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罪
」 恐嚇 恐嚇罪 刑事局 殺人未遂 持刀
恐嚇市議員候選人!40歲男氣憤打電話恐嚇 內湖警宜蘭逮人移送士檢
臺北市第二選區(內湖、南港)市議員候選人吳欣岱,日前因在媒體上公開評論內湖區某里長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竟遭到不明男子電話恐嚇!一名40多歲的黃姓男子因心生不滿,於9月8日晚間直接撥打電話至吳欣岱競選總部,當場向接聽電話的行政人員揚言「不要再出現類似新聞、你們找警察也沒用」,甚至留下嚴重威脅吳欣岱人身安全的恐嚇言語,競選團隊隨即向台北市警內湖分局報案提告。警方審酌黃男行為已嚴重妨害候選人關於選舉議題的意見表達,不敢大意,立即陳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火速完成數位情資與證據蒐集後,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日前跨縣市前往宜蘭縣將黃姓犯嫌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作案工具手機1具,經現場檢視並無危害安全的槍彈爆裂物等相關物證。黃嫌到案後供稱,自己當時是在媒體上聽到吳欣岱的評論後「情緒不佳」,一時衝動氣憤之下才會撥打電話「表達感受」,經警方嚴正警告制止後表示絕不再犯。全案警訊後已依涉犯《刑法》恐嚇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競選等罪嫌,將黃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特別呼籲,面對選舉不同意見應保持理性和平表達,任何激進的不法暴力或恐嚇行為,警方必定追究到底、依法嚴辦。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高利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嫌高額放貸、出入私人招待所、出言恐嚇借款人等情事,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案件7日首度開庭,黃建榮雖提出多項辯解,但受命法官黃麟倫聽完後當庭直指其說法前後矛盾,更重話批評「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黃建榮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的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因此今年6月通過彈劾案,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7日開庭時,法官黃麟倫質疑,警察及法官工作都十分忙碌,但黃建榮每月薪資10多萬元,卻有時間進行上千萬元的投資及資金往來,讓他難以理解。針對黃建榮向業者無償借用車輛一事,法官黃麟倫也直言,公務人員如果真的堅守誠信、清廉、謹慎,「連200元都不該拿」。對此,黃建榮辯稱,針對答姓女子投資一案,答姓女子後來也因詐欺案件被判有罪,法官黃麟倫則認為,即使對方詐欺有罪,也不代表黃建榮沒有違失。此外,針對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一事,黃建榮則表示,當時是因為有追查通緝犯的需要,後來也有自行付款,他也承認自己在與答姓女子的投資案件中確實有錯。不過,法官黃麟倫對相關說法並不接受,認為黃建榮的答辯前後不一致,最後直接當庭斥責「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據了解,黃建榮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償借得1000萬元,之後再將款項借給另一家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共340萬元利息,後來答姓女子向檢調檢舉,指稱黃建榮在討論還款時,涉嫌利用警察身分施壓及恐嚇。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建榮涉嫌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犯下恐嚇罪,因此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後,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獨/淡大學長亂噴滅火器不服學弟勸阻!放他腿上13秒被告 結局出爐
淡江大學建築系每年固定舉辦趣味賓果抽獎活動,原本是系上學生狂歡紓壓的場合,卻有學弟因為看不慣學長拿滅火器亂噴,要求放回原位,學長暴怒,先把滅火器砸地,大罵「我們現在就來把東西講清楚」,再放到學弟腿上13秒,為此吃上官司,士林地檢署以恐嚇罪和強制罪起訴學長,不過士林地院、高等法院都認為,學長只是動作粗魯,並未表達加害學弟的意思,至於「滅火器壓腿」僅13秒就拿走,沒有妨害學弟離開現場,因此判決無罪,全案確定。一年一度的賓果抽獎活動是淡大建築週多年傳統,在建築系中庭舉行,不只系學會籌備禮品,教授還會準備盲盒炒熱氣氛,活動另安排惡作劇橋段,標榜可看同學被砸、學長姐被懲罰「盡情釋放壓力」;本案發生在2024年的第59屆Bingo「吉掰賓果」活動開始前,一名王姓學長還沒抽獎就玩太瘋,拿滅火器胡亂噴灑。林姓學弟想制止學長,但現場太吵,他拉高音量狂喊「為什麼可以拿滅火器」,學長噴完滅火器本想放回去,但聽到學弟大聲質疑,以為他在挑釁,回罵:「你是在大聲什麼?」、「到底想怎樣?」、「我們現在就來把東西講清楚」,接著拿滅火器往地板猛砸一下,再吵半分鐘後,把滅火器放到學弟腿上約13秒就拿走放桌上,回頭繼續口角,在其他人勸架之下才停戰。賓果抽獎活動結束,但林姓學弟與王姓學長的恩怨還沒,此事鬧上警局與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王姓學長說「我們現在就來把東西講清楚」是恐嚇,滅火器抵在學弟身體則是妨害學弟的行動自由,起訴王姓學長。一、二審法官所見略同,王姓學長拿滅火器砸地板不是砸人,只短暫放學弟腿上就自行拿開,而且旁邊有多人圍觀,學弟不至於無法求救或離開現場;學長罵「你是在大聲什麼?」、「我們現在就來把東西講清楚」純屬發洩激動情緒,他把滅火器放學弟腿上時,學弟說「你把滅火器丟下」,他接著說「我為這件事跟你道歉」,隨後就將滅火器移開,可判斷學長並無加害學弟身體或生命的意思,也沒有阻止學弟離去的行為,恐嚇及強制罪嫌不足,判決無罪確定。
周氏蝦捲遭潑上百隻活蟑螂!雨衣男落網 3萬交保限制住居
台南知名餐廳「周氏蝦捲」安平老店,8月29日中午遭一名穿著雨衣、頭戴 安全帽及口罩的男子潑灑上百隻活蟑螂,將現場顧客嚇壞。警方循線追查,在8月31日將犯案的29歲余姓男子逮捕,余男聲稱是不滿店家態度才報復。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台南警方鎖定余男涉案後,向台南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而檢察官於8月31日中午會同員警,持拘票前往余男住處,將余男帶回調查。余男到案後聲稱是數月前發生消費糾紛,疑因不滿店家態度才潑蟑螂,但檢警對他的說詞存疑,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恐嚇、強制罪,且有再犯、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開庭審理後,法官認定余男涉及強制、恐嚇罪嫌疑重大,所犯最重本刑3年以下之罪,依法若余男聲請具保,法院不得駁回,加上檢方所述余男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釋明不足,因此裁定余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可抗告。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逼砲警不理1/男網友威脅外流性愛片 她無奈設局反拍裸照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遭法院認證公權力擺爛,報案人無奈採取私刑正義!一名女子(下稱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網友,交往一個月就斷了,卻被要求分手砲否則外流性愛片,A女向西湖派出所報案,警方以網友身分不明為由未於第一時間逮人,A女只好誘使男網友到家中,再讓朋友突襲拍下他裸體畫面。檢方認為拍裸照行為涉犯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但法官判無罪,並以同情筆觸寫下A女向公權力求助卻被置之不理,「難苛責其擅採私力」。士林地檢署對一審無罪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時,記者前往詢問A女及同案遭起訴的林姓友人是否想對媒體表達意見?兩人均低調不多談。本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男網友先去找A女,並透露兩人交往時他有錄下性愛畫面,眼看A女冷處理,便以LINE展開「逼砲攻勢」,連傳「我跟你打砲的時候我有錄影」、「就等著被外流吧」、「我勸你聽話一點」、「要跟你打最後一炮 我就刪掉影片」等訊息威脅A女見面發生性關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圖/翻攝Google Maps)A女收到訊息後,前往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求援,雖有拿到報案三聯單,但警方告知,如果不知道恐嚇者的真實姓名只會增加提告難度,因此沒有進一步處理。報警隔天,男網友再LINE「你在裝死喔?」、「什麼時候下班」,A女眼看期限逼近又求助無門,使出緩兵之計,約男網友在她下班後半小時見面;男網友以為有分手砲的機會,還傳訊息問A女「啊可以內射嗎?」,渾然不覺A女同一時間自力救濟,私下約多名男性友人設局蒐證。「分手砲恐嚇案」雙方約到西湖國小附近的超商談判。(圖/翻攝Google Maps)男網友抵達A女住家時,趁A女進廁所的空檔先脫光,興致勃勃準備上陣,實際上A女事前已將家中鑰匙交給友人,一到廁所就偷偷打電話,把朋友叫進來並拍下男網友裸照,再把他帶到附近超商談判賠償金額。男網友身上現金不足,打給媽媽和舅舅借10萬元,兩位長輩趕往談判現場,還沒談出結果,剛好有員警巡邏經過,男網友的舅舅當場報案,「逼分手砲被拍裸照」事件因此曝光。雙方互告,A女才知男網友姓陳,陳姓男子遭恐嚇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A女和拍下裸照的林姓友人也被士檢起訴,士院卻認為,陳姓男子當時坐在床邊,見到有人闖進屋內拍攝,立刻轉頭背向鏡頭再連忙穿上褲子,他的性器官確實有拍到,但畫面很暗也沒有放大特寫,顯見拍攝方式僅止於紀錄現場,不至於讓人看了會害羞或引發性慾望。法官指出,A女面對男網友一再逼迫已報警處理,在第一時間尋求公權力介入,卻因為「未獲置理」、「未獲妥適協助」,才無奈採取私力自救的蒐證手段;若A女友人進屋不趁男網友裸體時馬上拍照紀錄而是等警察來,要怎麼證明男網友有意威脅A女打分手砲?如果陪同A女蒐證者「係執法員警而非私人,焉有後續衍生糾紛之理?」西湖所對此回應,A女於2024年2月13日晚上10點多接獲陳姓男子威脅分手砲的訊息,她在2月14日凌晨2點到所裡報案,2月15日凌晨2點半自行蒐證反拍,陳姓男子則在2月15日上午10點到所做筆錄,反應被拍裸照,所內同仁均有依法處理,對於法院判決用語予以尊重。
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
基隆國中生收匿名恐嚇信 警循IP追查竟是同校生「一時好玩」洩憤
基隆市某國中近日傳出匿名恐嚇電子郵件,一名學生收到恐嚇信後,立即通報師長及家長,校方隨即報警。警方展開追查後,發現寄件者竟是同校學生。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分析發信IP、寄件帳號等數位跡證,逐步回溯郵件來源,最終確認寄件者為同校學生,並通知其到案說明。據了解,涉案學生疑因不滿校方處理部分事件的方式,透過匿名電子郵件恐嚇同學;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稱只是一時好玩,沒有實際危害校園或付諸行動的意圖。警方經多方查證,確認校園安全無虞,偵訊後依涉嫌恐嚇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少年法庭。法官審理後,裁定將涉案學生責付家長管束。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表示,感謝警方迅速偵辦及校方妥善應變,後續將持續提供師生心理輔導,並加強法治教育、犯罪預防及校園安全宣導,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提醒,網路並非法外之地,透過電子郵件散布恐嚇訊息同樣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民眾切勿因一時嬉鬧而以身試法。
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還嗆「打全世界律師」 台中惡女5罪重判最重1年6月
台中46歲林姓女子因家族財產訴訟糾紛,接連辱罵、恐嚇、攻擊多名律師,甚至在法院走廊當眾掌摑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審理期間還囂張揚言「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分別判處1年1月至1年6月徒刑,其中最重為恐嚇罪1年6月,尚未定應執行刑。判決指出,林女因返還信託物及家族爭產民事訴訟,對對造委任律師心生不滿,自案件審理期間起,多次在法庭內外辱罵、恐嚇律師,甚至追打、拉扯頭髮及潑灑不明液體,還揚言「我會殺你」。去年11月,她又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辱罵並恐嚇高姓律師;今年2月則誤認到庭旁聽的吳中和及侯姓律師是媒體記者,偷拍照片上傳社群並發文恐嚇,行徑愈演愈烈。今年3月17日,吳中和率領律師公會成員到台中地院旁聽案件,林女突然情緒失控,當眾朝吳中和臉部重摑一巴掌,並連番飆罵髒話,造成吳左臉、左耳挫傷及腦震盪;檢方訊後認為她有反覆犯案及危害法庭秩序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依傷害、恐嚇及違反個資法等5罪提起公訴。案件審理期間,林女曾一度認罪,隨後又全盤否認犯行,還在庭訊中多次打斷他人發言,並因不滿法警錄影蒐證而情緒失控,甚至嗆聲「我打全世界律師巴掌」,最後出動7名法警控制場面,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台中地院今天宣判時,為防止再度失控,庭內外部署多名法警戒護,林女全程情緒平穩。合議庭最終依3項恐嚇罪、傷害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1年1月、1年2月、1年6月、1年6月及1年6月徒刑,應執行刑仍待裁定。吳中和表示,恐嚇罪已接近法定刑上限,足見法院認定犯行情節重大,希望林女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
左營路怒症失控!駕駛一怒抄球棒狂砸轎車 行車糾紛瞬間升級刑案
雄市左營區17日下午發生一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砸車事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疑似因行車動線受阻,竟情緒失控,從車上拿出球棒猛砸另一名4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香檳色轎車,導致車輛尾燈受損,事後迅速駕車離去。雖然遭砸車的駕駛最後表示不願提出告訴,但警方仍依相關事證,將涉嫌砸車的林男依恐嚇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指出,案發地點位於左營區華夏路與南屏路口,當時32歲林男駕駛灰色自小客車沿南屏路由西往東行駛,準備左轉進入華夏路,因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龐大,因此停留在路口等待通行。另一方面,40歲林男則駕駛香檳色轎車沿華夏路由北往南行駛,綠燈起步後準備左轉南屏路,疑似因車輛停放位置影響對方轉彎路線,使32歲林男無法順利通行,因此雙方爆發口角。衝突發生後,32歲林男情緒激動,竟直接從車內取出球棒,朝對方轎車尾燈重擊,造成車輛毀損。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不過雙方當時均已離開,警方隨後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跡證釐清事發經過,並通知涉案駕駛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即使被害人不願提出毀損告訴,但若嫌犯在衝突過程中持球棒揮擊車輛,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仍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因此依法將案件移送橋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在道路上遇到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暴力行為,不僅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也將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醉漢亂入搶麥還亮刀!豐原快炒店爆衝突 水果刀掉地警依殺人未遂送辦
台中市豐原區一家快炒店12日晚間發生驚險衝突,一名55歲林姓男子上台歡唱時,48歲吳姓男子疑酒後情緒失控,突然衝上台推擠,拉扯間身上預藏的水果刀掉落,現場民眾嚇壞,警方獲報到場逮人。由於被害人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至於衝突原因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調查,事發於12日晚間9時42分,地點位於豐原區圓環東路一家快炒店。當時林男與友人聚餐並上台唱歌助興,吳男則在另一桌飲酒,雙方原本互不相識。不料吳男突然走上舞台與林男發生推擠,同行友人見狀立即上前勸阻,並將吳男拉離現場。混亂過程中,吳男身上攜帶的一把水果刀突然掉落地面,引發現場一陣驚呼,也讓原本熱鬧的餐敘氣氛瞬間降到冰點。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調閱監視器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確認吳男涉嫌重大,全案依殺人未遂及恐嚇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目前仍須進一步釐清衝突導火線,究竟是酒後失控、唱歌引發口角,或另有其他因素,都將持續追查。另外,事件發生後有民眾將警方到場畫面上傳網路,卻誤指隔壁麻將館為事發地點,遭店家嚴正駁斥並發表聲明,強調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嚴重影響商譽,要求立即刪除不實貼文,否則將循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李乾龍座車遭放追蹤器 新北檢偵結:查無特定人員涉案
國民黨副主席李乾龍,日前爆出其座車遭裝追蹤器,還收到恐嚇信件,此事經文傳會主委尹乃菁曝光後引發議論,檢警調查後發追蹤器已被丟棄,無法查證特定人員涉有妨害秘密犯行,李表明沒有要追究任何人,也不認為自己遭恐嚇,檢方查無特定人士涉案,且實欠缺合法告訴之訴訟要件,全案於5日結案。檢方調查,李乾龍座車平時由黃姓司機駕駛,僅供李個人使用,未使用與離開時都會上鎖,一般外人無法隨意進入車內,而李乾龍於2025年12月收到匿名信件,問黃姓司機是否感覺被追蹤,因而委託查找定位器、追蹤器和反竊聽偵查業者來車內調查,在李車子右後側角落發現疑似追蹤儀器。該追蹤器外型雷同Airtag 定位器,黃在發現儀器後,因李乾龍表明沒有要追究而將儀器丟棄,檢警無法進行採證和解析,無從研判其所記錄的數據,也不能確認該儀器究竟是藍芽防丟器還是GPS追蹤器,客觀上無法查證特定人員涉有妨害秘密犯行,而妨害秘密罪屬告訴乃論,且李表明沒有要追究任何人等語明確,全案欠缺合法告訴之訴訟要件。至於恐嚇信部分,根據黃和李的供述,可證明李的確收到寄至宮廟的匿名信,信件內容則是提醒李的行程可能外洩,而該信件也已銷毀,李認為自己沒有受到恐嚇,且無法提供信件給檢察官採證調查,難以認定有涉刑法恐嚇罪,全案於5日偵結。
不滿頭髮被剪壞! 女客從背後「狠刺美髮師」畫面曝光
巴西聖保羅近日發生一起驚悚攻擊案,一名27歲女子因不滿美髮師剪壞頭髮,又不願退款,竟直接帶刀到髮廊,趁美髮師替其他客人服務時,從背後持刀猛刺其背部。整個過程被監視器拍下,女子事後也被當局移送至特別刑事法庭(Jecrim)。根據巴西媒體《G1》報導,監視器畫面顯示,巴西一名27歲女子拉伊斯(Lais Gabriela Barbosa da Cunha)5日下午,在聖保羅西區一間美髮沙龍店,試圖攻擊29歲美髮師愛德華多(Eduardo Ferrari),拉伊斯先走到愛德華多身後,接著突然從包包掏出一把刀,朝愛德華多的背部攻擊。所幸,愛德華多被刺後立刻躲開,店內員工與保全人員也馬上衝上前壓制拉伊斯,並奪下刀具。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當場依傷害與恐嚇罪將拉伊斯逮捕。據悉,愛德華多背部受有輕傷,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後發現,拉伊斯曾在4月7日到髮廊挑染與護髮,離開時看起來相當滿意,甚至還曾在社群平台發文稱讚。不過幾天後,拉伊斯突然態度轉變,開始頻繁向店家抱怨髮型有問題,並要求退款。店家表示,當時已回覆拉伊斯,美髮服務「已依約定完成」,因此拒絕退款,並建議她可透過法律途徑申訴處理,不過後來拉伊斯情緒越來越激動,不停傳訊息騷擾,還威脅要「放火燒死」負責設計的美髮師。對此,拉伊斯聲稱,美髮師擅自替她「打薄」,害她的瀏海變得像漫畫角色一樣。因此拉伊斯於5日闖進店裡,再度要求退款,當時保全已準備將她請離現場,她卻趁愛德華多替其他客人服務時突然持刀攻擊其背部。有目擊者表示,拉伊斯即使被壓制後,仍不斷出言恐嚇,大喊「如果不還錢,他反正都會死」,甚至揚言可以找別人攻擊愛德華多。目前警方已逮捕拉伊斯,並扣下犯案刀具,全案依傷害與恐嚇等罪嫌偵辦。女子被制伏後,仍不斷威脅美髮師。(圖/翻攝自G1)不過,愛德華多的律師團認為,拉伊斯事前已多次發出死亡威脅,加上持刀刺向背部的行為相當危險,應該以「殺人未遂」罪名偵辦,而不只是單純的傷害罪。
保五警員值勤鳴槍抗議外調 情緒失控遭送辦記大過
高雄仁武保五營區20日晚間傳槍響,一名吳姓警員值勤時朝空鳴槍,疑因不滿外調制度與情緒低落所致,未釀傷亡,警方依恐嚇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記一大過,針對此事件,總隊強調,調派機制絕對公開、透明。保安警察第五總隊仁武營區20日晚間7時許驚傳槍響,50多歲吳姓警員在械彈庫值班期間,突然持勤務用槍朝空中擊發1發子彈,瞬間驚動營區同仁,現場氣氛一度緊繃,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吳員長期對支援外調制度心生不滿,認為自己10多年來頻繁被列入名單,質疑單位未優先安排年輕或缺乏經驗人員歷練,反而由資深員警承擔勤務,並懷疑作業存在黑箱情形。加上先前向上反映未獲回應,且近期受家庭因素影響情緒低落,最終在值勤時以鳴槍方式表達不滿。不過保五總隊澄清,支援警力名單均採公開選填機制,並無不公或黑箱。本次預計5月調派40名警力支援高雄及台南執勤8個月,名單已於4月17日公開,其中50歲以上僅4人,其餘多為30至40歲員警,並未偏重資深人員。警方指出,吳員行為已涉及《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案件已由仁武分局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行政部分則報請記一大過處分,並將追究相關督導責任。保五總隊表示,未來將強化勤務紀律與法治教育,並建立支援輪序定期公開制度,同時加強員警心理關懷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北車排班區爆火氣!男子當街猛拉車門挑釁 司機怒告恐嚇遭控抹黑
台北車站計程車排班區近日傳出一起引發關注的糾紛事件,1名男子於2月22日下午約4時,在排班區內與一名計程車司機發生激烈口角,雙方情緒逐漸升高,現場氣氛一度緊張,該名男子在爭執過程中疑似失去理智,竟當場伸手強拉司機車門,帶有明顯挑釁意味,讓周邊目擊民眾感到不安,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接獲110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所幸當時雙方已無進一步肢體衝突,但彼此情緒仍未平復。員警隨即介入了解情況,並對雙方進行身分查驗,同時當場說明相關法律責任與權益,避免衝突再度升高。雖然事件在現場暫時落幕,但雙方心結未解,後續發展反而更加升溫。事後,該名計程車司機認為自身受到威脅,決定前往派出所提出恐嚇告訴;而男子則不甘示弱,反控司機在爭執過程中出言辱罵,構成妨害名譽。警方隨即展開後續調查,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並釐清事發經過,最終掌握男子身分,並於3月27日通知其到案說明。經警方偵訊後,認定雙方行為皆涉及違法情事,遂依刑法恐嚇罪及妨害名譽罪,將2人分別函送檢方偵辦,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在公共場所遇到糾紛時應保持冷靜與理性,避免以過激或違法行為回應衝突,必要時可立即尋求警方協助,以合法方式解決問題,才能真正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小衝突演變成刑事案件。
東吳延畢生持剪刀恐嚇6教師 父無奈曝原因
台北市士林區東吳大學5日驚傳校園恐嚇事件。一名28歲延畢女學生傍晚6時許,疑似因情緒失控,突然持剪刀闖入教師辦公室,質問老師「要不要給我一個交代」,現場6名教師嚇得趕緊報警。警方到場後協助處理,經女學生父親同意,最後將該名女學生送醫觀察。據了解,事件發生在5日傍晚6時許,東吳大學一名28歲延畢女學生原本因身體不適請假沒有到校,但傍晚卻突然出現在校園內,還拿著一把剪刀衝進教師辦公室,當時辦公室內有6名教師,女學生一進門就開始談論自己的課業狀況,越說情緒越失控,還大喊「要不要給我一個交代」。不過,現場教師並不是該女學生的導師,也沒有教過她的課,只好先通報警方與女學生的家長協助處理。警方與救護人員到場後,女學生情緒仍然激動,其父親隨後趕到學校,向校方頻頻道歉,並表示女兒在氣候變化大時情緒容易失控,經其父親同意後,警方將女學生送往台北榮總醫院觀察。由於部分教師事後仍心有餘悸,目前正考慮向她提出告訴。警方指出,女子持剪刀闖入辦公室的行為已涉恐嚇罪,警方也將在女學生出院後,再通知她到案說明。
快訊/北市東吳大學學生持刀闖教師辦公室 警獲報急壓制
北市東吳大學驚傳有學生持刀衝進教師辦公室!警方獲報,一名28歲的心理系學生,其疑似因不滿請假未准,擔心延誤課業,情緒不穩,於5日晚間6時許持剪刀衝進教師辦公室內,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抵達後第一時間也將人壓制在地,後續也將恐嚇罪嫌移送偵辦。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踩人還動怒!女子「持刀恫嚇」逃進北捷中山站 警方抓到人了
台北市捷運中山站2號出口外26日晚間發生一起疑似持刀恫嚇事件。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處理,並迅速鎖定涉案對象,27日晚間將48歲周姓女子查緝到案,依恐嚇罪嫌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指出,26日晚間10點5分許接獲110報案,指稱捷運中山站2號出口外發生疑似持刀糾紛。員警到場了解情況,報案人黃姓男子表示,當晚在捷運中山站2號出口外與一名中年女子發生肢體碰撞,對方疑似踩到他的腳後,雙方發生爭執後,女子疑從包包內取出美工刀作勢威嚇,隨即沿2號出口樓梯往下離去。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並與捷運警察隊共同調閱站體及周邊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經比對相關影像資料後,迅速鎖定涉案人為周姓女子,隨即展開查緝行動。27日晚間5點50分左右,警方發現周女行蹤,立即依法將人帶返派出所偵辦,並當場查扣美工刀1支作為證物。全案訊後依恐嚇罪嫌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釐清案情。
不滿前男友欠錢到過年!19歲女撂現任「持刀討債」釀祖孫三代濺血
新北市中和區22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19歲阮姓女子因不滿17歲謝姓前男友積欠約4萬餘元債務遲未償還,與28歲陳姓現任男友前往謝男位於自強路的住處樓下討債,雙方談判過程爆發衝突,陳男持折疊刀砍傷謝男父親及祖母。警方出動12名警力到場壓制,將3名傷者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據警分局調查,阮女與謝姓少年於去年3月交往期間,謝男陸續向阮女借款4萬餘元,用於購買網路遊戲點數儲值。同年11月分手後,阮女多次催討未果。春節期間雙方再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執。22日凌晨,阮女偕同陳男前往謝男住處樓下理論,雙方因債務問題發生口角並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掏出預藏折疊刀揮舞,謝男46歲父親及68歲林姓祖母上前勸阻時遭砍傷。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發現謝父左臉頰有刀傷、林女右手中指割傷,謝姓少年右臉頰挫傷,現場一度混亂。警方隨即制止衝突,當場將阮女及陳男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折疊刀1把。救護人員將3名傷者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治療,傷勢均無生命危險。警詢後,將陳男、阮女依傷害、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謝姓少年則依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騎士鬼切被按喇叭嚇到自摔 竟怒持西瓜刀、鐵棍當街叫囂遭逮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四段1日深夜發生行車糾紛,32歲龔姓男子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後方20歲許姓騎士鳴按喇叭,龔男疑因一時驚嚇自摔,竟惱羞成怒返家取出西瓜刀與鐵棍向對方叫囂,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火速趕抵現場,將其逮捕並依法送辦。1 日深夜11時許,龔姓男子(32 歲)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三重三和路四段往仁愛街方向行駛,在行進間龔男突然向右變換車道,卻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許男見狀趕緊鳴按喇叭示警,以避免發生碰撞,龔男疑因反應不及導致自摔,雙方當街發生激烈口角。龔男摔車後怒火中燒,竟隨即返回住所,取出家中存放的西瓜刀及鐵棍回到現場,不斷向許男叫囂威脅,許男也不甘示弱,雙方越吵越兇,現場氣氛劍拔弩張。三重警分局獲報有民眾持械糾紛,第一時間啟動快打警力趕赴現場。員警抵達時,龔男仍手持鐵棍氣焰囂張,警方立即喝令其放下武器並交付西瓜刀,並當場將其逮捕,全案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刑法恐嚇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