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票
」 撕票 綁架 死刑 菲律賓 死囚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台男赴泰強擄24歲前女友! 暴打恐嚇家屬撕票
泰國春武里府出現一起跨國擄人案件。一名33歲台灣高姓男子Kao Lian Cheng,因不滿26歲的泰國籍前女友積欠約10萬泰銖(約新台幣9.5萬元)未還,竟憤而從台灣飛到泰國,並找來4名泰國男女協助,於深夜在公寓外將女方強押上車、毆打與恐嚇討債,最終全數被泰警逮捕。事件發生於11月14日晚間,24歲的泰國女子(化名:Aor,為當地警員姪女)在春武里府沙塔希普區「白色公寓」外遭人強押上車。她在被帶走前曾緊急傳訊息給身為警察的叔叔求救,隨即失聯。監視器拍到一輛灰色轎車載著嫌犯離去,警方立即展開追查。目擊者表示,他看到一名外國男子與幾名泰國男女在公寓樓下爭吵,受害女子下樓後立即遭壓制、勒頸並喊著「救我!」嫌犯不到10分鐘就將她押上車離開,現場留下一雙鞋與兩支手機。經連夜追查,警方於11月15日凌晨1點先逮捕高男及2名泰國女子,25歲的Mimi與Apple,以及被押走的受害人。隨後再逮捕協助駕駛與同行的兩名泰國男子。受害女子臉部被打到腫脹、右眼幾乎張不開。高男供稱,他與受害女子曾在台灣交往不到2年,期間女方向他借約10萬泰銖,表示要辦理赴台工作簽證;返泰後卻推託不還。多次討要未果,他憤而於11月13至14日間飛到泰國,聯絡泰國女性友人開車帶他前往女子住處討債。不滿仍遭拒絕,高男承認曾在車內毆打女方,並強迫她打電話向家屬要錢,還恐嚇若不還錢將「有不好的事發生」。兩名泰國女子則指出,只知道要去載「外國朋友」尋找前女友,沒想到會變成綁人;還假裝送包裹,引誘受害女子下樓。另兩名泰國男子向警方表示,以為只是幫忙租車、載外國友人去遊玩,不知道會發生暴力事件。但警方指控,所有人在現場都有參與押人過程,堅稱「無一人能免責」。泰國警方表示,高男與泰籍共犯事前已掌握受害人行蹤,分工合作將人強押上車並一路恐嚇要錢,行為構成嚴重刑事犯罪。目前警方以高男涉嫌「傷害致重傷」,全部5人涉嫌「共同非法拘禁、擄人」、「恐嚇取財」等罪名偵辦,案件已移送至芭達雅法院進一步調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吃黑!俄羅斯加密貨幣詐騙犯與妻子「見投資人」遭綁 夫妻倆遭肢解棄屍沙漠
俄羅斯加密貨幣領域的知名詐欺犯羅曼‧諾瓦克(Roman Novak)及其妻子安娜(Anna Novak),在今年10月應邀前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的渡假勝地哈塔(Hatta)參加一場加密貨幣投資會議,誰知就此與親友失聯。調查指出,這場投資會議是一場針對諾瓦克夫妻的綁架騙局,如今諾瓦克夫妻倆早已被被殺害支解後棄屍。俄羅斯當局則已逮捕7名涉入此案的嫌疑人。綜合外媒報導,來自俄羅斯聖彼得堡的諾瓦克,曾是俄羅斯加密貨幣圈的風雲人物,然而他在2020年因為涉入金融詐騙案,被指控挪用資金730萬盧布(約新台幣280萬元)遭到判刑6年。出獄後,他移居杜拜併重操舊業,成立加密貨幣綜合平台「Fintopio」,吸引了來自俄羅斯、中國、中東的投資人注資約5億美元(約新台幣155億元),而後再度捲款潛逃。外媒指出,諾瓦克夫妻時常在網路社群上高調炫耀其充斥豪車、豪宅、旅行的奢華生活,然而私底下早已山窮水盡、債務纏身。諾瓦克的親友告訴媒體,他們夫妻倆在十月初前往哈塔,計畫參加一場加密貨幣投資會議,不過他們的私人司機指出,夫妻倆10月2號在由他載送到會議地點附近後,選擇換乘另一輛來迎接他們的汽車,夫妻倆就此失聯。俄羅斯調查委員會事後進行的調查指出,這場會議是一場針對諾瓦克夫婦設計的綁票陷阱,當他們一進入歹徒們租賃的別墅,就立刻遭到控制並且被要求交出其加密貨幣錢包的密鑰。嫌犯誤以為他們錢包內理當還藏有數十億美元的資產,誰知錢財早被兩人揮霍一空,歹徒憤而將兩人撕票,並棄屍在哈塔附近的一處沙漠。俄羅斯新聞網站《Fontanka》指出,莫斯科當局就此案拘留了7名涉案人員,其中大多來自俄羅斯,也有一名哈薩克男子參與此案。根據目前流出的資訊,涉案嫌犯多為俄羅斯前警官已經俄軍士兵,目前所有嫌犯已被羈押,面臨謀殺、金融詐欺及非法資金轉移等多項指控。
罷免票蓋錯章遭拒換 桃園婦氣炸「撕票」恐罰5萬
罷免案首輪投票26日舉行,桃園市楊梅國中投開票所上午9時30分許,一名黃姓婦人因誤拿私人印章蓋在罷免票上,要求更換選票遭選務人員拒絕後,氣憤之下將選票撕成兩半,行為恐挨罰。據了解,黃姓婦人在投票時誤拿自己的印章蓋在選票上,發現錯誤後向選務人員要求換一張新的選票,但遭到拒絕。黃婦因此情緒激動,當場將選票撕毀。桃園市選委會選監委員涂永光表示,依據選舉罷免法規定,故意毀損選票者將處以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黃婦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損選票,將依法開罰。面對記者詢問撕毀選票的原因,黃婦並未回應便匆匆離去。選務人員提醒,民眾投票時應使用投票所提供的印泥蓋章,不得使用自己的印章,且選票一經蓋章投入票匭即不得更換。若有疑問應在投票前詢問選務人員,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大馬遭同鄉綁票最終平安脫困 中國富二代衣著完整遭疑「自導自演」
一名年僅18歲、來自中國廣東省佛山市的中國籍富二代男子,於4月30日從新加坡經柔佛依斯干達入境馬來西亞後,竟遭同鄉綁架勒贖。綁匪不但要求高達350萬元人民幣(約206萬令吉)的贖金,甚至恐嚇若未付款將對受害者撕票、摘取器官轉賣,讓其「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但最後,該名富二代卻是衣著完整的獲釋,而且僅有大腿受傷而已。根據《中國報》報導指出,據了解,受害人目前在新加坡就讀資訊科技課程,是家中獨子,父母則在杜拜從商。案發後,他的母親程女士(40歲)與父親葉先生(43歲)得知消息後,火速從杜拜飛抵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展開救子行動,並在彭亨州消費人事務及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的特別助理黃先生協助下,向警方報案。程女士表示,自己曾於2日上午11時44分,接到來自兒子QQ帳號的影音來電,畫面中兒子遭人毆打、勒頸,明顯受到暴力對待。隨後,綁匪以此視頻作為威脅,首先要求50萬元人民幣(約30萬令吉)贖金,不久後又追加至300萬元人民幣(約176萬令吉)作為定金,並威脅若不匯款,就將撕票並販賣器官。好在吉隆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行動,於2日跨州至檳城國際機場出境大廳,成功逮捕一名23歲涉案中國籍男子;隔日則在吉打州華玲地區尋獲肉票。警方將受害者帶回警局進一步調查,當時他衣著完整,僅右大腿受傷,整體狀態尚可。值得注意的是,肉票在脫困後並未立即返回警局,而是在前一晚11時乘坐由嫌犯安排的車輛離開,3日下午1時步行至華玲警局借用警員電話向外公報平安後又自行離去。警方獲報後在附近尋人,終於在一間油站再次尋獲他。吉隆坡刑事調查組重案組(D9)隨後北上會見受害人,錄取口供並帶他前往相關地點重組案情。警方表示,將陸續展開更多逮捕行動。對於本案是否涉及自導自演,吉隆坡金馬警區主任蘇里斯密阿芬迪助理總監於11日接受採訪時明確指出,警方已經完成調查,確認案件並非自導自演,相關報告也已呈交副檢察司待決策。目前警方仍積極追查幕後首腦,包括一名涉嫌冒充中國公安的嫌犯身分與下落。案件依《刑事法典》第385條文(勒索)處理。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魯斯迪則證實,警方針對此案的逮捕行動屬實,並表示更多細節暫無法公開,因案件尚在調查中。
菲律賓鋼鐵大王綁架案!家屬付1.2億贖金仍遭撕票 疑犯供稱「郭從願兒為主謀」
菲律賓「鋼鐵大王」郭從願先前遭綁架,而菲律賓警方在4月9日上午發現他和司機的遺體,證實兩人遇害,郭從願被撕票前,家屬曾三度交付約新台幣約1.2億元的天價贖金,但仍無法救回兩人。整起撕票案如今有重大突破,一名落網疑犯供稱,幕後主使者其實是郭從願的兒子、郭榮憲(Ronxian Gou,又叫做 Alvin Que)下令綁架並殺害郭從願,菲律賓警方已向司法部提交初步調查報告,並將郭榮憲列為涉案人之一。郭從願遭撕票,疑犯供稱郭兒為主謀。(圖/翻攝自X)根據多家菲律賓媒體報導,涉嫌殺害郭從願及其司機的一名疑犯供稱,他們是受到42 歲的郭榮憲下令綁架並殺害父親,據菲律賓警方反綁架組織4月19 日向司法部提交的報告,6 名涉案人員中包括郭榮憲,都已被列為調查對象。報導稱,郭從願被綁架後,家屬曾三度交付贖金 2.1 億披索,約1.2億元新台幣的贖金,而郭從願被綁架期間,正是由郭榮憲擔任家族談判代表,不過警方發現,他曾在3月31日向一個加密貨幣帳戶支付了一筆1千萬披索,約新台幣573萬元的款項,並於4月2日對同一個帳戶支付了3百萬披索,約新台幣172萬元的款項。郭從願和他的司機最後一次出現是在 3 月 29 日下午約 2 時,兩人離開位於巴倫蘇埃拉的辦公室,家屬則是在隔天報警稱兩人失蹤。警方4 月 8 日在奎松市附近發現一輛被棄置的 Lexus黑色商務車,證實屬於郭從願,隔天有民眾在里薩爾省羅里計斯鎮的一處草叢內發現郭從願和司機的屍體。警方原先朝菲律賓離岸博弈營運商和郭從願的爭端方向調查,如今竟傳出主謀竟是死者兒子,對於這起案件,菲律賓司法部長菲律賓司法部長雷穆拉(Jesus Crispin Remulla)受訪問時表示,針對郭從願綁架案的調查,將會有戲劇性且爆炸性的發展,並提到當局已經確定涉案者,但拒絕透露更多消息。郭從願遭撕票,疑犯供稱郭兒為主謀。(圖/翻攝自X)
菲律賓華人「鋼鐵大王」遭綁架撕票! 過去對家鄉捐款累計破億
稍早遭到綁架,有菲律賓「鋼鐵大王」之稱的知名華人僑領郭從願與司機確認遇害。據菲律賓媒體引述菲律賓國家員警發言人法哈多(Jean Fajardo)表示,警方在里薩爾省的羅德里格斯找到郭從願及其司機遺體,已成立特別調查專案組加快調查兩人遭綁架殺害案件。菲律賓警方說明,郭從願及其司機的遺體在9日上午被發現,兩人遺體被發現在一處草叢內,都被裝在尼龍袋中,頭部被膠帶層層包裹,且臉部佈滿傷痕瘀青、死前疑遭施暴,並有跡象表明二人是被勒死的。據當地媒體稍早報導,郭從願和司機於3月39日遭人綁架,家屬前後共付出約2.1億比索(約2680萬人民幣)贖金,不料兩人仍遭殺害。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郭從願1957年出生在永春縣仙夾鎮龍水村一戶普通農家。28歲隻身前往菲律賓到同鄉的鋼鐵公司打工。1990年累積經驗的郭從願覺得時機成熟,決心從工廠離職,開起了屬於自己的鋼鐵貿易公司。短短幾年時間,郭從願的鋼材生意越做越紅,21世紀初國際鋼材形勢一片大好,更是幫助他事業蒸蒸日上,並以鋼材生意為基礎擴大商業版圖,涉及房地產、礦業、養殖、餐飲等多個行業,也成為菲律賓家喻戶曉的「鋼鐵大王」。根據《新京報》曾報導引述與郭從願相識的一位知情人士說,郭是一位有情懷的企業家,基本每年都回家鄉兩三次,為家鄉建設捐了很多錢。另從福建省人民政府官網資訊顯示,2024年11月27日由郭從願帶頭捐贈500萬元修建的世永聯大廈落成典禮將在永春縣舉行,並統計1985年至2024年11月,郭從願累計向家鄉捐款達2000多萬元人民幣,2015年郭從願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捐贈公益事業突出貢獻獎」。
菲律賓華裔「鋼鐵大王」遭綁架撕票! 家屬付1.2億贖金也沒用 疑和離岸博弈營運商交惡有關
菲律賓綁架撕票事件頻傳,2023 年 10 月底,一名來自中國福建的曾姓商人以及 5 名家屬遭綁架後撕票,如今又傳出當地的華裔「鋼鐵大王」郭從願上月被綁架後也被撕票,菲律賓警方9日上午發現他和司機的遺體,證實兩人遇害,家屬表示,曾三度交付贖金約1.2億元台幣,但仍無法救回兩人。菲律賓華裔「鋼鐵大王」郭從願上月被綁架後也被撕票。(圖/翻攝自X)根據多家菲律賓媒體報導,68歲的死者郭從願(Anson Que),為大馬尼拉區Elison鋼鐵公司創辦人,是菲律賓家喻戶曉的鋼鐵大王,他和司機在3月29日於布拉干省參加一場餐會後被綁架。報導稱,警方4月8日在奎松市附近發現一輛被丟在路邊的Lexus LM350黑色商務車,證實屬於郭從願,根據報導,郭從願的家屬事後收到綁匪索要贖金的通知,焦急地分了3次共付2.1億披索,折合新台幣約1.2億元的天價贖金,原以為付了贖金,人就能平安歸來,未料最後竟成了被丟棄在草叢中的屍體。菲律賓華裔「鋼鐵大王」郭從願上月被綁架後也被撕票。(圖/翻攝自X)郭從願和司機的屍體9日被發現丟棄在里薩爾省羅里計斯鎮的一處草叢內,遺體被裝在尼龍袋內,頭部還以膠帶包裹住,臉部布滿傷痕瘀青,死前疑被施暴。據了解,出生於福建泉州郭從願,28歲時前往菲律賓發展,最早在一家鋼鐵廠打工,靠著微薄收入養家餬口,當他累積足夠積蓄後,創辦了安順鋼鐵貿易公司,從事二手鋼材買賣,生意接著越做越大,並涉及房地產業、農場、餐飲等其他產業,成為當地富商。郭從願生前活躍於多個菲律賓當地華裔社團,還擔任菲律賓中國商會創會會長等職務。菲律賓華裔「鋼鐵大王」郭從願上月被綁架後也被撕票。(圖/翻攝自X)不過當地媒體報導,郭從願會被撕票,疑似是先前菲律賓離岸博弈營運商((Philippine offshore gaming operators,POGO)提出租用郭從願位於布拉干省的大樓,並支付了數百萬美元訂金,不過這場交易破裂,博弈集團要求退還一半訂金,但遭郭從願拒絕,另傳郭家曾向地方勢力求助,但最終仍無法保住人質性命。除此之外,這起撕票案也令菲國警方聲譽受創,反綁架大隊(AKG)指揮官被迅速撤換,當地媒體與社交平台也對警方執法效率維安問題熱議,目前當地警方正在調查案件是否與菲律賓離岸博弈營運商有關。菲律賓華裔「鋼鐵大王」郭從願上月被綁架後也被撕票。(圖/翻攝自X)
才逃出緬甸詐騙園區…王星上節目被要求「飾演遭拐豬仔」 網全炸鍋:為何要揭人傷疤!
32歲大陸演員王星今年1月遭誘騙前往泰國拍戲,怎料一抵達卻被載往緬甸詐騙園區,被迫剃光頭髮從事非法工作,所幸最後順利被救出。然而,他近日參加陸綜真人秀節目時,竟被要求「飾演綁架受害者」,引起網友痛批製作單位,「往傷口上撒鹽!」王星近日參加綜藝節目《無限超越班》,沒想到導演王晶當場出了一個考題,要求他扮演遭誘拐的「豬仔」,「你是被綁架的男主角,隨時可能被撕票,你現在有一次機會打電話給家人或女朋友」,模擬當時自己被拐賣到緬甸的真實情節。王星隨即一口氣答應挑戰,只見他先是打給媽媽卻無人接聽,接著又嘗試撥打給女朋友,電話一接通後,他笑著問候對方,還摸摸自己的頭髮說道「這我新剪的髮型,怎麼樣?帥吧!」說到一半他情緒逐漸失控,語氣顫抖地流下淚水,這一幕似乎陷入當時恐懼又無助的惡夢裡,如假似真的演出令人看了揪心不已。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不捨撻伐製作單位,「這不是往傷疤上撒鹽嗎」、「這也太消費受害者了吧」、「純純人血饅頭」、「節目組太過分了吧」、「人家是實實在經歷創傷,實在沒必要設置這種題目」、「為什麼要揭人傷疤!這真的會是個創傷!」、「天啊!這是真的要碎了,節目組做人吧」、「節目組是為了流量不要道德」、「這是在戳他的痛處啊,他好不容易走出來了」、「他敢演我都不敢看,節目組吃人血饅頭吃的挺開心。」
剴剴之死/引唯一死刑遏止綁架撕票為例 林國春不捨虐童:重罰才能遏止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1日表示,民進黨政府在鎂光燈前消費「剴剴案」,執政黨立委卻在國會反對虐童者加重刑責,呼籲政府要呼應民意,還給受虐者公道。大罷免正式啟動,執政與在野黨各自拋議題駁火,除了執政黨所提總預算亂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窒礙難行外,國民黨也提出「反戒嚴」、「反罷免」反制,並在立院提案加重「虐童案」刑期。對此,國民黨新北市議會黨團與市黨部1日聯合舉行「捍衛公理正義!反廢死!」記者會,多位藍營新北市議員同框出席。市黨部主委黃志雄首先發難,批評日前因受虐致死震撼社會的「剴剴」往生多日來,民進黨政府只會消費,絲毫不敢在國會有效支持虐童案加重刑責,根本還不了孩子一個公道,令人感到不可思議。市議會黨團書記長王威元也憂心,2024年「龍」年出生率沒有回溫,反而相較兔年、虎年階梯式下滑,在孩子愈來愈少的情況下,現有孩子照顧好最重要,孩子是國家的「公共財」,沒人能容忍虐童。林國春則指出,民進黨政府從不支持死刑,過去20多年來擄人勒贖甚至撕票案件幾乎絕跡,主因在於此類案件唯一死刑,可見「唯一死刑」仍有其嚇阻性,因此有志之士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虐童致殘加重至無期,已有11萬人連署,進一步強烈呼籲,虐童者無期或死刑,有其必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蔡黃汝《無罪推定》挑戰全台語演出 壓力大到腸躁症爆發
職人劇《無罪推定》蔡黃汝劇中扮演律師,更首次挑戰全劇台語發音,這演出條件的壓力衝擊讓她腸躁症爆發,拍攝期間為了緩解緊張,平時注重飲食控管的她破戒,靠甜食來撫慰自己,卻不用擔心會變胖,「因為那一陣子吃什麼也就拉什麼,所以我就很放膽地在這部分犒賞自己。」但現在回想起來她滿是感激,因為從不諳台語,在拍攝團隊、經紀公司以及親友們的幫助下,花時間手把手教她台語,雕她發音,讓她從零到有可以唸完一整句,呈現出來的是一個新的突破跟樣貌的蔡黃汝。劇中,黃鐙輝詮釋的死刑犯角色在法庭上感到無奈。(圖/八大戲劇台提供)律政劇《無罪推定》由莊凱勛、蔡黃汝、黃鐙輝、鍾承翰等人演出。劇中,蔡黃汝以實習律師身分,被分派負責棘手楊明德(黃鐙輝 飾)擄人勒贖撕票案,讓已經走到更五審的這件冷案,在她的努力下,似乎出現了一線曙光。精采的法庭辯論攻防戰,引來劇迷熱議好評,蔡黃汝分享自己戲裡印象深刻的,還有她與陳家逵的衝突戲,因為對方把角色演的太到位,她開玩笑形容是「可惡至極」,讓她恨得牙癢癢。陳家逵飾演知名律師。(圖/八大戲劇台提供)陳家逵在戲裡飾演知名律師,蔡黃汝加入他們團隊後一起去開庭,「因為我們準備的資料不夠齊全,他把我們審閱的案件資料甩在我的臉跟身上。」蔡黃汝說:「可以感受他角色表現出的性別歧視,更重要的是帶出來的表演張力,我過去可能都是接演比較溫順,所以像這種衝突戲,我自己非常期待。」蔡黃汝坦言自己其實害怕吵架戲碼,私底下她也鮮少跟人有爭執,連和好朋友都沒有吵過架。提及黃鐙輝詮釋的死刑犯角色,蔡黃汝也蠻想要這不一樣的演出,「起初大家會開玩笑說,明德(黃鐙輝劇中名)不用講什麼台詞,但是我覺得厲害就厲害在這個地方,他不能透過語言,卻要透過他的表情狀態去呈現,這是什麼時期、什麼樣的心境,不見天日被潑髒水,中間又遇到家人離世,不得去見的折磨…」種種的痛苦經歷,讓她很想去嘗試挑戰。蔡黃汝說,劇中扮演的角色「許雁青」在性格上面和自己蠻相近的,「想做的事情一定會達到,也覺得自己能夠戰勝。」戲裡要面對非常難打贏的仗,戲外則挑戰自我學會台語,「雖然不能相比,但是我覺得在意識上來說是很雷同。」蔡黃汝表示自己以前在學習一件事情的時候,只有三分鐘熱度,希望藉由現在這個人生的職業,演員這個工作,「我可以在學習的過程中,去修正我過去這個不太好的三分鐘熱度的缺點。」更有責任感、更有使命感的去完成每個挑戰。《無罪推定》9日起,每週日晚間八點於八大戲劇台播出。
中研院長憂預算遭刪影響招募 范雲批黃國昌昧著良心
中央研究院長廖俊智昨(5日)表示,中研院預算被預算刪減,在經費沒保障下,連約聘研究人員都有困難。立委范雲表示,黃國昌被指砍凍了栽培自己近10年的中研院預算,中研院副院長帶隊去跟他解釋預算後,中研院擔心預算被刪,當然客客氣氣,但黃國昌竟稱中研院副院長離開民眾黨團時表達「感謝」,以此證明預算都是「合理監督與刪減」,根本是昧著良心。「太可笑了吧,中研院謝謝你刪預算?」范雲撰文說,中研院派副院長趕在投票前的週末帶隊去拜會黃國昌,當然要口出善言,因為希望黃隔天能刀下留人;這就如同被綁票家屬去跟綁匪求情,為的是綁匪能毫髮無傷放了肉票,當然是努力地好言好語,深恐激怒綁匪被撕票。結果,綁匪居然在記者會上公然宣稱,家屬臨走前謝謝他,「因為小孩不乖,綁得好!」如今,小孩雖已平安被放回,但,家屬發現綁匪仍砍傷了小孩。作為大家長的院長,如今被迫出面發言,難道不是因為憂心與痛心?范雲指出,中研院廖院長的發言,主要是說,藍白如此凍刪預算已經造成中研院三大影響,當科技發展已經與國防、經濟與政治緊密結合時,各國都在增加科研預算。中研院預算如此被刪凍,會讓全球誤以為臺灣不重視科研。而出差旅費被刪減15%,會影響需要面對面才能深化的國際交流以及田野調查。范雲說,凍結預算雖然外界以為,只要經報告後就可解凍,但,預算不穩定,已經影響研究人員的心理層面,以及招募人員時,若對方擔心經費來源不穩會影響就職意願。范雲指出,如果,黃國昌聽了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面對史無前例的大刪減的憂心,還要繼續昧著良心宣稱,中研院副院長來說明時,是謝謝他的「合理刪減」,「我只能說─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黃麟凱槍決後「仍有36死囚」!邱和順關押36年 驚世媳婦林于如是唯一女性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19歲王姓前女友和47歲王女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在黃麟凱伏法後,全台仍有36位死刑犯還未執行,包括被關押最久、服刑超過36年的邱和順,以及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目前全台36位死囚名單中,20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6人在台南看守所、5人在高雄看守所、4人在台中看守所。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最久(25年)的是在1995犯下建商黃姓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同案被告徐自強再審無罪確定,而黃春棋、陳憶隆在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被關押最久(36年)的死囚為邱和順,他被控在1987年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並在同一年綁架新竹男童陸正,當家屬交付贖金後,他仍殘忍將陸正殺害棄屍,警方循線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多年來歷經十餘次審判,直至2011年7月遭判死刑定讞,迄今仍未伏法。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因賭博欠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林于如遭逮過後,2013年6月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中;不過,林于如律師團主張,林于如診斷出精神障礙,依法不得執行死刑。年齡最高的死囚是目前73歲的王信福,因涉在1990年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於2006年於機場遭逮,2011年判死刑,至今未執行槍決;而陳榮傑則在1992年8月間就伏法。據悉,王信福去(2024)年4月17日曾寫信給救援大隊,表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無數人權律師、團體也持續為他奔走。
死囚黃麟凱今晚槍決! 5名死囚2年內暫不會被執行「可提非常上訴」
犯下情殺案殺死女友及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今(16日)晚間將執行槍決,32歲的黃麟凱為目前37名死刑犯中「最年輕者」,不過據去年9月舉辦「死刑存廢釋憲案」的判決,目前仍有5名死囚兩年內暫不會被執行。林于如(中)為詐領保險金犯下殺害丈夫、母親、婆婆重案,圖為2011年她聆聽死刑判決後走出法庭,表情漠然。(圖/報系資料照)根據「死刑存廢釋憲案」的判決,是針對刑法「殺人罪」、「性侵故意殺人罪」、「強盜故意殺人罪」和「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中的死刑是否合憲作出解釋,而憲法法庭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死刑規定合憲,不過憲法法庭也做出限縮,必須要是「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者」,才可以科處死刑。另外,1999年修法前的「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採用唯一死刑,該規定被宣告違憲。除此之外,憲法法庭也提出限縮規定,若被告涉犯前開罪名,偵查機關首度訊問時必須有律師陪同,同時必須在第三審採用強制辯護,而第三審必須言詞辯論審理才得判處死刑或維持前審死刑;各級法院判處死刑時必須法官評議一致決;有刑法第19條第2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顯著降低」之情形,不得科處死刑。憲法法庭還提到,因精神、心智缺陷,導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者,不得科處死刑;導致受刑能力有所欠缺者,不得執行死刑。根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均宣告,相關法律若有牴觸,兩年內須修法,否則失效。另據《ETtoday新聞雲》指出,憲法法庭同時針對5位死囚做出宣示,包括1995年間犯下黃姓富商綁架撕票案件的黃春棋、陳憶隆,同夥包括獲得平反的徐自強,而黃、陳兩人被依照1999年修法前的「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憲法法庭宣告兩人的案件可以透過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平反。還有唯一的女死囚林于如,她因為積欠賭債、想詐領保險金,2009年間連續殺害母親、毒死婆婆和丈夫,2004年間犯下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5死命案的林旺仁,2007年間因賭債糾紛,槍殺友人致兩死的沈岐武,這3位死囚在法院審理期間,均被認定有心智缺陷導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卻還被判處死刑定讞,憲法法庭也認為3位死囚可透過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平反。
才爆中國藝人泰緬邊境失蹤 又傳台男遭拐成豬仔做詐
近期傳出多起人蛇集團用詐騙的方式,誘拐民眾淪為詐騙園區的豬仔事件,像是中國男演員星星(原名王星)日前就傳出遭假劇組拐騙至泰緬邊境後失蹤。而如今也傳出,有台灣余姓男子遭人騙去泰國做「辦貸抽傭」,後續失聯2個月,近期才透過網路聯繫到朋友,表示自己被人押到緬甸做詐騙。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一名張姓男子向媒體表示,他在2024年接到老朋友A先生推薦的一份工作,內容是幫助貸款代辦公司在泰國申請貸款,核貸後能抽取高達12萬元新台幣的佣金,且往返的機票和住宿費用全由公司負擔。張對此感興趣,並邀請朋友余先生一同前往,但由於自己的資格不符,最終只有余男決定動身。根據A先生的說明,余男抵達泰國後應該有專人接待,並按照設計的劇本進行貸款申請。然而,余男抵達泰國後,只與張保持了短暫的聯繫,隨後在前往飯店途中被帶往偏遠山區,從此失聯。代辦公司與A先生雖然成立了「應變小組」討論救援方案,但卻也無法提供實質性的幫助。而在2024年12月時,失聯多時的余男突然透過社交平台聯繫張先生,透露自己被押到緬甸一處名為「泰昌園區」的詐騙園區。他的訊息中提到生活條件極差,精神瀕臨崩潰,甚至透露有自殺念頭。他還表示,園區內有約60名台灣人同樣受困,並留下了高雄祖母家的聯繫方式,拜託張代為探望與照顧。後續張男立刻通知余男的家人報警,但警方僅能以「失蹤人口」受理。進一步調查後,應變小組透露,余男目前位於緬甸「泰昌園區」,要想贖出余男,需要支付人民幣40萬元的贖金(約新台幣180萬元),詐團甚至威脅「不付錢就撕票」。刑事局國際科表示,緬甸東部、泰國邊境地區由多個邦政府各自管理,這些邦政府依靠詐騙園區的抽成運營,並為園區提供武裝保護,使得緬甸中央政府難以介入干預。刑事局國際科解釋,台灣官方的對口是緬甸中央政府,緬甸中央政府對這些地方性的詐騙園區無法有效施壓。刑事局也為此強調,政府不可能以納稅人的錢贖人,唯一能做的是不斷宣導,提醒民眾提高警惕,避免落入人蛇集團的圈套。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台女涉大陸人撕票案將引渡陸受審? 陸委會「持續關注引渡狀況」8年來逾600人遣送中國
中國兩間企業的高管先前在菲律賓綁架被撕票,而涉案的台籍女子「李娜」近期在韓國落網,可能被送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26日表示,對於最後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無法做說明,另外,自2016年至2024年5月31日,有超過600位台人因涉及跨境電信詐騙而遣送中國大陸。台籍女嫌「李娜」韓國落網。(圖/翻攝自新浪網)中國大陸媒體日前報導,這位化名「李娜」的陳姓女子涉及多起綁架殺人案,在韓國落網後,因持有台灣護照被確認是台灣人;另據菲律賓警方表示,6月底發生大陸公民和美籍華人在當地被綁架撕票案,涉嫌把兩名被害人騙往菲國的嫌犯「李娜」於9月22日在韓國首爾落網。兩名華人在菲律賓遭綁架遇害。圖為菲律賓國警反綁架大隊。(圖/翻攝自微博)據陸媒所指,由於中國大陸與韓國有引渡條約,預料她之後將被引渡至中國大陸受審。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陸委會對此案並沒有掌握詳細細節,但是刑事局已表示會去了解案情。由於大陸跟韓國之間有簽引渡條約,所以此案很有可能會被引渡到大陸,但是因案件發生在菲律賓,菲國本身也有管轄權,到時如何引渡,陸委會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台灣是不是有管轄權,梁文傑回應,國人在國外犯罪,必須是3年以上的重罪,我方才會有管轄權,因為該案細節還不了解,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做特別的說明。另外,針對有多少台灣人在海外犯下重罪被送中?梁文傑也補充,在國外犯罪被引渡到大陸受審方面,中共不願意對外公開數字,但是我方對於國人涉跨境電信詐騙是有統計,從105年到今年5月31日,約有600多人因跨境電信詐騙遭遣送大陸。
2陸企高層赴菲律賓遇死劫!女嫌「李娜」落網 她持台灣護照本名曝光
中國兩間企業的高管在菲律賓綁架被撕票,據遇害人家屬透露,他們交付約新台幣1340萬元的贖金後,綁匪竟失聯,當地警方透過照片比對,確定其中一名女綁匪李娜來自台灣,不過這名女子在案發後即下落不明。據了解,李娜22日在南韓落網,真實身分是名44歲陳姓女子,由於大陸與韓國簽有引渡條約,這名女嫌將被引渡至大陸接受偵審。台籍女嫌「李娜」韓國落網。(圖/翻攝自新浪網)從《新浪網》的照片可見,這名頭戴黑色棒球帽、身穿白色衣服的正是李娜,而她的身分也隨之曝光,李娜持中華民國護照,本名姓陳,生日為1980年5月17日,出生地在台北。根據《中時》報導,南韓警方22日在首爾逮捕到李娜,據警方的說法,由於大陸和韓國互有引渡條約,雖然李娜持中華民國國籍都仍可引渡,台灣恐無能為力,但警方仍將持續瞭解相關案情與進度,後續將由外交部處理。兩名陸企高層在菲律賓遭綁架撕票。(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7月2日主持的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有一名夏姓大陸公民被綁架遇害,另一名被害人則是孫姓美籍華人,據《澎湃新聞》等陸媒報導,遭撕票的兩人分別為醫療器材公司的國際行銷總監夏姓男子,以及心血管醫材經銷商孫姓男子,兩人在6月24日一到菲律賓就遭綁架,接著家屬雖支付3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40萬元的贖金,仍慘被撕票。據了解,兩人在今年5月一場海外商務展會上相識,由於有著相近的職涯經歷,並且兩人的工作內容都是負責拓展海外市場,於是相談甚歡、結為朋友。之後,兩人共同出席了一場在法國舉行的行業展會,並在展會中結識了一名自稱來自菲律賓的華人經銷商李娜。另從孫男友人出示的證據顯示,孫男是應菲律賓的MEDEV醫療設備公司的邀請赴菲,聊天記錄顯示,邀請者為李娜,聲稱要洽談產品分銷海外業務。案發後,大陸警方與菲律賓合作展開調查,並逮捕數名涉案嫌犯,懷疑邀約的李娜涉有重嫌,但李娜已潛逃出境。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