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護區
」 矯正署 受刑人
女監丟鑰2/戒護鑰匙流入囚犯大暴動! 監獄史上最慘一夜六囚自轟亡
桃園女子監獄一名眼尖的主管在懇親會當天路過停車場,意外揪出劉姓女管理員偷打「戒護區通用鑰匙」又粗心大意留在機車上;2015年高雄大寮監獄6名重刑犯意圖越獄,就是攻擊管理員之後搶走通用鑰匙,進入戒護科辦公室再破壞槍械室,取得10把長短槍、200多發子彈,引爆獄政史上首度挾持典獄長事件,導致最後6名囚犯自轟死亡慘劇。大批警力團團包圍大寮監獄,6名囚犯越獄不成自轟身亡。(圖/報系資料照)監所人員對於通用鑰匙簡稱為「通鎖」,都用MIWA這個廠牌所生產的專利鑰匙,號稱不易複製,特性是形狀較為扁平以增強耐受性,避免插進鎖孔轉動時斷裂。話雖如此,一名獄所主管向本刊分享之前在新店戒治所服務的經驗,他總覺得那邊的通用鑰匙用起來的「手感」特別薄,似乎沒那麼耐用。實際上,獄政機關時有耳聞通鎖用斷,更甚者是斷在鎖孔中的時間不巧是半夜巡查,只能等隔天早上再找鎖匠過來處理。監所使用的MIWA鑰匙形狀較為扁平,可在戒護區從頭開到尾。(圖/翻攝MIWA日本官網)知情人士透露,通用鑰匙能在戒護區「從頭開到尾」,像是舍房進出口、教區、各辦公室,舉凡戒護區所有公共空間都可暢行無阻,不過通鎖無法開啟各收容人的牢房門、特別管制區(如禁見房),須使用另外的特別鑰匙;另外真正能連通監獄內外所設的三道門,必須由專責人員操控管制,通鎖也派不上用場。大寮監獄暴動事件中,6名囚犯搶到通用鑰匙後,先嘗試從接見室脫逃卻發現打不開門,改從中央門突圍,但中央門鎖是獨立設置,拿通用鑰匙仍無法通關。從「逃獄實作」的角度來看,囚犯只靠通用鑰匙仍然不易越獄,即便將時光回溯40多年前的南非政治犯逃獄事件(曾改編為電影「鑰命監獄」),他們自製多達十把木頭鑰匙才連開九道門,最後一道門還是以鑿子破壞才能闖出去。儘管如此,從獄政管理角度而言,收容人取得通用鑰匙「越獄不足但作亂有餘」,仍得嚴加管理,管理員別說交給收容人,借同事用一下也不准。為了確保「專鎖專用」,每把通用鑰匙個別打上編號以特定使用者,舉例來說,監所最高主管(典獄長或看守所所長)的通鎖編碼便是001。資深獄政人員表示,這好比軍中服役將槍視為第二生命,通用鑰匙也有相同等級的分量「鎖在人在」,有些人為求慎重,一律放辦公室不帶回家。女監丟鑰案當事人先後在家中和監獄停車場遺失,是否違反相關規定?知情人士指出,其實獄所只規定到職配發、離職繳回,不強制通用鑰匙留在辦公室,很多基層同仁怕搞丟會私下偷打,反正沒出事就不會被懲處,桃園女監的管理員把通鎖複製品跟機車鑰匙一起插在鎖孔上,只能說「白目」。依據桃園女監的內部管理制度,並未授權管理員可自行複製鑰匙管制品,也不能把有編號的通用鑰匙變成無編號的複製版使用;戒護科每個月至少安排1次中控門突擊安全檢查,確認同仁進入戒護區有無攜帶違禁品,並檢視同仁持有的通用鑰匙是否為複製品。既然通用鑰匙禁止轉交他人使用,劉姓女管理員第一次在家中遺失後,從哪裡得到另一把鑰匙去拷貝?本刊調查,劉姓女管理員應是早已打好備用鑰匙,但她因為自知違規並未報備,一直是長期持有兩把鑰匙,沒料到懇親會當天把備用鑰匙忘在機車上,才會編出「先搞丟再複製」的矛盾辯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法務部長鄭銘謙向矯正人員拜早年 今巡視北監及桃園女監並圍爐
今(13)日是農曆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法務部長鄭銘謙下午由矯正署長林憲銘陪同前往臺北監獄及桃園女子監獄,致贈留守人員加菜金與水果禮盒,勉勵落實柔性的矯正復歸工作,共同守護社會安全,並祝福全國矯正人員新春平安!鄭銘謙首站先到號稱「天下第一監」的臺北監獄(下稱北監),進入戒護區(警備區)慰勞值班同仁,鄭銘謙提到北監是臺灣北部地區規模最大的監獄,平均戒護收容人數超過4,000名,亦是國內專責男性外籍收容人處遇之機關,承受亟高的維安與囚情壓力挑戰,感謝矯正人員發揮熱忱與專業,發揮團隊精神,落實矯正教化的同時,也防免各類風險事故的發生。法務部長鄭銘謙視察桃園女監,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改悔向上。(圖/矯正署提供)桃園女子監獄(下稱桃女監)是鄭銘謙拜年的第二站,鄭銘謙表示桃女監向能充分展現矯正活力的面向,透過各類的教化課程與活動,協助收容人回歸家庭與社會。隨後,鄭銘謙到機關攜子入監專區「親子園地」,溫暖關懷11位3歲以下小朋友,並贈送在場媽媽們嬰幼兒用品,勉勵務必珍惜機會、改悔向上,未來重新復歸社會後不再觸法,保護孩子迎向嶄新美好的明天!傍晚,鄭銘謙與桃女監留守人員共同圍爐,致詞時再度感謝矯正人員一直以來的努力,特別在毒品處遇部分,展現降低再犯率的良好成效,新的一年本部將會全力支持矯正,持續爭取專業人力與經費挹注,精進各項處遇,強化矯正效能!
矯正署啟動春節守護專案! 三政策強化全國矯正機關業務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矯正守護國人的工作決不打烊,鑑於全國51所矯正機關須不分晝夜、24小時嚴密戒護超過6萬名收容人,為確保收容狀況安全穩定,法務部督責矯正署指派高階主管在春假前分別趕赴各地監所,要求應以三大面向強化矯正業務。首先為提升危機意識,確實控管戒護風險與收容人動態,防範事故發生。其次為妥善編排勤務,重點業務落實檢查與覆核機制,並控留適當機動人力,隨時因應各類狀況。第三為,加強資源整備,確保安全及基礎設施(備)正常運作,收容人伙食供應、教化安排與醫療處遇量能充足。林憲銘署長昨(27)日下午率先前往基隆監獄與基隆看守所,召集機關首長黃正勇典獄長、溫瑞祥所長及所屬科室主管共同交流座談,氣氛熱絡,林憲銘提示業務重點後,進入兩所機關戒護區巡視,慰勉第一線辛勞執勤的同仁們,並在勤務指揮中心致贈值勤人員象徵「平安」寓意的水果禮盒。林憲銘表示,矯正人員肩負國家刑罰執行的任務,亦承擔協助收容人教化復歸的使命,成為社會安全最溫暖的一道防線,期勉與同仁們攜手同心「守護公平正義,落實矯正復歸」!最後,特別感謝春節期間,矯正同仁犧牲與家人團聚的時光,堅守崗位、維護機關的安全與囚情穩定,並祝福所有同仁-駿馬迎新春、平安福滿門。
基隆大武崙沙灘頻傳溺斃 監委促請觀光署與市府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14)日表示,基隆危險海域近10年死亡人數計36人,其中大武崙沙灘海域占12人,尤以112年8月12日發生一日3人接續溺斃意外事件備受矚目,主因是民眾輕忽「離岸流」之危險性,不清楚當意外落海遭遇「離岸流」時,應如何正確應對。然而,基隆市政府、觀光署認為該沙灘及水域等區域非其管理,疑涉權責不清,且對於逾越紅色警戒線者無相關法令規定與裁罰。監察院促請觀光署與基隆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並強化安全教育宣導及遊客危害認知與識別能力,共同提升水域遊憩安全。監察委員葉大華、林郁容、蔡崇義指出,112年8月12日發生一日3人接續溺斃意外事件,依基隆市政府查復資料分析原因多屬溺水,發生主因是民眾輕忽「離岸流」之危險性,不清楚當意外落海遭遇「離岸流」時,應如何正確應對。由於該場域旺季時單月高達3萬5千人,經查現行海域管理權責分工尚屬明確,分屬場域主管機關為基隆市政府、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為觀光署,基隆市政府與北觀處已建立溝通平台與聯合稽查機制,113年度該水域已無遊客溺斃之情形。鑑於安全教育是防溺之重要防線,基隆市政府與交通部觀光署,允應強化安全教育宣導及遊客危害認知與識別能力,共同提升水域遊憩安全。監委表示,大武崙沙灘海域為考量水域特性,設置浮球警示線,採警示方式提醒民眾注意水域遊憩安全。惟自112年8月意外事故發生後,基隆市政府即針對大武崙沙灘海域範圍採分區管理,係將戒護區縮小至55公尺(原為90公尺),據稱:可達「區域管理」與「遊客安全」之雙重目的;但考量海域警戒線非永久設置法制線,實屬緩衝與暫行措施,且期間基隆市政府曾二度行文請觀光署修正公告無果。監委指出,洵法無據下逕限縮遊憩範圍與時間,恐有決策過程未盡縝密、顯欠周詳之虞,甚遲至意外發生後10個月,始經專業人員予以評估,均致民眾疑義。鑑於浮球警戒線乃考量民眾遊憩安全性所為之警示緩衝措施,但尚未調整公告內容或以其他方式周知下,直接限縮遊憩範圍與時間,恐有不妥,亟待觀光署與基隆市政府持續溝通,並研商明訂海域浮球警戒線管制措施公告相關事宜,以利民眾遵循。此外調查報告指出,大武崙沙灘海域警示告示牌計26處,其標示密度及資訊重複性高,甚至有部份反對規管主張之標語旗幟混雜其中,相關主管機關疏於檢視所載各項資訊之一致性,造成民眾困擾,致告示牌形同虛設,實有未當。經查海委會為提升民眾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函訂「設置海域遊憩活動告示牌之規範指引」及開發Go Ocean海洋遊憩風險資訊APP系統,讓民眾一目瞭然當地海域概況,亦能掃描QR code查詢海氣象即時訊息等各項海域遊憩所需相關風險資料,促使地方以「揭露風險」取代「禁止管制」,促進海域遊憩活動安全,並藉此輔導大武崙沙灘海域告示牌之設置,該海域已於113年11月5日完成新舊告示牌拆除與安裝。因此,觀光署允宜藉此個案全盤檢視轄管海域遊憩活動,輔以海委會告示牌指引作為參考,妥適揭露場域風險以落實知情權,供民眾參閱。監委說,大武崙沙灘海域未來公共工程規劃,含周邊景觀及人行改善工程(第1期)、公廁建築新建工程(第2期),及建設完成擬引進民間進駐。然而,目前該沙灘土地屬未登錄國有地,基隆市政府刻正與國有財產署進行撥用作業中,惟過渡期間,發生不合法業者違規使用亂象,包含沙灘設攤、露營及烤肉等情,對於恪守規定之合法業者造成不公。基此,在土地撥用程序及相關管理規範發布前,基隆市政府允宜審慎研酌具體有效配套措施,督促切實執行,以保障市民權益與公共秩序。
專關最難管教犯人!綠島監獄被封「大哥的故鄉」 竟讓受刑人跑了
男子王天佑因毒品案件進入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服刑,今天(6日)由戒護人員提帶至庫房領取物品時趁隙脫逃,目前矯正署、警方正全力追緝中。據悉,綠島監獄主要收容最難管教的犯人,屬於高度管理的監獄,過去因收容黑道首領級人物聞名,又被暱稱為「大哥的故鄉」,如今傳出受刑人脫逃,引發高度關注。據了解,早在日治時期,日本人已經在綠島上設置「火燒島浮浪人收容所」,主要囚禁所謂的「浮浪人」,意思就是黑道分子。由於綠島四面環海,犯人脫逃困難,因此台灣光復後,警備總司令部便在綠島成立「新生訓導處」,將火燒島浮浪人收容所轉型為監獄,專門用作監管、囚禁異見者和政治犯等。1970年,當局在綠島新生訓導處舊址西側興建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稱「綠洲山莊」,隔年將各地軍事監獄的政治犯集中送到綠島監禁,轉型為重刑犯和幫派份子的收容所。綠島監獄主要收容最難管教的犯人,後因收容一清專案及治平專案等黑道首領級人物而聞名,又被外界暱稱為「大哥的故鄉」。1999年3月,行政院核定將綠洲山莊規劃成立史蹟館或紀念館,現該設施則作為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開放參觀。不過,位於中寮村的綠島監獄依舊持續收容各監獄難以管教之罪犯。該監地形略呈長方形,為電線桿型建築結構,坐南朝北由前往後依序分為行政區、戒護區,土地總面積為3.7公頃,監內佔2.7公頃,監外為1公頃。針對這起人犯脫逃事件,矯正署說明,王天佑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至本監服刑,經考核服刑狀況,行狀正常,配業修繕單位作業至今,平日作息與表現、家屬接見連繫狀況皆無異狀。矯正署表示,今日下午例行作業時,由1名戒護人員提帶王員及另名吳姓受刑人至庫房領物時,王員趁隙脫逃,戒護同仁立即使用無線電呼叫支援警力圍捕,仍不及阻攔。事發後,獄方即刻啟動應變機制,召集全監警力外出搜捕,同時迅將王員資料傳送警方與海巡單位共同追緝,並檢具相關事證函報臺灣高雄及臺東地檢署偵辦及後續處置。此外,獄方也與王員家屬保持聯繫,以儘速掌握其行蹤。本監刻全力配合檢警單位追緝王員,並同步調查本案發生始末,另將全面檢討監內戒護警力配置情形,防止類案發生。
鄭文燦進看守所內行揭「3關卡」! 這點最要命:比沒冷氣吹更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貪污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先後予以500萬及1200萬元交保,引得檢方不滿兩次抗告,11日桃園地院撤銷原裁定,改為羈押禁見,他也於11日晚間7時多被移送至桃園看守所。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在看守所會脫光光檢查身體、毫無隱私、沒有冷氣等,網友則透露,比起沒冷氣吹,最要命的其實是毫無隱私。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鄭文燦還沒進入監獄,而是看守所,在生活作息等管理上會相對寬鬆一點。接著他補充,脫光光檢查身體,主要還是戒護安全的考量,擔心收容人會攜帶危害管理人員、同房收容人或是自身安全的物品,比如刀具、尖銳物品或其他危險物,一般會檢查肛門,也是怕避免煙毒犯會將毒品藏在那邊。再來是炎炎夏季沒有冷氣吹,原PO說桃園監獄看守所的收容環境很爛,地方小、設備老舊潮濕、地狹人稠,這樣的環境不僅容易造成心神不寧,也是皮膚病的溫床。而監所戒護區內只有少數地方或是特殊情形才會安設冷氣, 一般會有冷氣的情形,除了教區主管的辦公室外,就是有特殊情形比如幫政府做功德,為了穩定囚情才會安裝冷氣讓他們在下工場時可以吹,不然平常就只有旋轉吊扇,或者開卡扣款購買的小型電扇。而對於多數政商名流而言,最難受的其實是毫無隱私,現在1間舍房幾乎都有2台畫質還不錯的監視器,每個房間大門也有透視窗,「但最要命的,還是和舍友們之間,不管是吃飯、盥洗、如廁等活動,都是在那個小房間進行,加上夏天燠熱、通風不良,那個環境是真的令人十分難受。」最後他也說,比起在外面多采多姿、時常可以享受夜生活、和政商名流吃飯的日子,監所每天的作息十分固定,和當兵有87%像。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受刑人在獄中投票?李進勇坦言「頭殼抱咧燒」 盼裁定後跨部會協調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要參與2024年的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聲請假處分獲裁准,桃園市選委會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將在本周裁定。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5日坦言,自己「頭殼抱咧燒」,光是場地問題就困擾選務和矯正機關,但該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未來將依行政法院裁定,跨部會協調,共同克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查賄及維安等整備情形」專案報告。李進勇說,中選會和各選委會支持讓任何投票權人或選舉權人,包括監獄受刑人有投票機會,這是不變的原則,但有部分人因為種種限制失去自由,受到監獄行刑法的規範。李進勇表示,如何在合法情況下,執行假處分命令,真的很煩惱,舉例而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或戒護區外,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並允許受刑人外出投票,且選務要透明、公開、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才是合法。不過,李進勇強調,中選會10月時有與矯正、警政機關協調,針對實務上障礙交換意見,現在不敢說能完全克服,待最高行裁定後,中選會將召開臨時委員會做最後的決議。若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裁定得執行投票,是否得以再擴及目前戶籍設籍在監所的受刑人。中選會表示,根據組織法規定,屬重大爭議或為重大選務,依法均應由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將於最高行政法院終局裁定後,經法定程序確認,但仍須符合總統選罷法、公職選罷法規定辦理。另外,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及副手賴佩霞通過連署門檻,但郭陣營提出103萬6778人連署書,有約13萬餘份不合格。李進勇也透露,郭賴這組有5271件的連署人,在連署開始前就死亡,中選會將依照往例向檢察機關告發。
利用郵件夾帶瞞天過海!7收容人獄中爽用手機 北監回應了
台北監獄有7名收容人,疑似透過郵包夾帶違禁品「智慧型手機」入監使用,北監上周五調閱監視畫面、突擊安全檢查,總共查獲8支手機,全面擴大調查有無其他人涉案,也將釐清7名收容人持有時間等,並依監獄行刑法處辦,違規收容人恐面臨停止戶外活動等懲處。台北監獄。(圖/資料照片)台北監獄副典獄長李金德表示,去年10月針對郵包例行性拆封檢查時,攔截到1支智慧型手機夾藏在包裹中,開始成立調查小組佈線監控,上周五(2月10日)接獲線報,稱有收容人違規使用智慧型手機,立即調閱監視器,並展開突擊檢查,果真在戒護區查到8支手機,分屬2個舍房的7名收容人。李金德指出,初步了解,部分收容人是透過郵寄包裹方式夾帶手機入監,且是獨立事件,暫未發現有集團涉案,收容人說詞還在釐清中,將擴大調查夾帶方式、持有時間、通訊內容、以及是否有其他違禁品等。因手機屬於違禁物品,依監刑法違規收容人將面臨停止戶外活動等懲處,將待調查完畢後做出決議。李金德坦言因郵寄包裹量大,有心人士特別將物品挖空、置放夾層,查緝困難,目前已全面重新檢討流程。
高雄逃犯抓到了!昨解開腳鐐狂奔逃超過30小時
大寮分駐所。(圖/中國時報記者洪靖宜攝)高雄市警局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2日上午竟有人犯脫逃,1日晚間將何姓嫌犯帶回所內,隔日原先準備將人移送,未料何嫌竟自行掙脫腳鐐,趁機從派出所脫逃,拔腿狂奔幾公尺後搭上計程車,等到警方發現已經來不及,警方全力追緝,3日終於在小港區何嫌朋友住處逮到人。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1日18時54分,接獲大寮區永芳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的36歲何姓男子騎機車自撞鄰居的機車,警方到場實施酒測,竟高達1.41mg/l,立刻依公共危險罪將人帶回分駐所偵辦,先行製作人別訊問後,將何嫌帶到人犯戒護區並上腳鐐,由於車禍事故圖等相關作業完成時已經超過晚間10時,加上疫情關係,因此未送拘留室,留在分駐所待翌日上午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就在2日上午近8時許,準備轉移偵訊地點時,何嫌趁戒護員警去上廁所,以及另一名值班員警背對打資料之際,他用不明手法解開腳鐐後,接著跑出派出所,拔腿狂奔約400公尺左右,到鳳林路攔下一台計程車後逃逸,而這時上廁所警員返回時發現人犯竟然不見,追出去也來不及。人逃超過30個小時後,警方終於在小港區何嫌朋友的住處逮到人。
警吃鳳梨酥竟讓通緝犯跑了 3人涉疏失下場曝
桃園市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去年跨區到蘆竹逮到盧姓毒品通緝犯,帶回派出所,豈料盧姓和王姓警員未注意手銬過鬆,李姓警員又因志工請吃鳳梨酥暫離值班台,讓盧嫌有機可趁,衝出派出所,桃檢考量3人無前科且坦然面對,予以緩起訴1年,但要向公庫支付5萬元。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去年10月31日晚間10點多,跨區在蘆竹區上興路逮到盧姓毒品通緝犯,因盧拒絕夜間偵訊,當晚先送到楊梅警分局拘留室,直到隔天早上7點才帶往草湳所。31歲盧姓警員負責將盧嫌左手扣上手銬,並銬在人犯戒護區的橫桿上,盧嫌一度表示尿急想上廁所而改為雙手向前上銬,返回後重新上銬,盧警未確認手銬鬆緊程度,備勤的王姓警員製作筆錄時,也未再次確認手銬是否過鬆,直到擔任值班勤務的李姓警員,2度因志工請吃鳳梨酥,為將志工請回休息區而短暫離開值班台,盧嫌見手銬過鬆又無人看手,有機可趁,竟自行掙脫手銬,衝出派出所大門逃逸。3名員警被警方依過失致人犯脫逃罪函送偵辦,桃檢審酌3人都坦承不諱,庭訊態度佳,且都無前科,素行良好,僅因一時失慮所致,有監視器錄影檔和照片為證,認為應給予啟新機會,將3人都予以緩起訴1年,並命自處分確定後半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為討好「明陽F4」!2管理員幫帶香菸 「A書藏飲水機」下場出爐
法務部矯正署明陽中學4名男學生身材健壯、外型帥氣,是校內風雲人物,號稱「明陽F4」;不料黃姓教導員、林姓警衛隊管理員為了討好4人,竟夾帶乳清高蛋白粉、香菸、色情書刊等違禁品入校,讓男學生私下轉賣,獲利68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分別判處2人2年和1年10月徒刑,均得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明陽中學是專收青少年犯的矯正學校,校方去年在黃男保管的庫房查獲未開封香菸36包、已分裝香菸60支等違禁品,遂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指揮廉政署搜索,並約談黃、林2人到案說明;2人辯稱,因為學生擔任幹部表現優異,協助班級在校內競賽屢獲佳績,才會送香菸等物作為獎勵。檢廉查出,黃、林2人為了方便管理學生,極力討好明陽「F4」,除了多次幫4人代購香菸,還利用職務之便,幫忙夾帶乳清高蛋白粉、色情書刊及青春痘藥膏等違禁品,並藏在戒護區的飲水機下方;而4名男學生則依照指示,把違禁品拿走自用,甚至高價轉賣給其他青少年犯,3年來累積獲利達68萬餘元。高雄地院審酌,黃、林2人分別為明陽中學之教導員、警衛隊管理員,均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明知應依法行事,縱為謀取管理學生秩序之便利,其採取之獎勵措施亦不得有違法之情,詎其2人竟以違法方式圖利收容學生,惟考量2人工作認真,犯後坦承不諱,分別判處2年和1年10月徒刑,均緩刑5年,並向國庫支付50、40萬元罰金;可上訴。
明陽中學「F4」很夠力 管理員夾帶違禁品入校轉交販售
法務部矯正署明陽中學黃姓教導員、林姓警衛隊管理員,為了討好該校4名擁有健美身材、顏值破表,號稱明陽「F4」的男學生,3年來涉嫌夾帶乳清高蛋白粉、香菸、色情書刊等違禁品入校,讓4男生在校內高價轉賣獲利68萬多元。高雄地檢署依圖利罪嫌起訴黃、林2人。明陽中學教導及管理員私運乳清蛋白粉。(圖/高雄地檢署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明陽中學是專收青少年犯的矯正學校,校方因3月2日在黃男保管的庫房中查獲未開封香菸36包、已分裝香菸60支,及打火機、滅煙器3支,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黃、林2人,2人辯稱,是為了表揚學生幹部帶班表現良好,藉由學生生日時送禮予以獎勵,檢方訊後聲押2人獲准。檢廉查出,黃、林2人為了討好明陽「F4」,方便管理學生秩序,自2017年起至今年2月止,多次幫4名男學生代購香菸、乳清高蛋白粉、色情書刊及青春痘藥膏等違禁品,利用職務免受檢查機會,夾帶入校後,藏在戒護區的飲水機下方,4名男學生再依指示,拿走違禁品自用或高價轉賣給校內其他青少年犯。檢廉發現,「F4」4名男學生熱愛健身,乳清高蛋白粉除了自用增肌外,也轉賣給其他同好,每罐乳清高蛋白粉可賣1900元,還賣到缺貨。此外,每支香菸轉賣價高達200元,色情小說「大學刑法課」1本也可賣到1000元高價,獲利相當可觀。檢廉調查,黃、林2人各夾帶價值5萬8700元、62萬1700元的違禁品給「F4」。黃、林2人因收押後改口認罪,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其刑,案件送審後,羈押中的黃、林2人,法院裁定15萬元、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