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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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干達2女公開親吻被鄰拍照檢舉 遭警逮捕!最慘恐面臨終身監禁
烏干達西北部城市阿魯阿(Arua)警方近日逮捕兩名約20多歲的女性,理由是有當地居民檢舉兩人於公共場合親吻,此舉已涉嫌違反該國嚴厲的《反同性戀法》。據警方24日發布的聲明,涉嫌違法的兩名女子分別為22歲的音樂家費絲(Wendy Faith)及21歲仍待業的丹尼絲(Alesi Diana Denise),兩人自去年起同居,她們被逮捕關押不久後,獲准保釋,目前此案則移交司法機關,尚不確定她們是否被起訴。根據外媒《BBC》報導,這起事件源於鄰里的舉報,當地警方發言人安古西亞(Josephine Angucia)指出,鄰居聲稱目擊費絲與丹尼絲在戶外親吻,並拍攝照片作為證據向警方報案。此外,有居民還向警方反映,經常有成群女性前往她們的單房公寓過夜,懷疑該處成為同性戀者的聚會場所。警方獲報後上門逮捕兩人,據法新社(AFP)報導,兩人一度無法獲得法律援助或會見律師,過不久才獲准保釋;目前此案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核,後續將決定是否正式起訴。據了解,烏干達於2023年5月通過的《反同性戀法》,該法被公認為全球最嚴苛的相關法律之一。該法規定,合意的同性性行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若涉及「嚴重」情節(如累犯、涉及未成年人或弱勢群體),甚至可能面臨死刑。儘管這部法律深受以基督教信仰為主的保守社會支持,卻遭到聯合國、人權團體及西方各國的強烈譴責,世界銀行更曾因此一度暫停對烏干達的貸款發放,直到2025年才逐步恢復。知名人權活動家穆吉沙(Frank Mugisha)在社群平台X(前身為推特)上對此逮捕行動表達憤怒,他批評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當地性少數群體(LGBTQ+)所面臨的生存威脅;穆吉沙警告,這項惡法已淪為他人勒索與敲詐的工具,許多受害者因為害怕被起訴,即便遭到騷擾或威脅也不敢向外尋求法律協助。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波斯菊異語2/大法官認證「三七五條例」侵害所有權 專家籲設「落日條款」
上個世紀的「三七五減租」政策竟卡到2026年私人土地買賣動彈不得,地主悲鳴從民事訴訟到行政法院連連敗訴,怒批「三七五」政策金鐘罩護身的佃農根本無賴「鳩佔鵲巢」還被法院呵護。專家直指,「三七五減租」早已不合時宜,應要設置落日條款回歸租佃民事關係,否則官府霸凌地主、活脫脫侵犯財產權的僵局會一再上演。CTWANT調查,全名為《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的「三七五條例」是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土地改革的重要法源,此前台灣農村盛行「分益佃租」,佃農往往須將收成的50% 甚至更高比例上繳地主,加上地主可隨時解約或預收地租,搞得佃農生活極其困苦而生產意願低迷,不得農民心也是當時國民政府在大陸節節敗退的原因。有鑑於在大陸地區土地政策失利等因素失守大片江山,1950年代國民政府在台大型土地改革,像是「三七五減租」與圖中「耕者有其田」都是一系列對佃農有利的政策。(圖/報系資料照)因此1951年正式經立法院通過「三七五條例」而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正式規範,法律除了規定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外,更為了保障長期耕作權讓租期無論打了幾年都一律延長為至少 6年,即使承租人亡故,只要繼承人有農民身分仍可「無縫接軌」,地主想收回?除非有「自耕農」身分或持有鄰地想擴張耕種面積,否則根本難如登天。資深地政士蔡岳臻就坦言,如今鄉下佃農在農地蓋屋、堆放廢棄物、轉租當「二房東」等「不自任耕作」行為滿天飛,反觀所謂「地主」在多代繼承分割後,根本就只是一般「小資」族,然而「佃農」幾十年來蠶食鯨吞成了大片土地,卻不像「低收入戶」等有明確財產與收入解除身分限制,只要一取得佃農身分「就享一輩子福利了」。蔡岳臻直指,其實大法官釋字第580號早就點出「三七五條例」關於地主收回土地需補償承租人等規定根本是法條侵害所有權,但行政院數度提出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立法院卻因鄉愿「不敢惹農民」而未完整通過條例修正,加上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上路後放寬了新訂定的租佃關係束縛,「但舊約到期續約到底算新還舊」?蔡岳臻直指「過渡期」亂象根本看不到盡頭。苦主許小姐(右起)與夫婿陳先生淚訴娘家祖產被佃農主張「三七五條例」耕作權而轉賣卡關多年,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皆敗是「惡法擾民」。(圖/黃耀徵攝)曾擔任「三七五條例」行政訴訟代理人律師黃子寧就坦言,自己受委任時還以為「三七五條例」是「歷史課本的東西」,一查才發現如今還有不少地主被壓在「如來五行山」下動彈不得。她攤開立法背景直指,照顧佃農的時代背景早已走味,現在是佃農要用便宜租金世世代代「綁架土地」,無助農業革新就罷了,若有地主不想耕作也不急著賣出,卻看到不少佃農「乞丐趕廟公」折騰地主,寧願讓農地荒在那休耕也不願出租,嚴重阻礙了農業勞動力的流動「說好扶持農業呢」?她直指盤點農業政策根本自打架一團糟。 黃子寧說,向CTWANT投訴被「三七五」佃農折騰的地主許嬸婆一家,曾想付出新台幣1,500萬元要佃農老李歸還台中土地,但老李老佔著不走,只能被動蒐證看老李有無「不自任耕作」行為,但許嬸婆遠嫁花蓮「折返跑」根本要了老人家半條命,一拖又過了6年,這次換約許嬸婆已取得自耕農身分「一定要把土地要回來」。地政士蔡岳臻(圖)呼籲鬆綁《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對地主的緊箍咒,甚至「三七五條例」都該隨時代演進設立「落日條款」,避免不符現況侵害所有權。(資料照/CTWANT攝影組)受訪專家皆呼籲,「三七五條例」在過去改善了佃農所得並促進生產意願,但衡酌常情21世紀早已不是須保障佃農的時代,立法院該扛責督促行政機關訂立「落日條款」,鬆綁佃農「萬年使用權」身分,全面回歸像租房等一般民事契約關係,否則「政府自己嚇跑農地主」只會讓低落的「糧食自給率」雪上加霜。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民進黨強調司法該是保障人權最後防線
民進黨中國部今(9)日表示,針對對岸今(9)日以《港區國安法》莫須有罪名,將香港壹傳媒創辦人、民主運動重要象徵人物 黎智英重判20年有期徒刑,「民進黨中國部表達最嚴厲的譴責!香港在中共的威權陰影下,已遭到毀滅性的打擊,今天是香港民主最黑暗的一天!」民進黨中國部指出,過去幾年,香港人民為追求民主自由一次次走上街頭,遭到對岸當局一次次的無情鎮壓,系統性打壓異議者、新聞工作者與公民社會,瓦解香港的司法獨立,使香港的人權狀況全面惡化,公然挑戰民主自由與普世價值。中國部批評,對岸當局不僅無視港人的正當訴求,更不惜毀棄「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承諾,對香港祭出一連串「國安惡法」,就是為了要牢牢掌握對香港的控制權。民進黨中國部示警,黎智英不是第一個極權統治下的受害者,也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個。只要對岸不放棄威權統治,只會有更多的「劉曉波們」與「黎智英們」成為獨裁體制下的無辜受害者。民進黨中國部強調,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司法應是保障人權的最後防線,而不是政權用來清算異議的工具。民進黨中國部嚴正呼籲,該立即停止以「國安法」進行政治迫害,也應立即釋放黎智英與所有無辜受害的香港民主人士,尊重香港人民追求民主與自由的正當權利,讓司法回歸法治、讓新聞回歸自由。唯有尊重人權、停止打壓、勇於改革,才有可能迎來真正的國際尊重與「長治久安」;永無止境的極權打壓與司法迫害,只會讓國家與人民都陷入永恆的黑暗。
鄭英耀要老師「回學校把小孩教好」 國民黨團批:簡直就是教育界慣老闆
基層遭「濫訴」逼得走投無路,教育部無能卸責?國民黨團今(20)日指出,教育界慣老闆鄭英耀,竟叫苦主「回去把小孩教好」!全國教師工會因不滿教育部修法導致校園「濫訴」更嚴重,反而增加基層負擔,決定1月25日上街抗議;結果教育部長鄭英耀非但不檢討,竟傲慢反嗆「我覺得他們應該回到學校,把小孩教得更好」。這種不知民間疾苦、把基層當奴隸的發言,簡直就是教育界的「慣老闆」,冷血至極。國民黨團表示,鄭英耀的傲慢,徹底暴露了賴政府對教育現場的無知,教育部長變「慣老闆」,廢話連篇,老師們為什麼要上街?是因為現在校園充斥著「零成本」的惡意投訴,老師動不動就被調查,甚至面臨停聘,根本無法安心教學。 國民黨團直言,鄭英耀不但不解決「濫訴」問題,還敢講風涼話叫老師「回去教書」? 這就像工廠發生工安意外,老闆不改善設備,卻叫受傷的員工「回去把工作做好」一樣荒謬,鄭英耀根本是檢討被害人。越修越爛,「防禦性教學」害慘下一代!國民黨團說,教育部這次修法,弄了一個疊床架屋的「審議小組」,不僅程序更複雜,還讓校長跟老師裡外不是人。這根本不是改革,這是對第一線教師的「制度凌遲」。結果就是逼得老師只好採取「防禦性教學」:不敢管、不敢教、多做多錯。最後受害最深的,還是我們的下一代。「力挺教師,拒絕惡法!」國民黨團表示,已提出嚴正要求,教育部必須懸崖勒馬,要求立即檢討校事會議的制度缺失,並且針對被惡意檢舉、最後還予清白的老師,必須給予補償!國民黨團說,「嚴正警告,鄭英耀部長,請收回你那句傲慢的廢話!」如果教育部繼續無視基層心聲,執意推動這種把老師當賊防的爛法,逼退優秀教師,那「鄭英耀們」就是搞垮台灣教育的歷史罪人。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
新北割喉案二審加重刑期!死者家屬喊判太輕 「出來後繼續殺人」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庭畢後,死者家屬出面受訪,對殺人犯不知悔改的態度表示「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死者家屬今日聽到判決以後,悲痛大喊判太輕,並情緒崩潰走出庭外。死者父親受訪時,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說到這裡,死者父親眼中閃爍淚光大喊「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道,《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畫面令人相當心疼。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感到相當反感,不經大喊,「你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式要修復我們什麼?」並表示,「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說到此處,死者母親也跟著全身顫抖,情緒非常激動。死者父親再度發言,說道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並表示12年意味著只須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並質問「法律到底要保障誰啊」。死者父親繼續說,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因為我一直要求他加重」、「更何況民事庭把我家的全部資料,很詳細的給他們知道」。說到此處,死者父親又情緒激動的喊「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耶,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並指出在《少事法》的保護傘下,兇手的資料反而都被遮蔽的相當完善,忿忿不平的說「我們什麼資料都不能看,結果我的資料都可以給他們看,而且都沒有遮蔽,這算什麼法律,台灣法律是這樣子搞的喔?」
柯志恩認政院《財劃法》更細緻等同自打臉? 賴瑞隆:支持院版才是顧高雄
行政院昨(20)日提出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納入立委賴瑞隆法案主張的產業外部污染、人口結構等指標,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表達肯定。對此,賴瑞隆今(21)日指出,柯此番發言等同自我打臉、承認封殺自己的版本草案是悖離民意,也證實藍白版本造成南北差距擴大、倉促立法的事實。他呼籲國民黨與柯志恩停止獨厚台北、傷害南部,共同支持行政院版才是真正顧高雄。賴瑞隆表示,高雄等南部城市長期為國家基礎產業承擔空污與風險,但因企業設籍多在北部導致稅收失衡。他本屆率先提出財劃法修正案,前後納入空污、碳排等公平指標,希望為高雄爭取更合理的分配;當時還獲柯志恩當面稱讚並表示支持,卻在藍營黨意下跳票、封殺法案。賴瑞隆指出,身兼智庫執行長的柯志恩與藍白主導通過首都3%、「獨厚台北」的法案,造成南北資源差距加劇的惡果,也使高雄實質損失超過200億,這一年間南部居民嚴重反彈;面對追問,柯志恩只能惱羞怒嗆「傅崐萁哪裡說得動」,顯見她也心知肚明該法的不公。賴瑞隆提及,柯志恩昨日發文一面肯定行政院版草案「加入更多指標更加細緻」,另一面又批政院「太慢」。然而,率先提案的「賴版」早就包含類同精神,他也多次公開呼籲應重視人口等指標,柯志恩此刻說法等同承認過去封殺賴版是悖離民意、屈從傅崐萁黨意、犧牲高雄利益。賴瑞隆說明,財劃法須衡平各縣市的權益,草率不得,當財政部還在細膩的彙整地方政府意見,藍白卻聯手黑箱三讀法案,甚至一小時內多次抽換版本,邀集陳其邁市長等首長至立法院說明卻阻擋發言。如今柯志恩反過來要求政院「透明公開、充分討論」,不但自打臉也極為諷刺。賴瑞隆說,柯志恩也公開承認政院版的公式「將避免資源過度集中財政較強的都市」,這不正代表國民黨財劃法造成「富者越富,貧者越貧」?他批評,柯志恩的種種言論就是為了幫自己找台階下,等同承認國民黨的財劃法悖離民意、內容不公、立法過程倉促。這一年來卻不敢為高雄發聲,這樣還想選高雄市長?全體市民都無法接受這樣欺騙、卸責、雙標的行為。賴瑞隆強調,高雄人口多、土地大、承擔工業城市,支持行政院版本財劃法讓南部有更合理的財政分配,並導正藍白惡法影響南部未來數十年的建設發展。呼籲柯志恩與藍白兩黨盡速重新修正財劃法,支持行政院版本,不要再說一套做一套,還給高雄人最基本的公平正義,讓台灣的財政分配回歸正軌。
懲罰無後惡法2/王永慶遺孀、名製片都立遺囑「沒給手足」 他們仍分遺產
我國獨有的「兄弟姊妹享有遺產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引發社會關注,從已故藝人羅霈穎、製片裴祥泉、台塑創辦人遺孀王月蘭等有預立遺囑或無立遺囑時的後續處理遺產案件中,皆可看到相關討論與引發訴訟爭議。CTWANT調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2012年去世時未生育子女,其遺囑將全部遺產(初估超過22億元)留給了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根據《民法》,兄弟姊妹擁有遺產的特留分權利,即使有遺囑排除,兄弟姊妹仍可主張至少三分之一的法定繼承份額。王月蘭的妹妹遂對其姊留下的遺產提出爭訟,希望依法特留分的規定,主張她的繼承權不能被遺囑完全排除。此案法院審理中,聚焦於王月蘭無子女,兄弟姊妹是否能行使特留分權利,以及該如何分配遺產。影視圈名製片裴祥泉為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於2015年逝世,生前代筆遺囑表明處理遺產的意願,「楊胖30%(楊智明),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且稱「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裴的遺產約1.3億元,預立遺囑指定將遺產主要留給邱瓈寬、楊智明等與公司,明確排除家族兄弟姊妹繼承權。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生前預立遺囑,表明一毛錢都不留給家裡人,指定留給邱瓈寬與公司等。(圖/報系資料照)裴祥泉胞妹遂提出告訴,主張哥哥的遺囑無效,法院最終判決敗訴確定;裴的三位手足則仍依《民法》兄弟姊妹擁有特留分的規定(遺產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主張行使遺產的特留分權利。邱瓈寬、楊智明二人則於2019年控告裴祥泉的哥哥妹妹三人,因與恩師關係疏遠、長期無來往而不存在繼承權。法院審理時,則未採納邱楊提出可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等重大理由,最高法院2024年認為依法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權利,每人可繼承遺產的九分之一,邱楊兩人提告失敗,判決確定。在王月蘭生前預立遺囑的內容中,可清楚看到其表明「全部(財產)贈與我子王文洋……」的自由意願。(圖/報系資料照)羅霈穎於2020年驟世,未婚且無子女,由於她生前未立遺囑,根據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擁有第三順位繼承權,在羅霈穎的母親、大哥相繼拋棄繼承權,因此她的二哥依法繼承了約4億元遺產。記者採訪已婚,但未養育子女的民眾陳小姐說,一生辛苦打拼,因為沒有生小孩,法律就強制我的兄弟姊妹(全血緣、半血緣)可以來分我的財產,擴及到父母分開之後的同母異父手足;明明父母離世之後,早已無往來,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我的晚年是完全仰賴自己,法律為何不能尊重要獨立處分財產的意志?「這本來就是我的錢、我的房子,我想給誰就給誰,不應該還要法律來管」,一名張先生則跟記者說,他與妻子為頂客族,因為不孕症因素所以沒有子女,彼此約定將來不論誰先走,都要將遺產全數留給對方。可是想把財產留給配偶的遺願,其實不是每一樁都能實現的,甚至得淚賣房屋換現金分割遺產,無法繼續住在與配偶共同購買相守一生的愛窩,反因「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造成的悲劇不只一樁。記者及採訪到李先生說,他與太太無子女,感情深厚,當年為了讓妻子安心,因此將房產登記給妻子,妻子在知道罹癌之後隨即立下遺囑,希望將全數財產由陳先生繼承。然而在妻子病逝後,其娘家兄弟姊妹就出面主張特留分,法院審理後雖認定遺囑有效,卻也認定其確實侵害娘家人的特留分,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得賣屋返還特留分金額,痛失一生記憶與依靠。李先生說,「太太生前最擔心我沒地方住,結果法律讓她的遺囑變成一紙空談,這很令人心寒。」這也是支持廢除此法連署成立的許多案件之一,民眾認為,依法死後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但兄弟姊妹有子女,自己卻無法從對方繼承財產,認為「法律根本是在懲罰沒有子女的人!」
懲罰無後惡法3/南韓民眾早受不了鬧上法院 2024判違憲立即失效
世界各國在繼承法制上的潮流,是越來越重視並保障個人的遺產自主權。許多先進國家的法律,如日、德、法、瑞士、義大利等,雖然仍有特留分制度,但其保障範圍僅限於直系血親(如子女、父母)及配偶,鮮少將旁系的兄弟姊妹納入強制保障的範疇。南韓憲法法院也在2024年正式宣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違憲,而且是立即失效,許多正在進行中的相關訴訟,也因此判決駁回。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0月8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並說法務部在2016年便已將此列為重要議題及擬相關草案,當時即因各界意見分歧兩極化,一說兄弟姊妹感情好,一說會讓手足反目成仇,加上跨屆不連續而擱置。法務部長鄭銘謙在今年10月8日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他認同遺囑自由,該規定是可討論議題。(圖/黃耀徵攝)法務部今年4月也已再委託學者研究「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預定12月底前提出,且持續參考國外立法情況,希望在2026年展開修法工作。CTWANT調查,如今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提案雖已成立,但也掀起民眾反對廢除此法的聲音,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他在網路看到許多民眾留言,發現部分可能對此誤解,因此特別說明,目前協會發起主張廢除的僅是「限制遺囑自由的特留分」,並非是廢除兄弟姊妹應繼分。劉韋德說,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將決定權還給被繼承人本身,由遺囑來決定是否分配,而非由法律強制執行最低限度的分配。如果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廢除,只有在被繼承人立有有效遺囑,且遺囑明確將財產分配給他人時,兄弟姊妹才會被排除繼承。簡而言之,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為了保障個人的遺囑自由,但絕非全面廢除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劉韋德說,應繼分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法律為兄弟姊妹預設每位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比例,因為兄弟姊妹在繼承順位上屬於第三順位。因此,即使特留分被廢除,只要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作為法定繼承人的應繼分權利,仍將根據現行《民法》維持不變,繼續享有其繼承權。而特留分則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設的最低繼承保障額度。它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目的是對被繼承人立遺囑處分財產的自由設定限制;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此外,記者上網爬文,看到許多文章教導無子女民眾如何在生前轉移財產,讓兄弟姊妹無法爭取其特留分,但真的能奏效嗎?劉韋德說,有文章建議先生在世時先將財產過給太太,理論上是對的,但是問題是誰先走並不知道,萬一過給太太,但是太太先走,那不又變成要跟太太的兄弟姊妹分?若先生過給太太後兩人感情不好離婚,先生不就損失大了,因此,這些都不是解決之道,有問題的是制度,而不是用奇怪方式去解決。劉韋德強調,台灣將兄弟姊妹納入特留分保障範圍,已與國際主流趨勢背道而馳,並且與現今社會現實脫節,且是世界罕見的立法,實在值得討論與修法。
懲罰無後惡法1/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近8千人 法務部正式研議
2025年民間團體二度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活動,第一回不及最低門檻5千人告吹,這回一周即逾5400人支持附議,迄今累近8千人,法務部正式公告納入研議,且引起立法委員關注。CTWANT調查,同意廢除者多主張這是「懲罰無子女的惡法」涉及違憲,且目前全球僅台灣有此法。CTWANT採訪到二度發起該項連署案的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他即是六年前(2019)自砸100萬找團隊開發台灣首款《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創辦人,當時記者曾就此製作專題獨家報導,他熱衷推廣民眾提早準備身後事,透過「預立遺囑」做好遺產分配規劃,避免憾事發生。CTWANT於2019年6月報導劉韋德律師,自掏腰包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免費讓民眾可上網學習預立遺囑。(圖/CTWANT資料照)劉韋德表示,這六年前來諮詢案件中,愈來愈多涉及「特留分」的問題,尤其是「沒有養育小孩的夫妻、未婚單身者,難以將自己財產全部遺留給配偶,或是可自行決定贈與指定人選、單位等」的遺憾屢屢發生,從占整體案件的25%,增加到40%,因此讓他開始質疑這條規定的合理性。我國《民法》繼承編中的「特留分」制度,爭議的核心在於第1223條的規定;當一個人過世而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時,其兄弟姊妹依法有繼承權,並且擁有其遺產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因此即使逝者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表示不願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法律仍會強制保障兄弟姊妹能取得一部分遺產;甚且,反向來看,一位有子女的兄姊過世時,其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因此這種單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在許多法界人士及民眾眼中,顯得極不公平。劉韋德遂進一步研究《民法》相關繼承法的立法背景,係於民國19年(1930年代),當時家族關係較為緊密,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生活扶助及情感依賴等因素,能夠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乎情理;但現今已來到2025年,相距95年之久,社會型態與傳統社會差異很大。「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成年後通常各自獨立發展,彼此生活經濟甚少有實質依賴關係」劉韋德說,因此強制保留其最低比例的特留分,可能缺乏社會現實基礎,損及個人之財產處分自由與家庭自主權,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遺囑自由的精神相違。劉韋德說,許多人到協會預立遺囑,其中約有一半都有「特留分」的困擾,尤其是不婚族、頂客族的民眾,當他們知道繼承人還有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難以接受,而他也只能因為法律有此規定,勸導民眾接受;但他發現抱怨此法的案件愈多,為遺產爭訟原因之一,他思考法律可能已不符現今社會需求,欲從立法根源性思變。台灣遺囑協會先是於今年4月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線上民意調查,短短三天吸757位民眾參加;調查結果一面倒,僅6人支持維持現行制度,其餘皆表達「應該廢除」,5月便在公民連署平台提案「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第一次提案獲2811人同意未達門檻失敗,但已燒起這把「廢除懲罰無子女惡法」的火,在媒體報導、網民串聯轉傳訊息的助燃,該協會再接再厲於9月1日再次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主張修正民法第1223條,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刪除,明確刪除第四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至截止期11月2日前,連署已達7308人(持續累計中),提案成功。台灣遺囑協會二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在2025年9月10日已超過5千人附議而提案成功。(圖/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民進黨籲朝野合作國安修法:亡羊補牢還不晚
國民黨主席選舉傳出中國疑似介選,郝龍斌、趙少康皆指控遭中共網軍與 AI 假訊息攻擊。民進黨今(13)由政策會執行長吳思瑤、發言人吳崢召開「國民黨終於懂了?中國介選罄竹難書 國安修法刻不容誤」記者會,呼籲國民黨亡羊補牢,撤回助長中國介選的惡法,不要再扯台灣後腿。吳崢表示,民進黨長期示警中國滲透威脅,但國民黨卻屢屢擋下修法。趙少康去年還說「民進黨不要凡事推給中國」,如今卻反過來警告中國不得介入國民黨主席選舉,如此巨大的態度轉變,代表國民黨終於認清威脅,應與民進黨合作強化國安法制,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吳崢進一步指出,中國認知作戰高度系統化,透過官媒與 AI 影片釋出假訊息,再由台灣媒體與名嘴協力放大,目的就是破壞民主。從假民調、旅遊團招待、買票行賄等手法,都有司法判決認證。瑞典哥德堡大學「多元民主中心」研究指出,台灣已連續 11 年遭假訊息攻擊最嚴重;國安局報告也顯示爭議訊息逐年攀升。吳崢強調,國民黨既已感受到威脅,就不該再阻擋修法。吳思瑤表示,中國介選無孔不入。民進黨在立法院召開譴責中國認知作戰記者會超過二十場,國民黨並非後知後覺,而是選擇性反應。過去國民黨是中國介選的受益者與在地協力者,如今趙少康與郝龍斌親自揭露國民黨主席選舉遭操控,更應把國家利益置於政黨利益之上,國民黨若不嚴密防堵中國介選,就是雙重標準。吳思瑤指出,韓國、加拿大、澳洲、美國、印度等民主國家皆遭中國滲透與資金介選威脅,並強化法律防線。台灣 2024 年大選中,最高檢察署統計違反反滲透法案件 117 件、287 人遭法辦。她強調,民進黨提出的「國安十法」修法,包括身份認同、刑責檢討、國家安全網與強化管轄密度等,是台灣的國安防火牆。最後,吳思瑤呼籲國民黨若不支持,也不該推動助長介選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兩岸關係條例》修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吳思瑤重申,國安十法是建構國安的防火牆,不只防範中國介選,更有效防止中國全方位滲透,呼籲藍白不要再擋。
立遺囑沒用!「兄弟姊妹特留分」1情況最棘手 專家:另一半恐被迫賣房
台灣遺囑協會近日發起第二次「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短短8天內就匯集超過5000人支持附議,引發關注。對此,房產專家何世昌透露,相較於現金遺產,不動產部分的處置更加棘手,若當事人身故後只留下一間房產,遺孀可能會被迫賣房子,不禁感嘆「台灣法律真的很奧妙,但惡法亦法,我們只能遵守」。「這輩子花不完的錢,兄弟姊妹幫你花。」何世昌在臉書粉專表示,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如果未婚、膝下無子女,又跟兄弟姐妹感情不好,諷刺的是身亡後,一輩子打拚的遺產可能被兄弟姐妹分走。」他以4種情境為例,首先小明有配偶但無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配偶獲得二分之,而兄弟姊妹可以均分剩下的1,000萬;第2種情境,小明無配偶、無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其兄弟姊妹可以均分2,000萬遺產。何世昌繼續說明,第3種情境為小明有配偶、有二位子女、父母已去世,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產,其配偶與子女可繼承2,000萬遺產;配偶若早逝,只有二位子女,則小明身故後,子女可繼承2,000萬遺產,每人「應繼分」為二分之一。至於第4種情境,小明有配偶、無子女、父母健在,身故後留下2,000萬,遺孀可獲得二分之一「應繼分」,小明父母均分1,000萬元。專家指出,若小明不想被兄弟姊妹獲得高額遺產,可透過生前贈與、信託、壽險,或者預立遺囑的方式,讓配偶、父母取得多數財產,但縱使預立遺囑,兄弟姊妹仍有「特留分」,還是能拿到部份遺產。他強調,相較現金,不動產遺產的處理更棘手,尤其是當小明只留下一間房子,遺孀可能會被迫賣房分給兄弟姊妹。
民眾黨走讀爆衝突釀8警受傷 民進黨:請黃國昌勿再帶頭違法
民眾黨8月30日發起走讀行動,過程與警員爆發衝突,內政部、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皆嚴正譴責,並表示將依法究辦。對此,民進黨今(1)日表示,總統府旁等禁制區不可集會遊行,黃國昌連守法都做不到,仍想規避責任,而違法集會目的更是意圖破壞司法獨立,惡劣行徑令人不齒。黃國昌今天於臉書表示,民進黨在野時期主張廢除集遊惡法,賴清德總統掌權後卻嚴辦走讀活動,「賴皇放馬過來,矢言推翻暴政」。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韓瑩批評,黃國昌宣稱走讀活動,卻發生對警察勒頸、意圖開車闖入封鎖線等脫序行徑,完全目無法紀。當年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曾稱立委更應守法,總統府旁等禁制區不可集會遊行。韓瑩說,如今黃國昌卻連守法都做不到,至今仍想規避責任、違法集會目的更是意圖破壞司法獨立,惡劣行徑令人不齒。韓瑩指出,黃國昌帶頭違法聚眾集會、煽惑支持者衝撞警方,造成多名員警受傷不適,內政部、警政署及台北市警察局皆嚴正譴責,並表示將依法究辦。民進黨譴責民眾黨踐踏民主法治行徑,請黃國昌勿再帶頭違法。
白委修法刪「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劍青檢改: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民眾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法,將刪除羈押事由的「勾串共犯或證人」要件,被質疑為前主席柯文哲修法「解套」。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21日發表5點聲明,批評修法大開法治倒車,無異鼓勵妨害司法,包庇集團犯罪,強調若修法成功,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將讓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籲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不要支持民眾黨提案修法。劍青檢改聲明指出:一、當今詐騙集團愈演愈烈、販毒網絡綿密、黑道盤口猖獗,查緝須靠共犯和證人,向上溯源更靠指證,妨害司法公正更是底層設計,所以世界先進法治國家,都將「勾串共犯或騷擾證人」列入羈押的典型事由,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法典18 U.S. Code § 3142皆有明文。即使中國,其刑事訴訟法亦明列此項羈押事由。舉世皆然,獨台灣罪犯有何特殊值得呵護之處,竟能獲民眾黨如此厚愛?此種修法,阻止警方對詐團溯源,鼓勵毒販套招脫罪,縱容黑道恐嚇證人噤聲,各類刑案一體適用,連台積電2奈米洩密工程師也不用押了,也不用再繼續追查共犯了,都放出去好好串供,此修法根本是帶頭破壞治安,自毀長城。二、民眾黨提案的理由是說,因為「串證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訊特定共犯或證人,再以有重要共犯或證人未到案為由聲請法院將被告羈押,藉此押人取供,爰刪除之」,此段理由離譜至極,說因為「遭濫用」,就要全部刪掉,難道,倒洗澡水要連嬰兒也一起倒掉,頭上長癬乾脆整顆頭都剁掉,果真要為一人修法,而毀全台灣治安?三、提案理由說「遭濫用」也是亂扯,說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喚誰,簡直胡說八道!鄉野傳聞也當真。檢察官偵辦專案一次動員眾多,莫不祈求一次解決,盡可能全部到案,以免後來逃亡串證,夜長夢多,誰會故意保留不傳,讓自己案件辦砸。提案理由既沒實據,又沒數據,論據憑想像,這樣符合「理性務實科學」嗎?四、去(113)年地檢署「偵查」總收案達67萬件(不含他案逾100萬件),聲押11,330件,佔比僅1.69%,法院再篩選駁回2,406件,層層過濾極度嚴苛,羈押是每一位司法官都深感沉重而視為畏途的工作。在去年裁准羈押的8,924件中,詐騙就高達4,883件,占比達54.7%,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追查共犯集團向上溯源,不得不做的羈押。一旦惡法通過,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是何等的詐騙王國。修法後果如此嚴重,提案人有提出「全面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嗎?五、妨害司法公正是各政黨近年來大力倡議的,本應積極推動,絕非大開倒車,主動替犯罪集團掃清障礙。劍青檢改深切呼籲,台灣社會有許多良民須要保護,在現行刑事訴訟法運作下,被告的人權早已遠超過被害人的人權,民眾黨此次提案完全悖離法理,更會加速黑化台灣,禍延子孫,提案理由也是毫無實據、毫無理據、毫無數據的胡謅瞎扯,看到黑影就亂開槍,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都珍愛台灣善良百姓,不要支持這次將禍害台灣,助長詐騙盛行的提案。
陳昭姿拋綠白合條件 黃國昌:福國利民法案都樂於跟各政黨合作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昨(27)日發文表示,如果民進黨立刻釋放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接受國會改革案三讀通過的事實,並儘快通過行政怠惰延宕多年的代孕法案等,白綠就可以重建關係,開放議題合作。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8)日表示,民眾黨始終以國家利益置於政黨跟個人利益之上,也說過任何福國利民法案、推動曾經跟選民承諾的法案,都樂於跟朝野各政黨合作。陳昭姿昨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如果民進黨重整態度,釋出善意:第一、公平對待柯文哲,立刻釋放柯文哲;第二、接受國會改革案三讀通過的事實;第三、儘快通過行政怠惰延宕多年的代孕法案,如此綠就可以重建關係,開放議題合作,「如果我可以決定」。對此,黃國昌今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面隊這次民進黨的大惡罷,人民的回應清楚而宏大,他已代表民眾黨發出正式聲明,第一、請總統賴清德向全民道歉;第二、卓榮泰下台,內閣全面改組;第三,柯建銘請知所進退,這是民進黨所應該承擔的政治責任。這麼長一段時間,嚴重撕裂台灣,使台灣付出難以計算的巨大成本所應承擔的政治責任,這是民進黨應該承擔的政治責任,不是交換條件。黃國昌說,民眾黨始終以國家利益置於政黨跟個人利益之上,也說過任何福國利民法案、推動曾經跟選民承諾的法案,都樂於跟朝野各政黨合作。黃國昌提到,2008年野草莓運動,民進黨承諾幾次要廢除「集遊惡法」,前總統蔡英文跟總統賴清德都說過,整個民進黨都說過,但拖到2025年,卓榮泰到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全面裝傻,這是負責任的執政該該有的態度嗎?黃國昌指出,內政部劉世芳面對集遊法,面對民進黨跳票的事情,在內政委員會用極度傲慢嘴臉,就是沒有要推動,而她花時間辦宣講,說民眾黨吃台灣米做中國鬼,什麼時候要道歉?「卓榮泰這就是你帶領的內閣,要帶給台灣人民仇恨、撕裂、抹紅跟抹黑嗎?整個賴清德政府對台灣造成的傷害太大了,不要再躲、切割、甩鍋,有點擔當出來面對人民,告訴人民,民進黨怎麼承擔這個政治責任。」
柯建銘「刑法100條說」惹議 許宇甄批:背棄民主忘了來時路
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日前指出,大罷免成功後要追究國民黨立委的刑責,並放話:「要用《刑法》第100條會伺候」,引發爭議。對此,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11)日痛批,民進黨當年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如今卻反過來拿「內亂罪」對付在野黨,嚴重背離民主價值,撕裂社會、踐踏民主。她更批評賴清德與柯建銘煽動對立,將異己視為「雜質」,是在摧毀民主、分裂國家。柯建銘的相關言論也引發民進黨內反對意見。該黨發言人吳崢強調,民進黨堅持人權立國,絕不可能走回頭路恢復惡法,所有黨公職都反對這種主張。立委王世堅也指出,廢除《刑法》第100條時,黨內許多重量級人物,包括柯建銘自己,都曾參與,社會共識早已確立,民主絕不可能倒退,他認為柯只是口誤。對此,許宇甄則批評,民進黨當年正是靠反對威權起家,1991年成立的「100行動聯盟」,就是為了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這條被視為打壓異己的惡法。然而如今柯建銘卻反過來揚言以《刑法》第100條對付在野黨,不僅狠狠打臉過去堅持廢除這條法律的民進黨,也等同背叛賴清德,更是對所有民主前輩的背叛與對當年民主運動的公然踐踏。許宇甄進一步質疑,民進黨立委們難道忘了自己當年的來時路?還是忘了現在是2025年?所謂的「民主進步」,難道就是進步到可以動用國家機器打壓異己?進步到民主獨裁?她也批評賴清德,一邊高喊「團結國家」,一邊默許柯建銘叫囂「殲滅在野」,不但不溝通、不協調,還帶頭抹黑、造謠,煽動社會對立,甚至把反對聲音視為「雜質」,這樣的總統不是在團結國家,而是在撕裂台灣,不是在捍衛民主,而是在摧毀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