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機關
」 選委會 中選會 戶政事務所 離婚 罷免
50人台灣戶籍遭註銷 邱垂正:法律明定很清楚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 17 項國安防範策略,其中包含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或持有中國身分證者。內政部移民署也展開大規模「戶籍清查行動」,傳出已通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登記在案者約 50 人。對此,陸委會今(4)日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邱垂正會前受訪時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邱垂正指出,統計數據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提報,其中包含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的;第二,政府主管機關主動查緝到的,還有過去有各種專案,例如陸配要放棄原籍,可能有他的困難,兩邊都有身分,只能要他二選一,有些選擇中國大陸身分,就必須放棄台灣身分。邱垂正說,所以這些加總起來後,會通知各地戶政事務所註銷戶籍,共有50幾件,這是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他也呼籲民眾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相關規定。媒體追問,像是台商林金城因持有中國身分證遭註銷台灣戶籍,還被發現是通緝犯,這種占比高嗎?邱垂正表示,「我想應該都有限」,不過要註銷身分也要有嚴肅的證據,經過一定程序確定有申領對岸身分,作成決定後才會通知各地戶政機關註銷戶籍資料、台灣身分。
涉煽動仇恨遭判刑!德極右人士變性後擬入女子監服刑 引發監獄安置爭議
德國近期出現一起因性別變更引發社會爭議的案例。一名因極右煽動言論遭判刑的男子,在刑期執行前依據《自我決定法》(Self-Determination Act)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將以女性身分進入女子監獄服刑。此舉引發輿論質疑其真實性與動機,相關法令的適用標準也因此備受關注。根據《明鏡週刊》(Der Spiegel)、《世界報》(Die Welt)與《歐洲新聞網》(Euronews)等多家德媒報導,該名人士為馬拉斯凡雅・李比希(Marla-Svenja Liebich),原名斯凡・李比希(Sven Liebich)。她於2023年7月被薩克森-安哈特州的哈雷地方法院依煽動仇恨、侮辱與誹謗罪判處一年半徒刑且不得緩刑。上訴遭駁回後,判決已確定執行。據《明鏡週刊》報導,李比希過去曾是新納粹組織「血與榮耀」(Blood and Honour)成員,並長期發表極右立場與敵視跨性別、同性戀社群的言論,是德國極右勢力中的活躍人物。2024年底,李比希依據當年11月1日上路的《自我決定法》,在戶政機關提出聲明,將法律性別由男性變更為女性,並同步更改姓名。根據報導,該法不需任何醫療證明或法院判決,即可透過簡單聲明完成性別與姓名變更。這項立法原意為保障跨性別與非二元性別人士的自主認同,但本案引發社會對法令可能遭不當利用的憂慮。《明鏡週刊》引述輿論指出:「李比希多年來以仇恨性言論聞名,其性別變更是否出於真誠,令人高度懷疑。」對此,李比希對多家媒體提出法律訴訟,聲稱媒體誤導大眾、否定其性別認同。但她對《明鏡週刊》的投訴已被德國新聞評議會一致駁回,該刊則回應稱其變更登記「極可能是為了挑釁或羞辱國家制度」。依據檢察官說法,李比希將於2025年8月29日晚間10時,依約前往薩克森州凱姆尼茨女子監獄(Chemnitz Prison)報到服刑。她本人也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我將如期開始服刑,屆時我會帶著行李進監所。」然而,李比希是否會最終安排於女子區服刑,仍須視監獄初步風險評估決定。哈雷首席檢察官丹尼斯・策諾塔(Dennis Cernota)向媒體表示,若監所認為其對秩序或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仍可依法轉送其他設施關押。根據《世界報》後續報導,李比希近日另於柏林地方法院對記者朱利安・賴歇爾特(Julian Reichelt)提起名譽損害訴訟,因其在X上發文稱「斯凡・李比希不是女人」,但法院第二民事庭以「法律基礎不足」駁回其假處分申請。《自我決定法》為德國2024年通過的重要社會政策改革,取代原1980年代制訂、程序繁複的《跨性別者法》(Transsexuals Act)。新法允許18歲以上公民以書面聲明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每年最多申請一次,未成年人則須由家長或家庭法院協助。儘管受到性別多元倡議團體支持,但也有政界人士與學界警告,若無明確濫用判斷機制,將為監所制度、社會信任機制帶來風險。李比希案成為該法施行後最具代表性的高敏感度案例之一,也使德國社會再度聚焦在性別自我認定政策與公共安全之間的界線。李比希曾活躍於極右翼團體「血與榮耀」,並因煽動仇恨與誹謗罪遭判刑。(圖/翻攝自X,@TakingoutTrash7)
改從母姓竟遭母親趕出家門 台南男申請改回父姓被法院駁回
台南一名男子為感念單親母親的撫養之恩,在父親過世後改從母姓,豈料母親竟將他趕出家門,要求改回父姓才能回家。該男子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再次變更姓氏,遭法院駁回。法院指出,聲請人早年因父母離婚由母親扶養,成年後於2016年申請改從母姓並完成戶籍登記。未料改姓後,母親不再接納他,甚至表明「要回家就得改回父姓」。男子遂以民法第1059條第5項第1款「父母離婚」為由,聲請再次變更姓氏。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該條文所列的「為子女之利益」變更條件,立法目的為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長與人格發展,並不適用於成年人。成年子女若要變更姓氏,應依該條第3項向戶政機關申請,且根據第4項規定,變更次數以「一次為限」。法院查明,該男子已於2016年完成一次變更姓氏,依法不得再度申請。雖然2010年修法時已取消變更須經父母同意的門檻,保障成年子女的改姓權利,但仍維持「僅能變更一次」的限制。法院最終駁回聲請,並指出,聲請人若希望重建與母親關係,應透過家庭內部溝通與諒解,而非透過戶政上的姓氏變更。
南投選委會以「簽名潦草」剔除連署書惹議 中選會調查6月2日出爐
大罷免二階段進入倒數,近日外界質疑,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查對罷免連署書時,以簽名簡寫與戶政資料留存筆跡不同等理由剔除,屬違法行為。中選會今(30)日表示,已於28日依法謹慎啟動實地調查,且部分項目需逐張檢視,預計6月2日或3日對外說明調查結果。日前有罷免立委團隊指出,罷免連署遭選委會要求補件,但許多資料與中選會公告皆吻合,僅是因簽名草簽被剔除。南投選委會27日解釋,選委會、戶政機關都依查對作業須知規定辦理,有關姓名簽署過於潦草,或簽名簡寫與戶政系統登錄差異太大而無法辨識等,都依規定刪除,查對結果提報中選會。南投選委會也透過新聞稿表示,所謂比對簽名或姓名潦草遭刪除,都依照查對作業須知,「書寫錯誤或書寫不明」必須剔除,與「潦草」無關;另外,縣選委會依規定是比對戶政系統登錄的姓名,不是比對「簽名」。中選會今表示,已在28日啟動南投選務案的行政調查,預估實地調查最快需3日左右(5月28、29、30)時間,因實地調查須就必須依法謹慎為之,且有些項目需逐張檢視,刻正辦理中;隨後,還需要做成行政調查報告,都會依法速處並盡早適時對外說明。中選會預估,調查結果應該會在6月2日或最慢6月3日以前,對外做相關說明。
前處長查戶政個資助罷免連署 謝國樑:市府6日專案報告
基隆市前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嫌動用戶政系統,協助藍營推動罷免民進黨議員鄭文婷,2日高等法院裁定維持交保處分,基隆市長謝國樑3日表示,尊重司法也尊重高院裁定。對於外界質疑市府員工是否使用微信等通訊軟體,謝國樑表示,會在6日市務會議展開專案報告及討論。張淵翔被控利用戶政系統,協助藍營推動罷免鄭文婷,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不服地院裁定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2日駁回抗告,張淵翔4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確定。對此,謝國樑表示,既然高院已裁定,市府秉持尊重司法的立場,尊重高院的裁定。由於張淵翔涉案,根據檢調的偵查結果,顯示國民黨基隆市黨部主委吳國勝、張淵翔等人,為罷免綠營議員連署,成立了微信群組「勝之群組」,檢調懷疑張淵翔透過此管道提供民政系統的協助。外界也質疑,張淵翔身為市府公務員,利用微信群組,恐有洩密之虞。此外,基隆地檢署1日約談2名戶政機關主任及1名科員,3人都以被告身分交保候傳,鄭文婷質疑基市府未謹守行政中立原則,質疑市府的內稽、內控機制失靈,2日下午赴監察院檢舉謝國樑督導不周、違反行政中立。對此,謝國樑表示,鄭文婷的建議非常好,市府虛心接受,市府將於6日的市務會議中,針對確保民眾個資的宣導,以及坊間質疑的通訊軟體(指微信)的使用,展開一系列的專案報告及討論與導正,務必要讓市政工作做得更好。
網傳花蓮選委會「尺量連署書」刁難罷免送件 中選會發聲:勿以謠言傷害民主
罷免立委傅崐萁第2階段連署書昨送件,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近14小時初步清點格式後剔除11張,有效連署書3萬2766份,另外在清點過程中,網路傳出「選委會拿出尺一張張量」,「微光花蓮」說,沒有拿尺量及刁難一事;中選會強調,花蓮縣選委會並未有以任何尺寸工具量測連署名冊格式之事,請勿一再造謠,傷害我國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中選會表示,花蓮縣選委會人力有限且依法行政而辦理初點作業,在人力極為有限的嚴峻條件下,選務人員仍戮力從公完成初點作業,昨(2日)早上花蓮縣選委會收到花蓮縣選區立委傅崐萁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送件後,進行初點作業程序,收件初點數為3萬2766份,之後花蓮縣選委會將與花蓮縣政府戶政機關(戶政事務所)進行相關查對作業。中選會指出,高雄、宜蘭等地各該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迄今為止尚未有送件至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選委會者,但在地有心人士就已不斷造謠中選會、高雄市選委會、宜蘭縣選委會定會「用尺量民主」,還會沒收民主云云,此及很標準的選務造謠。中選會說明,二階連署收件時,如經比對符合規定格式者,自不會再用尺寸工具予以量測,然經查高雄、宜蘭等兩市縣各該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尚未有送件者,花蓮縣選委會也是持續澄清並沒有所謂「用尺量民主」之事,但造謠者卻說花蓮縣選委會「用尺量民主」,或是胡扯中選會「用尺量民主」定有雙標。中選會表示,罷免案二階連署格式不可變更與允許「列印公差」、「複印公差」屬二事,請勿再亂造謠,各該罷免案的二階連署格式,應依發給的規定格式辦理,這是一件事,不能自行變更或調整,至於依規定格式所為的「列印公差」、「複印公差」,並非變更或調整格式者,經比對符合格式者,並不會再用尺寸工具予以量測,這是另一件事。中選會強調,造謠者的心態是藉由胡扯擾亂民眾認知藉此干擾選務辦理,並藉由不斷散佈錯假訊息一再傷害中華民國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謠言止於智者,若你深愛這個國家、深愛這塊土地,請停止選務造謠。
花蓮選委會完成3萬份連署點交 罷免傅崐萁將進入查核程序
「微光花蓮,拔傅行動」團體推動下,罷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的第二階段連署書已於日前送交花蓮縣選舉委員會,並完成點收作業,共計收集3萬2777份連署書。針對外界質疑,連署書點收過程中出現公務人員以尺寸工具量測名冊格式的傳聞,中選會今(3日)嚴正澄清,該說法並非事實,籲請外界勿再散播錯誤資訊。傅崐萁於2024年總統暨立委選舉中,以53%的得票率當選花蓮縣立委,並順利當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他在立法院期間與民眾黨團密切合作,推動多項法案,成為在野陣營的關鍵人物。然而,自「國會改革法案」等爭議性議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後,綠營質疑其藍白兩黨在立法過程中破壞民主憲政秩序,並將傅崐萁視為責任核心,也因此成為此次罷免運動的主要目標之一。依據《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人數須達選區選舉人數的10%,即至少需達1萬9376份。此次罷免行動所提交的連署書數量為3萬2777份,花蓮縣選委會完成初步清點後,因格式不符剔除11份,初步有效連署書為3萬2766份,後續將交由全縣13個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進行查對比對作業。針對網絡流傳選務人員逐張以極細微單位(如0.001公分)檢驗連署名冊格式的說法,中選會嚴正駁斥並強調,選務人員未曾使用任何尺寸測量工具從事該等行為,相關指控與事實不符。中選會指出,花蓮縣選委會人力有限,在既有資源下依法完成初審作業,選務同仁均秉持專業、戮力從公完成任務,接下來也將依程序與戶政機關合作進行後續查核作業。
他接戶政通知「驚覺老婆偷吃小王產女」 崩潰怒告結果曝光
台南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三名子女,未料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竟與一名越南籍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產下一女。男子發現真相後憤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兩人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兩人各須賠償40萬元,合計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內容,原告與妻子於2004年結婚,並於2023年9月正式離婚。然而在2022年5月,男子接獲戶政機關通知,驚覺妻子竟於同年3月產下一名女嬰。經進一步DNA鑑定確認,女嬰並非法定婚姻下所生,證實妻子與該名越南籍男子有染。法院指出,兩名被告在訴訟過程中皆未出庭答辯,但根據戶籍登記資料、催告書等相關證據,已足以證明兩人於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為並生育子女,嚴重破壞夫妻間之信賴與婚姻關係,構成對配偶權之重大侵害。法官審酌原告目前失業、仰賴低收入補助生活,對此事件深受打擊;而妻子年收入約為19.8萬元,名下有一輛汽車;越南男子年收入約20.5萬元,無名下財產。法院在考量經濟狀況與行為嚴重程度後,最終裁定兩人應各賠償原告40萬元精神慰撫金。本案目前仍可提出上訴。
偽造連署辦藍不辦綠? 中選會:未指名告發特定人士
檢調近日針對多起偽造連署案展開搜索行動,其中國民黨多處黨部亦成為調查對象之一。外界質疑,綠營在過去第一階段連署過程中亦曾出現類似違規情事,但相關執法單位卻選擇性辦案,未見積極作為,引發社會熱議。對此,中選會16日表示,所有罷免案均依法循例辦理,並未針對特定對象。隨著全台掀起罷免浪潮,藍綠陣營的多起罷免案已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其中北市國民黨籍立委羅智強、王鴻薇、徐巧芯等人,連署書數量已達法定門檻;多個民間團體亦持續推動,朝原訂目標邁進。然而,就在藍營多位立委面臨罷免壓力之際,數個由藍營青年組成的罷免團體,近期卻接連因涉偽造連署遭檢調調查,情勢引發關注。中選會表示,針對41件罷免案的告發均為依法循例辦理,並未針對特定人士進行「指名告發」,強調是依據辦理選務過程中發現的犯罪嫌疑資料進行「未指名告發」,與部分人士所稱選務機關採取「指名告發」的說法不符。中選會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若知有犯罪嫌疑,即有告發義務;若戶政機關與地方選委會在查對連署資料時發現提議人於提案前已死亡,或有代簽、偽刻印章等疑似偽造情事,即會依法辦理告發並移送司法偵辦。中選會指出,關於偽造連署的認定標準,若查對時發現筆跡相似、印章異常等疑點,將寄發查詢單確認是否為本人簽署;但是否構成偽造,仍須綜合其他事實判定,不會僅因未回復查詢單就刪除資格。另針對死亡者連署,若提案前已死亡則不符資格,若提案後死亡則不影響提議效力。
花蓮查水表案 民政處長明良臻50萬交保檢方擬提抗告
花蓮地檢署日前針對罷免案中違法查對個資一事進行搜索,並帶回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等7人。經訊問後,檢方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聲押明良臻,其餘人則分別以新台幣2萬至30萬元交保。然而,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於26日裁定明良臻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對此,檢方表示將提出抗告。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明良臻等7人明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規定,罷免提議名冊的簽章查對權責屬於花蓮縣選委會。依照規定,戶政機關收到縣選委會提供的提議人名冊影本後,僅能透過戶役政系統查驗提議人是否具原住民身分或是否已死亡,而簽章真偽的查證應由選委會透過寄送查詢單的方式進行。廖榮寬強調,過去未曾出現戶政單位實地查對提議人簽名的情況,此次行動與規定明顯不符,且未經有權機關授權,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重大罪嫌。明良臻在案發後遭羈押禁見,但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其以5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共犯、證人聯繫。對此,檢方不滿判決結果,強調將依法提起抗告。
連署罷免「查水表」爭議延燒 檢調深夜聲押花蓮民政處長
花蓮連署罷免「查水表」爭議延燒,花蓮檢調昨天大動作搜索花蓮市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回處長明良臻、身兼縣選委會的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與4名戶政人員訊問,全案經檢方複訊,認為明良臻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深夜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吳分別諭知20萬、30萬元交保,4名戶政人員則是2至3萬元交保。公民團體「微光花蓮」上月3日遞交第1階段罷免提議書到中央選舉委員會後,地方5日陸續傳出民眾遭身穿縣府背心的花蓮市戶政人員登門確認連署書是否為親簽,認為被「查水表」,中選會曾發函告直指此舉已違法,花蓮地檢署也因收到高檢署提供的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分案調查。全案經檢方經函詢中選會、向縣選委會調取資料,及詢、訊問相關證人,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為縣選委會的權責,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對,認為明良臻等人涉嫌利用選委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戶籍資料機會,在法定職權外違法利用罷免提議人名冊的個人資料,涉犯《個資法》第41條、第44條、第16條等罪嫌。花蓮檢調昨天上午8時許持搜索票到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5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帶回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王姓、蔡姓、辛姓、陳姓等4名戶人員訊問,全案除朝違反《個資法》偵辦外,也從中釐清是否有涉犯《選罷法》的嫌疑。4名戶政人員昨天約在晚間5時許陸續被移到花蓮地檢署複訊,檢方約在晚間9時許,以涉嫌違反《選罷法》諭知2萬元到3萬元交保。鍾威霆、吳俊毅分別在晚間8時許及9時許接受複訊,檢方深夜也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分別諭知2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明良臻則在昨晚9時45分左右被送到地檢署,他神情略顯疲憊,且手上還拿著未食用的便當,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司法迫害」未回應,僅面帶微笑點頭致意,便進入署裡接受複訊。據了解,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事件爆發後,將手機訊息刪除,檢調人員透過科技方式還原手機後,認為明良臻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有施壓、串證之虞,因此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預計今天下午開庭審理。
小心!尪過世「太太直接領存款」是犯罪 律師提2罪名示警:再親都不能領
在一般老百姓的觀念裡,當一對夫妻中丈夫先過世了,那麼丈夫的財產,理當可由太太自行支配取用。不過恩典法律事務所的蘇家宏律師提醒,不管與死者的關係再親近,在對方往生後直接提領對方帳戶內的存款,都會涉及觸犯刑法中的「偽造文書」與「侵占罪」。那怕往生者生前就寫下遺囑,表明「過世後同意家人將存款領出」都不行。行政院法規會則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需先備妥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蘇家宏律師2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影片,普及法律知識。他在影片中被提問:「先生過世後,太太可以領他的存款嗎?」對此,蘇家宏律師解釋,在一個人過世之後,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了,因此不管是他的妻子、小孩、母親,都不能直接去提領他名下的存款。甚至就算先生生前特地立下遺囑,表明「同意家屬領出存款」都不行。若家屬直接提領走他的存款,就會觸犯偽造文書罪,若是依花用的目的研判,還可能觸犯侵占罪。蘇家宏律師補充說明,就算家屬提領死者的存款,是拿去支付喪葬費、繳遺產稅都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能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畢竟是情有可原。」根據《東森財經》報導,恩典律師事務所的林正椈對此補充說明,從法律上來看,只有本人或經過本人授權的人,才能夠動用其帳戶裡的金錢。因此在死者過世之後,顯然已經無法再授權給其他人,其生前的授權也會因為死亡而消滅。因此任何人若不是主張繼承,就不能再對死者的帳戶做提領的動作,否則就可能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印文罪與侵占罪。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法規會指出,家屬在親人過世後,應先備妥死者的死亡證明書等資料,到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完成以上手續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倘若繼承人在辦妥前述除戶登記等事項前,需要提領被繼承人生前帳戶內的存款,以支付喪葬費等開支,亦應提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與繼承存款申請書等文件;假如死者的繼承人不只一人,提領者還需要出示獲得其他繼承人授權的委託書,才能符合提領程序。
苦等不到中選會審查結果 罷瑤民團不等了先設總部推進二階連署
罷免民進黨綠委吳思瑤民團「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天表示,不少民眾詢問罷免第2階段何時啟動,但其實團隊沒有能力自行查核查對任何一份連署書是否正確,查對職責原本就在中央地方選委會及戶政機關,如果地方選委會都已經表示,早就將補件結果呈報中選會,呼籲中選會早點將結果通知民團,尤其請中選會務必通知到民團領銜人,別讓領銜人每天都得跑郵局,探詢有無漏掉掛號信。賴苡任表示,中選會如果能在寄出補件結果公文時,先用電話通知民團領銜人,讓領銜人知道要留在家中等補件結果通知掛號公文,這是最基本的便民服務,前總統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就已經進行許多便民服務,他不能理解為何賴清德總統時代的中選會不這樣做,行政機關難道不必繼續貫徹便民精神嗎?雖然迄今為止,「地動刪瑤」罷免活動是否通過第一階段連署仍是未知數,但因為懷疑中選會遲遲不宣布補件結果,不排除「另有考量」,「地動刪瑤」民團今天仍先行成立「罷瑤總部」,包括領銜人張克晉教授、賴苡仁在內等「罷瑤四騎士」、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林杏兒、侯漢廷等人都到場發表談話。朱立倫今天以「罷瑤志工」身份抵達現場後,與罷瑤民團成員逐一打招呼並加油打氣,並試穿「霸瑤背心」,但穿上後立即脫下,也婉拒公開受訪,只是頻頻表示「謝謝」,相當低調。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則說,對於罷免吳思瑤、吳沛憶很有信心,他並透露,罷免吳沛憶總部地點也已找好,應該今天就會簽約,下月初就會成立。她還說,確實收到很多基層支持者打爆電話,批評國民黨態度太軟,為何不主動協助罷免民進黨立委的民團?她也因此透露,其實國民黨原本沒有想要跟進民進黨的大罷免,因為不願看到國家「你亂我更亂」,但現在看來,民進黨並未理會國民黨的擔憂,大罷免持續步步進逼,國民黨不動起來也不行了。他還預言,罷免雙吳一定會進入第三階段投票,呼籲在野黨團結,同心合力反對民進黨的大惡。罷瑤團對今天表示,團隊已經在6日送出第1階段補件資料,依據法規,地方選委會查對期為20日,加上中選會5日的查對期,最晚公布日期應落在本月31日。賴苡任說明,由於遲遲等不到一階連署補件結果,「地動刪瑤」團隊已經在19日推出「第二階段意向書」,替二階連署要在40日內達到3萬5000份連署書衝刺。
遭移民署來函「要求說明是否有陸籍」 陸配老闆娘怒喊:人比鬼還可怕
因抖音發表「武統」言論而遭廢止居留許可的網紅陸配「亞亞在台灣」,引發關注後,台北車站附近手搖飲店的陳姓女老闆,也於3月14日收到移民署來函,要求10日內書面說明是否持有大陸地區護照及設有戶籍。對此,陳女在社群媒體發文,怒批「霸凌者手段很多」,並質疑當局調查動機。陳女於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過去因註銷大陸戶籍,導致現今在中國的財產過戶出現困難,但如今台灣移民署卻要求她提供相關資料,讓她直呼荒謬:「你們乾脆好人做到底,幫我恢復娘家戶籍和身份證吧!」此外,陳女痛批近期遭受各種打壓,包括網路上的謠言與仇恨言論,福建海關無故扣留她,台北市衛生局上門稽查,現在又有移民署來函,讓她忍不住怒吼:「人比鬼還可怕!更何況這些針對我的都不是人!」陳女強調,自己早年註銷大陸戶籍時,個人財產、郵件及銀行帳戶均遭清空,曾向公安局與媒體投訴但未獲處理。她坦言,當初取得台灣身份證只是為了減少兩岸奔波,沒想到即便如此,仍然難以「安居樂業」。針對此案,移民署回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持有大陸護照。若查證違規,將通報戶政機關依法辦理,並強調此次調查是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進行,後續將視個案結果依法處置。
立法院封殺選罷法覆議案 翁曉玲批:民進黨昨是今非
立院今(11)日表決選罷法覆議案,在藍白人數優下本案以票數60:51遭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行政院自打嘴巴,顛倒是非!」,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時的行政院和中選會都曾支持公投法修法,要求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影本,以杜絕連署造假、抄名冊等亂象。如今卻翻臉不認,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翁曉玲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任內第三度提出覆議,反對選罷法增修條文要求罷免案提案人、連署人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的規定。這不僅與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背道而馳,還狠狠打臉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以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王美惠等人過去曾提出相同內容的公投法修法案。並點名,當時的連署人包含現任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賴惠員、陳瑩、沈發惠、張宏陸、邱志偉、吳思瑤、伍麗華、黃秀芳、吳琪銘、陳秀寳等。翁曉玲指出,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時的行政院和中選會都曾支持公投法修法,要求提案人與連署人提供身分證影本,以杜絕連署造假、抄名冊等亂象。蘇貞昌當時更強調,有心人士濫用罷免連署制度,政府不應放任民主工具被用來傷害台灣。然而,如今行政院卻翻臉不認,甚至以「侵害隱私、限制參政權、增加行政負擔」等牽強理由提起覆議,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翁曉玲質疑,如果檢附身分證影本會侵害隱私,那麼日常生活中辦理銀行開戶、辦手機門號、簽約時,是否也都算是侵害人民隱私?如果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是對民主的打壓,那麼民進黨政府過去的立場是精神錯亂嗎?翁曉玲批評,更可惡的是,中選會如今竟然扭曲法律規定,刻意護航罷免案,主張只要在新法公布前提出的罷免案,即便還未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仍適用舊法、不需檢附身分證影本。這種說法完全違背「程序從新」原則,甚至連戶政機關都被禁止實地查核有疑慮的連署資料,根本是公然包庇造假行為。翁曉玲說道,這次選罷法修法明確增訂罰則,未經當事人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以下罰金,且追溯期長達20年。「奉勸所有試圖連署造假的人,不要以身試法」。翁曉玲強調,檢附身分證影本,確保罷免連署真實性,杜絕假連署、死人連署、抄錄名冊等亂象,才是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方式。
大罷免浪潮持續延燒 中選會接獲35件連署案展開審查
全台罷免風潮持續延燒,隨著公民團體陸續將連署提案送交中選會,審查作業也正式啟動,第二階段罷免連署的收件工作預計即將展開。根據中選會統計,截至8日共收到35件罷免案,其中32件為立委罷免案,1件為縣市首長罷免案,另有2件針對縣市議員的罷免案。本屆立法院呈現無單一政黨取得多數席次的局勢,在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合作下,成功打破民進黨過去對國會的主導權。然而,隨著新屆立委上任,朝野因意識形態對立,導致議場內外衝突頻仍,社會輿論也越發對立。從國會改革法案到114年度總預算審查,公民團體發起「大罷免世代」行動,試圖透過罷免國民黨立委來改變政治僵局。面對此舉,藍營則迅速回應,發動「以罷制罷」行動,針對民進黨籍立委展開連署。目前,各地罷免連署活動如火如荼進行,部分地區公民團體已達成第一階段收件門檻,並將提案送交中選會審查。中選會表示,截至目前共接獲35件罷免案,依法依程序處理,不對個案發表評論。此次罷免行動波及的立委包括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塗權吉、吳沛憶、蘇巧慧等人。此外,花蓮部分連署民眾反映,戶政人員上門查核罷免書是否本人簽署,引發「查水表」爭議。對此,中選會回應,戶政機關僅依規定協助地方選委會查核罷免提議名冊,並未介入連署內容的審查。
高虹安+18藍委罷免案送件 中選會:2/28前完成審定
全台罷免團體今共送出20案罷免案,有關查對期限的規定,中選會晚間說明,2月3日送件各罷免案,依法律、法令所定期限,2月23日前,相關地方選委會依法應將查對結果函復中選會;而中選會應於2月28日前完成相關審定。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25日內,查對提議人名冊。又同法施行細則第47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主管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提議書件後,應即交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於20日內,依本法第79條第1項規定查對提議人名冊,其中第1款及第3款之查對,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為之。中選會指出,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後,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刪除,並於前項規定期間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主管選舉委員會。以上皆為法律、法令所明定。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就2月3日所收到之符合送件規定的各該罷免案,於初點後即發文給地方選委會,並請地方選委會依法行政並依限查對,而於2月23日前將查對結果函報給中選會,中選會亦應於 2月28日前就今日送件之各該罷免案完成是否符合提議門檻與規定或是否需依法另行補提等之審定作業。
丈夫結婚月餘就病逝「遺產2千萬」 小姑提告妻子拿「這一物」逆轉
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自2014年交往,並於2018年8月22日正式登記結婚。但結婚當時黃男已罹患大腸癌末期,婚後僅一個月就病逝,陳女依法繼承黃男2,124萬餘元的遺產。但此事引起黃男胞姊強烈質疑,認為其弟在結婚之時已神智不清,無法作出結婚決定,控訴陳女藉機攀附婚姻,以獲取巨額遺產,並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訴訟。但後續陳女拿出錄音檔,證明陳男在結婚當時意識清楚,因此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兩人婚姻有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黃男與與陳女結婚後病逝,陳女雖依法獲得遺產,蛋黃男的胞姊認為,弟弟在結婚時已經意識不清,無法明確表達結婚意願,他也認為結婚登記現場缺乏妥善見證,證婚人未能明確確認黃男的意願,僅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質疑陳女趁黃男病重時辦理結婚登記,目的是獲取遺產。台南地方法院一審時,法院採信黃女說法,以民法「結婚應以書面為之,須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的規定為由,認定2人婚姻登記程序有瑕疵,認為僅有一方的登記有效,因而判決婚姻無效。後續陳女不服上訴。台南高等法院二審時,法官審酌證據後認定黃男雖然罹癌,但在結婚當日仍意識清楚,具備自主行為能力,並能自由活動。關鍵證據之一,是陳女提供的一段錄音檔,錄音中顯示黃男胞姊曾親口承認,婚姻登記乃出自黃男本人的意願。經聲紋鑑定,該錄音檔未經剪輯,法院據此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婚姻有效。判決書中也提到,陳女與黃男交往多年,並同居一段時間,早已有結婚打算。黃男確診癌症後,陳女也承擔起照顧責任,至2018年8月22日,兩人前往台南市仁德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僅一個月,黃男病情惡化,最終不治身亡。由於黃男無子女,且雙親早逝,按照繼承法,配偶依法可繼承遺產。
陳玉珍身分爭議 事實查核中心:特定網站無法查核政治人物是否具中國籍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指控疑似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引發社會熱議,並在朝野立委間掀起論戰。部分立委隔空喊話,若指控屬實,陳玉珍應立即解除立委職務並註銷台灣身分。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澄清,網路流傳可透過特定網站查詢特定政治人物是否具中國大陸籍,經實測該網站並無此功能,證實相關傳言為「錯誤」訊息。近日有民眾爆料,透過中國大陸「身分證實名核驗」網站可查詢金門縣立委陳玉珍持有陸籍身分證。陳玉珍隨後強烈否認,重申絕無持有大陸身分證,呼籲停止散播謠言與對她進行抹黑。然而,相關傳言仍持續在社會引發廣泛討論。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網傳中國大陸網站「號屬地」只能確認身分證號是否符合該國身分證編碼規則,無法驗證該號碼是否真的對應到特定的人。要確認一個人的國籍,必須向該國戶政機關查詢,不能只靠網路工具得出結論。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網傳中國大陸網站「身分證實名核驗」不管輸入任何資訊,即便是虛構訊息,都會出現要求付費解鎖看結果的畫面,是有資安風險的網站,並無驗證功能。該網目的是要騙取金錢及個資,非法集團也可能會利用這些資訊繼續去詐騙,或進行製作假身分證等違法事情。網傳稱可用特定網站查詢特定政治人物有中國籍,但經過實測,該些網站都不具有此功能,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基隆女竊父親印鑑、權狀「過戶房產給自己」挨告 被判刑2個月
基隆市一名賴姓女子2022年間趁父親出門時,竊走父親的土地權狀、印章及身分證等物品,將父親名下的土地、房屋全過戶給自己,父親知情後提告。賴女被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2022年1月5日賴女趁父親外出時,偷走父親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權狀,以及身分證、印鑑印章,再冒充父親的簽名,前往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同年1月18日賴女再前往地政事務所,將賴父名下的土地、房屋持分,全部贈與登記給自己。賴父不久後發現即提告,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起訴賴女。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賴女接受調查時坦承犯行,且與父親達成和解,顯有悔意,故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賴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賴父拿回房地產。至於竊盜罪,賴父撤銷告訴,法院諭知不受理。賴女請求緩刑,但她先前曾違反洗錢防制法,曾提供名下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已有前科紀錄,不符合緩刑條件,故不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