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
」 洩密 徐巧芯 民進黨 蔣萬安 內鬼
徐巧芯再指20%下架標準「賴清德決定」 莊瑞雄嗆:一句「我的天啊」不能當證據
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持續延燒,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3)日稱掌握法務部內部資訊,指20%預防性下架標準可能由總統賴清德決定,相關說法遭法務部駁斥。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反擊,若徐巧芯手中確實握有證據,就應完整公開並交給檢調,「爆料可以有問號,指控不能沒有證據」。徐巧芯表示,她取得一份來自法務部內部的資訊,內容提到毒油案爆發後,法務部某高層曾與一名資深媒體人討論,應如何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報告案情,以及是否需要向行政院長卓榮泰示警。依徐巧芯轉述,該名資深媒體人當時還向法務部高層透露所掌握的消息,認為20%下架門檻是由賴清德決定,讓該名法務部高層聽聞後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對此,莊瑞雄表示,法務部已正式回應徐巧芯的說法,並指相關內容有諸多臆測及「子虛烏有」之處。既然雙方各自表態,徐巧芯若真的掌握具體證據,就應直接攤在陽光下,而非透過所謂內部資訊不斷轉述,最後一路影射總統、行政院長及衛福部長。莊瑞雄強調,中聯油脂案當然必須徹查到底,不論涉及黑心業者、行政疏失,甚至任何人涉嫌不法,都不應存在不能調查或不能究責的情況。但司法調查最終必須建立在證據之上,而不是依照政治人物在社群平台描述的情節辦案。針對徐巧芯將20%下架門檻直接指向賴清德,莊瑞雄認為,這已經是相當具體且嚴重的指控。既然法務部已公開否認,若手中有證據就應交給檢調;如果沒有,就不應將「聽說」加工成所謂內幕,更不能把臆測包裝成事實。莊瑞雄也提到,徐巧芯另外提出法務部涉及「洩密」、「包庇」等質疑,這些都是嚴肅指控,不能僅靠政治語言定調。他直言,「一句『我的天啊』可以當新聞標題,但不能當司法證據;一篇臉書可以製造政治聲量,不能製造犯罪事實。」莊瑞雄最後表示,該調查的部分應追查到底、該負責的人也必須負起責任,但政治攻防與司法調查仍應有所區隔,不能先替事件寫好劇本,再要求檢調按照政治人物設定的情節辦案。
爆毒油案內幕遭法務部駁斥 徐巧芯:我已正式提出刑事告發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今(2)日爆料,毒油案爆發時,有法務部高層找媒體人商討案情,且法務部只顧著替綠營高層遮醜,還將案件透露給特定媒體人,恐涉洩密、包庇;法務部隨即駁斥,稱相關指控是子虛烏有。對此,徐巧芯說,她已正式告發法務部涉嫌違反刑法132條,「民進黨政府不承認的,在法院說清楚」。徐巧芯表示,針對毒油案偵辦過程中,疑似有法務部相關人員,將尚在偵查中的案件內容洩漏給特定媒體,甚至可能藉由媒體操作影響案件偵辦,她已正式提出刑事告發,「有明確的告發對象與事證」。徐巧芯提到,偵查不公開不是口號,更不能淪為選擇性辦案、放話帶風向甚至操控辦案方向的工具。後續偵辦及開庭過程中,所有涉及洩密、傳遞訊息、接觸案情、介入偵辦的相關人員,她都會要求逐一傳喚、查明責任。徐巧芯強調,司法公正,不容黑箱;毒油案真相,必須追查到底,民進黨政府不承認的,在法院說清楚,「我是有順序的,不跟小嘍囉口水戰,某位總編輯準備好應訊吧」。
徐巧芯爆毒油案「為民進黨遮醜」 法務部:子虛烏有、未干預中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爆驚爆在七月中毒油案爆發時,有法務部高層找媒體人商討如何對法務部長報告案情,並建議部長提醒行政院長卓榮泰,避免在野黨掌握掌握食藥署長姜至剛與中聯品總經理余凌沖互動好、進而使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徐巧芯批評,這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為民進黨遮醜。徐巧芯臉書發文,最近收到一份有來自法務部內部資訊揭露,七月中旬毒油案全面爆發,在野黨窮追猛打的當下,某法務部高層,找上資深媒體人商量,該如何向鄭銘謙部長報告案情,再建議部長如何向府院分析其中的厲害關係。徐巧芯說,該名法務部高層當時念茲在茲的,是反應時間要快,他擔心因為中檢內部生態,存在不同派系,若是被在野黨掌握到姜至剛與余凌冲互動良好,再加上毒油案中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聯繫業者,將導致整個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況且一旦開始偵辦,被辦的業者可能全盤托出,被告的律師也可能會主動揭露,承辦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等辦案團隊會知道,還需要報告高分檢,調查局可能也會知道。起訴之後,還有被閱卷的風險等等。徐巧芯表示,該名法務部高層也提到自己提醒了鄭銘謙部長,如果決定跟卓榮泰院長「示警」,務必請院長保密消息來源,不要讓衛福部知道,是法務部打的小報告,並且他接著轉述,鄭部長接獲報告的第一時間,對於要不要再向府院報告拿不定主意。資深媒體人於是感嘆,認為姜至剛與賴清德,卓榮泰關係都好,說錯話也沒人叫他下台,反倒是衛福部長石崇良事務官出身,最後若是風暴不止,下台的恐怕是石崇良。他說,「石就事務官,跟政治都沒瓜葛,不會政治溝通。」徐巧芯爆料,資深媒體人還對某法務部高層轉述他的消息,他認為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總統決定的,可能是採納了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的建議,再由姜至剛執行,讓某法務部高層當下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該名媒體人的消息來源為何,無人知曉,但檢調難道不應該同步往這個方向查辦嗎?還是要鎖定在黑心廠商就好,對於重要的政治人物就不必去查?徐巧芯文中提及,雙方又討論到蔣萬安市長早先曾經轉述,陳其邁市長在行政院嗆問,到底是誰訂出20%下架標準,在場官員卻無人接話,沒人承認。資深媒體人說,「陳其邁本來可能不知道」,後來因此與賴總統鬧僵,溝通還得透過第三人等等。徐巧芯指出,這些對話過程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著替民進黨高層遮醜。且將案情資訊告知媒體人,恐怕涉及洩密,甚至包庇。也難怪一堆應該偵查不公開的案件,都會被特定媒體報導,總算是見識到了;此外針對案情本身,早先盧秀燕市長,蔣萬安市長都認為毒油案不能只辦到廠商,所謂「行政門神」的部分,辦到哪了?也請法務部、檢調,儘速給個交代。
「只顧為民進黨遮醜」 徐巧芯爆法務部與媒體人共商毒油案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爆驚爆在七月中毒油案爆發時,有法務部高層找媒體人商討如何對法務部長報告案情,並建議部長提醒行政院長卓榮泰,避免在野黨掌握掌握食藥署長姜至剛與中聯品總經理余凌沖互動好、進而使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徐巧芯批評,這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為民進黨遮醜。立委徐巧芯臉書爆料法務部高層與媒體人共商毒油案如何應對。(圖/翻攝徐巧芯臉書)徐巧芯臉書發文,最近收到一份有來自法務部內部資訊揭露,七月中旬毒油案全面爆發,在野黨窮追猛打的當下,某法務部高層,找上資深媒體人商量,該如何向鄭銘謙部長報告案情,再建議部長如何向府院分析其中的厲害關係。徐巧芯說,該名法務部高層當時念茲在茲的,是反應時間要快,他擔心因為中檢內部生態,存在不同派系,若是被在野黨掌握到姜至剛與余凌冲互動良好,再加上毒油案中扮演的角色之一是聯繫業者,將導致整個行政團隊陷入政治風暴。況且一旦開始偵辦,被辦的業者可能全盤托出,被告的律師也可能會主動揭露,承辦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等辦案團隊會知道,還需要報告高分檢,調查局可能也會知道。起訴之後,還有被閱卷的風險等等。徐巧芯表示,該名法務部高層也提到自己提醒了鄭銘謙部長,如果決定跟卓榮泰院長「示警」,務必請院長保密消息來源,不要讓衛福部知道,是法務部打的小報告,並且他接著轉述,鄭部長接獲報告的第一時間,對於要不要再向府院報告拿不定主意。資深媒體人於是感嘆,認為姜至剛與賴清德,卓榮泰關係都好,說錯話也沒人叫他下台,反倒是衛福部長石崇良事務官出身,最後若是風暴不止,下台的恐怕是石崇良。他說,「石就事務官,跟政治都沒瓜葛,不會政治溝通。」徐巧芯爆料,資深媒體人還對某法務部高層轉述他的消息,他認為20%下架門檻是賴清德總統決定的,可能是採納了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的建議,再由姜至剛執行,讓某法務部高層當下驚呼「我的天啊,原來是賴清德」。該名媒體人的消息來源為何,無人知曉,但檢調難道不應該同步往這個方向查辦嗎?還是要鎖定在黑心廠商就好,對於重要的政治人物就不必去查?徐巧芯文中提及,雙方又討論到蔣萬安市長早先曾經轉述,陳其邁市長在行政院嗆問,到底是誰訂出20%下架標準,在場官員卻無人接話,沒人承認。資深媒體人說,「陳其邁本來可能不知道」,後來因此與賴總統鬧僵,溝通還得透過第三人等等。徐巧芯指出,這些對話過程讓人覺得法務部似乎並不關心「如何破案」,只顧著替民進黨高層遮醜。且將案情資訊告知媒體人,恐怕涉及洩密,甚至包庇。也難怪一堆應該偵查不公開的案件,都會被特定媒體報導,總算是見識到了;此外針對案情本身,早先盧秀燕市長,蔣萬安市長都認為毒油案不能只辦到廠商,所謂「行政門神」的部分,辦到哪了?也請法務部、檢調,儘速給個交代。
調查官辦「生醫美魔女」洩密又爆違法上銬 她告國賠出庭淚訴委屈
「生醫界美魔女」楊智惠遭前東家三顧公司控訴竊取營業機密,但調查局辦案過程頻傳爭議,台北市調處中正站前組長劉錦勳涉嫌圖利業者與洩漏偵查秘密,8月21日北檢起訴;楊智慧不滿當年回國時,遭調查官在機場空橋拘提上銬16小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500萬,今天開庭,楊智惠落淚表達這3年來飽受質疑眼光,但她真的沒犯罪,生活在2026年的台灣不該再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犯。楊智惠出庭後透過律師聲明如下:今天我來到法院參與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我只有一個期待:希望司法完整還原事實,還給我一個公平的答案。2023 年,我被上銬、拘提並經歷一連串偵查程序。此後,我陸續針對劉錦勳涉嫌違法、利益衝突及「以私辦公」等疑義提出告發,也曾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調查機關與廉政署,但當時並未獲得我所期待的完整調查。因此,我非常感謝監察院願意介入調查並提出糾正,讓調查員廉潔問題能重新受到檢視;我也感謝臺北地檢署,願意秉持司法中立精神進一步調查劉錦勳,並於2026年8月21日依法提起公訴,讓我多年來所提出的「是否有人利用國家公權力處理私人關係所衍生案件」的質疑,終於有機會接受司法檢驗。就在8月28日,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我想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人民勇敢提出公權力可能違法的具體資料,卻沒有人願意真正調查,那麼人民的廉政申訴與司法救濟,究竟要如何被保障?我今天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賠償,而是希望能還我台灣司法應給人民的公平正義,我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判例,當公權力出現錯誤甚至遭到濫用時,司法機關能勇敢面對、查明真相及嚴懲不肖司法人員,並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我所期待的,是司法永遠站在證據、法律與公平正義這一邊。我希望以後每一個人民,在面對國家公權力時,都有被聽見、被調查、也能獲得公平救濟的權利。我也特別感謝國賠案法官願意耐心審理,讓相關事實有機會在法庭上一一被釐清。 謝謝大家,也特別感謝願意挺身而出維護司法正義的每個人。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翡翠水庫管理局長林裕益涉貪移送北檢 蔣萬安震怒火速免職
台北市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林裕益遭檢舉疑似不當挪用公款、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台北地檢署21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搜索翡翠水庫管理局等2處地點,並約談林裕益及4名承辦人。檢廉完成約談後,今(22日)凌晨將被列為貪汙罪被告的林裕益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其餘4人請回,全案目前仍持續調查。台北市長蔣萬安獲知案件進度後,已決定將林裕益免職,林也成為蔣萬安任內首位遭免職的局長。林裕益自民國111年12月25日接任翡翠水庫管理局局長,至今約3年8個月。據了解,台北市政風處先前接獲檢舉,內容指向林裕益涉嫌浮報經費、不當挪用公款,以及使用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等情況。由於遭檢舉的涉貪態樣不只一種,且時間已持續一段期間,政風處因此展開蒐證。政風處經過蒐證後,認為相關內容已有涉貪事證,20日將全案移送廉政署偵辦。廉政署接獲案件後認為有進一步查證必要,隨即立案展開調查,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方向偵辦。不過,廉政署調查期間發現,疑似有人洩密、通風報信。為避免相關事證受到影響,廉政署21日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緊急搜索翡翠水庫管理局等2處地點,同時調閱相關卷證。檢廉當天通知林裕益及4名承辦人到案說明,共計5人接受約談。經過訊問後,林裕益被列為貪汙罪被告,並於22日凌晨移送北檢接受複訊,另外4人則獲請回。至於相關涉案情節及責任,目前仍有待檢廉進一步釐清。台北市政府表示,這起案件最初由市府政風處受理檢舉並主動立案調查,政風處17日曾向蔣萬安報告相關情況,蔣萬安當時要求從嚴、從速查辦。到了21日,政風處再度向蔣萬安報告案件進度,由於相關情況恐涉及違法,蔣萬安當即決定免除林裕益的局長職務。林裕益遭免職,也成為蔣萬安上任台北市長後,市府小內閣中首位遭到免職的局長。台北市政府強調,針對此案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並支持廉政署依法繼續偵辦。
調查局主管辦「生醫美魔女」涉洩密圖利 檢求刑8年痛批以私害公
從事生醫業務的三顧公司2022年發生內鬨,高層懷疑卸任董座的「生醫美魔女」楊智惠竊取營業秘密,打算對她提告,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劉錦勳,因為與三顧副董長期交好並接受招待,指示調查官對涉案筆電數位鑑識,為三顧公司省下30萬元鑑識費,還以辦案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楊智惠指導學生的不公開論文,再將這些偵辦內容提供給三顧公司以便打官司,台北地檢署認定劉錦勳涉犯圖利及洩密罪,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求刑8年。檢方調查,劉錦勳2014年認識三顧實際負責人陳宗基之後互動熱絡,從2018年開始接受三顧公司無償招待,包括餐敘、歌唱聚會、高爾夫球練習課程;到了2022年10月,陳宗基認為剛卸任董事長的楊智惠洩漏營業秘密,並將公司技術外洩,讓指導學生寫博士論文,因此委託劉錦勳代為蒐證。北檢查出,劉錦勳在2022年10月11日帶中正站林姓調查官前往三顧公司,取得楊智惠之前使用的筆電,進行數位鑑識並將鑑識報告交給三顧法務長,但當時楊智惠洩密案尚未立案,不可先實施犯罪調查行為,而且三顧公司應該自己找民間實驗室付費鑑識,卻在劉錦勳幫助之下迅速無償取得犯罪跡證,至少省下12萬鑑識費用。依據起訴內容,楊智惠學生的博士論文發表後申請延後公開,劉錦勳為了協助三顧公司提告,得知調查局2022年11月24日核准立案,六天後就以台北市調處名義向義守大學調取不公開論文正本,在同年12月27日讓三顧公司員工過來市調處拿論文回去影印再歸還,做為對楊智惠提告的補充理由以及追加告訴狀證據。檢察官發現,劉錦勲在2022年12月21日再度指示林姓調查官為本案筆電數位鑑識,並提供報告給三顧法務長,用在刑事陳報狀所附的證據,也讓三顧省下至少18萬元鑑識費。楊智惠洩密案在2023年6月9日由北檢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約談,隔天劉錦勲就參加三顧公司在酌九壽司居酒屋的聚會,而且沒付餐費;之後因為搜索拘提楊智惠的爭議曝光,劉錦勳被調到調查局總務處,仍多次出席三顧公司的歌唱聚會、飲宴等社交活動,並分別在2024年12月4日、2025年2月3日收取陳宗基贈送的2張演場會門票(價值1萬3760元)及農曆新年紅包2萬元,劉錦勳還在2024年間多次向陳宗基要求免費使用三顧研發的超泌體產品,因而在2024年4月1日、5月23日、10月14日共三度接受無償點滴注射。檢方認定劉錦勳承辦楊智惠洩密案時,因為之前已跟三顧公司累積多年交情,的確違反執行職務的平等原則,特別優待三顧公司,但他接受的無償招待內容跟調查楊智惠並不具有對價關係,大多是他主動積極為三顧籌畫訴訟策略並幫忙蒐證,也沒查到三顧公司有具體對價行賄劉錦勲的情形,因此並未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僅涉犯違法圖利罪及洩密罪。承辦檢察官游欣樺指出,劉錦勲當時擔任台北市調處中正調查站組長,負責犯罪調查工作及據點工作,本應公正執行職務,竟因與陳宗基過從甚密,以國家公器越俎代庖,使三顧公司得以無償取得多項證據資料作為私人興訟的證據,將司法警察官調查犯罪的公權力,淪為替友人出頭工具,此等私相授受證據的行為以私害公,已嚴重破壞人民對於調查局公正執法的信賴,建請量處有期徒刑8年並宣告禠奪公權,以收懲儆之效。同案除了劉錦勳,還有兩位被告,三顧法務長文懿在劉錦勳調職後,仍5度傳送楊智惠的訴訟裁定、未公開筆錄及完整個資,涉犯洩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罪,檢察官批評她犯後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為三顧公司製作鑑識報告的林姓調查官則獲得緩起訴1年,應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萬元。
陳時中稱蔣萬安「面目猙獰」 盧秀燕:他選輸了當然看不順眼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近日和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同台出席造勢活動,陳在活動中嘲諷台北市長蔣萬安「說是帥哥也不為過,但面目有些猙獰」,引發議論。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8)日說,陳時中曾選輸蔣萬安,所以當然是怎樣都看不順眼,但陳應該大氣一點,別一直攻擊蔣。盧秀燕上午主持市政會議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陳時中因為跟蔣萬安選過台北市長,結果陳選輸了,所以陳當然看蔣是怎樣都不順眼。盧秀燕也說,她覺得一般民眾看蔣萬安,應該會覺得蔣非常英俊、正派,自己與陳時中也蠻熟的,建議陳「選完就算了」,應該要大氣一點,不要一直攻擊蔣。另外針對有媒體報導,前北市府發言人李政軒的手機被查出涉嫌洩密案,並與廠商有密切接觸一事,盧秀燕僅簡短回應,「尊重司法,勿枉勿縱」。
檢舉洗錢卻個資外洩 遠東商銀女經理當詐團內鬼遭訴
檢舉詐騙集團反被看光個資。一位林先生3年前向金管會舉報第三方支付業者國聲科技為詐團洗錢,遠東商銀因為與國聲公司有業務往來,協助金管會辦理此案,但板橋文化分行經理黃秋宜卻把林先生的全名與電話拍給國聲公司的老闆,台北地檢署今天(17日)偵偵查終結,以《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檢方查出,黃秋宜在2022年到2023年間擔任遠東商銀企金部門資深副理,2024年升任板橋文化分行經理,審核第三方支付客戶帳戶及交易風險,負有洗錢防制與客戶保密的法定義務。2023年7月,金管會接到林先生陳情,國聲科技等公司為幫助詐騙及博弈集團從事款項代收代付,因此發函給遠東商銀進行調查,黃秋宜承辦此案,卻在2023年8月2日翻拍陳情信,把林先生的姓名及電話外洩給國聲公司謝姓負責人,過了幾天,她截圖遠東商銀給金管會的回函、客戶申訴單內容,再加碼傳送。北檢指揮台中市刑大在去年11月搜索遠東商銀板橋文化分行,查扣客戶查詢單、檢舉信系統資料、遠東商銀回函、黃秋宜的手機及筆記本,後續歷經9個月偵查,認定黃秋宜涉犯「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以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今日偵結起訴並建請法院以刑度較重的個資法論處。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潛艦國造洩密官司一籮筐!徐巧芯、吳子嘉全不起訴 韓籍吹哨者曝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2023年捲入潛艦國造洩密案,遭高檢署以外患罪被告身分傳喚,當時她說「錯的不是吹哨者,是那些被曝光的犯罪者」,並強調爆料錄音檔是2022年取得,吹哨者身分如今因為前海軍顧問郭璽、前海軍司令黃曙光對藍委徐巧芯、媒體人吳子嘉及張禹宣一連串提告動作而曝光:韓商SI Innotec技高策略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徐巧芯2023年10月3日起一連三天以「錢見國造?郭璽是你嗎?」為主題開記者會,公布郭璽飆罵韓國籍顧問「要自己開公司為何不早講…你們說沒辦法我才開」、「我玩死你們」、「沒關係,你們自己去玩,誰敢雇用你們我一定告到底」、「先進來就先給3億」、「先跳進來才能再想辦法找其他錢」等錄音檔,並指控郭璽吃不到油水揚言封殺、掏空國家。郭璽發現,徐巧芯爆料內容來自技高公司2021年5月底到6月初去他公司開會的錄音檔,當時在討論台船公司委託潛艦國造的技術顧問合約,但技高公司的品管資訊顧問池承昊因為跟老闆圤武值不合,又知道技高公司會透過郭璽引介取得潛艦國造的合約,為求自保而違法偷錄,並在2022年1月交給馬文君。郭璽告池承昊涉犯通保法,台北地檢署指出,2022年1月11日有新聞寫出馬文君將錄音檔送交調查局、隔天台船公司發聲明公開回應,而且郭璽自認在2022年年中,技高公司的王姓翻譯跟他道歉,因為配合池承昊的要求向他套話,也清楚池承昊會偷錄音,由此可知郭璽2022年1月就知道錄音檔的事情,但2022年10月才提告,已超過法定6個月的告訴期,所以處分池承昊不起訴。郭璽對徐巧芯2023年10月份三場記者會的發言內容提告妨害名譽;對吳子嘉、張禹宣2023年11月1日到北檢告發郭璽、黃曙光洩密及貪污,以及同一天上午吳子嘉、張禹宣跟徐巧芯開記者會再講一次的部分均反控誣告罪;黃曙光則對吳子嘉2024年1月10日在Youtube直播、2024年1月16日上東森政論節目罵黃曙光是貪污犯的言論提告妨害名譽。檢方調查,被告爆料前已將錄音檔送聲紋鑑定,確認沒有剪接變造,發言有所本而且是基於公共利益,何況郭璽自己也承認講過錄音檔的內容,因此誣告、妨害名譽等案都不起訴。
李政軒涉洩密案30萬交保 吳崢酸蔣萬安:這個鍋要盧秀燕還是你背?
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涉入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案,遭檢調約談後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1)日回應,此案是多年前發生在台中的事件,希望司法調查毋枉毋縱。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則質疑,李政軒日前遭調查後隨即請辭,蔣萬安是否事前知情,更諷刺這起事件究竟該由蔣萬安還是台中市長盧秀燕負責。北市府昨(10)日公布小內閣人事異動,表示李政軒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發言人職務並獲准,後續由原副發言人魏汶萱升任。未料今日傳出,李政軒因涉及過去任職台中市政府期間的一起勞務採購洩密案,已遭檢調搜索約談。檢方複訊後,諭知李政軒以30萬元具保候傳,同時限制出境及出海。由於司法調查消息曝光時間緊接在北市府宣布其請辭之後,也使李政軒離職原因及市府事前是否掌握相關情況受到關注。蔣萬安今日受訪時表示,這是多年前發生在台中的案件,希望司法能夠毋枉毋縱,如果最後調查確認沒有涉及不法,也希望能夠還給當事人清白。針對蔣萬安的回應,吳崢則將矛頭指向北市府及台中市府。他表示,所謂「生涯規劃」一般不會讓人聯想到洩密、犯罪等司法案件,並質疑李政軒日前才遭調查,北市府隨後宣布其請辭,蔣萬安究竟是不知情,還是已經掌握相關狀況卻沒有對外說明。吳崢也指出,李政軒涉及的案件發生於過去任職台中市政府期間,如今又是在蔣萬安市府擔任發言人時遭司法調查,因此諷刺詢問,「這個鍋,是盧秀燕還是蔣萬安要背?總不會再推給中央吧!」
北市府發言人李政軒請辭隔日爆涉案 遭檢調搜索30萬元交保
台北市政府昨(10)日才宣布發言人李政軒因「個人生涯規劃」請辭,並由副發言人魏汶萱接任,不料台中地檢署今(11)日證實,李政軒涉及民國109年間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勞務採購洩密案,日前已遭搜索約談,訊後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由於消息曝光時間緊接在請辭之後,也引發外界關注。台中地檢署表示,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檢方調查發現,現任台中市政府顏姓參事、秘書處黃姓主任秘書、國際事務科洪姓科長,以及曾任職台中市府的李政軒等4人,涉嫌在109年間秘書處辦理的一項勞務採購案中涉及洩密等不法情事。檢方於8月6日指揮檢察事務官,並會同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及保四總隊等單位,持台中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台中市政府秘書處及顏姓、李姓等被告住處共4處搜索,同時約談被告及證人共1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顏、李、黃、洪等4人涉嫌洩密等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其中李政軒以30萬元具保候傳,並遭限制出境、出海;顏姓被告則以1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針對李政軒涉案,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受訪表示,相關事件是多年前的舊案,過去也曾歷經多次調查但未成案,希望司法調查能夠毋枉毋縱,如果最後確認沒有不法,也應還給當事人清白。值得注意的是,北市府10日下午才對外發布人事異動,宣布李政軒因個人生涯規劃卸下發言人職務,由副發言人魏汶萱接任。魏汶萱現年32歲,具有8年媒體工作經驗,市府當時表示,未來發言團隊仍將延續年輕化方向,並強化新聞實務能力。現年31歲的李政軒畢業於台灣大學政治學系,過去曾在台中市政府任職,今年3月接掌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職務,任期約5個月。北市府公布其請辭消息後隔日,台中地檢署即證實李政軒日前已因舊案遭搜索、約談並交保,使這起人事異動受到外界矚目。
員工曬千萬年終獎截圖 騰訊怒開除列黑名單「永不錄用」!律師說話了
陸網近日流傳一則疑似騰訊內部通報,指微信事業群某專案負責人葉姓員工,因在任職期間私自向外部人員洩露公司敏感資訊,違反公司資訊安全規定,遭到解僱並列入公司黑名單,未來「永不錄用」。消息曝光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引發外界熱議。對此,騰訊相關人士證實事件屬實,但未進一步說明細節。《紅星新聞》報導,事件起因於一張在網路上廣泛流傳的年終獎勵截圖。畫面顯示,葉姓員工年度激勵總額約人民幣317萬元(約新台幣1514萬元),其中現金獎金約82萬元(約新台幣392萬元),股票激勵約235萬元(約新台幣1122萬元)。隨後又有疑似騰訊內部郵件曝光。內容指出,葉姓員工任職期間將公司敏感資訊傳送給外部人士,導致相關內容流傳至外部平台,不僅造成資訊外洩,也對公司內外形象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根據網路流傳的內部通報,葉姓員工已違反公司「高壓線」管理規範中「資訊安全違規及洩露機密」條款,內容包括洩露或打探薪資資訊,以及因故意或不當操作導致公司內部敏感資訊外流等情形,因此遭到解僱並列入黑名單,永久不得再受聘於騰訊。此外,公司也將依《管理幹部違紀處罰辦法》另行追究相關責任。針對外界好奇員工薪資資訊是否屬於法律上的商業秘密?長期研究勞動法的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輝指出,商業秘密須同時具備秘密性、商業價值及已採取保密措施等三項要件,薪酬資訊是否屬於商業秘密,司法實務並無統一認定,法院通常會依個案情況判斷。王輝表示,若員工僅向家人、配偶或少數親友分享個人薪資,通常屬於私人交流範疇,未必構成洩密,若企業因此直接解僱員工,恐有處分過重之虞。不過,若員工具有主觀惡意,將薪酬或其他敏感資訊提供給競爭對手,或透過網路向社會公開散布,導致企業利益受損,則可能被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用人單位依法解僱也較可能獲得司法支持。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員工個人薪資本身通常不具商業價值,難以直接認定為商業秘密,但企業可透過勞動契約或內部管理制度要求員工不得對外洩露薪酬資訊。依規定,若勞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雇主得依法解除勞動契約;至於列入企業「永不錄用」黑名單,屬於企業用工自主權的一部分,只要未涉及就業歧視等違法情形,一般不會被認定違法。
遭綠營指害軍購失敗 王鴻薇:福麥自己洩密嗎?
國防部5.9億元RDX炸藥標案由資本額僅1900萬元的裝修公司福麥得標,日前被證實因無法獲得產地許可遭解約。民進黨表示藍營洩漏資訊導致軍購失敗。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2日指出,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揭露任何福麥公司的輸出地,但根據福麥公司自己的聲明稿,明確指出關鍵原料全球只有中國跟印度輸出,這是福麥公司自己洩密嗎?民進黨發言人吳崢22日在Threads發文提到,他上一篇發文談國民黨又擋無人機經費,許多朋友來指教說,前幾天軍購才出包廠商未履約被罰,還想要錢啊。並指出,最新內幕剛剛曝光,原來去年國民黨猛打這家廠商,還洩漏了採購地點是「印度」的高度機敏資訊,讓中國也知道了。果然印度方面以「地緣政治」為由,拒發輸出許可。才導致我們的軍購失敗!國民黨高興了吧!還是是故意的?對此,王鴻薇表示,「真是夠了!國防部發包馬桶裝潢公司,還可亂扯抹紅在野黨。福麥新聞稿自爆火藥來源地!」自己揭露馬桶裝潢公司「 福麥」在沒有任何資歷前例之下,得標國防部5.9億火藥標案,因無法取得輸出許可,要跟國防部解約。顧立雄護航的嘴臉都成了笑話。但民進黨對這樣的醜聞,卻選擇靠綠媒抹紅的方式回應,居然說是在野黨暴露輸出國給中國,導致福麥無法取得輸出許可。這根本是提油救火,讓國防部處境更加尷尬。王鴻薇指出,如果真的是如此重要的軍火標案,國防部以及廠商居然可以搞出一個賣馬桶裝潢公司標軍火的詭異標案出來,這種事情任何人看了都會提出質疑,網路上早就傳瘋了,在野黨委員怎麼可能不質詢不監督,國防部把暴露風險最大化,有這麼白癡的嗎?王鴻薇表示,自己從頭到尾都沒有揭露任何福麥公司的輸出地,但根據福麥公司自己的聲明稿,明確指出關鍵原料全球只有中國跟印度輸出,這是福麥公司自己洩密嗎?請教一下這些民進黨洗地的青鳥,中國何必需要立法院質詢才知道你是跟印度買的?難不成福麥公司也有跟中國進口軍火原料?王鴻薇說,這種抹紅「洗地」的方式真的有夠難看,就是讓民進黨任何光怪陸離的事情,通通不能質疑不能監督。但這打擊不了在野黨委員監督的力道。「我是有逼你跟馬桶裝潢公司採購火藥嗎?」
葉丙成發文「關懷」台大性騷案挨告 因女學生1年前已自行爆料不起訴
國立台灣大學一名女學生2022年搬進研究生宿舍後,疑似遭女舍監騷擾3個月,到了2025年4月,時任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在臉書發文談論這件性平事件,卻未適當遮隱相關對話截圖中女學生的姓名,導致女學生二度傷害並於去年7月提告洩密及違反個資法。全案歷經台北地檢署偵辦一年左右,今日偵結不起訴葉丙成,因為女學生曾在2023年6月的校務會議上自爆舍監性騷,當時就被新聞報導出來已非秘密,而葉丙成向女學生的論文指導教授聯絡動機是關懷她的安全,並非為了損害女學生利益。葉丙成向北檢提出自己跟楊姓教授(女學生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台大學務長朱士維的對話內容,獲得檢察官採信,葉丙成擔心女學生的人身安全才和這兩人聯絡;朱士維也出庭作證,葉丙成的確有詢問台大關懷與照顧學生的程序,他回答葉丙成,如果有學生意圖傷害自己,校方會立即啟動關心輔導程序。檢方追查,葉丙成聽到朱士維的答覆,就不再找台大其他單位進行學生自傷的校安通報,他的舉動還算合理。關於女學生上網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丙成也用網路回文,內容是否觸犯個資法?承辦檢察官審視文章脈絡,葉丙成沒表達不滿女學生、也無意跟女學生對立,葉丙成文章主旨是澄清為何聯絡女學生的指導教授,也表示關心年輕生命的立場,很難說葉丙成是基於他個人利益或損害女學生利益而回文,因此並未觸犯個資法。至於葉丙成被控洩密,檢方依據最高法院兩份判決意旨,指出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女學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2023年6月3日的台大校務會議,這是一場上百人參加的公開場合,她在簽到表上簽名,並當眾陳述自身遭遇並控訴學校處置不當,隨即遭媒體報導性平事件,因此檢察官認定此事已經不是秘密,再衡量女學生也公開使用Threads帳號發文談論,即使葉丙成不小心外洩女學生姓名和社群帳號,也不構成洩密罪。女學生對女舍監提告部分,台北地院今年3月以跟蹤騷擾罪判刑7月,女舍監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綠營共諜案!資深黨工黃取榮在台發展組織「危害國安」 今判刑10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前特助黃取榮捲入共諜案,他刺探並外洩賴清德出訪行程、外交部長機密對話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犯行,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6年,至於發展組織的犯行涉犯《國家安全法》,另由高檢署起訴,高院今日宣判10年有期徒刑。高檢署求刑12年,高院認定黃取榮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國安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審酌他發展組織的對象有2人,其中1人未遂、1人既遂,因此量刑酌減,處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得410萬7500元。除了黃取榮,民進黨還有3名黨工淪為共諜,包括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台北地檢署起訴這4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判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6月25日二審判刑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何仁傑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黃取榮2003年赴對岸經商,遭到中共中央軍委會的情報人員吸收並回台發展組織,2017年他先拉攏邱世元、再吸收吳尚雨,探得賴清德以副總統身分出訪巴拉圭的細節、下榻飯店的房號,以及賴清德之後參選總統的行程。2022年黃取榮開始滲透外交部,當時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與友邦使節和外賓的談話紀錄、台美貿易倡議架構、我國針對友邦斷交後的緊急應變措施全被外洩。黃取榮會使用中共情報員交付的手機洩密,裡面有一款「五子棋」APP,看似一般下棋的遊戲,但輸入帳號密碼後會切換為情報模式,以單向聯繫模式傳送機密但收不到對方訊息。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