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
」 離婚 大陸 法院 孩子 DNA
「孩子改姓就不付撫養費」男名下有新房卻拒不履行 法院:拘留!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展開2026年第4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名男子離婚後長期拒絕支付孩子扶養費,面對法院執行時更聲稱「現在沒工作」,還以孩子改姓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其名下竟有一間新購置的房產,最終被司法拘留。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法院公布的案件資料,王男與李女原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名兒子,孩子原本跟隨父親姓王。夫妻離婚後,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雙方協商後,孩子也改姓李。離婚後,男方一直沒有依約支付孩子扶養費,李女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王男主張,雙方當初離婚時曾達成協議,約定孩子改姓後,他是否支付扶養費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因此不應被強制要求支付。法院審查後認為,這份協議確實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後來李女的工作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成長與生活保障,法院認定王男仍應依原先標準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男仍拒絕履行,聲稱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扶養費,甚至再次拿「孩子改姓」作為拒付理由。然而,法院展開財產調查後發現,雖然王男帳戶內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名下卻有一處新購置的商品房。法院隨即傳喚王男到庭,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但他仍拒絕支付,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看到手銬,王男才終於改變態度,當場支付人民幣3萬元扶養費,並與李女就後續扶養費支付方式達成協議。法院考量他已認識錯誤並積極履行義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條件,最終依法解除拘留。法院也提醒,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不能因子女改姓或個人經濟狀況等理由,任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渣夫外遇砸千萬養小三還有私生子 妻發現被嗆「沒事找事」怒提告
大陸湖北武漢市一名女子玲玲結婚逾20年,近期才發現經營建築公司的丈夫阿勇長期出軌,不僅私下轉帳人民幣近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給小三麗麗,甚至育有一名10歲私生子。玲玲憤而提告,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考量阿勇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扣除必要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須返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當地法院調查,玲玲與阿勇為高中及大學同學,兩人攜手創業並育有一對兒女。然而自2005年起,經營建築公司有成的阿勇便與麗麗維持不正當關係,甚至出資供其享受名牌與旅遊,並支付兩人的非婚生子就讀貴族幼兒園與私立小學的龐大開銷。當玲玲前去對質時,阿勇卻態度冷漠,指稱家庭開銷從未短缺,反嗆髮妻「不要無理取鬧、沒事找事」,讓全心付出照顧家庭的玲玲徹底心碎,決定委任律師走上法律途徑維權。律師介入調查後,調閱相關金流紀錄發現,阿勇自2016年至2024年間,陸續向麗麗轉帳高達人民幣230萬元(約新台幣1035萬元)。對此,玲玲表示願意放下感情恩怨,不再追究非婚生子的法律責任,但堅持依法追回屬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絕不任由自身權益受到侵犯。對於贈與款項的性質,律師說明,原則上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且該贈與行為違背公序良俗,依法屬於無效贈與,本應全額返還。然而,由於此案涉及子女權益保護,法院考量阿勇向麗麗轉帳的部分資金屬於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義務,因此沒有將全部款項視為無效贈與,而是扣除合理的撫養成本後計算返還金額。最終法院裁決,扣除非婚生子的撫養費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後,麗麗必須返還其餘的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900萬元)給玲玲。對此,律師強調,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不僅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權利,更對原家庭與非婚生子女造成無法彌補的雙重傷害。即便法院在法律層面支持了基本撫養費,對於未成年孩子的成長環境與情感發展而言仍是巨大打擊,絕非金錢所能彌補,呼籲大眾珍惜家庭並恪守婚姻責任。
12年婚姻殘忍真相!DNA鑑定「么兒非親生」 他再驗崩潰:長子也不是
中國大陸山東省青島市1名鐘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近期發現妻子頻繁透過通訊軟體向陌生男子傳送小兒子的照片,甚至要求對方支付孩子的幼兒園學費,讓他心生疑慮。鐘男進一步進行親子鑑定,結果竟顯示小兒子並非親生;隨後他再替大兒子及二女兒進行鑑定,竟發現大兒子同樣與自己沒有親子關係。綜合陸媒報導,鐘先生表示,他曾於2023年間發現妻子在2021年有過人工流產紀錄,當時2人並未共同居住。面對質疑,妻子當時辯稱自己曾把身分證借給他人使用。到了2025年,妻子又私下墮胎,加上她透過「微信分身」與陌生男子聊天,並頻繁傳送小兒子照片,讓鐘先生對婚姻產生更大疑問。鐘男決定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小兒子並非親生,就連長子和他也沒有親子關係。得知親子鑑定結果後,鐘先生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女方返還過去支付的子女撫養費,同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他表示,自從得知真相至今,妻子始終沒有向他道歉,反而態度強硬。庭前調解時,鐘先生拿出親子鑑定報告,女方當場愣住,但仍要求進行司法鑑定。男方指稱,對方事後不願配合司法鑑定,相關爭議仍待法院進一步釐清。談及未來生活,鐘男表示,這段失敗婚姻雖然令人痛苦,卻也是人生經驗。他說,自己既體驗過婚姻,也曾感受當父親的生活,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好。對於下一段感情,鐘先生表示外貌並非最重要,更希望對方與自己價值觀一致。他也希望,男性在婚姻中的相關處境能獲得更多理解與支持,讓社會更加重視婚姻中的信任與道德底線。
陳幸妤離婚留最強負評!醫直呼「清醒」 點名這對前夫妻:才是最佳示範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昨(12)日在趙建銘開設的「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區給1星並自爆離婚;對此,一名皮膚科醫師直呼,看完都醒了,並點名小禎與李進良是離婚的最佳示範。一名醫師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無論是面對顧客、孩子、家人還是前妻,都必須保持醫者之心用心處理才能走得長遠;若經營公眾事業,與前妻或前夫保持和平關係至關重要,甚至可能成為事業的助力或夥伴,「台北整外阿良做了最佳典範」。該名醫師最後也坦言,雖然無法討好所有顧客、不可能全部都給五星,但集前總統女兒、前妻與醫療同業三重身份於一身的案例,「應該要重點關懷吧」。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可怕的不是前妻,可怕的是前妻也是醫生,醫生留言這個醫生不專業的殺傷力蠻強的,而且沒有什麼人身攻擊,是就事論事那種」、「前夫最佳代表:台北整外阿良」、「欺負前妻是人品問題,前妻肩疼醫不好是醫術問題,診所內有小三那是道德問題,以後老了不能找他兒子要撫養費,不好好養小孩在外面玩小三」、「阿良手術已經這輩子都排不到了除非有啥後門可以走」。圖說:一名醫師表示,在處理前任關係上,「台北整外阿良做了最佳典範」。
結婚8年養3女全非親生!妻堅持「司法鑑定」結果出爐 丈夫怒告了
大陸一名在浙江寧波工作的韋姓男子,與何姓妻子結婚8年,婚後陸續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如今8歲,另外兩名則是2025年出生的雙胞胎,今年7月剛滿1歲。韋男多年來一直將3個孩子視如己出,直到妻子近年頻繁出現異常行為,加上他今年偶然看到「養育多年才發現孩子並非親生」的相關新聞,才決定進行DNA親子鑑定。沒想到前後多次檢驗均得到相同結果,3名女兒竟全部與他沒有血緣關係。就連妻子堅持要求的司法鑑定,最終也再次證實這項結果。韋男得知後直言「很氣憤,也很無奈」。綜合陸媒《封面新聞》、FM93交通廣播等報導,韋男與何女於2017年相戀並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共養育3名女兒。大女兒目前8歲,兩名小女兒則是一對雙胞胎,2025年出生後,今年7月才剛過完1歲生日。原本韋男一直認為3個孩子都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家庭關係卻從2024年開始逐漸出現裂痕。韋男表示,他當時開始注意到何女的生活方式愈來愈反常。妻子經常以找工作、與朋友見面等不同理由外出,有時甚至很晚才回家,他還曾親眼撞見何女與一名陌生男子一同行動。接二連三的情況讓他逐漸對妻子的行蹤產生疑問。讓韋男更加起疑的是,何女後來還將家中的監視器拆掉,就連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遭移除。在韋男看來,妻子這些舉動似乎有意不讓自己的外出行程留下紀錄,也使夫妻之間原本就已經出現的信任問題更加嚴重。另一方面,韋男也察覺何女對3名孩子的照顧態度有所不同。大女兒一直由何女帶在身邊生活,但雙胞胎出生、坐完月子後不久,就被送回老家交由韋男的母親照顧。依韋男說法,何女此後很少主動詢問兩名小女兒的生活情況,也不太過問日常照顧問題,讓他認為妻子對孩子的反應與自己預期中的母親角色存在很大落差。雖然當時已察覺不少疑點,韋男仍沒有立即選擇結束婚姻。尤其何女懷上雙胞胎後,他考量家庭以及即將出生的孩子,希望兩人還有重新修補關係的可能,因此選擇繼續包容,試圖維持完整家庭。真正讓韋男下定決心確認孩子身世的契機,出現在今年4月。當時他在網路上看到多起丈夫撫養孩子多年後,才透過親子鑑定發現彼此沒有血緣關係的新聞。類似案例讓他聯想到妻子從2024年以來的一連串異常舉動,心中的疑慮也因此再度擴大。為了弄清楚真相,韋男先後取得3名女兒的檢體,送往廣州一家相關鑑定機構進行個人親子鑑定。然而第一次看到檢驗結果時,他幾乎無法相信,因為報告顯示孩子與自己不存在生物學上的親子關係。擔心可能是檢體或其他環節出錯,韋男之後又更換樣本重新送驗,希望透過反覆確認排除誤差。結果無論如何重新檢測,答案始終沒有改變。前後共取得4份相關鑑定報告,均顯示3名女兒與他不存在血緣關係。對韋男而言,這項結果不只是夫妻感情問題,更直接推翻了他8年來對家庭關係的認知。尤其大女兒已經8歲,雙胞胎出生後也一直由家人共同照顧,突然得知3名孩子可能全都不是自己親生,讓他受到極大衝擊。韋男隨後拿著鑑定結果與何女談判,但何女並不承認私人機構所做的親子鑑定,堅持3個孩子就是丈夫親生,並表示自己只接受透過法院程序完成的司法鑑定。夫妻雙方至此已難以繼續溝通,婚姻關係也正式走向破裂。為了透過法律程序確認血緣關係,韋男向陝西省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由法院統一安排司法親子鑑定,希望取得具有司法程序基礎的正式結果。據韋男說法,即使到了司法鑑定現場,何女依然沒有改變說法,仍一口咬定3名女兒就是他的親生孩子。妻子的態度一度讓韋男更加難以理解,也使他只能等待最終檢驗結果。直到8月6日,法院委託進行的司法鑑定正式出爐,結果與韋男先前取得的私人鑑定一致,再次確認大女兒以及一對雙胞胎女兒,全部與韋男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換句話說,從他自行送驗到法院介入後重新檢驗,多次鑑定最終都得到相同答案。面對這項結果,韋男受訪時坦言自己「很氣憤,也很無奈」。不過他表示,目前並沒有想要報復妻子,相較於自己的遭遇,他更加心疼多年來一起付出的家中老人,以及3個完全無辜的孩子。尤其兩名雙胞胎女兒出生後不久,就主要由韋男母親在老家協助照顧,老人投入大量時間及心力;大女兒也已經8歲,對家庭成員具有長期情感依附。如今血緣真相突然被揭開,韋男認為真正承受衝擊的並不只有自己,家中長輩及孩子同樣可能受到影響。隨著司法鑑定結果確認,韋男也決定透過法院一次處理婚姻及相關責任問題。目前他已提出離婚及侵權責任糾紛訴訟,並準備在庭審中提出3項主要要求。第一項是解除與何女維持8年的婚姻關係。韋男認為,在3名女兒均經司法鑑定確認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後,雙方婚姻已經沒有繼續維持的可能,因此希望依法結束夫妻關係。第二項則涉及多年撫養孩子所支出的費用。韋男主張,自己是在一直相信3個孩子都是親生女兒的情況下負擔養育責任,因此準備要求何女返還多年來投入的相關支出,包括日常生活費、奶粉費、教育費以及其他撫育成本。第三項則是精神損害賠償。韋男認為,整起事件對他的婚姻、家庭認知及精神狀態造成重大衝擊,因此將在庭審中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相關主張。至於上述要求是否全部獲得法院支持,以及最終可能認定的返還或賠償金額,仍須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判定。目前案件預計不久後開庭。媒體也曾試圖聯繫何女,希望取得她對法院司法鑑定結果、丈夫提出的指控及訴訟內容的回應,但其電話目前已無法接通,因此除了她先前曾否認私人鑑定、堅稱孩子為韋男親生之外,暫時沒有取得女方對最新司法鑑定結果的進一步說法。
陪伴8年竟非親孫?兒子車禍亡「祖父母求驗DNA」 生母1反應陷僵局
中國大陸廣西省1對7旬夫妻在兒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後,意外發現相伴多年的8歲孫子疑似非親生,於是將兒媳及孫子告上法庭,要求確認已故兒子與孩子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並追討多年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相關費用。不過,案件經一、二審審理後,法院均未支持2名老人的訴求,目前家屬已提出再審申請。綜合陸媒報導,陸芳明夫婦的兒子陸曉東於2024年5月因交通事故去世。妹妹陸雨晴表示,哥哥生前與黃姓妻子及8歲兒子小海(化名)一家3口長期與父母同住,孩子從出生起主要由爺爺奶奶照顧,生活起居、衣食住行等多由2名老人負責。然而,陸曉東過世後,家人注意到黃女的一些舉動與過往不同,開始對小海的血緣產生疑問。陸雨晴稱,嫂子曾要求取得撫恤金,才同意讓小海參加父親的火化儀式,且未依當地習俗讓孩子為父親捧骨灰盒、守靈。其後黃女帶走孩子,並中斷他與祖父母的聯繫,更讓家人產生疑慮。家屬隨後私下取得小海的頭髮及指甲送驗。鑑定結果顯示,陸芳明夫婦與孩子不存在生物學祖孫關係。為進一步確認陸曉東與小海是否存在親子關係,陸家於2024年10月申請調取交警部門保存的陸曉東搶救期間血液樣本,再由另1家鑑定機構進行檢測,結果同樣排除陸曉東為小海生物學父親的可能。陸雨晴表示,父母得知結果後難以接受,曾多次嘗試聯繫黃女協商,但始終未獲回應。2025年1月,2名老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陸曉東與小海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並要求黃女及小海返還8年撫養費共19.5萬元、支付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返還已領取的12萬元喪葬費等。面對指控,黃女否認存在欺瞞行為,並表示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及戶口簿均記載陸曉東為孩子父親,足以證明小海是婚生子。她同時稱,孩子的生活、教育及醫療支出均由自己與父母負擔,陸芳明夫婦並未實際支付撫養費。對於重新進行親子鑑定的要求,黃女也未同意配合。法院審理後認為,小海出生於陸曉東與黃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醫學證明及戶籍資料均載明陸曉東為父親,且陸曉東生前從未否認父子關係,因此法律上已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關係。此外,法院認為陸家先前取得的DNA鑑定存在程序瑕疵,包括鑑定時未成年人監護人未到場確認鑑定事項,以及未完整履行身分核驗等程序,因此無法確認鑑定意見的真實性及合法性,相關結果不予採信。法院同時指出,依《民法典》第1073條,對親子關係存在異議且有正當理由者,父或母可向法院提起確認或否認親子關係訴訟。涉及未成年人親子關係的案件,應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並依法限定提出相關鑑定請求的主體。至此,本案陷入特殊僵局。孩子生父陸曉東已經死亡,而母親又拒絕配合重新鑑定;陸芳明夫婦雖希望透過DNA確認血緣關係,卻被法院認定不具備相應訴權。一、二審法院最終均未支持2名老人的訴訟請求。目前,陸雨晴表示,家屬提出的再審申請已經立案,後續結果仍有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媳突發脾氣超反常!驗DNA竟揭14年秘密 婆婆心碎:捨不得讓孫知道
中國大陸河南省商丘市1名黃姓男子結婚多年,2年多前因發現妻子行為異常,懷疑婚姻出現問題,遂帶著2名兒子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親生,小兒子則無血緣關係。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目前雙方已離婚,黃男正透過法律途徑處理後續撫養費等相關爭議。綜合陸媒報導,黃男於2012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兒子。黃男母親表示,媳婦當時突然性情大變,不僅要求分房睡,還經常無故對孩子發脾氣。由於察覺異狀,她暗中留意媳婦行蹤,發現對方曾與多名男子約會,因此促使家人安排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大兒子為黃男親生,小兒子則非親生,讓一家人相當震驚。黃男母親表示,小孫子已照顧、撫養10多年,如今卻得知沒有血緣關係,至今甚至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誰,讓家人一時難以接受。報導指出,黃男與妻子隨後辦理離婚,目前2名孩子仍由黃男撫養,其中小兒子現年14歲。黃男母親坦言,雖然得知真相,但一家人早已建立深厚感情,捨不得讓孩子離開,也不敢向他透露身世,希望盡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此外,黃男家屬曾試圖與女方及其家人聯繫,但對方電話停機、社群帳號也已刪除。據悉,女方父親表示無法介入處理,女方哥哥則稱不清楚孩子生父身分。目前女方仍無法取得聯繫,黃男一家已針對撫養費及相關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仍待司法進一步審理。
12年父愛換來DNA真相!男盡心照顧身障兒竟非親生 他心碎提告
中國大陸山東省棗莊市一樁親子撫養糾紛近日引發社會關注。一名男子與同居女友育有一子,12年來不僅獨自承擔撫養責任,還持續為罹患智能障礙的孩子進行復健治療。然而,一紙親子鑑定報告卻揭露殘酷真相,證實孩子並非其親生骨肉。男子憤而提告,要求返還多年撫養及醫療支出並求償精神損害。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存在明顯過錯,判決須賠償男子共16萬元人民幣,並由女方負責撫養孩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審判決書,劉姓男子與劉姓女子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曾有同居關係。2013年2月,劉女產下一名男嬰小劉。由於早產,小劉出生後即被診斷罹患「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住院治療15天;不久後又因敗血症及病理性黃疸再次住院。判決指出,小劉出生約8個月後,劉女便將孩子送到劉男家中照顧,此後未曾支付撫養費。多年來,小劉一直由劉男及其家人照料。後來因祖父生病,孩子改由姑姑接手照顧至今,目前就讀國小五年級。然而,2025年事情出現重大轉折。劉女委託鑑定機構進行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在排除近親、遺傳疾病及其他特殊因素後,確認劉男並非小劉的生物學父親。法院調查發現,小劉於2019年被診斷為自閉症譜系障礙合併智能發展遲緩,同年被評定為智力二級殘疾。自2021年起,家屬持續陪同接受心理治療、行為矯正及復健課程,期間花費大量醫療與照護費用。劉男得知真相後,認為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撫養非親生子長達12年,期間投入大量時間、金錢及情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由劉女接回撫養,並返還撫養費、醫療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共25萬餘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既非孩子生父,依法不負有法定撫養義務,卻長期代替親生父母履行照顧責任;而劉女將孩子交由劉男撫養後,未盡扶養義務,也未支付任何費用,行為具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考量孩子已由劉男一家照顧12年,且劉女另有子女需扶養、收入不固定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返還撫養費10萬元人民幣。另就孩子出生住院及後續復健等必要醫療支出,判決劉女返還4萬元。此外,法院指出,劉男及家人多年來投入大量心力照顧患有身心障礙的孩子,所承受的壓力與付出遠超一般家庭。得知孩子並非親生後,對其人格尊嚴及心理造成重大打擊,因此認定精神損害成立,酌定賠償精神慰撫金2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小劉改由生母劉女撫養,並須支付劉男撫養費10萬元、醫療費4萬元及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合計16萬元人民幣。
法界籲看齊韓國「具荷拉條款」修法 父母未盡扶養責任能否繼承子女遺產
一、血緣不等於責任,責任不等於權利「養兒防老」是臺灣社會的傳統觀念,然而現實中卻有不少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便棄之不顧,不履行法定扶養義務,等到子女成年後有所成就,或甚至在子女不幸過世之後,才以「法定繼承人」身份現身,主張繼承遺產。這樣的社會案例在台灣不能說很多,但也不能說很少。由於父母對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民法明文規定的法律責任,若父母在子女未成年無謀生能力時即棄養,卻仍能在其身後坐享遺產,這樣的法律是否值得檢討?韓國在2019年的「具荷拉法案」,正是對這個問題的深刻反映,應可以做為我們的借鏡。二、現行法律架構:繼承權的取得與喪失(一)父母的繼承人地位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的順序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父母屬第二順位繼承人,因此倘若子女無子女,父母即可遞補為繼承人,如果子女又無配偶,父母即可繼承子女全部的遺產,若子女有配偶,父母也可以和子女的配偶共同繼承子女的遺產。換言之,在現行法律架構下,只要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親生或依法擬制的親子關係,父母即取得繼承資格,至於父母是否曾經善盡扶養義務,與是否能取得繼承權無關。(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現行民法第1145條列舉五款繼承權喪失事由,但「未盡扶養義務」並不在其列。所以父母長期不扶養子女,在現行法下並不直接構成繼承權喪失的事由。除非父母的行為達到「重大虐待」程度,且子女生前明確表示剝奪其繼承,否則法律仍保障父母的繼承地位。即便子女預立遺囑,試圖將遺產留給其他人,民法第1223條的特留分制度仍可能保護父母的最低繼承份額。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這意謂著,即使子女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或是捐贈,父母仍有權主張至少一半的法定應繼分,遺囑效力因而受到限縮。三、真實案例:法律的冰冷與人情的傷痛韓國人氣偶像具荷拉於2019年11月不幸離世,留下相當數額的遺產。然而,在她生命中幾乎缺席的生母,卻在其過世後現身,依據當時韓國民法主張對遺產擁有繼承權。具荷拉的兄長隨即公開反對,指出其母親在具荷拉幼年時便離家棄養,對子女的成長幾乎毫無貢獻,卻在她成名後欲分享遺產。此案在韓國社會引發軒然大波,輿論普遍認為現行繼承法存在重大漏洞,不應讓棄養的父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荷拉案所揭露的問題,並非韓國所獨有。類似狀況在台灣也曾經發生過,曾經有一位女士在三歲時父母就離異,父親之後音訊全無,從未支付任何撫養費,亦未曾探視。她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歷經辛苦完成學業,工作後積累約新臺幣500萬元。然她卻年僅45歲時就因病驟逝,未婚未育,亦未留下遺囑。其素未謀面的父親得知消息後,以第二順位繼承人身份,主張和前妻平均繼承女兒的遺產。這位女士的母親雖然不願意,但依現行法律,其父親繼承權合法存在,因此法律上幾乎束手無策。四、具荷拉法案:韓國的立法回應具荷拉案的社會衝擊促使韓國展開立法行動。2021年,韓國國會通過民法修正案,俗稱「具荷拉法案」。該修正案的核心內容如下:具荷拉法案的精神在於:繼承權應與親子關係的實質內涵掛鉤,而非僅憑血緣連結自動取得。父母若長期棄養子女,便已實質上背棄了親子關係所應承擔的義務,法律自無理由繼續賦予其繼承保障。五、臺灣應建立「具荷拉條款」臺灣民法繼承編雖歷經調整,近期也即將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進行修正,但對於「不盡扶養義務之繼承人」的規制,始終付之闕如。有鑑於韓國具荷拉法案的立法先例,以及臺灣社會中日益增多的類似糾紛,本文建議立法院及法務部正視此一制度漏洞,推動以下修法方向:(一)擴大民法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事由建議增訂第1145條第1項第6款,明文規定:「對被繼承人負有扶養義務,而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履行,情節重大者」,得由法院依利害關係人聲請,宣告其喪失繼承權。此一修正毋需被繼承人生前明示,無論是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都可適用,至於是否有惡意棄養及情節重大,屆時可由法院依個案調查認定,避免任意被濫用。(二)限縮特留分請求權建議修正民法第1225條,如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前述不履行扶養義務者,其特留分得由法院依聲請酌減或完全剝奪。如此一來,棄養父母或棄養子女者將無法再以特留分為盾,坐享不勞而獲的繼承利益。(三)加強遺囑教育,倡導預立遺囑在修法完成前,最直接可行的自保方式仍是預立遺囑。政府及法律界應積極推廣遺囑制度,讓有類似顧慮的民眾了解遺囑的效力與限制,以保障民眾遺產安排的順利。結語:讓法律彰顯公平正義具荷拉的故事,是一個讓全球都看見法律缺陷的悲劇。韓國已完成立法回應,彰顯了民主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類似案例在臺灣社會各個角落也一再發生,因此不應繼續讓棄養子女的父母或是棄養父母的子女,藉由法律的漏洞繼承對方的財富,我們應借鏡具荷拉法案,將『無正當理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納入法律規範,使繼承權的回歸實質的愛與責任,而非僅存於血緣的形式連結。」---------------------------------------------------------------台灣遺囑協會定期舉辦「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公益講座,教導民眾正確遺囑觀念及寫作,6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從松智路口進入,詳情請洽台灣遺囑協會官網,預約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
雇演員扮爹娘!陸女2個月內結2次婚 孩子卻是「第3個男人」的
大陸上海市一名35歲女子隱瞞已婚身分,先後與兩名男子發展婚姻關係,甚至透過假懷孕、生子等手法騙取金錢。她不僅聘請演員假扮父母辦婚禮,還以孩子名義長期向兩人索討費用,涉詐金額高達數十萬元人民幣。事件因其中一名男子起疑報警而曝光。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新聞晨報》報導,女子林小言(化名)於2017年因爸媽催婚,與一名同樣急於應付家人的男子協議結婚,雙方完成登記並舉辦婚禮,但婚後各自生活,並無實質夫妻關係。然而,隨著時間推移,林女對形式婚姻感到不滿,竟未選擇結束既有關係,反而隱瞞已婚身分,以單身名義在網路交友。2021年初,林女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在上海工作的王姓男子,兩人迅速發展戀情。交往僅數月,她即謊稱懷孕,促使王男帶著家人談婚論嫁。為隱瞞身分,林女甚至花錢聘請演員假扮父母,最終順利舉辦婚禮,但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登記結婚。不久後,兩人關係轉冷,林女轉而接近另一名男子李先生。她如法炮製,再次以假家人、辦婚禮但不登記的方式建立關係,甚至創了「家庭群組」,以分身帳號扮演父母,營造真實家庭氛圍,並收取高額聘金。李男信以為真,不僅投入感情,也長期提供金錢支持。期間,林女與法定丈夫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下一名女嬰,卻分別向王男與李男謊稱孩子為其所生,以「營養費」、「產檢費」及「撫養費」等名目持續索討金錢。兩名男子在不知情下長期匯款,金額累積驚人。直到李先生在一次語音中聽見陌生男子聲音,與婚禮上「岳父」聲音不符,產生懷疑,事件才逐漸曝光。另一方面,王先生亦因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遭拖延,最終報警處理,牽出整起事件。檢警調查發現,林女自2021年至2025年間,以虛構懷孕生子及扶養需求為由,向李先生詐取約人民幣45萬元,向王先生詐取約31萬元。浦東檢方依詐騙罪將其起訴,法院於2026年2月一審判決,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00後嫩妹懷孕!男方提「奶粉AA」給1千8後失聯 她嘆:後悔沒聽爸媽話
大陸河南省開封市1名司姓女子近日控訴,自己與男友閃婚生子後,對方未負擔家用,產後僅給人民幣400元(約新台幣1860元)便失聯,甚至被全家封鎖。女方家屬指控住院費與育兒支出多由他們承擔,對方還提議奶粉費AA制;男方則稱仍有給錢,並因彩禮負債。雙方各說各話,引發外界關注。河南電視台民生頻道節目《小莉幫忙》報導,司女表示,自己為2002年出生,去年經朋友介紹認識2005年出生的男友,2人很快確立戀愛關係,並於3月11日訂婚。訂婚後不久她發現懷孕,4月30日即舉辦婚禮,但雙方未正式登記結婚。婚後男方外出工作,她則在家養胎,但丈夫未提供家用,薪資多數交由其母親保管。她指出,2人外出花費多由自己負擔,甚至曾因人民幣15元(約新台幣70元)小額支出發生爭執。原以為孩子出生後情況會改善,未料坐月子期間,男方僅匯款400元後便未再提供任何支持。司女母親也表示,生產住院首日約3000元(約新台幣1.4萬元)費用由女兒自行負擔,男方家甚至提出奶粉費用「AA制」,令家人難以接受。更令司女不滿的是,夫家人疑似避不見面,甚至將她封鎖。她坦言對當初未聽從父母勸告感到後悔,目前希望男方能負起父親責任,支付撫養費並交還孩子疫苗本。在村幹部協助下,雙方最終取得聯繫並安排見面。男方回應,並未將全部薪資交給父母,自己留有部分生活費,也曾給妻子數百元,且婚禮當天禮金仍在女方手中。婆家人則表示,並非不願負責,曾為孩子就醫支付費用,目前經濟困難主因為先前支付近20萬元(約新台幣93萬元)彩禮,才提出奶粉費用分擔。經協調後,男方已將疫苗本交還女方,但關於孩子後續撫養及費用分擔問題,雙方仍無共識,將交由法院進一步裁決。
老婆刷爆信用卡還謊稱生子討錢 他怒提離婚: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
一名從事水泥工的男子阿虎(化名)在酒店認識小雨(化名),2人很快墜入愛河並結婚。沒想到,婚後小雨不僅刷爆阿虎的卡,還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甚至謊稱生了阿虎的小孩,讓阿虎氣得喊「從沒看過她肚子大過,哪來的小孩」並起訴離婚,離譜行徑連小雨的舅舅都出庭幫阿虎作證。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破裂,裁定准許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虎與小雨於2021年結婚,婚後小雨先刷爆阿虎的信用卡,欠下大筆款項卻拒絕償還,阿虎只能自行還款,之後她又拿阿虎的銀行卡購買手機,還向阿虎的朋友借錢數十萬元。後來阿虎因工作意外導致肋骨斷裂,暫時無法工作,於是小雨回到酒店上班,不過她依舊持續向阿虎索要信用卡消費,甚至偷走阿虎的提款卡盜領存款。阿虎指控,小雨個性偏激,控制慾強,常在臉書發文指控他,還騷擾他的國中女同學,導致阿虎精神壓力過大且身心俱疲。更離譜的是,小雨曾傳來一張幼童照片,聲稱是2人的孩子,要求阿虎支付撫養費,但阿虎從未見過小雨懷孕,雙方為此爆發激烈爭吵,最後阿虎搬離住處,2人分居至今已逾半年。法院審理時,小雨的親舅舅也看不下去出庭作證,表示小雨從小就常向親友要錢,「每次都她向我拿3千元、5千元,有時候拿100元,幾百元也要拿,她這樣開口騙錢已經是習慣性了」。小雨的親舅舅也證實,小雨曾要求他作證「有生小孩」,被他拒絕後,小雨還因此不和他聯絡。法官調查後發現,小雨在分居後仍多次傳送威脅訊息給阿虎,內容包含「我告你婚外情,還有你前妻騷擾」、「你總有一天?你一定會死得很慘」等恐嚇言語與不實指控。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且無修復可能,遂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判准離婚。
丈夫外遇稱「只是玩玩、累了就回家」 人妻崩潰:提離婚還被打
「餘生不想再與他有任何牽扯瓜葛!」一名人妻抱怨,丈夫已經快50歲,卻出軌了有兒子的女性,甚至帶外遇對象的兒子出遊,還以「小孩跟他不親」為由拒絕撫養自己的孩子,如今她提了離婚,丈夫竟說出「跟對方只是玩玩」、「等我累了自然就會回家」、「把家顧好,等我回來」,讓她相當傻眼。這名人妻在臉書粉專「靠北婚姻」匿名投稿表示,她和丈夫認識並結婚已經20多年了,丈夫也已經快50歲,但對方一直以來只要找到機會就跑去撩妹,等到被她發現後,丈夫就會痛哭求原諒,甚至以輕生來威脅她,最終她只能一再妥協。人妻說到,最近她抓包丈夫外遇,對方卻像是「豁出去了」一樣,想追求所謂「青春的尾巴」,不惜砸碎碗盤、對她動手,還告訴她「我能有體力玩幾年?跟對方只是玩玩,不會長久,妳要放手讓我去玩,等我累了自然就會回家了」。人妻指出,丈夫每天會去陪伴、接送小三,甚至帶小三的兒子一同出遊,宛如真正的家人,如今丈夫卻不願意離婚,也以「小孩跟他不親」為由拒絕負擔撫養費用,離家前還要求她「把家顧好,等我回來」。人妻透露,「這一次我不會再退讓,小孩長大了,他們也安慰我說,沒有爸爸我們會更好」、「上個月我去提告訴請離婚了,餘生不想再與他有任何牽扯瓜葛」、「『想要有個家』,為了那5個字搞得我心好累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如果連錢也不到位,拜託你們趕緊離開,要他幹嘛」、「他太自私了,沒有不正常男人才是個健康的家,請他快走吧」、「可以跟他說不用回來了」、「離吧,想想若餘生他生病了,還要幫他推輪椅,很累」、「好好過就老公,不好好過就是長工」、「不是累了會回家,而是需要人陪病才會回家」、「憑什麼他可以去玩,你就要照顧他所謂的家?趕快去離婚,加油」。《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遷戶口意外揭驚天秘密!養了20年孩子「非親生」 兒1句話暖哭他
大陸1名南姓男子(化名)近日向媒體節目《小莉幫忙》求助,稱自己意外發現撫養了20年的兒子竟非親生,引發社會關注。南先生難掩震驚地表示,兒子外貌與前妻娘家人相似,「從來沒想過會有這種事!」得知真相後,兒子同樣無法接受,但仍安慰父親說「不管怎麼樣,我都會和你在一起」,讓爸爸聽了感動落淚。南先生表示,他與前妻於2003年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2015年離婚後,女兒隨前妻生活,兒子則由他撫養。多年來,他獨自照顧兒子長大,父子感情深厚。然而,2年前南先生打算將兒子的戶口從前妻名下遷回老家時,被要求提交親子鑑定報告,卻意外揭開了驚人秘密。鑑定結果顯示兒子與他沒有血緣關係。「從來沒想過會有這種事!」南先生難掩震驚地表示,兒子外貌與前妻娘家人相似,自己過去並未懷疑。他感嘆,20年來為兒子付出心血,如今得知結果「感覺天都塌了」。得知真相後,兒子同樣無法接受,直言「從沒想到會這樣」,但仍安慰父親說「不管怎麼樣,我都會和你在一起。」這句話令南先生一度落淚。面對鑑定結果,前妻則否認指控,強調「孩子就是他的」,並懷疑鑑定報告造假。她與家人堅稱報告不實,指責南先生「誣賴」。經雙方協商,已同意再做一次親子鑑定,以確認孩子真正的身世。法律專家趙世峰律師指出,若最終證實孩子並非南先生親生,且前妻確實存在過錯,南先生可依法要求重新分配離婚財產,並追討部分撫養費。若協商未果,可透過司法途徑維權。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鑑定與調解中,最終結果將揭曉這場跨越20年的親情真相。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他吹牛要蓋「終極男人洞」吸金6千萬!全美首富之子涉詐投資人跳樓身亡 富爸冷回一句「無關係」
全美最富有的房地產大亨唐納.布倫(Donald Bren)正式與33歲兒子大衛.布倫(David Bren)斷絕關係,原因是大衛涉嫌以虛構商業計畫詐騙投資人超過200萬美元(約新台幣6,400萬元),引爆上流圈震撼。大衛.布倫宣稱打造超豪華車迷俱樂部『The Bunker』,吸金逾6千萬元台幣,卻遭控根本不存在。根據《洛杉磯時報》、《紐約郵報》與《Realtor.com》等外媒報導,大衛聲稱自己創辦的「The Bunker」將是專屬超級富豪的「終極男性俱樂部」,會員每月繳交14,500美元(約新台幣46萬元),可享有法拉利、布加迪、保時捷等超跑的私人使用權,並搭配高級紅酒、雪茄與私廚體驗。他甚至宣稱,計畫將以9,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9億元)買下比佛利山Mr. C’s Hotel作為會所總部。根據訴訟文件顯示,「The Bunker」早期成員名單吸引不少名流,包括《創智贏家》(Shark Tank)投資人馬克.庫班(Mark Cuban)、時尚設計師暨石油繼承人奧古斯特.蓋蒂(August Getty)、甲骨文創辦人賴瑞.艾里森(Larry Ellison)與NBA球星波辛吉斯(Kristaps Porziņģis)。身價逾6千億台幣的房地產鉅富唐納.布倫(Donald Bren),因兒子涉詐重金,公開切割並斷絕關係,引發輿論熱議。然而,2020至2022年間多起訴訟揭露,該計畫根本是場「高端幻影」。不少投資人血本無歸,有人蒙羞離開加州,更有投資人因財務與心理壓力沉重,在家中上吊輕生。現年93歲、身家超過190億美元(約新台幣6,080億元)的唐納.布倫,是Irvine Company創辦人,擁有約1.29億平方英尺的南加州房地產。對於兒子的醜聞,他透過發言人冷淡表示:「我們與此人沒有任何私人或業務關係。」早在2003年,布倫便因撫養費糾紛與前女友珍妮佛.麥凱.高德(Jennifer McKay Gold)及兩名子女對簿公堂,當時11歲的大衛與姊姊克莉絲蒂(Christie)聯合提告要求巨額撫養費。布倫最終在2010年獲判勝訴,但仍支付約900萬美元(約新台幣2.9億元)教育費。多年後,大衛卻再度利用「富爸爸」的光環取信投資人。投資人萊辛(Chris Rising)表示:「他讓人感覺只要拿起電話就能找到父親。」另一名受害者補充:「他很會博取同情,說自己被家人拋棄、沒人相信他。」科技創業家呂南希(Nanxi Lu)在2021年投入10萬美元(約新台幣320萬元)投資「The Bunker」,大衛向她保證已簽下飯店購約,甚至邀她出席與Louis Vuitton「聯合舉辦」的派對,但現場完全沒有任何「The Bunker」標誌。呂南希透露,自己是在導師陳東尼(Tony Chen)勸說下投資。陳先生是舊金山灣區創業家,深信該計畫與布倫旗下Irvine Company有關聯,甚至鼓吹她「這是百年難得的機會」。但幾個月後,陳陷入精神危機,開始尋求法律協助。據代表律師瑞特(Joshua Ritter)透露,已有至少八名投資人提告,單筆投資金額最高近百萬美元。不幸的是,陳東尼最終在2022年9月被發現於自家車庫上吊身亡,得年46歲。投資人指出,這起「男人俱樂部詐騙案」不僅造成金錢損失,更讓多數受害者精神崩潰。目前大衛.布倫尚未對外回應,外媒多次聯繫皆未獲答覆。
「國光女神」離婚淨身出戶!市場擺攤賣童裝 努力賺錢付撫養費
藝人Una(林書葶)外型甜美,曾當過節目《國光幫幫忙》的助理主持人,被稱為「國光女神」,她跟初戀男友在2020年結婚,生下一對龍鳳胎,但在去年離婚,而她也努力賺養家,去市場賣童裝和批菜,她指出,她雖然累但還是充滿動力。Una到市場批菜。(圖/翻攝Una IG)Una在節目《單身行不行》指出,她算是淨身出戶,家人的監護權在前夫那,所以她沒有撫養權,但2個家人隔周會來跟她住,但還是會想他們。她提到,自己要給撫養金,所以有通告就接,私底下她做童裝工作,早上要去市場搶位置,也有在舞蹈教室當櫃台小姐,也在舞蹈教室兼賣童裝。Una表示,童裝現在不好做,她只好另求生路,旁邊再擺一攤菜一起賣,各種賺錢的工作都做,她雖然累但還是有動力,因為家人是她用命換來的。Una指出,她把家人的名字刺在身上,她也解釋意涵,「他們是我的軟肋,也是我的盔甲。」據了解,林書葶她曾以女子團體「City魅」出道,後來成為《國光幫幫忙》的助理主持,也曾當過《寶島神很大》的主持人,2020年12月她跟男友結婚,於隔年宣布懷雙胞胎,去年7月15日,她公開了離婚的消息。
這款父親!9歲女罹惡性腫瘤「他秒提離婚」 法官霸氣判:不准
大陸四川省資陽市一名9歲李姓女童罹患顱內惡性腫瘤,正需要父母照顧時,其父竟向賀姓妻子提出離婚,主張各自撫養一名子女。儘管賀女同意離婚,法院認為若此時准予離婚並分割財產,恐不利於子女治療與康復,判決不准離婚。案經上訴,資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強調未成年子女利益應優先保障。《瀟湘晨報》報導,李男與賀女於2012年在雁江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分別於2013年及2016年誕下兩名女兒。2024年2月,次女因健康問題入住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當時診斷為「雙側額葉—胼胝體巨大佔位、雙側額部膜下積液」。在經過持續治療後,於今年3月再次確診為顱內惡性腫瘤,病情嚴重。沒想到,李男隨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訴請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並主張各自撫養一名子女,互不支付撫養費。賀女則同意離婚,但要求兩名子女均由其撫養,同時要求李男按收入的50%支付撫養費,並主張分得70%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子女撫養權及財產分割上分歧明顯,未能達成共識。法院認為,儘管夫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但在核心問題上矛盾尖銳,尤其是在子女撫養與財產分配上爭議重大。更為關鍵的是,次女目前正遭受重症折磨,亟需父母共同承擔醫療與照護責任。在此特殊情況下,若准許離婚並分割財產,恐導致醫療資金流向不當,進而影響孩子的治療與康復,不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法律原則。法院指出,在子女身患重疾的艱難時刻,父母雙方應暫時擱置矛盾與爭端,將重心放在治療與陪伴上,為孩子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以利病情控制和康復。同時,法院強調,維護家庭穩定與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是處理此案的首要考量。基於上述理由,雁江區法院一審判決不准雙方離婚。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不過,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後維持原判,確認在子女病情未能有效控制、相關治療問題尚未解決之前,夫妻關係不宜輕易解除。
男離婚12年遭兒告上法院「討198萬撫養費」 一查才知非親生
大陸新疆墨玉縣有一名黃姓男子與前妻離婚12年,最近卻遭還未成年、年僅16歲的兒子小綠(化名)一狀告上法院,為了討人民幣44.4萬元(約新台幣198萬元)的撫養費。豈料,律師調取資料時,意外發現小綠並不是黃男的親生兒子,近日當地法院公布一審判決,駁回小綠全部訴訟請求,認定黃男沒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來自新疆墨玉縣的黃男今年6月突然遭16歲兒子小綠提告,因為小綠尚未成年,由劉姓前妻作為法定代理人要求黃男支付自2012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的撫養費,按黃男月收入的30%計算,金額達人民幣44.4萬元(約新台幣198萬元)。在庭審中,小綠提交戶口名簿、出生證明和父母的離婚協議書等文件,要證明自己與黃男存在法定親子關係;但黃男認為,出生證明不能證明親子關係,離婚協議書是在認為小綠是自己親生的前提下所簽署,當時想給孩子有良好生活環境,才將共同財產的兩間房歸前妻所有。不過黃男被兒子起訴後,律師調取資料發現,黃男在今年7月才得知小綠不是他的親生兒子,認為12年前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無效。而法院也發現,小綠已經與生父李姓男子透過法院調解達成撫養費協議,因此法院認定,小綠的撫養費問題與黃男無關,他沒有支付的義務。最終墨玉縣人民法院於7月29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小綠全部訴訟請求,確定黃男不需向小綠支付任何撫養費。法院也以此判決提醒民眾,涉及撫養費的協議,應確認親子關係,避免類似爭議發生。
霸氣女老闆看上鮮肉男下屬!給1200萬逼他離婚 結局大逆轉
比八點檔還扯!中國重慶有一名女老闆,看上年輕已婚男下屬,她給對方300萬(人民幣,下同),約1200萬新台幣逼其離婚,然而2人在一起後又覺得不適合,於是她一狀告上法院,要討回那筆錢,法院審理結果也出爐了。根據《大參考》報導,朱姓女老闆經營一家公司,看上剛入職的已婚何姓男下屬,2人在工作中慢慢建立了感情,雙方打算各自離婚後重新建立家庭。為了和何男結婚,朱女替他向陳姓原配妻子轉帳300萬,作為離婚補償、子女撫養費等費用,讓其離婚。只是沒想到,朱女和何男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後,感覺不合適又想分開,於是將何男和陳女想討回300萬。一審法院認定該款項違背公序良俗,屬無效贈與,判決前妻陳女需返還。對此,陳女與何男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朱女提出的現有證據均無法證明其明確具有向陳女贈與的意思,而是代何男向陳女支付的離婚補償、子女撫養費等費用,因此撤銷一審判決。另外,基於朱女該給付動機完成給付後又主張無效之返還,更是有違公序良俗,悖於誠信。故參酌「因不法原因所為之給付不得請求返還」法理,二審法院最終駁回朱女的全部訴訟請求。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一陣討論,「為了自己的感情破壞別人家庭,還想索回錢財,太沒道理」、「這300萬是她破壞別人感情付出的」、「女老闆的做法既不合情也不合法,真是自食惡果」、「前妻成了最大贏家,得了錢甩了渣男」、「這種破壞別人家庭的行為就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