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
」 洩密 陳雪生 高雄 金欣海運 助理費
缺錢借貸遭中共吸收 東引上兵偷拍20筆軍事機密換79萬 下場曝光
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27歲周姓上兵疑因缺錢花用,透過網路借貸結識中國大陸公安情治人員,遭吸收後竟利用職務之便,持手機偷拍公務電腦內20多筆作戰、演訓機密資料,再轉交中方換取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累計獲利79萬餘元。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國家秘密及洗錢等罪起訴,後續將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檢調調查發現,周男服役於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參二情報相關業務。113年11月間,他因經濟拮据在網路尋找借貸管道,因而認識中國大陸廣東省公安廳保安處派遣的陳姓男子。周男疑因禁不起金錢誘惑,逐步遭對方吸收,利用處理參二情報業務的機會,拿手機直接翻拍公務電腦內的軍事資料,再將照片提供給陳男。檢調追查發現,周男前後交付的作戰、演訓等機密資料超過20筆,每筆取得的報酬約3000元至4萬元不等。陳男取得資料後,則以現金、黃金、匯款及虛擬貨幣等方式支付報酬,周男因此取得不法利益共79萬餘元;為掩飾犯罪所得流向,周男還涉嫌借用母親李女及越南籍胡姓未婚妻的金融帳戶,讓陳男將款項匯入,再透過不同帳戶轉移,藉此製造金流斷點、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胡女涉幫助洗錢部分,檢方另案偵辦。專案小組進一步發現,周男認識越南籍未婚妻的時間點,與他接觸大陸陳姓男子的時期相近,至於兩人是否有人刻意安排相識、協助情報犯罪,目前查無直接證據,檢調仍持續釐清相關疑點。高雄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安全總隊及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經搜索、調閱金流、比對相關資料及訊問證人等方式追查,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周男獲准。檢方偵結認定,周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洩漏及交付秘密,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移審高雄地院。由於案件涉及國家安全及軍事機密,後續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審理。
獨/前主播當營運長月領6萬被FIRE 怒告女星老闆卻慘敗
號稱28歲就年薪400萬的前主播黃惠蘭,2024年合作女星張鈺凰,掛名她公司「風霈國際傳媒」的營運長,每個月領6萬元,領了將近1年後,張鈺凰不再付錢,兩女為此撕破臉,黃惠蘭提告主張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卻遭到無故解僱,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以及按月給付6萬,不過台北地院查出,黃惠蘭所領的「薪水」都由另一名女子收受而且有註明顧問費,從張鈺凰與黃惠蘭的對話看不出雇主指揮監督勞工的互動方式,可認定雙方是委任關係並非僱傭關係,判決張鈺凰勝訴免賠。黃惠蘭曾在民視、鳳凰衛視等電視台播新聞,與富商男友交往不到半年就閃婚離開主播台,但丈夫因金融風暴事業重挫,她一度慘到只剩12元,後來又得知枕邊人外遇,豪門婚姻10年告吹,黃惠蘭走出婚變低潮,在大稻埕百年老屋開餐廳成為老闆娘。張鈺凰從模特兒轉型演員,演出《世間路》、《愛上千金美眉》等電視劇之前,已與歌手蘇見信未婚生女卻為男方星途隱瞞實情,曾引發軒然大波,2010年與籃球國手蕭偉傑結婚,並退居幕後轉為經紀人、製作人,2020年成立風霈文化有限公司,2025年變更為現有名稱。黃惠蘭自認2024年5月中開始跟張鈺凰共同經營風霈公司,以營運長的身分對外牽線廠商、進行商業合作,月薪是6萬元,但兩人對於公司發展方向意見不合,2025年6月她問張鈺凰為何上個月薪資還沒入帳?張鈺凰說已在4月底解聘她,讓她感到錯愕,即使表明沒收到正式通知、仍有意願提供勞務,張鈺凰仍不理她,無預警把她退出LINE工作群組,還發律師函終止合作關係,她申請勞資調解沒共識,逼不得已才提告。藝人張鈺凰(左)轉幕後開公司,找前主播當營運長卻引發勞資官司。(圖/翻攝Threads/yvonnechang5876)張鈺凰的說法卻是另一個版本,她借重黃惠蘭的媒體專業經驗,從2024年6月到2025年4月每個月付6萬元顧問費,並同意黃惠蘭使用風霈營運長的頭銜,實際上黃惠蘭自己有開公司,不會為風霈工作,也不受她指揮監督,只是會參考黃惠蘭從資深媒體人角度所提出的看法;兩人拆夥是因為黃惠蘭想進軍中國大陸的短影音直播帶貨市場,邀她加入但遭到拒絕後,黃惠蘭從此無心當顧問,她才終止合作關係。北院調查,風霈公司每個月匯6萬元都不是匯入黃惠蘭名下,而是她指定的郭姓女子帳戶,匯款資料都附注「顧問費」;黃惠蘭的名片雖寫營運長,但只看職稱無法佐證她是受僱員工,張鈺凰曾以通訊軟體對黃惠蘭表示「你不要分心其他」、對於黃惠蘭的提案回覆「先不要」,但一般委任合作關係中討論工作也會如此,這幾句話不代表張鈺凰以老闆身分發言、黃惠蘭以員工身分接受管理。對於黃惠蘭主張風霈公司為她投保勞健保,可證實她是受僱員工,法官指出,勞工保險條例和勞退條例的參加者都不限勞工,不能因為風霈公司為黃惠蘭投保,就認定雙方是僱傭關係。黃惠蘭追討欠薪27萬、確認自己是風霈公司員工,以及公司從2025年7月29日發律師函當天起算按月給付6萬,都被法院駁回。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高院。
藍營猛攻沈伯洋昔日毒品減害文章 陳培瑜批:別讓多年成果因選舉走回頭路
台北市長選戰近期延燒毒品政策攻防,國民黨持續針對民進黨參選人沈伯洋多年前撰寫的文章,質疑其曾主張在社區提供毒品,引起醫界及政壇討論。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今(6)日反批,國民黨過去多次在選舉期間提出類似指控,這次更將毒品「減害」政策操作成選舉議題,擔心因此汙名化第一線醫療人員及相關措施,讓台灣多年累積的減害成果受到影響。陳培瑜表示,選舉期間透過爭議指控攻擊對手並非第一次發生。她舉例,2012年總統大選期間曾爆發宇昌生技案,時任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因相關文件問題引發爭議,後續並有民事判賠;2016年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則因浩鼎案遭質疑涉及收受股票及貪污,歷經多年司法程序後獲判無罪定讞。陳培瑜也提到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當時參選的陳時中因高端疫苗議題遭藍白陣營質疑涉及圖利。她表示,相關案件共有62件告發,經檢方調查後未發現具體不法事證,最後均予以簽結,藉此批評國民黨在選舉期間慣於透過爭議議題攻擊對手。對於近期沈伯洋的毒品政策爭議,陳培瑜表示,蔣萬安及國民黨引用的是沈伯洋多年前介紹國外毒品減害政策的文章,而非他此次參選台北市長提出的政見。她認為,相關攻防也將清潔針具、美沙冬替代療法等減害措施一併捲入,但這些政策在台北市已實施多年,目的在降低毒品使用所衍生的健康危害。陳培瑜指出,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精神醫學會,以及超過20個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近期共同發表聲明,強調「反毒」與「減害」並非互相排斥。相關醫界團體主張,減害政策並非鼓勵使用毒品,而是希望降低成癮者面臨的健康風險,並協助其逐步接受治療、脫離成癮,因此不應被簡化成選舉攻防工具。陳培瑜表示,她擔心政治攻防若持續將減害政策與「鼓勵吸毒」畫上等號,可能衝擊台灣多年建立的公共衛生成果,也可能對長期投入減害工作的第一線醫療人員、接受相關措施的成癮者及陪伴他們的家屬造成不必要的汙名。她最後呼籲蔣萬安及國民黨,應將台北市長選戰重新拉回市政及政策討論,針對毒品防制措施的實際效果進行辯論,而不是讓專業公共衛生政策成為政治攻防焦點。
送「眼部按摩器、頸枕」涉賄 楠梓里長候選人、樁腳聲押
高雄又傳賄選!橋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楠梓區某里周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與錢姓樁腳合作,利用餐會贈送市價約500元的眼部按摩器及145元的充氣頸枕向選民買票。檢調警獲報後火速發動兵分兩路搜索,並傳喚候選人、樁腳及選民等24人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周姓候選人與錢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調調查,周姓里長候選人為了能順利當選,涉嫌於今年4月間利用鄰長志工交流餐會的機會,夥同錢姓樁腳,現場發放市價約500元的眼部按摩器,以及市價約145元的充氣頸枕給具投票權的選民,以此作為要求投票支持的對價。辦案人員初步清查,現場至少有7名以上選民收受上述禮品。專案小組於10月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楠梓分局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姓候選人及涉案人住處等2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同步傳喚、通知周姓候選人1名、錢姓樁腳1名,以及選民與證人共22名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周姓候選人及錢姓樁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已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破萬粉絲女網紅竟成詐團幹部!IG徵車手、管帳發薪 涉65人受害遭判40年
擁有逾萬名粉絲的李姓女網紅,遭控與男友加入「李志力」詐騙集團,從招募車手、提供人頭帳戶,到掌控控房人員、帳務及薪資發放,逐步成為境外詐團台灣區高階指揮幹部,每月經手詐欺金額達千萬元,造成65人受害。李女雖否認犯行,但男友及共犯均指證她全程參與,法院最終也認定她在集團內具有重要地位,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15罪,重判40年。根據判決書,李女與蔣姓男子在民國111年間為男女朋友。蔣男自111年4月起加入「李志力」詐欺集團,遭查獲後曾遭檢方以3萬元交保,但李女之後也加入同一詐欺集團,並與蔣男負責管控車主的「控房」工作,兩人不僅協助集團管理人頭帳戶,也負責相關帳務與人員調度。為了擴大詐欺集團的人力,李女還透過Instagram刊登徵才資訊,招募車手及提供帳戶的人員,以日薪3000元、包吃、週領薪水及可自行選擇日班或夜班等條件吸引應徵者,並刻意強調工作簡單、不需要動腦,宣稱是正當工作。透過這些方式,李女順利招募3名共犯,並讓蔣男提供帳戶作為集團收受犯罪所得的人頭帳戶。蔣男後來因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於111年7月27日進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附設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在進入勒戒所之前,蔣男特別交代李女接手與集團幕後「李志力」聯繫,負責收受及發放報酬、記錄帳務,以及指揮、控制負責提供帳簿的人頭帳戶等工作。從此之後,李女在集團內的角色更加吃重。判決指出,李女不僅主動替境外幕後主嫌催討犯罪所得及相關酬勞,甚至進一步承攬詐騙機房所需的其他業務,使集團的犯罪手法不斷擴張。從傳統的「猜猜我是誰」、「假檢警」詐騙,到「高薪徵才」、「吸金投資」等金融詐騙手法,均成為集團操作的項目,犯罪版圖也隨之擴大,直到警方介入偵辦後,李女才遭到逮捕。面對檢警調查,李女始終極力否認自己涉入詐欺集團核心運作,不過蔣男到庭後則向法官坦承,自己最初開始從事詐欺行為時,李女就在旁邊觀看,因此她對相關犯罪行為不僅知情,也全程參與。此外,其他共犯及相關證人供述,也讓法院進一步認定李女在集團內的實際角色並非一般成員。法院調查發現,李女主要負責與集團老闆「李志力」聯繫,並透過LINE、WeChat(微信)等通訊軟體指揮下屬,安排控房人員交班、控制人頭帳戶及車主,同時掌握集團公帳、處理帳務紀錄及發放薪水。法院認為,這些行為顯示李女並不是單純接受上級命令、被動參與犯罪的人員,而是實際掌握集團內控房運作的重要人物。法官進一步指出,李女雖然並非「李志力」詐欺集團的發起人或主持者,但她除了協助蔣男刊登IG徵才廣告、招募車手及帳戶提供者之外,也實際負責指揮控房人員交班、控制車主、掌握公帳及發放薪水等工作。這些行為不僅涉及詐欺集團日常運作,也直接影響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能否順利進行,因此足以認定她在犯罪組織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法院最終認定,李女並非單純聽從指令而加入犯罪組織的成員,而是具有實際指揮、管理及控制功能,應以指揮犯罪組織罪論處。全案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責共15罪判決,最終重判李女有期徒刑40年。
育兒津貼「加碼」2000元換選票? 雲林議員參選人遭聲押禁見
雲林縣議員選舉再爆賄選案!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嫌利用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的場合,穿著競選背心到場,並以個人名義「加碼」兩千元,致贈新生兒父母;檢警在蔡男胞兄車上查扣現金290萬元及紅包袋,並查出17戶家庭收受禮金。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男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兄則6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指出,本案由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調查站、台西分局及雲林縣刑大,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專案人員10月1日搜索蔡姓參選人及其擔任縣議員的胞兄住處,並在蔡姓議員兄長車內查扣290萬元現金及一批紅包袋,另扣得疑似已發出的禮金3萬4000元。檢警同步傳喚蔡姓兄弟及新生兒家庭家屬等共27人到案;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至9月間,蔡姓參選人疑多次趁鄉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到場,身穿競選背心,除公所依法發放的育兒津貼外,另以自己名義逐戶發送2000元現金紅包。檢方調查,目前已有17戶新生兒家庭被查出收受蔡男發放的「加碼」禮金,部分證人也證實,除了領取公所提供的2萬元育兒津貼外,另收到蔡男所送的2000元現金,檢警因此認為相關金錢給付疑與選舉投票存在對價關係,涉嫌以金錢換取選票。檢方進一步查出,蔡男的胞兄本身就是現任雲林縣議員,過去2、3年間也曾在選區內於公所發放新生兒育兒津貼時,以個人名義額外發放生育禮金,當時蔡男也曾陪同發放。今年1月起,蔡男擔任哥哥的助理,相關發放工作改由他出面,而哥哥決定不再競選連任後,蔡男接棒參選,並穿著競選背心發送紅包,因而引起檢警注意。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姓參選人及其胞兄均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其中蔡男部分,檢方認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裁定准押禁見;蔡男胞兄則以6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選民經訊問後均請回。雲林地檢署表示,將持續釐清涉案資金來源、紅包發放對象及次數,並追查是否還有其他選民收受賄款,以查明是否涉及更多選舉賄選情事。
王令麟當「獄中總裁」無罪關鍵曝光 高院:送禮不等於行賄
台北監獄前副典獄長蘇清俊貪污案一審重判16年,今天二審大逆轉,高等法院指出,不能因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身分特殊」、與監獄人員往來密切,就認定請託或送禮等於行賄,仍得審視雙方是否具有犯意及對價關係,但檢方舉證不足以說服院方,因此改判無罪。合議庭強調,刑事訴訟採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明原則,檢察官負有證明被告犯罪的責任,必須提出足以使法院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程度的證據,才能認定被告有罪;但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被告間收受或交付的財物、不正利益,與蘇清俊、趙崇智、祖興華等監獄人員的特定職務行為具有《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所要求的對價關係。高院認為,蘇清俊接受王令麟、胡曉菁等人提供禮品、宴飲、住宿、現金等利益,並協助處理特別接見、監舍安排、外役監、傳遞訊息及其他受刑人在監事項,部分請託或協助行為縱有不當,甚至涉及監所管理、公務員倫理或行政責任問題,仍要證明這些行為屬蘇清俊的職務行為或基於職務產生的實質影響力。蘇清俊調任綠島監獄後,對台北監獄相關事務已無法定職權,之後僅基於私人交情、同僚關係或一般人脈請託,不能僅因蘇清俊具有矯正機關首長身分,就認定所有影響力都是他的職務影響力,也不能僅以長期交往、餽贈及請託情形,就認定成立收賄罪,因此對蘇清俊為無罪諭知。二審判決指出,既然檢方無法證明蘇清俊、祖興華所收受相關利益與特定職務具賄賂對價關係,就不能只憑王令麟身分特殊、胡曉菁與矯正人員往來密切,確曾請託、送禮,就推認兩人行賄犯意及對價合意,所以也判王令麟、胡曉菁無罪。
獄中當總裁大逆轉!王令麟被控行賄享特權 二審改判無罪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溫泉酒店住宿券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5名獄官有罪,其中蘇清俊最重16年;全案上訴至今將近7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蘇清俊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時收受王令麟賄賂,調職前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黑道人士池泳霖因兒子和小弟遭到關押,也透過蘇清俊幫忙打點親友的監所生活,招待蘇清俊頂上魚翅、高檔大閘蟹、上等牛肉、各式禮品、紅包。王令麟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以及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戒護科科員祖興華等方式,坐牢期間仍有「總裁級」待遇,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將圖書管理室當辦公室使用,使用個人專屬的剃頭刀,每日訂6份報紙,並透過監獄主管幫忙弟弟王令僑換舍房。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批評檢方抄家式偵辦、草率起訴,「只因我叫王令麟」20年來起訴過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獄中特權,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接見外客及收受管理員代轉的公司文件都是被動的,電動剃頭刀並非個人專用,當初是考量頭皮長癬才買的,至於訂報紙,也是依照監所規定申請。二審期間,王令麟仍不認罪,對於檢察官說他透過胡曉菁送牛排行賄,他辯稱祖興華常為受刑人加菜,還告訴他牛肉是太太在Costco買的,他當時回應東森購物也賣牛肉,不會比Costco還貴,基於「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心情,才寫信託胡曉菁幫忙買,並非有意行賄,當時他已獲准假釋,沒有收買官員的動機,因此是誤會一場。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胡曉菁均2年2月,蘇清俊16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刑11年8月,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池泳霖2年6月。
慈濟10億疫苗詐欺案開庭!她搬數百萬送豪宅竟稱不知情 庭上驚喊: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
曾任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的律師陳昱瑄,涉嫌與疫苗掮客李易儒於2021年疫情期間,謊稱握有BNT疫苗採購管道,向慈濟基金會詐取3000萬美元;檢調查扣現金9308萬元、黃金158.8公斤等犯罪所得;台中地院今天續行準備程序,3名被告中2人認罪,其中曾多次搬運數百萬元現金的吳盈盈,卻稱完全不知資金來源,直呼「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台中地院今天審理陳昱瑄等人涉嫌詐騙慈濟基金會BNT疫苗案,法官傳喚鈺達公司財務長陳俞樺、方輿律師事務所員工劉巧君及陳昱瑄助理吳盈盈等3人進行準備程序,其中劉、吳2人當庭坦承犯行,陳俞樺則僅承認違反稅捐稽徵法,否認侵占及洗錢。檢方起訴指出,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陳昱瑄與李易儒看準慈濟急於取得BNT疫苗,謊稱掌握疫苗採購管道,李易儒更透過父母成立的「互道」團體攀附慈濟高層,佯稱過去曾協助台積電、鴻海採購疫苗,讓慈濟信以為真。慈濟因此委託陳昱瑄名下「鈺達公司」採購500萬劑BNT疫苗,並支付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折合新台幣約10.6億元;檢方查出,陳昱瑄取得鉅款後,涉嫌與李世宗等人進行多層次轉匯,並提領其中約5億2000萬元現金,再透過人頭帳戶、虛偽發票及購買黃金等方式處理鉅額資金。檢方另查出,涉案集團利用9家公司開立內容不實的統一發票,涉嫌逃漏稅約5374萬元,部分資金則被換成黃金藏匿。檢調今年4、5月發動兩波搜索,在陳昱瑄、李易儒居住的豪宅等處,查扣現金約9308萬元、黃金158.8公斤,市價約6.8億元,另有房產6間及Range Rover、賓士等豪車,查扣犯罪所得總值達10億8150萬餘元。今天庭訊中,陳俞樺表示,自己曾協助陳昱瑄等人記帳,帳冊上有她署名的部分即由她經手,也曾收受不實發票、替李世宗記帳,偶爾協助將款項送往富邦天空樹庫房,但強調自己是方輿公司的財務長,而非鈺達公司財務長,沒有參與詐騙所得的使用,也未實際經手購買黃金。劉巧君則坦承全部犯罪事實。她供稱自己是方輿公司助理,平時協助處理其他2家公司業務,不實發票有時交給吳盈盈、有時交給陳昱瑄;辯護律師則請求法院考量她認罪及犯罪情節,予以輕判並宣告緩刑。吳盈盈同樣認罪,但她強調並非陳昱瑄助理,而是陳的同學,她坦承曾多次將數百萬元不等的現金送至富邦天空樹庫房,卻不知道資金來源,也沒有過問款項從何而來,甚至直言:「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目前陳昱瑄等人仍遭法院裁定續押。李易儒則已潛逃香港遭通緝,全案台中地檢署依詐欺、洗錢、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等罪嫌起訴共17人,後續將進入實質審理。
財富女神尪衰捲詐騙官司 名下銀行帳戶全數遭到凍結
擁有10億身家的「財富女神」王宥忻,她的丈夫翁承旭日前無辜捲入一場烏龍官司。起因於4年前一名海外買家購買上百萬元產品,並委由在台友人代匯款項,未料該友人後續因個人投資糾紛被告詐騙,致使作為收款方的翁承旭名下所有銀行帳戶在3個月前慘遭全數凍結。依正常司法程序評估,此類案件通常需耗時兩年才能解套。剛受洗1個月的王宥忻與丈夫除了每日虔誠禱告,也積極向法院提交證明自證清白,最終奇蹟似地在短短1個月內讓帳戶順利解封。王宥忻藉由這次親身經歷鄭重呼籲大眾,收受款項務必堅持「本人帳戶對本人帳戶」,絕不接受任何第3方匯款,以免無端陷入洗錢或詐騙等法律風波。王宥忻2023年和結婚12年的老公翁承旭離婚,但仍同居共同打理事業和照顧孩子,2025年底兩人宣布復婚,並於今年5月舉辦婚禮。此外,王宥忻的海外投資版圖已橫跨東京、沖繩、杜拜與泰國。近期她更飛往馬來西亞吉隆坡雙子星大樓旁驗收已完工整整3年的房屋。
民進黨大砍違紀參選者黨籍!邱建富、陳怡君等近20人出局 22人名單一次送中評會
2026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民進黨針對黨員違紀參選祭出黨紀處分。民進黨中評會23日開會處理各縣市長及直轄市議員違紀參選案件,包括退黨投入彰化縣長選舉的邱建富,以及遭停權後仍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的陳怡君等近20人,均遭開除黨籍。此次各地方黨部共提報22名違紀參選者,由於原住民選舉部分尚未完成提名,因此相關案件暫緩處理。縣市長層級則僅有邱建富一人遭提報。邱建富先前參與彰化縣長人選「類初選」,結果出爐後仍決定參選到底,並主動退出民進黨、以無黨籍身分投入選戰。中評會此次針對違紀參選案作成決議,邱建富也因此遭開除黨籍。台北市方面,現任中山、大同區議員陳怡君的案件受到關注。陳怡君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及收受賄款等罪嫌,一審遭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目前案件仍有後續司法程序;她今年2月另遭民進黨廉政會處分停權2年6個月,因此無法參加市議員黨內初選。儘管遭到停權,陳怡君仍於9月3日前往台北市選委會完成參選登記,此次也被列入違紀參選處分名單。至於涉共諜案遭起訴的「牛糞博士」朱政騏,則已在今年5月13日經中評會決議除名,並非此次才遭處分。台北市黨部此次提報的違紀參選名單,另外還包括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簡麗花,以及已退黨、代表時代力量參選台北市議員的文山區華興里長陳峙穎,另有後港里長紀建漢。高雄市部分則提報2人,包括改以台灣前進名義投入選舉、曾任謝長廷機要秘書的薛兆基,以及現任議員黃淑美。隨著中評會完成相關案件處理,民進黨也進一步處理九合一選舉期間黨員未依黨內提名結果參選所衍生的黨紀問題。
靠死人發財!高雄二殯火化場技工「收紅包」 檢廉大搜索聲押2人
高雄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橋頭火化場)的沈姓與吳姓2名技工,竟涉嫌長期向多名殯葬業者索取每具大體新臺幣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紅包」規費,作為提早火化、妥善安排火化或撿骨流程的對價。檢廉接獲檢舉情資經長期蒐證後,於昨(21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傳喚13人到案。複訊後檢方認定2名吳姓技工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人員則以1萬元至 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方調查指出,沈姓與吳姓等技工在高雄市二殯負責大體火化關鍵職務,卻利用家屬急於讓亡者早日入土為安、妥善處理後事的心理,公然「靠死人收錢」。多家殯葬業者為了搶時間、順暢完成火化及撿骨程序,長期私下交付數千元規費給火化場技工。檢方認定技工部分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而涉案殯葬業者則涉犯同條例第11條「關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橋頭地檢署掌握具體事證後,於9月21日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率領鍾葦怡、蔡婷潔、施柏均、陳盈辰、林世勛、周子淳、朱美綺、陳韻庭等 9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與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兵分多路前往相關嫌疑人及證人之住處、辦公室等共20處實施大規模搜索,現場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通知被告及證人共計1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夜間複訊後,認定其中2名吳姓技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當庭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餘涉案被告則依情節輕重,分別被裁定以10萬元及1至3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檢廉專案小組後續將持續擴大深入追查,釐清是否還有更多殯葬業者與公務人員捲入這起長期的「紅包陋習」弊案。
收賄千萬棄保潛逃 名醫陳識中落網
新北聯醫前心臟名醫陳識中(後改名陳世瑀),2009年擔任台北縣立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時收賄千萬,遭判6年有期徒刑定讞,而他在發監前棄保潛逃,16日由信義警分局逮捕並解送新北地檢署歸案,新北地檢署則依法辦理發監執行事宜。陳識中在疫情期間曾與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餐會宴飲,還大讚「部長好酒量」,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而他是心臟名醫,卻收受多家醫材廠商1263萬元回扣,遭判決6年定讞,宜檢8月20日發監執行,他卻棄保潛逃。新北地檢署表示,受刑人陳識中因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洗錢等罪,經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 年確定,尚餘有期徒刑 4 年待執行,經新北地檢署依法傳喚、拘提未到發布通緝,並於16日由信義分局緝獲並解送本署歸案,新北地檢署將依法辦理發監執行事宜。
首都法院內戰1/支付命令漏送!士院害慘香港潮牌 北院判國賠
香港潮牌2%捲入我國法院內戰!2%台灣子公司與地球人品牌行銷公司簽約合作卻發生授權糾紛,向士林地院聲請支付1千萬的命令獲准,原本雙方應各收一份支付命令,士院卻把兩份都寄給2%子公司並誤認送達完成,導致地球人公司錯過異議期限,帳戶凍結5個月、被迫借款561萬元,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地球人公司擔心士院「球員兼裁判」審判不公,自行向台北地院提告,最後由北院判決士院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2%集團旗下共6個品牌、全球180間分店。(圖/翻攝2% WIP GROUP臉書) 本刊調查,2%集團2011年設立台灣子公司,登記名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台灣百份貳有限公司,負責人叫做李國威(LEE KOK WAI);本件國賠案「受害人」地球人品牌行銷有限公司在2018年登記成立,負責人是司徒慧瑜,除了經營2%服飾,也創辦及行銷連鎖茶飲品牌「1011 SipTea」。 李國威與地球人公司有合約,但對於授權金產生爭議,他在2021年5月向士院聲請核發對地球人公司、司徒慧瑜的支付命令,士院於同年6月9日准許李國威對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裁定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千萬元,否則應於命令送達後20天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李國威對司徒慧瑜聲請支付命令,因為司徒慧瑜不在境內,「送達應於國外為之」所以駁回。收受支付命令若未於20天提異議,會遭到強制執行。(示意圖/民眾提供) 依據支付命令標準作業程序,合法送達債務人(相對人,即地球人公司),才能起算20天異議期,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聲請人,即李國威)下一步就是強制執行;至於駁回支付命令的裁定,只會寄給債權人,不會寄給債務人。以本案而言,李國威應收到一份支付命令和一份駁回裁定,地球人公司只會收到支付命令,不該收到駁回裁定。 但地球人公司沒收到應對李國威清償1千萬的支付命令,反而在2021年8月30日收到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 司徒慧瑜傳訊息詢問律師:「李國威又來了,請問附件內容的意思是什麼?我要如何配合?」律師回答:「意思是他對法院主張對妳有債權,但因為妳不在台灣,文書送達不到,聲請駁回,目前還不需出具文書或配合什麼。」。 地球人公司本來放下心中大石,豈知2021年11月1日起,公司銀行帳戶因李國威強制執行而扣押223萬,資金凍結期間不得不向兩位金主調頭寸,總共借款561萬;後續與士院來回周旋,直到2022年4月6日才撤銷扣押命令,這5個月另有應收帳款1157萬也禁止動用。 地球人公司認為士院漏寄支付命令有重大過失,還誤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士院明知造成公司嚴重損害卻拒賠,如果仍向士院提起國賠訴訟,「無疑球員兼裁判毫無公平性可言」,所以向高等法院聲請指定管轄,希望由其他地院審理。但高院指出,士林地方「法院」是司法機關,與依法獨立審判的「法院」仍然不同,不能臆測由士院審國賠案一定不公平,因此駁回聲請。 地球人公司考量後,改至台北地院告士林地院,將國賠案從「自我審查」扳成「友軍審查」的局勢。 士院表示,確實有寄出2份支付命令,地球人公司雖提出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但不代表沒收到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應探究2021年8月30日士院信封內到底有那些文書資料,但地球人公司員工作證,打開士院信封只有一張紙,就是駁回裁定,沒看到支付命令。 該給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到底去了哪?北院調查,也寄給李國威了,他收到的兩份文書都是支付命令,沒有駁回裁定;從司徒慧瑜與律師的對話紀錄更可研判士院漏寄地球人公司支付命令,否則歐陽慧瑜身為老闆,怎麼可能明知公司要被強制支付1千萬還置之不理,甚至只跟律師討論駁回裁定。 北院認定士院送達程序多有疏漏、確有違失,導致地球人公司無從提出異議遭扣存款、應收貨款,已構成過失侵權行為,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但應收帳款隨扣押結束即可使用,金額並未減少,依法也不能主張利息損失,所以這部分的請求不合理。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高金素梅前主任張俊傑棄保潛逃 警再逮20多歲接應男押返新店分局
高金素梅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6日破壞電子手環棄保潛逃,檢警追查發現他曾前往台南、高雄及嘉義,並在高雄與1名20多歲男子碰面,疑由對方接應及駕車載送。警方11日在高雄將該男子逮捕並押返新店分局,持續釐清逃亡路線與是否有其他共犯。目前張俊傑仍在逃,另涉貪污及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最新畫面顯示,遭警方帶回的男子頭戴帽子、臉戴口罩,在警方戒護下快步移動,面對現場大批媒體鏡頭時,一度伸手遮住臉,隨後在警方陪同下離開。檢方調查發現,張俊傑破壞電子手環逃亡後,曾取得車輛代步,並先後前往台南、高雄等地。期間,張俊傑曾在高雄與1名20多歲男子碰面,檢警懷疑這名男子涉嫌扮演接應角色,不僅協助張俊傑移動,更曾駕車載著他在高雄地區四處繞行,試圖躲避警方追查。據了解,警方掌握的這名接應男子疑似曾有毒品、詐欺及竊盜等前科。張俊傑搭乘對方車輛期間,行蹤並非僅限於高雄,車輛曾經行經嘉義,之後又返回高雄,最後在高雄市區持續繞行,並於六合夜市附近下車。檢警在掌握這名涉嫌接應男子的身分與行蹤後,11日前往高雄將人帶回,後續將針對他與張俊傑接觸的經過、車輛使用情形,以及張俊傑逃亡期間的實際行蹤進一步調查,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人涉入協助逃亡。目前張俊傑本人仍然在逃,檢警持續追查他的下落及可能的藏匿地點。除了追查他棄保潛逃後的移動路線,案件本身也涉及其他重大犯罪。檢方此前已查出,張俊傑除涉入貪污案件之外,另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灣發展組織,進而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因此相關案情仍待檢警持續追查釐清。
高金素梅涉貪案新進展 辦公室主任、助理遭羈押禁見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因涉貪案遭求刑12年6月,同時,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更遭求刑16年,棄保潛逃通緝中。臺灣高等檢察署今(10)日表示,因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日前檢察官指揮調查局通知高金素梅辦公室助理林怡君、辦公室主任陳智葟到案訊問,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訊問後裁定2人羈押禁見。臺灣高等檢察署今下午表示,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另案棄保潛逃通緝中)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因張姓被告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組織,犯罪嫌疑重大,經高檢署檢察官於9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依法通知林怡君、陳智葟至高檢署訊問。高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渠等2人均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臺灣高等法院訊問後,裁定被告林怡君、陳智葟羈押禁見。高檢署表示,將秉持證據,積極偵辦,以維護國家安全。
獨/刑事局主秘被查洩密!前部屬涉公積金案檢調盯上 他踩紅線慘了
刑事警察局主任秘書盧俊宏今年1月20日到任不久就被查洩密,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懷疑他任職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期間,得知前部屬、時任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遭偵辦,趁陳俊銘到市刑大開會時洩漏偵查作為,讓陳俊銘得以先調取公積金使用規定資料並委任律師,好應對檢調的約談,因此以洩密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調查,盧俊宏確實提醒陳俊銘已有同仁被約談,要陳俊銘做好心理準備,還透露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但陳俊銘早在盧俊宏告知前半年就知道可能被辦,而且檢方實際調取的資料與搜索陳俊銘查扣的資料不一致,所以判定盧俊宏與陳俊銘互動目的只是保障陳俊銘的辯護權,沒有妨害案件偵辦,洩密罪嫌不足,不過盧俊宏恐怕逃不掉行政責任,不起訴書指出他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規定,將函請政風單位處理。北捷隨機殺人案嫌犯燒毀的筆電,AI認為「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圖/台北市警局提供)盧俊宏陞任刑事局主秘之前掌管台北市刑大,「畢業作」是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偵結記者會,他形容專案小組破解張文燒毀的筆電遇到難關,曾問ChatGPT卻得到「宇宙毀滅前無法破解」,堪稱記者會發言亮點。陳俊銘曾在台北市刑大偵八隊當隊長,是盧俊宏的下屬,2024年3月陳俊銘自訂公積金作業規定,被質疑不符市警局版本的公積金管理規定甚至有不當使用,北檢接獲檢舉,指揮新北市調處去年8月搜索約談並諭令12萬交保。陳俊銘被搜時任職文山一偵查隊長,分局火速調離主管職。但事情還沒燒完。新北市調處約談台北市刑大偵八隊三名隊員,訊問內容和調查作為都會經過大隊長盧俊宏簽核,他還指派市刑大督察員參與協辦陳俊銘貪瀆案,卻被調查官發現,2025年5月到6月間,他趁開會見到陳俊銘時私下告知辦案內容,並透露檢方跟市刑大調卷。新北市調處搜陳俊銘時,扣到台北市警局公積金使用管理注意事項、警政署修正的獎勵金慰問金收受注意事項、台北市刑大偵八隊公積金收支作業規定、偵八隊公積金收支月報表及明細表等文件,這和北檢2025年5月底函調的資料相符,而且陳俊銘在同年6月5日聽完盧俊宏的建議後找律師以備戰檢調偵辦,可判斷盧俊宏有洩密疑慮。盧俊宏供稱,他知道調查局找過三名偵八隊同仁但沒告訴陳俊銘,他知道檢方調卷也沒跟陳俊銘說,另外他確有指示督察組聯繫新北市調處了解能否共同偵辦。陳俊銘的說法變來變去,2025年8月14日公積金案搜索約談時,他說盧俊宏有講同仁被約談、北檢跟市刑大調資料,雖然沒說是哪些資料,但要他有心理準備找律師,到了今年3月20日應訊改口,否認同仁約談、北檢調資料的訊息來自盧俊宏,還聲稱「關心他的長官及同仁相當多」忘記是誰講的。檢察官比對陳俊銘和余姓委任律師、盧俊宏的對話紀錄,新北市調處約談偵八隊三名隊員兩天後,陳俊銘有聯繫余姓律師,北檢指揮調查局偵辦隔天,盧俊宏聯絡陳俊銘,再隔一天陳俊銘又聯繫余姓律師,並在2025年5月22日傳「報告大座今日下午已完成諮詢」的訊息給盧俊宏;5月28日北檢發函給台北市刑大調取公積金資料,陳俊銘在6月4日傳「上週北檢已有向刑大調取相關資料,長官要我先與委任律師做詳細的研討,以為因應」給余姓律師。檢方依據對話內容和時間點,認定陳俊銘第一時間的供述較為可信,就是盧俊宏透露調查局找偵八隊隊員查證、北檢調公積金資料。盧俊宏靠新聞報導「救援」才得以脫險。2024年12月已有媒體揭露陳俊銘要求隊員上繳公積金的爭議,檢察官指出,這代表陳俊銘當時已可預測會被辦,他也供稱看到新聞後向偵八隊索取公積金收支明細,另外,他本來就會留下公積金相關資料。專案小組搜索陳俊銘所查扣的公積金收支公文及相關明細沒蓋「與正本相符」以及小隊長、偵八隊隊長的職章,但北檢函調的資料都有蓋章,顯然不是同一份,而且扣案資料包括其他機關的公積金作業規定,也超出檢方函調範圍。檢察官認為,盧俊宏雖透露檢調偵辦情形,但沒有提及犯罪事實的重要事項,只是告知陳俊銘找律師協助,不至於影響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及發現真實,無法以洩密罪論處,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盧俊宏告訴陳俊銘檢調找偵八隊成員問話、函調公積金資料,仍有遭懲處風險,北檢認定他沒遵守《警察機關偵辦刑案及處理新聞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注意要點》,將他可能涉及的行政責任函請政風單位依法辦理。文山一分局偵查隊前隊長陳俊銘因私設公積金案遭檢調約談。(圖/本刊資料照)
手滑匯錯錢怎麼辦?律師揭「2招追回全額」:對方花光照樣吐出來
許多民眾在進行網路銀行或 ATM 轉帳時,常因一時不慎輸錯帳號,誤將款項匯入陌生人帳戶。面對此類情況,民眾往往焦慮萬分,擔心求償無門。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我國法律對此已有完善的處置機制,只要遵循正確救濟管道,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依法追回。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影片中表示,發生轉帳錯誤時,民眾第一時間毋須慌張,應立即聯繫自身轉出銀行。銀行將啟動協尋機制,主動聯繫收受款項之帳戶所有人,詢問其是否願意主動返還款項。此舉不僅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爭議,亦為雙方建立安全的對話管道。蘇文俊指出,若銀行聯繫後,收款方仍拒絕配合歸還,可以採取2種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第一是刑事提告「侵占遺失物罪」,逕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收到無法律上原因之款項仍強行占有,恐涉犯刑事罪責;第二是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對方返還全額款項。 針對民眾擔憂「若對方已將匯錯的錢花光該怎麼辦?」,蘇文俊特別強調,不論匯錯的金額是3萬元或300萬元,對方在法律上均負有返還義務。即便對方帳戶已無餘額,取得勝訴判決後,仍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薪資、不動產或其他有價資產進行拍賣清償。民眾若不幸遇上匯錯錢情況,切莫自認倒楣,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36隻名貓慘遭安樂死! 廈門走私闖澎湖再揪3共犯判刑
震驚全台的澎湖36隻品種貓走私案再有最新判決,這批包括布偶貓、緬因貓、阿比西尼亞貓等名貴品種的貓隻,去年3月遭人從中國大陸廈門走私至澎湖,原本企圖利用貨輪夾帶前往台灣本島,最終遭安檢人員識破。澎湖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貓舍負責人孫長鳴、友人許豐隆及李瑞林共同參與走私,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1年2月及1年,並沒收涉案寵物籠、紙箱及手機。判決指出,本案出資人吳志豪已於今年7月2日先遭法院判刑。吳男出資80萬元向中國大陸購買36隻品種貓,不僅負責聯繫貨源,也參與安排走私事宜,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法院並認為其犯罪情節及對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並非輕微,因此未給予緩刑。這批遭走私的36隻貓來頭不小,包括18隻布偶貓、10隻緬因貓,另外還有阿比西尼亞貓、曼赤肯貓、英國長毛貓及賽爾凱克貓等品種,完稅價格合計達67萬6692元。由於原產地為中國大陸,且價值超過10萬元,依法屬於公告管制進口物品。案情顯示,去年3月1日晚間,有人先將36隻貓運抵澎湖湖西鄉青螺沙灘,孫長鳴隨後聯繫許豐隆,再由李瑞林開車前往接運,將貓隻送至許男住處車庫藏放,孫男則負責照顧貓隻,等待機會將牠們送往台灣本島,到了3月5日上午,許豐隆聯繫熟識船員,打算以「寄送海產」為由規避正常託運程序,將裝箱的36隻貓偷偷搬上貨輪,準備運往嘉義布袋。沒想到尖山安檢所人員察覺貨物有異,當場阻止出運,走私計畫因此破局,隔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36隻品種貓及相關物品。法院審理認為,孫長鳴不僅曾與出資人及中國大陸業者聯繫,還曾前往金門、廈門參觀貓場、討論相關走私事宜,並負責規劃貓隻抵達澎湖後的藏放及運送,是案件中的核心角色,因此判刑1年6月;許豐隆提供車庫藏放貓隻,又負責聯繫運送,遭判1年2月;李瑞林主要依指示開車接運,涉案程度相對較低,判刑1年。不過,這36隻名貴品種貓最終仍未能存活。由於全數未經合法檢疫,考量可能夾帶狂犬病等疫病、衝擊國內動物防疫與生態安全,農業部防檢疫單位已依法將36隻貓全數安樂死並焚化。法院也指出,走私活體動物不僅可能造成重大防疫風險,也會破壞合法寵物業者的公平競爭,由於貓隻並未實際流入市場,且已遭依法處置,因此未再宣告沒收,全案目前仍非最終定讞,相關被告可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提起上訴。
陽明山驚爆電纜大盜!百支監視器追凶 工寮埋伏逮毒蟲
陽明山山區近期接連發生電纜遭人剪斷竊取案件,短短數月內至少發生6起,造成台電設備受損及供電受到影響。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後,鎖定一名具有竊盜、毒品前科的48歲吳姓男子,發現他疑似為籌措購買毒品的費用,自今年6月起鎖定陽明山紗帽路、湖底路等較偏僻路段,持油壓剪、絕緣鉗等工具剪斷台電電纜,累計竊走總重量超過103公斤。警方經長時間追查,最終在8月23日於山區一處廢棄工寮附近埋伏,成功將吳男逮捕。警方調查,吳男平時居無定所,長期藏身陽明山山區工寮,並騎乘一輛偷來的機車四處移動。自6月開始,他多次鎖定台電輸送電力至電錶端的電纜下手,每當電纜遭剪導致斷電後,台電人員便立即報警。警方為追查嫌犯身分,陸續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犯案時所騎機車的登記車主竟正在監獄服刑,進一步追查才確認該車是先前在新北市新莊區遭竊的贓車,警方因此掌握重要線索並展開追捕。吳男為躲避警方查緝,犯案後還刻意騎乘贓車繞行陽明山缺乏監視器的偏僻小路,試圖製造追查斷點。不過,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影像及行蹤分析,逐步掌握其活動範圍。8月23日,警方循線找到吳男藏身的偏僻工寮,並在現場發現油壓剪、絕緣鉗等犯案工具,隨即部署警力在周邊埋伏守候。直到吳男返回工寮,埋伏員警立即上前將人壓制逮捕,並在現場查扣已剝除外皮的電纜銅線、鋁線及大批黃色外皮電纜,其中甚至包括前一天才遭竊的贓物。面對警方掌握的相關證據,吳男坦承竊取電纜後變賣換取現金,所得主要用來購買毒品。警方詢問後,依加重竊盜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吳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警方後續也將持續追查遭竊電纜的流向,以及是否有特定業者或人士涉嫌收受贓物,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犯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