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停
」 警方 逃逸 員警 違規 拒檢
明尼蘇達移民執法衝突升溫!川普威脅援引《反叛亂法》鎮壓示威
在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接連發生移民執法人員開槍事件,導致群情激憤之際,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15日公開威脅,若州政府無法恢復秩序,將援引1807年通過的《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部署軍事力量介入,進一步升高聯邦與地方的政治與法律衝突。據《路透社》報導,緊張局勢源自8天前的1起致命事件。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1名探員在明尼阿波利斯開槍擊斃了美國白人公民古德(Renee Good),隨後引爆大規模抗議。然而,居民與聯邦執法人員之間的衝突並未緩和,反而還因聯邦政府增派近3,000名武裝人員進駐而持續升溫,抗議行動也迅速擴散至其他城市。就在川普發出最新警告前數小時,另1宗槍擊事件再度引發爭議。1名委內瑞拉籍男子在移民官員試圖攔停其車輛時逃逸,隨後遭到開槍射擊,子彈擊中其腿部。川普隨即在社群媒體上指責明尼蘇達州「腐敗的政客」縱容「煽動者與叛亂分子」,並揚言若情勢失控,將啟動《反叛亂法》保護「只是盡忠職守的ICE愛國者。」這番言論延續了他近期對明尼蘇達州民主黨領導層的強烈抨擊。他甚至以激烈語言羞辱當地索馬利裔社群,稱其為「垃圾」,應被驅逐出境。街頭現場的畫面顯示,身著軍事風格迷彩服、戴著遮臉面罩的聯邦人員,攜槍巡行於結冰的城市街道,與日夜聚集的抗議群眾對峙。居民吹口哨、敲擊鈴鼓、高聲抗議,聯邦人員則在夜間動用震撼彈與催淚瓦斯驅散人群。在1次清場行動後,有抗議者破壞1輛疑似屬於聯邦人員的車輛,並以紅色塗料寫下「吊死克里斯蒂諾姆(Kristi Noem)」,也就是負則監督ICE的美國國土安全部(DHS)部長。隨著執法行動升級,逮捕行為也愈發激烈。聯邦探員不僅拘捕移民,也逮捕抗議者,甚至砸破車窗、強行將人拖出車外,引發更多憤怒。部分居民指控,探員在街頭攔查時要求黑人與拉丁裔美國公民出示證件,帶有歧視意味。多起個案迅速成為輿論焦點。美國公民拉赫曼(Aliya Rahman)表示,她在古德遭槍殺地點附近,被蒙面移民官員從車內拖出並綑綁,即使她反覆表明自己有身心障礙也未獲理會。她稱,在被ICE拘留後未獲醫療協助,最終在拘留所內失去意識才被送醫。DHS則反駁稱,拉赫曼是1名無視命令、妨礙執法的「煽動者」。至於遭到射擊的委內瑞拉男子,DHS指出其身分為索薩-塞利斯(Julio Cesar Sosa-Celis),他曾於2022年在拜登政府(Joe Biden)時期透過人道假釋計畫入境。川普政府上任後已撤銷該類假釋資格。官方說法稱,索薩-塞利斯逃逸並與官員扭打,期間另有2名委內瑞拉男子持雪鏟與掃帚柄攻擊執法人員,迫使官員為自保而開槍。對此,《路透社》無法獨立查證上述說法。報導補充,《反叛亂法》為1807年通過的法律,授權總統在發生叛亂時部署軍隊,或將州國民警衛隊聯邦化,作為禁止軍隊參與民事或刑事執法法律的例外。根據紐約大學布瑞南司法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的資料,該法在美國歷史上已被動用30次。最高法院裁定,是否符合啟動該法的條件,完全由總統自行判定。川普此前已採取罕見行動,在民主黨執政城市不顧州長反對,將國民警衛隊聯邦化以協助移民執法,包括去年在洛杉磯的行為。不過聯邦法院法官已在去年12月裁定該舉措違憲。川普在明尼蘇達州的強硬行動也導致其支持者出現分歧。根據美東時間15日公布的「路透社/益普索」(Reuters/Ipsos)民調,59%的共和黨受訪者支持即使有人受傷,也應優先由移民官員進行逮捕;39%則認為,執法人員應優先避免傷害他人,即使因此導致逮捕人數減少。
新莊男躲通緝「假冒65歲老父」遭識破 被識破瞎扯:我有「植髮做臉」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上月30日凌晨3時許,警方查獲一名通緝犯。35歲鄭姓男子與友人雙載騎乘機車自巷口竄出,行徑可疑,引起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注意並上前攔查。鄭男為規避通緝身分,謊報65歲父親的身分證號,企圖矇混過關,仍遭警方當場識破。警方表示,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時,發現機車突然從巷內駛出,乘客還刻意回頭查看警車,神情異常,遂依法攔停盤查。鄭姓乘客謊報與自己相差30歲老父的證號,卻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實際年紀,只言自己係因為植髮、做臉才看起來比較年輕。不過,員警比對資料照片後,發現年齡、外貌特徵及疤痕均不相符,隨即要求帶返分局按捺指紋。鄭男眼見無法掩飾,才坦承真實身分。警方查出,鄭男分別遭士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涉及不能安全駕駛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合計須服刑1年2個月。警方進一步在鄭男身上查獲依托咪酯煙彈,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保安警察大隊呼籲,涉案民眾應配合法院及檢察署通知,切勿心存僥倖逃避司法責任,毒品危害身心健康與社會治安,民眾應遠離毒品。
男毒駕拒檢板橋鬧區蛇行狂飆 警圍捕逮人怒開22張共13萬罰單
新北市板橋區6日深夜發生拒檢追逐案,有詐欺前科的27歲張姓男子毒駕上路,在騎車時闖紅燈還使用手機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示意停車受檢,張男卻拒絕配合,還加速逃逸、危險駕駛,沿途蛇行、逆向、騎乘人行道,最終在警方攔截圍捕下落網,全案依法送辦。江翠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10點至12點執行巡邏勤務,23時22分行經民生路三段與四維路128巷口時,發現張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闖紅燈,且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車受檢。張男卻拒檢受檢,警方尾隨期間,發現其多次任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甚至逆向行駛及騎乘人行道,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隨即通報攔截,深夜11時36分在縣民大道與新站路口成功攔停,並依現行犯將張男逮捕。警方進一步對張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就其闖紅燈、手持使用行動電話、不服稽查取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騎乘人行道、危險駕駛及逆向行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開出22張罰單,共計13萬1300元,全案依法送辦。
男毒駕上路竟拒檢狂飆至分局前 勇警破窗掛彩仍逮4毒蟲
桃園市中壢區24日晚間發生毒駕案,55歲鄭姓男子吸食毒品後上路,駕車載3名友人行經中央西路時,臨檢員警發現其車輛搖晃,直覺有異上前攔查,鄭男卻拒檢逃逸、一路狂飆,直到中壢警分局前才被警方攔停,員警破窗逮4人,經唾液快篩後確認鄭男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中壢警分局25日晚間執行「雷霆除暴」擴大臨檢防制車手暨取締酒駕專案勤務,中壢派出所警員9時許巡邏行經中央西路時,發現鄭男車輛搖晃不停,員警直覺有異,上前盤查並要求停車。鄭男卻遇檢不停還加速逃逸,並在火車站前中和路與另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期間還衝撞警車。警方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警網,包圍鄭男車輛後,於中壢警分局前將其攔停。而鄭男車上還有3名友人,員警上前破窗將鄭男等4人拉下壓制逮捕,過程中1名員警左手被玻璃割傷,所幸經現場包紮後無大礙,而警方在其車內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等證物,副駕駛盧姓乘客身上亦查獲安非他命約8公克,鄭男唾液初篩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警方訊後將鄭男依毒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同車其他3名男子分別依毒品罪嫌送辦,相關案情則仍待進一步釐清。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強調,毒駕與酒駕行為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將持續結合「雷霆除暴」專案勤務,加強巡邏攔查與臨檢力道,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之不法行為,警方均將依法從嚴究辦,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
北市醉男騎「共享機車」上人行道被攔 酒測0.49硬拗「只吃了椒麻雞」
台北市一名26歲潘姓男子,11月29日晚間與友人聚餐後租借共享機車返家,行經中正區徐州路時違規騎上人行道,遭巡邏員警攔查。警方發現潘男渾身散發酒氣,經酒測數值高達0.49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中正第一分局表示,29日深夜,仁愛路派出所員警楊士葆、莊凱任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潘男騎乘共享機車在徐州路人行道上行駛,隨即上前攔停盤查,並依法開單告發違規。警方指出,潘男身上酒味濃厚,先以酒精檢知器測出酒精反應後,再實施正式酒測,結果為0.49毫克。面對酒測結果,潘男急忙辯稱,與友人聚餐時吃了椒麻雞等料理,並未飲酒,但警方未採信其說法,依法移送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或騎乘機車,飲酒後應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或使用代駕服務,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與違規行為,維護交通秩序。
沒開大燈上路遭攔查!他車窗打開濃濃酒味慘了 驚人酒測值曝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晚間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開大燈,因此上前攔查,卻意外發現駕駛一身酒氣,對其酒測後果然發現駕駛酒測值高達0.50MG/L,當場將人逮捕送辦。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晚間18時許見一自小客車未開啟大燈行駛,顯有危害道路行駛安全之虞,遂將其攔停。只是當駕駛降下車窗,員警就發現36歲的孫姓工人身上散發濃厚酒氣,且眼神渙散,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50MG/L。據悉,孫姓工人自稱,當日下午14時許飲用保力達B完畢後,就在原地休息,以為休息時間已足夠,才起身開車返家,沒想到一上路就因為沒開啟大燈遭警方查獲酒駕公危。全案訊後將駕駛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如有飲酒,請找「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警方將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地區、路段與時段,加強取締,以防制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發生,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台中夫妻停車未熄火進超商秒被偷 55歲竊車賊「倒車甩人」半小時遭逮
台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二段一間超商6日下午3時27分許發生竊車案。張姓夫婦將車輛停放在超商外,未熄火便進店購物,55歲汪姓男子騎車經過,疑因機車沒油,見轎車仍在發動且無人看守,竟直接上車駕走。張姓車主發現車輛遭竊,立刻衝上前拉開車門,甚至跳上車試圖阻止,但汪男毫不理會,反倒猛力倒車甩開張男,造成張男摔落地面、手肘擦挫傷。後方一名女駕駛目睹驚險畫面,將行車紀錄PO網,直呼還好即時躲開。警方獲報後隨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於下午3時50分在豐原區國豐路三段尋獲失竊車輛並成功攔停,當場逮捕汪男。據悉,汪男現居新竹,無業,原本打算騎車返南部老家,但因機車無油,臨時起意偷車逃逸。全案經警詢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違規騎士拒收罰單、罵警「畜生」 法院公開侮辱價目
台北市一名張姓騎士於2024年間騎車行經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安全帽扣環未繫緊等違規行為,被警方攔查開單,沒想到他不僅拒收,還辱罵警員「畜生」、朝地面吐口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張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5月騎車行經台北市民族東路一處路口,因違規騎乘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上,且所戴之安全帽扣環未繫緊,被警員當場攔停並開單舉發,未料他心生不滿,不僅拒收告發單,還在離去之際,於公眾場合辱罵警員「畜生」等語,並朝路邊地面吐口水。警員認為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且其行為涉犯妨害執行公務,於是向警局報告偵辦。張男到案後承認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行為,但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後來才改口坦承犯行。經台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審理,認張男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1行為同時觸犯2罪名,屬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侮辱公務員處斷。法官指出,其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行為不妥,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足認其有悔意,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首日就抓到!毒駕男違規遭攔 唾液快篩雙陽當場露餡警扣車送辦
全台「毒品唾液快篩」20日正式上路,警界嚴陣以待。沒想到政策實施首日,台南永康分局就抓到典型毒駕案例。深夜11點多,大灣派出所員警在永大一路巡邏時,眼尖發現1輛自小客車行徑怪異、還疑似違規,立即攔停。盤查後才發現,駕駛竟是警方列管的毒品人口李姓男子,而更令人傻眼的是,駕駛座前方竟大剌剌放著疑似毒品的物品,宛如「把證物放在員警眼前」。警方迅速依程序展開調查,並對李男進行唾液與尿液雙採檢。結果出爐後毫無懸念2項檢測皆呈現第1、2級毒品陽性反應,完全坐實李男「吸完就開」的毒駕行為。警方指出,李男在施用毒品後仍駕駛汽車上路,已構成公共危險罪,當場將他上銬帶回,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除了法律責任沒得跑,李男的愛車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扣車及製單開罰,可說「人車都難逃」。永康分局表示,毒駕在全台造成的交通風險長期存在,警方近年來也不斷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而新制「唾液快篩」能在短時間內確認是否施用毒品,大幅提升執法效率。分局長洪宏榮強調,毒駕是零容忍政策,只要查到就絕不寬貸,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力度,守護用路人安全。警方也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判斷能力、反應速度與情緒穩定度,毒後駕車等同把自己與他人推向危險深淵,切勿心存僥倖,「毒駕一刻、後果一生」。
駕車衝吐瓦魯迎賓管制站!男遭強押下車高喊「我是皇太子」 警再逮他無照
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1月18日於總統府前執行迎賓活動安全維護,未料在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一名62歲的陳姓男子見警方管制竟未停下,反而不斷向前,高喊自己是「皇太子」、「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遭大批警力火速攔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函送台北地法簡易庭偵辦。據了解,62歲的陳姓男子18日上午駕駛黑色轎車,行經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正好警方因總統府迎賓活動進行道路管制,未料男子不但拒絕停下,繼續駕駛車輛往前,所幸第一時間即遭大批警力攔停,同時被警方強制帶下車,帶回派出所管束。而男子被帶走時,不但對警方出言不遜,還不斷高喊,「我是皇太子」、「我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警方後續也對陳男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但警方也因此發現其為無照駕駛,陳男疑似因持有職業駕駛駕照,但卻依規定檢驗逾期導致駕照註銷,且不服員警指揮,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同時,針對陳男於警方執行勤務中有明顯不當之行動,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函請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偵辦。中正一分局呼籲,民眾行經管制路段時,應遵循員警指揮、減速慢行,避免發生事故。
花蓮通緝犯持刀襲警劫車逃逸 北上躲藏3天「外出覓食」遭逮
花蓮59歲游姓通緝犯6日下午3時許在台9線遭警方攔查時,竟持折疊刀襲警並搶奪民眾車輛逃逸。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緝3天,8日上午11時30分在花蓮市大陳一村將其逮捕,全案依殺人未遂、強盜、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警方6日下午3時許在台9線巡邏時,發現一名騎士違規左轉,沿線追緝後在平等路成功攔停。查驗身分時游男多次拒絕配合,不僅衝撞員警,更持折疊刀襲警反抗,混亂中丟下機車逃離現場。游男沿著台9線逃跑,途中他見一輛自小客車停等紅燈,竟持刀威脅女駕駛下車後奪車離開。女駕駛雖未受傷但飽受驚嚇。鳳林分局與警察局刑警大隊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沿線調閱監視器,鎖定游男藏匿在花蓮市大陳一村附近,連夜在重要路口部署警力埋伏。8日上午11時30分,游男與友人外出用餐時現身,員警一擁而上將其壓制逮捕,當場起獲犯案用折疊刀1把。經查,游姓男子逃逸後不敢返回住處,搭車北上投靠花蓮市友人,企圖躲避追緝。全案依殺人未遂、強盜、妨害公務及通緝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壽豐街頭驚魂!男子遭5人圍毆強行擄上車 警追捕查獲毒品棍棒
花蓮縣壽豐鄉7日上午驚傳街頭暴力事件,1名男子疑因與他人感情糾紛,當街遭五人圍毆,並被強行拖上車,頭部受鈍傷,所幸送醫搶救後並無生命危險。據了解,事件起因疑與被害男子與加害者女友的交往有關,惹怒加害者後,他聯合其他四名共犯當街報復。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兩輛涉案車輛行蹤,並在台11丙線與東華大橋北端及華工六路成功攔停,當場逮捕五人。現場並查獲一根木棒,以及一級毒品海洛因與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警方表示,全案已依《刑法》妨害秩序、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嫌偵辦,五名犯嫌已移送花蓮地檢署法辦。此案再次提醒民眾,感情糾紛若演變成暴力行為,後果可能難以收拾,警方也呼籲民眾遇事應冷靜處理,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疑因服用安眠藥精神恍惚!婦人「猛踩油門」蛇行連撞14車 被緊急送醫
南投埔里鎮中華路今(19)日上午發生離奇連環撞事故,一名62歲宋姓女駕駛疑因服用安眠藥行車飄移,連續撞向路邊停放汽車,撞停後又往前直駛又再度撞停,但仍開車前進,共擦撞5部機車及9部汽車,所幸無人重傷,警方迅速到場處理,並將宋女送醫救治。南投縣埔里分局副分局長楊光旭表示,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到場,發現宋女臉部受傷,經酒測值為0,但她自稱前一晚服用助眠藥物,導致精神狀況不佳。警方研判,宋女在肇事後疑似想離開現場,卻再度擦撞路旁車輛,所幸巡邏警車及時攔停制止,避免事故擴大。目前,警方已調閱路口監視器及宋女行車記錄器釐清事故原因。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移送偵辦,另採集尿液以釐清是否涉及毒駕。
新莊男酒駕拒測還嗆警 捷運外鬧事遭管束
新北市新莊區4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拒測糾紛,31歲陳姓男子與友人飲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行車搖晃遭警方攔查,不料竟拒絕配合攔檢,甚至與後座黃姓女子多次言語挑釁、推擠員警,最終兩人因情緒失控遭警方依法管束,待酒醒後才得以離開。據了解,新莊分局福營派出所員警於晚間10時許巡邏行經福營路輔大捷運站2號出口前,發現陳男駕駛機車搖晃不穩,疑似酒後騎車,遂上前攔停盤查。不料陳男不僅拒絕受檢,還與同車女乘客黃女多次以言語挑釁、肢體碰觸員警。警方見情勢一度升高,為維持現場秩序,依法採取管束措施。由於陳男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開單舉發,並將其機車當場移置保管,警方也待二人冷靜酒醒後才解除管束。新莊分局表示,警方對酒駕取締一向採零容忍態度,民眾飲酒後務必避免駕車,以免害己又害人。呼籲市民若發現可疑駕駛行為,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守護道路安全。
10歲男孩隧道中「雙膝下跪」哭求路人救母 畫面曝光惹網友鼻酸
中國廣州石門堂山隧道在4日傍晚發生一起追尾事故,一名年僅10歲男孩的舉動在網路上引發關注。當時因碰撞致安全氣囊彈出,坐在駕駛座的母親被強烈衝擊震暈,後排三名孩子驚恐不已。其中男孩跑下車後,雙膝跪地、哭喊「救救我媽媽」,急切攔停過路車輛求助。據《極目新聞》報導,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影像顯示,事故後不少駕駛原本繞行,但有熱心人士發現異樣而停車察看。一名不願具名的女車主回憶,當時她行經隧道左側車道,見男孩下跪哭喊,立刻下車協助,發現母親已昏迷,而男孩聲音顫抖、不停重複「救救我媽媽」,場景令人鼻酸。事發後,另一位鄭女士迅速將三個孩子安置在自己車上安撫情緒,隨後其他好心駕駛協助把母親自駕駛座扶出。報警後,鄭女士更將母親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廣州交警證實確有其事,並表示該名女子已送醫、並無大礙。事發之後,男童的母親葉女於5日受訪時回憶,當時完全未意識到狀況,只記得聽見孩子哭聲,勉力解開車門鎖並降下車窗後便失去意識。她說,看見影片時淚流不止「沒有想到孩子會愛我到這樣的程度」。她補充,事後詢問兒子原因,他只說「我就是想救你」,並坦言當時非常害怕,最怕的就是「媽媽沒了」。葉女士透露,已於5日與出手相助的鄭女士聯繫,向對方表達感謝。她感慨,若無熱心人協助,孩子們恐怕會留下嚴重陰影,「非常感謝當時在場的所有人」。廣州警方同時說明,這起事故中的車輛安全氣囊確已彈出,母親因衝擊暈厥,但三名孩子並無大礙。被救的母親再度表示,孩子的舉動讓她無比震撼,「他比我想像中更勇敢」。
男子吸食笑氣嗨過頭 警到場揭離譜真相:他報警抓自己
大陸浙江臨海市發生一起離奇案件,有一名男子吸食笑氣(氧化亞氮,N2O)後產生幻覺,以為他人在吸食,於是主動打電話報警;警方趕到現場,才發現男子報案在吸毒的人,其實是他自己。目前涉事男子依法被行政拘留,全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綜合陸媒報導,9月29日凌晨2時47分,大洋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人在車內吸食笑氣,潘姓員警立刻帶隊趕往現場。警方抵達後,沒發現任何可疑車輛或人影,奇怪的是,報案人電話始終無法接通,讓在場員警很納悶。經警方持續搜尋一個小時後,並在綜合指揮室協助下,發現報案人所描述的涉事車輛品牌,竟與他本人駕駛的車相同,讓潘員警懷疑「報案人就是嫌犯」,於是調整目標,鎖定報案人車輛位置,最終在邵家渡街道一處村落發現可疑蹤跡。警方前往現場途中,正好與該車狹路相逢,成功攔停車輛。車主是一名趙姓男子,被警方攔下後神情恍惚,車內竟查獲7瓶笑氣鋼瓶。趙男才坦承,自己稍早吸食笑氣後產生幻覺,以為是別人在吸食,又想起最近警方宣導禁止吸食笑氣,於是「正義感」使然下報警,結果把自己送進警局。目前趙男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提醒,笑氣屬於危險化學品,過量吸入可能導致幻覺、意識混亂、肢體無力甚至暴力傾向,民眾若發現非法販售或吸食行為,應立即撥打110舉報。而笑氣在台灣早在2020年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納為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加強管制,笑氣一般合法用途為醫療輔助麻醉劑、食品業發泡劑及工業金屬抗氧化劑等,由於取得價格相對便宜,又可以供多數人使用,且易被誤以為不會傷害身體。若違法吸食、持有笑氣者,可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女子騎機車闖國道遭3警車追捕 最高恐罰4.2萬元
國道1號岡山路段今(12)日上午11點多,有民眾開車時目擊2輛警車在包夾一輛機車,仔細一看是名黑色衣服女子,不服攔查左右閃避跑給警察追,讓目擊者驚呼「超怕撞到她!」,後來在路肩僵持近半小時終於截停,由於該名女子情緒不穩,警方施以保護管束後送往醫院治療,後續將依規定開出最高4萬2000元罰鍰。有民眾在中午11點多,看到有位黑衣女子,騎車上國道路肩行駛,後方有2輛紅斑馬國到警車在追趕,還不服攔查,警方甚至一度下車追趕,後來有第三輛警車出現才將其逼停,民眾驚呼「超怕撞到她!」,將部分過程公佈在Threads平台,引發網友關注。國道警方表示,在11點3分接獲民眾報案,在國道1號北向364公里剛商路段有機車行駛,調派編號528及537共2輛巡邏車前往攔查,於349.5公里處與機車接觸,但騎士始終不願停車配合攔查,後續再加派527巡邏車前往支援,本大隊派遣3部巡邏車最終以優勢警力及防禦駕駛技巧,終於11時26分在北向345公里處將其攔停。經查該名騎士為40歲王姓女子,現場疑似女情緒不穩,員警遂將其帶返分隊實施保護管束,並由女警陪同就醫並通知家屬配合安置,但由於女子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將依規定開罰,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假配合真落跑!聯結車違規拒檢逃逸 警拔槍喝止險遭撞
國道1號林口路段9日下午驚傳台營聯結車拒檢逃逸案件,新北國道警在例行巡邏時,發現該車疑似超載且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示意攔停時,駕駛先假意靠邊,隨後卻加速逃離,不僅危險駕駛、還一度試圖衝撞員警,所幸過程中未造成傷亡,警方後續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規辦理。事發於9日下午4時許,巡邏員警於國道1號南向36.4公里處發現異狀,並將車輛攔至40.5公里林口出口槽化線。然而,駕駛趁員警下車盤查時立即踩油門逃逸,並於林口交流道下匝道往市區方向竄逃。警方隨即尾隨並鳴笛、透過擴音器喊話要求停車。期間副駕蔡姓員警更在紅燈時拍打駕駛座車門,示意受檢,但駕駛不僅拒絕,還從最內側直接切換至外側車道右轉,危險舉動差點波及其他用路人。追逐過程中,員警一度下車拔槍喝令,但駕駛仍執意加速,趁車流閃避後繼續往林口市區逃逸。考量現場車多、人車安全,警方未再強行追車,也未開槍制止,最後回返駐地依法舉發,後續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警方指出,該車之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第29條,汽車裝有貨物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執行交通稽查任務指揮過磅者,可處新臺幣9萬元,另違反第33條1項4款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及33條1項7款跨行車道可分別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及違反第43條危險駕車,則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不服稽查取締則違反第60條1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警方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拒檢或危險駕駛只會讓處罰更重,也危及無辜用路人。若民眾在高速公路上發現危險車輛,可透過「1968警政報案App」即時通報,由國道警派員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騎士路上飄移!警上前關心抓出失蹤人口 她主動掏一物慘了
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員警,日前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輛機車行車飄忽,便主動上前關心,意外發現騎士為失蹤人口,但過程中騎士眼神躲閃、飄忽不定,警方詢問其身上是否有攜帶違禁物品,未料下一秒騎士就真的掏出一支電子菸,坦承自己吸食喪屍菸彈。據了解,43歲有多項毒品前科的林姓女子,今年4月時遭女兒通報失蹤,但其疑似仍不斷雙北來往,靠著打零工維生。今年8月初,林女騎乘機車忽快忽慢、左右偏移,後方巡邏員警同仁見狀為避免危險,遂攔停提供關懷協助,發現林女為通報失蹤人口。只是警方在詢問過程中林女神情異常緊張、眼神恍惚,讓警方當場查覺有異,詢問其身上是否有攜帶違禁品時,林女下一秒就主動從隨身包中取出電子菸及煙彈交付警方,經檢驗結果為俗稱「喪屍煙彈」之依托咪酯煙彈,當場將林女逮捕並查扣相關毒品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已,依托咪酯為中樞神經鎮定劑,施用後會出現意識不清、昏迷、肌肉痙攣等症狀,嚴重影響判斷力和反應速度,此時駕車上路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威脅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請民眾尊重生命,拒絕吸毒與毒駕,本分局將持續打擊毒品犯罪,以維護社會治安。
高雄騎士收紅單不爽譙警「幹+垃圾」 法院認未逾忍受範圍判無罪
高雄市小港區黃姓男子因駕照遭吊銷仍騎機車上路,2024年9月遭李姓警員攔下開單。他不滿被處罰,當場碎念,甚至脫口「幹」,離去前又補一句「垃圾」。李員氣憤提告公然侮辱罪,但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雖然言詞不雅,仍未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判黃男無罪。判決書指出,2024年9月4日傍晚5時許,黃男騎車行經小港區時因交通違規遭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李姓警員攔停,警員發現其駕照已遭吊銷,依法開單。黃男先哀求「拍謝,再給我一次機會啦」,未獲寬容後不滿碎念「上下班而已還要開紅單,要多少啦?」警員則回應「可以坐公車、騎腳踏車啊」。當李員製作完舉發單要求簽名時,黃男簽完後直接甩話「拿去啦」,隨即側頭低聲丟出「幹」字。李員當場質問「你是在罵我嗎?」黃男嘴硬回「我譙你逆,我譙我自己不行嗎?」等紅燈轉綠燈時,黃男騎車經過李員身邊,還側臉對著警員大罵一聲「垃圾」才離去。李員不甘受辱提告公然侮辱罪。審理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不是在罵警察,是罵自己,因為覺得自己很倒楣。高雄地方法院勘驗密錄器畫面後認為,黃男雖然出言不遜,言詞確實可能造成李員不快或難堪,但黃男冒犯影響程度,但影響程度仍在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內,因此判黃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