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
」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執行死刑 死刑犯苗博雅避談賴清德執行死刑 羅智強:理直氣壯的背叛理念
死刑犯黃麟凱於16日晚間槍決伏法,成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首位執行的死刑犯,許多民眾湧入主張廢死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臉書詢問意見,苗博雅在臉書表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痛批,「為清德米折腰的苗博雅,果然機𩆜」,一個人背叛自己的理念,可以背叛的那麼理直氣壯,也算是常人所不能了。「為清德米折腰的苗博雅,果然機𩆜」,羅智強昨(17)日於臉書發文表示,沈默了一天,苗博雅回答了、扯了很多,苗博雅的結論很簡單:「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原來苗博雅堅持演出了一輩子的廢死,今天他不再配合廢死聯盟演出了,一個人背叛自己的理念,可以背叛的那麼理直氣壯,也算是常人所不能了。羅智強指出,只是苗博雅始終「不敢」回答的問題是,馬英九政府執行死刑,他批評馬英九是「用死囚的血暖民調」,而昨天賴清德政府執行死刑,他不敢說賴清德是「用死囚的血暖民調」,苗博雅對賴清德連「遺憾」兩個字都不敢說,因為他知道賴清德是一個非常會記恨的人,苗博雅知道被賴清德記恨的下場是什麼?羅智強續指,「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所以喊了一輩子廢除死刑的苗博雅,現在有人被執行死刑已經不重要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因為苗博雅的廢死舞台劇已經閉幕了,他不演了,比起現在還在呼喊廢死的廢死聯盟,即便我不認同廢除死刑的主張,至少我尊重他們對自己信念的堅持,比起為清德米折腰的苗博雅,他們比苗博雅有骨氣。
死刑犯槍決前先打麻醉 律師曝真實原因:不是讓他舒服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跟其母親,16日槍決伏法,這因為是賴清德總統上任後第一名執行的死刑犯,也引發外界討論。而台灣槍決前會幫受刑人打麻醉,有網友表示,死刑犯「罪不可赦」不用麻醉。對此,巴毛律師解釋,這是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據悉,法務部16日下午宣布要槍決死囚黃麟凱,而幫黃打了兩劑麻醉才伏法,因為第一針打完沒昏迷,補打後才失去意識,最後一槍斃命。巴毛律師在Threads發文,「死刑犯打麻藥不是為了讓他舒服,是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之前有聽說沒有上麻的年代有人一槍沒斷氣,在刑場一邊噴血一邊到處爬,現場的人回去全部要心理諮商吧。」此文一出,也有其他網友說,「台灣靈異事件好像有演,那個人心臟有偏右還偏左」、「現在2025年為什麼不研發機械控制射擊?那就沒人看到那個畫面」、「給家屬來開槍,享受一下那個過程」。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可能是死刑犯太躁動,第一劑是鎮定劑,第二劑才是麻藥,或是第一劑麻藥沒中血管,他看過好幾次槍決,死刑犯幾乎「沒有一個人想死」,伏法前覺得自己是無辜的,或是最後一餐故意吃很慢,找藉口去上廁所,「你屁股啦,你自己講,你殺了幾個人還說自己冤枉?」、「像隻烏龜一樣,真想巴(打)下去」。
死囚黃麟凱1槍伏法! 昔揹14命「殺人魔」吳新華挨5槍才斷氣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因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於本月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伏法,引起社會關注。據悉,黃麟凱伏法前吃了雞腿、喝高粱,再抽了1根菸後,最後注射2劑麻藥後,法警以1槍完成行刑。然而,曾創下台灣治安史紀錄,當時被判處10個死刑的「殺人魔王」吳新華,被押上刑場槍決時,用了5槍才完成死刑程序,這也使法警心生恐懼。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殺人犯吳新華過去組成強盜集團,從1981年開始四處犯案,直到1987年落網,共奪走14條人命,不僅隨機搶劫司機並滅口,還,將2名新竹湖口裝訓部營區的哨兵殺害後搶奪步槍再棄屍。後來,吳新華甚至連身邊的知情人士、一起犯案的同夥都不放過,多人被他殺害後埋屍。直至吳新華的同夥犯下搶銀樓案件,被1輛計程車尾隨在後並通報警方,吳新華才終於落網,最終被判10個死刑,而整個集團共7人被判死刑定讞。判決一出,吳新華的死刑迅速就被執行,但在刑場上,卻發生了令人膽寒的怪事。報導指出,吳新華臨刑前,因腳軟被法警用拖的方式進入刑場,後來法醫替吳新華注射麻醉劑後,吳新華陷入昏迷,再由法警放至沙坑上,讓吳新華呈現「趴姿」,法醫也於吳新華背上的「心臟部位」做上標記。當時執行槍決的年輕法警對著吳新華標記的「心臟部位」開了1槍後,疑似因麻醉劑打的不夠深,吳新華竟然因痛感醒來,還開始掙扎慘叫,嚇得年輕法警不斷發抖,還差點掉槍,不敢繼續開槍。一旁的資深法警長見狀,立刻上前推開年輕法警,拿起執行的槍枝繼續朝著吳新華的「心臟部位」補了第2槍。依照台灣現行死刑流程,法警執行槍決過後,經過20至30分鐘,法警會上前聽死者的心跳、測量脈搏,確認死囚是否已經死亡,若無,則會再補開槍。沒想到的是,吳新華被開2槍後仍沒有斷氣,法警隨即再對吳新華補了2槍,但中了4槍的吳新華還是有脈搏,此時法醫才察覺有異狀,重新聽了吳新華的「心跳聲」後,發現吳新華的心跳聲比常人的還要微弱,趕緊將聽筒往右移動後,才發現吳新華的心臟位置偏向右邊,最後法警重新對準正確的「心臟部位」補了第5槍,才終結了吳新華的生命。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苗博雅晚間發聲:國家有更重要的事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喊話「出來打球阿苗」,苗博雅於17日晚間則發文表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於晚間7時發文表示,去年立委選前一星期,她在鐵馬掃街,有個人突然從路邊竄出,對她說「我想問你對死刑的看法」,對方反覆跳針提一些重複的問題,旁邊還有個人,拿著手機對著她拍,後來她認出,對方是競選對手羅智強的助理,專長是拍抖音短影片。從那天之後,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接著表示,「大藍小藍聯手提出超過3000件刪減預算的案子」,她花了時間仔細讀過後,「發現許多荒謬絕倫的瞎提案。浮濫編列預算,被刪減是活該,唬爛亂刪預算,被罵爆是應該,今天下午,立法院通過第一波預算刪減939.75億,下星期還有第二波刪減案要表決。今晚我會加開一場直播,讓大家看看大藍小藍的真實水準。」
網朝聖苗博雅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黃揚明幫緩頰:今晚7點前都來得及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迴力鏢回來了」,媒體人黃揚明更整理出苗博雅過去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她因此喊話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苗博雅於2015年6月5日在臉書發文指,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的民眾。苗博雅指,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政府高下立判。」苗博雅說,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苗博雅批,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喊話「英九、瑩雪,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好嗎。」如今不少網友紛紛回去朝聖,留言「協尋2015年的阿苗」、「迴力鏢來囉」、「出來打球阿苗」,而黃揚明稍早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這次我要幫苗博雅說話!」,他整理出苗博雅的臉書粉專自2015年4月18日成立後,不含昨天的死刑執行,歷經4次死刑執行,前4次她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所以昨天晚上約10時左右槍決執行完畢,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他若還沒有發文,才算是破了先前的最晚發文時間紀錄。請別急,請稍安勿躁。既然苗博雅秉持一貫堅定支持廢死立場,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
黃麟凱姊姊低調現身板殯料理弟弟後事 預計下週一火化後樹葬「不辦告別式」
法務部昨(16)日核准死囚黃麟凱(32歲)的執行令,並於當晚執行槍決。黃麟凱槍決後,遺體被送往板橋殯儀館冷藏室冰存,截至當日凌晨12點為止,沒有家屬到場。直到17日下午3時許,黃麟凱的姊姊才低調現身殯儀館服務中心,替弟弟辦理後事相關手續,預計下週一(20)上午送三峽火葬場火化,並於下週五(24)送至三芝櫻花生命園區樹葬,不辦告別式。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伏法。消息一出,對於多年來身陷痛失妻女煎熬的受害家屬王爸爸而言,終於得到了苦等已久的正義。據《三立新聞網》報導,16日深夜黃麟凱在台北監獄刑場執行槍決後,遺體隨即被送往板橋板橋殯儀館冷藏室冰存,截至當日凌晨12點為止,沒有家屬到場。據了解,疑似因為黃麟凱遭槍決不光彩,所以黃母並未現身認屍。直至17日下午3時許,黃麟凱的姊姊才低調現身板殯的服務中心,替弟弟辦理後事相關手續。據了解,黃麟凱預計下週一(20)上午送三峽火葬場火化,並於下週五(24)送至三芝櫻花生命園區進行樹葬,不會辦告別式。
法務部曝「先槍決黃麟凱」原因 剩餘36死囚…30人評議簿已逾期銷毀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後,昨(16日)晚10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好奇原本還有37名死囚,為何他先被執行?對此法務部解釋,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陳報已無非常上訴理由,至於剩餘的36名死囚,其中6人符合一致決標準,但是否執行還需要確認,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就被認為很有可能逃過死刑。鄭銘謙接任法務部長後,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為何選擇黃麟凱執行死刑?他表示尊重最高檢個案非常上訴的審核結果來執行,沒有其他任何的特殊考量,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的審判程序。鄭銘謙指出,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審查完畢,認定符合憲判8意旨,犯罪情節最嚴重、有辯護人到庭辯護與法官一致決,也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已無非常上訴理由。目前還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必須等到最高檢總長審核完畢,如果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才會依法接續處理。法務部說明,仍須由最高檢調查,最高檢僅回應「其他死囚都持續逐案逐項審核中」。值得提到的是,剩餘的36名死囚,有30名的評議簿已經逾期銷毀,無法還原當時判決,恐怕得啟動重審。不過,評議簿仍存在的6人中,都屬「一致決」,其中包括「驚世媳婦」林于如,但她被認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扭轉判決。
比黃麟凱「更該被槍決」? 網怒點1逆子:燒死8人竟改判無期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母親後,再埋伏女友反綁其雙手性侵得逞,隨後將其勒死後逃逸遭逮,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而這也是繼2020年蔡英文政府槍決翁仁賢後,再度有死囚被執行。對此,律師林智群也發文說出對死刑議題的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PO文指出,在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台灣就是有死刑,「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相就成了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另外,有位網友在PTT八卦板以「有比黃麟凱更該馬上被槍決的人嗎?」為題說到,這一次突然之間一個快速死刑,應該嚇到很多人,都以為這個四年不會有死刑了,黃麟凱先殺害前女友母親,再性侵殺害前女友,「2條人命,殘忍又兇暴,當初家屬出來痛苦的畫面歷歷在目,真的早該伏法了」。接著,原PO也發問,「目前台灣待槍決的36個死刑犯中,有沒有誰的情節比黃麟凱更加嚴重,更需要被處理掉的?有沒有八卦?」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點名新竹正義輪胎行屋主的次子陳彥翔,當時他欠債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氣得買汽油返家縱火,造成8名親人葬身火海,「8條人命那個吧」、「燒死8人…居然判無期」、「燒死人那個啊,被燒死多痛苦」、「新竹放火那個,小孩狂叫媽媽的影片,每次看都很難過」。也有人提到,「殺掉小燈泡的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可恥」、「殺警案的吧,警察都敢殺了,放出來超恐怖好不好」、「乾妹不爽就砍死國中同學的那一個」、「去年上半年有個咬掉退休女教師X頭的也是逃死」、「殺妻女給小三直播那個喔,無期而已啦,快出來了」、「華山分屍案,陳柏謙只有無期徒刑,太鳥了」、「死刑犯每個都一樣啦,沒有什麽順序,全部都該立即執行」。不過,許多網友嘆氣道,「一堆連判死刑都沒有…沒機會執行」、「其實很多被判無期徒刑的更扯,法官標準真的很神奇」、「死刑定讞的都該執行,沒爭議的盡快,有爭議的再檢視一次,沒冤枉就執行,很難嗎?」、「希望針對未成年法律修法,不然一堆恐怖的都會放出來」、「詐騙集團比他更可惡啊,害很多人家破人亡,很多被詐騙集團害到自殺的,根本就是謀殺」。
黃麟凱刑前「2劑麻藥才昏迷」 高大成研判2種可能:非罕見狀況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執行前他打了2劑麻藥才昏迷。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死刑犯打2劑麻藥的狀況並不罕見,可能是先打1劑鎮靜劑安撫情緒,或是沒打中血管,才補打第2劑。回顧此案,黃麟凱於2013年間與王姓女友分手,在入伍後,王女發現帳戶被盜領20多萬,便偕同媽媽、姐姐像他催討。黃麟凱見挽回感情無望,又無力還錢,加上王家人屢向其母親討錢,他便起了殺心,到五金百貨買了童軍繩。同年10月1日晚間拿著備用鑰匙、蒙面潛入王女住處,被王母發現後,先用童軍繩將她勒斃,再等待王女下班返家,並將對方雙手反綁、拿褲子矇住頭部。王女勉強將長褲扯下,發現是黃麟凱犯案,曾試圖勸說,黃麟凱卻在鬆綁後強行性侵,最後拿童軍繩勒斃後逃逸。黃麟凱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並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部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但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黃麟凱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過程中一共施打了2劑麻藥才昏迷,法醫10點23分確定死亡,遺體晚間11點多送達板橋殯儀館。至於黃麟凱為何注射2劑麻藥才昏過去?高大成研判,通常會打到2劑,一種可能是死刑犯因緊張而情緒噪動,為了安撫情緒先打1劑鎮靜劑,第2劑再打麻藥;但也有可能是打第1劑麻藥時,因死囚躁動,沒打中血管,所以才會補打第2劑,之前也曾有過類似案例,並非罕見狀況。
黃麟凱伏法…農民曆驚見「受死」 民俗專家揭真相:時辰不重要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因殺害女友及女友母親,經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後,終於在昨(16日)22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其實執行死刑除了要符合法律規定,民間傳說還有各種禁忌,甚至要「挑時辰」,對此民俗專家也解釋背後原因了。根據農民曆顯示,2025年1月16日為甲辰龍年12月17日,這天日值「受死」,宜祭祀、破土、入殮、除服、成服、安葬、修墳、立碑、啟鑽等,除了畋獵、捕捉、喪葬事宜外,吉事勿取。當天的「凶煞」出現主刑罰、殺戮、劫盜的「大煞」。據了解,2016年5月10日,已故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簽准執行北捷隨機殺人案兇手鄭捷的槍決令, 20時47分鄭捷伏法,當天沒有吉神,只有凶煞,包括日破、地兵、白虎、大凶,諸事不宜,是所謂的「大凶日」。昨天在農民曆日值「受死」。(圖/翻攝自科技紫微網)老一輩法警也流傳槍決的相關禁忌,像是不能碰到死囚的血、不能叫行刑法警的名字、不能讓死囚看到行刑法警的臉、腳鐐要綁鈔票、第一發子彈留著能避邪等。不過民俗專家張旭初曾表示,死刑槍決雖然有時候要挑時辰,但對於惡行重大的死刑犯來說,已經不重要了,因為連閻羅王也討厭他們,已達人神共憤。他認為有些禁忌不需太嚴肅看待,畢竟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犯錯就得受到應有的懲罰。◎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死刑有嚇阻力嗎? 專家引用「3數據」支持:暫緩4年竟增150起凶殺案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昨(16)日簽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完畢。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已是2020年4月,關於死刑存廢也是存在已久的爭議,究竟死刑執行是否有嚇阻效果?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先前曾引用多個相關數據,指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因不滿與19歲王姓前女友分手,便以童軍繩勒斃對方,以及47歲的王女母親,落網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黃麟凱伏法,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位被執行的死囚。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針對「死刑執行嚇阻效果」的問題,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過去曾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王伯頎表示,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1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也指出,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死刑犯黃麟凱伏法 賴清德:希望社會能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勒斃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台北看守所昨(16)日晚間10時2分已執行槍決。對此,總統賴清德表示,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賴清德政府2024年5月20日上任至今,首度由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16日深夜已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死刑犯黃麟凱槍決,由於此案也是2024年9月20日「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宣告死刑「部分合憲」,但限縮處死門檻後,首次的死囚執行案件,外界議論不休。賴清德今日赴台中出席家扶兒少春節圍爐活動時表示,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的判決,死刑是合憲的、並沒有違憲,「因此我非常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同時我也要向受害的家屬表達慰問之意,這麼多年大家辛苦了」。
賴政府首次執行死刑 吳宗憲肯定:但不要拿死刑當挽救施政不力的工具
賴清德政府2024年5月20日上任至今,首度由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16日深夜於台北看守所執行死囚黃麟凱槍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7)日表示,希望將來面對其他死刑犯也可以採取一樣的態度,千萬不要拿執行死刑來當作挽救民調或者司法不信任等等施政上的問題。吳宗憲表示,一路以來他都支持國家要有死刑,而且只要是判決確定,就應該要執行,這次法務部長願意簽署死刑的命令,讓昨天晚上有一位死刑犯執行死刑,單就這部分,他們對法務部高度肯定,希望將來面對其他死刑犯也可以採取一樣的態度,千萬不要拿執行死刑來當作挽救民調或者司法不信任等等施政上的問題,不要拿執行死刑、人命來當作交換,然後來騙人民或希望打誰的臉,不要來做這種事情。吳宗憲指出,這國家最重要的是法律跟制度,法律制度要長治久安,我們不像君王制一個人說了算,而是要走向法治國家,有一套制度不論是誰執政,都跟著走,國家才不會亂。既然死刑還存在,就應該要讓法官敢判、法務部敢執行,對於法務部執行死刑他肯定,但也希望某些人千萬不要拿死刑來當挽救施政不力的工具,這是不道德的。吳宗憲續指,快農曆年執行死刑沒有不行,但會去思考背後的目的,歷任部長都不太敢執行,一定有他的原因,現在突然間願意簽署死刑,一定是得到了某個人把這條路開綠燈讓他可以這麼做,「希望鄭部長能夠硬起來,也希望賴總統對於國內這些事情能夠硬起來,希望不要拿來當作交換工具」。
法務部執行死刑前「曾5度槍下留人」 僅1人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署死刑執行令。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出聲明呼籲「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實際上,回顧過去執行的死刑案例,只有5起「槍下留人」的情況發生,其中僅死囚張志文被改判無期徒刑,並獲假釋出獄,其他4人均已遭槍決。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規定,死刑案件若是定讞,在法務部長簽准死刑執行令後,必須3天內在監獄中執行,並由檢察官蒞視、書記官製作筆錄,但執行檢察官如果發現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理由,可以在3日內以電話聯絡法務部審核。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在歷年執行死刑的案例中,在槍決前還能「槍下留人」的例子十分罕見。不過,仍有5名一度「槍下留人」的死刑犯,分別是黃松鑑、陳訓志、劉奇訓、張志文、鍾德樹,除了張志文成功「死裡逃生」外,其餘4人最短只延遲了2天,最長則拖延了4年3個月又4天。關於黃松鑑殺人案,法務部前身的司法行政部部長在1969年9月17日批准執行死刑,但在執行槍決前,黃松鑑指控公設辯護人在最後事實審理時未為其辯護,檢方經閱卷後,認為程序違法,立即暫緩執行死刑並提起非常上訴,最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在同年10月26日槍決伏法。殺人犯陳訓志於1995年3月21日被簽准死刑令,但臨刑前卻突然喊冤,表示有不在場證據,且沒有接到判決書,因此執行檢察官當下決定暫緩執行,連夜調卷,確認程序無瑕疵後,在2天後就執行死刑。前雲林縣議員劉奇訓,因殺人而被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於1996年6月15日簽署死刑執行令後,執行檢察官在臨刑前發現劉奇訓曾聲請再審,因此報請暫緩執行,之後劉奇訓雖多次抗告,並聲請30次非常上訴,但都被駁回,最終於1997年2月27日被槍決。張志文因盜匪案被判死刑,法務部長在2001年4月2日簽署死刑執行令,但當時的檢察總長盧仁發卻在閱卷時發現程序違法,張志文所犯下的是唯一死刑之罪,應「強制辯護」,但卷宗中未見任何辯護書狀,因此決定「槍下留人」。經兩度提出非常上訴後,更審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最後在2012年5月假釋出獄,成功逃過死劫。鍾德樹曾經犯下幼稚園縱火案,法務部於2006年11月30日批准死刑令,原定當天就要執行槍決,但因律師早在2周前就以聲請閱卷為由,把卷宗調走,檢方被迫暫緩執行死刑,經不斷提請釋憲和非常上訴,直到2011年3月4日才槍決伏法。
賴政府首執行死刑 張啓楷質疑:憲法法庭程序有遵守?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17日表示,賴清德政府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就是為了搶救岌岌可危的低迷民調,反觀如今對「實質廢死」爭議不休,執行死刑到底有無符合「最嚴謹的訴訟程序」與「一致決」,賴政府有義務進一步說明。賴清德政府2024年5月20日上任至今,首度由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大刀揮向死刑定讞者中最年輕、犯下情殺案殺死女友及女友母親的死刑犯黃麟凱,16日深夜已在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決,由於此案也是2024年9月20日「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宣告死刑「部分合憲」但限縮處死門檻後,首宗出爐的死囚執行案件,外界議論不休。對此,張啓楷引了台灣知名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劇情,直言該劇中總統為搶救民調而執行死刑的情節恐怕正在台灣重演,並進一步質問執行死刑第一槍的賴政府:「是否只是為了搶救自己低迷的民調?」張啓楷指出,死刑存廢在台灣社會一直是個敏感話題,但台灣是法治國家,政府依法執行也不能說錯,但法務部選在此刻民眾對司法正義信任度蕩然無存之際,執行死刑根本甩不掉政治聯想。張啓楷回顧,《人選之人—造浪者》 中,有一段場景是總統為了搶救自己低迷的民調,所以在突兀的時間點執行死刑,反觀值此朝野對立、民眾難過、施政毫無亮點之際,台灣重演「處死救民調」情節,特別在是憲法法庭宣告「實質廢死」之後,何以此案是情節最嚴重,有無經過最嚴謹的訴訟程序「一致決」賴政府要說清楚。
黃麟凱槍決前吃雞腿!各國監獄「死囚最後一餐」大公開 1亞洲國家沒斷頭飯
現年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前女友母親,而後再性侵勒斃前女友,被依《殺人罪》、《強制性交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成了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台北看守所昨(16日)晚間10時2分已執行槍決。對此,黃麟凱的最後晚餐也被曝光,據悉看守所準備了雞腿、豆干、海帶、白飯等餐點,另外還送上香菸、高粱及啤酒,究竟世界各國的死刑犯「生前最後一餐」吃什麼?帶您一次看。知名大胃王YouTuber路路(賴泳年)先前曾以「各國死刑犯的最後一餐」為題發布影片,內容提及有些國家可讓死囚自行挑選菜色,不過有預算上的限制,而多數則由獄方決定,其中「1亞洲國家」伏法前竟沒得吃,盤點6個國家斷頭飯:台灣:滷味、高粱、香菸台灣死刑犯執行槍決前,獄方會準備冷盤滷味,且一定會有2顆「不切的滷蛋」,傳統習俗中象徵著今生已「圓滿」,吃完後就可以好好上路。至於為何還要特地準備菸酒?這是因為多數囚犯在伏法前多半會沒胃口,只會一直抽菸跟喝酒。中國大陸:飯菜、一塊生肉中國監獄準備的「生肉」並非是要讓受刑人食用,而是讓他們帶著走,目的是希望囚犯死後若在投胎路上遇見惡犬攔路,可以丟生肉引開惡犬的注意力,以免靈魂遭撕咬無法投胎。俄羅斯:麵包、白開水俄羅斯對死刑犯從不心慈手軟,認為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不必吃太好,因此一塊麵包及一杯白開水,能讓受刑人吃飽就好。日本:豬排飯豬排飯在日本代表著「勝利」的意思,也意味著「重新出發」,通常在上陣考試、比賽前或慶祝時,日本民眾都會吃豬排祈求好運,對於死刑犯而言則是象徵著來世重新開始。美國:死囚自行挑選菜色,餐費預算40美元(約新台幣1316元)相當重視人權的美國,會讓死刑犯自由決定上路前的最後一餐,不過僅提供約1300元的餐費,其中有囚犯點過一盒Pizza、薯條、多力多滋、草莓冰淇淋、草莓奶昔和櫻桃可樂,不過他還來不及吃完就被處死;最奇葩的是,有位囚犯僅點了一顆黑橄欖,不過這顆黑橄欖最後卻是在口袋中被找到,背後用意令人匪夷所思。新加坡:沒有斷頭飯有別於台灣的最後一餐,新加坡會幫死刑犯拍攝「最後一張照片」且允許他們穿便服拍照,行刑後再將照片交給家屬留念,不過死囚依然可以向獄方要求吃自己喜歡的食物。
黃麟凱槍決後「仍有36死囚」!邱和順關押36年 驚世媳婦林于如是唯一女性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19歲王姓前女友和47歲王女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在黃麟凱伏法後,全台仍有36位死刑犯還未執行,包括被關押最久、服刑超過36年的邱和順,以及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目前全台36位死囚名單中,20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6人在台南看守所、5人在高雄看守所、4人在台中看守所。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最久(25年)的是在1995犯下建商黃姓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同案被告徐自強再審無罪確定,而黃春棋、陳憶隆在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被關押最久(36年)的死囚為邱和順,他被控在1987年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並在同一年綁架新竹男童陸正,當家屬交付贖金後,他仍殘忍將陸正殺害棄屍,警方循線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多年來歷經十餘次審判,直至2011年7月遭判死刑定讞,迄今仍未伏法。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因賭博欠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林于如遭逮過後,2013年6月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中;不過,林于如律師團主張,林于如診斷出精神障礙,依法不得執行死刑。年齡最高的死囚是目前73歲的王信福,因涉在1990年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於2006年於機場遭逮,2011年判死刑,至今未執行槍決;而陳榮傑則在1992年8月間就伏法。據悉,王信福去(2024)年4月17日曾寫信給救援大隊,表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無數人權律師、團體也持續為他奔走。
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等了12年!槍決延遲1小時 王爸一度徬徨不安:會不會不執行?
法務部昨(16)日核准死囚黃麟凱的執行令,這也是台灣相隔5年再度執行死刑。2013年黃麟凱殺害王姓前女友以及其母親,被害家屬王爸爸表示這12年「真的很不好過」,同時也感謝司法有正義,還他們一個公道。黃麟凱與王姓前女友原是高中班對,他花光被害人辛苦攢下的學費,不滿王女跟他提分手,且遭討債20萬元,2013年竟潛入王家殺害前女友母親,逼姦前女友後再用長褲將她勒斃,手段極為殘忍冷血,被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合議庭只能判死,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王爸爸一時痛失兩位摯愛,當時他在解剖室外跪地哭喊:「還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案件審理歷經一審、二審及最高法院,均判死刑,終於在2017年定讞。然而,死刑遲遲未執行,讓王爸爸一度陷入絕望,「沒有執行死刑,社會就沒有還我公道。」直到昨晚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王爸爸聽聞後邀請記者到他家訪問,拿出6人全家福的照片,他低聲說道:「這12年真的不好過,我就等這一天,等到可以告訴她們,正義終於來了。」原訂9點執行死刑,卻遲遲未執行,王爸爸一度焦躁不安,低聲喃喃:「會不會不執行了...?」終於在10點02分,傳來槍決的消息,王爸爸說:「惡人有惡報,司法終於給了我們一個公道。」王爸爸分享這幾天二女兒有夢到黃麟凱伏法,而1月17日,正好是已故小女兒的生日,他計劃與3名女兒一起前往靈前告慰妻女:「黃麟凱已經被槍決,妳們可以好好離開了。」王爸爸也說,黃麟凱在獄中好吃懶做、吃肥長肉,應該要槍斃的人卻拖了12年,被問到是否會覺得太慢,王爸爸則認為「有槍斃就好」,社會的正義才有一個公道。對於廢死的議題,王爸爸表示社會要「殺人償命才有公道」,不然大家都要做壞事,並感謝大眾的關心和幫忙,最終才能「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讓正義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