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重大
」 被害人 有期徒刑 性侵 台中 起訴
一寶爸誘騙少女與3男性交拍片 4惡男遭判4年半至5年半
嘉義一名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從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後,不僅偕同其他3名男子騙她進行性行為,還以2000元報酬利誘她拍攝性影像。嘉義地方法院分別判處4人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刑期。判決書指出,從事道路工程且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2023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檸檬」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交友過程中繼而介紹工程師陳男(未婚)、業務員鄭男(未婚)、業務員詹男(未婚)與小美認識。已婚的陳男與業務員鄭男於2023年9月間,先後在汽車旅館與小美進行性行為,已婚的陳男接著利誘小美,表示只要她願意與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性交並拍攝性影像,將可獲得報酬。接著,已婚的陳男成立Telegram「色淫師」群組,唆使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並將過程上船群組,供他觀看。不僅如此,工程師陳男還直接開車前往小美就讀的學校附近,載走剛下課的小美,並於車上拍攝接吻、舔胸等猥褻行為的性影像,甚至載著小美到公園與業務員詹男會合,拍攝小美於野外裸體之性影像,最後再轉移到汽車旅館,輪流對小美性侵,並將影像上傳群組。事後,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及業務員詹男各出資2000元,合計共儲值6000元至小美持用之悠遊卡作為報酬。警方在偵辦已婚陳男、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另起涉及兒少性剝削案時,查扣了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大量少女的性影像及對話,才會發現這起小美這起案件。涉案4人偵訊時,均坦承犯案,卻堅稱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也達成了和解。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4人明知被害未滿14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之重要階段,竟犯下此等惡行,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發展,所為惡性重大,均應予嚴厲譴責。法官審酌,雖然4人已坦承知錯,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法官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並沒收手機、相機等所有拍攝器材。《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太子集團洗錢107億今偵結起訴62被告 北檢對陳志求處最高刑度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太子集團跨國詐騙案,以涉犯詐欺、洗錢等罪起訴陳志等62名被告(在押9人)及13家公司,偵查中扣押財產價值合計逾新臺幣 55 億元,非法洗錢金額高達 107 億餘元。陳志求處法定最高刑度,其餘惡性重大被告求處6年至20年以上不等徒刑。北檢指出,陳志為首之太子集團為將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線上賭博事業,以賺取更多犯罪所得,並將詐騙等犯罪所得透過線上賭博網站入出金管道洗錢,自105年起於我國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並以實質掌控在18個國家所設立之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國內外金融帳戶,利用集團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管道洗錢。另為使太子集團以虛擬資產形式存在之犯罪所得流入我國,且可於多國隨時以提領法定貨幣現金之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利用自行開發之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我國境內,購買名車、精品等物,並支應太子集團在我國境內所需支出。陳志為於我國發展非法線上賭博事業作為太子集團洗錢管道之一,於105年間派遣張剛耀來台籌劃發展,王昱棠經張剛耀吸收加入太子集團,共同成立明睿公司(已解散)專責為太子集團在我國成立本國公司並管理實質掌控之境外公司、帳戶。太子集團為規避查緝,由王昱棠陸續成立天旭等5家公司供太子集團非法發展線上賭博犯罪,並由陳智指示太子集團董總級高層李添負責統籌,陳秀玲負責資金調度,辜淑雯於我國境內指揮綜理天旭等5家公司大小事務。
台中養豬場爆非洲豬瘟!父子涉造假照片、拍賣染疫豬 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中市梧棲區1處養豬場去年10月傳出首例本土非洲豬瘟案例,導致台灣守了7年的防線被攻破。對此,台中地檢署於今(25日)偵查終結,揭露梧棲養豬場的陳姓父子涉嫌長期以舊照片偽造廚餘蒸煮紀錄,疫情爆發期間更刻意隱匿不報,甚至將可能染疫的豬隻流入肉品市場牟利。檢方認為2人惡性重大,嚴重罔顧國家防疫與公共衛生安全,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檢方調查指出,陳姓父子為降低營運成本並規避主管機關查核,自2023年1月起至2025年9月底,持續將2022年預先拍攝的廚餘蒸煮照片重複上傳至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依規定,養豬場須將廚餘以攝氏90度以上高溫蒸煮超過1小時,以確保病毒被完全滅活,防堵疫病傳播。然而2人長期以假資料進行「紙上作業」,實際蒸煮作業是否落實無從查核,使原本設計用以阻絕疫病的數位監管機制形同虛設。除此之外,業者還將標購而來的過量廚餘私下轉售,破壞廢棄物流向管制制度,進一步增加疫病擴散與環境風險。更誇張的是,在疫情爆發之際,陳姓父子並未即時通報,反而試圖以造假方式掩蓋場內異常死亡情況。檢方查出,2人在填寫「委託化製三聯單」時刻意虛報死亡數量,由兒子每日統計實際死亡頭數,再由父親填寫不實數據。根據動保處訪視紀錄,該段期間實際死亡豬隻應為148頭,但業者僅申報102頭,短少的46頭病死豬並未交由合法化製業者處理,而是委由不詳的非法廢棄物清理業者清除。此舉不僅違反相關法規,更使病死豬去向不明,潛藏重大疫病擴散風險。去年10月14日,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派員前往訪視時,陳姓父子對每日死亡頭數避重就輕,並因擔心若確認罹患傳染病將蒙受經濟損失,當場拒絕技佐提出的解剖化驗建議。直到豬隻持續大量死亡,連平時極少病死的種公豬也接連死亡,獸醫佐察覺情況異常並主動通報動保處,防疫人員才於10月20日強制採樣送驗。最終檢驗結果確認感染非洲豬瘟,農業部隨即於10月22日凌晨緊急下令,對場內尚存活的195頭豬隻進行預防性撲殺,以防止疫情擴散。更令人震驚的是,在場內已出現疑似傳染病徵兆,且部分豬隻剛施打及混餵抗生素「安莫西林」,停藥期15日尚未屆滿的情況下,陳姓父子仍於10月13日填具不實的《家畜健康聲明書》,將30頭具疫病風險的豬隻運往大安區肉品市場。其中28頭還成功拍賣,2人因此獲取32萬15元不法利益。染疫風險豬隻與停藥期未滿豬隻流入市場,不僅違反動物防疫規範,也對消費者食安造成直接威脅。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措辭嚴厲指出,被告身為專業養豬業者,理應熟悉並遵守動物防疫與廢棄物處理規範,卻長期以造假手段規避監管,形同主動鑿穿國家防疫防線。2人在偵查過程中未坦承犯行,隱匿與不配合行為更使防疫追蹤工作受阻,危害程度深遠。檢方強調,畜牧產業應引以為戒,任何破壞動物防疫與食品安全體系的行為,都將面臨嚴正追訴,執法機關絕不寬貸。
詐團鉛錫包金裝門擋洗錢!百人受害、財損6億 北檢起訴求重刑
黃偲涵、陳孟群、王幃犇、鄭道陽、王明福、李志勝、陳銘輝7人組成犯罪組織後,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再由集團車手用贓款買黃金,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隨後空運至柬埔寨等境外進行洗錢,本案共計118人受害,財損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3日)偵結此案,依照特殊洗錢等罪起訴7人。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案詐團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的詐騙案,發現該詐團在行騙以後,會由車手將贓款送至特定銀樓購買黃金條塊,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以後再空運至境外,藉此方式隱匿詐欺犯罪不法所得。本案共有118名受害者被詐欺,財產損害金額合計高達6億4354萬5205元。被告王明福為港口王貴金屬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其經營銀樓業並與本案詐團成員串通,以隱匿交易客戶身份,規避銀樓業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可疑交易申報義務之方式,與本案共犯商討後,聽從指示將黃金融入鉛錫合金佯裝門擋,幫助詐團成員可以隱藏贓款。檢警蒐證半年以後,於今年的6月9日先攔截該案成員寄往柬埔寨、越南的2件包裹,內含2塊門擋,並於隔日發動搜索,扣押4個門擋以及12條黃金。本案總計扣得24條1公斤重的黃金條,共計24公斤,折合約1億0588萬8000元,並聲請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第1項規定沒收。檢方認為,黃偲涵擔任會計工作,負責不法資金交收記帳、購買黃金結算,所涉詐欺被害達百人,惡性重大建請法院處15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陳孟群則是本案車手,經手贓款達2億餘元,建請法院處10年以上之刑。王明福則為本案詐團港口王公司負責人,建請法院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聯倉儲大火偵結 冷凍工程商新菱2主管涉違規動火釀9死
台中大肚區全聯倉儲中心於2023年發生嚴重火災,釀成9名工人死亡的重大職業災害。台中地檢署經長期偵辦後,11日偵結並起訴新菱、互益與全聯等3家公司、共14名被告。檢方指出,新菱公司藍姓副理與陳姓主任工程師為導致事故的關鍵角色,兩人違規指示動火施工且輕忽安全措施,造成嚴重後果,應從重量刑。起火地點位於全聯大肚區的地下倉儲區,當時地下一樓已鋪設大量易燃的保麗龍PS板。《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調查發現,全聯委託互益營造與新菱冷凍空調公司進行工程作業,三家公司及相關主管皆知該區域具高度火災風險,卻未依法設置完善防火與工安設備。2023年事發當日,新菱藍姓副理與陳姓監工,未申請動火作業許可,亦未通報互益營造現場負責人與第三方安全衛生人員,擅自跳過正式包商,另僱兩名臨時工以氧乙炔切割樓板。為阻擋火星,現場僅以矽酸鈣板與木板簡易遮擋,未使用防火毯,現場也無專人監火,導致掉落火星點燃PS板,濃煙迅速蔓延,釀成7名台籍工人與2名越南籍移工死亡。檢方指出,藍姓副理雖為現場負責人,卻對施工風險明知故犯,為趕工容忍下屬違規動火,甚至辯稱「不一定要用防火毯,只要有東西阻隔就可」,態度輕率;而陳姓監工則否認違規事實,聲稱案發當下曾在場監火,後又改口推卸責任,試圖規避刑責。檢方進一步指出,案發當下並無任何人員在地下一樓顧火,各方說詞前後不一,顯示監督失職。藍男自稱曾於工務會議提醒安全,並將責任指向互益現場負責人,但未能提出具體佐證。針對新菱公司,檢方說明其實際負責人為日本籍鶴貝俊郎,在台業務由林姓總經理主導,藍姓副理為現場主要決策與調度者,並指示主任工程師陳男協助執行。本案造成9條人命喪失,檢方認為藍、陳二人身負工安之責卻漠視風險,態度冷漠、惡性重大,已對死者家屬造成深重傷痛,建請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絕對集團非法吸金2.7億!全台316人被害 檢起訴17人怒求重刑
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公司因非法吸金2.7億餘元,今年8月、9月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2度搜索,並分別於訊後聲押主嫌邱志豪等10名重要幹部獲准。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4日)偵結此案,並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17人,針對主嫌邱志豪求處18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調查,絕對創新投資公司、絕對能源公司、絕對創新網路3家公司,涉自2023年5月起,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另外,絕對能源集團還涉及洗錢,在主嫌邱志豪的指示下,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檢方考量到被告均正值青壯年,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務,為謀取不法暴利竟以經營公司集團方式詐取吸金,被害人數高達316人,違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犯罪情節以及惡性重大,向法官建請處主嫌邱志豪18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幹部吳思漢、吳承峰、李明城、吳佳靜、潘宏欣、黃永瀚求處15至16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罰絕對能源公司1億元以上罰金。另外,檢方於本案查扣比特幣、泰達幣及乙太幣等虛擬貨幣、勞力士手錶2支及現金271萬元;並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扣押被告等人及案關公司名下銀行帳戶8322萬餘元、房地產,查扣不法所得價值共計1.2億餘元,均聲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
5口命案主嫌驚爆「擁1億會員」 龐氏騙局真相曝光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在今年7月初因落入黃金投資陷阱,不幸集體走上絕路,事件震撼社會。檢方調查發現,主嫌49歲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手法,透過團購及刷卡購買黃金,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新台幣1536萬5003元。李女自稱經營團購多年,誇稱會員超過1億人,並在民國113年下半年連假期間創下1000筆以上訂單,但檢方查證後發現,李女並無任何投資管道、團購會員資料、出貨紀錄及經營廠房資料,全屬捏造。檢方指出,李女以經營網路團購與黃金投資為由,向投資人收取50萬至100萬元不等「團購會員費」,保證每月可獲本金10%利潤;另以「刷卡購金」承諾高額回報,要求投資人刷卡買1兩黃金,再交給李女操作,李女聲稱可獲4000至1萬元利潤,並會代繳刷卡費。然而,實際上李女並未產生任何實質收益,部分資金被挪作個人房租、靈骨塔費及債務償還,長期以新投資人的資金填補舊帳,檢方認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調查顯示,王家5口曾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李女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並持續透過訊息恐嚇、心理威壓,逼迫家屬加碼投資,最終導致家屬精神崩潰,走上絕路。其他被害人則表示,李女初期僅收取10萬元本金,即勸其透過車貸加碼投資,並誇稱黃金交易可高於市價套利,但後續利潤支付屢屢拖延。檢方進一步查李女財務狀況發現, 108年間債信不良跳票,109年起因公司經營不善而拖欠薪資,109年更被銀行強制停卡5張;112年年未申報所得,113年僅申報2400元,完全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潤。多家銀樓及證人亦證實,李女非VIP客戶,並未享有黃金購買優惠,交易方式不合常理,且倉庫進銷貨紀錄混亂,顯示其投資說法不實。檢方表示詐欺犯罪在當代社會蔓延迅速,危害深遠,司法量刑除保障被告權利,更需兼顧被害人與社會秩序,主嫌李女不僅詐騙財物,更威脅王姓一家,造成家庭破碎與生命逝去,惡性重大。偵查過程中更否認犯行,並編造代購名產、網購轉投資等藉口拖延查證,甚至試圖勾串證人及滅證,顯示毫無悔意。檢方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李判處至少15年以上徒刑,以彰顯法律公義、安撫被害家屬。
逼死一家5口!豐原千萬詐騙案偵結 檢方求刑15年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集體輕生命案,偵查結果出爐,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主嫌團購主李姓女子涉嫌以「龐氏騙局」手法,詐得王家 1536 萬餘元,更在王家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以「違約金」等名義恐嚇強索 530萬元,惡劣行徑導致王家負債累累,最終不堪精神與債務壓力,於7月2日選擇全家走上絕路。檢方痛批李女惡性重大、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據了解,原本生活穩定的王家五口,透過長女美容院同學張女介紹,自 2025 年5月起被李女以「團購黃金投資」等詐術誘騙投入鉅額資金。李女因自身事業經營不善、債務沉重,遂以高獲利為餌,詐得王家高達 1536 萬 5003 元。事後,王家五口發現遭詐,拒絕再投入資金,未料李女並未罷手,反而在 6 月起開始恐嚇取財,多次傳送訊息威脅,強迫王家屈從,王家甚至抵押自宅向當鋪借款 200 萬元,其中 176 萬元遭李女取走。檢方指出,李女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非法吸金、洗錢等多項重罪。其行為不僅詐得鉅額資金,更以恐嚇施壓的方式逼迫受害人,直接導致王家五口喪命。由於李女在偵查中仍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檢察官認為刑罰應彰顯法治威信與社會正義,爰建請法院衡酌其對社會的危害,從重判處 15 年以上重刑,以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信賴。
高雄飛車竊賊囂張拒捕!持螺絲起子狠撲員警 2小時神速落網
高雄市三民區11日下午上演一場宛如警匪電影的逮捕行動,1名48歲黃姓男子趁民眾忘記拔車鑰匙,將停放於大昌二路店家騎樓下的機車偷走,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緝,只花了短短2個小時,便在仁武區成功尋獲失竊機車與竊嫌本人;然而,逮捕過程驚險萬分黃嫌拒絕配合,甚至手持螺絲起子作勢攻擊員警,場面一度混亂緊張。據了解,失主胡姓民眾當天下午3時50分報案,坦言自己因「一時粗心忘記拔鑰匙」,導致愛車不翼而飛,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迅速鎖定可疑身影與行車路線,並於傍晚5時在仁武區仁和街發現目標車輛及嫌犯,行動警員隨即展開圍捕,但黃嫌察覺不妙後竟欲駕車逃逸,還揮舞螺絲起子朝警方比劃威嚇,氣焰囂張。面對暴力抗拒的嫌犯,警方毫不退讓,立刻以強勢手段將人壓制在地,過程中雙方發生扭打,嫌犯與員警雙雙手腳擦挫傷,所幸皆無大礙。警方事後表示,若非即時反應,恐怕嫌犯不僅逃脫,甚至可能造成更大危險。三民二分局事後依竊盜罪與妨害公務罪現行犯將黃嫌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黃嫌拒捕過程中持械反抗,行為惡性重大,已建請檢方羈押,以防再次危害社會。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停車務必拔除鑰匙,別讓歹徒有機可乘,以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陸配溺殺2女遭判16年半!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則於10月28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並於今(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處簡女16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簡姓陸配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雖被告犯後有自首行為,但考量到被告乃出於報復心而為本案犯行,利用子女信任使2女進入碧潭後,因為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行惡性重大且危害甚鉅,然審酌被告因受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判決被告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案發當天,簡女因為提出想搬出去住而和白男發生爭執,事後白男離家工作以後,簡女忍不住向公婆發怒,並摔碗盤洩憤。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應,而婆婆則用手機錄影,並將過程傳給小姑。爭吵過後,簡女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和女兒一同出門,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
碧潭2女命案辯論終結! 檢認陸配「惡性重大」應判無期徒刑
簡姓陸配去年於碧潭溺斃自己的2名女兒,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今(10月30日)為第3日審理,下午部份為辯論程序。檢方主張簡女手段殘忍,罪刑重大且事後無悔意,建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而簡女的辯護律師則反駁檢方的說法,主張8年有期徒刑。輪到被告發言時,簡女勉強自己站起身,講述了這段時間的心路歷程,並感謝法官、檢察官等。檢方表示,簡女案發後離開現場時步履穩健,無水滴泥濘,還為自己撐傘遮陽,且還能處理轉帳等程序,加上即使白男多次詢問2女的行蹤,但簡女卻依然要公婆下跪道歉看起來毫無悔意,認為簡女犯後會自首,是因為不得已,實際上並非真誠悔悟。另,檢方也指出,根據鑑定報告,簡女的犯行為扭曲後的利他主義以及報復主義行為,強調即使她有憂鬱症仍不能為本案開脫,經上述等綜觀考慮以後,向法官求處無期徒刑。簡女的辯護律師則認為,簡女的自首符合減輕其刑要件,考量到簡女的憂鬱症以及素行優良,加上返回台灣以後的生活無支持系統,終日圍繞夫家打轉,以及面臨經濟狀況堪憂與公婆吵架等壓力,且丈夫也無法居中協調等,主張簡女應從死刑下修為8年有期徒刑。辯論結束後,輪到被告簡女發言,她說「我想對我的2個寶貝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媽媽再也不會犯錯,我知道我犯了無法彌補的錯,但是我願意接受判決。」而她也表示「在北女所的每一分鐘、每一秒鐘我都在問自己為什麼那一天要做出喪盡天良的事,為什麼我的寶貝女兒不見了,每天醒來我都會問我自己好多為什麼,以及我究竟要如何贖罪,贖我女兒的罪、贖我所有家人的罪,贖我作為一個媽媽應該承擔的罪」。簡女也對法官以及在場的所有人員道謝,她說「謝謝所有在場人員,我知道你們都是因為愛我女兒,另外我想要謝謝台灣的法律,讓我有我的法扶,謝謝我的法官以及檢察官」。她說道「其實我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因為我從7月2日開始就是一個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仍可以感受到我周圍每個人對我的溫暖」。最後,簡女也說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北女所幫她所準備的生日餐,也不會忘記人生第一次健康檢查竟然是在北女所,並表示「謝謝大家,謝謝你們給我的愛,我有感受的到」。
藝人閃兵「最高檢也怒了」 發函各檢察機關「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新北檢近日發動第三波行動,藝人陳柏霖、修杰楷和坤達等人都已認罪,最高檢察署24日表示,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予嚴厲追訴。最高檢提到,兵役制度公平落實是凝聚民心士氣的重要指標,也是國防安全的保障,國內外皆然,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法第3 條規定,年滿18歲至屆滿36 歲之男子為「役齡男子」,其意圖逃避兵役,而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等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檢表示,少數社會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至鉅,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追究,並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兵役制度公平性。最高檢強調,目前我國對於妨害兵役制度刑事案件過於輕縱,對於惡性重大之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但以不正當手段變更體位方式逃避兵役者,受刑事追訴的被告僅冰山一角依1999年起至2025年9月的統計資料,涉犯「閃兵」案件的被告共計2198 人,其中1,670 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另528 人獲緩起訴處分。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前開統計資料,就「閃兵」案件,役男滯留境外占最大宗(計1012人),依序為無故不接受徵兵檢查(計437人)、接受徵集令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計417人)等。最高檢表示,至於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行賄醫師或以其他不正方法變更體位,以達免役目的之役男,累計16年來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其他未被查出者不知凡幾。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足徵此類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最高檢也認為「閃兵」案件法院量刑過輕,自1999年迄今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一,在1670涉閃兵案件遭起訴的被告中,僅2024和2025年各有一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逾2年,其他1,668人之宣告刑均在6月以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之量刑過輕。最高檢強調,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最高檢認為目前我國兵役制度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2023年5月30日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訂後之免役率高達16%,修訂前之2022年免役率更達25%,若資料屬實,兵役制度顯然存有嚴重缺失與漏洞,亟需重新檢討與整頓,呼籲有關機關應重新檢討兵役制度,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的管道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4年1月1日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迄今,「閃兵」案件每年平均件數已從2012至2023年間之平均105.1件增加為133.33件,顯示整體「閃兵」案件有增加趨勢。為遏止此一逃避兵役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情形一再發生,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並強化兵役法第32條以下之「徵兵處理」機制,核實兵役體位的認定,並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其不得易科罰金,填補制度漏洞,讓心存僥倖之役男徹底斷念,杜絕不法逃避兵役之管道。
涉土方糾紛開槍殺人!嘉義刑警一審判無期 二審認罪求輕判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因否認犯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供稱沒有致人死亡的意思,也賣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定10月31日宣判。侯宏典、張壬榤等人於2022年1月5日晚間,與被害人張嘉恩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17號土地公廟槍戰,侯、張各持槍朝張嘉恩座車方向射擊,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嘉恩右前額,張送醫於1月8日不治。經比對死者遺體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製徵吻合,同案目擊證人也都證稱此槍為侯宏典當場持用,勘驗侯開車逃離現場的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畫面也大致相符。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的故意,有主觀上犯意,案發後又告知同夥一概否認、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上訴後,昨天審判長問他對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時,他除改口「承認」,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也努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息事寧人,且如今已快60歲,只盼能服完刑期,重返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從輕量刑。侯宏典的律師也說,侯因對方危及他的性命才開槍,且為節省訴訟成本願意認罪,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10年以下徒刑。
前檢察官陳正達貪汙後不改惡行! 再涉傾倒廢棄物案遭檢聲押禁見
高雄市大樹區統領段603號山坡地遭到不明人士傾倒廢棄物,橋頭地檢署9月11日指揮偵辦,發現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竟涉入其中。檢方昨(9月29日)指揮警方搜索,當場查扣現金1435萬元,並拘提傳喚被告陳正達、黃文宏到案說明,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向檢方聲押禁見。檢方表示,此案源於今年9月11日,橋頭地檢署朱美綺檢察官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會同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至上開山坡地履勘,發現現場遭不法集團傾倒營建混合物土方面積約 0.2 公頃。9月18日專案小組至現場查扣重型曳引砂石車9台,並拘提傳喚楊平安等16人到庭,其中3人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而在法院裁定以後獲准。檢方於9月29日再度溯源偵辦,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仁武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執行搜索,並查扣現金新台幣 1435 萬元,拘提傳喚被告陳正達、黃文宏到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 2 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悉,陳正達過去曾為檢察官,與前調查員蔡俊士被控包庇走私貨櫃圖利私梟案,2017年由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認為陳正達以及蔡俊士2人惡性重大且敗壞官箴,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包庇走私罪等罪,重判陳正達7年6月徒刑、蔡俊士8年8月徒刑定讞。陳正達最終於2021年5月假釋出獄,但沒想到其卻不改惡行,再度涉入盜採土石案。
女牙醫遭痛毆!地球村負責人、竹聯幫大哥及小弟「遭起訴求重刑」
喧騰一時的北市沈姓女牙醫遭痛毆案,檢警查出地球村美語老闆陳中義以不動產擔保,向沈女2人詐騙借款3000萬元,為討回不動產權狀,找竹聯幫靜安會大哥「夏安」夏尉瀧多次出面恐嚇沈女,並教唆小弟周子均佯以洗牙太痛,痛毆沈女,把沈女打到鼻骨骨折、牙齒斷裂,甚至左眼複視,無法再從事牙醫,台北地檢署18日依醫療法、重傷害、組織犯罪等罪起訴陳、夏、周共6人,對陳、夏、周分別求刑4年6月、7年6月、7年。另不動產仲介黃今沛求刑6月、夏男友人周文瀚求刑2年、靜安會小弟徐若修求刑1年。至於律師閻道至、陳中義郭姓友人共4人,因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檢方痛批夏尉瀧、周子均2人,周以拳頭猛烈毆打沈女長達1分鐘,致沈眼眶骨折、鼻骨粉碎、門牙及側牙齒冠斷裂、臉部無處能倖免,且左眼複視,嚴重減損其左眼視能,無法從事精密之牙齒治療,斷送其一生從醫之志業,2人事後毫無悔意,編撰各種荒唐理由掩飾犯罪動機及共犯,惡性重大,各求刑7年6月、7年。本案發生於今(2025)年5月19日上午,周子均至沈女牙科診所,以沈牙太痛痛毆49歲沈女,引發輿論譁然,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聲押周男獲准,並陸續查出陳、夏等人犯案情節。起訴指出,陳中義因經營地球村負債,去年12月底陳佯以提供台中市福星路不動產權狀作抵押擔保,透過蔡姓女子,向沈女、劉男各借款1500萬元,陳並開出3000萬支票取信沈、劉,雙方赴台北地院完成公證。但蔡女找代書要辦理不動產抵押時,陳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異議,之後陳的支票亦跳票,沈、劉認被陳詐騙,向北院提起給付票款訴訟,陳擔心不動產遭查封,找黑幫大哥夏尉瀧出面索回不動產權狀事宜,夏先找劉男解決,雙方沒有共識。4月9日,夏找友人周文瀚到沈女診所看診,向沈告知代表地球村協商債務,欲取回權狀,要求沈、劉撤告,2人相談半小時後,沈仍拒絕,周恐嚇沈「有其他人會來」4月28日,夏拿陳中義向郭姓友人借來的1500萬支票,率眾到沈女診所談判,沈女報警,警方派員到場驅離夏男等人。夏教唆剛從勵志中學結束感化教育的周子均,毆打沈女,並指示小弟徐若修交付手機,5月19日,周男再赴診所痛毆沈女,之後故意輸錯手機PIN碼,致手機上鎖後,赴警局投案。
助攻炒股要犯鍾文智逃亡出境 北檢起訴鄭畯中及馮、游兩人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經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判決當天棄保潛逃出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今(9月9日)偵結,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及同法第 216條、第 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起訴開車載鍾逃亡的友人鄭畯中、及馮、游兩人。北檢指出,審酌鄭畯中、游O暐 2 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本案其他共犯仍在偵查中。起訴指出,鍾文智擔心炒作TDR遭最高法院重判,遂在去年10月 14 日,於高等法院刑事庭第 26 庭裁定解除電子監控後,由鄭畯中駕駛車型為銀色 NISSAN、車牌號碼為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鍾文智等人,多次模擬鍾文智逃亡路線。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判決駁回鍾文智之上訴,進而判決確定後,鍾文智遂於同日下午 2 時 28 分許,在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100 號,搭乘車牌號碼 TDR-2**7 號營業用小客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而鄭畯中則駕駛車牌號碼 ARG-8**5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早於同日下午 2 時 34 分許,先在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等待鍾文智。鍾文智於同日下午 3 時 4 分許,於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 段 231 號對面,自前揭營業用小客車下車,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後,隨即於同日下午 3時 10 分許,在該處搭上車牌號碼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該車輛於同日下午 3 時 16分許,行駛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某處,改懸掛偽造之AMC-6**0號車牌,以躲避查緝。同日下午 3 時43 分許,上開車輛停靠於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某處,鍾文智等3 人隨即轉搭已在該處等候、由游O暐所駕駛車型為銀色 TOYOTA、車牌號碼為 BWC-0**2號自用小客車,並沿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駕車逃逸,藉此使犯人鍾文智得以隱避,並製造追查之斷點。鍾文智疑於隔日(3 月 13 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大陸地區後,鄭畯中、游O暐先後賣掉車牌號碼 ARG-8**5 號、BWC-0**2 號自用小客車,以達湮滅罪證,妨害執法機關調查人犯行蹤之目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出國路線。(圖/北檢提供)
工地主任酒駕撞飛情侶 19歲男慘死女友命危遭起訴
高雄市三民區5月10日深夜發生一起惡性酒駕車禍,1名35歲鄭姓工地主任飲酒後駕車,衝撞路口3輛機車,造成1死1重傷的悲劇,檢方調查後指出,鄭男當晚連喝兩攤,甚至還載同事返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6毫克。高雄地檢署28日偵結,全案依公共危險及酒駕致死罪將他起訴。案發於當日凌晨12時12分,鄭男駕駛黑色休旅車行經同盟三路與九如三路口時,猛然衝撞3輛機車,19歲李姓男學生與同齡顏姓女友雙載首當其衝,李男當場傷重不治,顏女頭部重創,開刀後至今仍在加護病房昏迷,昏迷指數僅2至3,腦壓持續偏高,尚未脫離險境,另2名機車騎士則僅受輕傷,無大礙。檢方調查發現,鄭男9日晚間下班後先到餐廳、酒吧連喝兩攤,結束後還先載同事回家,再獨自開車返家途中闖禍,經警方檢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6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偵訊時,鄭男坦承酒後駕車並釀禍。檢察官認為,鄭男明知飲酒後駕車足以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仍貿然上路,導致年僅19歲的高職學生喪命、其女友命危,犯行明確且惡性重大,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
桃園某少年收容機構爆醜聞!執行長侵占千萬資金、性侵院生遭求刑21年
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被查出一家赴日旅遊、子女學雜費都由該機構埋單,還私下成立某樂團為名義的公司,販售機構產品,誤導民眾以為消費可幫助機構。侵占近1000萬元資金,且利用管理、接觸院生及員工機會強制猥褻、性交,桃園地檢署依業務侵占、強制猥褻等罪嫌提起公訴,張也被求刑21年。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奕瑋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偵辦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侵占及妨害性自主案件偵查終結,認為張男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強制性交、對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另3人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等起訴。檢方審酌張男等4人明知道該機構為庇護弱勢實踐公益目的,原應善用公益資源照顧弱勢院生,卻恣意挪用機構資金近1000萬元供其等私用,惡性重大。且張男身為執行長,利用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員工之機會強制猥褻、性交被害人,所為嚴重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回復之傷害,並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的信任,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21年,其餘6年至6月不等。檢方調查,張男私下成立某樂團名義的公司,再以該機構名稱餐與表演,或是在網路販售該機構製作的蛋黃酥、滷鴨翅,使民眾誤以為販售所得全屬該機構而購買,並匯款到該樂團名義的公司。2017年9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15日侵占841萬餘元。此外張男等人2020年9月至2023年3月,利用不知情員工簽立提供領據申領勞務費,侵占約78萬餘元。此外張男和妻子、子女及另名洪姓民眾等6人到日本遊玩,卻以教會赴日交流名義核銷37萬元。挪用機構繳納子女學雜費39萬餘元。此外張男2022、2023年利用管理及接觸院生機會,以刮痧名義強制猥褻2名院生,更假借刮痧治療子宮肌瘤為由,按摩員工進而以手指強制性交。檢方接獲通報張男對院生涉犯加重強制猥褻及桃園市社會局告發侵占款項,立即指派檢方偵辦。並在今年4月14日收所,並羈押禁見張男等3人獲准,查扣相關帳戶。檢方說,此案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主動告發,展現行政與司法攜手合作、共同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本署呼籲收容機構作為社會公益團體,深受社會各界信賴,本應善盡社會責任,妥善照顧安置個案,協助其穩定生活與自立發展,若有濫用社會信賴違法亂紀,本署將依法查辦,決不寬貸,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
收容機構淪私庫?執行長侵占近千萬 性侵院生遭求刑21年
桃園市某少年收容機構張姓執行長,涉嫌侵占機構資金近千萬元,並利用身分對院生與員工強制猥褻、性交。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業務侵占、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將張男起訴,並建請法院量刑21年;另有3名共犯遭依業務登載不實、侵占等罪起訴。檢方調查發現,張男自2017年起至今年2月間,以樂團名義私下登記登記公司,卻以機構名義販售蛋黃酥、滷鴨翅,或參與演出,誘使民眾誤認所得全數用於公益,實際卻將匯款轉入私人公司帳戶,侵占841萬元。另又指使員工冒簽領據詐領勞務費,侵吞約78萬元;並以教會交流名義帶家人赴日旅遊,核銷37萬元,甚至動用機構經費支付子女學雜費39萬元。更惡劣的是,張男利用執行長身分,在2022至2023年間,以「刮痧治療」為由對2名院生強制猥褻,甚至以治療子宮肌瘤為名,對女員工伸手猥褻並以手指性交。檢方指出,張男行徑不僅重創受害人身心,也嚴重動搖社會對公益機構的信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奕瑋指揮調查局與婦幼警察隊蒐證,4月間聲押張男獲准,並查扣相關帳戶。檢方強調,張男原應善用公益資源照顧弱勢,卻大肆侵吞惡性重大,因此建請法院判處21年徒刑,其餘共犯則求刑6月至6年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