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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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跳槽到東京威力科創公司服務以後,聯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營業機密,檢方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本案由智財法院審理中。今日(12月2日)檢方也依法對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檢方接獲台積電提告以後,於今年7月開始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吳男、戈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並於8月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對陳求處14年,對吳求處9年,對戈求處7年,此案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劉怡君。(圖/翻攝自台灣高等檢察署網站)據了解,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為劉怡君,於司法官第50期結訓,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及法研所。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劉怡君曾承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竊取公司 28 奈米製程技術、並轉交中國某半導體企業的案件,並於 2017 年 5 月依《營業祕密法》提起公訴。
律師名門劈腿1/理律實習律師遭控劈腿 前女友慘遭背叛破財百萬
在台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專業服務享譽業界。然而,本刊接獲爆料,該所王姓實習律師竟在交往期間劈腿,還頻頻向被他劈腿的A女索求名牌精品、甚至代繳卡費,總金額近百萬,A女甚至承擔他生活上的多項付出,與「法律菁英」光環形成強烈反差,形象徹底翻轉。 這位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姓實習律師畢業自台大法律研究所,自小在法界父母的薰陶下成長,大學念的是政大法律系,父親曾任某大金控的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母親同樣是律師,學運出身的哥哥也曾任律師,後來踏入政壇,曾任立委辦公室助理,「學霸兄弟檔」傳承了一家法律香火。不過,王姓實習律師看似完美的菁英人生,背後卻暗潮洶湧。A女向本刊控訴,王男與她交往期間,竟然早已與前女友郭姓女子復合,劈腿期間還頻頻向A女索要禮物、請託代購,金額高達92萬6200元,還不包括平日餐飲、交通等雜支。A女更透露,自己曾為了幫王代購,兩度去日本兩天一夜「快閃」,甚至為省錢住在羽田機場三晚,最後卻發現自己幫養別人男友長達一年。 王姓實習律師和A女在他大四準備台大法研所考試時認識,當時他參加台大校內讀書會,認識同樣念法律、就讀台大的A女。2023年5月,王男為協助前一任女友郭姓女子尋找論文發表會評論人,再度與A女聯繫,就此牽扯出一連串剪不斷、理還亂的情感糾葛。 王男與A女皆就讀台大法研所,王男目前於理律擔任實習律師,A女已通過律師考試,現正尋找實習工作。(圖/截自台大官網)當時A女和王姓實習律師同為法研所學生,又早已熟識,交情漸深,偶爾會聊天互動。直到2023年底,王男邀請A女共度跨年,隔年1月他表示「過去從沒有人為他慶生」,A女特地準備蛋糕,在自己家中為他慶生,事後兩人又一同前往王家,關係更進一步。2024年2月14日情人節,A女送上巧克力並向王男告白,王男雖口頭婉拒,但兩人仍持續維持曖昧關係。 A女透露,曖昧期間王姓實習律師曾表示「不是女友在公共場合牽手就會甩掉」,去年10月王男在公共場合和她牽手,讓她認定兩人正式交往,也告知家人。然而王男始終未對外公開戀情,家人也毫不知情。A女今年8月自己再度向王男確認「自己是否是唯一的女友?」王男給出肯定答案,讓她接受對方在交往期間所做所為,願意為其付出。 戀情初期甜蜜穩定,A女表示,兩人一週會見四、五次,她常買晚餐到男方研究室,陪他吃飯聊天,王男每逢週末也會到A女租屋處待上半天。直到今年7月1日,王男進入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後,兩人訊息往來遽減,一週見面不到幾小時。 A女表示,今年8月31日時,她看到王姓實習律師同月22日悼念郭女父親的文章,心生疑慮,當下追問對方「是否有安慰郭、是否仍有聯絡」,王男卻回稱「沒有」。A女回想過去發現王男曾多次收到郭女訊息、且同期律師訓練也時常互動,一股遭到背叛的凜冽寒意讓她脖脊發涼,心寒至極的她當晚決定提出分手。 當晚A女聯繫到郭女,原想表明「自己與王姓實習律師正在交往」,卻意外得知兩人早在去年8月就和好,當時王男聲稱「要去日本參加活動」,實則是去接郭女回國;甚至在郭女父親過世當天凌晨,王男也開車趕去接她,整段關係早已重燃多時。A女痛訴,王男在與自己交往前就和前女友郭女復合,卻騙自己是「唯一的女朋友」。(圖/趙世勳攝)A女心痛地說,回想兩人交往的點滴,王姓實習律師多次整日失聯、週末只能短暫見面、從未過夜,可能是填補郭女剩餘的時間。兩人外出用餐次數屈指可數,行動範圍幾乎被侷限在台北市區,多是幫王男買東西。交往一年唯一一次合照是在今年情人節,當天王男稱身體不適,A女送東西上門卻撞見他抓著睡衣正準備出門,理由是「要去買手搖飲」,如今回想才懷疑,那天的真正行程,恐怕另有其人。 「我沒想到,認識這麼久的人,會用這種方式欺騙我。」A女向本刊痛訴,自己為對方花費近百萬元、傾注感情與時間,如今只剩心碎與憤怒,「他真的欺人太甚!」 對此,王姓實習律師表示,該等指控均非事實。本人未曾有任何不忠行為,也不存在任何欠款、任何未償還債務或任何違反事務所工作規則之情形。指控者所提之內容,並非真實情況,且多為片面捏造或斷章取義。相關互動紀錄本人均已保留,足以證明指控不實。王姓實習律師指出,近期對方持續不斷不當騷擾,包括以訊息、電話、黑函甚至威脅爆料等方式向本人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施壓,企圖迫使本人接受其要求。這些行為已對自己造成困擾與影響,相關證據亦已完整留存。本刊也致電理律法律事務所,截稿前尚未回應。
頂大法律系有事1/政大副教授劉明生突遭停聘 學生憂權益遭影響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明生近日突然遭到停聘,消息傳出後,許多政大法律系學生為之愕然,這兩天甚至上Dcard熱搜,由於正值學校期中考之際,不少修習劉明生課程的學生相當著急,擔心影響權益,不解校方和系上為何不解釋劉明生突遭停聘的原因,政大法律系系學會還製作表單,讓學生回報問題,幫忙向學校爭取,希望有修課的同學都填寫,讓校方知道此事關係重大!對此,有政大學生在Dcard留言,「期中考怎麼辦?!阿生哥到底怎麼了」。在脆上有人問到,政大現在感覺好混亂,居然整個河道上都是這個消息。Dcard另有政大學生認為,「沒出什麼事的話,學校也不會想這樣給自己找事做吧」。另有政大學生指出,「就一個期中考,又不是國考,一樣會有人出題改考卷就好了,有實力的,沒實力的就照考吧」。還有政大學生表示,「等確認到底什麼原因停聘再說吧,什麼都不知道就在爭取?有點思考能力吧!在急什麼?急著護航嗎?不過也有政大學生對劉明生在Dcard表示支持,希望調查會沒事,還有政大生留言「希望阿生哥回來,阿生哥這麼可愛,他到底做了什麼,永遠支持阿生哥」,另有署名台北大學對劉明生停聘,竟能上Dcard熱搜「嚇死」,留言詢問是劉教授知名度高,還是法律人的搜尋力量?劉明生年約48歲,具有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是台灣少數學習民事訴訟法,並拿到德國法律博士學位者,根據校方官網記載,他曾任政大法學院民事法學中心主任、大陸法制中心主任、還當過輔大及東吳法律系助理教授,2019年還曾為政大的資深優良教師。政大法律系學會製作表格讓同學向校方發問,避免權益遭受影響。(圖/翻攝Dcard)
二年條款鬆動2/陸配解職「拖」字能解?專家:行政訴訟必翻盤
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具陸配身分,恐無法就任不分區立委,可能另類地替民眾黨是否貫徹「二年條款」解套。不僅如此,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也因陸配身分而遭解職,成為在任民選公職被解職首例,震撼各界,也讓具相似背景的村里長「挫著等」,深怕再被找碴隨時丟了飯碗。學者齊批,中央此舉不只把投給這些民選公職的選民視為草芥,更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已經違憲。內政部2024年12月突然搬出《國籍法》,稱不允許公職持有雙重國籍,當時早已卸任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由於遲遲拿不出對岸出具的放棄身分文件,便被認定持有對岸與我國「雙重國籍」慘遭解職,遞補後高達15個月任期全不被中央承認,儘管南投縣議會依工作事實替史雪燕保住了薪水,但史雪燕仍著手行政訴訟,希望不只為自己「爭一口氣」,也要為未來陸配從政者撐起保護傘。CTWant調查,具陸配背景的民選公職中,除了1日慘遭解職的鄧萬華外,還有桃園市新屋蚵間里彭小林、台北市松山新益里王敏茹、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林秀貞及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滕月蘭等4位里長,都戰戰兢兢不知何時會「丟飯碗」,甚至被追討服務期間薪水,恐被迫「做白工」。一名直轄市民政官員指出,地方深知陸配里長被解職是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面對中央來函,只能先用「拖」字訣,透過申覆、補件與緩辦等方式,希望拖過2026年里長任期結束,屆時若新一屆又當選,那是另案再起。「看拖到2028會不會政黨輪替了,」他坦言,只能以鴕鳥心態打模糊仗。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排右三)是陸配民選公職遭解職「始祖」,儘管南投縣議會未追討薪資,目前並無實質財務損失,她仍力拼行政訴訟,要為陸配從政權撐起保護傘。(圖/黃威彬攝)銘傳大學兼任副教授楊穎超直指,內政部明知這項行政處分援引錯誤法規,陸委會還在一旁添柴火,整個中央「硬幹」到底,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無奈只能當「劊子手」,而陸配公職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訴願處理,看來行政機關「面子掛不住」肯定是駁回訴願,一定不能避免走一趟行政訴訟,「司法過勞就是耗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他苦嘆。楊穎超批評,地方不敢批判而照單全收中央權威,即使中央行政命令明顯牴觸上位法仍面不改色,簡直是活脫脫台灣版「平庸的邪惡」,無論是聚焦法條的「合法性」,或兼顧情、理、法的「適法性」評估,都完全站不住腳,他呼籲民眾反思「我們真的要這種政府嗎?」長期關注國籍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直言,從2024年內政部拋出「鞭屍」卸職議員令時,自己早就示警,陸籍人士來台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則適用《國籍法》,因此無涉統獨情感,而是法律上大陸地區人民「就不是外國人」。他強調,有鑑於兩岸特殊性,我方所有法律都將大陸籍人士與真正的外籍人士分開定義處理,比方《公投法》講述募款財源限制的第20條中,就分述外國籍和大陸地區的人民、團體、法人捐款限制,內政部如今不甩成文法,一路帶頭「超譯」法律,是最壞示範。廖元豪揭露,史雪燕日前訴願被駁回的政府答辯書中,內政部根本不敢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大字,只敢以「中共政體」模糊帶過,就是避免官方自承兩國論,愈寫愈心虛。他諷刺,內政部現在很「懂玩」,有別於之前直接出手開鍘史雪燕,現在是拿各地鄉鎮市公所當「白手套」,像鄧萬華被解職,名義上就是富里鄉公所幹的,屆時若再有爭議,中央還能大玩地方藍綠矛盾與恐怖平衡,視人民參政權為無稽,實在可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外界一再推稱無法取得對岸放棄國籍證明,卻始終沒人正式向對岸提出申請,「何不嘗試看看呢?」此言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圖/報系資料照)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張其祿也說,這就是中央帶頭「陷人於罪」,兩岸問題連總統都無法妥善處理了,現在卻要人民來扛責。退萬步言之,只要拿《國籍法》第9條來看,當初陸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若比照普通外國人處理,那就需要先放棄母國國籍,完成「歸化」手續後才能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中央若真要拿《國籍法》曲解兩岸關係,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官員「要不要通通法辦圖利」?值得一提的是,三位受訪學者皆認為,一旦走向行政訴訟甚至釋憲這條路,陸配民選公職幾乎百分百「會打贏官司」,但由於行政程序冗長,當今內政部又已大刀砍向現役民選公職,將衍生薪給國賠問題,到時「又是全民埋單」,專家齊籲中央懸崖勒馬「不要再鬧了」。內政部回應表示,《國籍法》規定就職公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這就是給予民選公職處理緩衝,實務上也適度放寬年限,像鄧萬華已就職超過2年半才被解職;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實際上並沒有人真的向對岸申請過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嘗試看看呢」?
偵辦台積電「內鬼案」!女檢劉怡君資歷驚人
台積電爆發「內鬼」員工涉竊2奈米製程機密,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依《國安法》聲押3人,承辦本案的智財分署檢察官劉怡君,過去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時,就曾偵辦起訴過台積電前員工竊取28奈米機密案,這次她再偵辦台積電竊密案,只能說「案子會找人」。劉怡君是司法官50期結業,政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她在新竹地檢署任職期間,曾偵辦台積電前徐姓工程師,離職前大量自公司竊取28奈米製程技術傳送給中國大陸某半導體公司,2017年5月依營業祕密法起訴。2021年她受法務部選派赴美國杜克大學訪問,研究「營業秘密議題及相關國外法制、營業秘密之保護與經濟間諜」,2023年獲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圈選調派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辦事。依據台灣高檢署資料指出,劉怡君任職新竹地檢署期間,為營業祕密及經濟犯罪專組檢察官,偵辦包括台積電在內的新竹科學園區公司營業祕密遭竊及研發紀錄毀損、陸資非法在台挖角掏空技術、上市公司內線交易案件,妥速偵結及定罪。為端正選風及促進公平選舉,劉怡君快速偵結起訴市長及里長候選人賄選、幽靈人口案件,並曾查辦跨境詐欺機房、假投資吸金、詐領健保給付及多起組織型毒品、槍砲及暴力犯罪集團案件,積極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財產安全。劉怡君借調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期間,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議聯絡人及港澳司法互助窗口,聯繫大陸地區公、檢、法、司及港澳窗口推展司法合作,參與國安會、移民署之兩岸及港澳情勢研析因應,推動跨境執法合作。劉借調智財分署期間,籌辦跨國防部、經濟部、農業部、數位部、國科會、陸委會、移民署、警政署、調查局、地檢署與產學界座談會,宣導新法及交流意見成效斐然。因應國安及智審新制建立跨部會聯絡機制,研擬個案技術認定程序;以國際事務經歷及外語能力,辦理新加坡執法及學術機關參訪計畫、安排美國、歐洲及韓國執法交流活動、美商及國內影視協會參訪事務、擔任國際合作研討會講師,促進國際執法交流合作有成。另劉怡君多次擔任法務部、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調查局、智慧局、公私部門協會及公會營業秘密課程講師,為智財分署「健全營業秘密法制小組」成員,著有實務觀點論著,長期致力推動營業祕密保護。
法務部國兩司副司長內定吳協展接任 具涉外專長、曾獲法眼明察獎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翁珮嫻申請轉任法官通過後,遺缺內定由高檢署輪調檢察官吳協展接任。吳協展是政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41期結業,歷任高雄及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曾兩度外派出國念書受訓,具有涉外專長。翁珮嫻則獲司法院擬派為士林地院法官。吳協展外文能力好且嫻熟涉外事務,2022年3月間受時任檢察總長江惠民和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碧玉青睞,想調派他到最高檢察署辦事、負責最高檢訴訟組的工作,不過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卡關,最後未能放行,可能與他兩度出國念書,以及新舊任檢察總長江惠民與邢泰釗的交接、還有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的態度有關。吳協展曾偵辦空軍基地機電工程採購弊案、青少年受毒品殘害及集體性侵害案,保護未成年青少年,獲頒法務部法眼明察獎。2018年時任檢察總長江惠民率團赴美參加全美洲檢察長會議,當時吳協展為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獲法務部派往美國康乃爾大學擔任法問學者,由他擔任美國在地秘書,協助聯絡事宜,獲得長官好評。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2/資安法修正藏禁抖音條款民企亦適用 電視廣播新聞網站遭鎖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5月11日在立院受訪時,曾直接點名某平面媒體及某有線電視台,一直當中共傳聲筒「媒體的存在價值必須重新檢討」,大罷免結束後「應好好檢討台灣媒體法律是怎麼樣」,外界好奇其底氣究竟為何。一名立委指出,柯總召非發牢騷而已,因綠營力推「國安10法」已陸續排入立院委員會議程,部份內容遭疑大幅限縮新聞自由。例如,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案中的「可行政檢查民間企業」帝王條款,適用對象涵蓋通訊傳播領域,包括公民營電視台、有線電視及廣播,以及平面媒體經營的網路新聞平台都在內,政府未來能用「資安」、「國安」重大疑慮為由,不需搜索票,就能「派員或委外」進入民間單位行政檢查,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此外,資安法修正案並將「禁tiktok條款」提升到法律位階(草案第11條),不僅明令禁止公務機關不得下載、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要求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場所」提供公眾視聽或使用的「傳播設備」(例如電視牆)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也適用。草案第27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非公務機關」也必須禁止下載、安裝、使用所謂「危害國家資安」產品,至於哪些數位產品屬於「危害國家資通安全」性質,由中央目的事主管機關訂定備查內容,違者可重罰。值得注意的是,第27條條文的「說明欄」赫然標註,「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囊括「反滲透法」已明訂的「滲透來源實質控制者提供的產品」(例如tiktok),但限制可超越反滲透法禁止範圍,遭質疑「貓膩藏在立法說明中」,因條文一旦三讀,哪些大陸軟體公民營機構要被禁止,全是數發部說了算,但政府如何禁止民間企業的電腦也安裝tiktok、小紅書等軟體,民間業者若被行政檢查「查到」是否就要挨罰,目前都不明。行政單位目前用行政命令禁止公務機關使用抖音等對岸APP,但政院版資安法修正案中將禁令提升至法律位階,並授權政府得限制特定非公務機關禁止使用上述軟體(圖/中新社)一位跨足YouTube、抖音、tiktok的帶狀節目自媒體業者表示,包括他的節目在內,部份有線電視節目、平面媒體網站已經習慣引用大陸社群媒體內容,例如抖音、tiktok、小紅書上近期熱議的印巴之戰、川普訪沙烏地阿拉伯接受「搖頭舞」歡迎皆然,一旦資安法修正案三讀,新聞媒體引用陸媒畫面在公共場所播放,就可能觸法遭罰,雖然他的節目主力在YouTube,但未來是否會被政府鎖定,也很難說。淡江大學全球政經系兼任助理教授施威全表示,資安很重要,但民主國家多半委託具公信力的國際大型資安公司代為檢查公私部門,不會由政府親力親為,因政府資安防護能量有限,僅預防公部門遭駭就疲於奔命,若還堅持政府直接進入民間企業行政檢查,終將引發「政府外包自己人檢查」疑慮,萬一個資、營業機密外洩,政府難辭其咎,若業者提告,政府得用納稅人血汗買單,只會越管越亂,治絲益棼。藍委葛如鈞強調,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朝野互信薄弱,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圖/周志龍攝)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政府以「急迫性」為由,要求隨時可到公民營單位資安行政檢查,但外國作法都堅持「程序中法院要有角色以防濫權」,尤其我國法院已有相關「因應急迫性」的設計,政院不該再要「空白授權」;美國法院早有判例嚴禁美國警察「無搜索票」查看民眾手機,更遑論電腦設備,未來若連民間企業都禁使用抖音、小紅書等大陸軟體,恐已踩到「妨礙言論新聞內容自由」的紅線。藍委葛如鈞則說,現在檢調全面搜查在野黨部、拘禁反對黨主席,外界質疑政府辦藍不辦綠,他反對行政機關以資安為名擴權,也不允許資安法帝王條款「復辟」。交委會立委黃健豪則強烈反對政院要求行政檢查空白授權,所有細節都政院自己說了算,尤其檢查標的遠比「反滲透法」對象更寬,他將提案比照2017年作法,主動刪除帝王條款與危害個資、營業機密、新聞自由之虞條文。
帝王的逆襲1/資安法「檢查非公務機關」霸王條款再闖關 美方態度居關鍵
紀錄全都露!八年前時任閣揆的賴清德曾推動《資訊安全管理法》(資安法),其中「政府不需法院同意,即可檢查非公務機關」的條文被喻為帝王條款,遭批行政機關違憲擴權,條文最後由綠委自行刪除、未入法。本週四「資安法」再度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此帝王條款也被夾帶企圖捲土重來,並可能在現階段大罷免的慌亂陰霾中,矇混過關!回顧2017年,行政院就曾多次公開強調《資安法》非及於所有民間企業,檢查對象也是組織、而非個人,但當年中華人權協會就反駁,草案條文充斥不確定法律概念,一旦被濫用,人權堪慮;連資深檢察官也質疑,國安監聽都要搜索票,為何唯獨資安不必?現階段遇有國安與資安疑慮,政府部會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不能以「行政檢查」之名搜查非公務機關的資訊設備。一旦《資安法》帝王條款完成三讀,數發部就能會同各單位以「資安」為由,堂而皇之進入民間機構執行行政檢查,且民間機構不得拒絕,否則重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去年立院審查國會改革法案時,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即使在野立委辯稱該條款無罰則且有保護個資的規定,仍被大法官解釋違憲。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再擔心損及個人隱私,這算不算雙標?行政機關手握裁量、許可權,現在又能直接進民間企業檢查,權力更甚於立院當初爭取的調查權,會不會以資安為由「搜A案查B案」,當然會令人憂慮紅線在哪?朝野立委大罷免之際,賴政府大舉搜查國民黨地方黨部、羈押在野黨主席,遭批選擇性辦案,如今資安法修法,在野黨聯很憂心行政機關擴權。圖為北檢大舉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並羈押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迄今(圖/報系資料照)一位金融業主管表示,資安最大挑戰其實是人,軟硬體就算再好,一旦執行的人不守法仍是白搭,民間電信、金融、媒體業者掌握大量個資、營業機密,若在資安法帝王條款實施後外洩,政府若不認有責,業者賠給客戶的錢恐賠不完。當年,《資安法》被列為綠營最優先法案,時任閣揆賴清德主持行政院會通過草案,5月送入立院後完成一讀,但在司法委員會審查時卻卡關一年多,直到綠委主動宣布刪除帝王條款,隔年5月才完成立法。卡關最大原因在於「行政檢查權」爭議太大,即使昔日親綠的澄社學者都曾為文勸諫小英政府「勿學大陸政府管制民間企業的那一套」。外界則痛批,不具司法警察調查權的行政機關,有權直接進入民間公司,檢查資訊系統,業者不能拒絕,行政權擴非常明顯。政院當時曾火速澄清,說明行政檢查有前提,民間公司必須符合「資安維護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才能進行,但傳出多家在台外商不相信官方保證,擔心商業機密外洩,要求行政院正面表列,保證不搜查在台外商,但被政院拒絕。當初在野黨推國會改革案,綠委曾痛批國會欲向民間企業調資料,嚴重破壞個資隱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質疑,如今行政機關主張可直接進入民間企業檢查,綠委卻不擔心傷害個資隱私及營業機密。(圖/黃耀徵攝)曾全程參與2017年資安法立法過程的「業界人士」告訴本刊,當年政院雖解釋政府可直接檢查的「非公務機關」是以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及網路)、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主」,沒有科學園區內廠商,但「為主」二字,代表定義權由政院說了算,反引發更多疑慮。該人士說,政府當年對民間企業反彈,立場強硬,引發AIT高度關切,並曾盛大策劃一場公聽會,公開探討資安法對於企業的衝擊,時間還刻意排在立院司委會完成初審後,「警告用意很明顯」。最後帝王條款卻在司法委員會初審時被綠委主動刪除,時任綠營「英系」召委蔡易餘曾坦承,撤案是因擔心未來行政機關以擴權式發動檢查,外界則解讀「AIT關切奏效」。已的前法務部長羅瑩雪2017年曾警告,行政機關可不需搜索票,隨便找個與資安、公益有關含糊理由,堂而皇之進入任何私人場所徹底檢查,業者還不能拒絕,基本人權、財產權、隱私權、正當程序、民主法治全拋腦後,台灣將成警察國家,言猶在耳,當年賴揆如今已貴為賴總統,資安法帝王條款也再度捲土重來,也讓審查結果更受矚目。
國籍大小眼1/「鞭屍」卸職議員奏新兩國論序曲?內政部玩弄陸配參政挨批瀆職
近日內政部針對個案指名道姓已卸任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聲稱她因就職日一年內無法完成放棄對岸國籍,已於2日正式解職。學者批評這項行政處分形同「火車過站才吹哨」,更是對於卸任議員「鞭屍」,霸凌、歧視與剝奪特定國民的參政權。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10月底陸配在台人數已近40萬人口,為近20萬其他外國籍配偶的2倍。其中,依法取得我方身分證的陸配將近20萬人。然而,首位陸配的台灣民意代表史雪燕2021年遞補上任南投縣議員,2022年底卸任議員後,竟隔了兩年無預警遭內政部發文「解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直指,這就是政治操作,畢竟史雪燕卸職近2年,若真該處理,內政部拖這麼久「不是自證瀆職嗎?」他說,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質上根本就不承認對岸政權,「不存在的東西如何放棄」,而陸配在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時,就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至於中共內部要算「除戶籍」還是「除國籍」,「中華民國總統都管不著了,小老百姓奈他何」。賴清德總統近日與新住民對談,推崇出身馬來西亞的立委羅美玲(站立者)是民進黨推動多元族群權益的第一品牌,內政部卻對出身對岸的新住民設下重重參政關卡。(圖/翻攝自立委羅美玲臉書)廖元豪還舉例說,早些年有陸客在台因意外電死了,當時家屬依據《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法官便因著本國人民適用法判決,甚至載明「大陸地區人民就是國民」並裁定國家賠償,「所以這些現在都要提釋憲推翻嗎?」他說,內政部看準行政訴訟,就算解職者打官司贏了,民代任期早就結束,也無法以假處分處理,李貞秀根本來不及就職。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楊穎超則憂心,總統賴清德自國慶文告「新兩國論」喊得震天響,如今真的動了起來,拿陸配參政權開刀只是序曲,恐怕接下來會逐步棄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身分問題一律比照外國人,以《國籍法》處理之,即使真的窮盡一切行政救濟手段,甚至最後來到釋憲,大法官也是執政者「自己人」,「你根本玩不過他」。本刊調查,台灣近年以陸配、外配等名義角逐立委者眾,推薦的政黨也紛紛以身分為介紹,希望族群融合與政黨多元搏得民眾認同。執政的民進黨便於第10屆2020年首度提名馬來西亞新住民出身的羅美玲擔任不分區立委並連任至今,羅美玲更數度擔任主管國籍法規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也曾於2016年派出出身內蒙古的桃園新住民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牛春茹為候任不分區,然當屆並未遞補當選。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為,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對岸政權,若要求放棄對岸國籍才能合法就任公職,形同明文入法支持兩國論。(圖/黃耀徵攝)至於新興的民眾黨,本屆則有出身越南的立委麥玉珍正任職中,而民眾黨原有意在不分區名單放入來自上海的徐春鶯,後因備受批評與對岸當局往來密切,臨陣改派來自湖南的李貞秀候任立委,原可望受惠民眾黨「兩年條款」,於2026年遞補就任立委,近日內政部卻發文「解職」陸配出身的史雪燕,外界憂心此例一開,相似背景的李貞秀就任立委「恐怕將落空」。李貞秀則於9日向本刊強調,來台第30年,年年合法納稅,還生了5個台灣之子,也老早就繳回對岸身分證與護照,事業與家庭都在台灣,跟對岸政治當局也無任何往來,民進黨拿她來祭旗,不甩《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領中華民國薪水的執政黨官員,反過來帶頭霸凌陸配新住民,剝奪人民的正當合法權益。 李貞秀強調,兩岸積累的歷史因素,中華民國的法律根本沒將「大陸地區人民」視為外國人,退萬步言自己一生都是本國人只是「晚點拿身分證」,她會窮盡一切救濟途徑,捍衛就任立委的合法權益,絕不會被摸頭忽悠。內政部強調,依《國籍法》規定,史雪燕本應於2022年8月前向南投縣議會提出完成喪失他國國籍證明文件,南投縣議會未依法確認史雪燕的辦理情形,內政部只好兩度去函縣議會,確認沒有資料,才在2024年12月2日依《國籍法》規定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公文往返與經辦也需要時間,並無瀆職問題;至於李貞秀就職則尚未發生,內政部無從回應。
欺下害上2/法院認證據未保全有損人民權益 學者斥:應依法追究
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向總統「告御狀」,衛福部卻仍堅稱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立委廖偉翔痛批衛福部被判決敗訴,就是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空洞,甚至疑似淪橡皮圖章,他不排除提案修法提升疫苗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學者更直斥,審議資料本應保存以利日後釐清爭議,公務機關卻輕率銷毀、犧牲人民權益,違背正當程序應依法追究。廖偉翔說,衛福部進行中的健保總額談判會議、藥害救濟審查會議記錄都能保留、上網公開,不解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會議錄音為何「有錄音、不保存」,難怪外界懷疑政府公信,他要求衛福部立即按照法院判決「公布會議錄音」,否則他將提案修法,將疫苗救濟審議辦法位階提高到法律,回應民意。疫情期間,時任衛政官員陳時中、吳秀梅等人都曾因疫苗採購、研發等爭議被控圖利、瀆職,然當時北檢以「查無實據」全數簽結。如今檢方著手偵辦「超思雞蛋案」,當時同被列為重點弊端的疫苗相關案情是否會出現轉折,國人正密切觀察。綠營人士指出,前後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邱泰源雖同屬「英系」,蔡總統任內原有意安排邱泰源接替參選台北市長的陳時中,但當時陳力薦次長薛瑞元接班,且兩人對「再生醫療法」、「健保總額分配」主張相左,互生心結,但兩人都否認,如今邱被提拔為衛福部長,能否展現衛政新格局也令人矚目。一位沒有慢性病史的42歲婦人,在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後,引發急性腦水腫猝死,三總醫師除了在死亡證明書上開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更將搶救過程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為三軍總醫院醫學大樓(圖/翻攝自三總臉書)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曾針對一起新冠疫苗受害者救濟案做出判決。據「111年度訴字第1511號判決書」內容顯示,法官質疑主審該救濟案的疫苗救濟審議第179次會議,「缺乏事證顯示多數委員出席」,因此會議採「共識決」,違背「衛福部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中、設置審議小組,引進多元化專家委員審查的宗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審議小組應依法進行審查及決定,否則就易流於「由投票部隊」(審議委員皆由衛福部指派)完成名實不符判斷。惟因衛福部審議辦法未規定「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決議結論的最低同意比例門檻」,若衛福部在開會前,未能清楚調查與會委員人數,卻堅持採共識決,事後製作會議記錄內容,也只有記載「結論」,將無法證明審查委員確實在會中「實質討論」,已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書還說,衛福部只提供參與線上討論的委員簽到名單,「無詳實會議紀錄」、「無開會錄音檔案可查」,會議是否確實進行實質審查,無從考證,對於家屬指控衛福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審查,未必全然無據,因而判決衛福部敗訴。新冠疫苗採購、研發案與與「進口雞蛋案」當初都引發極大的民怨,迄今在野黨也揚言務必查弊到底,釐清真相。(圖/記者黃耀徵攝)「接種疫苗可能有不良反應,能否獲救濟,攸關人民權益,有錄音卻不保存,不僅奇怪,還有違法之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法律對公部門檔案保存有明確規定,包括《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皆然,公部門說有錄音、卻沒保存,依法應追究。《政府資訊公開法》揭示政府資料「原則公開」,若純粹只是內部會議資料「得不公開」,但仍須保存,北市府京華城案保存大量開會記錄就是例子。他並表示,即使只是內部紀錄,仍可對特定利害關係人(例如疫苗受害者)公開,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攸關申請救濟民眾權益,申請救濟者自有權得知准駁過程、理由,一旦發生訴訟,才可釐清爭議。行政部門常以「會議紀錄若曝光,沒專家願受聘審查」,廖元豪直言,《公司法》對民間企業規範詳盡,至於公部門反而不需比照辦理,他以NCC諮詢委員為例說明,NCC委員權力大到可以關掉電視台,名為「諮詢」實為「決策」,當然也要面對外界檢驗,利害關係人才可援引《行政程序法》救濟,請求法院協助調閱審查過程文件;若擔心曝光就別接委員」,如此參與審查的專家才會愛惜羽毛,不會輕言放棄「實質審查」,淪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提名競總主委姚立明任司法院副院長 柯文哲批賴清德「腦袋不知裝什麼」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4日轉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得知總統賴清德,竟提名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總部主委姚立明為大法官中的副院長提名人選後,直批「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對人事案相當不以為然。總統府日前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在內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包含院長提名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副院長提名姚立明,另5名為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中研院法學研究員廖福特、劉靜怡。對此,黃國昌指出,4日與柯文哲晤談時,談到姚立明人事案,柯文哲怒稱「不知道賴清德腦袋在想什麼,怎麼會去提姚立明?」。黃國昌說,自己認為賴清德主要在釋放重要訊號,那就是「抱對大腿才重要」的用人哲學。黃國昌批評,賴政府赤裸裸的酬庸已經完全不演,賴清德簡直在向全體法律人預告,不用秉持專業做好工作,只要抱對大腿就對了,「姚立明就是大家的榜樣,聽話好好辦事,下一個就是你。」黃國昌感嘆,司法院正副院長不僅僅是憲法守護者,更關乎台灣司法改革,過去總統蔡英文8年司法改革已讓人民「徹底失望」,現在賴清德直接把競選總部主委找來當司法院副院長,「司法院淪為酬庸院」,民眾絕對無法容忍,賴政府如此踐踏司法改革。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白目女「加料」飲品弄倒加盟店 可不可確定提告「律師驚人背景曝光」
近日知名手搖引品牌「可不可熟成紅茶」,其旗下新竹關埔分店因為店內范姓女店員惡整客人的行為,不僅在網路上引起極大的爭議,可不可總公司也隨即宣布與新竹關埔分店終止加盟關係,後續可不可總公司更表示會對范姓女店員、新竹關埔分店進行提告與求償。據了解,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可不可紅茶的女店員先是在手機鏡頭前展示自己的右手,之後雖然看不到畫面,但可以清楚地聽到吐口水的聲音。後續該名女店員先是罵髒話後,嘴裡直接喊「加料」,從畫面中就可以看到,該名女店員疑似是使用承接口水的右手,直接進入到罐子內撈取製作飲料用的珍珠。而影片上傳者還譏諷地寫著「這位客人真幸運,喝到范XX美女手抓飲料,我幹XX打烊前定的都去死」。結果影片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不少人都出言攻訐影片拍攝者與片中的女店員。後續「可不可熟成紅茶」總部也為此發表聲明,聲明中先是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4日晚間21點30分,地點則是可不可的新竹關埔分店。目前官方除了在第一時間暫停該名女員工的職務外,同時也直接與該店終止加盟合作關係。而可不可之後又於16日發出律師聲明,內容中明確表示會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祥豐律師對新竹關埔分店與相關員工提出訴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林孟毅律師,目前為群策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專攻環保刑事、 醫療案件、家事案件,以及企業相關案件,過去也曾接手本土劇男星馬幼興的性侵官司,最後馬幼興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而當初指控的女藝人唐少萱反被檢方發現有栽贓之嫌,最後被依誣告罪嫌提起公訴。而王祥豐律師則是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專攻民事履約爭議事件、家事事件與行政爭訟,過去也曾是「百帝美髮」吸金案被害人的委任律師。
清大電機教授徵「法律志工」!要律師資格但不支薪 全場罵翻:超級不要臉
AI浪潮來襲,許多文科人才都深怕未來將面臨職涯危機。有台大研究所的網友近日也分享,清華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通訊工程所1位教授近日正在徵才,希望找到具有律師資格、兼職或全職的「長期志工」,一起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雖然可以遠端和開立實習證明,但完全沒有支薪,消息曝光也引發熱議。台大法律學研究所的男網友昨(17日)在Dcard以「全職、具有律師資格,又不支薪的研究助理?」為題發文分享截圖,可以看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在臉書粉專代發清大電機系通訊所教授的徵才資訊,「希望找到在校生(學士、碩士、博士等)具有律師資格者,兼職或全職的研究夥伴,不限法律學系學生。」而工作內容則是在探索人工智慧在法律領域的應用,雖然工作地點是遠端工作,且待遇可開立實習證明,但工作性質卻是不支薪的長期「志工」,而且需求人數還要求5人。原PO也狠酸,「小弟不才,今天有幸看到這個徵才資訊,驚為天人,因為沒有遇過老師是要求全職的研究『志工』還要具有律師資格的,不知道各位同學、學長姐學弟妹,或是其他法律人,有什麼想法?」事後,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辦公室臉書為避免爭議擴大已經刪文。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政大法律系學生指出,「蠻不要臉的,要律師資格,還要志工,怎麼不去吃屎?」「重點是這教授又沒有律師資格,怎麼幫所謂的『志工』開實習證明?這種『實習證明』想必是類似推甄用的『志工證明』,全律會根本不會採認好嗎!?」東吳大學法律系及碩士班的也抱怨「我只覺得我們系辦超級不要臉,助長這種『當志工』的風氣」、「清大自己有科法所,自己人都不去了,好意思出來找人哦,這就是理工人的傲慢嗎?」「法律人就是賤啦。」有交大人還指出,「觀察敝校與隔壁校在大電資主義下,經常性輕視文組科系,可能覺得法學專業不是很重要到值得付錢」。陽明交大的學生也有同感,「蠻丟臉的,但清交兩校很多理工科相關教授真的是這樣。」
一張室友照驚見「律師詐團案4人」…嫌犯、被害人、檢察官再續前緣 網諷:可以拍電影了
執業律師鄭鴻威等16人合組「律師軍團」洩密勾結詐騙集團,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涉案共18人,然而此案竟又爆出,鄭鴻威將「300萬現金贓款」藏匿於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消息曝光後,近日一張「青澀大合照」也被流出,諷刺的是昔日室友,如今全都淪為「涉案關係人」。被詐騙集團冒用名義的被害人郭源安律師,於2017年在臉書曬出一張大學時期的合影,只見由左至右4位青澀的大學生,分別為律師張作詮、律師郭源安、檢察官郭宣佑及法官石育恩,4人不僅是政大法律系的同窗,還是同間寢室的室友。怎料,如今張作詮淪為涉詐被告、郭源安成了遭詐被害人、郭宣佑為發現詐騙的檢察官、石育恩則是協助藏錢的蒙面人,長大後4人卻因詐騙案件「重續同窗緣分」,際遇令人不勝唏噓。對此,律師林智群昨(1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過了7年後,4名室友一人變成詐騙集團合作律師;一人是被冒名的被害律師;一人是察覺同學不法行為,進行偵辦後聲請迴避的檢察官;最後一人則是被同學託放現金在辦公室的法官,認為此事太過戲劇化,直呼「Netflix可以考慮拍成影集嗎?」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七年之養,養出不同的人生」、「片名想好了嗎? 神鬼律師怎麼樣?」另外,也有人嘲諷,「之後有機會再當室友」、「這真的可以拍電影了」、「台灣電影有好劇情開拍了」、「照著拍就能打趴韓劇了。」
後山臉綠1/賴坤成接戰台東立委三腳督 劉櫂豪願賭不服輸添變數
台東縣2024區域立委選舉已經呈現「三國鼎立」之勢,國民黨現任大武鄉長黃建賓出征,台東縣政府前建設處長許瑞貴也以無黨籍參選,民進黨則由贏得黨內初選的前立委賴坤成出線,但同黨的現任立委劉櫂豪動作頻頻,增添這盤棋局的變數。68歲的許瑞貴最早宣布投入台東縣區域立委選舉,他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土木系,早年在關山工商任教,曾獲教育部長獎,1994年至1998年代表國民黨當選關山鎮長,任內改建市場、完成關山親水公園及關山自行車道,並舉辦關山音樂祭,還促成慈濟在關山設立分院,讓地方人士他讚譽有加。2001年及2004年,許瑞貴分別披上親民黨及民進黨戰袍參選立委皆落敗,2005年繼續代表民進黨參選台東市長未克,隨後轉往議會及縣府服務,擔任過城鄉發展處長、農業處長和建設處長,此次許瑞貴雖沒獲得國民黨提名,但他強調會以無黨籍參選到底,不排除和其他政黨合作。許瑞貴在關山鎮推動多項建設,雖沒獲得國民黨提名,但他強調會以無黨籍參選到底,不排除和其他政黨合作。(圖/翻攝自許瑞貴臉書)知情人士指出,2021年許瑞貴任建設處長期間,曾對定居台東的香港人當面嗆聲「滾回香港」遭提告及申訴,雖獲不起訴,申訴也被認定事證不足,但許瑞貴反控該名香港人誣告,隔年又撤告,因而被視為思想較保守,在現代化思維上還有進步空間。國民黨則是徵召44歲的現任大武鄉長黃建賓迎戰,他是國立台東大學健康促進與休閒管理研究所碩士,當過村幹事、兩屆大武鄉代表會主席,育有一子一女。國民黨台東縣黨部人士分析,雖然台東是藍營票倉,但黃建賓知名度不高,仍須加把勁。而在民進黨電話民調中勝出的賴坤成,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是台東縣第一位民進黨籍鄉鎮市長,也是首位民進黨籍台東縣立委。先前metoo運動時,他被爆料擔任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董事長時,疑似歧視孕婦,連帶過往爭議被一一挖出,包含2011年他拜訪花蓮部落,幾杯黃湯下肚後爆粗口,還摳弄一名男性乳頭,事後聲稱這算是一種「很親切」的選民服務;同年,他參選花蓮縣立委,語出驚人表示,若勝選要蕭美琴穿比基尼,被當時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表情嚴肅遏止,以上種種事件,也讓黨內冒出「換人選」聲浪。民進黨立委劉櫂豪與前立委賴坤成兩人瑜亮情結近20年,為了「戲棚是誰的?」這次立委選舉纏綿的情仇浮檯面。(圖/報系資料照)至於台東現任立委劉櫂豪是政大法律系出身,曾任法官,祖父劉洋是中華會館臺東分社發起人之一,2001年親民黨籍的徐慶元當選台東縣長,邀請民進黨劉櫂豪出任台東縣副縣長,當時他年僅34歲,成為台東縣地方自治史上最年輕的副縣長,2012年開始立委3連霸。如今民進黨內初選由賴坤成出戰,看似阻斷劉櫂豪的立委4連霸之路,但他仍表態會積極朝參選方向前進,也強調不會退黨。民眾黨方面,原先徵詢曾競選池上鄉長的在地青農魏瑞廷,但似乎無果,地方知情人士嘆,這次民眾黨唯一可能出來選的,就是曾參選立委及議員失利的陳允萍,但去年9月已遭民眾黨開除黨籍。民眾黨台東黨部主委賴坤志表示,目前台東黨部無人有參選意願。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平權招生違憲 亞裔、白人學生受惠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9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將種族作為招生考量因素的做法違憲。這一裁決顛覆了美國數十年來實踐的「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將對美國大學招生政策產生重大影響,預料對亞裔和白人學生有利,原先受惠的非裔和拉丁裔學生則會受衝擊。此外,美國最高法院6月30日繼之裁決,美國總統拜登的學貸減免計畫無效。這使拜登的競選承諾跳票,讓原本可從中受益的4000萬名美國人希望落空。最高法院表決以6比3駁回此案,在最高法院占多數的保守派大法官認為,美國聯邦法律沒有授權該計畫免除這項近5000億美元(約台幣15兆元)的債務。種族列招生考量 哈佛和北卡大違憲「平權措施」指大學在招生時考量學生種族等因素,以便給予少數族裔優待而實現各種族享有平等權利。但有些學校硬性規定招收某族裔學生比例,引發「逆向歧視」爭議。針對哈佛的訴訟由一群亞裔學生提起,他們聲稱哈佛的招生政策歧視亞裔,低估了他們的學術成就和高分。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2和6比3的表決結果,分別通過針對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裁決。這些裁定遵循了意識形態路線,包括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內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投贊成票,其中3人是前總統川普任內提名。另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在意見書中譴責裁決。大法官言詞交鋒 憲法不以膚色考量大法官羅伯茲指出,大學收生須依據學生的經歷來考量,而不是根據種族,但大學卻長期得出錯誤結論。非裔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也堅稱,憲法不能以膚色為考量。隸屬自由派的美國史上首位非裔女性大法官傑克森則指,該裁決「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一個悲劇」,她主張法律理應用來減少根深蒂固的不平等,還與同為非裔的湯瑪斯展開言詞交鋒。2003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格魯特訴波林格爾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裁定,密西根大學優惠少數族裔的招生方式不違憲。此次最新裁決並未直接說推翻上述判例,但專家認為,美國高等院校幾乎不可能再考慮種族因素。而受影響最大的可能是哈佛等常春藤盟校,去年常春藤盟校錄取率已創歷史新低,想要擠進名校窄門越來越難。自由派再次挫敗 拜登表示極度失望此次裁定引發自由派陣營的抨擊。美國總統拜登表示「極度失望」,他說,「美國仍舊存在歧視…我認為,種族多元的大學更強大」。前總統川普則稱這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國與全球其他國家競爭」。去年6月,保守派占多數的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裁定,結束長達半世紀聯邦對墮胎權的保護,交由各州制定自己的墮胎法令。如今裁定依據種族因素招生違憲,是自由派的又一次重大挫敗。白人及亞裔學子 以法律手段爭權益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在大學入學種族議案方面,從1970年代起,美國從校園到社會便有所爭論。廖元豪認為,當時包含哈佛大學等菁英型大學,都會特別想辦法讓黑人等少數族裔優先保障入學,尤其哈佛大學的原告學生,除了白人,還有不少亞裔學子,均認為過去入學優惠措施都沒有囊括亞裔,而哈佛大學的亞裔學生又超過2成,因此決定透過法律手段爭取權益,最後說服了美國最高法院,即種族不可以成為大學申請入學的計分標準。
分科測驗7月12、13日登場!專家預估報考人數增加
大考中心表示,今年大學分科測驗在7月12日、13日兩天舉行,考生應在6月8日至19日間報名。另由於去年以分科測驗成績為依據的分發入學管道產生1萬4493個缺額,許多考生意外進入非常理想的校系,今年狀況類似,專家預估今年仍會有7、8000個缺額,預估會吸引更多考生來考分科測驗。大考中心表示,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可報考分科測驗。高級中等學校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惟於分科測驗報名期間,已取得畢業證書者,可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方式,擇一辦理;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一律採集體報名。一般考生若集體報名,基本作業費200元,每選考一科多170元;若是個別報名,基本作業費250元,每選考一科多170元。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60%。去年大學分發入學不但發生「1科抵3科」現象,另在申請入學錄取政大法律系者,如果撐到7、8月參加分發入學,也有很大機會進台大法律系。專家分析去年狀況,申請入學錄取東吳英文系,學測國文科要10級分、英文科要12級分,而該系分發入學採計學測國文、英文及分科測驗歷史科等3科,但最後只要學測英文1科達12級分就可錄取,形成「1科抵3科」局面。去年政大法律系申請入學,國、英、數B、社等4科要57級分,每科平均要14級分以上才會錄取,但若考生願意再考分科測驗,只要公民及歷史兩科能考到55級分或56級分(相當於學測14級分),再加上學測國、英、數B都14級分以上,就能上台大法律系。由於去年分發入學許多考生錄取了比預期中理想的校系,今年可能歷史重演,因此許多考生若在申請入學的表現不理想,將可力拚分發入學,今年報考分科測驗的人數應會比去年明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