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狼
」 偷拍 攝狼 手機 妨害秘密 警方
北市中山站有攝狼!男高低差拍裙底風光 警扣手機驚見上百張偷拍照
北市中山區驚傳偷拍色狼。一名女子11日下午自台北捷運中山站1號出口準備離開時,卻一路遭到一名32歲杜姓男子尾隨偷拍,杜男利用高低差趁機偷拍,所幸當場遭女子男友察覺,立刻制止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也查扣杜男手機,在其手機內發現上百張偷拍照片,數量相當驚人。據了解,被害女子當天下午與男友一起在中山商圈逛街,未料卻在搭乘1號出口離開時,遇上後方偷拍技巧拙劣的杜男,杜男利用高低差準備偷拍裙底風光,卻當場被女子男友發現,男友當場大聲呼救,同時報警處理。雙方引起不小動靜,恰好仍在誠品南西周邊的維安警力聽聞後,立即到場處理,控制住杜男行動,隨後交由轄區警方處理。警方後續也在杜男手機裡查獲大量遭偷拍女子照片,全案後續依照妨害性隱私現行犯逮捕送辦。
機捷A6站「攝狼」出沒!壯碩平頭男跟隨女乘客便衣警逮現行
桃園機場捷運A6泰山貴和站近日出現偷拍狼,37歲褚姓男子多次跟隨女性乘客身後,趁著搭乘手扶梯時伸手機偷拍裙底。桃園捷運警察隊接獲通報後埋伏多日,15日上午當場逮捕褚男,從其手機查獲多張被害人不雅照,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偵辦。桃園捷運警察隊日前接獲桃捷公司反映,A6站近期有名身材壯碩的平頭男子,多次跟隨女性乘客後方,行為怪異。捷警隊派員以便衣裝扮佯裝旅客,在車站內埋伏查緝。15日上午8時許,褚男在非付費區出入口手扶梯上,伸手機偷拍一名林姓女子裙底,遭埋伏員警目擊後立即逮捕。警方在褚男手機中發現多名被害女子裙底照片,褚男被逮後竟辯稱「今天而已」。警方調查,褚男家住基隆,因工作關係騎機車到A6站附近工地上班,常利用工作前空檔到機捷站內偷拍女性乘客。全案已移送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偵辦。
高雄圖書館驚現「攝狼」 服勞役男貼假「故障告示」潛女廁偷拍遭逮
高雄市大寮圖書館10日發生偷拍時間,正在服勞役的22歲戴姓男子涉嫌躲入女廁偷拍。戴男還在廁所隔間門貼上「暫停使用」告示試圖掩人耳目,事跡敗露後一度逃逸,最終遭警方查緝到案。10日晚間,戴男在圖書館擔服易服勞役期間,刻意躲入女廁反鎖廁門,並在外張貼告示「不通暫停使用」。約晚間7時,有女性民眾如廁時聞到濃厚檳榔味,起初已感異常;至晚間8時許,另一名女子從門縫發現有男子使用手機及魚眼鏡頭偷拍,當場報警。現場人員一度圍住戴男,但他趁亂掙脫並逃離現場。林園分局於晚間8時46分接獲通報後,大寮分駐所員警立即到場處理,迅速鎖定犯嫌身份,成功將其查緝到案。據了解,戴男原因犯洗錢防制法正在服勞役,期間卻涉嫌偷拍。警方訊後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嫌,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當局提醒民眾如發現類似可疑行為,應立即報警處理。
威秀影城「攝狼」偷拍裙底 民眾當場制伏人贓俱獲
台北市信義區威秀影城5日晚10時5分發生偷拍案件。33歲林姓電子工程師利用紙袋挖洞掩護手機,偷拍購買咖啡女子裙底畫面。現場見義勇為民眾發現後,當場錄影並高聲示警,協助將偷拍狼制伏送辦。警方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現行犯逮捕。案發時,一名穿著紫色洋裝的女子正在排隊購買咖啡,一名戴眼鏡、身穿黑衣的男子緩步接近她,刻意停留數秒後離開。正義民眾認為男子形跡可疑,隨即拿起手機錄影並大喊「有人偷拍」,周圍民眾聞聲紛紛上前協助,並報警處理。林男見事跡敗露欲快步離開,但被民眾團團圍住阻止。轄區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接獲報案後,派員到場,當場人贓俱獲。警方表示,林男事先在紙袋挖洞,再將手機開啟錄影模式進行偷拍。警員當場要求林男解鎖手機,查獲被害女子遭偷拍之私密影像,遂依現行犯將其逮捕。據了解,林男為某科技公司電子工程師,供稱因工作壓力大及對異性好奇才犯案。警方訊後已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中山地下街傳偷拍!女搭手扶梯驚見攝狼 日籍癡漢聲押獲准
北市中山商圈地下街本月8日驚傳偷拍案件。有女子和友人在中山地下街搭乘手扶梯時,驚覺遭到站在身後的日籍男子偷拍,嚇得當場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男子也坦承偷拍,經確認發現其攝影器材內確實有偷拍,當場將人逮捕到案。士林地檢署移送偵辦後,聲押獲准。據了解,35歲的日籍男子日前來台觀光,卻在中山地下街商圈時,持GoPro設備偷拍前方站在手扶梯上的女子,所幸被害人及時發現,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確認男子所持有的攝影設備中確實有偷拍影像,當場將人逮捕,而男子也坦承犯案,並表示因出於好奇才會偷拍。警方訊後也依照妨害性隱私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也對男子聲押獲准。
小琉球民宿洗澡被偷拍!女遊客控業者是「攝狼」 他瞎辯:抓螞蟻
屏東縣知名景點小琉球,23日晚間11時許驚見「偷拍狼」,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女性友人在某間民宿洗澡時,突發現有人從窗戶持手機偷拍,嚇得受害人大叫求救,但外出查看時犯嫌早已逃之夭夭,使她懷疑是民宿老闆所為,隨後已報警提告,全案訊後老闆也將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有網友在Threads社群平台爆料,小琉球某家民宿發生偷拍情事,女友人23日晚間11時30分到40分在洗澡期間,竟看見窗外出現1支手機朝室內拍攝,且推斷對方為身高170公分的犯嫌,嚇得她當場大叫並外出逮人,但仍被對方逃脫,事後當事人前往琉球分駐所報案,並請民宿老闆到場協助調查。豈料,老闆僅表示房客要自行注意門窗是否上鎖,不僅未維護權益還指責當事人,直到後來她得知手機是民宿老闆所屬,老闆眼看事跡敗露竟辯稱是在看螞蟻,並誆稱擔心螞蟻跑進房間才在外先除掉,此舉令當事人質疑,「誰會大晚上在黑暗的地方,沒有手電筒的情況,把手機伸到浴室對外窗檢查螞蟻」,進而懷疑是老闆所為,所幸當時她還有另名同伴在房內,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警方表示,琉球分駐所接獲民眾通報,女遊客在琉球鄉某民宿洗澡被偷拍,並懷疑是民宿老闆所為,因而向他提出告訴,警方受理後隨即將老闆移送偵訊,全案訊後他將依涉犯《妨害性隱私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有攝狼!苗栗男伸手機進女廁偷拍被抓包 累犯卻因1理由獲判半年
苗栗25歲徐姓男子去年10月在大甲某速食餐廳內,以手機伸入女廁門板內拍攝女子如廁,當場被抓包而慌忙逃離。台中地院審酌,被告除曾涉犯妨害秘密案件構成累犯,尚涉多起妨害性隱私案件,素行不佳,但念及他坦承犯行,「尚非全無悔意」,最終依涉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有期徒刑6月。判決書指出,徐男前因妨害秘密案件,經苗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去年7月16日執行完畢。豈料,徐男不知悔改,於去年10月16日晚間20時35分左右進入台中大甲某速食餐廳女廁內。後趁1名女子如廁時,持其手機伸入廁所門板底下縫隙,攝錄女子私密處及性影像,女子發現後用腳踹手機,徐男慌忙逃離。經女子報警處理,警方前往在速食餐廳外查獲徐男,扣得其手機1支。徐男被逮後對犯行坦承不諱,台中地院以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徐男前因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而涉犯妨害秘密案件,遭判刑3月,於去年7月16日執行完畢。徐男5年內故意再犯本案,為累犯,罪質相同,凸顯徐男受前案徒刑執行的成效不彰,且對刑罰的反應力明顯薄弱,自我控制力及守法意識不佳,而一再犯侵犯他人性隱私案件,加重其刑。法官審酌,徐男除前案紀錄外,尚涉及多起妨害性隱私案件,認定徐男素行不佳,竟再次為滿足個人私慾,以竊錄方式侵犯他人性隱私,使受害女子遭受擔心與恐懼,行為應受譴責,但念及徐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犯行,「尚非全無悔意」,並斟酌犯罪動機、手段、告訴人無調解意願等情節,依涉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扣案手機1支沒收。可上訴。
台中大賣場有「攝狼」!噁男潛女廁偷拍落網 他竟辯:走錯邊
台中市西屯區27日傍晚5時許發生偷拍事件,1名39歲蔡姓男子被發現躲在女廁,疑用手機偷拍女子如廁,直到被害女子察覺隔板旁多出1隻手,這才嚇壞大叫友人抓色狼,同時通報警方前來處理,警方到場後要求蔡男出示偷拍影像,但疑被他刪除並辯稱「走錯邊」,後續將他帶返派出所,這才坦承犯行依法送辦。據了解,蔡男平時靠打零工養活生計,近日疑因經濟壓力大,進而動起歪心思,他頭戴戴眼鏡並身穿深色背心進入1間量販賣場後,竟趁無人時潛入地下1樓美食街的女廁,並持手機從隔板下方縫隙伸出,藉機偷拍女子如廁畫面,直到被害女子驚覺呼叫友人,蔡男這才被當場逮獲。警方表示,27日傍晚5時30分獲報,青海路一間量販賣場疑有男子偷拍女子如廁,警方到場時詢問蔡男是否偷拍,他則辯稱「我沒有」及「我走錯邊」,緊接著警方要求他出示手機查看,但不雅畫面疑被他刪除,警方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蔡男眼看事跡敗露最終才坦承犯行。警方說明,全案訊後蔡男將依涉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及《妨害秘密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將擴大追查是否有其他民眾受害,或查清蔡男背後有無幕後集團,藉此杜絕不法情事再轄區發生。
女兒遭人偷拍還配文「這妹妹不錯」 中國男子費盡心力才讓「攝狼」被關押
中國上海一位父親,為了自家高中的女兒,展開了艱辛而漫長的維權之路。整起事件源自於3月14日,身穿校服的陳姓女子在放學途中乘坐地鐵,過程中卻被人偷拍,後續畫面隨後被上傳至短影音平台。影片中,陳女與同學背對鏡頭進入地鐵車廂,上傳人還惡意加上「放學了,這妹妹不錯」等暗示性文字,吸引大量瀏覽與評論,甚至有留言試圖詢問拍攝地點。這一切被陳女的父親陳平(化名)在偷拍隔天的3月15日察覺。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陳平回表示,那天是週六,女兒異常地賴在床上,不肯起身,也不願與家人交流。經過再三追問,女兒才道出遭到偷拍的事情,並表達了對自身安危的憂慮。女兒害怕自己已經被陌生人盯上,擔心每天固定上下學的地鐵路線會成為潛在危險源,甚至問出「他們會不會來找我」這樣充滿恐懼的問題,讓陳平心痛不已。意識到事態嚴重後,陳平開始展開多方行動。陳平首先嘗試與偷拍者私下聯繫,要求對方刪除影片,但對方態度傲慢,不但推諉責任,還聲稱自己只是拍攝公共場所「拍地鐵關門」並未侵犯個人隱私。即使在女兒及同學多次私訊抗議後,對方僅將影片中的文字稍作修改,卻堅拒刪除內容,還以「如果拍景點是不是也要問所有人同意」為藉口逃避責任。陳平隨即向短影音平台進行投訴,要求下架影片並封禁該帳號,但平台僅將影片刪除,帳號仍得以存續。無奈之下,陳平向女兒就讀學校求助,校方建議女兒暫時佩戴口罩以保護身分,並鼓勵他向派出所報案。陳平親自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但警方告知陳平,由於影片未涉及隱私部位,立案標準難以成立。深感失望的陳平仍堅持留下備案,希望至少能為可能出現的後續危險留下一份紀錄。同時,陳平向媒體求助。他在一個新聞媒體的爆料平台留言,很快就有記者聯繫上門,並安排進行採訪。經過近一個月沉寂後,相關報導於4月17日刊出。刊出後輿論迅速升溫,民眾對偷拍行為表達強烈譴責。短影音平台隨即更新處理結果,宣布將涉事博主帳號全面禁言一年、禁止被關注並永久取消營利資格。更令陳平意外的是,警方也在同日晚間主動上門,為他與女兒錄製筆錄。警方坦承,針對單一影片要立案並不容易,但他們仍然展開行動,成功拘捕偷拍者薛男(24歲)。上海警方也於4月18日發布通報,證實薛男因在4月期間多次於公共場所偷拍穿短裙女性並搭配誘導性文字上傳網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已依法處以行政拘留。這場維權過程,讓陳平深刻感受到,在當前法律制度下,面對偷拍這種灰色行為,受害人維權之路艱難重重。若非媒體介入與輿論壓力,單憑個人力量,恐怕難以推動平台及警方作出實質處置。陳平也指出,現行法律對「街拍」與「偷拍」界線模糊,隱私權保護存在漏洞,即便影片搭配了暗示性文字,也常因拍攝場景屬公共空間而難以依法追究。目前,女兒雖已恢復常態,重新與朋友出遊,但陳平仍不免憂心。他提醒女兒日後若遇類似情況要第一時間報警,並相信在上海這座城市中,仍有許多市民願意挺身而出。他也堅定表示,不會要求女兒因為遭遇偷拍而改變穿著自由,認為問題根本在於侵犯者,而非受害者本身。
膽大包天!在地檢署也敢犯案 攝狼5年內累犯遭法官重判
台南盧姓男子身背多件妨害秘密前科,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後仍不知悔改,手機內藏有300多部偷拍片。2年前,盧男開始四處偷拍,其偷拍地點包括台南大學、檢察署管制區內女廁,經審酌後,法官此次加重其刑,依法判2年2月,可上訴。盧男手機內自2023年8月14日至今,存有300多部偷拍他人如廁的影像,但因影像大多沒有捕捉到被害人正臉,而是僅拍攝到性器官、鞋子等難以識別的特徵,故無法找到被害人。盧男拍攝地點廣闊,除台鐵、高鐵站公共廁所外,更曾至台南大學內女廁進行偷拍,甚至連檢察署管制區內女廁都成了其犯案的場所。盧男本身有多件妨害秘密前科,落網遭判刑後仍不知悔改,自2022年遭判刑確定後,2023年12月5日執行完畢後,又於5年內再度犯案,達累犯要件,予以加重其刑。法官表示,盧男多次侵害他人隱私,使被害女性產生心理創傷,且無人願意接受調解,加上屢次犯行,無悔改之意。經審酌後,依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共5罪,屬累犯,應執行2年2個月有期徒刑,另沒收用來偷拍的iPhoneXs、iPhoneX兩隻手機,全案可上訴。
台南男大生是攝狼!從校園到地檢署女廁偷拍300片 下場出爐
台南某大學進修部盧姓男大生連續在該校及台南地檢署的女廁偷拍,被檢方以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檢警查出他的手機內共有300多支偷拍影片,經起訴移審後,台南地方法院認定,盧男涉犯5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決應執行2年2月。可上訴。判決指出,盧男2022年在高雄某女廁偷拍被查獲遭判刑3月卻不知悔改,去年1月又潛入台南地檢署管制區內的女廁偷拍;同年3月還在他就讀的大學女廁故技重施,接著4月在校內第2次偷拍時,被害女子發現立即衝出廁所告訴等候她的男友,由男友打電話通知值班教官,合力逮捕涉嫌偷拍的盧男。當時盧男頂著一頭金髮、穿著白外套,雖矢口否認仍被識破,因該棟樓男、女廁所後陽台相通,他從男廁後陽台走出被逮後才坦承犯行。盧男此案交保後,竟於去年6月再犯2案,檢方認定他惡性重大、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校方也透過校安管道通報,並對盧男依性平程序行政處置。法院審理時,盧男辯稱,偷拍動機是因性別認同有問題,對異性性器官好奇所致;但因檢警查扣手機內的300多支偷拍女子如廁性影像,都只有拍攝到被害人下體、腳部,並未拍攝到多數被害人的正面,無法找到全部被害人追訴。法官指出,盧男連續非法攝錄女子如廁器官影像,除侵害告訴人隱私外,更造成告訴人心理創傷,其行為對於該校學生造成極大恐懼及困擾;加上盧男審理中請求調解均遭拒,未能與告訴人和解或取得原諒,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決應執行2年2月。
花蓮鐵警疑化身盜攝狼 公廁偷拍遭民眾抓包
花蓮市北濱公園女廁27日晚上7時許,傳有男子躲藏偷拍如廁女子,同行友人發現後揪住想離開的偷拍男,雙方發生爭執,仍被偷拍男跑掉。警方當晚10時許找到疑似偷拍男,但他否認,勘驗監視器發現男子待在女廁長達40分鐘,還發現男子竟是現職鐵路警察員警,鐵警今下午表示,已將這名員警調離現職,將配合調查。網路上傳出一段影片,拍攝時間是27日晚上7時50分左右,女子進北濱公園上廁所,卻疑似因發現有手機從格板底下伸出偷拍,急忙跑出來向同行朋友求救,廁所外,2男子在拉扯,被害女子站在旁邊,其中一名戴著金邊眼鏡男子就是疑似偷拍男,他辯稱自己「真的沒有拍」,另一男子則攔住不讓他離開,不過仍被他跑掉。軒轅派出所副所長余深賢表示,當晚接獲報案,透過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鎖定男子車牌及身分,2小時後來到涉偷拍男家中,警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鄭員「停留」在女廁約40分鐘時間。已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據了解,涉偷拍男為27歲的鐵路警察局鄭姓警員。鄭員接受警詢時不斷喊冤,直說是因為男廁太髒,才會跑去女廁上。事件曝光,因事發現場北濱公園廁所旁邊,為極限運動公園和沙灘排球等設施,運動人很多,下課時間也有不少學生會路過,網友留言直指「超誇張」、「好噁心」、「沒偷拍跑到女廁幹嘛」,幸好被逮到了。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表示,已將這名員警調離現職,配合調查,犯案屬實將處分。
台大性別友善廁所驚傳偷拍 外籍女學生急呼救「攝狼」竟是同校生
台灣大學18日發生疑似偷拍事件,23歲吳姓男子趁著外籍女學生如廁時,將手機伸進隔板與地面間的縫隙進行偷拍,女學生發現後立刻呼救,駐校警衛迅速到場並通報警方,全案則已進入性平會和司法調查,校方也承諾會加強維護性別友善空間的安全與隱私。據了解,吳男18日在台大校園內普通教學館1樓性別友善廁所外埋伏,見女學生進入廁所後約10分鐘後,趁著四下無人,將手機伸進板與地面間的縫隙進行偷拍,但因動作太大而遭被害人發現。該名女學生嚇得立刻呼救,並與吳男當面對質,駐校警衛迅速到場並通報轄區警員,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獲報後派員前往,當場依現行犯將吳男逮捕,並確認吳男是台大學生。台大表示,目前校內共有15處設有性別友善廁所,未來校方針對防偷拍進行改善,分別是加強駐衛警巡邏、定期檢測可疑裝置以及重新檢視硬體設備,加強防偷拍措施。目前該案已經送至性平會,也進入司法程序,台大強調,未來將會持續關注此案的司法進度,並加強維護性別友善空間的安全與隱私,保障未來所有的使用者,讓其權益不受侵害。
「攝狼」出沒小琉球!女潛水教練遭偷拍 噁男拒刪還反嗆被提告
屏東縣恆春鎮5日驚傳偷拍事件,潛水勝地小琉球有1名女教練在進行船潛教學時,疑遭同船另名男教練持手機偷拍,甚至照到臉部還將畫面上傳至社群平台,結果被友人發現通知,女教練憤而怒告對方,警方受理後已通知涉案男子到局說明,全案訊後他將依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屏東小琉球是台灣潛水著名景點,1名女子到該地從事潛水教練,未料5日在船潛時的教學過程中,疑遭另名男教練偷拍並上傳IG限時動態,且該畫面還照到面容,經友人發現告知女教練後,她氣憤不已並要求對方刪除照片,豈料他不僅詭辯未拍到臉,甚至不願刪文道歉,還反嗆「妳去告我」,女教練不堪受辱,憤而直接提告。警方表示,女教練6日前往琉球分駐所通報,指稱遭同行男教練偷拍,她擔心對方利用潛水教練職位,趁她在換衣服或上廁所時拍攝更赤裸的照片,進而提告對方,警方目前已依規定受理,同時通知被告到案說明,後續將進行筆錄並依法將他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博士級地產教父」被爆捷運偷拍裙底…正義姐當場揭身分 本人發聲了
小心攝狼!一名女網友透露,自己在12日深夜搭乘台北捷運時,隔壁坐著一位年約70歲的阿伯,怎料捷運才剛啟動,她就發現對方正拿著手機偷拍對面女生的裙底,還將照片放大欣賞,讓她氣得當場喝止。沒想到的是,這名阿伯竟然是知名的「博士級地產教父」。該名女網友在Dcard女孩板發文指出,她在大約晚間10時30分左右從捷運西門站上車,捷運才剛啟動不久,她就發現隔壁一位目測70歲、髮型地中海禿的阿伯正在舉起手機,打開相機偷拍對面女生的裙底,甚至打開相簿把照片放大觀看。面對這個情況,原PO當場質問:「這位先生,你為何要偷拍女生裙底」,對方則立即變臉,回應稱:「我沒有拍,不然刪掉嘛」,卻又一邊刪除手機上的照片。隨即,原PO繼續喝斥道:「還狡辯?敢不敢開「最近刪除」相簿?要我報警嗎」,結果阿伯表示自己不會使用,原PO便一步一步教他打開,也確實發現了那些被刪除的偷拍照,「直接罪證確鑿,偷拍照就躺在相簿,他馬上改口說他是拍一整排的人,我問他有沒有羞恥心,他持續跟我道歉,表示已刪掉」。更驚人的是,原PO無意間發現阿伯的手機LINE主頁畫面上,帳號名稱寫著「XXX博士」,一上網搜尋才發現,這名阿伯竟然是台灣房地產教父,不僅擁有粉絲專頁,還著有多本書籍。後來,原PO開始在對方面前朗讀他的學經歷和任教經驗,「在70年代是房地產業少數學有專攻的專業青年學者;2024年的現今,在台北捷運偷拍女生裙底」,並批評道「偷拍女生裙底有法律責任,你不知道嗎?不丟臉嗎你」。而對方最後終於受不了,也直接下了車。貼文一經曝光後,網友們紛紛大讚原PO的正義之舉,表示「剛好看到LINE名稱真的是命運的安排」、「哈哈哈哈你好帥!用魔法打敗魔法」、「原PO真勇敢,謝謝妳」、「幫高調!越想越噁心」、「看了真舒爽,這種老噁男就是要給他教訓」。 不過,針對這項指控,該名博士透過其代理律師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是受害者,當時只是拍攝了一整排乘客的照片,並無偷拍他人私密部位,並指責該女網友的言論已對他的名譽造成損害,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遏止不法侵害。面對網友的指控,曾文龍今(14)日上午於臉書發出聲明。(圖/翻攝自臉書)
台中知名商場有「攝狼」!男遭3正義哥壓制 挨告妨害性隱私
台中市購物中心「Lalaport」21日下午4時許驚傳偷拍,1名46歲王姓男子跑到購物中心4樓,持手機隨機朝女性拍照,因他舉止詭異被路過民眾發現,當場將他壓制,警方獲報到場,翻閱手機後,原先無發現關鍵畫面,疑被他刪除,但持續查閱檔案後,找到1名女受害者,目前她已完成筆錄並對他提妨害性隱私告訴。據了解,王男跑到購物中心4樓天橋,拿手機朝不特定女性拍照,被民眾發現後疑想落跑,2名男子先拉住王男左右手,另1名男子則從後方抵住王男背部,共前3名熱心民眾將他包圍壓制,王男見狀急想掙脫,眾人再合力將他壓制在地,等待警方到場處理。警方表示,第三警分局21日下午4時許獲報,台中知名購物中心「Lalaport」發生偷拍事件,到場後,因王男已經將手機內的影像刪除,員警持續翻找,發現1名女子腿部被拍攝,但當事人並不在現場,事後警方通知該女前來完成筆錄,她也隨即向王男提出妨害性隱私告訴。警方說明,後續員警依《刑法》第319之1條第1項規定,「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者」,將王男詢後移送法辦。
攝狼兩度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 法院判5個月徒刑、沒收手機
王姓男子在去年8月二度到嘉義縣某菸酒行消費,涉持手機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還觸碰碰其大腿及臀部,經女店員報警送辦,後續依犯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男應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未扣案手機,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院指出,2023年8月24日晚間,王男到嘉義某菸酒行,見女店員轉身拿貨時,持手機由下而上偷拍底褲,還碰觸女店員的大腿、臀部;8月25日晚間,王男再度到該菸酒行,趁女店員站在椅子上拿商品之際,拿手機竊錄其身體隱私部位,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通報提告。判決書顯示,王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女店員達成和解,卻未依照和解條件賠償,衡量其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認為王男犯下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等2罪,應執行5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法官認為,未扣案押王男作案的手機,無證據可證明已滅失,王男稱已刪除偷拍照片,但照片電子訊號仍可輕易傳播、存檔於電子產品上,刪除後有方法還原,法院依法與保護被害人立場,宣告沒收,可上訴。
北捷驚見攝狼!女霸氣反抓偷拍男怒報警 他狼狽認了遭法辦
北捷驚見偷拍攝狼!一名女子16日下午搭乘捷運,於忠孝敦化站2號出口搭乘手扶梯準備出站時,卻發現後面一名男子無故不斷貼近自己,動作相當詭異,果然發現男子正在偷拍她的裙底風光,當場氣得揪住男子報警處理。據了解,女子當時搭乘手扶梯準備出站時,先是感覺站在自己後方的35歲林姓男子動作行為怪異,更不斷無故貼近自己,疑似在偷拍,女子見狀後等到手扶梯抵達後,立即霸氣揪住林男的手,質問他是否正在偷拍,同時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雙方仍僵持不下,而偷拍的35歲林姓男子則當場承認自己確實偷拍女子的裙底風光,並當場刪掉相關檔案。警方隨後也依妨害性隱私現行犯將林男帶回偵辦,同時查扣其手機。全案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