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
」 縱火 放火 城中城 火警 黃格格
台中男公然折斷9面國旗丟路邊 辯「很愛國想揮旗」下場出爐
台中市民國113年10月3日,傳出北區一名張姓男子公然折斷國旗事件。警方更查出張男在同年10月1日拿打火機燒他人機車,中檢認定張男意圖侮辱中華民國,張男偵訊時仍辯稱「很愛國」。中院審酌後,依放火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張男1年1月、3月,後者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方調查,張男不僅破壞國旗,還在113年10月1日在民宅外點燃停放的機車。監視器畫面清楚拍到他手持打火機靠近車尾,火光瞬間竄起,事後他在旁觀望並未滅火,導致機車車牌燈電線被燒斷。辯稱只是「點菸不慎」,辯詞明顯與事實不符。檢方指出,張男在113年10月1日至3日期間,連續在台中北區多次破壞國旗,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象徵,行為不僅造成公物損壞,也引發社會輿論譁然。張男在偵訊中仍堅稱自己「很愛國」,只是想拿國旗揮舞表達熱情,但監視器顯示他折斷旗桿後,竟將旗桿丟往路邊。依毀損公物、侮辱國旗國徽及公共危險等罪起訴。中院審酌,張男最終坦承犯行,動機、破壞範圍及社會影響,認定惡性非輕。國旗為國家象徵,應受國民尊重,張男不僅損害公物,更踐踏國家尊嚴,以刑責較重的毀損公物處斷。依放火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判張男1年1月、3月,後者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東女租客縱火奪2命 檢方提殺人放火重罪公訴
台東市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縱火案,1名林姓女租客因與同住者發生租屋及生活習慣爭執,竟心生怨恨,在4月8日晚間縱火焚燒其承租的民宅,造成屋內2名住戶不幸喪生。該案件經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蘇烱峯檢察官指揮警方全力偵辦後,於18日偵查終結,依放火及殺人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檢方調查指出,林姓被告因租屋糾紛產生激烈矛盾,竟採取極端手段縱火,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嚴重死傷,案發後檢察官迅速向法院聲請羈押及延押,法院亦均裁定准許,防止被告妨害司法及逃亡。依據《刑法》第173條第1項放火罪及第271條殺人罪,檢方已正式移送法庭,並於移審程序中強烈建請法院繼續羈押,以確保司法程序順利進行,此案不僅涉及嚴重刑事責任,也引發社會對租屋安全與鄰里關係的關注。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已積極介入,提供被害者家屬心理輔導與情感支持,幫助其度過喪親之痛,協會強調,司法正義與被害者權益同等重要,期望案件審理過程中能充分保障家屬的聲音與權益,讓悲劇不再重演。
彰化逆子「3度縱火燒家」遭羈押 獲釋後又縱火還砸爛鄰居門窗
今年2月,彰化縣二林鎮一名38陳姓男子因為向父親討要錢財不成,竟潑汽油點火將自家的三合院燒掉三分之一,所幸消防人員趕抵現場滅火,才阻止了一場悲劇。事後警方調查發現,陳男自農曆春節起已是第三度試圖縱火,於是將他移送法辦,直到今天4月27日羈押期滿才獲釋,誰知近日卻又四度、五度放火燒家,又在2日砸爆鄰居門窗,讓附近鄉親頭痛非常。當地警方表示,將向法院建請預防性羈押。今年1月26日、2月17日、18日,二林消防隊分別接獲3次火警通報,造成起火三合院的右護龍、正殿受損。由於同一地點連續發生火警,不排除有縱火可能,經芳苑警分局調查後得知,居住於此的38歲陳姓男子因向父親討錢不成,多此與父親發生口角,又主張「三合院是阿嬤留給我的」,於是大膽放火燒屋。事後,陳男被警方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又被依故意放火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個月獲准。陳男2月被縱火遭家後警方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又被依故意放火罪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2個月(圖/翻攝畫面)不過據《TVBS新聞網》獨家報導,陳男在4月27日羈押期滿釋放後並未悔改,5月間又因不明原因第四度、五度縱火燒家,又在6月2日晚上7點許砸爆鄰居的門窗,脫序行徑令人直搖頭。據了解,38歲陳男父母離異,與父親同住在三合院,平時遊手好閒沒有正當工作,此前因為毒品案坐牢,1年前才剛出獄,誰知回家後又復染毒癮,多次向父親要錢,還拿棍棒毆打父親,討要不成就放火燒家,讓老父親相當無奈。芳苑警分局則表示,今年2月陳男縱火後,警方有協助家屬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向檢察官聲請拘票拘提到案後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至於5月間有疑似縱火,及6月毀損他人玻璃、屋頂等行徑,將再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申請拘票將其拘提到案,並建請預防性羈押防止該民再犯。
撞死工程師又劈腿!富二代「叼菸惡男」遭女友潑汽油燒死 女友當庭認罪:太衝動了
有毒品、恐嚇取財以及強盜罪的台中富二代「叼菸惡男」李姓男子2024年3月開車撞死矽品工程師,結果相隔1個月就因為劈腿與謝姓女友發生激烈爭吵,遭女友潑油漆點火造成全身68%燒燙傷,搶救5天後死亡。事後,謝女被依殺人、放火罪起訴,預計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謝女今(2)日在準備庭當庭認罪,表示對自己太過衝動,對不起李男及其家人,全案由法官進一步審理。2024年3月12日清晨,台中市41歲李姓男子駕車行經忠明南路、五權五街口時,闖紅燈衝撞前方正騎機車停等紅燈的矽品精密公司陳姓工程師,造成陳男頭部重創腦死,家屬隔日忍痛拔管。而肇事的李男雖未酒駕,但他肇事後叼著菸在現場閒晃,不久逃逸不見蹤影,警方循線通知他到案,但李男卻多次失聯,直到警方持拘票上門,才發現他正在家裡呼呼大睡。,態度極其惡劣,遭輿論稱為「叼菸惡男」。2024年3月12日清晨,李姓男子駕車闖紅燈衝撞前方正騎機車停等紅燈的矽品精密公司陳姓工程師,造成陳男頭部重創腦死,家屬隔日忍痛拔管。(圖/報系資料照)事後李男身分曝光,遭人爆出是當地食品公司的富二代,有毒品、恐嚇取財以及強盜罪等前科。自己則開設傳播公司,與旗下數十名傳播妹發生過性關係,社會關係十分複雜。不過車禍事件還在偵查期間,李男就在2024年4月9日上午,因被謝姓女友撞見劈腿小三,雙方爆發激烈爭吵。李男原本為了調開女友,謊稱機車沒油要求她去幫忙買汽油,爭吵中又多次出言挑釁女友,叫她朝自己潑灑汽油、點火,而謝女在氣憤下竟然全數照做,造成李男權68%燒燙傷,送醫搶救5天後宣告不治。謝女則被依殺人、放火罪起訴。該案預計下月由國民法官庭進行密集審理,今日開準備庭時,審判長詢問謝女是否認罪,謝女當庭認罪,還說自己太衝動,對不起李男及李男的媽媽。謝女辯護律師邱智偉則表示,就檢方起訴範圍內容均不爭執,僅就量刑部分辯護。全案將由國民法庭進一步審理。
討錢遭拒狠心放火燒死妻女 59歲鶯歌男翻供不認罪!遭羈押禁見
59歲黃姓男子疑因向58歲妻子索討數百元遭拒,昨(2)日在新北市鶯歌區住所2樓燒塑膠洩憤,害妻子與24歲女兒命喪火窟,被警方依《刑法》放火罪、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檢複訊後以黃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消防指出,抵達現場後,屋內2樓、3樓已全面燃燒,燃燒比較嚴重的是靠近樓梯間的房間,磁磚已經全部剝落,女兒和母親被發現倒臥在2樓與3樓的樓梯間,2人已燒成焦屍,研判應是當時要從3樓逃往2樓,而黃男則是在火警發生初期就離開現場,直到撲滅火勢後才返回火災現場。據了解,黃男精神狀況差,領有中級身心障礙手冊。他昨天供稱因向妻子索討數百元遭拒,在住所2樓燒塑膠洩憤,隨後他就關門離開下樓,火勢卻蔓延害在3樓的妻子與24歲女兒逃生不及喪命,他向警方坦承放火,但稱「沒想到有點燃」才會離開。但今天警詢時黃男翻供,他說詞反覆,供稱他離開後房屋才失火,不知道為何,還說返回住所是為了要救火,只說夫妻關係不佳,常被老婆欺負,另對於身上為何有4個打火機以及衣物有燒破洞無法交代,警方詢問後依《刑法》放火罪、殺人罪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以黃男涉犯放火、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鶯歌民宅惡火「妻女燒成焦屍」 狠夫改口供:離開才失火!涉2罪移送新北檢
新北市鶯歌區一棟民宅昨(2日)中午驚傳死亡火警,一名黃姓屋主疑因與妻女發生金錢糾紛,情緒失控下竟點燃塑膠洩憤,導致母女倆葬身火海。對此,警方訊後依涉犯《殺人罪》等2罪嫌,將黃男移送偵辦。據了解,該起事故發生於昨(2日)中午12時許,新北市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指鶯歌區福隆一街有民宅起火燃燒,立即派遣44車、共116人趕赴現場灌救,火勢約1小時被撲滅,消防員闖入火場搜救時,發現58歲張姓婦人及24歲女兒雙雙倒臥在地,母女倆已燒成焦屍明顯死亡,而黃姓屋主則丟下妻女自行逃出。黃姓屋主疑因與妻女發生金錢糾紛,情緒失控下竟縱火洩憤,導致母女倆葬身火海。(圖/翻攝畫面)經警方調查,案發前黃姓屋主疑向妻子索討金錢未果,一氣之下才在2樓房間內點燃塑膠縱火,怎料火勢快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黃男手部遭燒傷,就連老婆、女兒也無辜慘死。檢方今(3日)上午11時許進行遺體相驗,以釐清死因。然而,事發第一時間黃男先是坦承犯案,但隨即又改口,聲稱自己離開家中後才失火,之所以返回住處是為了要救火,不過對於身上為何攜帶打火機、衣物為何燒破洞等疑點,均無法說明,訊後依涉犯《殺人罪》、《刑法》放火罪等罪嫌,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啃老男疑要錢要不成 竟連3次燒自家三合院
彰化縣二林鎮1名38歲陳姓男子,前(18)日疑因向其父親討錢不成,雙方發生口角,竟放火燒自家三合院洩憤,陳男隨即逃逸,幸無人傷亡,該三合院在近日內已連續發生3起火警,附近居民人心惶惶,警方迅速在3小時內將其逮捕到案,依故意放火罪嫌將他移送彰化地檢署,檢方昨(19)日聲押獲准。二林鎮陳姓男子疑似向父親討錢時發生口角,憤而放火燒自家三合院。(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葉靜美彰化傳真)警消在18日清晨5時許接獲火警通報,消防局立即派員到場滅火,警方也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前往協助疏導附近交通,火勢迅速撲滅,屋內的陳父亦即時逃出,未有人員傷亡。警方經訪詢目擊者後確認為人為縱火,二林分駐所立即調閱監視器及通報偵查隊採證人員到場,迅速掌握案情資訊並判定確為外力縱火所為,經初步調查,陳男疑似因向其父親要錢而發生口角糾紛,陳男憤而放火燒毀父親住處,隨即逃離現場,員警到達現場後於現場周邊加強搜尋犯嫌可能藏匿處,但未查獲陳男。芳苑警分局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影像,進行比對後鎖定犯嫌行蹤,於3小時內,在其住家附近,將陳男緝捕到案。據了解陳男平時即游手好閒,有毒品前科,經常向家人要錢,該處三合院在1月26日院旁曾發生雜草火警,2月17日三合院右護龍起火、18日凌晨則是三合院正身起火,連續3起火警,陳男涉有重嫌。警方調查後將陳男依涉犯刑法故意放火罪嫌移送請彰化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獲法院收押。 二林鎮陳姓男子疑似向父親討錢時發生口角,憤而放火燒自家三合院,被警方逮捕。(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葉靜美彰化傳真)
道士高級社區送煞…「電梯放鞭炮」嚇壞鄰居遭送辦 民俗專家說話了
1名楊姓道士受客戶委託,在北市某高級社區進行「送煞」儀式,不料他竟在電梯內燃放鞭炮,導致社區煙霧瀰漫,遭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每次點燃鞭炮後,均有將放置鞭炮以燃燒之紙箱取走,而未有使火力傳導於建物之可能性,亦難認其有準放火罪之不確定故意,最後僅裁罰1000元。根據判決書,楊男於民國113年4月15日15時20分、30分許,分別於臺北市內湖區某高級社局貨梯內點燃鞭炮,經住戶報警後被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楊男辯稱,「我是為了執行送煞儀式,我有點燃環保炮後放在小紙箱裡,使用環保炮製造的煙很小也很少,也是相對安全的」等語。士林地院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男於點燃鞭炮時,有發出火光、煙霧等情,惟亦可見楊男點燃鞭炮之物並發出火光後,有留待至該鞭炮燃燒完畢,將使用放置鞭炮以燃燒之紙箱取走,在貨梯內再次點燃鞭炮時,雖有發出火光,但亦有將放置鞭炮以燃燒之紙箱取走等情。法院審酌,楊男受人委託進行除煞儀式,於每次點燃鞭炮後,均有將放置鞭炮以燃燒之紙箱取走,而未有使火力傳導於建物之可能性,亦難認其有準放火罪之不確定故意,從而,楊男所為應無違反刑事法律可言,發回內湖簡易庭更裁。最後,法官認為楊男所為可能引發火災,依違反《社維法》裁罰1000元。對此,民俗專家廖大乙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社區放鞭炮送煞可能會影響到小朋友或老人,且送煞要在可以看見天空、較為明亮的地點,若在社區送煞造成他人驚嚇,已經是造業,只會導致煞送不出去。
太想撿寶特瓶賣錢!婦人故意「放火燒山」:等人帶水瓶來滅火
大陸貴州一名羅姓婦人,日前多次故意在森林裡用打火機點燃雜草,想藉此引起大火,警消及時趕抵現場撲滅火勢,所幸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後來,警方發現了形跡可疑的羅姓婦人,經過質問,對方才坦言是「為了撿寶特瓶拿去賣」。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本月1日下午,貴定縣大龍場發生了森林火災,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偕同貴定縣林業部門、消防部門等等展開救援,也迅速在當日就將大火撲滅。報導指出,警消人員同時在現場進行勘驗、調查,在進行排查工作時,警方發現了形跡可疑的羅婦人,而經過盤問後才知,原來她就是森林大火的肇事者。羅婦人說到,她心想有人帶著水上山滅火時,會留下大量的寶特瓶,自己就可以順手撿去賣錢,所以她才多次運用打火機,將山林中的雜草點燃。目前,羅婦人也因嫌「放火罪」被當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對此,微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應該直接在山上批發礦泉水賣,那不是賺得更多」、「她可能盤算著一個人去滅火至少能帶2瓶水,50個人就能收100個瓶子」、「不知法也該知道放火燒山是違法行為」、「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缺乏法律意識,放火燒山須坐牢,務必加強法制與環保宣傳」、「重點不該是為何讓大媽為了生活產生這種想法嗎」。
不滿前員工網路言論!苗栗老闆放火燒毀6機車2汽車 判刑3年8月
苗栗縣一名郭姓老闆因不滿前員工張姓女子,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2023年10月間傳訊威脅道歉無果後,憤而酒後縱火,燒毀多輛機車及汽車,牽連至住宅建物,這起火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郭最終被以《放火罪》判刑3年8個月,案件仍可上訴。據了解,這起事件源自郭老闆對張前員工在臉書上的發言感到不滿,認為該發文內容涉及其負面消息,抹黑其名譽,2023年10月9日,郭透過通訊軟體Line傳訊給張,表示「無中生有的事,被你講成這樣」,並威脅「我知道你家在哪,也知道你在哪裡上班,最好跟我道歉」,還補充道「或者我鬧到你沒完沒了」,儘管張女未回應,郭老闆心中的怒火卻未減,反而越想越氣。隔天凌晨1時許,郭老闆在酒後搭車前往張所承租的套房,進入位於1樓的停車空間,拿出隨身的打火機點燃多張衛生紙,將火引至張的機車上,機車的坐墊、腳踏墊及置物箱等部位瞬間被點燃,在點火後便迅速離開現場,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不料火勢迅速蔓延,燃燒的不僅是張的機車,還波及到停在現場的其他車輛。當消防隊趕到現場撲滅火勢時,已經有2輛汽車及6輛機車被燒毀,並且建物的2樓套房牆面多處被燻黑,紗窗也因高溫熔融,現場一片狼藉,事後,郭老闆雖然坦承自己放火,但否認恐嚇的指控,辯稱只是要求張為發文道歉並刪文,檢方認為郭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犯罪,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為,郭放火的行為雖在凌晨發生,但並不能因此推定其有意圖燒毀建築或致人於死的故意,因此依《放火罪》判處他3年8個月刑期,儘管郭與張達成和解,並承認犯行。但法院依然認定其行為構成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台中高分院在二審中認定,郭點火後未採取任何滅火措施,導致火勢擴大延燒,由於事發地點為現供人使用的出租套房,1樓停車空間屬於建物的一部分,因此郭的行為符合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的未遂罪構成要件。最終,法院撤銷原判,改判3年8個月,刑責依較重的罪名處理,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從小多次縱火 :媽說家裡不能玩 燒死1人下場曝
桃園一名中度智能障礙的26歲辛姓男子,從小就多次縱火,2022年走進一家公寓燒雨衣,火勢蔓延燒8戶,一名印尼籍女子喪命,6人燒嗆傷。而檢察官問陳男為什麼多次縱火,他回,「媽媽說家裡不能玩火。」最後高院依殺人罪判陳男14年,執行完畢後監護治療5年。判決書指出,辛男自幼即有中度智能障礙,國小三年開始出現行為問題,高中開始有偷竊及放火行為,他有基本溝通理解及生活自理能力,明知縱火行為犯法,對他人生命、身體、財產造成之危害甚大還是犯案。2022年10月13日,辛男先拿路邊機車上的雨衣,再到某公寓樓梯間內,持自備打火機點燃雨衣,過程中,辛男在一旁徘迴確認火勢燃燒後才離開,火勢蔓延燒到騎樓內機車及高壓電板,繼續往上燒,4名住戶察覺異狀倉促下樓逃生,而印尼籍女子因為逃生不及,導致全身大面積二至三度燒灼傷,引發熱休克,送醫後不治。檢察官曾問辛男,「你會在家裡玩火嗎?」辛男回,「媽媽告訴我在家裡不能玩火」。檢察官又問他為何要該處犯案,辛男說,「因為我想在那沒有人經過,所以我就在那邊縱火。」據悉,辛男無經濟獨立能力,又不受家人管控,經常遊蕩直到犯罪,如偷竊或放火,被警察通知帶回,辛男服藥遵從性不佳,家屬難以約束或規範被告危險行為。高等法院認為,辛男有放火罪等前科,其家庭約束能力薄弱,難以期待其自行規律、固定就醫及服藥,無故放火及殺人之行為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判辛男14年。可上訴。
宜蘭男子酗酒失控反鎖屋內企圖點燃瓦斯 遭警方辣椒水和電擊器制伏
宜蘭縣枋寮警察分局,於昨(18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指稱枋寮鄉隆山村金山路附近發生家庭糾紛,發現42歲的葉姓男子因長期失業情緒低落,在家中酗酒發洩情緒,甚至將自己反鎖在屋內並威脅要放火,所幸警方及時介入,阻止悲劇的發生。據悉,葉男因長期失業於家中酗酒澆愁,未料酒後情緒失控,在家中大肆摔東西發洩,還將自己反鎖在屋內,並威脅要點瓦斯,警方意識到葉男可能會在密閉的環境中引燃瓦斯,造成更大的傷亡,因此在屋外持續與葉男溝通並勸誡其冷靜應對。直到晚間9時左右,葉男打開家中的鐵捲門,手持著開山刀和打火機,與警消人員對峙。警方時刻關注其動態,正在葉男欲點燃瓦斯的危險時刻,消防隊員立即啟動水柱噴射,警方也及時上前使用辣椒水和電擊器成功制服葉男,事後經方將葉男送往枋寮醫院治療,僅有輕微擦傷。警方將此案列為家庭暴力事件,並協助申請緊急保護令,葉男將依據刑法第173條《放火罪》,和第305條《恐嚇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偵辦。
高雄城中城大火奪46命 主嫌黃格格逃死「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2021年10月14日的一場大火,造成46死43傷慘劇,主嫌黃格格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要求改判死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結果在今(25日)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回顧整起案情,黃格格2021年10月13日晚上在郭姓男友借住的城中城大樓1樓木製隔間,和友人飲酒後,疑似不滿男友和前女友舊情復燃,將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後離開,引發嚴重火勢,最終導致46人身亡。檢方認定黃格格有故意犯意,依殺人、放火燒毀他人住宅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死刑。一審認定黃女無意傷害住戶,只成立放火罪和過失致死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黃格格將沉香餘燼丟在沙發上,使沙發起火延燒整棟大樓,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依殺人罪論處,但「間接故意」殺人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能處死刑。二審認為,黃格格有低度教化可能,量處殺人罪最重的無期徒刑,因無期得服刑滿25年且須有悛悔實據才得假釋,依其年紀,可申請假釋時年近78歲,符合降低社會風險目的。最後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為挽回男友竟放火燒家…妹子瞎扯「電磁爐煮麵起火」被打臉 下場超慘
大陸女子夢夢(化名)今年4月因感情不順借酒澆愁,為了挽回男友,她酒後一時衝動,竟在租屋處點燃屋內窗簾,拍攝起火視頻「嚇唬」男友,甚至在窗簾已起火的情況下,還將打火機投入火苗導致火勢蔓延,造成屋內窗簾、臨近床鋪及多處雜物嚴重燒損,所幸火勢被房內的灑水裝置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綜合陸媒報導,夢夢今年4月和男友吵架,一氣之下用打火機點燃租屋處窗簾,並將畫面拍下傳給男友,希望對方回心轉意,甚至將打火機丟入火苗,導致火勢進一步蔓延,房內多處毀損,所幸房內的自動灑水裝置及時啟動,很快將火勢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大陸女子為挽回男友,竟放火燒家。(圖/翻攝自微博)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時,夢夢供稱自己使用電磁爐煮麵,操作不當才造成失火。經過初步勘查,警消發現事有蹊蹺,因為電磁爐位置離實際起火點較遠、無焦黑痕跡,可以排除是電磁爐使用不當失火的辯解。看著公寓內蔓延的煙霧,夢夢認識到事態嚴重性,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積極賠償公寓損失並獲得了諒解。夢夢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雖然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構成放火罪。最終,夢夢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夢夢認罪認罰,願意接受法律懲罰,為自己的衝動和錯誤買單。
9旬翁分手後找前女友被打槍 氣炸放火燒舊愛家!判決結果出爐
大陸江西省一名年逾9旬的老翁與前女友分手後多次找女方未獲回應,一氣之下在對方家縱火。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與他人因感情糾紛發生矛盾,晚上在村民居住區放火,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南方都市報》報導,據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2017年6月,年逾9旬的阿發(以下皆為化名)與同村的阿香開始戀愛。2022年7月,阿發與阿香發生感情和經濟糾紛,導致雙方關係破裂。之後,阿發仍然多次去阿香家找阿香,但都被其拒之門外。2022年11月21日晚,阿發再次來到阿香家,並叫其還錢,但阿香一直避而不見。阿發便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阿香家東邊窗口的紙殼,並將點燃的紙殼從阿香家瓦房的窗口投入瓦房內,導致房屋內木柴、木梁等物品被燒毀。案發後,阿發家屬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江西省余幹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阿發與他人因感情糾紛發生矛盾,晚上在村民居住區放火,危害了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放火罪。法官審酌,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犯罪時年滿75歲,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阿發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城中城惡火奪46命 惡女黃格格二審判無期徒刑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悲劇,縱火主嫌黃格格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30日)二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回顧案情,高市鹽埕區老舊大樓「城中城」於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發生火警,大樓頓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直到10小時後才撲滅火勢,最終造成46人死、43人受傷,震驚社會。檢方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以放火罪、殺人罪等起訴。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黃格格因感情因素,在沙發上放置點燃的沉香,造成大火害死46條人命,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30日)二審宣判,撤銷放火罪,依殺人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
莽男疑「前妻出軌」丟汽油彈燒死工廠老闆 檢上訴二審判反輕判18年
2021年南投37歲的周姓男子,因懷疑陳姓前妻婚內出軌,與黃姓工廠老闆有染,酒後竟拿著汽油彈到黃男住處縱火,黃男瞬間被燒成火球,最後傷重不治。因周男持續否認殺人、放火罪刑,一審遭判20年,二審法官改判18年,酒駕部分加重處5月、併科罰金1萬元。在2020年,周姓男子與陳姓前妻離婚後,陳女在一處民宅工廠工作,而周男因曾對前妻家暴,所以法院也已發下保護令,但在周男懷疑陳姓前妻婚內就出軌,與黃姓工廠老闆有染後,過去他就曾丟雞蛋鬧事,在2021年12月26日,他竟無視保護令規定,酒後拿著汽油彈到黃男住處縱火,導致黃男全身60%面積、2到3度的燒燙傷,最後傷重不治,陳女則因趁隙逃離現場未遭到波及。而後因周男持續否認殺人、放火罪刑,一審依殺人罪判16年、殺人未遂罪8年,合併量處執行20年,檢方則認為刑期過輕,所以上訴二審,但法官因認為,殺人及殺人未遂應合併為一罪,並以殺人罪論罪,因此撤銷殺人未遂刑期。二審時,雖周男已坦承犯罪,但他卻在精神鑑定時,表示希望通姦還尚未除罪化,這樣才能讓前妻及黃男坐牢,因此認為陳男並未深刻反省,依殺人罪處18年,酒駕方面,因陳男是累犯,加重處5月、併科罰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
女女戀情變鬧分手!她竟縱火害3歲童無辜喪命 桃地院裁定羈押
桃園大溪區某民宅2月多發生一起「女女戀」情變,31歲游姓女子與25歲鄧姓女友人鬧分手,爭執之下鄧女恐嚇「要燒死你全家」,幾日後竟真縱火,導致游女3歲女兒全身90%燒傷,當場死亡。檢方今偵結將鄧女起訴,桃園地院訊問後,認被告鄧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檢方調查發現,鄧女於1月26日前往加油站、持寶特瓶購買汽油,返家後至游女父母房內潑灑汽油,經游女詢問後,鄧女於通訊軟體上坦承「對,我要把你家炸了」,隨後鄧女將剩下的汽油藏在3樓倉庫內。2月7日2人再度起爭執,鄧女拿出剩下的汽油,折返游女與其女兒的房間潑灑汽油,並持打火機引燃,火勢迅速燃燒游女與其女兒,導致游女3歲女兒的頭部、軀幹、四肢2至3度燒傷達90%,當場死亡。桃院表示,有關鄧女2月7日縱火燒死女童案,檢察官以鄧女涉犯放火罪、對未成年人犯殺人既遂罪、殺人未遂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向本院提起公訴,其中對未成年人犯殺人既遂罪部分屬於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認被告鄧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應予羈押。★《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由愛生恨!女朝前男友家10度噴漆砸車還縱火 法官依「這點」輕判
高雄市大寮區王姓女子懷疑林姓男友有小三還對她提分手,因愛生恨,半年來10度到林男家門口砸車、潑漆,甚至半夜朝他家門口潑汽油縱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一審王女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高雄高分院認為,王女只針對大門縱火,延燒及不可控制性低,又已與林男和解,改依現住放火罪輕判3年7月,可上訴。林男去年2月委託朋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po文,指控王女和他分手後,多次到他住處潑漆、砸車,雖然已經聲請保護令,王女依然故我,2月19日凌晨竟持汽油到他大寮區信義路住家門口縱火,自己也差點引火自焚,所幸消防隊及時滅火。王男不滿每天提心吊膽過日子,大酸「保護令對恐怖情人來說只是一張紙」。案發後凌晨警方便逮捕王女,認定她精神狀況有問題而將她強制就醫。檢方認定她有再犯之虞、聲押獲准,偵查後依法起訴。一審時王女雖坦承犯行,但辯稱只是想嚇嚇林男,沒有殺人意圖,但法官認為,王女縱火可能導致當時已熟睡的林男及其家人逃生不及,已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她5年6月。恐嚇、違反保護令部分則判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王女不服上訴,法官仔細勘驗「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發現王女僅針對不鏽鋼大門潑汽油縱火,沒有刻意添加其他助燃物。大門就位在道路旁,相當明顯,發生火災不到1分鐘就被鄰居發現撲滅,消防局也證稱除了大門沒有其他助燃物。綜合上述判斷,法官推翻原審對王女「不確定殺人故意」的認定,認為用殺人未遂罪判刑不太恰當。審酌王女縱火位置、標的明顯,其延燒可能性、不可控制性相對較低,原審已坦承犯行也與林男和解,加上患有憂鬱症,最後改依現住放火罪輕判她3年7月,可上訴。王女半夜跑到林男家門口潑汽油縱火,所幸火勢及時撲滅。一審王女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月,高雄高分院認為,王女只針對大門縱火,延燒及不可控制性低,又已與林男和解,改依現住放火罪輕判3年7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屏東公墓雜草火警頻傳 依放火罪嫌送辦者迄今已6人
根據屏東消防局統計,從上月25日(228連假首日)到今天下午3時為止,轄區一共接獲上百件雜草火警,其中公墓火警就占了86件之多,期間還發生消防隊員出勤遭水箱車壓傷殉職、老翁整理墓地反遭火噬的不幸事件,縣長周春米上月27日宣布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否則將以「放火罪」論處,屏縣警方近期依法偵辦,里港分局今天又將一名75歲李姓老婦送辦,目前已以「放火罪」送辦6人。公墓雜草火警頻傳,全台各地時有所聞,也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屏東縣一名蕭姓消防人員,上月26日執勤時發生意外殉職,佳冬鄉一名老翁整理墓地時也引火上身,不幸燒死,屏東縣府2月27日也宣布,未來若公墓內接獲火警通報,警方可根據調查事證,將嫌疑人依放火罪送辦。警方展開調查後,包括萬丹、佳冬、崁頂等地的公墓火警,都陸續找出引火燒草的民眾並依法送辦,里港分局上月底接獲報案,高樹鄉高樹公墓內有民眾放火燒雜草,緊急連絡消防分隊前來滅火,後續訪查周邊住戶並調閱監視器,發現75歲李姓婦人涉有重嫌,通知到案說明,她表示要整理墳墓,所以用打火機燃燒雜草,全案依公共危險(放火)罪嫌函送,也成為近期送辦的第6人。傳統掃墓祭祀時焚燒雜草可說是陋習,若因此引發火災,就可能觸犯消防法第14條相關規定,可處3000元以下罰鍰,如果有肇生公共危險的可能,就會觸犯刑法175條,依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接下來逐漸進入掃墓高峰期,屏東警方將加強查緝此類案件,民眾不得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