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公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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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羈押42天100萬交保 驚見「右臉黑一塊」真相曝光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孫安佐羈押42天後,於昨(29)日獲裁定100萬元交保,不過他步出法院時,右臉太陽穴附近一塊黑色痕跡意外成為焦點,面對媒體追問是否受傷,他也親自給出回應。2026年5月,孫安佐因攜帶自製火焰槍到河堤拍攝影片,嚇壞附近民眾。檢警後續搜索時,又查獲孫安佐持具殺傷力的改造槍枝,遂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孫安佐涉案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但無勾串、滅證之虞,諭令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限制出境、出海,且在本案審理期間,孫安佐不得接觸3名同案共犯陳昱中、邱皓偉、江廷佑。孫安佐父親孫鵬於昨晚完成交保,而孫安佐也在晚間7時許步出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是否覺得冤枉,孫安佐表示「我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的念頭」。不過,孫安佐右臉太陽穴附近一塊黑色痕跡引起媒體注意,媒體詢問是否受傷時,他先愣了一下,隨即回應「沒有吧,你看錯了」。事實上,孫安佐的右耳鬢角處的黑色印記,並非受傷。孫安佐過去就曾在社群平台解答,表示右臉的黑色印記是他從小就有的「胎記」。孫安佐交保步出法院時,右臉黑色印記引發關注,他澄清並非受傷,過去也曾透露是從小就有的胎記。(圖/報系資料照)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快訊/孫安佐延押庭100萬元交保 羈押42天可以回家了
藝人狄鶯之子孫安佐今年5月於社群網站上傳,其在河堤測試火槍影片,遭檢警介入搜索,除火槍外,警方也在其住處查扣一把霰彈槍和一把模擬槍,同時將孫安佐拘提到案,孫安佐後續也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29日上午,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孫安佐,並將仍在羈押中的孫安佐移審地院。稍早士林地院也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起訴書指出,孫安佐在2018年至2019年間,以1萬至2萬元價格,向網友購買非制式霰彈槍一支、具殺傷力之制式空氣槍1支、公告查禁之仿克拉克模擬槍1支。而孫安佐在雙北地區7次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於公眾往來道路與停車場等地測試噴火威力,測試過程中產生長距離、大範圍之火焰,且燃燒後產生大量黑煙、油氣,恐致生公眾往來危險,後續孫安佐還將測試影片上傳於社群平台,引發公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士林地檢署29日偵結,也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孫安佐提起公訴。
孫安佐持火槍、具殺傷力槍枝 士檢今偵結起訴
藝人狄鶯之子孫安佐今年5月於社群網站上傳,其在河堤測試火槍影片,遭檢警介入搜索,除火槍外,警方也在其住處查扣一把霰彈槍和一把模擬槍,同時將孫安佐拘提到案,孫安佐後續也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29日上午,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孫安佐,並將仍在羈押中的孫安佐移審地院。起訴書指出,孫安佐在2018年至2019年間,以1萬至2萬元價格,向網友購買非制式霰彈槍一支、具殺傷力之制式空氣槍1支、公告查禁之仿克拉克模擬槍1支。而孫安佐在雙北地區7次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於公眾往來道路與停車場等地測試噴火威力,測試過程中產生長距離、大範圍之火焰,且燃燒後產生大量黑煙、油氣,恐致生公眾往來危險,後續孫安佐還將測試影片上傳於社群平台,引發公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士林地檢署29日偵結,也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嫌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孫安佐提起公訴。
搶不到《太空超人》海報竟亮刀!男闖SKM PARK挾持式對峙 警發海報安撫化解危機
昨天晚間,高雄SKM PARK購物中心驚傳持刀對峙事件!一名37歲張姓男子因索取電影《太空超人》海報未果,竟在影城櫃檯持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脅迫店員交付海報。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一度僵持,經安撫協調後,由店家提供海報,成功化解危機,全案無人受傷,警方後續將依恐嚇公眾罪方向偵辦。警方指出,21日晚間8時許接獲報案,指前鎮區SKM PARK內國賓影城有男子持刀與店員對峙;員警到場得知張男因欲索取的《太空超人》電影海報已全數發放完畢,情緒失控之下拿出刀械,並將刀子架在自己脖子上,要求影城人員交付海報。由於事發時正值觀影尖峰時段,影城內仍有不少民眾,突如其來的狀況讓現場氣氛一度緊繃,不少民眾見狀紛紛閃避;前鎮警分局立即調派警力趕赴現場戒備,並由草衙派出所所長顏靜上前與張男溝通,持續進行情緒安撫與勸說。經警方與影城人員協調後,店家提供海報滿足張男要求,成功降低其戒心與激動情緒。張男隨後主動放下刀械,配合警方處置,整起事件在和平狀況下落幕,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控制現場後,也同步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將張男送醫接受檢查及後續身心狀況評估。警方表示,雖然事件未釀成傷害,但男子持刀行為已造成現場民眾恐慌,後續將依法偵辦,釐清相關責任。
玩具槍鬧急診還逆向逃!豐原男醫院外「自潑液體」嚇壞醫護 遭警圍捕送辦
昨天下午,台中市一名35歲何姓男子情緒失控,跑到衛福部豐原醫院急診室外,持玩具槍作勢掃射,還朝自己潑灑液體,引發醫護與民眾驚慌;男子隨後開車逆向逃逸,警方啟動快打部隊圍捕,迅速將人逮回。豐原分局警員查出他持的係玩具槍、潑灑的只是清水,但仍依醫療法、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等罪嫌移送法辦。轄區豐原分局指出,昨日下午4時30分接獲通報,指豐原區衛福部豐原醫院急診室外有民眾持槍滋事,勤務中心立即派遣快打警力趕赴現場。初步了解,何男當時向院方保全詢問事情,疑因不滿對方回應,突然情緒失控,在急診室外大聲叫囂,並拿出疑似槍械作出掃射動作,現場民眾與醫護人員一度誤以為將發生槍擊事件,氣氛相當緊張。更驚險的是,何男還當場朝自己身上潑灑液體,外界一度誤傳是汽油,讓現場人員擔心他可能縱火或自殘,所幸後續確認僅為一般清水,未造成實際危害,但已經造成騷動。何男犯案後隨即駕車離開,過程中還逆向行駛企圖逃逸。豐原警分局獲報後立刻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沿路追查,最終在豐原區內成功將何男攔下逮捕。警方查扣其持有的玩具槍,確認並無殺傷力。據了解,何男遭逮時情緒仍十分不穩,警方昨晚先將他強制送醫觀察。今天接受警方偵訊時,何男對於失控原因交代不清、說詞反覆,警方訊後依違反醫療法、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釐清詳細犯案動機。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孫安佐裁定羈押禁見!法院認涉槍砲恐嚇案情重大 憂串證滅證關2月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將孫安佐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消息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熱議。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指出,法官經訊問後,認定孫安佐涉嫌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有羈押必要。法院也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卷內資料顯示,尚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仍待檢警持續深入追查與釐清。法官考量孫安佐與相關證人、共犯間具有一定關係,加上現代通訊方式便利、快速且具私密性,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恐有與相關人士串證、滅證之可能,因此認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羈押原因。裁定中更提到,法院已衡量維持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公益需求,同時也審酌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造成的影響。不過法官認為,本案仍存在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高度風險,且難以透過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有效防範,因此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孫安佐過去便曾因爭議事件頻頻登上新聞版面,如今再爆出涉及槍砲及恐嚇案件,也讓外界對其後續司法發展與家庭狀況格外關注,案件目前仍待檢警持續偵辦,後續是否還有更多案情曝光,外界也高度關注。
北捷AI客服遭恐嚇「放炸彈」! 男狂留言遭捕稱:紓壓
北捷客服中心AI系統今年3月起多次接獲不明男子留言,聲稱欲在捷運內殺人、縱火、放炸彈等語。北市警局中山分局獲報後,循線追查於彰化縣鹿港鎮將無業的27歲郭姓男子逮捕到案,郭男被捕後聲稱自己是為了紓壓才會多次留言,其後續遭聲押獲准。警方獲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客服中心自今年3月起,多次接獲不詳男子透過AI客服系統留言「我要殺人、我要縱火、我準備要放炸彈」等恐嚇訊息,雖未完成OTP驗證,但仍嚴重影響捷運系統安全秩序,並引發旅客及相關工作人員恐慌。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經調閱通聯記錄與相關資料後,鎖定彰化縣的27歲郭姓男子到案。據悉,郭男發出恐嚇信早非第一次,其在2月時就曾揚言要在北車放火、放炸彈,因此於其住家將郭男逮捕到案。全案詢後依涉嫌恐嚇公眾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聲請羈押後,由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獲准。中山分局強調,捷運系統屬重要公共運輸設施,任何形式之恐嚇或危害安全言行,均可能引發重大危安事件。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
高雄捷運驚見乘客亮刀 醉漢不滿鄰座「太吵」竟拿刀恐嚇遭法辦
高雄捷運19日晚間發生恐嚇案,王姓男子酒後搭乘捷運,認為同車廂乘客太吵,竟掏出隨身摺疊刀恐嚇對方,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在月台將其逮捕,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王男酒後搭乘捷運,19日晚間9時許從岡山站上車,預定在草衙站下車,但行經凹子底站時,他認為同車廂3名乘客講話聲音過大,竟拿出折疊刀恐嚇對方。「不要亂來,你小心一點。」王男不僅將摺疊刀拿出展開,還當眾威脅3人,其他旅客見狀連忙閃避,捷運站人員則通知警方到場,警方獲報後在後驛捷運站B1月台,捷運到站後將王男逮捕。警方立刻查扣折疊刀,遭威脅旅客則未提出告訴,接受王男道歉後便離開現場,因捷運車廂屬大眾運輸工具及公眾場所,王男持刀並出言恐嚇,已造成不特定多數人恐懼,警方訊後將他依《刑法》恐嚇公眾罪移送法辦。
嫌乘客講話太吵!71歲翁高捷「亮刀恐嚇」 遭警依現行犯逮捕
高雄捷運19日晚間發生持刀恐嚇事件,71歲王姓男子搭乘列車期間,疑因不滿同車乘客交談音量,與人發生口角,並在車廂內亮出摺疊刀,引發乘客驚慌。警方獲報後於列車抵達後驛站時到場處置,將王男攔查逮捕,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嫌移送法辦。事件發生於晚間9時許。據警方調查,王男自岡山站上車,原預計前往草衙站,列車行經凹子底站附近時,因主觀認為鄰近乘客交談聲量過大,雙方爆發言語衝突。王男疑因酒後情緒失控,隨後從身上取出水果摺疊刀並當場展開,同時出言警告對方,造成車廂內乘客緊張避讓。由於事發地點位於捷運車廂,屬公眾往來場所,現場乘客目睹刀械出現後,一度引發騷動。捷運人員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應變機制,並同步通知警方介入處理。警方隨後派員前往後驛站月台部署,待列車進站後,立即鎖定王男並予以控制。據了解,王男面對警方執法時配合交出刀械,現場未再發生進一步衝突。雖然與王男發生爭執的3名乘客,在事後接受其道歉後表示不願提出告訴,並先行離開,但警方認為,王男在大眾運輸系統內持刀並出言威嚇,已影響不特定多數人安全感,相關行為涉及危害公共秩序,並非單純私人糾紛,因此仍依法偵辦。警方指出,依《刑法》第151條規定,王男涉犯恐嚇公眾罪嫌,警方依現行犯將其逮捕,後續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高雄捷運警察隊表示,捷運系統屬高密度公共空間,任何危害乘客安全或擾亂秩序行為,警方都將依法處理。警方也呼籲,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期間若發生糾紛,應保持冷靜,透過站務人員或車廂緊急通報設備求助,避免因情緒失控衍生違法行為。
台鐵區間車驚傳怪男情緒失控嗆殺人 警火速制服依現行犯逮捕
台鐵驚魂!鐵路警察局今(25)日傍晚獲報,台鐵1248次區間車廂內傳出騷動,有一名男子突然大聲喧嘩,甚至揚言要殺人,造成其他乘客極度恐慌。警方隨即出動,在列車停靠桃園中壢站時上車將該男制伏,將其逮捕解除危機,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這起騷動發生於今日傍晚5時50分,該名男子在台鐵1248次區間車第8車廂內疑似情緒失控,大聲喧嘩並公然發出殺人恐嚇。鐵路警察局獲報後不敢掉以輕心,據報案民眾描述的嫌犯特徵,當列車抵達桃園中壢站後,警方隨即上車尋獲該名嫌疑人,並連同現場相關證人一併帶回詢問。經警方初步調查,該男行為已觸犯法律,訊後依刑法「恐嚇公眾罪」現行犯身分將其逮捕,並於晚間移送桃園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發文稱「張文砍3人太少」還喊找間幼兒園亂殺 他遭判有期徒刑10月
台北捷運中山站及南西商圈2025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釀成4死(含兇手張文)11傷慘劇,卻有一名住在北市內湖區、34歲的林姓男子連續在PTT發文鼓吹、合理化殺人行為,還直言「隨機殺人會不會讓社會更好?」、「張文鄭捷是不是都是勇敢的勇者?」、「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士林地檢署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4個恐嚇公眾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自2023年8月起,就曾在PTT發表隨機殺人預告,直至2025年12月16日,前後共發布了5篇類似文章,包括「那隨機殺人也沒錯吧,反正殺到的八成也是壞人或是自私的人?」、「如果不想活了就乾脆找間幼兒園亂殺人,反正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會傷害好欺負的人」、「真的覺得殺生為救生,該提倡殺人正義」、「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才死4個總覺得不夠過癮」。在1219張文案發生後,林男也陸續上傳4篇貼文,「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明明在過幾天就跨年了,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人類的天性都是人多欺負人少,張文鄭捷卻能反對天性勇敢站出來挑戰眾生,他們是不是勇敢的勇者?」、「隨機殺人會不會利大於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蒐證後,依據IP位址找到林男,於2025年12月22日晚間持拘票前往林男內湖住處將其拘提到案,扣得其智慧型手機、iPad各1台。林男到案後坦承相關文章都是他發表的,但辯稱是因生病、情緒失控所致,否認有實際犯罪意圖。檢方認為,林男的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實質危害,其言論涉犯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安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責付其父親看管,並限制住居。檢方火速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持健保卡自拍揚言總統府、三機場放炸彈 北市警火速鎖定1男
台北市警局1日下午獲報,有男子拿著健保卡自拍影片,揚言要對總統府、台灣三大機場放置多枚炸彈。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掌握該男為23歲的巫姓男子,不過其已在去年7月便已出境中國。後續也同步通報刑事局,依循境外合作打擊犯罪模式追緝。據了解,23歲的巫姓男子有多項詐欺前科,其曾多次因擔任車手取款被捕,然而其卻在1日拿著自己的健保卡自拍影片,指出預計將在總統府、台灣三大機場放置多枚炸彈。對此,警方獲報後也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掌握巫姓男子已在去年7月離境前往中國,至今仍未回台,初步研判該影片為其離境前所拍攝,並非近期拍攝,後續將依恐嚇公眾罪嫌偵辦巫男,並報請刑事警察局循境外合作打擊犯罪模式進行追緝。
蒸餃店隨機攻擊!台中男當母面「持刀刺人」 隔壁桌食客鎖骨中刀送醫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4日晚間發生隨機傷人案,50歲林姓男子在蒸餃店用餐時,竟在母親面前突然暴起,持利器刺向隔壁桌素不相識的41歲劉姓男子。警方漏夜追查,於7小時內迅速將林男逮捕歸案,但林男情緒不穩,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劉男4日晚間7時許,帶著女性友人在漢口路一家剛開幕三週的蒸餃店用餐。林男與母親則坐在隔壁桌,雙方並無任何互動或口角衝突,當劉男用餐完畢起身準備離開時,林男竟毫無預警持利器衝上前,朝劉男右側鎖骨上方猛刺一刀,劉男當場血流如注,救護人員接獲報案後趕抵,緊急將劉男送醫,所幸經搶救後並無生命危險。林男則隨即趁亂逃離現場,由於事發店家營運不久,店內尚未安裝監視器,增加搜查難度。轄區警方立即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並訪查鄰近店家,徹夜鎖定林男逃逸路線,並於5日凌晨將其逮捕。但林男落網時情緒不穩、答非所問,對於行兇動機始終無法給出交代,警方訊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及「傷害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將進一步釐清其犯案動機與精神狀況。
「猛男界Rain」毒駕揮刀又襲警 遭移送仍口出狂言自稱「唯一有肉體的神」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他拒絕就逮還襲警,最終因橫紋肌溶解送醫,於13日出院,並於當晚移送地檢署,但他被移送時仍口出狂言,自稱是「唯一有肉體的神」,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診斷後發現其為橫紋肌溶解,立刻將他留院治療。翁男狀況在13日恢復穩定並出院,當日晚間被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但她情緒依然高張,還口出狂言稱「我是唯一有肉體的神」,警方還特意用黑色塑膠袋包覆椅子,防止他在車上大小便等脫序行為,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猛男界Rain」吸毒持雙刀街頭亂砍 拒上戒具狂震拘留室橫紋肌溶解住院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更一度鳴空示警,最終利用人數優勢將他逮捕,而翁男被帶回警局後情緒依然高張,因拒上戒具而在拘留室狂搖導致激烈震動,警方將他強制送醫,醫生發現其橫紋肌溶解,目前留院治療中。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而醫生診斷後發現,翁男因吸食毒品,加上與警方拉扯間情緒激動、過度使用肌肉,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狀,立刻將他留院醫治,後續則將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金山街頭持刀攔車!44歲猛男舞者吸毒失控 警鳴槍圍捕5人掛彩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驚險事件,一名44歲翁姓男子在街頭手持雙刀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啟動快打部隊圍捕,過程中一度對空鳴槍示警,最終在萬里區頂社路口將人制伏,不過在壓制過程中,共造成5名員警受輕微擦挫傷。警方指出,翁男為一名猛男秀舞者,平時有健身習慣,體格壯碩。當晚約8時,他駕駛一輛黑灰色皮卡車行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前時,突然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現場已有多輛汽車與機車因此停下閃避,附近民眾見狀立即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啟動快打部隊,線上警力迅速趕抵。不料翁男發現警方到場後,隨即棄下雙刀跳上車逃逸,往濱海公路方向一路從金山逃往萬里。期間他多次迴轉、倒車,甚至衝撞巡邏車,行徑相當危險,警方只好對空鳴槍1發示警。隨後警方在萬里區頂社路口成功將其攔下,並出動共6名警力合力壓制。由於翁男激烈反抗,甚至「出口傷人」,壓制過程中造成5名員警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均無需送醫。督勤的秘書室主任劉凱楓也加入制伏行列,過程中一度差點遭翁男咬傷。翁男遭警方壓制。(圖/翻攝記者爆料網)警方表示,翁男被帶回分局時神情異常,不僅胡言亂語、不願配合製作筆錄,甚至當場脫衣「秀肌肉」,警方要求其進行毒品檢測。事後檢測結果出爐,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已依規定製作相關筆錄,全案將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醉漢平安夜衝燒烤店高喊「要殺人」 還想「菜刀換西瓜刀」秒遭壓制
桃園市中壢區24日平安夜發生恐嚇案件,42歲林姓男子酒後失控,闖入忠孝路燒烤攤高喊「我要殺人」,並持菜刀沿街揮舞、嚇壞現場民眾,甚至沿途毀損車輛,還向路邊的鹽酥雞攤聲稱要「菜刀換西瓜刀」,所幸店家機警,立刻收走其刀具,林男則被立刻趕來的警方制伏,全案依法送辦。24日晚間7時許,林男闖入忠孝路一帶店家大聲叫囂,隨即拿走店內菜刀,沿途毀損汽車、機車各1輛。過程中,林男一路走到成章一街與福德街口,甚至試圖向鹽酥雞攤換取西瓜刀,所幸店家機警,立即收回其菜刀並拒絕再提供任何刀具。警方獲報後迅速啟動警網,約1分鐘內即趕抵現場,以優勢警力將林男壓制逮捕,並當場扣回菜刀1把。經初步了解,林男為酒後情緒失控,並非預謀犯案,訊後警方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將其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表示,警方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為,均秉持「積極、迅速」原則處置,確保民眾生命、身體與財產安全。他也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或危險情事,務必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共同維護社會治安。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巡邏與快速應變機制,讓民眾能安心生活、放心出門。◎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