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人
」 土地 都更 高雄 台北市 管委會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基隆河飄油汙「居民怒自來水有汽油味」 市府啟動3大補助計畫
基隆河八堵抽水站附近河面11月27日發現油汙,造成基隆七堵、安樂等區及新北汐止不少住戶家中自來水出現刺鼻汽油味,更有人抱怨買不到桶裝水。對此,基隆市府啟動「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預估有7萬1175戶可進行申請。基隆市財政處長謝妙蓮指出,本次補助對象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事件受災範圍內之家戶(預估為7萬1175戶)申請人以房屋所有權人及承租人之自然人為主,另水塔清洗補助之申請人資格則依自來水公司公告為準。受理範圍及補助項目如下,以申請1次為限:1、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購買包裝水(如瓶裝水、桶裝水、杯水)支應生活所需用水產生的費用,應檢具北北基地區實體商家收據、發票,如為網路商家之電子發票應列印為紙本、如為載具發票應列印交易明細紙本,以實際發生數為補助金額。2、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因本事件發生身體不適而有就醫事實,應檢具收據及診斷書(足證與本事件相關),以就醫的實質醫療支出為補助金額。3、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 因本事件而更換家用淨水設備之濾芯者,應檢具家用淨水器環境及更換濾芯照,及收據、發票,每家戶補助上限新台幣1000元為限。(註:本項補助範圍不含簡易攜帶型濾水壺)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圖/翻攝自基隆市政府官網)民眾若有需要,應填具申請文件,若委託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發票或收據(正本)、申請人領據及金融帳號影本,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申請人房屋證明文件,若為承租人應檢附租約影本,向當地里長或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受理申請並審核符合受災資格、補助範圍及標準後,以匯款方式補助申請人,匯款手續費由本府負擔。另外,民眾因本事件如有委外業者清洗水塔事實,得由區公所協助自來水公司代收申請文件,代收期間為114年12月16日起至115年2月10日止。民眾可持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的申請表至各區公所辦理。基隆市府強調,申請人所提出之證件及相關文件不得有虛報浮報等申請不實情事,一經發現,將排除全部或一部之補助並追繳之,還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硬要列古蹟2/銀行增建翻新也逃不掉! 北高行轟「理由空泛」命撤原處分
華南銀行不服台北市政府文化於2度將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審理以後,北高行認為文化局審議程序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恐難以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因此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華南銀行主張,城內分行首次於2023年7月7日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就因定著土地範圍過廣被訴願決定撤銷,但文化局卻再度於2024年2月2日再度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且定著範圍與首次如出一轍,忽略後方原有木造房屋已拆除不復存在的事實,空言本案土地與建物保存有「必要且不可分割」的情事。 華南銀行指出,本案建物後方之新建兩層樓辦公空間於1960年代所建,性質上應為新建之「土地定著物」,與原處分登錄理由提及所載之西元1920年代京町改築建造物及歷史完全無關,卻依舊被文化局列為附屬設施,顯然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城內分行內部裝潢非常現代化,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民眾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圖/翁靖祐攝)此外,華南銀行也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文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具體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僅記載「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未討論系爭建物未來如何保存管理維護,以及指定登錄範圍對於原告之影響,顯見本件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整的資訊。 台北市文化局則主張,原處分已經補正前次訴願撤銷原因無違反比例原則,並表示登錄範圍是經過專案小組再次會勘以及168次審議會討論後,認為建築群及土地全部範圍在空間使用上具有關聯性,並在文化資產價值保存上具有必要且不可分割之情事。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說明,將本案建物後方之增建兩層樓辦公空間登錄為附屬設施,是考量基地歷史脈絡,乃建議將系爭建物之增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且2次處分根據資訊不同,並無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評估報告已包含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並指出登錄歷史建築目的為確立所有人為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該歷史建築之義務人,台北市文化局僅立於協助、輔助之地位。 北高行指出,審議會評估報告中僅空泛記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等語,但是為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文化資產之價值估算」、「維護管理之財務預算規劃」、「關係未來活化資產及其可能性」、「土地價值減損之預估」以補足審查時必要資訊。華南銀行目前由陳芬蘭董事長掌舵,在判決書上,華南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皆由她掛名。(圖/報系資料照)北高行指出,在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的情況下所做的評估,無法擔保其正確性,亦無法選擇最小侵害的方式。最終北高行認定原處分有判斷違誤之情事,於今年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前議長設局2/10年租約一毛沒付 李全教這麼說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設局誘騙北市一名專營高檔紅酒酒商以合作投資為名,實際上卻是進行放貸之實,更假意向酒商租賃房屋,卻未付任何租金,再以欲履行租賃合約為名,要求酒商限期搬出,否則就讓他「跳票跑路」,其相關手法也曝光了。據了解,李全教早在2021年3月間以「投資」成立公司為名,實際卻以「借款」名義匯出2000萬元給A酒商成立公司,雙方卻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後,等公司成立驗資後,李全教便開始不斷追討2000萬元款項,在A男表明無力還款後,同年10月隨即指示A男貸款4500萬買下一位李姓女子於深坑的不動產作為私人招待所,聲稱會介紹企業老闆向A男買酒讓A男獲利,同時拿出李女的存簿等要求A男將銀行放貸下來的貸款,將其中2000萬元匯出給他,以作為初期公司成立2000萬元的還款。A酒商聽從李全教所言,貸款4500萬元買下位於深坑的不動產,花費2000萬元裝潢。(圖/方萬民攝)儘管雙方已完成還款,但李全教2021年10月卻以同樣手法,帶著律師與多名男子前往A男的公司,以趕時間為由,拒絕讓A男以外的人進入會議室簽約,要求A男拿出印章蓋章簽名即可,再次強調「我不會害你」、「我以我的人格保證」,卻讓A男簽下第二份消費借貸協議書,載明A男因欲購買深坑不動產,向其借款2000萬元,合約中更要求A男簽下2400萬元的本票,若A男違約,李全教便得以進貨價7折變賣庫存酒類,在文末更註明A男後續不得再以「資金往來」為由,提出任何異議或協議瑕疵。隨後李全教也以「借款」2000萬元,要A男開出12張10萬元的支票,以作為利息還款,實際上卻根本未給出2000萬元的借款,並陸續將總計120萬元的支票全數領走兌現。A酒商事後調查發現,李全教指示他所購買的深坑不動產,該房產所有權人李女委託李全教全權處理。(圖/民眾提供)A姓酒商依約在2021年11月向李女買房,以公司名義完成過戶。但讓A男冷汗直流的是,他回想起李全教當初以想了解A男位在松山酒窖庫存為由,在完成買房的2個月前,要A男整理一份庫存清單,清點酒窖內所有的高檔品項紅酒,「好讓老闆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買」,實際上卻疑似為了掌握A男的身家財產,確認A男至少擁有市價約2億元的高檔酒類。2023年間,A男花費2000萬元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裝潢完後,李全教隨即以「保護」為名,用「愛新覺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A男以每月8萬元與3萬元租金,分別「租下」A男位在松山的酒窖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契約更是長達10年,甚至進行公證,相關費用全由A男所出,李卻從未付過一筆租金。李全教疑似要求A酒商展延租賃合約至20年後被拒,直接翻臉要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A酒商限期搬離。(圖/民眾提供)今年9月,李全教再度北上找上A男表示「欲延長租約至20年」,想更改合約,甚至在合約中載明合約期限中,李可以自行將租賃標的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相關租賃所得憑單扣繳更全由A男繳納,A男的妻子發現不對勁,緊急阻止合約簽訂,未料李全教竟直接翻臉,表示若不簽合約對自己沒有保障,揚言A男不簽就要直接讓他跳票倒閉。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李全教先是主張A男欠其2000萬元款項,隨後又表示A男欠其3000萬元款項,更直接對著A男嗆聲,要他「可以開始跑路了」;雙方協商破局後,李全教隨即指示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以履行租約為由,要求A男限期搬出,以免訟累,A男終於恍然大悟,怒報警提告李全教恐嚇取財。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鄰居變仇敵1/王建煊劉兆玄老家爆都更紛爭 大安社區遭強驗海砂怨北市府不管
王建煊、劉兆玄等多名前政府官員、軍方將官的老家—北市大安社區,近三年因「強驗海砂屋、二年列管搬遷」都更爭議鬧得364戶鄰居感情分裂,甚有住戶遭公審無奈搬離;但也讓住戶團結起來研讀法規而狀告法院,終在今(2025)年8月至10月取得二項勝訴,分別是「棟委員會決議無效」和「籌備管委會決議無效」等,成功阻擋土木技師等涉及違法事項。CTWANT接到民眾陳情,痛批「北市府明明知法卻違法,根本無權審議此申請案。」陳情住戶告訴記者,「2023年9月,我們接到一封通知,稱說要被採樣檢驗房屋是不是海砂屋;一旦確認有,就要被列管,二年後就要我們搬家,嚇壞我們了。」當大安社區住戶住得好好的,還不搞清楚都更程序等細節,還只是成立都更小組開始討論,卻突飛來這封信,從此鬧得大家人心惶惶,最後還得上法院對簿公堂爭公道。北市大安社區位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緊鄰建國南路二段、信義路三段、瑞安街等基地共有五個地號,達636戶,分為12層樓、7層樓的電梯華廈。而CTWANT接到陳情的住戶,係位於其中一塊約數百公尺長寬正方形的基地,共同為294地號(第19棟至第34棟),有16棟、每棟7層樓住戶,達364戶,並未含12層樓建物的住戶。大安社區前身為大安國宅,為國防部委託北市國宅處辦理,1986年完成興建,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採閩南式紅磚色外觀。記者隨著住戶走訪社區周遭,綠樹林蔭,生活機能高,包括前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等及國防部、國安局等官員軍方情治人員的老家都在此。陳情民眾告訴記者,「我們好無奈,也好生氣,北市府、警方的公權力沒有保護到守法的那一方;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能這樣強驗海砂,也不能強入社區停車場採樣。」台北市大安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等,住戶發現遭人違法採樣海砂鑑定。(圖/李蕙璇攝)住戶說,社區迄今未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連成立的都更小組也莫名的被取消,然在2023年10月起,一名土木技師竟持社區六棟的「棟委員專案會議」決議,引用北市都發局的公文,強制在社區公共區域採樣,企圖強制全棟採樣,達到海砂列管的門檻,再由建商送件列管,進而取得都更實施的掛件資格。「我們部分住戶出面阻擋該土木技師在停車場採樣不成,報警,第一天警方有要求對方未提供文件不能採樣,可是第二天起,對方卻拿北市府函文說,依規定取得10%住戶同意鑑定,公有部分逕向社區管委會協調為由,說他們可以在停車場採樣。」住戶說,「我們多數住戶房屋品質是良好的,以前也有土木技師鑑定過說沒有達到海砂屋成立的程度,為什麼要讓多數住戶去承擔沒有好好維護屋況住戶的鑑定需求?」「住戶同時向北市府檢舉,官員卻說社區住戶有超過半數同意鑑定」大安社區陳情住戶說,「可是一來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會被列管,要搬家,趕緊撤銷申請;再者,都更這麼重大事情,住戶根本還沒有召集起來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市府官員怎能用這個理由就開始審議對方送的鑑定報告,還多達召開六次審議會,實在是太誇張了。」「懂都更法的官員,不幫住戶,大家只好自立救濟,翻法條,懂法規,向市議員、監察院陳情,還向法院遞狀,終於在今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判決該土木技師所持的棟委員會議決議無效。」住戶說,「只是該技師仍向部分住戶說會繼續送件,大家很不解,為何自家社區都更,不自己坐下來討論,資訊透明化,對全體住戶才公平。」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持分博奕戰1/2.3坪想讓2.2億元土地變天! 台中律師零星持分引爆77地主危機
台中捷運通車後,沿線土地成為不肖人士覬覦的肥肉,苦了世代守著家產的地主。一名地主向本刊控訴,有人藉「代償債務」巧取土地零星持分後,竟向法院起訴主張「變價分割」,試圖以現值37萬元的持分,逼迫整筆價值4千萬的土地走上拍賣命運。地主憂心,一旦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土地價值將大幅縮水,本可以自行保有利用的祖產,恐淪為任人低價掠取的「法拍破盤品」,家產被迫拱手讓人。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鄰近兩大商圈,周邊服飾店、美食林立,更有水湳市場的特色攤位。距離捷運站步行5至7分鐘處有塊市場用地,因有遮雨棚,原被期待延續水湳市場的熱度打造「水湳新興市場」,最終卻因營運不順閒置至今。該地約268坪左右,除巷口兩間大店面仍開著24小時營業的爌肉飯外,巷內市場攤位皆已荒廢許久。本刊記者實際走訪鄰里了解實情,一名林姓鄰居指出,水湳新興市場外側幾個店面雖僅有後方防火巷被劃入本次訴訟的土地範圍,但店家早已明確表態反對「變價分割」。面對拍賣風險迫在眉睫,如今需要做的只能盡力團結所有權人,合作提出一致意見,盼能守住、不讓整塊地被迫拍賣。投訴人陸敬民是水湳新興市場土地的地主之一,去年因母親過世繼承店面土地,未料繼承後才發現此地早被有心人士盯上,對方多次狀告法院,意圖以「變價分割」強迫整塊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地主陸敬民去年繼承母親遺留的市場用地後,隨即收到多張法院開庭通知書,四處詢問才得知,有地主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對整塊土地進行「變價分割」。(圖/黃耀徵攝)「一開始是收到過很多封法院函信」,陸敬民回顧,當時他拿著信去詢問鄰里鄉親,大家卻只回他「毋通插伊(不用理)」。因此沒有放心上,直到今年2月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第一場民事庭,他才驚覺事情不簡單。陸敬民出席第二場民事庭時才弄清楚,提告人蕭姓男子是一位律師,也是市場某攤商的債主。因攤販無力償還債務,便以持有的土地持分抵押,蕭男取得小小一塊持分後,旋即對其餘77位地主提起訴訟,主張要將整塊土地「變價分割」,也就是透過法院強迫整筆土地拍賣,再依比例分配拍賣所得。據了解,原告蕭男手中掌握萬分之86的持分,換算面積2.3坪、公告現值約37萬元,市價約120萬元;而整塊市場用地共268坪,公告現值約4千萬,市價經在地房地產業者永慶房屋估算高達2.2億元。雖蕭男掌握持分占整體不到1%,但只要法院裁准變價分割,拍賣程序將牽動其餘所有地主,整塊土地都會被迫拍賣。有鄰居向本刊表示,市場後方巷內原是四合院,多年前遭建商以「變價分割」方式進入拍賣程序,最終甚至有地主以每坪僅5萬元的價格被迫售出,情況慘烈。(圖/黃耀徵)陸敬民不願將母親留下的土地被「賤價拍賣」,原本打算買下蕭姓律師的持分了結爭議,不料蕭男卻不願出售,聲稱自己先前已多次寄出通知,卻無人回應,如今只想透過拍賣程序讓法院來處理。然而,多數地主年事已高,甚至有多人旅居國外,因此難以整合意見,讓整塊土地的命運陷入被迫拍賣的陰影中。「當天出庭時,整個法庭像菜市場,被告多達三、四十人,大家輪流舉手發言。」陸敬民回顧,但每位被告不是講古、就是情緒宣洩,毫無法律重點,場面像是「秀才遇到兵」,法官難以判決,最終明確表示,「下次開庭不找律師、不寫狀紙,只能將整塊土地拍賣掉」。國民黨在地議員賴順仁辦公室楊姓主任也向本刊表示,附近不少民眾反映不願賣地,「像之前有位阿嬤就跟我說,這裡原本是她要住一輩子的地方,如果被拍賣,以後就沒地方住了。」楊主任說,市場內每位地主的情況都不相同,仍住在原址的住戶幾乎都反對拍賣;未居住於此的地主則認為,大家應先嘗試整合意見,或討論是否有更合適的處置方式。像靠近巷口、仍在營業的店面,就主張不願拍賣。對於原告僅持有2.3坪土地就想強制拍賣整塊268坪土地,楊主任覺得不可思議,坦言比例太懸殊,「法官其實也了解大概狀況」,以民間說法來看,「就是法拍屋蟑螂啦」。陸敬民感嘆,即便今天他成功買下原告持分,未來只要有另一位持分人再提起相同訴訟,仍會走上法庭、走向拍賣,「根本是一條沒有盡頭的絕路」。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名流社區搶地1/詹森林、盧明光社區遭控強占民地 金石山莊一審慘賠6百萬
台北市文山區的透天別墅社區金石山莊,坐落在台北市綠覆蓋處最多的文教住宅區,環境優美但離塵不離城,不但社區幽靜住戶單純,還擁有獨立的庭院與車庫,吸引不少政商名流入住,甫卸任的大法官詹森林、政大法律學院前院長楊淑文夫婦,以及被稱為併購大王的中美晶、環球晶創辦人盧明光等人都選擇入住這裡,不料金石山莊這個令人稱羨的優質社區,卻遭控強占民地296坪,震驚法界和商界。金石山莊遭控強占民地案源於地主張氏兩姊妹,不滿296坪土地遭金石山莊社區無償占用長達30年,不但被免費當成社區籃球場和游泳池,而30年來的地價稅竟一直由張氏姊妹負擔,張氏姊妹忍無可忍,遂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對金石山莊管理委員會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去(2024)年11月8日判決金石山莊敗訴,管委會須分別給付張氏姊妹595萬7,907元以及34萬636元,合計629萬8543元,管委會上訴中。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金石山莊內的游泳池土地為張氏姊妹主張所有。(圖/翁靖祐攝)本案原告張貽玉及張如萍姊妹主張,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以及籃球場所佔據的土地為2人所有,並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將金石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台北地院民事庭。張氏姊妹主張,父親張良生當初買下台北市秀明路一段附近土地,並將本案296坪登記在當時未成年女兒張氏姊妹名下,張良生1986年間和林燈燦簽訂合建房屋契約,將相關土地交由幸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金石山莊,並在兩年後申請建照。然而,幸林建設卻把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籃球場蓋在張良生未出售的土地上,而這兩塊土地所有權人就是張氏姊妹。張氏姊妹主張,此舉已經侵害了她們的所有權,提告請求金石山莊管委會返還占地的所受利益。分別給付張貽玉、張如萍1171萬6508元以及66萬9876元。金石山莊社區管委會則主張,依照幸林公司與住戶簽訂的買賣契約內容載明「公共設施:游泳池、網球場(本項社區住戶擁有永久使用權,各住戶應平均負擔清潔維護及地價稅等相關管理費)。」、「公共設施用地產權由原土地所有人持有,社區住戶有永久使用權。」故非無權佔用。金石山莊籃球場旁的人工造景土地,也被認定是張氏姊妹所有。(圖/翁靖祐攝)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良生雖曾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僅是申請建照的行政文件,不代表建商或住戶在建物完成後仍有權無償使用該土地,因此管委會所佔用的籃球場和游泳池欠缺合法的使用權源,須支付張貽玉595萬7,907元、給付張如萍34萬636元,並須在土地真正返還給張氏姊妹前,須按月支付張貽玉每月10萬39元、張如萍 5,720 元,金石山莊管委會上訴後,全案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本刊致電金石山莊管委會詢問回應,管理員表示將請主委回電答覆,不過至本刊截稿時間,仍未獲對方回覆。
平均月薪122萬!高雄引水人登船摔斷腿 法院判輪船公司賠償1296萬元
高雄一名劉姓引水人4年前工作登船時意外摔落,造成左腳粉碎性骨折,長時間無法工作。事後,劉男向輪船公司求償一年的工作損失共1562萬7947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的平均月薪超過122萬元,判決輪船公司須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18日,劉姓引水人上午接獲任務為「順興輪」引水,搭乘交通船靠近貨輪後,沿著繩梯準備登船,沒想到右側扶手欄杆突然旋轉鬆脫,導致他失去支撐重摔到交通船,造成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臂及膝蓋多處挫傷,後續需長期治療與休養,長期無法工作。法院審理時,劉男主張,輪船公司未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導致意外發生,因此提告求償1560萬元。輪船公司則認為,登船欄杆並無任何設置或管理不當,是劉男未抓穩繩梯才導致摔落,輪船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並無過失,且劉男當時應確認已經踩踏穩固、手握穩扶手欄杆再登船,也要負責任。法院審理後,發現船上扶手欄杆屬於「活動式」,每次有人員上下船都需要重新放下繩梯,且曾有人提醒欄杆不固定會旋轉,但輪船公司卻遲遲未改善,因此法院認定輪船公司確實有疏失。另外,法院調閱劉男事故前6個月的薪資紀錄共計733萬6357元,換算每月平均薪資為122萬2726元,加上醫療看護等費用,判定輪船公司需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全案仍可上訴。
名導之怒1/大安區文創名店都更遇黑箱 金馬導演怒控建商、市府獲勝
執導開喜烏龍茶廣告和拍攝MV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2000年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棟透天厝並改建成美輪美奐的特色建築,爾後又把空間租給友人,打造成聞名海外的文創小店及茶館。2011年間,建商「東家建設」找上門談都更,孰料都更過程中,陳宏一和部分住戶卻發現問題一籮筐,痛批「東家建設」造假、且台北市政府監督失能,於是陳宏一展開行政訴訟,終於拿下勝訴。55年次的陳宏一除了拍廣告和MV聞名業界,還曾執導「花吃了那女孩」、「(真)新的一天」兩部電影,幕後團隊成員各獲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最佳攝影等獎項。他曾憑第二部劇情長片「消失打看」獲得第13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也多次獲得廣告、短片和MV等獎項,包括蔡依林、張惠妹、楊丞琳、蘇慧倫、五月天、劉若英、周華健等高知名度藝人都是他鏡頭下的男女主角。多才多藝的陳宏一回憶起和大安區這塊地機緣,他的嘴角滿是笑意,分享道「東京街頭有很多設計的很棒的小房子,自己也很嚮往可以擁有一棟,就好像有自己的城堡一樣」原以為和這段夢想始終不會有緣分,但他卻在大安區遇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在出售。陳宏一在2000年左右於大安區買下一棟透天厝(圖中二樓落地窗有桌椅者),並租給友人開文創小店以及茶館,成功打造為聞名海外的店家。(圖/方萬民攝)因價錢合理且環境優美,陳宏一順理成章買下,並找來在實踐大學任教的名建築師連浩延把將這棟樓用日式清水模風格打造成他心目中「城堡」的模樣。在「城堡」落成以後,陳宏一先是獨自使用了10年,之後因朋友有需求,於是決定把一二樓則租給她開文具店及茶館,自己繼續留下三樓當作工作室,最後這座城堡也成了國內外觀光客爭相前來的名店,更被國內外雜誌報導過。2011年左右,東家建設開始和附近的住戶談都更,並陸續在2014、2018年申請相關計畫但均失敗。最後於2019年才成功把都更案送進市府,並進入公告公展階段,但這時候陳宏一竟發現,東家建設在這次都更的過程中充滿問題,甚至那本「都更事業計畫書」疑似造假。「都更事業計畫書」是東家建設紀錄整個都更過程的計畫以及和住戶們洽談過程等重要資料,並於公告公展期間開放民眾閱覽。然而,陳宏一在裡面看到建商說已經拿到自己同意書的影本,但他覺得非常荒謬,因為他從未給過。他向CTWANT表示,自己唯一簽過的那份同意書是2014年的那份,與2018年的那份是完全不同的計劃,說到這裡他也直呼「覺得這家公司真的是大有問題」此外,這本「都更事業計畫書」裡還有一份東家建設所附的切結書,上面寫道倘若內容有造假之處,建商將無條件同意市府撤銷此計畫,陳宏一無奈表示「但我實際問律師後才知道,那東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因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份切結書也不會有法律效力,但一般民眾看了,就會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就會選擇相信」。東家建設並非首次捲入都更爭議,2007年北市議員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偽造同意書。(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最令陳宏一不解的是,這樣充滿瑕疵的都更過程,竟然被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核准,事後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都更處撤銷原處分。歷經3年審理以後,終於在今年(114)的10月15日拿下勝訴。至於本案建商東家建設於1980年成立,至今已經營40餘年,2013年接手太平洋建設主導經營的「太平洋百貨雙和店」,並於2014年打造為「比漾廣場」,成為雙和地區知名社區百貨,年營業額約15億元。東家建設2007年12月遭時任台北市議員蔡坤龍與建功里數十名里民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以詐騙及偽造手法提出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居民同意書,並指控市府頻頻向建商示好,質疑案情不單純。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濫訴惡鄰居2/小豪宅官司多到特製「訴訟欄」 物管也受害「年換8祕書」
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社區「基泰之星」,今年7月之際,329名住戶都收到主委彭麗慎的一封信,信中提及「社區接續有3位住戶的對管委會濫告,相當程度打擊管委會士氣」,據了解,該社區管委會長年紛爭不斷,也波及服務社區的物管人員,導致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基泰之星」位於中山區農安街上,緊鄰晴光商圈,基地面積435坪,總戶數329戶,大多為10坪上下小套房,屋齡16年,為在地知名小坪數豪宅社區。「基泰之星」總戶數329戶,因緊鄰晴光商圈、門廳氣派、公設多元,10坪套房月租金3.3萬元。(圖/周志龍攝)記者走訪,美輪美奐的大廳一隅,除了設置社區公告欄外,竟還有「訴訟欄」。彭麗慎告訴記者,社區共有3個濫訴人物,經常在社區找麻煩提告,為反對而反對,也因為訴訟太多,花了不少律師費,為了讓社區住戶了解社區事務,才特別設置了「訴訟欄」。「不只告管委會,還告秘書、保全,我幾乎每個月都在跑法院,曾經一個月跑4次,還被告求償200萬元。」今年70多歲的社區主委彭麗慎,大家都叫她「彭姊」,她義憤填膺地告訴CTWANT記者,她當委員是無給職,在這個社區出錢又出力,結果還要被抹黑。3位濫訴人中,最誇張的就是陳姓前主委,與管委會的糾纏起於2017年,要求他返還溢領的車馬費,自此後,陳即成了社區頭痛人物,到處提告,「光是應付陳XX的官司,就花了50~60萬元的律師費。」彭麗慎說。「他們這幾個人太離譜了,有理、沒理全都胡說八道、都亂講!」同樣姓陳的上一任主委,也在一旁抱怨,他搬來3年多,連認識都不認識,就莫名其妙被告,他也因此欽佩彭麗慎有這樣的體力、心力應付這些濫訴人,「要是像我,我就垮掉了,這個精神壓力太大了。」攤開「基泰之星」訴訟文件可以擺滿一整桌,彭麗慎說,因為有少數住戶動不動就提告,沒有人願意當主委,她因為不怕事又沒有私心,所以大家都支持她。(圖/周志龍攝)彭麗慎無奈表示,因為社區有頭痛人物,沒有人敢當委員,而她因為做事沒有私心,又不怕麻煩、出錢出力,所以住戶都支持他,不是擔任主委就是副主委,但卻因此被有心人說閒話。彭麗慎說,因為社區多是套房,大多是出租,且車位與房子分開出售,因此衍伸出出入複雜,及各種利益問題,但她多年來努力提升社區品質,將車位所有權人和住戶通道分離,還讓大家有回饋金可以領,為社區盡心盡力有目共睹。該社區物管公司鄭姓督導也出面力挺彭麗慎,他表示,套房社區,人員流動和管理本來就比較複雜,但在彭姊的帶領下,16年社區依舊維持很好的品質,也因此彭姊在社區擁有很高支持度,每年都在管委會的體制中。以7月區權人大會來說,社區總計329戶,有195戶出席,超過190票都選她擔任主委。不過,也因為每個人在社區想推動的事物不同,鄭姓督導觀察,當一些提案被否決時,就產生意見分歧、派系,甚至對簿公堂。他所督導的10個社區中,就屬「基泰之星」矛盾最嚴重,訴訟都打不完,且一再對相關人士提告。據了解,該社區配置2位秘書1個保全,由於管委會長年紛爭,物管同仁都很害怕,造成離職率特別高。鄭督導坦言,「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一位保全組長蔡先生就說,他來社區服務還不到1年,已經是這裡目前最資深的員工。「基泰之星」除了少數住戶喜歡以訴訟表達想法外,社區管理和品質仍維持相當水準。圖為每年聖誕節時的櫥窗佈置,相當用心。(圖/投訴人提供)深耕中山區不動產的聯勝房屋專任約經理陳泰源表示,「基泰之星」擁有飯店式管理、公設多元,雖然社區有頭痛鄰居,但管委會管理維持得當,整體社區環境質感良好,也讓租金和房價行情皆穩定,且高於其他同齡住宅大樓。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員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四億福地1/上億豪宅荒廢十年藏恩怨! 台鳳前總裁為亡父槓龍巖
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因中興銀行超貸等案遭最高法院判刑8年6個月,2013年假釋出獄,但他也欠下巨債。2014年5月,黃宗宏位於陽明山建業路占地2953坪的豪宅遭法拍,被龍巖以4億5000萬的價格買下,而這片土地有將近240坪是黃宗宏父親、前省議員黃成金的墓地。2016年龍巖集團因想將墓地拆除,與黃家展開了長達了8年的訴訟戰,起初為龍巖集團勝利,黃家須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CTWANT記者實際走訪位於陽明山建業路目前所有權為龍巖集團的這片土地,沿著建業路行走,可以看到這塊地相鄰歐洲學校以及華岡藝校,向遠方望去還能欣賞遠處的美景,此外,距離此地不到10分鐘的距離還有山仔后派出所,可以想像若此地作為豪宅使用,居住環境簡直人人稱羨。然而,當記者走至「黃成金墓園」時,只見其被鐵門拉下,四周也有水泥以及鐵網所推砌而成的圍牆擋住,無法目睹此地目前的實際狀況。不過,根據111 年 12月19日、文化局第156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的會議紀錄,黃成金墓園除墓體外,還擁有涼亭、蔣總統碑、台階以及多位名人題贈的輓聯石刻,可見其規模龐大及完整性。本刊實際走訪黃成金墓園,但未開放外人進入,不過從遠處眺望,可以看見墓地的圍牆且上面還有諾大的黃字。(圖/黃耀徵攝)黃宗宏當時在文化局審議會中,透露自己和龍巖創辦人李世聰是舊相識,對方曾承諾要將黃成金墓園打造成類似日本婚宴廣場的場所。黃宗宏說,當時他和李世聰表達過不希望父親的墓園被遷動一事,而李世聰也應允表示會將此處做一個整修來共同經營。然而,這塊地由於長年未作使用,目前雜草叢生,且樹木的姿態更是雜亂無章,曾經風光的豪宅如今已無昔日光彩。本刊調查,龍巖集團在買下這2953坪的土地以後,長達10年多的日子裡都未有進一步的規劃,其中的原因便是因為其拿這240坪的黃成金墓園毫無辦法。原屬黃宗宏的豪宅內雜草叢生,樹木看起來也雜亂無章,四周有高牆及柵欄,外人很難看清裡面實際情形,黃成金墓園則位於豪宅內側。(圖/黃耀徵攝)2016年龍巖集團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包括黃宗宏等10位黃成金的後代及親屬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而此次訴訟戰中,龍巖希望黃家後代可以拆除的便是這佔地約240坪的黃成金墓園,並將土地歸還給掌握實際所有權的龍巖集團,且墓地中的遺骸,也須由黃成金全體繼承人取回。包括黃宗宏的10位黃家後代則認為,當時龍巖在應買此地時,已知悉系爭土地上有墓園存在,且其佔有是基於使用借貸關係,主張應適用「債權物權化」的法理,讓此借貸效力同樣能拘束新的土地所有權人(龍巖集團)。該案經2年的審理後,士林地方法院駁回黃宗宏等人的主張,於2018年1月26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黃家後代須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不過,黃宗宏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也出現了反轉,二審黃家勝訴,龍巖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台大溫州街日式宿舍 12戶皆列歷史建築
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台灣大學日式宿舍群,多為日據時期學者居住,展現日式宿舍歷史風貌,台北市文化資產委員會委員會勘後認定具文資價值潛力,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另外也有民眾提報為聚落建築群。台北市文資會27日審議,有12戶建築都為具貢獻學者任教時的宿舍,具文資價值登錄為歷史建築,但不列為聚落建築群。溫州街宿舍群曾是台北帝國大學教授的住所,戰後由台大接收成為教職員宿舍,承載著戰後台灣學術史上的大遷徙與學者生活記憶。台北市文化局於2023年、2024年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邀文資委員前往「溫州街18巷16弄1、3、5、7、2、4、6號」、「溫州街18巷8、10、12、14、16號」現勘,並舉辦審查會議,決議具文資價值潛力,今年會勘後多位委員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由於近期台北市新工處要在周遭開闢道路,因此啟動文資審查。委員指出,日據時期學者任教時的宿舍,其中包括分別在動物學與藝術發展上卓有成效的動物學者青木文一郎、後畫家立石鐵臣,且保留了斜屋頂、和式屋架等日式建築特色。此外,有民眾2017年提報30多棟日式建築為「聚落建築群」,文化局今年邀委員2次會勘,委員指出區域內新舊建物交雜,認為不具聚落建築群文化價值。台大代表昨在會中指出,校內共有71處需保存修復校舍,總預算約11億元,希望主管機關考量財務與人力負擔,所有權人與居民也反對擴大列冊,擔心影響都市更新及改建空間;參與文資會民眾則說,北市應盡量保存類似宿舍群。文資會昨審議結果由主席李乾朗宣讀,溫洲街12戶建物全數列為歷史建築,但不列入聚落建築群。
車位驚魂2/停車像賭命!機械車位成隱形殺手 元大前董事也沒逃過
新北市周先生短短三個月內,兩度經歷機械車位出包險些喪命,事後業者竟輕描淡寫地表示設備絕不可能故障,反指其停車技術問題導致,處理態度相當消極,至今沒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及補償,而機械車位早已成為社區的隱藏殺手,證交所前副總、現任元大期貨獨董黃乃寬2023年1月慘遭車位夾死,還有女子遭壓住身亡,民眾也因此憂心忡忡,希望廠商能負起責任。回顧近幾年死亡案例,2023年1月27日,前證交所副總經理及元大期貨前獨立董事黃乃寬,駕駛轎車返回位於新北市汐止的住家,將車輛停入地下機械式車位時,疑似因設備發生故障,在下車過程中不慎被車門與車位立柱夾住,最終傷重不治。隔年2月又傳意外,42歲黃姓女子駕駛車輛進入台中市西區向上路某大樓的地下機械車位時,突遭設備壓住頸部,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這些血淋淋的案例證明,機械車位一旦安全防線失效,其危險性遠超於一般平面車位。機械停車設備的管理涉及《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定期由專業機構檢查並申報,但面對態度強硬且消極的業者,周先生的求償之路如同所有受害者一樣艱難。住戶周先生將車停妥後按下復歸鍵,不料疑因感應問題,導致車頭卡在平台牆面。(圖/投訴人提供)台灣現行法規對機械車位的規範雖然嚴格,但在實際的「車損」與「非人身」意外的求償上,卻存在模糊地帶,機械車位維護責任通常由管委會或住戶與維護保養廠商簽約負責。事故發生時,業者常將責任推給「住戶操作不當」或「停車位置不當」,如同周先生案例,除非有明確的監控畫面,否則住戶往往口說無憑。根據《建築法》相關規定,機械式停車設備需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安全檢查並取得使用許可後方可啟用;同時,依《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此類設施每年必須申請一次安全檢查,並每月進行例行維護作業。政府則依據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抽查:10年以下的設備抽驗率為5%;使用10至15年者為10%;15至20年與20年以上者,也各自維持10%抽查比例。但對於電眼感應系統的故障排除、機械設計缺陷等,仍缺乏詳細的標準和檢測要求。而若不幸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應全程錄影並從多角度拍攝車輛受損情況、車位現場與機械停止的位置,詳細保留現場畫面,同時記錄與設備業者或協調人之間的所有對話內容,作為日後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此外,為釐清責任歸屬,應儘速聯繫第三方機械停車設備技師或相關公會,進行獨立鑑定,以確認是否因設備故障所致,排除人為疏失的可能。周先生的血淚經歷是給所有機械車位住戶的一記警鐘,唯有所有住戶團結要求業者正視安全問題,並透過具體行動主張權益,才能真正讓機械車位不再成為潛藏在社區底下的「隱形殺手」。針對周先生指控的機械故障與消極賠償爭議,本刊於截稿前多次嘗試聯繫負責該社區停車設備廠商,以求平衡報導。記者兩度致電該公司維修技師,均遭掛斷電話。隨後,記者三度致電公司總機,總機人員表示會嘗試聯繫相關維修技師或發言人。然而,直至截稿時間為止,該公司始終未回應。
輝達備案啟動1/一圖看懂T12位置、坪數、地主 傳商仲5月前就進場整合
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新光人壽T17、T18卡關,傳出替代方案將是北士科T12基地。早在今年5月,CTWANT就報導過,知情人士透露,輝達曾參考過T12和周邊的味丹土地;如今再加碼爆料,今年5月前,就有商仲和土開業者在做T12周邊土地整合,儘管T17、T18卡關,「但備案一直都在」。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因北市府和新壽在解約、轉約間沒共識,甚至對解約金出現高達百億元的認知差距,隨著輝達與新壽的合作備忘錄在10月1日失效,又傳出輝達將轉向印度設總部,引起不小輿論。中秋連假後首日,北市府趕緊和輝達進行視訊協商,承諾幫忙整合T12和周邊私地,以達到符合輝達3公頃以上的需求,輝達也表達願帶回研究。其實早在今年5月,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公布總部「星群」降落北投士林一帶,卻未直接點出明確地點時,CTWANT就報導過幾種可能選項,並有知情人士當時就透露,「輝達團隊在北士科還曾經評估過距離T17、T18約300公尺外的味丹集團土地,該土地位在北士科新洲美段90、91地號,總面積約為4,194坪,就在T12的旁邊。」而當時,台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也分析,「T12以單獨來看,可能無法滿足輝達的土地所需,但如果能整合旁邊私地的話,也是選項之一。」攤開北士科地圖,T12由4個地號組成,須和一旁味丹90地號一起整合,才和T17、T18具有同等開發規模,不過T12街廓中就有超過40名以上地主,整合難度高。(圖/業者提供)如今T17、T18卡關,北市府再提T12整合計畫。根據CTWANT調查,此項備案並非從零開始,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今年5月、黃仁勳公布總部地點前,就有聞風商仲和在地土開業者在整合T12旁的土地。」而該商仲就是目前服務輝達的高力國際。承租T12周邊土地的接待中心業者也向CTWANT記者透露,今年大概年初時曾向地主提出續租,但地主拒絕,並指未來打算出售土地。顯見,雖T17、T18是輝達首選,「然(T12整合)備案一直進行著!」攤開北士科地圖,北市府的T12街廓,涵蓋86、87、88、89地號,形成一個「田」字,87為市有地,86、88主要所有權人分別是開璽、味丹,89則是大魯閣在內等44名地主,但4塊土地加總,也只不過逾2公頃,必須和一路之隔的味丹90、91地號一起整合,才能破3公頃的標準,與T17、T18達到同等開發規模。世邦魏理仕總經理林敬超就表示,依照他們服務大型國際客戶的經驗,不會只有一個方案,一定還有其他備案,本次各縣市皆積極表達招商意願,後續仍有許多可能性及機會。而就北士科兩塊基地相比,T17、T18基地離捷運站較近,且鄰近舊市區,生活機能較佳,相對地價較高;T12位在新州美段,預計周邊需要更多時間開發成形,但相對而言未來發展腹地廣大,長遠發展前景仍看好。目前「士科大院.」和「達麗河蘊」接待中心就分別坐落在T12街廓中,開璽和味丹的土地上。(圖/CTWANT資料室)另有商仲人士指出,輝達先前優先考慮T17、T18,是因為土地為單一地主,又位在社子輕軌計畫路線上,符合黃仁勳所期待的「交通便利」;相較於T12,市府只掌握87地號1,977坪土地,須花時間整合周邊多個私地。不過眼下,首選之地因新壽地上權合約喬不攏,退而求其次重新考慮T12,市府也允諾幫忙整合周邊私地,若整合成功,土地面積相近、又是單一地主,兩者條件已不相上下。目前來看,包括經濟部也協助盤點全台符合需求的土地,其中還有松山機場旁的松南營區呼聲也很高,T12若再卡關也不擔心,哪邊土地釋出快又好,就挑哪,輝達仍有相當多備案做為與各縣市、各地主的談判籌碼。而目前新壽也並未正式出局,包括政商關係友好的商總榮譽理事長賴正鎰在內多位知情人士都透露,新壽非常不希望破局,盼能留住輝達在T17、T18。據了解,目前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中)親自主導T17、T18案,他本人也高度期盼與輝達的合作不要破局。(圖/報系資料庫)賴正鎰說,此案由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親自主導,吳東亮也是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他也想把台灣環境做好,一定做最大努力協商完成。」他信心滿滿篤定,「預估很快1個月內就會有答案」,並指,「在商場上,今天結婚、明天離婚,後天可以再結婚,都是很正常的。」也有業者認為,輝達這麼大的企業,執行長黃仁勳親自公布總部落腳地點,一定是有8、9成的把握,不然不會貿然發布,而且當時,黃仁勳也確實並未明講一定會在T17、T 18,目前來看,輝達總部仍會在北士科,只是在哪一塊地而已。
三峽火化場擬擴建 開公聽會地方反彈聲音大
新北市三峽火化場停車空間及相關殯葬設施不足,殯葬管理處8日舉行「三峽火化場相關設施增設工程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將規畫取得位於火化場緊鄰現有作為臨時停車場的私人土地,希望增設停車場及相關設施工程。藍綠議員8日於議會表達地方民眾心聲,希望市府說清楚實際用途,有多位綠營議員不贊同擴建火化場。殯葬處表示,此次計畫取得三峽區溪北段83、85地號私有土地,規畫增設立體停車場及拜飯牌位區、禮廳、冷藏室空間等設施,預計2026年底前完成取得私人用地。殯葬處指出,擬取得的私人用地範圍緊鄰三峽火化場,現況為平面的臨時停車場。用地取得後,可以興建的範圍僅約3500平方公尺,主要改善現在擁擠的使用環境。土地取得公聽會是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細則規定,至少辦2場,以廣納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後續再辦土地協議價購會議,蒐集民意與地方溝通。民政局強調,希望能提供市民更優質的治喪服務,另為緩解現階段火化場遇民俗旺日時停車不足問題,殯葬管理處也規畫將火化場入口處緊鄰介壽路道路旁空地作為臨時停車空間。民進黨議員彭一書指出,對於增建停車場樂觀其成,但地方民眾堅決反對擴建火化場,若是增建禮廳或火化爐,未來恐有無限想像。民進黨議員卓冠廷說,拒絕市府假藉蓋停車場之名,讓三峽殯葬特區借殼還魂。國民黨議員林金結表示,沒有人喜歡鄰避設施蓋在自家旁邊,若要增設禮廳,應向民眾清楚說明,不然必會引發地方反彈聲浪。
北市仍有40件黃單建物 補助申請只到年底
0403花蓮大地震造成台北市部分建物受損,台北市建管處去年5月啟動「震災列管紅黃單建物修繕補強補助計畫」,籌措超過1億1000萬元經費,對象包括0403、921、331地震的紅、黃單建物。北市建管處8日表示,雖然已將補助申請期限延長至12月31日,距離期限剩3個月,但仍有共計40件列管黃單尚未解除,提醒住戶務必及早提出申請。建管處長虞積學昨指出,結構受損建物若未及時修繕,恐持續危及居住安全,市府籌措超過1億1000萬元經費,專款用於紅黃單建物修繕補助,紅單建物每戶最高補助50萬元、黃單建物最高40萬元,若涉及共用區域修繕,每棟最高可獲150萬元補助,協助市民減輕修繕經濟負擔。建管處表示,目前列管紅單皆已解除,列管黃單尚未解除包括士林區5件、大同區1件、大安區2件、中山區4件、中正區1件、內湖區6件、文山區2件、北投區9件、松山區2件、信義區6、萬華區2件,共計40件;另已有申請補助並解除列管的案件紅單1件、黃單14件,共計有15件。虞積學說,市府秉持安全第一原則,盼所有符合資格的所有權人盡速完成修繕並提出補助申請,申請期限至12月31日止,提醒市民務必把握時間及早行動,守護家園安全。對於未解除列管又遲遲不提出補助申請,信義區四育里長連圀堂分析,列管住戶多數都已經搬走,加上也被匡列在都市更新範圍內,住戶考量未來房子都要都更了,就不想再額外花錢修繕,就算政府有補助金額也很有限。
大樓外牆磁磚掉落「砸中路人頭部」 北市建管處:重罰30萬
台北市台北車站旁某棟大樓外牆於今(2)日上午11時許,不明原因發生磁磚、石塊掉落事件,雖然大部分被防護網攔住,但仍砸傷1名經過的男子,造成頭部撕裂傷,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所幸意識清楚並無大礙。對此,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依法從重裁罰30萬元,並責令限期從速修復。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與華陰街一棟12層樓住宅大樓,今日上午發生外牆磁磚掉落意外,砸傷1名年約40歲路過的男子,經救護車緊急送往中興醫院治療。所幸該名男子無生命危險,但造成他頭部撕裂傷。案發現場已由警方拉設警戒線管制,以維護公共安全,並將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對此,北市建管處表示,經查該棟建築物為1984年核發使用執照,屬於屋齡超過30年的老舊大樓。建管處已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協助進行建築物外牆安全檢視,並當面提醒管委會應即刻進行全面檢查與診斷,以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及使用人均應負責維護建築物安全。建管處指出,本案因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導致外牆磁磚掉落危及公共安全,建管處將依同法第91條規定,從重裁罰30萬元,並責令限期從速修復;若因而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害,除依建築法規定裁罰外,相關人亦須負民、刑事責任。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強調,針對外牆掉落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建管處將秉持「從重、從速」原則,要求相關單位立即改善,確保市民安全。市府同時推動多項外牆安全檢修及補助措施,鼓勵大樓住戶及管委會主動進行檢測與修繕。建管處提醒,依「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屋齡10年以上之建築物即可申請修繕補助,每棟最高補助20萬元,採實支實付。民眾可至建管處網站查詢補助相關規定與申請表格,或洽使用科外牆小組(電話:02-2720-8889#8394)詢問。另北市都市更新處亦提供「老屋拉皮」更新補助,每案補助額度最高可達1,200萬元,詳情可至更新處網站查詢。台北市大同區華陰街一棟12層樓住宅大樓,2日發生外牆磁磚掉落意外。(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