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國際
大陸

「孩子改姓就不付撫養費」男名下有新房卻拒不履行 法院:拘留!

離婚 撫養費 旅行 新房 拘留 大陸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示意圖/photoAC)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示意圖/photoAC)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展開2026年第4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名男子離婚後長期拒絕支付孩子扶養費,面對法院執行時更聲稱「現在沒工作」,還以孩子改姓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其名下竟有一間新購置的房產,最終被司法拘留。

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法院公布的案件資料,王男與李女原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名兒子,孩子原本跟隨父親姓王。夫妻離婚後,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雙方協商後,孩子也改姓李。離婚後,男方一直沒有依約支付孩子扶養費,李女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審理期間,王男主張,雙方當初離婚時曾達成協議,約定孩子改姓後,他是否支付扶養費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因此不應被強制要求支付。法院審查後認為,這份協議確實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後來李女的工作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成長與生活保障,法院認定王男仍應依原先標準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男仍拒絕履行,聲稱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扶養費,甚至再次拿「孩子改姓」作為拒付理由。然而,法院展開財產調查後發現,雖然王男帳戶內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名下卻有一處新購置的商品房。

法院隨即傳喚王男到庭,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但他仍拒絕支付,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看到手銬,王男才終於改變態度,當場支付人民幣3萬元扶養費,並與李女就後續扶養費支付方式達成協議。

法院考量他已認識錯誤並積極履行義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條件,最終依法解除拘留。法院也提醒,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不能因子女改姓或個人經濟狀況等理由,任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離婚 撫養費 旅行 新房 拘留 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