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罪
」 柯文哲 北檢 京華城案 京華城 貪污治罪條例
前派出所長收受虛擬幣、賓士車賄賂!包庇勾結藍道詐團 遭判刑11年6月
台北市警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民國111年收受台版柬埔寨主嫌「藍道」杜承哲虛擬貨幣及現金、賓士車等賄賂,幫對方查個資,還偽造不實法院交保單供行使,最高法院斥責他身為派出所所長,竟勾結詐欺集團成員,依收賄罪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5年, 洗錢罪判刑1年,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全案定讞,將由檢察官聲請定執行期。台版柬埔寨案主嫌「藍道」杜承哲等人111年囚禁提供銀行帳戶的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因為從浴室窗戶逃脫失足墜樓身亡,或未及時就醫獲得治療而死亡,日前最高法院將杜承哲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葉育忻自109年11月起擔任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所長,結識從事詐欺犯行之杜承哲,杜在111年3月至112年4月,委由葉育忻查詢或詢問他人之個人資料、員警個案處理情形,且要求葉育忻告知警政署打擊詐欺相關專案行動。葉育忻以自己之警用帳號,登入相關警用平臺進行查詢,或佯以辦案所需,委請不知情之員警查詢,再將所查得資料交予杜承哲,使杜承哲得以充分掌握相關詐欺集團人員之個人資料及調查資料,亦將警政署辦理之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期間及內容,傳送予杜承哲知悉,以利其有所防範。杜承哲在寧夏路派出所停車場或辦公室內,陸續交付現金共計200萬元、賓士自用小客車1輛,且將虛擬貨幣3萬3504顆USDT(泰達幣)打幣至葉育忻所指定由虛擬貨幣錢包內。葉育忻另受杜承哲請託,112年4月7日在寧夏路派出所辦公室內,以電腦製作不實之「黃」涉嫌詐欺取財罪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保單」1紙,並使用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Peanus Huge」之帳號,將該偽造之交保單傳送給杜承哲。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他提前4小時成功預言「柯文哲會交保」!全場喊:用來洗掉三立副總兒醜聞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昨(4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今(5日)中午左右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應3000萬元交保。令人驚訝的是,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竟提前4小時,在上午7時40分就發文預言,「柯文哲要交保了」,讓網友直呼先知,藥師林士峰也留言「果然交保了。」但有網民坦言,「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沈政男醫師今早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北院日前特地安排柯文哲的延押庭,顯示法官對柯文哲交保早已有心理準備。上一次裁定延押時,其實就提過並非一定押到期限屆滿,而是會視訴訟進度隨時調整。沈政男認為,從北院最初裁定高額交保的態度即可看出,法官並不認為必須羈押柯文哲,只是因為北檢不斷施壓,才改變為羈押。但經過9個月審理後,法官承受的壓力已大幅減輕,因此柯文哲能在中秋節前返家的可能性極高。他批評北檢的說法「依程序跑完流程不等於實體合法」根本邏輯不通。既然北檢已承認京華城案是依法通過的都市計畫案,卻主張柯文哲依照規定流程給予容積獎勵,仍可能構成圖利,這在他看來完全顛覆法律基礎。沈政男質疑,如果照北檢的邏輯,連刑事訴訟法與刑法本身,因僅由立法程序產生,也未必「實體合法」,豈不是荒謬?他強調「程序合法就是合法,程序正義就是正義」,若依程序仍被認定不合法,等同把合不合法的標準交給首長的個人意志,這將使公務員人人自危。在談到圖利罪時,沈政男進一步指出,現行法律早在2001年修法,必須符合「明知違法而故犯」的要件,僅有實體違法已不足以論罪。既然京華城案完全依程序審議通過,柯文哲如何能被指控「明知違法」?他甚至打比方說,這就像要求1名非專業醫師正確操作葉克膜一樣,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正因如此,他認為無論是柯文哲或彭振聲,都不可能具備「明知違法」的條件。彭振聲甚至因捲入此案、妻子因此過世,最後仍被迫認罪求輕判,讓他直呼是池魚之殃。至於檢方以Excel表格中的「1500小沈」作為金錢證據,沈政男則批評這種推論毫無邏輯。他舉例說,就算Excel上下都是金額,也不能武斷推論「1500小沈」同樣代表金錢,這就像不能因為一群鴨子排在一起,就認定一隻特別高的,也一定是鴨子一樣。沈政男認為,北檢根本不可能在京華城案的圖利罪與收賄罪上打贏官司,只要法官能辨別正確的法律邏輯。至於柯文哲是否有串證風險,他也質疑:既然沈慶京可以交保,為何柯文哲不行?顯然,整體大局已不受影響,法官只是在等待詢問完重要證人之後再行裁定。他最後強調,當前重點並非審判,而只是裁定延押與否,法官如今承受的壓力已大幅下降,柯文哲獲得交保只是時間問題。在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的消息傳出後,沈政男也在臉書2度發文稱,「柯文哲交保了!(要相信台中小沈的預測。)」貼文曝光隨即引發網友熱議,「但是交保費用驚人」、「7千萬啊,共諜案的交保金額才20萬」、「力學基本常識,作用與反作用力,要這樣捉弄人,真的不要自己哪天被玩弄。真的非常可惡」、「阿北交保七千萬,匪諜只要幾十萬?」、「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司法已死,只能靠人民集體力量,用選票懲罰萬惡民進黨」、「搞不好北檢打著如意算盤抗告,又提高到1億才出來,然後金額太高,逼迫柯文哲自己放棄交保」、「昨天看到檢察官說程序合法時我真的哭笑不得」、「別以為這樣可以洗掉三立新聞啦」、「交保金太離譜了,這些人會有報應的」、「來蓋三立副總兒子性侵新聞的」、「再不出來,中分男民調剩10%。」
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不服羈押遭高院駁回抗告!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弟媳等人掛名擔任助理,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合作,向臺北市議會申報不實資料,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自6月3日起遭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陳、張於13日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今(16)日裁定抗告駁回。檢察官查出,陳怡君於擔任第13、14屆北市議員期間,與綽號「饅頭主任」的張惠霖共謀,利用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充作人頭,掛名擔任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藉由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在聘書上偽簽姓名,再透過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文書,向北市議會申報,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檢方還發現,該款項經過了層層轉帳,張惠霖每月會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再將款項存入友人帳戶,甚至在2022年指示友人開立支票,存入個人帳戶,用以繳納陳怡君與張惠霖的房租,部分款項則被提領後存入張惠霖的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企圖規避追查,已構成洗錢行為。檢方更查出,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收賄,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期間,品嘉營造、品嘉建設及品佳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胡姓負責人高姓董事,希望能加速其建案的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每月以「顧問費」名義,匯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至張惠霖指定的帳戶,共18筆、共計70萬5894元,與助理費部分合計為455萬4462元。陳怡君和張惠霖收款後,陳怡君疑似以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而「顧問費」同樣經由張惠霖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檢方認為其涉犯洗錢防制法、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一併起訴。對於相關指控,陳怡君在偵訊時否認主導犯行,但陳怡君、張惠霖仍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自6月3日起遭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於13日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16日裁定抗告駁回。
柯文哲等人確定延押! 高院認同「基本人性」會逃亡、駁回上訴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藉以護航京華城額外取得逾百億元容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北院審理後認全案尚有諸多重要證人尚未完成交互詰問,5月26日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4名被告2個月。4人不滿,提起抗告,今(12)日被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延押。北院指出,柯等均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重罪,考量「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之可能性,至今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再者,尚有諸多證人未傳喚到庭,北院還需時間進行審理。高院認為,被告4人於原審中,均得依自主意思充分主張、答辯、聲請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原審已盡力維護被告4人訴訟權益,並無因受強制處分而侵害其等受公平審判權利之情形,且原裁定認羈押原因皆存,同意原審「考量基本人性」、「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羈押等理由,上訴駁回,維持羈押禁見、禁止接見和通信。
衛福部開放中藥商修中醫藥學分後可續執業 藥師反彈籲監委調查
衛福部日前發佈解釋令,開放中藥商等從業人員,在修習中醫藥課程達標後,就可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引發藥師界反彈。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今天率多位藥師向監委陳情,批評衛福部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忽視醫療安全與公共健康,點名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不適任,要求監委依法行政,糾正、甚至彈劾。沈采穎受訪時說,在台灣,中藥一向是以藥品來管理,因此不論原料、製造或販售,皆受藥事法管理。主管機關應依藥事法來管理,且應強化中藥的管理,必需將製造工廠納入GMP,提升中藥的品質與安全。同時對於中藥調劑、販賣等也基於同理,從學校教育端到執業人員的智能提升,也朝著跟西藥一樣,由專業人員管理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她質疑,衛福部目前的種種措施與政策,都沒有朝著以嚴謹的態度,強化中藥的管理及品質與安全,讓中藥管理能現代化、科學化,並走向國際,而是背道而馳。他表示,28年前「中藥商全國聯合會」行賄多名立委遊說《藥事法》修正案,共有8名前後任立委遭到起訴,案件纏訟15年,當年,更五審的前立委邱垂貞仍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沈采穎說明,中藥也是藥,既然關係民眾用藥安全,舉凡中藥材及中藥的原料、製造、販售都應受藥事法的約束,政府管理也應依照藥事法,由藥師管理,衛福部卻違法擴大解釋,把行政解釋令當成法律,無視中藥師經過嚴謹國家考試的專業管理,為何中藥商就不必?衛福部既然將民眾醫療安全、公共健康放在最後,就背離衛生主管機關首長職責,藥師們主張,撤銷衛福部藥事法第103條的解釋令,監委也應依法糾正、甚至彈劾不適任的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
「火鍋界PRADA」涉違建賄賂官員放水 北檢兵分9路帶回3人
北市大安區知名頂級涮涮鍋二本松涮涮屋,號稱是「火鍋界的PRADA」,吸引不少藝人前往朝聖光顧,孰料二本松前年卻被檢舉違建,而北市建管處承辦官員卻涉嫌收受賄賂,從而放水未依法裁罰。對此,台北地檢署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嫌等,兵分9路前往承辦官員住處與二本松公司進行搜索,並帶回2名承辦公務員與林姓負責人到案。二本松涮涮屋號稱是「火鍋界的PRADA」,主打高檔日本和牛,甚至還與美食公道伯TOYZ聯名推出雙人套餐,上過不少美食節目,還有不少藝人都曾前往光顧。不過二本松前年卻被控違建,北市建管處時任股長的郭姓男子遭人檢舉涉嫌收受賄賂,從而放水未依法對二本松開罰,北檢3日指揮廉政署約談郭姓股長、王姓工友與二本松的林姓負責人到案。北檢指出,郭姓股長、王姓工友與二本松林姓負責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郭姓、王姓、林姓被告等3人住居所、辦公位置及二本松等2公司,共9處所,並通知郭姓被告等3人及證人2人到場查證。
涉詐領助理費384萬! 北市議員陳怡君再被爆收建商賄款70萬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弟媳等人掛名擔任助理,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合作,向台北市議會申報不實資料,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今(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將2人起訴,並將案件移審士林地院,將再下午召開延押庭。據了解,檢察官查出,陳怡君於擔任第13、14屆北市議員期間,與綽號「饅頭主任」的張惠霖共謀,利用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充作人頭,掛名擔任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藉由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在聘書上偽簽姓名,再透過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文書,向北市議會申報,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檢方還發現,該款項經過了層層轉帳,張惠霖每月會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再將款項存入友人帳戶,甚至在2022年指示友人開立支票,存入個人帳戶,用以繳納陳怡君與張惠霖的房租,部分款項則被提領後存入張惠霖的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企圖規避追查,已構成洗錢行為。檢方更查出,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收賄,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期間,品嘉營造、品嘉建設及品佳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胡姓負責人高姓董事,希望能加速其建案的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每月以「顧問費」名義,匯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至張惠霖指定的帳戶,共18筆、共計70萬5894元,與助理費部分合計為455萬4462元。陳怡君和張惠霖收款後,陳怡君疑似以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而「顧問費」同樣經由張惠霖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檢方認為其涉犯洗錢防制法、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一併起訴。對於相關指控,陳怡君在偵訊時否認主導犯行,辯稱洪、賀等人確實有幫忙跑行程、剪輯影片,並非完全是人頭助理,而聘任資料都由辦公室處理,涉案帳戶與提款卡「只是放在包包裡備用」,對金流運作並不清楚。針對建商「顧問費」部分,陳怡君聲稱是張惠霖處理,他本人直到第1筆款項入帳後才知道,從未與建商有對價關係。張惠霖則供稱,確實有使用洪、賀、張3人帳戶代為收款,助理聘書也是由她代簽,這些金額用於補貼辦公室開銷。至於「顧問費」,張惠霖坦承收款後有提領給陳怡君,但堅稱是高姓建商主動提議,目的是協助處理民眾的都更案。陳怡君的洪姓弟媳說,自己從未實際任職,只是掛名助理協助報帳,帳戶與提款卡都交給陳怡君使用,曾被囑咐若遭查詢「就說不知道」。賀姓前員工則稱,只是幫忙剪輯影片、論件計酬,不知自己被當人頭助理,也沒有授權他人提領薪資,對相關事宜毫不知情。關於「顧問費」一事,胡姓與高姓建商聲稱,這是基於陳怡君辦公室可協助行政協調,為避免公文延宕才給付酬勞,未曾談妥任何對價內容,純屬「單純贊助」。對此,檢方認定,陳怡君、張惠霖、洪、賀及張等5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與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而陳怡君與張惠霖另涉偽造署押、洗錢防制法之洗錢及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而胡姓與高姓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已將案件移審士林地院。目前檢方已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詐領所得384萬8568元及賄賂所得70萬5894元。另針對同案被告楊姓與陳姓助理,檢方認為犯罪嫌疑不足,已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辯檢吵翻!鄭文燦涉賄再開庭勘驗密會錄音檔 法官認律師在「張飛打岳飛」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控收受500萬元賄款,協助推動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2024年8月被依貪污罪起訴並求刑12年,桃園地方法院22日再次開庭,並進行會議錄音的勘驗,辯護律師強調,錄音中未見鄭有違法指示,質疑檢方刻意將該次非正式會議描述為密室協商,試圖影響法官判斷。檢方則回應指出,即便無違法指示,公務員也不得收錢辦事,並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鄭文燦,審判長更形容辯方說法如「張飛打岳飛」。檢方指出,鄭文燦2016年12月13日在市府與多位局處首長、白手套廖俊松與其子廖力廷開會,討論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案,當中涉及9.12公頃農業區變更土地使用,會議中提到變更需獲得全體地主同意,但仍有兩名地主尚未同意,檢察官陳寧君則認為此會議核心目的是解決變更所需百分百地主同意的問題。鄭文燦則反駁,辯稱這是基於林口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的陳情而召開的會議,且2016年12月美光科技加強投資台灣開幕典禮時,時任總統蔡英文要他協助美光尋求土地。鄭文燦辯稱,該會議中,市府站在監督立場加以協助,該案直接受理的窗口也是內政部,且他也在會議提到,9.12公頃農業區的變更,需全部所有權人同意。辯護律師何祖舜批評,檢方所提供的錄音筆錄內容偏頗,只記錄鄭文燦與廖氏父子對話,忽略其他市府主管的發言,質疑檢方試圖誤導法官,律師鍾維翰也質疑,檢方將會議形容為密室協商,但錄音顯示多名公務員在場,並非密會。而蘇建榮律師則指出,鄭文燦在錄音中已表明此案在法律上可能難以通過,檢方卻未加入起訴內容中。對此,檢察官呂象吾回應,鄭文燦被控「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並未指控他有下達違法指示,也不爭執這點。檢察官邱健盛更直言:「公務員就是不能收錢辦事。」法官孫立婷則表示,辯方過度解讀錄音內容,形容其說法有些「張飛打岳飛」。此案預計於6月17日與7月15日再度開庭。
貴婦奈奈返台200萬交保境管 橘子成外逃通緝首頁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涉吸金詐騙近2億元,潛逃加拿大遭通緝,她逃亡7年後搭機返台,檢方前天讓她以200萬元交保並境管,實施科技監控配戴電子腳環,調查局也將她從「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撤下,目前該網頁首頁是逃亡中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的祕書「橘子」許芷瑜,她被檢方認定逃亡未歸,且與柯文哲有串供可能性。8個多月前,京華城案爆發後,北檢就以柯文哲供詞歧異且他的祕書許芷瑜人在境外未歸,有羈押必要為理由,向法院聲押柯文哲,柯也被法官認定有串證、滅證之虞,偵查中、起訴後一直被羈押禁見至今。北檢懷疑許芷瑜2022年「某時地」協助保管沈慶京行賄柯的1500萬元, 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洗錢防制法》通緝,依《刑法》規定許女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三分之一為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止。對於檢方指控,柯文哲相當不以為然,他多次在法庭上表示,許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僅是證人,且其僅涉政治獻金案,未回國接受偵訊對貪汙案沒有影響。柯文哲還曾在法庭上說,橘子只是愛玩的小朋友,不是週刊講的地下黨主席,她之前就常去日本短期留學十多次,也不是他要求對方出國。至於備受矚目的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案,北院從5月8日起幾乎每周二、周四都提訊柯文哲進行審理程序,開始證人交互詰問等證據調查程序,檢方認定本案最關鍵的證人許芷瑜通緝中,也將影響檢方在後續法庭攻防的訴訟策略。
包庇賭博電玩!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停職收押
台北市警局涉嫌包庇賭博電玩,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台北市警局與萬華分局,約談保安大隊組員吳嘉葳,2日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圖/中國時報陳君瑋攝)北市警局萬華分局行政組組長鄧進華,疑涉勾結保安大隊組員吳嘉葳,將警方查緝、掃蕩賭博電玩的情資,洩漏給萬華區「佰大」電子遊藝場,並收受不正利益,北市警局自檢自清,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警調1日約談鄧進華及「佰大」實際負責人劉正喜等8人,北檢2日訊後認為鄧、吳2人涉嫌洩密、收賄罪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市警局將2人停職。市警局督察室「靖紀小組」警員林裕偉無保請回、劉正喜交保70萬元、佰大登記負責人許宥鑫交保50萬元、會計蔡美華交保30萬元、現場管理黃一峰限制住居請回、業者王宏偉交保30萬元。檢警調查出,鄧進華與吳嘉葳、林裕偉熟識,2023年11月,鄧調任萬華分局行政組長後,疑與轄區電玩業者異常接觸,並經常與吳、林敘舊。由於萬華廣州街「佰大」遊藝場,從事賭博電玩,但警方多次前往臨檢「佰大」都撲空,警方懷疑有人通風報信,事先洩漏臨檢查緝情資,北市警局為自檢自清,主動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同時間,北檢因偵辦另件貪瀆案時,意外發現本案線索,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偵辦。專案小組懷疑,鄧進華利用職權通風報信、洩漏臨檢情資,護航業者「佰大」規避警方查緝,並涉嫌收賄。北檢1日下午指揮警政署及北市警局督察室、北機站趁業者開門營業時發動搜索,約談鄧進華3名警察及「佰大」實際負責人劉正喜及員工共8人,2日清晨陸續移送北檢複訊。據了解,鄧進華等3名警察否認與電玩業者接觸、索取不正利益,但專案小組比對業者說詞及帳證,懷疑鄧員涉貪,訊後聲押。
涉貪保外就醫近10年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驚傳「主動脈剝離」命危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捲入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遭法院依職務收賄罪重判8年、褫奪公權4年,雖然去年聲請再審,但仍被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先後駁回。不過,郭瑤琪入獄2年後即獲保外就醫至今,今天(23日)突然傳出因主動脈剝離命危,被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接受手術,正在搶救中。回顧經過,郭瑤琪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單位以監聽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監聽到負責人李清波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送兩罐茶葉,內放2萬美元作為幫助郭前部長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檢察官即以此監聽南仁湖逃漏稅案而改以偵辦郭瑤琪案方式,指控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貪汙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及高等法院第二審,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後經高院檢察官再提起上訴,更一審逆轉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8年、褫奪公權4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需請高院再查明「原判決未能明確指出何種對價關係的合意」以及「未具體指出與郭瑤琪那些特定職務行為有關」,更二審維持原更一審判決。郭上訴後,被最高法院審判長謝俊雄及法官魏新和、吳信銘、蔡國卿、徐文亮等人以程序不合駁回,全案確定。2016年1月15日,郭瑤琪因罹癌獲保外就醫。2024年,郭瑤琪再度聲請再審,但被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先後駁回,不料今天她突然傳出因主動脈剝離命危,被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接受手術,正在搶救中。
以核發路權向光電業者索賄560萬元 前台西鄉長二審重判12年
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由,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2023年5月依收賄罪判處林芬瑩徒刑12年,丁文彬13年6月,均褫奪公權5年,追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54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25日駁回,此案還可上訴。此案起因於昱昶公司考量太陽能光電有林帶通行權、架空電桿租用的申請需求,自2020年8月18日起,多次向台西鄉公所提出架空電桿租用及林帶通行權申請,但都被拒絕掛件,且相關公文均遭台西鄉公所刁難,於是透過內定下包商、即台西鄉在地施作工程的順禾億公司總經理王振南協助處理路權申請事宜。王振南原本結識林水生,知悉林認識丁文彬,即引薦林水生給沈存再,並請林水生協助日後向台西鄉公所申請核發路權。王振南透過林水生邀約丁文彬會面,林水生知悉丁文彬為台西鄉長林芬瑩的配偶,對台西鄉鄉務有一定影響力,即由丁向林傳達昱昶公司需支付1甲地40萬元的賄款,作為換取昱昶公司申請鄉公所核發路權的對價。幾經斡旋價格,丁文彬表示可支付現金560萬,作為台西鄉公所核發路權予昱昶公司的代價;林水生即轉知沈存再等人,沈、王等認此金額可行,再考量林水生居間聯絡丁文彬協調路權申請事宜,決議支付120萬公關酬謝費予林水生,業者也於2021年11月25日順利取得公所的林帶通行權。雲林地院認定,業者取得公所的林帶通行權,就是丁於同年11月2日收受白手套所交付的560萬元後的結果。同時,林芬瑩知悉丁文彬都在聯絡太陽能業者向公所申請相關事宜,且丁收賄當天,她目睹丈夫將裝有賄款的紙箱放回車上,都足以認定夫婦倆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考量整起收賄案,丁處於主導地位,從頭到尾都是藉著林在公所內給予的影響力,對廠商上下其手,因此刑度比林芬瑩重。至於同案3位「白手套」,一審也都認定觸犯交付賄賂罪;其中,林水生判刑10月,緩刑4年,付公庫10萬元,沒收扣案犯罪所得140萬;沈存再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王振南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準備庭期首輪排定!柯文哲3月20日首出庭 審理時程曝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被起訴,台北地院本月23日首度開庭,傳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及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3人開準備庭。李不認罪,彭、邵則認罪且獲檢方建請輕判。柯文哲則被安排在3月20日下午、接在李文宗二度出庭後進行準備程序,其餘被告將自3月4日至4月1日共分10庭期陸續審理。據《鏡週刊》報導,目前合議庭已訂的庭期如下:3月4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北市議員應曉薇;同日下午3時40分傳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3月11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同日下午3時40分傳喚威京集團監察人張志澄。3月20日:下午2時30分二度提訊李文宗;3時40分首度提訊柯文哲。3月25日:下午2時30分傳喚會計師端木正;同日下午3點半傳喚前都發局長黃景茂。4月1日:上午9點30分傳喚應曉薇顧問助理吳順民。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2月25日起訴京華城案,指控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並派發獎金給朱亞虎等威京集團員工。在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下,柯文哲還以市長職權,要求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違法通過京華城都市計畫,讓京華城案獲不法利益超過121億元。柯文哲除涉犯圖利,還涉收受210萬元賄款及1500萬元後謝。柯文哲另在政治獻金案中,被控與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競選總統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涉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月23日首度進行準備程序時,已獲交保停押的彭振聲出庭認罪且沒有不法所得,他說偵查期間出庭超過30次,「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都認了」,沒有要翻供。邵琇珮則全部認罪,且對起訴內容完全不爭執,庭訊10分鐘即結束。。至於仍在羈押中的李文宗23日出庭則不認罪,他對沈慶京心腹朱亞虎坦承透過李文宗行賄柯210萬元,並傳送「7人210,感謝560」簡訊等事項表示,「沒有參與過京華城案」,當時是透過柯文哲、蔡壁如認識朱亞虎,收到簡訊後才「幫忙市長做公關」,否認檢方起訴犯行。
柯文哲再押理由曝! 昔自爆有計畫要「安排陳佩琪和子女一起出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相關弊案,不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獲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法院2日晚間6點開庭,柯文哲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於9點15分結束。合議庭於10點40分諭知裁定結果,最終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裁定指出,4人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數非少,如果都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柯文哲曾擔任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主席,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北院認為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柯文哲在偵查期間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畫,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自然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沈慶京於去年8月28日檢調搜索,想從住家安全門離開;應曉薇在本案將執行搜索之際,於去年8月27日行經桃園機場再轉至台中機場嘗試出境,在台中機場遭拘提到案,北院認為有事實足認4人有逃亡之虞。應曉薇去年6月23日在電話中對沈慶京說「你打另一支電話給我好不好?我打『微信』給你好嗎?」,顯見互知對方有更隱密的電話。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葛樹人去年5月1日傳送「主席(沈慶京)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訊息給柯文哲,柯回覆「先把簡訊刪光」,由柯文哲辦公處所搜得已撕碎的便條紙上所載,及李文宗於媒體披露民眾黨政治獻金爭議後,要求胞妹李文娟將桌上的木可公司損益表碎掉,都是湮滅證據之舉。檢察官於第二次抗告,提出柯文哲與陳智菡間的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北院認為柯文哲確有表明要以「共識決」的統一口徑來解釋本案,以及仍能委由前副市長出面聯繫相關同案被告彭振聲;且依證人陳盈助、邱清章、周芳如、范雅琪、悟覺妙天、蘇進強的證述,也可認定未到案的「橘子」許芷瑜替柯經手巨額現金,柯文哲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內容,是要許芷瑜出境,將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
遭停職後首度現身 林姿妙元旦升旗淚喊清白:人在做天在看
被控涉貪一審有罪而遭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1日表示,自己正派做事、「人在做天在看」,盼鄉親繼續支持宜蘭縣政府。林姿妙被控涉貪案12月31日一審宣判,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內政部也即刻依法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回顧案情,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林姿妙遭停職後,原計畫主持的元旦升旗典禮改由林茂盛主持,不過林姿妙仍以貴賓身分受邀出席。1日上午林姿妙抵達宜蘭運動公園之時天色濛濛亮,她到場立刻與林茂盛及其他縣府主管相擁致意,輕聲加油打氣。林姿妙重申,自己沒有做錯事,正派、戰戰兢兢,「人在做天在看」,現場民眾也大聲高呼「縣長加油」,林姿妙也以貴賓身分同框其他縣府主管、立法委員陳俊宇、吳宗憲、宜蘭縣議長張勝德等人登台,齊唱國歌。※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遭控涉貪一審有罪將停職 林姿妙喊上訴到底爭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31日表示,當日宜蘭地方法院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合計判處12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6年、沒收新台幣3,250萬元犯罪所得也將依法停職,簡直是「羅織罪名、政治迫害」,自己不能接受,一定上訴到底。林姿妙遭控涉貪案爆發於2022年1月,當時宜蘭地檢署大動作指揮廉政官搜索縣府與縣長官邸等處,並帶回林姿妙、其女林羿伶還有縣府局處長等20多人漏夜偵訊,當時諭令林姿妙80萬元交保,還聲押了數名縣府官員獲准,並於8月23日對林姿妙等15人提起公訴。檢方起訴書指控,林姿妙2018年使用羅東鎮土地做為競選總部,而該地地主2019年因另一塊土地遭徵土增稅112萬元而向林姿妙陳情,林竟然指示局處違法認定徵稅標的符合「農地農用」而豁免徵收土增稅,換取地主2020年提供國民黨總統大選宜蘭縣競選總部所用,粗估不法獲利約240萬元。檢方也查出,林姿妙名下帳戶從2017年到2019年間,金流高達7,800多萬元,與自己合法收入顯不相當,也懷疑有利用支票與人頭帳戶洗錢嫌疑,進一步依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偽造文書罪、特殊洗錢罪與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林姿妙。宜蘭地院2022年10月起召開數10次準備程序庭,並於2024年6月起進入審理,10月連開8次言詞辯論庭,10月23日辯論終結,而初始認罪的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前農業處長康立和、前農務科長吳東原3人當庭翻供,並控訴宜蘭地檢偵訊時「不正取供」並進一步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宜蘭地院2023年9月開始勘驗,2024年6月勘驗完畢後,才進入審理程序。林姿妙批評,檢方張冠李戴、羅織罪證,自己一生清白,絕沒做壞事,縣府公務員也無端被捲入,平白遭到汙衊。檢方則指控,林姿妙涉指示多名局處首長聯合犯罪,可謂官箴敗壞,審理期間更涉利誘認罪官員,讓翻供的官員升官。林姿妙強調,面對31日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非常憤怒及痛心,現在還不了解法院為何判決自己有罪,收到判決理由後會與律師討論,但一定會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4人「交保被撤銷」發回 台北地院最快下午傳喚
台灣高等法院29日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以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四人的交保裁定,認為原裁定未具體說明以具保手段防止逃亡的理由不備,宣布撤銷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北地院最快將於今(29日)下午傳喚相關被告開庭。台北地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李文宗1000萬交保,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北檢提起抗告後,高院今早撤銷原裁定。高院指出,合議庭審理認為,柯文哲、應曉薇、李文宗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沈慶京則涉圖利罪,皆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罪嫌重大。合議庭認為,案件涉及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原裁定未充分說明無羈押必要性,也未具體論述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形成拘束力。此外,應曉薇持有另一外國護照,攸關是否有逃亡之虞,原裁定卻未審酌此重要事實,被高院認為不妥。高院強調,原裁定中針對四名被告的具保金額,未與犯罪所得及對法益侵害的嚴重性作相應比較,也未論證金額是否足以具拘束力。應曉薇在京華城案中涉嫌收賄超過5250萬元,但交保金額僅為1500萬元,與案件情節不符,因此認定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裁,不得再抗告。
北檢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 創4個「司法第一」
北檢偵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衍生4個「司法第一」,包括柯在檢方偵查庭第一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直接「走人」的當事人;柯是首位遭檢方聲請羈押及延長羈押都不提抗告的在押被告,也創下卸任首都市長涉貪在押被起訴首例,更是第一位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過去前兩任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因任內的重大工程遠雄大巨蛋案、新生高案,分別遭告發瀆職、圖利罪,但經北檢調查後都查無具體事證。柯文哲因在台北市長任內,辦理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圖利、收賄罪遭羈押、起訴,成為卸任首都市長因涉貪收賄遭羈押、起訴的第一人。柯另因涉政治獻金案遭起訴,雖他在押期間,曾寄送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祕書長,表示願辭黨主席,但尚未獲民眾黨承認,因此柯是第一位在國會擁立委席次,因案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檢方偵辦初期,柯赴北檢接受複訊,因拒絕夜間訊問,成為首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的當事人,經檢方諭知當庭逮捕,柯隨即聲請法院提審,雖遭法院駁回,也創下司法首例。檢方對柯文哲聲請羈押,柯透過律師團表示「不想為難法院」,未提抗告;檢方再聲請延押柯2月,柯也未提抗告,是第一位連遭檢方聲押、聲請延押都不抗告的在押被告。另柯在押期間,透過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結果法官在裁定書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即辭職生效,法官裁定理由竟「介入政黨事務」,爭議作法堪稱司法紀錄。此外,北檢偵辦期間,遭各界質疑洩密,檢察總長邢泰釗首度於重大案件偵查期間,指示最高檢察署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灣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亦相當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