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
」 公投 黃明志 謝侑芯 核三 台中
基隆安樂區驚傳命案!男子投案稱在大武崙持槍殺人
基隆市安樂區15日傳出1起命案。1名盧姓男子當天自行前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投案,向警方供稱自己在大武崙產業道路持槍射殺1名鄭姓男子。據《TVBS》報導,警方隨即趕赴大武崙工業區查證,在現場1輛車內發現1名男性已無生命跡象,確認為陳屍於車中的死者。涉案車輛隨後被拖往基隆拖吊場,以利後續鑑識與調查作業,目前鑑識人員仍持續進行相關採證。至於實際案發經過及行兇動機,警方仍在進一步釐清中。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駕車墜磺港身亡賓士婦身分曝光 竟是「關渡王」遺孀黑白兩道都震驚
新北市金山區24日凌晨發生墜海意外,57歲陳姓女子駕駛賓士車,行經磺港漁港時,疑似不熟路況且視線不佳而墜入海中,被救上岸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而死者身分為北聯「關渡王」漢哥黃正雄的遺孀,其死訊也震驚黑白兩道,警方認定此為意外,已將遺體發交家屬處理後事。據了解,陳女當時到金山要訪友,而她在近日才完成眼部手術,疑似因不熟路況,加上天候昏暗、視線不佳,不慎連人帶車墜入海中,消防局獲報後立刻前往搶救,但陳女被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也展開調查,並報請檢察官相驗,根據現場跡證與監視器,認定全案為意外,家屬則對死因沒有意見,死者遺體已發還家屬處理後事,家屬則低調治喪中。據悉,黃正雄綽號「關渡王」,早年以賭場起家,其地方實力雄厚,黑白兩道都希望能拉攏他,但他行事低調、婉拒結盟,黃正雄於2018年離世,由妻子接手打理大小事務。2021年4月,北聯幫楊姓男子和郭姓男子到台北市媽祖文化協會找人撲空,一氣之下連開三槍,警方追緝2人多日未果,只好找上「漢嫂」幫忙,她居中斡旋多時,2人才答應出面投案,但陳女近年幾乎足不出戶,其死訊也震驚黑白兩道。
失明二房東遭砍297刀慘死! 國民法官一審判他19年
台北市去年6月發生凶殺案,68歲的陳進財因為欠債與二房東顏男發生衝突,最終涉犯持3把刀以297刀猛刺顏男將其殺死。案發後台北地院於11月18日開始密集審理,並於今日(11月26日)依照殺人罪判處陳進財1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陳進財雖然在警方還未發覺前就投案,並在電話中承認殺死人,但陳進才自首動機不單純,在犯刑後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直到認為自己終究難逃法律制裁才選擇投案,但考量到陳進財自首確實減省司法成本,因此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故予以減刑。合議庭宣判完主文後,陳進財還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並稱自己聽不懂,審判長才再度解釋「有啦」並問陳進財是否有要繼續上訴,陳進財聽聞以後旋即回應表示要繼續上訴。回顧整起事件,陳進財在去年6月因為不滿顏姓二房東要他領到補助金以後,趕快還錢,一氣之下竟拿一把剪刀、兩把菜刀狂刺顏姓二房東297刀,最終導致其頭骨碎裂、腦漿四溢而死,且犯後陳進財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事後才向警方主動投案。
黃明志今保釋期屆滿!謝侑芯屍檢報告未出爐 大馬警:恐延長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警方拘留,不過日前因警方未發現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1月13日獲保釋。而最新消息指出,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若謝侑芯的完整屍檢報告尚未出爐,警方有機會再次延長其保釋期。黃明志日前被大馬警方以謀殺條文調查並扣留,首次延扣黃明志6天,以及第二次延扣3天;黃明志隨即獲警方口頭保釋,即從本月13日至本月26日,即今日屆滿。大馬媒體《中國報》25日報導指出,警方證實副檢察司要求等化驗報告的完整屍檢報告出爐,因此暫未有足夠的證據進行下一步行動,黃明志也因此獲得警方口頭保釋,「若在26日之後該報告仍未出爐,警方可再申請延長保釋;至於具體延長保釋幾次和多長時間,則視案情和調查進展而定。」消息人士指稱,警方在保釋期間,將無法再援引謀殺條文對黃明志再次逮捕或延扣,而是依據其在保釋期間的相關權限,隨時傳喚對方協助調查或出庭;但黃明志若不配合,不排除警方會向法庭申請逮捕令並實施逮捕。對於警方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新線索,是否會援引其他相關條文重新逮捕黃明志,消息人士指尚無定論,但通常涉案者若仍處保釋期間,警方大多會選擇傳喚其協助調查,而不會重新逮捕。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警方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雖黃明志否認吸毒,但其尿液檢驗出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控兩項罪,包含持有毒品、濫用毒品罪,黃明志獲准交保。但警方隨後宣布,已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於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公投綁大選三讀通過 公告後3至6個月內要投票
立法院藍白推動恢復「公投綁大選」,並於今(21)日院會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根據三讀條文,未來公投案要在公告成立後三個月到六個月內舉行投票,若遇上全國性選舉,兩者應在同日進行投開票。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與大選脫鉤,明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立法院會今日處理包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以及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許宇甄等人所提的公民投票法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經表決,於在野黨人數優勢下,通過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根據三讀條文,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另外,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快訊/謝侑芯遺體滯留25天終領出! 今火化骨灰將運回台灣
台灣網紅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到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不過因警方至今未發現黃明志有任何與謝侑芯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3日獲保釋。大馬警方今(16)日發聲證實,謝侑芯遺體已於上午獲批准領出,將於稍後火化,以便把骨灰運送回台灣老家。根據大馬媒體《星洲網》報導,金馬警區主任沙扎裡助理總監受訪時證實,謝侑芯的遺體已於今日上午在吉隆坡中央醫院被領出。據悉,家屬代表律師陳俊達和數名殯葬業人員,上午8時30分抵達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處理相關手續。陳俊達向媒體說明,謝侑芯遺體領出後,被送往沙亞南淨樂園火化館執行火化,火化完成後骨灰會盡快運返台灣,讓她落葉歸根。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猝逝,但由於遺體送往太平間驗屍,加上此案一度牽涉到黃明志,導致遺體在醫院存放超過3週。隨著黃明志獲警方口頭保釋,遺體領出程序才能順利展開。《中國報》報導指出,黃明志遭警方扣押2次、共9天後仍未被提控,在13日獲得「口頭保釋」得以外出,但保釋期限為13至26日。目前警方已將初步調查報告送交副檢察司審閱,有消息傳出,副檢察司認為目前資料無法支持起訴,尚待完整的屍檢報告才能做出最後決定。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不過警方還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並檢驗出黃明志尿液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雖然黃明志聲稱未吸毒,但檢測結果被打臉,且警方進一步證實兩人之間存在「特殊與親密關係」。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法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准保釋外出,案件原訂12月18日開庭。不料,警方之後將謝侑芯猝死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遂於11月5日凌晨主動到警局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律師張睿文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完蛋了! 檢方起訴求刑8月移審懲戒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競選小物案,檢調於今年3月2度搜索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以及花蓮的住處後約談李,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好後,在張協助下躲避檢調追查。檢方今年5月對李發布通緝,8天後李主動投案。台北地檢署於今(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起訴張睿文,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張睿文於今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案件之選任辯護人,於當日陪同其接受調查局、檢察官問話,並在辯護過程中陳述李慶隆無逃亡之虞等語,檢方訊後將李慶隆請回。不過,張睿文卻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12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檢調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有關張睿文藏匿李慶隆的案件,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藏匿人犯罪對張睿文提起公訴,此外,檢方更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匿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黃明志口供稱「謝侑芯進廁所30分鐘沖洗」突身亡 警方將申請二度延扣
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上月(10月)22日卻在吉隆坡五星級「悅榕莊酒店」內猝逝,享年31歲,當時同房的黃明志也主動投案說明,目前遭警方扣留調查。謝侑芯經紀人透露,家屬並未與黃明志律師團隊接觸,會等待警方回覆進度,再採取下一步行動。根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黃明志的代表律師鄭清豐說到,自黃明志投案以來,已經近90小時無法與他接觸,難以得知其身心狀態。而黃明志的口供指出,10月22日下午1時許,他與謝侑芯在飯店房間討論影片拍攝專案,當時女方說想稍微沖洗一下,進了廁所30分鐘卻都沒有聽見水聲。黃明志聲稱,他進到廁所發現謝侑芯昏迷在浴缸中,曾嘗試進行心肺復甦,但沒有成功,而他也立刻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在房內查獲約9顆藍色疑似搖頭丸的藥丸,並驗出黃明志有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冰毒等4項毒品陽性反應。報導指出,謝侑芯經紀人Chris表示,謝侑芯家屬目前尚未與黃明志律師團隊接觸,仍在透過律師等待警方回覆,再決定後續安排。據悉,黃明志於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被警方延扣6天,直到11月10日助查,而今天(9日)稍早大馬警方透露,將向法院聲請二度延扣黃明志。
黃明志捲謝侑芯命案遭延扣 委任律師認「90小時未接觸」:不知身心狀態
台灣網美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目前已遭警方拘留,消息震驚台馬兩地。黃明志代表律師鄭清豐透露,自當事人投案以來,已近90小時未與他接觸,暫無法得知其身心狀態。《中國報》報導,鄭清豐受訪時表示,自黃明志被延扣以來,自己未曾與對方會面,暫時無法得知其身心狀態,且他與黃明志之間的溝通受到法律職業特權保護,相關內容不得隨意披露。據了解,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經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下令重新調查,警方正式宣布謝侑芯死亡案改以「謀殺罪」偵辦。金馬警區主任助理總監沙扎里指出,警方原定於4日正式扣查黃明志,但在展開追緝超過6小時後仍未尋獲人影,遂發布全國通緝令。遭警方發布通緝後,黃明志於5日凌晨現身金馬警區總部,隨後透過社群發文表示,自己剛從新山返回吉隆坡,並已與警方約好報到時間,強調「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主動報到,不曾逃過。」
謝侑芯家屬委任律師! 要求警方調取飯店監視器畫面、徹查相關人員通話紀錄
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上月(10月)22日卻在吉隆坡五星級「悅榕莊酒店」(Banyan Tree Kuala Lumpur)內猝逝,警方已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而疑涉案的黃明志也主動投案說明。據悉,家屬已委託當地資深律師協助,向警方發函要求調取案發飯店的監視畫面及相關資料。根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謝侑芯家屬已委託當地資深律師處理,律師團隊也正式向警方發函,要求全面調取案發飯店的案發前後3小時的監視畫面及相關資料,範圍包括飯店大門、走廊、電梯及謝侑芯房間出入口等位置。負責此案的律師陳俊達認為,警方應徹查所有擁有進入房間權限的人士記錄,像是清潔工人、飯店工作人員等等,同時也要確認這些人是否使用、何時使用房卡,確認他們進入及離開房間的時間,還有與此案相關的人士在案發前後6小時的通訊、通話紀錄,而這些資料主要是為了確保所有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得以完整保存,並能夠進行分析。陳俊達強調,「我們相信,警方會以專業及公正的態度處理此案,我們也承諾,將繼續與警方緊密合作,確保調查過程在合法及透明的框架下進行。」報導指出,陳俊達專攻刑事案及商業犯罪領域,長期處理嚴重刑事案及跨國犯罪案件,具有豐富的經驗,而他此前曾接觸過傷害、持械鬥毆、幫派暴力及涉及反洗黑錢法令的相關案件。
謝侑芯案真相未明!黃明志涉命案能引渡台灣 專家搖頭揭真相
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一間高級飯店內猝逝,案情引發廣泛關注。大馬警方於11月4日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而與案件有所關聯的藝人黃明志則在隔日凌晨主動前往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配合調查。隨後有台灣律師聲稱「即使人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逃過台灣司法追訴」,引發是否可將黃明志引渡回台的討論。對此,馬來西亞執業律師陳博雄表示,馬來西亞與台灣並無外交關係,兩國之間也未簽署任何引渡條約,根本不存在引渡法律基礎。根據大馬華文媒體《中國報》報導,陳博雄表示,針對網路上部分聲音主張「即使黃明志在馬來西亞服刑完畢,台灣仍可請求引渡回台提告」,陳博雄明確反駁指出,該論述完全不符國際司法原則。他指出,全球通行「一罪不二審」原則,意即同一犯罪行為不得在不同國家重複起訴或重罰,除非前一審判程序顯有瑕疵或極度不公。由於馬來西亞和台灣並無外交關係,兩國之間也未簽署任何引渡條約,根本不存在引渡法律基礎。陳博雄強調:「馬來西亞司法體系不會受理來自台灣法院或檢方的引渡請求,更遑論台灣也不被大馬官方承認為主權國家,兩地之間連司法合作機制都不存在。」陳博雄進一步說明,謝侑芯命案發生地點在馬來西亞,相關調查、採證、驗屍與毒理報告均由當地警方負責與掌握,整體偵查權歸屬大馬的司法體系,台灣既無司法管轄權,也無從介入審判。他質疑:「即便台灣真的提出引渡申請,是否還須要求馬方移交所有卷證、報告與資料?再依賴『第三手資訊』進行起訴?這在法律邏輯上根本站不住腳,也不切實際。」目前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馬來西亞警方指出仍需約三個月才能完成毒理與驗屍報告,並已申請法院延押黃明志,以釐清其是否涉案。大馬與台灣社群高度關注事件發展,但律師強調,無論引渡與否,最終都須以科學證據為依據,由合法司法程序審慎處理。黃明志被引渡?大馬律師:門都沒有!(圖/翻攝自FB,China Press (中國報))
黃明志捲謝侑芯之死凌晨投案 15年正牌女友Sarah陪身旁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近日捲入31歲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身亡案件,並涉及毒品疑雲。事件延燒多日後,他於5日凌晨主動前往警局投案,陪同他現身的正是與其交往長達15年的造型師女友Sarah,再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根據《中國報》報導,黃明志於5日凌晨1時左右,在律師與3男2女陪同下,分乘3輛車抵達金馬警區總部。從現場媒體拍攝的畫面可見,黃明志身穿短袖與短褲、頭戴毛帽與墨鏡、口罩拉至下巴處,一抵達警局門口即舉手機自拍,隨後於1時08分由警方帶領進入警局。同行人士中包含一名女性,被指為其交往多年的女友Sarah。黃明志過去曾公開談及Sarah的存在,表示兩人結識於他拍攝首部電影時。當時Sarah在某組織擔任造型與化妝工作,主動提出無償支援拍攝,讓他印象深刻。黃明志也曾透露,自己幾次入獄期間,Sarah始終在外等待並積極奔走,讓他深受感動,並為她寫下一首歌,表達感謝與告白。儘管黃明志過去與多位網紅、女性合作頻繁,甚至被部分網友形容為「形象花心」,但他曾強調自己在感情上始終如一,對Sarah忠誠不變,並表示「從不怕她吃醋」。這次命案事件中,黃明志出現在命案現場,且身上被查獲可能涉及毒品與壯陽藥等物品,相關疑點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雖然其律師鄭清豐表示,「黃明志本人目前很安全」,但外界普遍關注其是否能證明清白。
涉謝侑芯謀殺案!黃明志將被延長扣留7天 律師:他目前很安全
台灣「護理系女神」網紅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高級飯店猝逝,馬來西亞警方4日宣布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而涉案的黃明志也在今(5)日凌晨主動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對此,警方回應,今天會向法院申請,延長扣留黃明志7天以進行調查。根據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報導,今天一早就有3名男子和2名女子陪同黃明志前往金馬警區總部的門口,隨後1男1女並沒有逗留太久就離開,僅包括律師在內的2男1女跟著黃明志進入警局。凌晨2時許,3人走出警局,拒絕回應記者提問,只有一名鄭姓男子表示自己是黃明志的代表律師,透露黃明志本人目前很安全。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今早受訪時證實,警方今天將向法院申請,依照謀殺罪嫌,延長扣留黃明志7天進行調查。沙扎里說到,黃明志的延押程序將直接在警區總部進行,這代表法官會親自前往警局總部,警方將當場向法官申請延扣令,以深入調查這起事件。
黃明志捲「謝侑芯謀殺案」能引渡來台受審? 律師曝3關鍵
台灣「護理系女神」網紅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高級飯店猝逝,馬來西亞警方4日宣布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而涉案的黃明志也在今(5)日凌晨主動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就算人(黃明志)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警方在飯店房間查獲9顆搖頭丸,並驗出黃明志有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冰毒等多項毒品陽性反應,馬來西亞先是以持有、施用毒品偵辦,後續更朝謀殺方向偵辦,「就算人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躲過台灣的司法追訴。」劉韋廷說到,首先,若外國人在境外對我國國民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之罪,我國有刑事管轄權;其次,同一行為即便已在國外受審、入監,我國仍可依法起訴與審判,但會依其在國外受刑情形,斟酌是否全部或一部免除其刑之執行;最後,若涉殺人,台灣法下最重可到死刑。劉韋廷指出,如果最終認定黃明志是殺人等重罪,馬來西亞審完不代表結案,若服刑完畢,我國可以請求引渡,或當事人一入境台灣,就能依法拘提、起訴、審判、執行,「司法不會因為『地點不同』就放生。」 此外,黃明志於今天凌晨主動前往警局投案,並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現在已經抵達警局了,接下來我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謝侑芯猝逝案改以「謀殺」偵辦 黃明志投案警局前自拍:我不會逃
台灣「護理系女神」網紅謝侑芯(Iris Hsieh)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高級飯店猝逝,震驚台馬兩地。隨著案情出現重大轉折,馬來西亞警方4日宣布,已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偵辦,並對在場歌手黃明志(Namewee)展開通緝。經追緝超過6小時未果後,黃明志於5日凌晨主動現身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表示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據了解,謝侑芯於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 Tree Kuala Lumpur)。警方調查顯示,案發時黃明志亦在房內,現場並查獲共9顆、總重約5.12克的藍色疑似搖頭丸藥丸。尿液檢測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及冰毒呈陽性反應。黃明志先前已被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兩項條文起訴,並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他供稱當天與謝侑芯會面,是為討論拍片計畫,期間女方進浴室沖澡,約30分鐘後未聽見水聲,入內查看才發現對方倒臥浴缸,雖立即進行CPR急救仍不幸身亡。據《中國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下令重新調查後,警方正式宣布謝侑芯死亡案改以「謀殺罪」偵辦。金馬警區主任助理總監沙扎里指出,警方原定於4日正式扣查黃明志,但在展開追緝超過6小時後仍未尋獲人影,遂發布全國通緝令。在警方發布通緝令後,黃明志5日凌晨1時許現身金馬警區總部。他乘坐三輛車抵達警局,下車前仍在門口自拍,隨即步入警局自首。從曝光的照片中可見他頭戴灰色毛帽、身穿休閒服裝,神情略顯疲倦,由多名友人陪同。黃明志同時也在社群發文表示,自己剛從新山返回吉隆坡,並已與警方約好報到時間,強調「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主動報到,不曾逃過。」貼文短短幾小時即湧入2.8萬個讚與近千則留言,支持者留言鼓勵「真男人!清者自清」、「加油,公道自在人心」;也有部分網友質疑其行為反常,「躲了兩天是在等藥效退嗎?」、「供詞支吾,行為詭異」。
酒駕撞死人還PO罰單嗆「殺小」 金門男開BMW逆向撞死幼教師肇逃
金門縣金湖鎮環島北路二段17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駛BMW轎車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幼兒園女教師,肇事後棄車逃逸5小時才投案。警方調查發現,張男為酒駕累犯,曾在社群媒體PO罰單嗆聲「殺小」,對違規行為毫無悔意。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黑色BMW沿環島北路二段往金城方向行駛,行經玉環路口前違規駛入對向車道超車,當場撞擊騎機車的翁姓女教師。強烈撞擊力道導致張男車輛失控,再連撞49歲盧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及40歲許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最後翻覆。翁姓女教師傷勢嚴重,送金門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她為當地幼兒園主任,深受師生及家長愛戴。事發當天,她留在學校準備「2至6歲混齡幼兒學習環境規劃與課程設計」研習,和授課教授討論到晚間6時多才騎車返家,不料遭遇此劫。張男肇事後自行爬出車外,竟攔乘計程車逃離現場。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追查逃逸路線,動員大批警力搜捕,並策動親友施壓勸說。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前往金城分局投案,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嚴重超標。進一步查出,張男為酒駕累犯,目前在金門擔任臨時工。早在2019年即因酒駕拒測遭開罰,2022年又因不能安全駕駛被傳喚。他甚至曾在臉書PO出罰單並囂張寫下「殺小買個早餐也6個月,無奈。」有目擊民眾指出,張男從瓊林風獅爺開始就逆向超車,「整條街都塞滿車還硬逆向超車」,行為極其惡劣。此次事故另造成許姓女駕駛手臂拉傷、車上乘客頭部挫傷,小貨車駕駛幸未受傷。警方已依酒駕致死罪及肇事逃逸致死罪將張男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消息傳出後,地方民眾群情激憤,紛紛在網上痛斥「累犯害命,不可原諒!」◎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金門男酒駕逆向撞死女騎士還落跑 警方策動親友勸說4小時後現身投案
金門縣17日晚間發生嚴重酒駕死亡車禍。51歲張姓男子酒後駕車於環島北路二段違規逆向超車,撞死45歲翁姓女機車騎士,肇事後棄車逃逸。警方動員查緝並策動親友施壓,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投案,酒測值達每公升1.04毫克。17日晚間6時21分許,張男駕駛自小客車於玉環路口前時,違規闖入對向車道,先撞擊翁姓女騎士,車輛失控後又撞及小貨車和自小客車。張男車輛翻覆四輪朝天,翁女送醫不治,另有2人受傷。張男肇事後爬出車外徒步逃逸。警方動員查緝並策動親友施壓,張男於當晚11時許主動歸案。經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4毫克。據了解,翁女為當地幼兒園老師,張男還有包括違反藥事法等多次前科,警方已採集其尿液送驗,並進一步釐清肇事經過,依酒駕致死罪與肇事逃逸致死罪移送偵辦。
惹錯人!醉男狂踹店家招牌勸不聽…老闆怒抄菜刀追砍 驚人背景曝光
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與林森北路上一間知名水餃店,上月30日巷口發生一起糾紛事故。警方獲報該處有民眾持刀與人發生衝突,緊急到場處理;初步了解後發現一名55歲的莊姓男子疑似酒後失控,對著林森北路上知名的「又一村」水餃店的招牌狂踹,58歲的賴姓老闆聽聞聲響後出來制止遭莊男拒絕,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賴男一氣之下持菜刀對著莊男追砍,讓路過民眾嚇壞報警。據了解,該名賴姓老闆後續也被起底層為竹聯幫天堂堂主,後來金盆洗手改開水餃店,未料卻因糾紛事故再次登上社會版面。據了解,58歲的賴姓老闆上月30日晚間8時許,其在林森北路上開設的水餃店,突然遭到一名55歲莊姓男子前來鬧事,莊男喝醉酒後不斷對著賴男店裡招牌狂踹,賴男聽聞聲響出來制止,卻遭到莊男拒絕,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賴姓老闆眼看制止未果,理智線直接斷裂,氣得從店裡抓出一把菜刀朝莊男猛追,讓莊男嚇壞狂跑。而整起事故也被一旁路人目睹,嚇得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雙方均已離開,後續通知2人到案,其中莊男左手因此遭到砍傷,所幸就醫後並無大礙,過程中莊男也怒持椅子朝賴男揮拳攻擊,雙方事後互告傷害。全案後續也依照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悉,58歲的賴姓老闆儘管看起來敦厚,後續也被起底曾為竹聯幫天堂堂主,過去作風強悍,有「水龍」外號,並因餐廳轉包糾紛,朝業者開槍,造成業者腿部中彈,賴姓老闆因此遭到判刑,但其棄保潛逃,在逃亡12年後終於返回台灣投案,服刑後假釋出獄,並金盆洗手開始經營起水餃店,最風光時曾一度擁有80家分店。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切勿訴諸暴力,警方針對暴力事件,絕對嚴辦到底,決不寬貸。
阿伯偷整箱鳳梨酥已投案!佳德喊「酥香風暴最終章」 網笑:還是酥了
台北市知名糕餅店「佳德鳳梨酥」在中秋節前夕,透露有一名白帽阿伯宛如「特務」般混入人群中,偷偷抱走整箱鳳梨酥,期盼他能主動前往警局。而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鄭姓嫌犯已於9日前往警局投案,全案正在偵辦當中。對此,佳德鳳梨酥急發文表示,整起酥香風暴迎來最終章,並喊話「鳳梨酥可以香甜,但正義不能缺席。既然抱酥退場時能從從容容、游刃有餘,日後喝茶也要保持優雅。」佳德鳳梨酥於5日在臉書粉專指出,店內2日上午發生「一起充滿戲劇性與酥香的案件」,一名戴著白色帽子的阿伯趁著管制人員短暫補水的空檔,以極高的特務潛行技巧,不小心插隊入店、融入取貨區群眾,並且對他人預訂的鳳梨酥一見鍾情,接著抱著整箱鳳梨酥神速退場。業者將阿伯形容為「宛如國家級鳳梨酥特務行動」,並稱「波麗士(Police)好朋友」茶已泡好,還在等阿伯到案。貼文在網路上引起熱議,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調查。該名鄭姓男子9日已前往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投案,稱偷走的8盒、總價4,000元鳳梨酥已全數捐給弱勢。警方調查後發現,鄭嫌有竊盜前科,目前已依照《刑法》竊盜罪嫌函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消息曝光後,佳德鳳梨酥以「疾風行動2:迅雷行動」為題再度發文,稱這起事件為「酥香風暴最終章」。業者指出,警方調查發現,阿伯當日搭公車離場時,還不忘回眸退場,整個行為「從從容容、游刃有餘」,更深諳「反跟監」三式:假轉彎、突停頓、迂迴走位。業者直言,整起酥與茶風暴已圓滿落幕,「鳳梨酥可以香甜,但正義不能缺席。既然抱酥退場時能從從容容、游刃有餘,日後喝茶也要保持優雅,別匆匆忙忙、連X帶X。」並大讚阿伯「出來喝茶」非常勇敢,業者並無要求償,只是想確定對方吃鳳梨酥有配茶,這樣才不會噎到了。貼文曝光後,再度掀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小編太有才了,不愧我從小吃到大」、「我懷疑小編在偷臭」、「你們小編寫的很台灣人」、「小編在從從容容游刃有餘的態度下製作文案嗎」、「小編太有才了,當小編太可惜」、「小編文筆太棒了,可媲美武俠小說」、「最終,阿伯還是酥(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