向法院表示,當初因一時失慮做出逃避兵役的決定,如今已深感後悔,且過去沒有其他刑事案件紀錄,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檢方則認為,即使被告主動自首,逃避兵役仍應付出相應代價,因此對14名役男求處1年至2年徒刑,並建議若宣告緩刑,應附加支付公庫60萬至120萬元,以及提供100至120小時義務勞務等條件;至於被認定為集團首腦的陳志明,檢方則求處5年徒刑。唐禹哲因閃兵案遭判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履行150小時義務勞務。(圖/翻攝自唐禹哲微博)不過,法院最終判決與檢方建議並不完全相同。14名役男分別遭判6個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其中13人獲得3年至4年緩刑,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依個別判決支付公庫30萬至130萬元、完成60至150小時義務勞務。只有邱韋翰未獲緩刑,但其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9名藝人當中,廖人帥被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30萬元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成為此次刑期最重、支付金額最高的役男。相較之下,阿達被判1年2月、緩刑3年,刑期是9名藝人中最輕,但仍須支付公庫100萬元,並履行60小時義務勞務。唐禹哲則被判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完成150小時義務勞務,為藝人中勞務時數最多者。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則被判1年8月、獲得緩刑,須支付公庫50萬元,另履行120小時義務勞務,刑期僅次於廖人帥。另外5名藝人刑期均為1年4月。其中唐振剛與李唯楓各須支付公庫50萬元,並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邱昊奇須支付80萬元及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楊子鋒須支付30萬元及完成100小時義務勞務;鄒翰昇則須履行10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鄒翰昇支付公庫的金額,《中時新聞網》報導為60萬元,《自由時報》則記載100萬元,兩篇資訊不同,仍須以法院正式判決內容為準。至於5名一般役男,吳振薾、榮士睿及廖建凱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4月,3人分別須支付公庫50萬元、30萬元及80萬元,並完成100小時、150小時及80小時義務勞務;魏世鈞則被判1年7月,須支付公庫30萬元,另完成150小時義務勞務。上述4人均獲緩刑,唯獨邱韋翰遭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未獲緩刑。在整起案件中,被控協助役男逃避兵役的陳志明,刑責與其他14人不同。法院認定他涉及14項犯罪,分別判處10個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宣告沒收200多萬元犯罪所得。由於陳志明尚有其他案件正在審理,因此法院此次沒有定應執行刑,後續仍須視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而定。
「最帥老闆」翻車!金曲推手王維皓也閃兵 起訴求刑2年2月
金曲獎最佳演唱組合「幻藍小熊」幕後推手、天空娛樂營運長王維皓也捲入藝人閃兵案,台北地檢署查出他2008年役男體檢明明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卻在2012年認識閃兵集團成員後,花十幾萬元找「槍手」代測血壓,以重度高血壓的名義更改為免役體位,涉嫌妨害兵役及偽造文書,今天偵結起訴,檢察官批評王維皓相較一般逃兵惡性更為嚴重,建請法院量刑2年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41歲的王維皓之前當過藝人,曾經和趙又廷合唱「痞子英雄」的主題曲「無賴正義」,他以「大剛」、「小剛」的藝名,與「可樂」(陳彥瑋)組成雙人搖滾樂團「COLOR BAND」並擔任主唱,解散後改走幕後,現為天空娛樂營運長,今年6月27日金曲獎頒獎典禮上,當幻藍小熊打破眾人眼鏡奪下最佳演唱組合時,轉播畫面帶到台下激動落淚的王維皓,網友封他「金曲第一帥」、「最帥老闆」,不料帥完不到一個月就翻車,7月22日北檢偵辦閃兵案搜索約談王維皓,複訊後諭令6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王維皓2008年役男體檢為常備役體位,但他不想因為入伍服役耽擱生涯規劃,2012年應酬時結識閃兵集團成員,雙方約定以十幾萬元換取免役證明。王維皓先在台北榮總謊稱血壓有問題,再拿診斷證明書去台中市西屯區公所申請複檢,二度前往北榮時,領取血壓監測記錄器,交給閃兵集團的槍手代為測量,偽造高血壓紀錄;北榮開立重度高血壓的診斷書並發函台中市民政局,王維皓藉此取得免役證明書。王維皓瞞天過海十幾年,直到去年王大陸花360萬閃兵失敗、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詐欺,檢警意外揪出演藝圈一大票逃兵,內政部主動清查可疑案例並移送地檢署偵辦,王維皓的祕密才因此曝光。北檢認定王維皓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並指出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的公平正義象徵,妨害兵役罪法定最高刑度5年,一般逃兵大多是不理會通知、隱匿或出國不歸等「消極手段」,王維皓卻是積極採取詐術、雇用槍手偽造數據,破壞兵役公平性更為嚴重。起訴書批評,王維皓的法定役期1年10個月,如果仍予輕判、緩刑或准予易科罰金,無異向社會傳達「沒被抓到算運氣好,被抓到花錢就能擺平」的錯誤訊息,將嚴重動搖國防動員體系,建請法院量處2年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不予緩刑或易科罰金。
驚聞80歲親姊與丈夫有染!70歲婦氣炸 扯髮將姊拖下床「打到骨折」
南韓釜山發生一起離譜的家庭衝突事件!一名70多歲婦人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丈夫有染,氣得當場失控,竟抓住姊姊頭髮將她拖倒在地,還用膝蓋壓住其胸口,造成姊姊左側大腿骨折、膝蓋挫傷,釜山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被告沒有前科且屬一時衝動犯案,最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20日中午12時左右,地點位在釜山市一處公寓,涉案女子先前從熟人口中聽聞,80多歲的親姊疑似與自己的丈夫有不倫關係,讓她相當憤怒,隨後就對姊姊施以暴行。當時涉案女子的姊姊正坐在床上,女子突伸手抓住姊姊頭髮,用力將她拉倒在地,接著又以膝蓋壓住對方胸口,導致年邁的姊姊受到嚴重傷害,事後更被診斷出左側股骨骨折、膝蓋挫傷等傷勢,醫師評估需要接受長達12週的治療。涉案女子雖大致承認自己的施暴行為,但否認曾用膝蓋壓住姊姊胸口,然而法官綜合被害人證詞及其他相關證據後,認定被告確實有此行為、其辯解不足以採信。法官指出被告對高齡被害人施暴,造成的傷害程度相當嚴重,而且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尚未獲得補償,相關情節應予以嚴肅看待。不過,法院同時考量到涉案女子大致坦承犯行,整起事件看似是在聽聞婚外情傳言後一時衝動所致,加上她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最終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
恐怖殯葬員夫婦「死人財撈百萬」!強拔250具遺體金牙、偷珠寶爽逛樂園
德國爆出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園盜竊案,一名63歲的禮儀師與其妻子在過去十一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瘋狂褻瀆屍體,不僅持工具強行拔除遺體上的金牙,還搜刮棺木內的珠寶首飾,共計褻瀆至少250具遺體,變賣所得高達25萬歐元(約新台幣870萬元)。兩人將這些不義之財用於買豪宅、換酷炫名車,甚至購買知名主題樂園的年票狂歡。如今法院判決出爐,這名泯滅人性的禮儀師被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其妻子則獲判緩刑,引發社會強烈撻伐。根據《The Sun》報導,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的弗賴堡。63歲的殯葬工人卡爾海因茨(Karl-Heinz K.)自2013年至2024年間,在墓園工作時秘密搜刮死者遺物。他手段極其殘忍,竟使用鉗子以蠻力強行拔下屍體嘴裡的金牙,再用鐵鎚砸碎以提取裡面的貴重金屬,共計盜走長達8公斤的貴金屬與大量珠寶,總價值高達25萬歐元。他41歲的妻子西蒙娜(Simone K.)雖然已經與他分居,但當時也協助變賣這些贓物。西蒙娜在法庭上坦承,雖然懷疑這些黃金來源不純,但仍貪圖享樂,夫妻倆的住房與車子越換越大,還用贓款購買了歐洲公園(Europa-Park)的年票。除了發死人財之外,卡爾海因茨還被控涉嫌拍攝一名46歲受害謀殺案女子達娜(Dana Walleser)的遺體照片,並透過WhatsApp分享給他人,附上極具侮辱性的血腥文字,嚴重違背職業道德與對死者的尊重。卡爾海因茨在弗賴堡地方法院上對所有指控供認不諱,最終因盜竊罪及破壞死者安寧罪,被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妻子西蒙娜則獲判18個月緩刑。此外,法院判處卡爾海因茨須向被害女子家屬支付2000歐元(約新台幣7萬元)的賠償金,但家屬悲痛表示,這樣的判決與賠償根本無法撫平對死者尊嚴造成的巨大傷害。
茶水飄怪味!同事喝下手腳麻 女研究生涉下毒逃返大陸前落網
美國懷俄明大學(University of Wyoming)爆出研究生疑遭同事下毒事件,32歲陸籍女研究生王艾莉(Aili Wang,音譯)涉嫌將有毒化學物質混入同事泡茶使用的咖啡機,導致對方出現手腳麻木、失眠及身體無力等症狀。警方追查發現,王女不僅疑似購買相關化學物質,還被監視器拍下翻動、拍攝同事研究筆記的畫面。她事後接受警方詢問,隔天便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逮捕,檢方認為她當時準備返回大陸。綜合英國《衛報》(The Guardian)、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 News)及《人物》(People)雜誌報導,事件發生在美國懷俄明州(Wyoming)拉勒米市(Laramie)。王女與受害者都是微生物學研究生,由教授戈梅爾斯基(Mark Gomelsky)指導,雖然共用辦公室,研究方向卻不相同,兩人關係也不融洽。教授透露,王女首次博士論文口試未通過,據他了解,她對另一名學生的研究成就抱有嫉妒情緒,但這項說法並非司法機關認定的犯案動機。受害者在法院文件中以「KT」代稱,來自越南,研究內容涉及利用細菌將RNA送入人體細胞,嘗試開發癌症、神經系統及遺傳疾病的新療法,相關計畫獲得美國聯邦資金支持,部分技術也正在申請專利。KT今年8月參加重要學術會議後,健康狀況逐漸惡化,除了經常感到疲倦、夜間難以入睡,手指也出現刺痛與麻木,雙腿甚至無力,曾因此前往校內健康中心求診。真正讓KT察覺異狀的,是辦公桌上一台用來泡茶的小型咖啡機。他發現茶水偶爾會出現怪味,但清洗機器後,異味又會暫時消失。由於情況反覆發生,KT懷疑飲用水遭人動手腳,妻子與其他人便協助採集咖啡機內的水,蒸發水分後留下約63毫克白色粉末。經校內化學領域人員檢測,樣本對丙烯醯胺(Acrylamide)呈陽性反應。參與檢測的助理教授蘇馬亞(Tak Sumaya)指出,丙烯醯胺雖然可用於蛋白質及DNA研究,也可能在高溫烹調澱粉類食物或燃燒菸草時產生,但高劑量暴露可能傷害神經系統,正常情況下不應在咖啡機的水中發現如此數量的物質。KT與妻子隨後將可疑樣本交給校警,並配合警方在共用辦公室設置監視設備。根據警方提交法院的宣誓書,監視器9月27日拍到王女翻動KT的辦公桌,10月1日又錄下她拍攝桌上資料、翻閱研究筆記的情形,甚至疑似以自己杯中的液體沖洗KT的杯子。警方也查出,王女涉嫌在今年夏天兩度透過購物網站eBay購買丙烯醯胺,之後還曾要求平台刪除帳號。王女10月5日接受警方詢問時,聲稱自己已多年沒有使用丙烯醯胺。戈梅爾斯基則表示,她自6月起主要忙於論文工作,已未再進行實驗室研究。至於監視器拍到她接觸KT研究資料的行為,警方也列入調查。由於王女過去在大陸曾從事與疾病治療技術相關的研究,調查人員關注她拍攝筆記的目的,但目前尚無足夠資訊證明她竊取研究成果,也不能認定下毒指控與研究資料有直接關聯。接受詢問後隔天,王女於10月6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os Angeles International Airport)遭到逮捕。檢方認為她正準備搭機返回大陸,執法人員並查扣多部筆記型電腦、外接儲存裝置及紙本文件,作為後續調查證物。由於存在離境疑慮,檢方聲請提高保釋金,奧爾巴尼郡(Albany County)巡迴法院法官桑福德(Robert Sanford)同意將金額從20萬美元提高至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25萬元,且須以現金繳納。王女目前面臨加重攻擊及傷害重罪指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能面臨10年徒刑及1萬美元罰款,約新台幣31.5萬元。截至10月13日,她仍被關押在洛杉磯,尚未獲准保釋,移送懷俄明州的時間也尚未確定。法院文件當時未列出她的辯護律師,美聯社透過電子郵件及LinkedIn嘗試聯繫,也未取得回應。KT的健康狀況則持續讓指導教授擔憂。戈梅爾斯基透露,學生至今仍容易疲倦、難以集中精神,左手也持續失去部分知覺,未來能否完全康復尚不清楚。他坦言,一名學生的健康受到威脅,另一名學生卻可能涉及傷害行為,讓他受到極大衝擊。《CBS News》另外提及,加州柏克萊(Berkeley)過去也曾發生職場下毒案件。女工程師袁蓉(Rong Yuan,音譯)長期出現不明原因的身體不適,後來透過自行設置的監視器,發現同事徐大衛(David Xu,音譯)涉嫌在食物及飲水中摻入鎘。該案被告最終透過認罪協商,就一項下毒重罪接受兩年緩刑處分。懷俄明大學也發表聲明,表示將依既有程序處理相關學生紀律問題。校長里夫斯(Shane Reeves)強調,校方重視師生與訪客的健康及安全。王女目前仍處於司法程序中,相關指控尚未經法院判決認定,依法應推定無罪。王艾莉涉嫌毒害共用辦公室的研究生,10月6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逮捕。(圖/翻攝自臉書,13abc)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為充手機電 女子竟拔商店冷凍櫃插頭「冰淇淋全融化」!店家氣炸提告
南韓一間無人冰淇淋店近日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女子進店後為了替自己的手機充電,竟擅自拔掉冰淇淋冷凍櫃的電源插頭,改用插座替手機充電,沒想到充完電後直接離開,完全沒有將插頭重新接回去,導致整櫃冰淇淋融化報廢,店家氣得將監視器畫面截圖張貼在店內,並表示已著手以妨害營業罪嫌提告,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綜合外媒報導,南韓網路論壇及社群平台11日流傳一張無人冰淇淋店的公告照片,店家在公告上附上一名女子在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截圖,指控對方擅自拔掉冷凍櫃電源,造成店內商品損失。根據店家說法,這名女子當時進入無人冰淇淋店,發現店內冷凍櫃使用的插座後,竟直接將冷凍櫃的電源插頭拔掉,再插上自己的手機充電器,將手機放在冷凍櫃上方充電。然而,女子充完電後,卻沒有把冷凍櫃的插頭重新插回去,就這樣直接離開商店。由於冷凍櫃長時間失去電力,裡面存放的冰淇淋商品全部融化,已無法正常販售。店家發現後相當傻眼,只能忍痛將整櫃冰淇淋全部丟棄,承受不少的營業損失。店家氣憤地表示:「她關掉冷凍櫃的電源,替自己的手機充電後就逃走了」,目前已經著手進行妨害營業的告發程序,不過尚未公開實際損失的金額。事件曝光後立刻引起南韓網友熱議,不少人痛批女子缺乏基本常識,認為即使真的有緊急充電需求,也不應擅自拔掉商家設備的插頭。有網友直言:「就算急著充電,正常人也應該會把冷凍櫃插頭插回去吧?」另有人批評「連基本常識都沒有」、「這根本就是妨害營業」,對女子的行為感到相當不滿。事實上,南韓過去也曾發生類似案件,2022年3月京畿道富川市一間無人冰淇淋店遭一名60多歲女子拔掉冷凍櫃電源,導致價值50萬韓元(約新台幣1.2萬元)的冰淇淋融化。該名女子因曾多次犯下類似行為,最終被法院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韓媒指出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店家的電力,也可能依照實際情節涉及竊盜罪。隨著南韓無人商店日益普及,相關管理與治安問題也逐漸受到關注。根據南韓國民權益委員會統計,2022年4月至2025年3月的3年間,共接獲2748件與無人商店有關的民眾申訴,主要包括商品失竊、設備損壞、食品衛生及設施管理問題。由於申訴案件逐年增加,南韓國民權益委員會今年4月已發布相關警報,要求主管機關加強無人商店犯罪預防、食品衛生及設備管理,避免類似事件持續發生。
入住民宿竟遭男老闆闖進房間!女客聽見床邊手淫聲嚇壞 他賠30萬緩刑
日前一名女子到屏東旅遊,並下榻某間民宿,卻在凌晨睡覺時,遭民宿老闆王男闖入房間,對方不僅站在床邊注視她,還在床頭附近手淫,結束後更將體液弄到她的床上,受到極大驚嚇。王男事後坦承犯行,辯稱當時喝了酒,並賠償女客30萬元達成和解,屏東地院則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判決書顯示,女客在去年(2025)年10月間入住屏東某民宿,凌晨4點左右,女客平躺在床上休息時,驚覺有不明人士進入房間,直接走到床尾目視著她,她嚇得假裝翻身側躺、緊閉雙眼,接著對方走到床頭,她便聽見男子手淫的聲音,更感覺到對方將體液射到她床上。事後女客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查,發現在女客床邊手淫的人是民宿老闆王男,並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均坦承不諱,強調是酒後做出的脫序行徑,當時不知道女客是睡著還是清醒。檢方原先以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但經過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王男並未直接侵犯女客的身體,相較於直接撫摸、摟抱、親吻等手段,其手段較為輕微,但這種行為已侵害到他人的道德感情,並造成女客心理陰影,考量到王男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賠償女客30萬元並達成和解,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CTWANT》: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道狀元」董念台彰化病逝!享壽77歲 昔開24輛凱迪拉克「求婚呂秀蓮」轟動一時
自稱「黑道狀元」、「國寶級流氓」的再生受刑人服務中心前社長董念台,10月6日中午在彰化縣某醫院病逝。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董念台的妻子黃逸珊證實死訊,表示丈夫臨終時十分安詳,最後的心願就是與她在一起,因此她留在老家陪伴丈夫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語帶哽咽。妻子表示,董念台希望舉辦天主教儀式的葬禮,但因丈夫不想麻煩朋友,目前暫不打算舉辦告別式。董念台1950年出生,籍貫甘肅蘭州,年輕時從事過各種工作,多次出入監所後走上討債之路,並成立討債公司,同時投入更生人服務,雇用曾服刑者從事催收工作。他因行事高調、言論辛辣,多次登上新聞版面。其中最廣為人知的事件之一,是2001年12月安排24輛凱迪拉克豪華禮車,身穿燕尾服前往總統府,公開向時任副總統呂秀蓮求婚,排場盛大,轟動一時。2018年,董念台與小他33歲的金融業上班族黃逸珊結婚,當時統促黨總裁張安樂擔任證婚人。晚年董念台仍爭議不斷。2024年7月,他因不滿「青鳥行動」,向多名立委發送「黑鷹滅青鳥」簡訊,揚言成立「黑鷹部隊」包圍、消滅青鳥。台北地院於2025年12月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就是要當警2/雙北菜警月薪上看8萬! 想穿制服先過這幾關
隨著「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修正,雙北地區繁重加成調高至最高1.3倍,剛分發的基層菜鳥警員,加上超勤等加給後月薪可上看7.5至8萬元,二線一星警官更可突破9萬至10萬元。然而,即便薪資待遇相當優渥,警專招考人數卻近年持續下滑,導致錄取率屢創新高,今年警專甲組男生的錄取率甚至高達94%。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針對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極為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圖/翻攝畫面)因警察職務具有特殊性與公權力,各界對警紀向來以嚴格標準檢視。針對考生本人的「前科與品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均設有不容妥協的嚴格排黑規定。首先,在重大犯罪與貪污方面,凡是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者,以及在公務體系服務期間涉貪污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中者,一律終身不得報考。另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也明確列舉四大不得任用的規定,首先只要曾涉犯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只要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使僅判處罰金,仍永久喪失警察任用資格。曾被列為《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治安顧慮人口,例如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竊盜、詐欺或組織犯罪等罪者、曾因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及被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者,乃至於過去曾遭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或軍事院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均不得任用。此外,若犯下上述以外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同樣不得任用。若獲「緩刑」宣告,緩刑期間亦不得任用;即便在緩刑期滿未經撤銷可恢復一般公務員應考資格,在警察特考中仍須面臨實質的查核。以徐嘉旋能順利考回警察並獲分發,主要就是因當初並未受到汰除處分,而是主動提出離職,因此不受上述法規限制。考過就能順利當警察嗎?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機關必須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實施嚴格審查。即使前科紀錄在形式上符合緩刑期滿等條件,但在實務上的「素行經歷」關卡中,若被認定曾有不良紀錄或品德不符標準,仍可能面臨不予任用的命運。然而只要順利通過重重考驗,警察的薪水是相當具吸引力,以雙北第一線行政警察單靠警勤加給每月最高可多領1萬2千餘元;雙北刑事警察若加上刑事加成,每月實領警勤加給最高可高達3萬餘元,高薪背後固然代表著高壓與高風險,但嚴格的品操與任用把關,仍是確保執法團隊品質的要件。
33歲女「1年嫁5男」騙走鉅款!5年提交14次結婚申請 下場曝光
美國內華達州一名33歲華裔女子陳佳穎(Jiaying Chen,音譯),涉嫌多年來利用婚姻詐騙來騙取多名男子錢財,光是過去一年就與5名男子結婚,得手數萬美元後便消失無蹤。調查發現她曾在5年間申請多達14次結婚許可,讓檢察官忍不住形容她是「最典型的落跑新娘」,法院最終判處她1年拘禁、2年緩刑,並須賠償被害人逾2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萬元)的賠償金。根據外媒報導,33歲的陳佳穎長期透過婚姻詐騙向不同男子騙取錢財,調查人員指出她光是在過去一年內就先後與5名男子結婚,並在拿到數萬美元後失去聯繫,調查發現陳佳穎2019年至2024年間,曾在內華達州克拉克郡提交14次結婚申請,其中7次成功取得結婚證書。檢察官在當地時間週二的法庭上指出,這起案件共有9名被害人提出賠償要求,其中一名被害人出庭時難掩憤怒,表示自己曾經完全信任陳佳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而我卻相信了她。」檢方透露這名男子為追回被騙走的財產,還曾5度親身前往中國追查。陳佳穎最終透過認罪協商,承認重婚罪及以詐欺手段取得金錢罪,根據協議,她將面臨8年至20年的徒刑,但刑期會暫緩執行,改以拘禁及緩刑等方式處置。檢察官解釋陳佳穎雖擁有美國合法居留身分,但考量到目前美國移民遣返政策,若直接將她送入州立監獄,未來恐難以確保她能留在美國,被害人也會因此失去追討賠償的機會,因此希望透過緩刑監督,讓她留在美國償還欠款。辯護律師則表示陳佳穎的犯罪行為與賭博成癮有關,她已經表達償還被害人損失的意願,希望法院不要再讓她服刑,以便她能盡快工作賺錢。不過,承辦法官艾勒(Crystal Eller)對此並不買單,認為如果陳佳穎沒有解決賭博成癮問題,即使換了身分、搬到其他州,仍可能繼續犯案,法官直言沒有理由相信她不會再犯,並對她打算搬往佛羅里達州與新伴侶同住的計畫表達疑慮。最終,法院裁定陳佳穎必須返回克拉克郡拘留中心,再服刑8個月,加上先前遭逮捕後已被羈押的4個月,總計拘禁1年。出獄後她還必須接受2年的緩刑監督,定期參加戒賭互助會並接受成癮治療,法院同時允許她搬往佛羅里達州,在朋友經營的壽司餐廳擔任服務生,陳佳穎還須向被害人支付約新台幣890萬元的賠償金。
校園刀光2/家長憂心割喉案再現! 雙北連爆兩案埋隱憂
北市某知名國中上月初傳出學生持刀衝突,一名A姓學生遭B姓同學持美工刀「約戰」,另有4名學生起鬨,喊出「可以學土城國中割喉啊」,雖然後來雙方放下刀器,未釀成更大傷害。不過A生仍遭抓傷胸口,讓家長憂心校園出現模仿效應。回顧近年台灣校園重大暴力事件,2023年土城校園割頸案震驚全國,郭姓乾哥乾妹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與11年;而今年9月,新北市瑞芳區某私立中學也發生學弟持剪刀朝學長割喉事故,再度引發社會關注。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土城某國中部一名林姓女學生與郭姓男學生前往楊姓學生的班級找另一名同學碴,林、郭兩人離開後,林女返回楊生的班級教室內,並大力甩了教室的前門,楊生出面制止,要林女「不要破壞班上公物」,林女心生不滿,回頭找國三的郭姓「乾哥」向楊生討公道,郭男和楊生因此爆發口角衝突,郭男竟拿出彈簧刀朝楊生頸部攻擊,造成楊生大量出血,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事件曝光後瞬間震驚台灣社會,但讓網友更為憤怒的是,事發後郭男的親友還聲援郭男「祝刑安」、「等你回來」等語;而當時因未動手未第一時間被捕的林女也狂發限時動態回擊網友,表示,「我沒有教唆人家,又沒有錯,到底是在擊敗什麼」、「我也沒有教唆殺人,我只是被罵請郭幫我出氣,沒有叫他殺人好嗎?不然我怎麼還在這裡,況且我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不要鬧了,因為這件事我爸已經斷我零用錢。」林女強調將針對攻擊她的網友一律檢舉提告,「好多人私訊把我罵得很難聽通通法院見,一個一個看你們長怎麼,我一定會叫全部認識的哥哥陪我出席,罵這麼難聽都沒想過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嗎」。被害楊姓國中生的爸爸發現郭男犯案後,竟在IG貼上楊生急救畫面,寫下「最美的風景」,讓被害家屬完全無法接受。(圖/翻攝畫面)然而更為離譜的是,犯案的郭男事後還拍下自拍照,標註自己在板橋地方法院寫下,「報到紳」,更被發現其竟還拍下楊生急救的畫面將其Po網發限時動態表示,「最美麗的風景」。一審新北地院判處郭男有期徒刑9年、林女有期徒刑8年;二審時,2025年12月23日高等法院改判郭男、林女有期徒刑12年與11年,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2026年2月12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然而土城割喉案後續也還未結束,一名林姓男大生因在網路上公布乾哥、乾妹的社群帳號、照片與住處等個人資訊,因此挨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個資法,判處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今年9月,新北市瑞芳某國中,一名14歲的徐姓國中生持刀朝同校的黃姓高三生揮砍,造成黃生一度無生命跡象。(圖/翻攝畫面)而上月新北市瑞芳某中學再度傳出有國三學生朝高三學生割頸,14歲的徐姓國三生疑似因搭乘公車時因音量問題與17歲的黃姓高三學長發生口角衝突,雙方下車後又再度於瑞芳火車站前的飲料店相遇,並因排隊問題再度發生口角衝突,徐男一氣之下竟抄起麵線攤的剪刀朝黃姓學長頸部猛刺,造成黃姓學長大量失血緊急送醫,送醫後恢復生命跡象,但情況仍不樂觀。事發後,犯案的徐姓國三生也主動向警方自首報案,並聲稱自己是因遭到黃姓學長等人霸凌,才會一時氣憤下手行兇。不過校方與同學等也陸續出面澄清,表示2人平常根本毫無交集,完全沒有霸凌一事,校內也未有相關霸凌通報紀錄,目前受傷學生仍在醫院接受救治,校方也會持續陪伴家屬,提供醫療與後續處理所有的必要協助,並同時針對相關班級與師生啟動全校心理輔導機制,祈願學生能早日康復。
李貞秀竹北市長夢碎! 新竹縣選委會:登記資格不符
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登記參選竹北市長,新竹縣選委會今(7)日表示,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爰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新竹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資格審定權責在地方選委會,選委會於10月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定32位鄉鎮市長選舉參選人,其中1位參選人登記資格不符,252位鄉鎮市民代表參選人,其中4位登記資格不符,369位村里長參選人,其中5人登記資格不符,總計符合資格參選人計643人。新竹縣選委會說明,李貞秀原為中國大陸人民,申請登記為新竹縣竹北市市長選舉候選人。依據兩岸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新竹縣選委會提到,大陸委員會115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50400418號令核釋前開規定所稱「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應指中國大陸人民經許可在台定居設籍,並依規定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予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其起算時點應自當事人向主管機關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始日。新竹縣選委會也說,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原中國大陸人民登記申請為公職人員候選人,應於105年11月28日(包含當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李貞秀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期間未滿10年,爰候選人資格不符規定,應不予登記。新竹縣選委會指出,其他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參選人資格不符規定,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後,參選資格條件更為嚴格,依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投票行賄罪受緩刑宣告、免刑判決確定者,均不能參選,其他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等罪、加重詐欺判決確定者亦同,又如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雖尚未確定,參選資格亦不符合規定。
徐佳青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爭議延燒 王鴻薇拿「32元電鍋案」對比:標準在哪?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近日遭民眾黨團質疑,海外出訪期間曾讓未成年兒子隨行,並以「攝影官」名義出現在活動中,丈夫唐博偉也被指使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6)日再度質疑政府處理標準,並以先前引發討論的「32元電鍋案」作為對比,認為若基層人員因價值數十元物品就面臨司法追訴,高階官員涉及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的疑義更應徹底調查,否則恐讓民眾產生強烈「相對剝奪感」。王鴻薇在臉書發文指出,徐佳青先前因兒子參加僑委會舉辦的東沙島活動,被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裁罰10萬元;近期又接連出現其他爭議,包括丈夫被指疑似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跨州載送家人,以及徐佳青2022年赴歐洲出差時,當時14歲的兒子被指以「攝影官」身分隨行並搭乘外館車輛。上述情況目前仍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對於徐佳青帶未成年兒子出訪一事,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受訪時曾表示,徐佳青帶的是未成年孩子,身為母親有照顧責任。王鴻薇則質疑,許多公務人員出差時同樣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是否就能因此讓孩子以「攝影官」身分隨行,相關行程究竟有沒有動用公帑或其他公務資源,都應對外說清楚。至於徐佳青丈夫唐博偉被指使用公務車,王鴻薇表示,唐並非公職或外交人員,因此有必要交代其使用甚至駕駛外交單位公務車的依據。她並主張,如果相關爆料最終查證屬實,是否進一步涉及刑法或《貪污治罪條例》等法律問題,也應交由主管機關依法認定。王鴻薇同時提起「32元電鍋案」作為比較。台北市環保局一名黃姓清潔隊員2024年間,將清運取得、估值32.56元的回收電鍋帶回測試後轉贈拾荒婦人,之後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及褫奪公權1年,檢方今年1月決定不上訴。王鴻薇認為,基層人員因價值32元的物品遭到司法追訴,對照徐佳青近期接連出現的家人使用公務資源疑義,如果政府未以相同態度調查釐清,很容易讓一般民眾感到標準不一。她並表示,若此次相關指控經調查證實,就不能再以單一偶發事件看待。面對外界質疑,僑委會已否認徐佳青有濫用公帑或不實核銷情形,強調其率團出訪、海外視察及參與僑界活動均屬依法執行公務,出訪規劃、人員配置、預算動支與經費核銷也都有相關規範及審計機制。行政院長卓榮泰6日則表示,已要求外交部及僑委會調查,希望儘速釐清事實並回報;他也強調,公務人員除了依法行事,也應提高自律並注意社會觀感。
前女友提分手遭毆打、塞棉被性侵 他一審判4年「砸100萬」獲原諒改判2年緩刑
台中蔡男2024年與前女友談分手時情緒失控,不僅毆打女方、扯髮撞牆,還用棉被摀嘴,性侵得逞,且造成女方多處撕裂傷及瘀青。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蔡男上訴,強調已免除女方50萬元債務,母親另支付50萬元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他積極賠償並獲被害人諒解,認為判3年以上有情輕法重之虞,改判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蔡男與被害女子過去曾是男女朋友,且一度同居,2024年1月25日上午,兩人在蔡男租屋處討論分手事宜,原本應是和平結束感情,沒想到蔡男因情緒失控,竟對女子施暴。蔡男先徒手毆打女方,又抓扯頭髮將她往牆上撞,女子試圖反抗、呼救時,他更拿棉被塞住她的嘴巴,阻止她發出聲音;隨後,蔡男撕扯女子衣物,在對方明確抗拒下,仍以手指及生殖器強行性侵。其暴行造成女子眼眶瘀青、下唇撕裂傷、乳房咬傷及多處挫傷。案經台中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定蔡男明知女子已決定結束感情,卻未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意願,反而以暴力手段迫使女子屈服,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及身心健康;雖然蔡男犯後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蔡男不服刑度提起上訴,主張自己在一審期間已與女子和解,並將對方積欠的50萬元債務全部免除;一審判決後,母親為進一步彌補被害人,又另外支付50萬元和解金。蔡男因此向二審法官表示,自己已盡最大努力彌補過錯,且女子也簽署協議書表達原諒、不再追究,同意法院給予緩刑,希望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刑度。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蔡男犯後確實積極填補被害人所受損害,除自身免除50萬元債務外,其母親也另支付50萬元,合計100萬元,且已獲得被害人諒解。法官認為,依強制性交罪法定最低刑度3年處罰,對蔡男而言,客觀上已有「情輕法重」之情形,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向指定機構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榮總2前主任涉讓醫材商「代刀」 判刑緩刑檢方不服提上訴
台中榮總前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前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替13名患者執行部分核心醫療行為,一審分判1年4月、1年2月徒刑,均緩刑4年。台中地檢署審酌判決後,認為2名醫師部分認事用法仍有違誤,今天提起上訴。檢方調查發現,楊孟寅、鄭文郁任職台中榮總期間,涉嫌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不具醫師資格的3名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並由對方實際執行部分醫療處置,包括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以及植入螺釘、組裝連接桿等,涉案患者共13人。檢方認為,2名醫師疑因貪圖手術時的勞務便利,同時維繫與醫材廠商的合作關係,因而讓廠商人員實際參與手術,形成醫師掛名執行手術、醫材商實際操作的情況,已涉及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並可能影響患者醫療安全及品質。此外,檢方追查醫師與醫材商之間的利益往來,發現醫材廠商疑將銷售額約2至3成,以「公關費」名義提供給醫師,涉嫌形成「醫師掛名、廠商代刀、私下分利」的利益模式。檢方另指,涉案5人為掩飾醫材商實際參與醫療行為,涉嫌以不實方式申報相關醫療費用,進而詐領健保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款項,總金額約196萬元。台中地院9月15日宣判,認定5人均觸犯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及詐欺取財罪。其中,楊孟寅遭判1年4月、鄭文郁判1年2月,均緩刑4年;3名醫材商則分別判處1年、8月、8月,均緩刑3年。法院審酌5人均認罪,且已與全部患者或家屬完成調解、和解並履行賠償,加上卷內沒有證據顯示患者因此受到實際身體傷害,因此給予緩刑。不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閱一審判決後,認為楊孟寅、鄭文郁2名醫師部分,法院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仍有未洽之處,因此今天依法提起上訴,案件將由二審法院進一步審理。
黃子佼履行180小時義務勞務、3場法治教育!緩刑條件均完成
藝人黃子佼因網路購買、收藏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檔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獲宣告緩刑,目前已進入緩刑執行階段。台北地檢署依照法院所訂的緩刑條件,自8月起安排黃子佼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主要負責環境清潔工作,截至9月已完成180小時的義務勞務。此外,黃子佼也在7、8、9月分別接受1場法治教育,共完成法院要求的3場課程。黃子佼這起案件源自2023年間遭爆料涉嫌以演藝圈專業人士身分,藉故接近並騷擾未成年少女。檢警最初調查相關性騷擾指控時,認為相關罪嫌不足,未料進一步追查後,卻意外發現黃子佼早在2013年2月12日便註冊加入知名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論壇儲值、購買性影像。檢方調查發現,黃子佼購買的影像涉及未成年人,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相關影像數量龐大,黃子佼將下載的檔案儲存在容量達4TB的硬碟內,案件因此從原先的性騷擾指控,進一步擴大成為涉及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的刑事案件。案件一審時,黃子佼否認犯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關罪責判處有期徒刑8月。黃子佼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到了二審則改變態度認罪,並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考量相關情節及黃子佼後續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等因素,宣告緩刑4年。高院判決同時要求黃子佼在4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須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台北地檢署則在7月通知黃子佼報到,隨後依照法院確定判決所列的緩刑條件進行執行。從8月開始,黃子佼被安排密集前往新店戒治所執行義務勞務,依每日安排工作6小時或8小時,主要負責環境打掃及清潔工作,至9月已完成法院要求的180小時義務勞務。法治教育部分,他則在7月、8月及9月各接受1場課程,至此已完成法院所要求的3場法治教育。隨著義務勞務與法治教育均已完成,黃子佼目前進入緩刑期間的保護管束階段。未來4年內,他仍須依觀護人的指示不定期報到,說明日常生活及相關近況,並接受觀護人監督。如果在緩刑期間未再觸法並遭判刑,依目前判決所定的緩刑條件,原本判處的1年6月徒刑即不須實際執行,黃子佼也就無須入監服刑。
王大陸助女友討債判刑6月上訴爭清白 法官「靈魂拷問」全場笑了
新北地檢署起訴藝人王大陸洩漏閃兵集團主嫌入獄個資、協助女友討債也違法蒐集個資,新北地院一審判刑6個月,檢方及王大陸都提上訴,今天二審首度開庭,王大陸仍無罪答辯,強調自己只是找好友游翔閔幫忙,再拉一個群組讓女友對接游翔閔;法官對王大陸「靈魂拷問」,想確認他是不是因為游翔閔人脈廣、常找游翔閔幫忙?王大陸連忙澄清「沒有常常」、「就這次」,意外讓全場笑翻。檢方認定王大陸兩度違反個資法,一次是他付360萬給閃兵集團代辦免役,集團主嫌「小黑」陳志明卻因入獄失聯,他先託朋友幫忙找人,之後透過警方得知陳志明正在坐牢,便跟朋友說不用找了,因為小黑「進去關了」、「有一堆前科進去」。王大陸女友、網紅闕沐軒現身高等法院。(圖/黃耀徵攝)另一次是王大陸得知女友闕沐軒想討回被騙的400多萬,需要找到潘姓詐騙犯的下落,他打算透過游翔閔處理,但游翔閔不認識闕沐軒,所以在微信成立三人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但檢察官發現,闕沐軒洩漏潘姓詐騙犯個資給游翔閔,游翔閔再委託四海幫堂主陳子俊購買詐騙犯家人個資,並回報在群組。一審認定,王大陸追查「小黑」現況並未觸法,但他協助女友討400萬的過程已涉犯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對王大陸情侶檔都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檢方上訴請求一審無罪部分改判有罪、有罪部分量刑太輕應加重判刑。台北市刑大隊偵三隊前代理隊長劉居榮出庭。(圖/黃耀徵攝)王大陸今天出庭否認犯罪,他只是問朋友,有沒有人認識小黑?想請朋友找,後來得知小黑入監,就跟朋友說不用再找;因為「女友也被騙錢」,他為了幫闕沐軒討回來才找游翔閔處理,自認只是拉一個群組,沒有過度參與,「因為這件事與我無關」,律師補充,王大陸偶爾看群組,20天才回訊息,僅出於禮貌表達感謝和辛苦,沒指示找潘姓男子的家人討債,更沒要求違法蒐集個資。受命法官孫沅孝整理不爭執事實的時候,念出游翔閔是王大陸好友,因為黑白通吃、人脈廣,王大陸常找游翔閔幫忙。王大陸聽到這立刻表示「沒有常常」,法官問他會找游翔閔幫忙嗎?他說「就問問」,法官反問不然找游翔閔做什麼?王大陸才說,會找游翔閔幫忙「就這次」。閃兵集團主嫌「小黑」陳志明由法警押解到高院。(圖/劉松霖攝)闕沐軒事先擬好稿子在庭上陳述,她在2020年被潘姓男子騙走400多萬元,潘姓男子在獄中多次寫信,承諾出獄一定償還,所以她無條件和解,後來算了一下出獄時間,2024年年初仍沒潘姓男子的消息,才請游翔閔幫忙尋人,想討論還錢的事,她從未指示找對方家人或蒐集他人個資。同案被告、時任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因偽造案由查詢個資,一審遭判1年4月,二審開庭時表明願意認罪,希望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希望跟陳志明調解;高院今天有提訊陳志明出庭,他回應可以安排看看調解,對於本案其他事宜則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