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甦
」 CPR 車禍 OHCA 女兒 猝死
76歲阿嬤八卦山撿垃圾失足墜52公尺深谷 消防志工兒崩潰尋母
母親節前夕竟發生令人鼻酸的山區意外,彰化縣八卦山區9日上午傳出一起墜谷事故,1名76歲蕭姓阿嬤平時都會前往茶園務農,沒想到當天疑似因為順手撿拾垃圾時不慎失足,整個人跌落深達52公尺的溪谷,由於她遲遲未返家,擔任消防志工的兒子驚覺情況不對,立刻沿著母親平日行走路線搜尋,最終在中央嶺步道附近發現母親蹤跡,當場急忙通報警消救援。據了解,蕭姓阿嬤平時生活相當勤奮,即便高齡76歲,仍經常前往八卦山茶園整理農務,9日上午10時許,她如往常般上山工作,途中疑似看到步道旁有垃圾,順手想撿起清理環境,卻疑因地勢濕滑、重心不穩,意外跌落深達52公尺的山谷。由於山區地形陡峭,加上現場樹木茂密,外界一時難以察覺事故發生。蕭嬤的兒子因母親過了平常返家時間仍音訊全無,心中立刻浮現不祥預感。他隨即沿著母親平時會走的中央嶺步道一路尋找,最後在擎天崗往南約50公尺處發現異狀,這才確認母親已墜落山谷,焦急之下立即向消防單位求援。警消於下午2時15分陸續抵達現場,由於溪谷深度超過50公尺,只能採取高難度繩索垂降方式進行搜救,歷經近1小時搜尋後,終於在下午3時06分找到蕭嬤,但當時她已失去呼吸心跳,搜救人員立刻實施心肺復甦術,並小心翼翼將人搬運回地面,再由救護車緊急送往南投基督教醫院搶救。醫院指出,蕭嬤到院時已有嚴重失溫情形,且心肺功能停止時間過長,即使醫療團隊全力施打急救藥物並進行各項救命措施,仍無法挽回生命,最終宣告不治,消息曝光後,也讓不少民眾感到不捨,尤其她只是出於環保善意撿垃圾,卻意外發生憾事,更令人鼻酸。警方目前已進一步調查詳細事故原因,同時也提醒民眾,山區步道地形複雜,即便是熟悉路線的居民,也應特別注意腳步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9歲愛女快開學 慈父為買新制服狂籌錢!「冒雨除草」遭雷劈慘死
泰國武里喃府近日發生一起令人鼻酸的意外。一名45歲男子為了替9歲女兒籌錢購買開學要穿的新制服,不辭辛勞前往甘蔗田打工除草,未料工作期間突遭雷擊,送醫後仍不幸身亡,消息曝光後令當地居民相當不捨。泰媒Khaosod報導,事件發生於7日下午2時左右,地點位於武里喃府色突縣一處村尾甘蔗園。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與救援單位趕往現場,發現45歲男子頌通(Sunthon)倒臥在甘蔗田旁的樹下,已失去意識,頭部有明顯燒灼痕跡,身旁則放著一把鋤頭。救援人員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並將傷者緊急送醫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目擊者表示,甘蔗園主人當天雇用工人到農地除草,每人可獲300泰銖(約新台幣291元)工資,他知道頌通就讀小學四年級的9歲女兒即將開學,需要購買校服、鞋子與其他用品,一家人正急著籌球,因此邀請對方一起工作。目擊者回憶,當天下午飯後,天空逐漸轉暗,雷聲不斷,眾人原本打算暫停工作避雨。當時頌通正準備去拿放在樹旁的鋤頭,大夥兒一度大聲提醒他不要靠近,但還來不及阻止,現場突然傳出巨大雷聲,接著便看到頌通倒地不起。當地居民推測,鋤頭為金屬製品,可能因此成為導電媒介,導致雷擊發生。鄰居透露,頌通約8年前入贅到村內,是出了名的勤奮男人,平時為了養家幾乎什麼工作都願意接,只希望能讓家人過得更好,如今為了替女兒添購開學用品意外喪命,讓鄰里感到格外心痛。
暴雨釀禍!頭份路樹突倒擊中騎士 命危昏迷送台中搶救
苗栗頭份昨天傍晚發生驚悚意外,一名蔡姓機車騎士行經興隆路一段時,突遭倒塌路樹擊中,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CPR搶救恢復心跳,但傷勢嚴重、仍陷昏迷,已轉送台中醫院持續救治,事故疑與連日降雨導致樹木鬆動有關。苗栗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5)日傍晚5時40分接獲報案,指頭份市興隆路一段有路樹倒塌壓傷騎士,救護人員趕抵時,發現約30多歲男性騎士已呈現創傷性OHCA狀態,頭部有撕裂傷,四肢多處擦挫傷,現場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並緊急送醫。警消先將傷者送往為恭醫院搶救後,傷者恢復呼吸與心跳,但意識仍未恢復,昏迷指數僅3分。院方檢查發現,其傷勢相當嚴重,包括顱底骨折、顱內多處出血(含蜘蛛膜下、硬腦膜下與硬腦膜外出血),另有第2頸椎及肋骨骨折,當晚7時左右轉送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持續搶救。警方調查,蔡男當時騎乘機車沿興隆路一段東向行駛,行經事故路段時,路旁邊坡樹木突然傾倒,因反應不及遭擊中倒地,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地方人士指出,近日苗栗地區連續降雨,可能導致土壤鬆軟、樹根抓地力不足,進而引發倒塌意外。里長及民代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交通疏導,公所也已派員清除倒木,恢復道路通行。附近居民表示,事發當下先聽見巨大聲響,外出查看才發現騎士倒地不起,機車倒在一旁,眾人隨即協助報案並移開障礙物。警方呼籲,近期天候不穩、降雨頻繁,用路人行經山區或林木密集路段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以降低突發風險。
男打麻將下秒倒地猝死!家屬怒告棋牌室求償130萬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廣東省清遠市一名張姓男子去年9月2日下午在當地一間棋牌室內打麻將,傍晚5時許突感身體不適,起身欲外出透氣,未料走到門口時突然倒地昏迷。監視器畫面顯示,何姓棋牌室老闆及現場人員隨即撥打急救電話,並進行初步急救處置。張男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醫學證明顯示死因傾向為猝死。《南方都市報》報導,死者家屬包括李姓妻子、未成年女兒等人認為,棋牌室環境通風不良,且經營者未善盡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張男錯失黃金搶救時機,遂將老闆及後續接手店鋪的劉男一併告上法院,求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等,共計約人民幣28萬餘元(約新台幣130萬元)。原告主張,事發當時店內空氣不流通,張男因此起身外出,並指何男未即時採取有效急救措施,如疏散人群或實施心肺復甦術等,甚至在過程中有不當跨越倒地者的行為,另指控對方於事發後轉讓店鋪,疑有規避債務之嫌。對此,劉姓被告辯稱,自己是在事發後才接手店鋪,雙方轉讓協議已明確約定先前債務由何男負責,且自己事前並不知情,否認有惡意逃避責任。至於現場處置,被告認為當時已即時報案並進行救助,屬合理應對。至於何男則未出庭答辯。法院審理認為,本案屬安全保障義務爭議。依據相關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若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致人受害,須負侵權責任。然而,本案證據顯示張男係因自身突發疾病死亡,無法證明與場所環境或服務有直接因果關係;且事發當下相關人員已即時報警並施以救助,並無延誤或消極不作為情形,最終駁回原告全部訴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
4歲女童抱玩偶等出門!受困高溫車內身亡 阿嬤淚崩:嘴唇都紫了
泰國孔敬府(Khon Kaen)發生一起令人心碎的兒童意外,一名4歲女童聽到母親說「待會要帶妳出門玩」,滿心期待地抱著玩偶先到車上等待,沒想到母親進屋休息後,誤以為女兒去找住在附近的奶奶,直到稍後回到車邊,才驚見孩子已倒臥車內、全身發燙且嘴唇發紫。家人緊急施作心肺復甦術(CPR)並通報救援人員,但女童仍不幸身亡。警方初步研判,孩子疑似長時間受困在高溫密閉車內,最後因悶熱缺氧窒息死亡。綜合泰國《曼谷郵報》(Bangkok Post)、《Thairath News》等外媒報導,事件發生在4月28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地點位於孔敬府直轄縣奈孟區(Tambon Nai Mueang)附近一處社區民宅。當地警方接獲通報後趕抵現場,看到一輛轎車停在住處附近,34歲母親神情崩潰,年僅4歲的女兒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女童母親向警方表示,當天她把車停好後,曾告訴女兒晚一點要帶她出門,但當下還沒有打算立刻出發,因此先獨自回到屋內休息。她原本以為女兒是去找住在附近的奶奶玩,完全沒想到孩子竟自己走到車旁,進入車內等待。直到母親後來再次走到車邊準備開車時,才發現女兒一動也不動地躺在車內。她立刻將孩子抱出車外,試圖叫醒女兒,並趕緊通知救援人員,不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已回天乏術。警方調閱住家監視器後發現,女童當時是獨自走向轎車,從駕駛座後方、也就是右後方車門進入車內,隨後自行把門關上。畫面中沒有其他人在旁,也未見有人再次靠近車輛。孔敬府警局局長約薩瓦(Yotsawat Kaosubthani)表示,女童疑似在車內待了相當長一段時間,加上當地天氣炎熱、車內空間密閉悶熱,可能因此窒息身亡。女童的奶奶受訪時泣不成聲。她表示,平時孫女多由她照顧,事發當天早上,孫女還興奮地說要跟媽媽出去玩,出門前還向她借了一個玩偶,並天真地約定「玩完回來就還給奶奶」。沒想到這句話竟成了祖孫之間最後的對話。奶奶回憶,直到上午11時左右,到了孫女平常午睡時間卻仍不見人影,全家人才開始焦急尋找。約中午12時左右,她看見女童母親從車內把孩子抱出來,當下孩子全身發燙、沒有意識,嘴唇也已明顯發紫。家人隨即替女童進行CPR搶救。奶奶悲痛表示,搶救過程中,孫女曾一度緊抓著她的手,讓她以為還有一線希望,沒想到最後仍沒能救回孩子。警方表示,目前已完成初步調查,但仍會持續詢問相關人員,釐清女童實際進入車內時間、受困多久、車輛當時狀態,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可能因素。待家屬筆錄完成後,將把女童遺體交還家人辦理後事。
4歲兒遭獨留在家害墜樓亡!永和媽涉犯2法 社會局沉痛發聲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墜樓案,4歲男童被母親獨留家中,卻從自家15陽台墜落,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男童的40歲劉姓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也沉痛發聲,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呼籲家長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據了解,男童父親平時在中部工作,由母親負責主要照顧,劉女28日晚間去安親班接哥哥下課,將男童獨自留在家中,而男童身高110公分,陽台矮牆約120公分,男童疑似自行拿椅子墊高想關陽台氣密窗而不慎墜落。警消28日晚間8時許接獲通報,立即派員前往,趕抵現場時男童因頭部重創二失去意識,救護人員連忙為他實施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他傷勢過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男童母親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和兒少法移送。社會局表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違反者裁處3000至1萬5000元之罰緩,家長需上4至50小時之親職教育。社會局強調,家長的疏忽,可能會造成孩子意外受傷,提醒及呼籲家長要隨時注意幼兒所處環境的安全,並給予適當的關注,避免危害風險的發生。社會局表示,經查該案未具福利身分,本案已接獲通報,社工將進行訪視,了解事件發生經過、過往照顧狀況、照顧負荷及照顧分工,如有獨留狀況將依兒少法裁罰並要求進行親職教育課程。
新北永和傳憾事!母將4歲兒獨留家中 「男童爬陽台墜樓」傷重不治
新北市永和區28日晚間發生一起男童墜樓死亡案件。一名年僅4歲的男童疑似獨自在家期間,攀爬住處陽台時不慎自15樓墜落,當場頭部重創,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表示,案發地點位於永和區中正路一處社區大樓。當晚約8時許,社區警衛聽見巨大聲響,外出查看時發現一名男童倒臥中庭,身受重傷且無反應,立即報案請求協助。救護人員到場後,確認男童已無呼吸心跳,隨即實施心肺復甦術(CPR),並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搶救,但仍於晚間9時許宣告不治。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初步調查,事發當時,40歲劉姓母親外出接送另一名補習的孩子,將4歲男童單獨留在家中。男童疑似自行前往陽台,並踩上椅子攀爬過程中失足,從高樓墜落。據了解,有鄰居在事發前曾聽見男童呼救聲,隨後即傳出墜落聲響。警方已完成現場勘驗,目前傾向朝意外方向偵辦,並將持續釐清詳細事發經過及家長照顧責任。
新竹重大車禍!BMW「衝上人行道撞樹」 駕駛命危送醫
新竹市北區25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輛黑色BMW休旅車於晚間約9點行經東大路二段與武陵路口時,沿慢車道直行,卻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車輛向右偏移衝上人行道,最終撞擊路樹,造成車頭嚴重毀損,57歲駕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事故發生後,新竹市消防局於晚間9點01分接獲報案,指現場有車輛衝撞騎樓,且有人員受困。消防人員趕抵現場後確認,車內共有2人,其中女性乘客已自行脫困,站在車外等待救援,而駕駛則受困車內,且當時意識不清。駕駛突暴衝上人行道。(圖/翻攝畫面)救護人員隨即展開搶救行動,經過約10多分鐘的破壞救援,成功將受困駕駛救出。然而,該名男子被救出時已無呼吸心跳,現場人員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等急救措施,並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新竹分院搶救。警方後續調查指出,駕駛為57歲高姓男子,車上女性乘客為其妻子。初步檢測顯示,駕駛並無酒後駕車情形,排除酒駕因素。至於車輛為何突然失控暴衝,是否涉及身體不適或其他機械因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DNR刺手上仍受插管折磨 蔡壁如籲早表態急救與否:落實病人自主
具有護理師資格的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24)日表示,近期觀察不少人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刺在手腕上,不過釜底抽薪之計還是要到醫院預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門診,完成流程後註記在健保卡晶片內,確保病人自主被落實。「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在台灣已從早期的禁忌議題轉變為現代醫療自主權的重要一環,尤其2000年已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更讓台灣成為亞太地區首個立法保障「善終權」的地方,現在民眾可透過ACP諮商,在還健康時與醫療人員、家屬討論並訂立醫療決策,像是DNR、維生治療選擇等,想清楚後可以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把臨終處理意願註記在健保卡上,讓末期病人可以在臨終時拒絕電擊、插管等無效醫療折磨。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圖)坦言不少醫護人員迫於家屬「情勒」,會對已要求別再無效醫療的病患施以積極醫療行為。(圖/CTWant攝影組)蔡壁如指出,以「安寧善終」為核心的長照3.0其實進一步深化了《病人自主權利法》,重點不外乎是要推動特定對象免費ACP,擴大補助對象讓高風險病患能提前規劃末期醫療,也替長照與居家安寧找到平衡。 蔡壁如介紹,其實DNR的臨床條件明確而嚴謹,通常要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的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還有經過其他經政府公告正面表列的重症,讓患者真的已經無法治癒或生命品質極低的情境下,能尊重自主意願、不進行過度醫療干預,至少最後一段路苦難能降到最低。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可以幫助自己想清楚是否要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圖/黃耀徵攝)蔡壁如坦言雖說法律完備,臨床實務仍存在「不敢不救」的困境,即便病患已註記 DNR,只要家屬不捨而要求急救,醫護人員為避免醫療糾紛「不敢不救」,希望在健康時你我充分透過ACP了解DNR並自己決定要不要採納,才能真正達成善終目標。
疑身體不適衝撞轎車 公車司機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
台北市清明連假深夜傳出一起車禍事故,4日晚間一輛指南客運9069路公車行經八德路四段時,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公車駕駛當場昏迷失去意識,警消獲報後趕赴現場展開搶救。事故發生於晚間9時許,地點位於八德路四段391號附近。據了解,當時公車上僅有年約40歲的駕駛一人,未載乘客,行駛途中與轎車發生碰撞後,駕駛隨即失去意識倒臥車內,情況危急。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即通報119求助。警消人員到場時,駕駛已無呼吸與心跳,立即施以心肺復甦術進行搶救,並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救治。現場同時由警方協助交通疏導,以避免影響周邊車流。警方表示,已著手調閱事故現場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事故發生原因與經過。初步不排除駕駛可能因突發身體不適導致失控,進而發生碰撞,詳細肇因及駕駛送醫後狀況,仍有待進一步調查確認。
DNR註記健保卡沒用?醫護人員曝「1關鍵」:電到草灰搭也要電
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討論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議題,指出即使已將意願註記於健保卡上,實際醫療現場未必能即時被醫護人員注意,因此認為若能將相關意願刺青在手腕等顯眼位置,或許更容易被發現。原PO進一步指出,自己與朋友皆支持DNR,也已完成相關註記,家人亦表示尊重。不過他分享,一名友人日前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送醫後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急救,過程中並未有人提醒查看健保卡註記,醫護人員拼命地搶救,最終該名友人因脊髓損傷導致全身癱瘓。原PO強調,並非責怪醫護人員,感嘆「自己活得沒有尊嚴、家人生活也沒有品質、健保資源也是浪費、安樂死也沒辦法,人的尊嚴蕩然無存。」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回應。「前陣子在醫院遇到一個阿公斷氣了醫院打給他兒子,他兒子說不要救了 ,但醫生還是把他按回來了」、「我有一個病人早早簽DNR全拒,但手術中休克居然還是被救回來了……後來家屬非常生氣,再度簽DNR!病人救回來之後確引發很嚴重的過敏反應……然後現在確康復中要被送去機構,老實說!是我醒來第一件事情真的會告醫院」、「我本來也想去弄DNR註記的,想到走完所有流程還是抵不過家屬一句話,我就放棄了」。有醫療相關背景的網友指出,目前醫療現場多以正式文件為依據,單純刺青或外觀標示並不具法律效力。「那個......DNR通常是當自己意識不清且處於末期階段時由其他法定親屬依序遞補簽署,如果你自己清醒或是非處於不可逆之末期病程這是沒辦法啟動生效的,如果想表示自己的意願可以去了解及簽署ACP及AD」、「上次上課,資深醫師說有簽DNR照樣CPR,醫療人員怕被家屬告」、「很遺憾的告訴你就算刺在臉上,只要你的家屬說要救,我們還是得壓下去」、「很遺憾的告訴你,DNR我們只認定醫院的白紙黑字,你就算全身刺的密密麻麻的DNR,只要家屬說要救,電到你奶頭草灰搭還是得電」。衛福部指出,我國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健保署也分享「三步驟,輕鬆註記」。第一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第二步,填妥意願書。第三步,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
57歲男掃墓脫口「明年不來了」竟變遺言 離開途中昏倒送醫搶救不治
馬來西亞檳城一名57歲葉姓男子,28日獨自前往居林吉南韓江公會義山掃墓時,疑因體力不支,在離開途中脫口而出一句「明年不要再來了」,不料竟成最後遺言。葉男隨後突然昏倒在地,雖經義消進行施救並緊急送醫,最終仍宣告不治。根據馬來西亞《光明日報》報導,居林義務消防隊指出,28日中午約12時50分接獲義山理事會通報,指稱墓園一帶發生火警。義消抵達現場後,發現一名葉姓男子正獨自在墳前祭拜,而墓旁的野草已被火勢引燃;葉男當時神志清醒,並向隊員坦承是焚燒金紙時,不慎因火星飛散導致草堆起火。義消迅速撲滅火勢,葉男隨後則開始收拾祭品準備離去。由於葉男祭拜的墳墓位於山坡下方,返回停車處需沿著土階向上攀爬。目擊的義消指出,葉男登山時氣喘吁吁,隊員曾主動提議攙扶但遭婉拒,只能跟在其後方照看。沒多久葉男攀爬數階後,疑因體力不支坐下休息,並疲憊地碎念,「太累了,明年不要再來祭拜了」;未料短暫休息後,葉男改以雙手撐地艱難爬坡,一瞬間就在眾人面前倒地昏迷。義消第一時間上前為其施行心肺復甦術(CPR),葉男在過程中一度停止呼吸,經搶救後雖曾短暫恢復氣息,但送抵醫院後仍因搶救無效身亡。這起清明掃墓悲劇發生後,相關單位也藉此提醒民眾,清明期間天氣炎熱且墓區地勢崎嶇,掃墓祭祖時務必注意自身健康狀況,並在焚燒金紙時格外留心火燭,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女子墜入王功大排命懸一線!海巡警消極速聯手 奇蹟從鬼門關拉回
彰化縣芳苑鄉王功地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落水事件,1名女子不明原因跌入王功大排水溝中,情況危急。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王功安檢所於下午4時16分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人員攜帶救生裝備火速趕赴現場,並同步通報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與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展開聯合救援行動。海巡人員率先抵達事故地點時,發現該名女子已漂浮於水面,顯示情況相當危急,救援人員隨即將女子拉上岸,並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CPR),全力搶救生命跡象。隨後趕到的消防救護人員接手進行後續急救處置,並迅速將女子送往彰濱秀傳醫院進一步搶救。經現場初步評估,女子當時已呈現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狀態,生命徵象一度消失,情況相當危險。然而,在海巡與消防人員的即時應變與專業搶救下,成功將女子從生死邊緣拉回,展現出跨單位合作救援的效率與重要性。目前,女子落水的確切原因及身分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相關單位也呼籲民眾,若遇緊急危難或需救援時,可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免費服務專線,讓專業人員第一時間介入協助。此外,若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建議事先掌握海域資訊,例如使用「Go Ocean」海洋資訊平台App,以降低潛在風險,確保自身安全。
噎到別馬上用哈姆立克法!消防署公布最新急救指引 先做「1動作」再推壓
當身邊有人突然「噎到」時,多數人第一時間會想到使用哈姆立克法進行急救。不過,消防署表示,最新國際急救指引已經出現調整,處理氣道異物梗塞的步驟應優先改為「先拍背、再推壓」,以提高成功率並降低傷害風險。消防署近日在臉書粉專指出,根據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2025年發布的最新急救建議,面對成人或1歲以上兒童發生「噎到」情況時,應先進行背部拍擊,再視情況施作腹部推壓(哈姆立克法)。研究顯示,先拍背有助於鬆動並排出異物,同時也能減少直接進行腹部推壓可能帶來的內臟損傷風險。消防署說明,新版急救原則以「5+5」為核心概念。首先進行5次背部拍擊,若未排除異物,再進行5次腹部推壓,並持續交替進行,直到異物排出為止。至於1歲以下嬰兒,則不可使用腹部推壓,應改採5次背部拍擊,搭配5次胸部按壓的方式處理。消防署提醒,若患者仍能說話或咳嗽,代表氣道尚未完全阻塞,此時應鼓勵其持續咳嗽,暫時不需急於介入急救措施。但若患者出現無法發聲、臉色發青甚至失去意識等情況,則須立即撥打119求助,並儘速施行心肺復甦術(CPR)。消防署強調,急救觀念會隨醫學研究持續更新,民眾應定期學習最新指引,避免使用過時方法。除了熟悉異物梗塞處理流程外,也建議同步學習CPR與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的操作方式,在緊急時刻能即時應對。消防署呼籲,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第一時間的救命者,正確且即時的急救行動,往往能為患者爭取寶貴的生存機會。
花蓮吉安鄉小貨車撞噴機車「衝進農田」 60歲女騎士頭部重創亡
花蓮縣吉安鄉北安街、慶北三街口2日6時許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小貨車與機車在路口相撞,60歲女騎士頭部重創,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小貨車駕駛及車上2名乘客均未受傷。據了解,小貨車與對向機車碰撞後,小貨車偏離車道衝入路旁農田。消防局吉安分隊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發現女騎士倒臥路面,呈創傷性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救護人員當場施以高級救命術及心肺復甦術,並緊急送往花蓮慈濟醫院,仍於上午7時許宣告不治。警方表示,女騎士持有合格駕照,酒測值待驗;77歲唐姓小貨車駕駛持有合格駕照,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CPR壓到病人掙扎就鬆手?陳志金曝「停止急救關鍵」:別誤以為已救回
實施CPR時何時可以停止?ICU醫師陳志金分享一段27年前的急救經歷,說明在執行CPR壓胸時,即便病人出現呻吟、掙扎甚至睜眼說話,也不代表可以停止急救,必須確認是否恢復穩定脈搏與血壓,否則仍需持續施作。陳志金回憶,當年他還是第一年住院醫師,被外派至分院病房支援。有一天接獲急Call趕往急診協助CPR,一名年輕女性因腸胃炎症狀前來就醫,在接受超音波檢查時突然失去意識,量不到血壓。當時心電圖仍有波形,卻無脈搏與血壓,臨床判斷高度懷疑為心肌炎。他指出,心肌炎初期可能僅表現為感冒或腸胃炎症狀,卻可能迅速惡化。當時他進行胸外按壓時,病人竟睜開眼睛、揮手,甚至發出聲音。但只要一中斷按壓,病人便立刻再度昏迷,且摸不到脈搏。陳志金解釋,這種現象並非真正恢復心跳,而是因為高品質且有效的CPR,使腦部血液灌流暫時恢復,進而出現意識與動作。一旦停止按壓,心臟尚未恢復自主搏動,腦部血流再次中斷,意識便迅速消失。當下他選擇持續壓胸,同時給予止痛與鎮靜藥物安撫病人。隨後與學長一同搭乘救護車轉送總院。由於一停止CPR病人便無脈搏,他只能在搖晃的救護車上站立壓胸,學長在後方環抱協助穩定身體。抵達後更跪在推床上持續按壓,直到進入急救區,由葉克膜團隊接手裝設葉克膜(ECMO)。他表示,這類「壓胸時清醒」的情況自己曾遇過兩次。醫學上稱為CPRIC,即心肺復甦術誘發的意識(CPR-Induced consciousness)。這是因為高品質CPR暫時恢復腦部血流,但心臟尚未恢復有效搏動。根據研究統計,此情況發生率約0.23%至0.9%,相當罕見。陳志金也提到,2025年最新版ACLS急救指引已特別說明CPRIC現象,提醒醫護人員與民眾切勿誤判為病人已救回而停止急救。正確做法應先短暫評估是否持續清醒且有穩定脈搏,若鬆手後意識與脈搏消失,仍須繼續壓胸一段時間再評估。他強調,尤其在心肌炎案例中,心臟往往無法迅速恢復有效跳動,多半需先裝設葉克膜後,才能停止CPR。即便病人出現掙扎動作,也不代表可立即終止急救,唯有確認穩定脈搏與血壓,才能判定復甦成功。
足球比賽上演暖心一幕!倒楣海鷗遭擊落 隊長幫CPR:比冠軍更重要
土耳其伊斯坦堡一場業餘足球附加賽近日出現罕見一幕。一隻低空飛行的海鷗在比賽中遭皮球擊中墜地,所幸場上球員即時施以心肺復甦術(CPR),成功讓牠恢復呼吸,畫面曝光後引發關注。法新社報導,伊斯坦堡尤爾杜姆隊(IstanbulYurdum Spor)近日對陣梅夫拉納卡皮古塞爾希薩爾(Mevlanakapi Guzelhisar)。比賽期間,尤爾杜姆隊守門員在一次大腳解圍時,不慎擊中掠過球場上空的海鷗。海鷗落地後一度失去動靜,情況危急。隊長卡坦(Gani Catan)見狀立即奔上前,為其進行胸部按壓,嘗試急救。現場影片顯示,卡坦持續按壓海鷗胸腔數秒後,海鷗逐漸恢復呼吸。隨後他將海鷗抱至場邊,交由醫護人員接手照料。賽事主播亦在轉播中驚呼,形容這是「足球場上罕見的一刻」。據了解,該海鷗翅膀受傷,但賽後具體狀況尚未公布。儘管卡坦的球隊最終落敗、無緣晉級,但他受訪時表示,能夠救回一條生命遠比勝負更重要,「這比冠軍更有意義」。
鯉魚潭天鵝船翻覆!疑「惡意造浪」害死9歲童 網控:5年前就曾投訴
花蓮鯉魚潭風景區在大年初三(19日)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9歲男童遭船罩住受困,被救出時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家屬控訴是快艇通過時的湧浪所致。對此,就有民眾透露,自己5年前就遇過類似事件,向遊客中心投訴也未見改善,「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19日下午,鄭姓一家5人前往鯉魚潭遊玩,全家人穿好救生衣共乘無動力天鵝腳踏船遊湖,沒想到船隻在距離北端岸邊約20公尺處突然翻覆,父親、母親、祖父、姑姑4名大人被周圍船隻救起,業者潛入水中協助搜尋,發現9歲男童受困翻覆的船艙底部,儘管趕緊施行心肺復甦術並送醫搶救,仍無法救回男童性命。就有目擊者指出,男童約受困6至10分鐘,事發當時湖面上船隻很多,可能是有鄰近快艇經過產生波浪,導致天鵝船失去平衡。業者則回應,過去極少出現翻覆意外,不排除與春節期間因船隻密集產生的浪湧有關。檢方初步調查,認定林姓出租船隻業者有疏失,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針對此事件,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她為此悲劇感到相當氣憤,自己5年前也遇過類似狀況,當時還有在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湖上多了很多在飆船的快艇,像機車一樣在船隻中間鑽來鑽去,讓本來很平靜的湖掀起大浪,聽到很多踩船遊客都在尖叫,家人也暈船到想吐,原先預計玩1小時,最後只搭了10幾分鐘就折返。原PO指出,她下船後就向業者抗議,但並未獲得退費,接著她到遊客中心投訴,當時對方僅口頭警告業者,後續也沒有再聯絡她,「快艇業者那個嘴臉真的很可惡,我們去反應的時候,就是一臉皮皮的『要不然你要拿我怎樣』那個臉」、「當局完全沒有作為,事後也沒有聯絡,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以前搭過一次,也曾被快艇造得浪嚇到,希望有關單位速速改善」、「本人曾經也差點翻船,之後再也不敢遊湖踩船,寧願去旁邊租腳踏車玩」、「之前去過,但當時一個救生員也沒有,經營業者感覺也是參差不齊,只負責收錢,簡單講解而已」、「看到你的評論,才發現那些快艇這樣故意影響天鵝船,根本是串通好的吧?為了讓遊客提前還船」、「感覺好像蠻多人遇到過,但卻沒有政府單位去管制」、「曾經也有碰過,快艇經過的時候真的超可怕,浪全都打過來,船身瞬間超級晃」、「真的好多去過的人說有碰到,可見完全是常態,不是偶然意外」。
患者簽了DNR病危入院「反悔想活」 醫揭殘忍現實:女兒拒接電話
在醫療第一線,醫護人員經常面臨法條與人性之間的痛苦拉扯。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近日指出,有一名肺炎病危患者在清醒時雖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卻在陷入昏迷前表達求生欲望。然而,病人此時已無力提筆重寫或正式註銷文件,加上唯一與其關係惡劣的女兒拒接電話,讓醫療團隊陷入「救與不救」的法理糾葛。蘇一峰醫師今(20)日於社群平台臉書分享一起觸目驚心的臨床案例,有一名患者因肺炎病危入院,在清醒時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但患者在陷入昏迷前的彌留之際,用微弱聲音表達「想反悔、要急救」的求生欲望;然而,患者此時已無力提筆重寫或正式註銷文件。加上患者唯一的女兒與其關係差,醫護人員致電詢問被拒接,再打過去還變成語音信箱,讓蘇醫師不禁感嘆,「醫護難斷家務事」,缺乏有效書面證明或家屬授權,醫護人員陷入到底救還不救的困難。事實上這類案例並不罕見,蘇醫師所揭露的困境在於,當病人的即時意願與先前簽署的文件發生衝突,且病患已喪失書面表達能力時,醫療團隊往往承受巨大法律與道德壓力。依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精神,醫療自主權應歸還給病人,旨在減輕家屬決策時的罪惡感,並讓醫護人員有明確的遵循依歸。但在家屬缺席、病人意願轉折的極端情況下,法律雖賦予醫護保護,現場的執行難度卻非僅靠法條就能輕易化解。據安寧照顧基金會公開資料介紹,《病人自主權利法》為國內首部以病人為主體的法案,其立法宗旨本是保障個人的知情、決策與選擇權,確保當病患面臨意識昏迷等無法表達意願的狀態時,其善終意願能獲得法律保障。現行法規中,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AD)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針對疾病末期或永久植物人等五款特定臨床狀態,事先決定是否接受延長生命的醫療介入。
79歲影帝湯米李瓊斯漂亮女兒被發現陳屍飯店 死因證實「古柯鹼中毒」
好萊塢「影帝級」79歲資深男星湯米李瓊斯(Tommy Lee Jones)的34歲女兒維多莉亞瓊斯(Victoria Jones)在今年1月1日被發現陳屍美國舊金山一間飯店,當時警方稱現場沒有他殺痕跡,但仍未公布其死因。事發逾1個多月後,法醫正式公布維多莉亞的真正死因,確認她是古柯鹼中毒,判定為意外死亡。據外媒《PEOPLE》報導,加州舊金山首席驗屍官辦公室昨(17)日公布維多莉亞瓊斯死亡鑑定結果,確定她死於古柯鹼的毒性作用,將其死亡方式裁定為意外。而維多莉亞在1月1日被發現陳屍舊金山一間飯店後,家屬已於隔日發聲明回應,「感謝外界的關心與祈禱,請各界尊重隱私,讓我們能在艱難時刻低調面對悲痛,謝謝。」回顧這起事件,由舊金山警方與消防單位證實,1月1日凌晨2時52分接獲一間高級飯店費爾蒙飯店(Fairmont San Francisco)醫療緊急通報後趕往現場,在一間房內發現一名年約30多歲的白人女性失去生命跡象,飯店人員通報後曾進行心肺復甦術卻無果。經警方初步調查,確認死者身分為影帝湯米李瓊斯的女兒維多莉亞瓊斯。從警方調度通訊紀錄顯示,該案件被列為「過量用藥三級緊急」,並伴隨「顏色變化」症狀。醫學上所稱的顏色變化,通常指缺氧造成的發紺現象,可能導致皮膚、嘴唇或指甲呈現藍紫色,常與心肺功能異常或嚴重缺氧相關。維多莉亞是湯米李瓊斯與前妻金柏莉克勞利(Kimberlea Cloughley)所生的女兒,她還有一名43歲哥哥奧斯汀瓊斯(Austin Jones)。維多莉亞童年時期曾跟隨父親腳步、短暫踏入演藝圈,2002年在父親主演的《MIB星際戰警2》亮相,隨後也客串演出影集《One Tree Hill》,並在2005年出演西部電影《馬奎斯的三場葬禮》,該電影由湯米李瓊斯執導。雖然成年後維多莉亞未再持續演戲,但她仍偶爾陪同父親出席公開活動。2017年,曾與湯米李瓊斯一同現身電影《對頭冤家》首映會,也曾隨父親出席東京影展開幕式,當時湯米李瓊斯擔任國際競賽評審團主席。在警方確認維多莉亞真正的死因後,其家屬目前仍未進一步對外說明後續安排,僅低調面對失去家人之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