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 詐騙集團 死刑 偷拍 詐騙 美國
罵死者家屬捐款裝窮!「割頸案乾哥」律師事務所遭洗1星負評 還被改名「停車場」
新北市國中「乾哥」割頸命案民事求償訴訟仍在審理中,14日再度召開民事庭,雙方針對賠償金額及被害人家屬財產狀況等問題持續交鋒。先前因庭上發言引發爭議的郭姓少年法扶律師林月雪,當天仍質疑楊家透過捐款方式刻意減少資產,並再次批評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是「法律人之恥」,相關言論引發網友不滿,林月雪也遭到肉搜,其所屬法律事務所在Google地圖上更被改名為「林月雪停車場」,並遭留下大量1星負評。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今年9月召開民事庭時,林月雪便因態度強硬引發爭議。當時她認為楊家提出的2000多萬元求償金額過高,儘管楊家已向法院陳報收入及經濟狀況,她仍當庭聲請法院進一步調查楊家的財產,引發楊父不滿,雙方當庭發生口角。對此,合議庭法官也出面提醒林月雪,強調「這是當事人的案子,不是你的案子」,要求她注意案件的性質及當事人的立場。庭審結束後,林月雪又透過書狀將矛頭指向楊家委任律師李惠暄,認為律師面對不熟悉法律的當事人,應該負起解釋及教導的責任,而不是發表不實的情緒性言論。她更以「討好當事人,是法律人之恥」批評李惠暄,相關言論也讓這起民事求償案件的爭議,從賠償金額延伸至律師的訴訟態度與專業倫理。14日民事庭再次開庭,林月雪仍質疑楊家透過捐款方式刻意減少財產,並再次以「法律人之恥」批評李惠暄。面對相關質疑,楊父表達強烈不滿,反問如果被害人的家屬財力也會影響加害方的賠償責任,那麼假如遭殺害的是首富的孩子,是否就代表加害方連1毛錢都不必賠?隨著庭審爭議持續延燒,林月雪也成為網路輿論的焦點。眾多網友肉搜其個人及執業相關資訊,並將她所屬法律事務所在Google地圖上的名稱改為「林月雪停車場」,同時留下1星負評:「你們林月雪大律師實在是台灣法律界的人才,用民眾捐款的錢來抵扣加害者的賠償金,你真的好棒棒」、「助紂為虐」、「這個國家的司法水準還要下探到哪?讓我們看下去?」、「我來看法律人之恥」、「怎麼好意思罵人法律人之恥?要不要照照鏡子?」、「林大律師很敢講欸,超讚的啦,讓全國都知道什麼叫把受害者家屬往腳下踩呢」、「我以後如果殺人犯法就找這家,先給7星好評」。
葉元之助理買麵遭惡煞埋伏痛毆 警速逮5嫌、行車糾紛畫面曝光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的國會助理驚傳在深夜吃麵時遭惡煞圍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於9月17日凌晨獲報,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為葉元之國會助理)在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某牛肉麵店購餐時,不慎與隔壁桌多名酒醉男子發生口角,竟當場遭對方施暴毆傷。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循線在案發後4小時內迅速將帶頭的47歲施姓男子等5名嫌犯全數緝獲到案。隨著調查深入,警方更查出這起暴力事件的導火線,竟是雙方半個月前在路上因停紅燈引發的行車口角,相關行車糾紛畫面也隨之曝光。根據南港分局調查,這起事件發生於9月17日凌晨0時30分許。當時林姓助理前往忠孝東路七段的牛肉麵店買餐,席間與隔壁桌正在飲酒的一群男子發生口角衝突,對方隨即失去理智動手圍毆林男,造成林男身體多處受傷。嫌犯一行人在警方趕到前已鳥獸散,警方則第一時間將林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9月17日凌晨,施男率眾帶頭打完林姓助理後離去。(圖/警方提供)被害人林男隨即向警方提起告訴。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展現神速效率,在案發後短短4小時內即將47歲的施姓主嫌及共犯等5人全數查緝到案。令人意外的是,經警方深入訊問,帶頭的施嫌供稱,雙方其實早已在9月2日就結下樑子。當時兩人在南港區舊庄路一段某處停紅燈時,就曾發生過嚴重的行車口角衝突,沒想到施嫌等人記恨在心,日前在麵店巧遇後竟舊帳重提,演變成當街暴力圍毆事件。目前相關的行車糾紛畫面也已經曝光,只是糾紛畫面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明顯糾紛」,目前全案訊後已依涉嫌刑法聚眾鬥毆、強制、公然侮辱、恐嚇及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竹北虐童案二審判決出爐 堂兄弟施虐、男童追車遭拖行 葉展皓潛逃柬埔寨
健身工作室負責人葉展皓及堂弟葉博爾,涉嫌與教練鍾豈陞凌虐、毆打一對年僅4歲、5歲的小姊弟,男童遭遺棄路邊後,追車抓住車門把手,反遭拖行受傷,醫護人員發現其身上布滿新舊傷勢,才揭發整起案件。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葉博爾6年6月、鍾男1年2月徒刑;葉展皓則已棄保潛逃,遭檢警通緝。本案發生於2024年8月,一名單親母親因工作繁忙,將當時年僅5歲、4歲的子女交由同事葉展皓、葉博爾協助照顧,鍾姓教練也參與其中。未料,原本應該保護孩子的照顧者,竟多次以管教為由,要求姊弟罰站、毆打他們,甚至強迫長時間進行平板支撐,還將施虐過程拍下來分享。同年9月下旬,3人又將姊弟帶往偏僻山區,將女童綑綁在樹上毆打,並重擊男童腹部、胸部。面對孩子哭喊求饒,3人不僅未停止施暴,還以戲謔態度對待,讓原本應受呵護的幼童身心飽受折磨。10月間,葉展皓、葉博爾竟將男童留在路邊,隨即開車載著女童離去。男童驚慌之下追車,伸手抓住車門把手,卻遭車輛拖行,造成生殖器嚴重挫傷及全身多處撕裂傷。男童送醫後,醫護人員察覺他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通報相關單位,整起虐童事件才因此曝光。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兒少法及刑法傷害、凌虐、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葉博爾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鍾豈陞1年2月;葉展皓原以300萬元交保,卻於去年3月28日開庭當天清晨搭機潛逃柬埔寨,遭發布通緝。案件上訴後,高院合議庭指出,姊弟案發時僅4歲、5歲,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對成年人具有高度依賴性,原應從照顧者身上獲得安全感,卻在短短數月內反覆遭受傷害與凌虐。法院並指出,兩名幼童事後出現焦慮、憂鬱傾向、社交退縮及惡夢等創傷反應,心理傷害不容忽視。高院審酌,葉博爾僅坦承部分犯行,鍾男則否認為共同正犯,兩人至今均未與被害人及家屬和解或賠償,犯罪造成的損害尚未獲得填補,因此認定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量刑等方面均無違誤,駁回相關上訴,維持原判。判決部分罪刑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債主找嘸人請法務部前專委代查 他回報「禁見」二審仍無罪
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前專門委員羅吉旺退休後受友人所託,找矯正署查證某位李姓男子是否關在看守所,並傳送「有--禁見--銀行法」的訊息給友人,新北地檢署起訴羅吉旺涉犯洩密罪及個資法,但新北地院認為,羅吉旺代問訊息時已經不是公務員、沒得到任何好處,而且他不清楚友人詢問動機是討債、也不認識李姓男子,沒有損害李姓男子的動機,一審判決無罪,高等法院今天二審維持原判。羅吉旺在2017年7月到2020年7月期間擔任法務部綜規司專委,督導國會聯絡組、新聞公關組業務,另外會協調聯繫矯正署相關業務。羅吉旺有位蕭姓友人,需要向李姓男子討債卻找不到人,在2021年2月23日傳訊息給羅吉旺,內容包括:「我一個朋友說在裡面,編號○○○,名,李○○」、「大哥如果想查詢人在台北看守所的狀況有門路嗎?」當時羅吉旺已退休,仍請矯正署代為查詢,並回傳「有--禁見--銀行法」給蕭姓友人,東窗事發後,新北檢認定羅吉旺利用自己對矯正署台北聯絡處承辦人的影響力,指示不知情的承辦人查詢收容人個資,涉嫌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提起公訴。新北院調查,羅吉旺向矯正署詢問前,不清楚蕭姓友人找李姓男子目的是討債,他也不知道李姓男子是誰,無從認定有「損害被害人之財產、名譽、自由、身體、生命」等利益意圖存在;加上當時羅吉旺已退休,並非基於職務或業務上知悉或持有李姓男子的在監資訊,他的行為並未觸犯洩密罪或非法利用個資罪,今年6月判決無罪。高院審理,仍認為羅吉旺未犯法,今天駁回檢方上訴。
網購不爽別亂罵!他嗆賣家是詐欺集團 法院判拘役40天
網購艾草泡腳包退貨喬不攏,高雄一名楊姓男子竟在蝦皮賣場公開留言,指控賣家是「詐騙集團掛羊頭賣狗肉」,還批對方胡亂送貨、死不認錯;賣家不滿名譽受損,報警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楊男言論涉及不實指控,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住在高雄市的楊男,今年1月27日透過蝦皮購物平台,向陳姓女子經營的賣場購買4包「福ㄚㄚ艾草泡腳包」,原本只是一般網購交易,沒想到雙方後續因商品退貨問題發生爭執,楊男心生不滿,進而將怒氣發洩在公開評價區。同年2月7日下午5時許,楊男登入自己的蝦皮帳號,在陳女經營的賣場留下「這個賣家是詐騙集團掛羊頭賣狗肉,胡亂送貨還死不認錯」等文字,直接將退貨糾紛升高為對賣家誠信的公開指控。陳女認為相關言論已損害自身名譽及賣場商譽,決定報警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法官認為,楊男僅因網購退貨問題與賣家發生爭執,卻在公開平台發表足以貶損對方名譽的不實言論,行為已逾越合理評論的範圍。法院審酌楊男的犯案動機、手段,以及言論可能對被害人造成的商譽損害,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換算下來須繳納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失控黑車2/「幽靈黑車」成治安未爆彈! 交通部、移民署別裝看不見
近年來,失聯移工駕駛汽機車肇事導致國人傷亡,受害家屬「求償無門」的事件時有所聞。四年前,臺中一名陳姓父親才在社群平台上沉痛控訴,愛女遭到失聯移工開車重撞成傷,痛批政府長期漠視移工車輛管理漏洞;不料四年過去,雲林崙背鄉日前竟再次發生失聯移工駕駛黑車撞死人的悲劇。面對接二連三的家庭碎裂與現實中無法理賠的悲痛,地方政府與專家紛紛發聲,要求中央從「制度補償」與「源頭管理」雙管齊下解決亂象。該名家長四年前痛批移工黑車狀況,現在仍續發生。(圖/臉書翻攝)失聯移工在台缺乏合法身分,駕駛的車輛多半屬於未過戶、無保險的「幽靈黑車」。一旦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當場逃逸,即便被捕,也因在台無財產、無強制險保障,導致受害國人或家屬面臨長期的醫療負擔與求償無門的悲慘困境。針對失聯移工違法行為造成本國人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現行《就業服務法》雖規定可對非法工作的失聯移工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對非法聘僱的雇主開罰15萬至75萬元,但這些罰鍰對撫平受害者傷痛與實質賠償幾乎毫無幫助。為打破受害國人求償無門的死胡同,臺中市議會過去就曾針對相關議題進行研討並給出具體建言。臺中市政府持續函文及利用中央相關會議,建請勞動部研議於「就業安定基金」用途中,增列「民眾權益受損之保障與救濟措施」。只是勞發署指出,就業安定基金由合法雇主聘僱移工繳納費用而成立,基金法定用途是為用來作為促進國人就業訓練、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事務,基金的管理及運用,都需經法定程序編列、審議及監督 。車禍肇事應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非法雇主連帶責任,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補償及法律扶助。 除了事後補償外,如何從源頭杜絕失聯移工駕駛「幽靈黑車」更是當務之急。目前滯留台灣、車主早已離境或失聯的黑車數量究竟有多少?由於缺乏實名跟蹤與強制報廢機制,政府至今仍缺乏精確統計,成為監理與治安上的巨大黑洞。上月中雲林崙背一名無照又失聯的移工,開車撞死一名正載著雙胞胎上課的母親。(圖/臉書翻攝)為了徹底斬斷不法集團建立的地下黑車網絡,警界交通專家就建議,可以仿效金管會與移民署針對戶頭凍結比照辦理,交通部可會同內政部移民署,儘速建立跨機關資料介接機制,將外籍人士的居留狀態、出境紀錄與居留效期等資料,適時介接至公路監理資訊系統。透過系統自動提示與管制作為,監理機關可精準掌握外籍人士名下異常大量的車輛登記(如一人名下多車的人頭車庫),並在移工居留期限屆至或出境前,主動促請車主完成車輛過戶、報廢或異動程序。唯有透過源頭打擊人頭車庫、搭配跨機關列管機制,才能徹底杜絕「人走了、車還在跑」的畸形亂象,還給國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新莊男持雙刀砍死親阿姨!高大成見「臉部刀傷」揭背後可能原因
新北市新莊區11日晚間發生一起命案,33歲李姓男子涉嫌持雙刀殺害收留他的59歲林姓阿姨,落網後供稱,因不滿對方限制自己喝水,加上認為阿姨故意用肩膀碰撞他,才會情緒失控行兇。對此,法醫高大成分析,死者胸部、腹部、頸部及臉部等上半身要害均遭刀傷,尤其連臉部都成為攻擊目標,研判嫌犯可能對死者累積相當強烈的負面情緒。這起命案發生在新莊區永安街,林婦丈夫11日晚間下班返家時,發現妻子倒臥在住家2樓廚房,現場留有大量血跡。林婦頭部、頸部及腹部均有多處刀傷,其中一把刀甚至還插在腹部。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與死者同住的李姓外甥涉有重嫌,隨即調閱監視器並追查相關交通動線,最終於13日中午在桃園將人逮捕。警方調查,李男長期沒有穩定工作,今年搬進阿姨家借住,日常生活主要由林婦照顧。除了提供住處,林婦平時甚至每天給他約200元零用錢,不過雙方相處並不平靜,經常因工作及生活習慣等問題發生爭執,林婦近期也已有意要求外甥搬離住處。根據警方掌握的案情,李男案發前曾外出購買一把水果刀,返家後又拿取另一把刀,涉嫌持雙刀朝林婦揮砍10多下。落網後,他供稱不滿阿姨限制喝水,並認為對方刻意以肩膀碰撞自己,因而情緒失控,但實際衝突經過仍有待警方進一步查證。針對死者身上的傷勢,高大成指出,林婦遭攻擊的部位幾乎集中在上半身,包括胸口、腹部、頸部及臉部,都是人體重要部位。依其法醫經驗觀察,這類攻擊方式可能反映行兇者具有強烈殺意,而臉部同樣遭到砍傷,更是值得注意的細節。高大成分析,若連被害人臉部都遭到攻擊,可能不只是單純口角引發的衝突,而是行兇者對被害人抱持強烈負面情緒。他認為,從傷勢分布來看,嫌犯對死者的敵意可能已累積一段時間,但實際犯案動機仍須由檢警調查確認。此外,高大成進一步研判,嫌犯在衝突初期可能帶有威脅或恐嚇意味,隨著雙方衝突持續,負面情緒逐漸升高,最終演變成致命攻擊。至於李男供稱的「限制喝水」及「肩膀碰撞」等原因,警方仍在持續釐清,尚未確認是否為實際犯案動機。全案目前朝殺人罪方向偵辦,死者確切致命傷、死亡機轉,以及李男是否事先預謀行兇,都有待後續檢警調查確認。
桃園25歲女遭尾隨奪命!凶嫌殺人縱火 涉重罪收押2個月
桃園市八德區25歲盧姓女子11日在租屋套房內遇害,涉嫌尾隨女子的林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雖坦承殺人及縱火,卻始終無法交代進入住宅的原因。法院審理發現,林男進屋後曾出現多項具有一定精密程度的竊盜預備行為,與其辯解存在疑點,加上他先前才因恐嚇案件遭起訴,法官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12日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這起命案發生在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集合住宅。11日上午,警消獲報趕往處理火警,進入其中一間套房後,發現25歲盧姓女子身受重傷,立即將她送醫搶救,但仍在當天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接獲八德分局通報,展開相關偵查作業。檢察長張春暉得知案情後,指派檢察官王俊蓉指揮八德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尾隨盧女,進一步將他鎖定為涉案對象,並逮捕到案。檢察官也在11日下午前往案發地點勘驗,同時進行遺體相驗及家屬筆錄製作,釐清女子遇害經過。林男落網後,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檢察官12日訊問後,認為他涉嫌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強盜而故意殺人、放火,以及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羈押要件,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林男對檢方所指控的犯行並非全部承認。他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殺害盧女,也承認放火燒毀現供他人使用的住宅,但否認涉及準強盜的加重強盜殺人罪嫌。對於為何進入案發住宅,他也無法提出明確說明,成為法官審酌羈押必要性的重要因素。法院指出,林男進入住宅後,出現多項典型的竊盜預備行為,而且相關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精密性,並非意識不清者通常會有的表現。儘管林男否認準強盜結合殺人的犯罪嫌疑,但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來看,仍足以認定他涉嫌加重強盜殺人罪的嫌疑重大。至於進入住宅的真正動機,以及相關犯行的完整過程,仍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除了犯罪嫌疑重大,法院也將林男的前案情況列入考量。法官指出,林男因恐嚇案件甫遭檢察官起訴,如今又涉嫌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而本案涉及罪名的最重本刑為死刑,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風險,因此不能排除羈押的必要。綜合案情、涉犯罪名及相關風險,法官認為,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同時維護社會治安,有必要限制林男的人身自由,最終裁定自1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林男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另一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協助,由分會派員聯繫盧女家屬,提供關懷及相關保護服務。未來隨著案件進入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也將持續協助家屬,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權益。
色保全又是你!高雄動漫展偷拍裙底遭逮 網怒 :手機全是影片
高雄國際動漫節熱鬧登場,竟有偷拍慣犯再次伸出黑手!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於昨(11日)1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位於左營區博愛二路高雄巨蛋的展覽現場,有一名男子涉嫌偷拍女性裙底。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當場將涉案的52歲陳姓保全逮捕移送。警方深入調查發現,這名52歲的陳姓嫌犯平時擔任保全,竟然是一名偷拍慣犯!過去他就曾以類似的「專挑人多場合」偷拍手法被抓挨告,不料竟死性不改,這次趁著動漫節人潮洶湧之際,再度化身「裙底攝狼」潛入展場犯案。警方調查,陳男涉嫌利用手機偷拍女性裙底影像,目前已知至少有2名女性受害,其中一名甚至年僅13歲,另一名則為22歲。警方現場將陳男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其手機作為關鍵證物。全案依違反《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妨害秘密罪嫌,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警方將持續清查手機內影像,釐清是否尚有其他被害人。這起慣犯再犯的事件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有目擊網友在社群平台爆料,當時在知名攤位「真新鎮」附近當場抓包陳男的偷拍行為,氣得大罵並拍照存證,現場隨即報警處理。「人跟手機都被警察帶走了,整支手機都是偷拍影片!」目擊者憤怒表示,不知道還有多少受害者,提醒大家在人潮擁擠的公共場所務必提高警覺,注意自身隱私與安全。警方查扣陳姓保全手機。(圖/警方提供)
新莊婦身中多刀慘死廚房 外甥「涉重嫌」擦手上血跡逃逸畫面曝光
新北市新莊區11日晚間發生命案,59歲林姓婦人身中多刀、陳屍自家廚房,其謝姓丈夫發現後立刻通報警消,但被害人傷勢過重,警消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而未送醫,警方發現,死者生前曾與33歲李姓外甥多次爭吵,且李男在案發後失聯,不排除他涉有重嫌,目前正全面追緝中。警方11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謝男稱其下班後返回住處,赫然發現妻子倒臥在住家2樓廚房地面,且現場血跡斑斑,多次叫喚妻子皆未獲回應,嚇得立刻通報警消,警方與救護人員連忙趕抵現場,經救護人員初步檢視,林婦傷勢極為嚴重,包含頭部、頸部及腹部均有多處明顯刀傷,且早已失去生命跡象,因而並未送醫。據了解,林婦與謝男結婚多年,但未育有兒女,李男約3個月前搬來與林婦同住,期間卻遊手好閒、不認真工作,還多次向林婦要錢買煙和檳榔,更多次在自家抽菸,林婦為此頗有怨言,雙方多次發生口角,林婦還要求李男搬離。而李男在案發後失蹤,監視器拍下他11日下午2時許離家畫面,他在大熱天穿著羽絨服,手上還拿著衛生紙擦拭血跡,警方不排除他涉有重嫌,目前正全面追緝中,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獨/台大醫院上演八點檔!孫女要祖母告媽媽被打巴掌 詐傷提告贏了
台大醫院有一對母女在病房走廊上發生爭執,媽媽不滿女兒慫恿祖母告她,動手打女兒一巴掌,女兒驗傷堅持提告。監視器拍到媽媽打女兒左臉,診斷證明卻記載右臉挫傷,照理說女兒「傷勢」與媽媽動手無關,而且檢察官最初只起訴傷害罪,原本有判決無罪的空間,但檢方在到法院審理時追加強暴侮辱罪,媽媽對此找大法官「救援」,引用憲法法庭限縮公然侮辱罪的判決以主張她只是希望女兒小聲點、不要打擾醫院安寧,台北地院不採信,仍判媽媽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被告詹姓女子在2025年2月15日下午與家人前往台大醫院探病,在走廊聊天時,婆婆也到病房外找她講話,講著講著就吵起來,路人經過將食指擺嘴邊比出「噓」的手勢,要她們降低音量。詹姓女子的女兒在病房內聽到爭執,走出來跟媽媽講話講3秒鐘,左臉臉頰就被打了一下,其他家人見狀立刻隔開兩人,但無法澆熄母女戰火從醫院燒到法院。女兒直接在台大就醫,並在警方詢問是否提告時,回覆「我要對我母親提出傷害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據醫院5樓走廊監視器畫面、驗傷單起訴詹姓女子。詹姓女子否認打巴掌,堅稱只是輕推額頭;對於檢方追加起訴強暴侮辱罪,她解釋動手目的是避免女兒大聲喧嘩、希望女兒節制言行,並未下重手侮辱女兒,並提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主張本案不成立公然侮辱,客觀上更不構成強暴侮辱的要件。北院調查,詹姓女子不高興女兒介入她跟婆婆之間的爭執,在醫院走廊這種公開場合掌摑女兒,屬於直接以外力對人體表達不屑,也有人格攻擊的效果,這跟憲法法庭判決只提到「口語」言論是不一樣的,足以使被害人身心難堪、人格名譽受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法官指出,詹姓女子如果真要女兒安靜一點,在她動手前已經有路人示範過了,比個「噓」就可以,她打女兒巴掌只會帶來反效果,製造更大的聲音;詹姓女子跟女兒起衝突,無法理性處理、互相忍讓包容,控制不了情緒掌摑羞辱女兒,事後也沒得到女兒原諒,因此以強暴侮辱罪量處拘役15日。本案可上訴。詹姓女子向北院聲請傳喚女兒、兒子、婆婆、妹妹作證,法官基於兩個理由打回票,第一個是監視畫面夠清楚了,第二個是找其他家人出庭「無助事實釐清,卻可能加重家庭紛爭」,所以沒有傳喚必要。法院雖認定詹姓女子掌摑女兒可能同時觸犯傷害、侮辱罪,比對女兒證詞與醫院診治情形出現矛盾。女兒對警察和檢察官都說「左臉」被打,但台大急診醫師依據女兒描述對她的「右臉」拍照存證,實際上看不出明顯外傷。醫師出庭作證表示,驗傷部位是右臉挫傷,可能因為病人說被打會痛,即使外觀沒有紅腫、瘀青,仍會開立挫傷的診斷證明,法官因此判斷,詹姓女子打女兒左臉並不會導致女兒右臉受傷。
臉書投資陷阱太狠! 面交13次慘噴6370萬警埋伏逮2車手
台北市信義區近日接連發生假投資詐騙案件,2名民眾誤信網路廣告宣稱的「保證獲利、穩賺不賠」,遭詐騙集團以虛擬貨幣及股票內線交易為誘餌,一步步騙走大筆積蓄。其中一名被害人更在詐團精心設計的話術下,前後面交現金多達13次,累計損失高達6370萬元,直到準備提領獲利時才發現根本無法出金,驚覺自己掉入騙局。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成功埋伏逮捕2名取款車手,還意外查出其中一人涉嫌施用毒品。警方調查指出,2名被害人都是在瀏覽臉書時,看到標榜高報酬、低風險的投資廣告,因而產生興趣並點擊連結,隨後依照指示加入自稱「投資專員」的LINE帳號,詐騙集團看準民眾希望透過投資增加收入的心理,分別以虛擬貨幣投資及股票內線交易為幌子,聲稱掌握獨家獲利管道,只要跟著操作就能穩定賺錢。為了讓被害人深信不疑,詐團不斷提供虛假的投資獲利資訊,營造資產持續增加的假象,再以「利滾利」、「加碼才能賺更多」等話術誘導被害人持續投入資金,甚至要求以現金面交,或透過假幣商購買虛擬貨幣,讓被害人一步步陷入圈套。其中一名被害人因誤信投資能帶來豐厚報酬,竟陸續與詐團人員面交13次,累計交付約6370萬元;另一名被害人則損失61萬元,兩人原本以為帳面上的獲利可以順利提領,沒想到提出出金申請後卻處處碰壁,才驚覺所謂投資獲利全是詐團製造的假象,辛苦累積的資金早已落入詐騙集團手中。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由偵查隊、三張犁派出所及福德街派出所分別組成專案小組,並與被害人合作,利用詐團再次安排收款的機會,規劃埋伏查緝行動,6日警方分別在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及松隆路一帶部署警力,待涉嫌取款的張姓、謝姓男子現身後,立即上前將2人逮捕,並查扣詐騙相關文書、手機等證物,成功阻止詐團繼續向被害人收款。更令人意外的是,警方在查緝過程中,於張嫌使用的車輛內發現疑似施用愷他命的器具,隨即進行毒品唾液篩檢,結果呈現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除將張、謝2人依涉嫌詐欺罪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外,張嫌另涉及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相關案情仍待司法機關進一步釐清。警方目前持續向上追查詐騙集團幕後指揮者及其他共犯,希望進一步瓦解詐騙組織,警方提醒,凡是標榜「保證獲利」、「穩賺不賠」或要求私下面交現金的投資管道,都應提高警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專員,以免原本想靠投資賺錢,最後卻賠光多年積蓄。
孕婦、孩童都不放過!男射殺8人後自戕 警揭現場駭人景象
美國賓州伊利市驚傳一起重大槍擊案!一名男子當地時間週五下午在一棟住宅內外持槍行凶,造成8人死亡,其中包括年僅1歲及5歲的兒童,以及一名懷孕8個月的孕婦。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2名女子陳屍屋外,其餘被害人及槍手則倒臥屋內,初步研判槍手犯案後疑似自盡,整起事件共造成9人死亡,警方目前仍在調查犯案動機,不排除與心理健康問題有關。根據外媒報導,伊利市警察局長羅拉(Rick Lorah)週六召開記者會說明案情,指出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屋外遇害的2名女子分別為51歲及37歲,當時她們抵達住宅,並試圖向鄰居尋求協助,其中一名女子與屋內家庭具有姻親關係,另一人則是這個家庭的朋友。監視器畫面顯示現場先傳出疑似低沉的槍響,隨後槍手從屋內走出朝2名女子開槍,兩人當場喪命;警方隨後進入住宅搜索,沒想到屋內景象更加駭人,員警先是在一樓發現2名兒童被害人,年齡分別只有5歲及1歲,接著又在二樓及樓梯間發現另外4名死者,包括24歲、44歲女子,以及19歲、21歲男子,槍手也被發現倒臥在屋內。羅拉透露其中一名女性被害人已懷孕8個月,距離預產期僅剩約1個月,卻不幸命喪槍下。另一方面,8名被害人當中除1人之外,其餘彼此都有親屬關係,顯示這起槍擊案涉及同一家庭的多名成員。至於男子為何持槍殺害這麼多人,警方目前尚未確認確切動機。不過,羅拉表示調查方向可能涉及心理健康因素,相關細節仍有待釐清,他也坦言現場的景象令人難以忘懷,「有些現場,即使你已經離開仍會長久留在心中。這就是其中之一。」賓州州長夏皮洛(Josh Shapiro)也對事件表達哀悼,指出這起大規模槍擊案造成9名民眾喪命,州政府已向地方政府提供全面協助。◎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花蓮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 劉男預謀犯案「一審判死」褫奪公權終身
花蓮縣秀林鄉去年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性侵殺害案件,29歲蔡姓女教師在召會宿舍內遇害,涉案的26歲劉姓男子因追求遭拒,進而產生殺人念頭。花蓮地方法院8日宣判,認定劉男涉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因侵入住宅竊盜罪判刑7個月,應執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內容,劉男自2025年2月開始參加花蓮縣某召會活動,期間認識蔡姓女教師,隨後對她產生愛慕之情。他曾向蔡女表達希望進入其居住的召會宿舍,但未獲同意。雙方互動出現變化後,蔡女將劉男的LINE帳號封鎖,儘管劉男多次要求解除封鎖,仍遭拒絕,因而心生不滿。法院調查發現,劉男在殺人案件發生前,已有侵入宿舍竊盜的紀錄。2025年4月16日,他趁蔡女房間無人時擅自進入,偷走蔡女室友所有的iPhone 13 Pro Max手機。此後,劉男因無法透過LINE聯繫蔡女,逐漸產生怨恨,並開始計畫對她下手。同年5月16日晚間8時至9時,劉男掌握蔡女獨自在宿舍的時機,未經允許進入其住處,利用雙方體型差距壓制蔡女並強制性交,隨後將她殺害。犯案後,劉男還帶走現場的iPhone 16、iPad mini、MacBook、信用卡、行動電源及皮夾等財物。警方接獲通報展開調查,循線鎖定劉男並將他逮捕。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後,法院針對劉男的犯罪動機、行為過程及犯後表現進行調查。合議庭認為,劉男先前曾侵入宿舍竊取手機,之後又刻意選擇蔡女獨處的時間犯案,足以顯示犯罪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事前規劃,並非臨時起意。此外,劉男在警方接近時曾試圖逃離,也被納入法院評估犯後態度的依據。針對劉男自幼瘖啞的情況,法院也透過精神鑑定及相關資料,檢視其犯罪時的責任能力。鑑定結果顯示,雖然劉男在認知、情緒及人際適應方面存在問題,但沒有足夠證據認定他在犯案當時欠缺辨識違法行為的能力,或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有顯著降低情形,因此不符合刑法第19條減輕或免除刑責的條件。法院進一步指出,劉男的成長過程並非完全缺乏教育資源,從其供述內容及犯案時的行為表現,也難以認定其思考能力低於一般人,因此不適用刑法第20條有關減輕刑責的規定。在量刑方面,法院參考精神鑑定及量刑鑑定意見,認為劉男再犯重大暴力犯罪仍具有相當程度的風險。合議庭同時考量被害人生命遭到剝奪,以及案件對家屬造成的痛苦,並指出此案也嚴重破壞召會成員原有的安全感與信任關係。法院綜合犯罪動機、手段、造成的結果及犯後態度,認定劉男所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應判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另就侵入住宅竊盜部分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尚未確定,依法仍可提起上訴。
台大牙醫男學生校內裝針孔!15名女同學遭偷拍 一審判刑5年半
台大牙醫系學生蔡侁甫偷拍女友性愛畫面,又在校園女廁裝針孔害15名女同學春光外洩,台北地院今天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14罪判刑5年半,另有1次偷拍未遂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蔡侁甫早有前科,他在2024年潛入台南某間網紅咖啡廳廁所裝針孔,遭店員抓包報案,檢警查出蔡侁甫偷拍6名女客人如廁畫面,台南地院合併判處1年2月,但可以易科罰金,這件前案已判決定讞。檢警從扣案硬碟追查是否有其他受害人,發現蔡侁甫還在台大校內犯案,因此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調查,蔡侁甫瞞著女友錄下私密影像,還利用校內社團舉辦活動的時機,前往附近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事後將15名被害人依據姓名代號分類存檔,總計16名女子遭到偷拍;蔡侁甫在偵查期間認罪,表達願意捐款、從事公益,希望可以和解,但沒有人願意原諒他,檢方以妨害性隱私及個資法起訴。北院今天一審宣判,蔡侁甫不得易科罰金的部分判刑5年6月。之前他台南犯案繳錢免關,這次卻得面臨牢獄之災。
他結紮7年!前妻離婚後竟秒生小孩 綠帽男翻對話紀錄見「咕咕雞」怒提告
桃園一名人夫小志(化名)與妻子阿吳(化名)結婚多年,兩人曾離婚後復婚,沒想到再次離婚前夕,小志意外發現阿吳與男子小李(化名)互動頻繁,通訊軟體還有大量曖昧對話,甚至談及生育、性生活等話題,更讓小志難以接受的是,兩人離婚後不久,阿吳產下一名女嬰,但小志早在多年前就已接受結紮手術,他認為女嬰不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因此提告阿吳、小李並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阿吳、小李應連帶賠償小志6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志與阿吳於2011年11月10日登記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兩人曾於2018年7月7日協議離婚,之後又在同年8月6日復婚,最終於2025年6月27日再次協議離婚。不過,2人離婚前夕,小志發現阿吳在2025年1月至6月27日期間,持續透過LINE與小李聯繫,且兩人的互動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關係,讓小志氣得提告阿吳、小李並求償100萬元。兩人的對話內容相當親密,阿吳曾向小李表示「想你在旁邊、現在只有看到你才有安全感」,也提到「以後是X小姐,再來就是X太太了」;小李則回覆「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嗎」、「等你」等話,對話中2人甚至進一步談及生育及性生活,阿吳表示「有想過跟你結婚」、「我們趕快生1個我可以轉移注意力」,小李則回「恩,那就2天1次」,阿吳則笑回「不是每天啊哈哈」,小李更露骨回應「你想吃我的咕咕雞就說嘛」。法院審理時,阿吳辯稱LINE對話是小志違法翻拍手機取得,不具證據能力;小李則主張自己並不知道阿吳當時仍有婚姻關係。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吳並未提出證據證明小志是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方式取得手機對話內容,且侵害配偶權的行為通常具有隱密性,被害人蒐證實屬不易。法院認為,本案的LINE對話紀錄對於判斷2人關係及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具有高度重要性,且小志也沒有長時間侵犯阿吳的通訊內容,對阿吳隱私權的侵害程度相對輕微,因此未逾越比例原則,相關對話仍可作為本案證據。至於小李是否知道阿吳仍有婚姻關係,法院從2人的對話內容判斷,阿吳曾多次提及「講離婚的事」,甚至與小李討論「不管有沒有小孩你還會想結婚嗎」等語,因此認定小李並非完全不知情,辯詞難以採信。更讓小志受到打擊的是,阿吳在離婚後產下一名女嬰,而小志早在2018年7月20日便已接受結紮手術,由於女嬰出生後被推定為小志的婚生子女,小志進一步提起訴訟,經法院另案裁定後確認女嬰並非小志的婚生子女。法院審理後,綜合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權行為情節後,認定阿吳與小李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小志的配偶權,因此判決阿吳、小李應連帶賠償小志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33歲女「1年嫁5男」騙走鉅款!5年提交14次結婚申請 下場曝光
美國內華達州一名33歲華裔女子陳佳穎(Jiaying Chen,音譯),涉嫌多年來利用婚姻詐騙來騙取多名男子錢財,光是過去一年就與5名男子結婚,得手數萬美元後便消失無蹤。調查發現她曾在5年間申請多達14次結婚許可,讓檢察官忍不住形容她是「最典型的落跑新娘」,法院最終判處她1年拘禁、2年緩刑,並須賠償被害人逾28萬美元(約新台幣890萬元)的賠償金。根據外媒報導,33歲的陳佳穎長期透過婚姻詐騙向不同男子騙取錢財,調查人員指出她光是在過去一年內就先後與5名男子結婚,並在拿到數萬美元後失去聯繫,調查發現陳佳穎2019年至2024年間,曾在內華達州克拉克郡提交14次結婚申請,其中7次成功取得結婚證書。檢察官在當地時間週二的法庭上指出,這起案件共有9名被害人提出賠償要求,其中一名被害人出庭時難掩憤怒,表示自己曾經完全信任陳佳穎,「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而我卻相信了她。」檢方透露這名男子為追回被騙走的財產,還曾5度親身前往中國追查。陳佳穎最終透過認罪協商,承認重婚罪及以詐欺手段取得金錢罪,根據協議,她將面臨8年至20年的徒刑,但刑期會暫緩執行,改以拘禁及緩刑等方式處置。檢察官解釋陳佳穎雖擁有美國合法居留身分,但考量到目前美國移民遣返政策,若直接將她送入州立監獄,未來恐難以確保她能留在美國,被害人也會因此失去追討賠償的機會,因此希望透過緩刑監督,讓她留在美國償還欠款。辯護律師則表示陳佳穎的犯罪行為與賭博成癮有關,她已經表達償還被害人損失的意願,希望法院不要再讓她服刑,以便她能盡快工作賺錢。不過,承辦法官艾勒(Crystal Eller)對此並不買單,認為如果陳佳穎沒有解決賭博成癮問題,即使換了身分、搬到其他州,仍可能繼續犯案,法官直言沒有理由相信她不會再犯,並對她打算搬往佛羅里達州與新伴侶同住的計畫表達疑慮。最終,法院裁定陳佳穎必須返回克拉克郡拘留中心,再服刑8個月,加上先前遭逮捕後已被羈押的4個月,總計拘禁1年。出獄後她還必須接受2年的緩刑監督,定期參加戒賭互助會並接受成癮治療,法院同時允許她搬往佛羅里達州,在朋友經營的壽司餐廳擔任服務生,陳佳穎還須向被害人支付約新台幣890萬元的賠償金。
高雄治安亮紅燈!茄萣驚傳連續「針對性」傷人案 警全力緝凶
高雄市茄萣區近日接連爆發詭異的連續攻擊事件!一名41歲郭姓男子日前才因行車糾紛,遭對方持藍波刀揮砍重傷;不料檢察官聲請羈押肇事嫌犯後,法院竟裁定「飭回」,而短短4天後,剛逃過一劫的郭男竟又在自家門口遭數名不明人士圍攻。接二連三的襲擊時間點過於巧合,讓整起案件蒙上一層陰森詭譎的尋仇陰影,無奈該區公家監視器建置不完善,目前僅能透過調閱私人監視器努力追查。這起連環衝突事件始於本月3日下午16時許。當時26歲的蘇姓男子與41歲的郭姓男子,在茄萣區仁愛路一段與成功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兩人隨後下車理論,未料過程中衝突加劇,蘇男竟疑似亮出隨身攜帶的藍波刀朝郭男猛砍,造成郭男左手臂及額頭當場血流如注。轄區湖內分局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蘇男逮捕,訊後依涉嫌恐嚇、殺人未遂等重罪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考量蘇男持刀砍人情節重大,原本向法院聲請羈押,然而法院審理後,卻出乎意料地裁定將蘇男「飭回」限制住居。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就在砍人嫌犯獲釋後短短幾天,詭異的攻擊再度降臨。本月7日下午14時許,受傷仍在調養中的郭男,竟在茄萣區自家門口突遭3至4名男子伏擊,對方手持不明物品朝郭男一頓猛打,導致其再度受傷。嫌犯犯案後隨即逃離現場,留下滿頭霧水與極度恐懼的被害人。由於攻擊時間剛好落在蘇男獲飭回後的敏感時刻,外界紛紛質疑這究竟是「獲釋後的報復行動」,還是另有隱情的不法勢力介入,治安黑洞令人膽寒。針對這起極具針對性的連續襲擊,湖內分局表示已調閱周邊相關監視器畫面,並精準掌握涉案車輛車號,目前正積極追查涉案人員並釐清犯案動機。至於第二次門口襲擊是否與先前的車禍砍人案有關,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確認。
一審認「殺3人才達死刑門檻」!土城殺妻男判無期徒刑 新北檢提上訴
47歲男子謝文雄,去年(2025年)7月在新北市土城區當街砍殺妻子及小姨子,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中提及「數分鐘內奪命,未使被害人死前蒙受煎熬」、且犯罪結果殺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門檻,引發熱烈討論。對此,新北地檢署今天(8日)認為,原判決對於謝男預謀、不屬於殘忍手段等解釋過度限縮,且殺害2人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應綜合行為人整體情狀進行判斷,不宜僅以固定人數劃分,因此提起上訴。新北地檢署指出,原判決對「113年憲判字第8號」所稱「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解釋與適用過度限縮,未能充分評價本案整體犯罪情節,原判決將各項犯罪情狀分別設定嚴格門檻且逐項切割檢驗,導致本案的預謀、犯罪手段及犯罪結果,均未能獲得應有的法律評價。檢方表示,在預謀部分,謝男自2025年5月起即多次預告殺人,並於案發前1日購買廚刀與鋁棒,案發當日埋伏於被害人返家途中,但原判決竟要求檢察官必須證明謝男於預謀階段即具有「連續殺人之計畫」,過度限縮「出於預謀之蓄意連續殺人」意涵。檢方提到,犯罪手段部分,謝男駕車衝撞後,刻意先殺害小姨子,使妻子目睹至親遭殺害後,再將其殺害,而原判決認定「殘忍手段」僅限於殺人構成要件的實行行為,將上開極其殘忍的犯罪歷程排除於評價之外,對於「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的法律解釋亦屬於過度限縮。檢方認為,犯罪結果部分,原判決認定殺害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能認定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但「多人」之文義並非當然排除2人,《刑法》第51條第1款所定「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即為適例。且生命法益具有不可替代、無法回復的本質,殺害2人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本應綜合行為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預謀程度、侵害法益及犯罪結果等個案情狀具體判斷,不宜逕以固定人數劃定門檻。檢方直言,原判決此一解釋,實質上形成殺害2人即不足以構成最嚴重犯罪情節之結論,與生命法益應受高度保障的憲法意旨未盡相符。另外,關於「被告再犯危險性及沒收」部分,檢方表示,謝男於審理中自承其所稱「我會用我1條命跟妳們換4條命」,所指對象除被害人2人外,還包括岳父母2人,但原判決僅以被告羈押期間之量刑鑑定結果,推認其欠缺高度再犯危險性,此部分尚有再予審究的必要。檢方說,謝男於案發時用以衝撞被害人的自用小客車,原判決漏未宣告沒收,此部分處置亦有未洽,雖尊重法院依法獨立審判,惟基於維護被害人權益、生命法益及社會公義之職責,將依法提起上訴,請求第二審法院就上述關鍵爭點詳予審酌。
土城雙屍命案一審未判死 莊瑞雄:判決理由社會難接受、支持檢方上訴
47歲男子謝文雄去年7月在新北市土城區當街殺害妻子及小姨子,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未判處死刑,判決理由提及被告未殺害3人以上,不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所稱「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引發討論。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今(7)日表示,他尊重法院判決,但認為相關理由難以獲得社會大眾接受,因此支持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日召開記者會回應近期輿情,由莊瑞雄、書記長范雲及副幹事長陳冠廷共同出席。對於土城雙屍命案一審判決及死刑適用問題,莊瑞雄表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並沒有規定必須殺害3人才可以判處死刑。莊瑞雄指出,對於新北地院承審法官如何認定案件事實,以及最終採取何種法律見解,他予以尊重,但此次判決所提出的理由,在社會觀感上恐怕難以令人接受。針對案件後續救濟程序,莊瑞雄表示,由於案件涉及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可以依法提起上訴,被害人家屬也可透過法定程序尋求二審救濟。他認為,案件進入二審後,法院對相關法律問題可能會有不同於一審的見解。莊瑞雄再次強調,爭議焦點並不是否定司法審判,而是一審判決所提出的理由能否讓社會理解及接受。他因此支持檢察官依法上訴,讓案件透過二審程序進一步審理。謝文雄被控去年7月在新北市土城區當街殺害妻子及小姨子,一審判決出爐後,有關法院如何解讀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死刑適用標準,也再次成為外界討論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