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 謝宜容 採購 標案 廠商 勞動部
文創暗流1/國北教大董姓教授採購親屬公司高價平板 竟刁難下屬99元預算
文化部每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去(114)年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採購案預算總金額高達799萬元。然而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主持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董姓教授「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於下屬申報購買業務所需器材,多以「奢侈消費」駁回,自己則私下向二等姻親關係所設公司購買高價平板。文化部認定董姓教授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利益迴避原則,要求國北教大限期改正。文化部所辦理「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旨在推動文化及科技領域融合發展,計畫透過專業團隊至單位進行訪視、評估與輔導,同時規劃舉行講座與研討會,透過產官學界交流,強化文化科技領域的跨界合作。 A小姐指出,計畫人員申請購買器材多被要求用借的或使用自己的,連活動所需用的平板也只能買絕版低價品。(圖/截自蘋果YouTube頻道)董姓教授所屬專案人員A小姐指出,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訪視、講座等項目總會有缺的東西需要採買,然而董教授卻總要計畫人員自備或去借。訪視廠商時,有些老師習慣用自己的電腦,需要轉接頭,回來向董教授申報時,他堅持讓計畫人員自己去借。另一次長官要求協助提供平板觀看,董教授不准下屬購買,甚至聲稱「讓審查委員用手機看就好了」,最後實在沒辦法竟跑去向國北教大副校長借,令她不解「明明有編列預算,為何一定要省」。A小姐續指,在產出趨勢報告的過程中,計畫人員需要付費的AI及圖庫等軟體,董教授卻不准許,讓人員用免費的AI;在撰寫報告時,因部裡有提到某報的記者撰寫的文章值得學習,但需要付費,僅99塊的費用董教授仍不核准,反而回覆「去看他社群發的文章就好」。董姓教授向一家廣告公司購買最新款平板,卻被發現該公司並未販售3C產品仍開立發票,在投訴後才補上商品資料。(圖/投訴人提供)A小姐表示,通常大部分的計畫規定,若計畫執行到最後所剩預算可以掛在此計畫主持人名下,只要符合校內核銷流程,想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申報。這也令她質疑,董姓教授疑似因計畫執行過程有利可圖,因此才處處設限。相較計畫人員在採購器材時屢屢受限,董教授卻遭揭露私下以公費購買最新款平板。他以計畫名義,向某間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購買一台「11吋 iPad Air M3 WiFi 512GB」,金額高達28,700元。雖然董教授聲稱該設備用於專案,但未說明實際用途,也未公開是否列入團隊公用。A小姐指出,團隊先前為同樣用途購置平板時,卻被要求「能省就省」,最後只能選擇一款已停產、售價9,999元的 iPad 9(10.2吋)入帳,「同樣是公費,卻一個計畫兩個標準。」令人不解的是,董教授購買的這間廣告公司營業項目根本不包含3C產品,卻仍為他開立報價單與發票,疑涉逃漏稅。據了解,事件遭檢舉後,該公司才在期限內補登更正。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廣告公司與另一間數位科技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負責人亦為同一人,經文化部發函向董教授本人確認後得知,該數位公司董事竟是他的二等姻親。此舉已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利益迴避原則,引發對採購程序公正性的嚴重疑慮。對此,董教授表示,平板設備採購是因計畫執行需要,因市場缺貨才請相關廠商應急協助調貨,採購價格低於當時市價1700元,全程按規定辦理。在接獲文化部來函指示後,已即依指示取消該筆核銷、自費購回,並完成行政修正,該平板僅用於計畫執行之用途。董教授指出,計劃人員在職期間購買達近11餘萬元的設備,且於執行期間核銷達數百萬經費,自己均予以核准,未曾以「太貴了」為由予以否決。只有在同仁未依採購程序、未獲申請許可情況下逕行採購近三萬元設備(包含上萬元設備、4千多元鍵盤、1千多元螢幕保護貼等),且要求全數予以核銷時,自己提出質疑;但通過同仁解釋後,自己即同意核銷,並無刻意刁難、差別對待或不當限制的情形。董教授續指,「平板用借的」是因文化部臨時要求提供10台平板給參加會議人員使用,考量計畫本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次數僅有2次,採購10台平板需10餘萬元,如改用租賃方式則需4萬元,經衡量後,自己採用向校內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平板方式,誠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情事。董教授強調,計畫經費及結案事項均依相關法令、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並無處處設限。計畫期程雖已屆滿,然因計畫同仁於任職期間未依約善盡應負之職責、亦未於離職前回應文化部要求將計畫完善結案,目前自己依程序努力進行相關修正與補充善後,以利計畫順利結案。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修車商吃下4億裝備標案 張啓楷喊話消防署講清楚
「消防人員防護裝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爆出重大決標爭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接獲陳情指出,內政部消防署辦理近新台幣4億元、總預算逾7.1億元的巨額採購,竟讓實收資本額僅520萬元的貿易公司取得最優評選第一順位,程序荒謬、風險失控,「這不是行政疏失,是把消防員的命當賭注!」張啓楷表示,消防署辦理「114-116年消防人員防護裝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採最有利標、金額龐大,採購內容包含防護頭盔、防穿刺(防彈)背心及抗彈板等第一線消防員的保命裝備,卻僅審查廠商「貿易資格」,未能清楚說明防護裝備實績、專業能力或風險承擔證明。張啓楷以陳情內容向消防署查證評選原因時,卻遭以「評選屬秘密」為由拒答,僅再次展示公開的採購文件,並未說明最終評選標準與決策依據。陳情內容指出,根據消防署公布的決標公告,該案預算金額高達7億1,212萬餘元,第一順位廠商資本額僅520萬元,履約能力明顯不足,更有具名異議指出,其防護裝備原物料來源不明,疑涉紅色供應鏈。而消防署對相關重大疑點也採取「冷處理」,未回覆異議,即逕行推進第二階段評選與決標。另外,該案另一廠商也有爭議。陳情指出,該公司過往主要履約內容為消防車輛維修,與防穿刺(防彈)背心、抗彈板等高度專業、攸關人命的個人防護裝備毫無直接關聯,卻在評選中擊敗資本額高達6億元、且具備國際彈測實驗室認證標章的專業廠商,消防署應對其專評選標準說明以昭公信。張啓楷強調,《政府採購法》第50條明定投標文件不符招標規定應判不合格,第6條亦要求採購須公平合理,如今小資本貿易商與專業不符的修車商雙雙過關,「到底是行政怠惰,還是人為操作?」他呼籲消防署立即停止履約及各縣市第二階段評選,並將全案移請政風單位與監察院徹查評選委員名單與評分表,是否存在異常高分或護航特定廠商情事。張啓楷直言,近年屢見小資本、非專業廠商承接巨額採購,再層層分包套利的黑箱套路,但這次是消防員的保命裝備,消防員出事誰來負責?台南地檢署去年底偵辦前消防局長涉貪案件,消防署更應引以為鑑,絕不容許上層為私利犧牲第一線消防員安全。
台灣中油重申:三接工程招標均依法辦理 全力配合司法機關調查 籲請外界勿擅行臆測
有關23日媒體報導質疑台灣中油公司「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修正招標公告是為特定廠商開後門,台灣中油嚴正澄清,於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公告招標期間,因潛在投標廠商宏華營造公司提出疑義要求釋疑,嗣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函釋,並經審慎評估後修正招標公告,台灣中油公司招標過程均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程序公開透明,絕無報載護航特定廠商東丕公司團隊,籲請外界勿擅行臆測,影響台灣中油聲譽及權益。 台灣中油表示,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於111年4月29日第一次公告,期間因潛在投標廠商宏華營造公司於5月13日就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等規定提出疑義要求釋疑,台灣中油依據工程會98年3月27日工程企字第09800055650號函釋處理方式及105年4月8日修訂之「投標須知範本」,於111年6月15日辦理第一次修正公告,增訂工程說明書第14.3.3條,明確規範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若決標金額高於廠商依營造業法所規定的承攬造價限額時,將決標予該廠商並通知營造業法主管機關。三接二期工程採購案的投標廠商均無此情形,台灣中油絕無報載護航特定廠商東丕公司團隊。此外,前揭採購案修正公告期間,並無廠商提出異議。 台灣中油重申,對於今日媒體報導所述與事實不符等情事,期盼媒體勿擅行臆測、代司法機關發言。對於經過證實為惡意損害公司聲譽的行為,將採取適當法律途徑,以正視聽並維護公司權益及聲譽。台灣中油仍全力配合司法機關所有調查作為,並嚴守「偵查不公開」的規範,靜候調查結果,以利釐清所有案情。
顧立雄稱包商符合規定不需管名字地址 滿志剛批:搞玩命快遞?
針對福麥等業者承攬國軍炸藥採購案,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5)日到立法院備詢前指出,只要廠商有資格從事國際貿易,能夠取得產地國輸出許可,按規定繳納押標金與履約保證金,產品品質經得起檢驗,「我們不需要去管公司叫什麼名字,不需要管它登記在什麼地方」。對此,台北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今(15)日痛批,顧立雄買軍火不管名字地址,是在搞玩命快遞?滿志剛表示,顧立雄一句「包商只要符合規定,我不要管名字地址」,還真的把當年《玩命快遞》的「不過問名字、不過問內容、不拆開包裹」三原則給貫徹了,只是這次玩的卻是全國人的命。滿志剛指出,RDX炸藥是高危險、高污染的火藥,結果福脈公司沒有運輸實績,沒有合格防爆倉儲,根本不符合政府採購法還能得標,甚至依照國際海運危險貨物章程,岸上處理人員也要有受夠危險品培訓及相關證照,福脈公司根本也沒有,到底憑什麼拿到5.9億元,開口合約高達15億的標案?滿志剛說,顧立雄說只在乎拿不拿得到貨,請問運輸過程造成的風險問題有考慮過嗎?碼頭上岸、陸上運輸都不用管嗎?美國茱麗葉軍事彈藥場就已經有RDX污染周遭土壤與地下水的案例,請問萬一產生公共危險與相關污染,造成的公共危害有考慮過嗎?滿志剛痛批,如果只要拿得到貨,剩下都不管,乾脆未來軍火都可以叫foodpanda送,用裝修公司的標準搞軍火進口,用一般貨運的標準看待軍火運輸,而國防部長竟然還不自知問題出在哪裡,把國人及環境安全置之度外,才是國防最悲哀的地方!
連江縣政府前秘書長涉護航妻舅拿標案! 張龍德訊後100萬交保
前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被檢舉在任內護航妻舅,以借牌圍標方式參與「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並疑似收取數十萬元的賄款。台北地檢署昨(11月25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六路搜索、約談張龍德等5名被告,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張龍德的妻舅於2020年以借牌方式,用1978萬的金額得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不過卻於2021年履約期間出現疑有施工問題需限期改善違規行為,張龍德視若無睹,並在事後被發現帳戶多出數十萬元的可疑金流。此外,2023年張龍德擔任連江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案評委會召集人時,疑似明知妻舅使用另間公司名義參與,卻沒有利益迴避,最終讓妻舅以400萬元得標,涉犯圖利讓妻舅透過行人工程顧問公司李姓負責人借牌得標。張龍德退休前,曾從事30年的公務人員,於今年的7月才剛退休,且時任連江縣縣長王忠銘也在其退休時特地拍攝短片,並發文回顧張龍德過去在連江縣政府服務的過往,予以祝福。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龍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連江縣前秘書長涉收賄! 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約談5人
台北地檢署今(11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貪汙案件,涉案人員為連江縣政府前張姓秘書長疑似收賄數十萬元後護航向廠商以借牌方式得標的蕭姓男子。廉政署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6路搜索張、蕭住所以及涉案公司,並由廉政署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蕭男於2020年5月14日以借牌方式投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後成功以近2000萬元的金額得標。而在蕭男執行該標案期間,張姓秘書長疑似收受數十萬元賄賂金,並在收賄後,於蕭男履約執行採購案期間為其護航,對蕭男的違規情形視若無睹沒有做出相應的裁罰。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姓前秘書長、蕭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遭質疑浮報工程預算 台灣中油澄清: 預算編列與採購程序公開透明
有關媒體質疑台灣中油公司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涉及浮報工程預算,台灣中油今(11)日澄清,本案採購作業程序均依照政府採購法,委託專業顧問公司協助市場訪價、預算編列並經公開閱覽等程序及多方評估後決定,辦理過程公開透明,媒體報導百億元暴增至253億元並非事實。台灣中油表示,觀塘接收站外推方案之外廓防波堤新建工程係委託國內海事工程專業技術服務廠商(台灣世曦公司)辦理相關工程設計、預算編列與招標文件製作。該公司依據工程案預算編列原則及基準提出概估預算,期間曾向 3 家業者訪價並進行公開閱覽程序後,再由台灣中油參酌歷往相似工程決標契約單價、營建物價指數、物價波動影響與市場詢價等因素,綜整考量及審核後,據以編列招標預算金額及辦理後續公開招標作業。台灣中油強調,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方式辦理,111年4月29日第一次招標公告,期間進行兩次微調相關條文及工程內容,嗣因未滿三家廠商投標於同年6月28日流標,續於6月29日辦理第二次招標公告,兩次招標所公告的預算金額均為253億513萬8521元,並無媒體所稱百億元暴增至253億元之情事。台灣中油表示,本採購案於111年7月8日第二次開標,共兩家廠商投標,依政府採購法辦理開標並由評選委員會評定最有利標廠商,於同年7月29日決標。整體採購過程公開、透明與公正,且過程中亦無任何廠商向台灣中油或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異議申訴。至於媒體所稱皇昌公司(得標廠商)購買作業船機一節,台灣中油澄清,本採購案工程主體為防波堤海事工程,為施工所需之任何船機為得標廠商自行配置與採購,與台灣中油無涉。台灣中油強調,所有重大工程均嚴守採購規範、誠信治理與工安要求,後續亦將全力配合檢調與司法單位調查,持續落實工程品質與公共安全。
眼淚攻勢無效!逼下屬為業者量身打造採購案 謝宜容未獲緩刑原因曝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而她2次開庭時皆情緒崩潰、當庭痛哭,希望能獲取緩刑,但新北地院認為她因個人偏好不惜違背法令,命部屬為業者量身訂作採購案,1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新北地院考量,謝宜容犯後坦承犯行,節省有限之調查資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刑法洩密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新北地院審酌,同案的劉姓、簡姓和郭姓公務員當時擔任謝宜容下屬,所為雖有不該,但謝宜容以高壓強勢風格領導北分署,若沒有順利完成招標、在預定時程施作完畢,就可能面臨謝宜容約談「面商」之龐大壓力,3人依圖利罪判處1年4月到1年8月,均褫奪公權2年,但准緩刑2年到3年,須支付公庫各5萬元到10萬元。被圖利的業者林氏兄弟,哥哥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弟弟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2人的公司罰金3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42萬餘元。
挺大罷免編劇蔡坤霖「涉權勢性騷」!高雄市文化局出手了
知名編劇蔡坤霖,因影集《返校》與電影《下半場》、《鬼才之道》而備受矚目,如今卻深陷權勢性騷醜聞。1名女子在律師陪同下出面指控,表示自己在長達8個月的時間裡,持續受到蔡坤霖透過信件與言語進行的情感操控與性騷擾,使她身心俱疲,甚至至今仍必須接受心理諮商。對此,她已正式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訴,並公開呼籲社會關注,強調「希望不會再有人因蔡坤霖的名氣和權勢受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坤霖長期活躍於影視圈,不僅身兼多個影視專案導師,也曾多次在政府補助計畫中擔任講師與培訓角色。他甚至在今年7月21日於Threads發文支持大罷免:「面對威脅世界的中國共產黨,台灣就是溫泉關。我們會守住人類文明與自由世界的人性尊嚴。大罷免大成功。」如今卻爆出性騷醜聞,引發影視圈及社會譁然。高雄市文化局隨後在今(11日)中午對外發表聲明稱,今年度的「編劇實戰接軌計畫」是依採購法公開招標,由專業廠商承攬,重點在於培育新銳編劇與強化企劃簡報技巧,蔡坤霖正是得標廠商的負責人與總導師。然而面對媒體揭露的爭議,文化局強調已「高度重視」,並尊重社會局的調查。為維護計畫的公信力,文化局已請蔡坤霖配合調查,同時啟動與該廠商的解約程序。文化局最後再次重申,對於任何性騷擾或不當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將依相關規範嚴正處理。以下為高雄市文化局完整聲明:針對媒體報導有關編劇蔡坤霖涉及個人不當行為一事,文化局聲明如下:一、 文化局於114年度辦理之「編劇實戰接軌計畫」,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徵求由具相關專業經驗之廠商承攬執行。計畫設計重點在於邀請專業編劇或影視專業人士規劃一套完整之劇本創作人才的長期培育課程,藉由導入虛擬製作思維,擴展編劇創作劇本之可拍性,承商須以團體實體課、一對一及小組討論方式,針對個別劇本企劃案進行指導,培育具潛力之新銳編劇,強化其劇本開發能力、企劃包裝能力與提案簡報技巧。二、 鑒於今日媒體披露有關該計畫得標廠商負責人、即總導師講師蔡坤霖之爭議,文化局高度重視,並尊重相關單位調查結果。為維護計畫公信力,文化局已請當事人積極配合社會局調查,並將與得標廠商解除契約。文化局重申,對於任何涉及性騷擾或不當行為之情事,秉持零容忍原則,將依相關規範嚴正處理。
出來打球2/委外承包收費遭疑蹭公產飽私囊 行家籲納在地心聲減營運阻力
台南市體育總會承攬台南市府委外多處體育設施,卻因會費問題和資源角力惹怒在地民眾抱怨連連。業界直指,公家場館人力有限,場館委外經營是必要作法,但「委外」勢必要酌收服務費,如何讓民眾心甘情願「掏腰包」,主管機關和承辦者必須備妥說帖。 知情人士透露,台南市體育總會依照《政府採購法》承攬了至少7處台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像「市立網球場」就長期由體育總會盤據,每年每場僅需對市府繳納新台幣10幾萬的權利金,卻轉頭大肆招攬收費會員、排擠一般民眾使用權益,還可以打出「培育體育人才」名號向各企業募款,簡直「雙頭賺」,讓在地不少人相當不滿。 市府官員也搖頭,直指台南市體育總會雖是社團法人,有合法投標權利,但每到契約結束要收支結算時,陳報給市府的帳「往往不是實際情況」。官員續指這還不是單一特例,一般依照《採購法》的委外經營者,往往傾向做出「入不敷出」的結算表向市府「哭窮」,洋洋灑灑列了一堆支出做到「虧損」,希望新的一年標案能「降低」權利金門檻,但其實承租場地者大多會授課,大補丸的「學費收入」卻被隱藏起來不列,「稽核真的有難度」官員直指。運動中心被列為各縣市重點政績,其中新北市內運動中心場館就因硬體條件差不多,有底氣由市府統一制定各項體育場館租金,減少了許多爭議。圖為新莊國民運動中心(圖/周志龍攝)官員舉例,近期台南市一處委外招標體育場館,公告了第八招才終於有廠商來標,年度權利金也從開標的40萬元一路砍,直到16萬元才標得出去,若進一步要求廠商免費供給市民運動、甚至負擔培訓,「那降到4萬元都沒人要來」,他點出民怨和施政的兩難。 那如果自己運營呢?官員坦言經費有限,若市府自己扛責,「最多聘個人開關門、割割草」,也不可能提供平日晚間與假日服務。反觀委外給廠商經營,會提供教練與專業課程,廁所也會清潔乾淨,這些專業服務「當然要收錢」,他點出如何包裝這些「加值服務」,讓想「蹭」免費運動的民眾心服口服,「真的很傷腦筋」他坦言不少運動場館收費後,砲火都是市府在擔。 一名專精《採購法》學者就直指,一般標案可不能亂加附帶條件,否則有心人士「綁標」、「圖利」帽子一扣,公務員吃不完兜著走法院跑不完,不如在投標審查時,讓廠商主動把培育選手、睦鄰時段等「加值」服務寫進合約裡,之後政府再拿來「盯」合約執行。但他也坦言,這類場館權利金一降再降都很難招租,若政府端再囉嗦「只會無限流標」,陷入僵局。 CTWANT也探詢其他縣市的做法,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官員就說,由於市內的16座運動中心已盡量「規格化」,有把握提供差不多的水準服務,因此對各項運動有「公定價」,像「羽球場」每小時一面500元、桌球區每桌一小時100元等,就依照先來後到登記,除了零星秩序問題外,不曾傳出價格爭議。台北市體育局則說,北市運動中心除了由廠商OT(先經營後移轉)營運外,各區運動中心專項收費會報體育局審查,核定同意備查後才可實施,並嚴格禁止民眾承租後轉租牟利。台南市體育總會秘書長吳秋林強調,若有任何投訴,歡迎與體育總會聯繫,一定會派員去體育場館現勘。(圖/翻攝自吳秋林臉書)但北部一名運動場業管官員也坦言,在雙北市或許能做到運動場「均質」,但外縣市球場部分老舊露天管線外露,有的卻又是國家級全新設備,品質落差太大要統一價實在也是為難,且依《採購法》進行的標案精神,主管機關只須在乎權利金有沒有交「其他沒出大事就好」,確實不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設計讓政府也能分潤營收,因此其他縣市對球場承租者如何運營和訂定收費標準「不在乎也沒心力管」,他認為行政院工程會可以適度檢討,研擬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適度開放地方村里長能在有關遴選會議列席陳述意見,或許能讓委外廠商與地方磨合地更滑順。 台南市體育總會秘書長吳秋林則直言,運營體育場館實在「賠本在做」,帳上虧本是事實,另外自己多次要求不同專項、場館帳目必須切開,不能混為一談,會再加強督導,避免外界疑慮。
內部兜售標案機密!黃國昌質疑顧立雄視而不見 中科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2日)在臉書爆料,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內部竟有人疑似拿著標案的機密文件到處兜售要錢,且情況並非單一個案,讓他質疑身兼中科院董事長的國防部長顧立雄,是否對此選擇視而不見。他強調,這些行為不僅涉及貪腐,更可能對國防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對此,中科院也回應了。黃國昌今在臉書發文指出,中山科學研究院不僅執行國防部各軍種的委託研究,更負責產製、維修國軍各項武器系統,每年自國防部取得之預算高達近千億台幣,可謂在我國國防自主上扮演關鍵角色。然而,黃國昌指控中科院雖以「財團法人」的型態組織,但各項高額經費的採購,卻經常不受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範之管制,自成體系地辦理相關招標採購,內部控管卻一蹋糊塗,不僅滋生貪腐弊案的溫床,更可能因此洩露重要國防機密。黃國昌說明,具體而言,過去幾個月,竟然有內部人員拿著中科院鵬園院區智慧監控指管系統的標案機密文件,大剌剌地四處向廠商兜售要錢,行徑之乖張,令人不敢置信。更離譜的是,這還不是單一個案,背後還涉及一整串軍事採購弊案。他也因此質疑國防部部長兼中科院董事長的顧立雄,「這些為謀私利罔顧國安之貪腐劣行,國防部都不知道嗎?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錢大家撈?」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中科院回應,院內安全系統日前確實發現資料複印異常,並於初步調查後,已在8月14日將案件移送憲兵指揮部,由檢察官主動偵辦。中科院強調,外流的資訊屬於招標文件的營業秘密,雖然在公開招標期間,廠商可依規申請閱覽,但疑似有內部員工將內容提供給特定對象,以圖謀取不法利益,因此院方將依法嚴懲涉案人員。中科院也強調,全案是院內安全機制主動發掘並移交司法,外界所指「國防部毫不知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非事實。院方重申將全力捍衛機構權益,並要求對涉案者予以最嚴厲的刑事懲罰,以儆效尤。
前八里掩埋場場長「涉招標圖利友人」 輕判3年定讞
新北市環保局技正鄭傑文,2014年擔任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場場長時,為讓電腦業者取得標案,將近20萬元的標案拆成2件不到10萬元的小標,規避「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規定,最高法院考量鄭為促進八里場電力能源管理,以進行即時電力監控、抑制尖峰負載用電,藉以節約用電能源,立意確屬良善,但採以非法方式,依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3年,禠奪公權2年定讞。八里垃圾掩埋場2014年間節能標案,要採購新型電腦設備監測廠區用電量,標案總金額近20萬元,超過《政府採購法》規定的10萬元限制,必須公開招標。鄭傑文的妻子與吳重九在同一所高中任教,2人因此相識,鄭為讓吳得標,將標案拆分成軟、硬體2件,每件都是9萬多元,剛好規避法規。吳重九(判刑2年定讞)取得標案後,鄭傑文為讓吳盡快請款,指示吳承鴻在工程還沒驗收前,就先在驗收單上簽名蓋章。由於此標案在拆單時,會計人員就提出質疑,有內部人員得知此事,認為鄭圖利特定廠商,向檢廉檢舉,全案因此曝光。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考量,鄭及吳一時失慮,便宜行事而採取非法方式,而最終吳重九所經營之公司獲得利益亦屬輕微,惡性尚非重大,尚有可資憫恕之處,將鄭判刑3年、吳判刑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大同又要變天?三立張榮華出任董事 傳砸約70億買進王光祥家族持股
在大同(2371)遭工程會停權三年暫時無法參與公共工程標案之際,最新消息為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出任競殿投資法人董事,並傳出從董事長王光祥、公開市場等砸約65億元至70億元間,購入大同股票約15萬張,今天(30)股價收盤36元,下跌0.10元,跌幅0.28%,成交量達9,500張,較昨天6,468張增加。此外,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也證實以個人財務投資性質,買進大同股票。本月29日大同發布重訊,王光祥家族的競殿投資法人董事顏大和,改派為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於當日起生效。市場傳出「大同又要變天了嗎?」而在大同今年5月27日股東會通過,睽違23年來首度配息,同時也將實施現金減資,會中通過發放每股現金股利3.1元,合計今年一張大同股票可拿回現金3100元。在股東會之前的5月15日,大同重訊說明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審議判斷書,認為對於本公司於民國98年 承接之內政部移民署「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民國99年承接之「陸客來台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通關查驗系統委外建置案」兩標案構成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事由,予以停權三年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該二標案本公司早已驗收結案,未存在其他履約爭議。5月16日股價重挫,盤中一度摔入跌停板,至40.15元,隨後在連續買單推動下打開跌停,終場收在41元,下跌3.6元,跌幅8.07%。大同則主張移民署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將循過往成功案例尋求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強調營運能力正常穩定,此停權處分僅影響電力事業群投標公共領域之權利,且依公司過往資料顯示,台灣公共標案之金額約占電力事業群總營收百分之五十。將加強民營業務拓展及大力發展海外市場與轉投資業務,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未來將運用集團多產業發展優勢,持續增加美、日、中東、泰、越等既有生產與銷售據點持續開拓外銷市場,並調整接單策略以代工、機電工程承攬方式拓展內銷民間接單,並尋求異業或同業間之策略聯盟及購併機會,擴大營運及利基。
衰繳代金1/海口雇不到原住民 農會嘆:配合政策卻變相遭罰
台灣進入颱風季,之前丹娜絲颱風帶來強風大雨,對南部農業造成重大損失,但位於災區的嘉義縣朴子市農會,在風災過後除了要協助農民申請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幫忙災後復原之外,還有另一項令他們苦惱的任務:繼續尋找徵求原住民員工,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該農會總幹事表示,農會本未達到定額進用原住民的標準,卻因為配合政府政策,變成《政府採購法》中百人以上規模的得標企業,又因地處偏遠請不到人,被要求每個月要繳代金,實在很無奈。依據《政府採購法》98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12條規定,得標廠商若員工人數超過100人,必須聘僱至少1%的原住民,但這項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卻讓部分農會大嘆「請不到人」。朴子市農會總幹事田志強解釋,農會原本不必參與政府標案,但因為受政府委託,幫忙農業部收購公糧,所以和農糧署簽定契約,卻也從此受《政府採購法》的約束。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總幹事田志強說,農會提供農務外展服務幫助農民,但勞動部將這些移工合併計算成員工,讓農會成為百人以上的大企業。(圖/翻攝自朴子市農會臉書)田志強補充,算與政府簽約,但朴子農會規模原本也未超過百人,不受《政府採購法》定額進用的規範,但台灣農業面臨的結構性缺工問題日益嚴峻,尤其在農忙時節,短期、大量且具體力需求的工作,讓許多農民苦不堪言,尤其嘉義縣是全國人口老化最嚴重的地區,更需要透過投入移工來維持農業運作。朴子農會服務農民,配合政府開放由農會申請引進外籍移工從事外展農務的政策,透過農會統籌調度人力,解決部分農民的燃眉之急,聘請了20多名農業移工,才讓該農會成為百人以上的「大企業」,依法必須聘請1名身心障礙人士與1位原住民。「可是我們這裡請不到原住民啊!」田志強說,嘉義縣的原住民主要為鄒族,居住在阿里山區域,在朴子市等海線地區沒有原住民。他進一步解釋,朴子農會聘請員工,新進人員每月薪水3萬多元,員工通過技工升等考後可加薪至4萬元,每年依年資加薪數千元;然而,許多離開部落到都市求職的原住民朋友,大都具備專業技術,若是從事板模、泥水師傅,月薪可上看10萬,也因此他四處請人介紹、上求職網站搜尋,都找不到合適的原住民人選願意來上班。立委蔡易餘認為,農會是為了提供外展服務才申請移工,他們並非直接替農會工作,不應計入農會的員工人數。(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依《政府採購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若得標廠商聘雇原住民員工未達標,則須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下的就業基金繳納代金,依缺額人數繳交每人每月的基本工資。朴子農會從今年5月起收到原民會的催繳通知,田志強說,每個月繳交28500元代金,「看起來好像不多,但無論收購公糧,還是雇用移工從事外展服務,都是配合政府政策,又不是我們想要的,卻無辜要多付一筆錢,這不只是『奇檬子』(感受)的問題,農會因此增加成本,也對不起我們的會員。」嘉義縣立委蔡易餘指出,雖然法令規定,得標廠商每百名員工須聘請一位原住民,但原住民未必會想前往離家比較遠的偏遠地區上班,位在海口的機構因而想請也請不到人,他認為,應該要檢討法規,必要時研議修法,可從員工人數的認定方式著手。蔡易餘認為,農會辦理外展,是為了幫忙農民才申請移工,並不是農會本身要雇用,但勞工的員額卻掛在農會的名下,與農會原本雇用的員工合併計算的結果,造成人數超過百人,因此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的定額進用規定,此作法並不合理,勞動部應該要檢討改善。勞動部表示,針對農漁會外展農務工與政府採購相關疑問,勞動部會再視農業部研議情形,共同討論可行性。
衰繳代金2/定額進用原意助弱勢 企業釋低階職缺成另類歧視
朴子市農會為提供外展農務,又協助政府收購公糧,因此遇上必須依法雇用原住民、卻請不到人的窘境。據統計,全台協助政府收購公糧且員工逾百人的農會中,有8家因未雇用足額的原住民,每月須繳交代金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讓部分農會感到不平,認為自己協助政府,卻落得違反法規,感覺在付「罰金」。而請不到人的主因,恐怕與職缺酬勞不高有關。根據統計,全台302個農會中,有34家符合《政府採購法》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員工數超過百人,又因收購公糧而承接政府委託標案,必須雇用占員工總數1%的原住民,也就是有100名員工就必須至少有一位具原住民身分。南投縣的原住民比例約為5.87%,在全國排名第四,農會員工中具備原住民身分者也相對較多。圖為仁愛鄉農會過去舉辦茶藝研習成果展,茶席皆具有原住民特色。(圖/報系資料照)這34個農會中,有8家進用人數不足,需繳交原住民就業代金;相對的,另外26家總共雇用了132位原住民,平均每家雇用超過5人。一位農會職員指出,在部分農會請不到人的同時,也有許多農會雇用許多名原住民,主要因素可能是這些農會位在原民人口比例高的鄉鎮,農會聘雇職員時自然會請到原民員工,其實許多員工都非因其身分被刻意找來。但原民人口少,並不表示一定招募不到原住民員工。他舉例,原民人口僅占0.5%的台南市,其中某家農會員工數達到100人,必須進用原住民員工,經人事部門清查,該農會信用部本就有一位職員具備原民身分,員額已經達標,不必另外招聘。非原鄉縣市農會雇不到原住民的主要原因,還是與薪資有關,朴子市農會總幹事田志強坦言,該農會新進員工薪水只有3萬多,不容易吸引原住民從外地來工作。立委鍾佳濱指出,定額進用的制度設計原本是好意,但實務上很難避免企業主僅釋出低階的低薪工作。(圖/翻攝自鍾佳濱臉書)立委鍾佳濱說,政府推動定額進用制度,是保障身心障礙者以及原住民等就業市場弱勢者的工作機會,作為社會安全網的一環;不過,定額進用也出現了一個問題,因為不足額雇用的企業須支付最低薪資的代金,企業經常以此為基準,釋出最低階的工作職位供定額進用,反而造成對弱勢者的另一種歧視。他認為,要改善這種情況,有待企業主及社會大眾的觀念改變,將定額進用視為加分項目,在職位的應徵者中優先考量弱勢者,而不是當作添加一個職位、增加負擔。勞動部表示,針對農漁會外展農務工與政府採購相關疑問,勞動部會再視農業部研議情形,共同討論可行性。
解決塞車問題!北捷東環線2車站力拚11月動工
為緩解台北交通壅塞問題,各大捷運線持續建置、動工,其中串接內科、南軟園區及信義計畫區的東環段工程陸續開標。台北捷運工程局表示,CF760標歷經3次公開招標後結標,包含2座車站,自松山路向南延伸至吳興街,預計最快今年11月動工。至於東環段全線預計2032年9月完工,屆時信義計畫區到內科車程可望縮減14分鐘。捷運工程局二工處表示,CF760標主要施工範圍起自東環段Y37站,沿松山路、松德路、松德路168巷及松仁路向南延伸,穿越信義路五段後抵達吳興街,總長度約2.7公里,包含2座地下車站、1處中央避車線、2段潛盾隧道,以及水電與環控系統設施。Y38站將與淡水信義線象山站交會,Y39站則位於松仁路吳興街交叉口。二工處指出,該案歷經3次公告招標,期間因受整體公共工程市場競爭激烈、原物料價格波動、人力資源不足及施工技術挑戰等因素影響,投標情況較嚴峻。二工處說明,東環段CF760標工程15日完成第3次投標廠商評選會議,經最有利標評選,互助營造與日商華大林組營造聯合承攬團隊所提出的功能、需求、技術標準及期程目標,均符合資格並得標,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決標程序,最快今年11月可開工。捷運局表示,東環段為實現「捷運環狀網」全線閉環的重要工程,沿線經過內湖、松山、信義及文山等行政區,完工後可大幅縮短市民通勤時間,以信義計畫區到內科車程為例,可由36分鐘縮減至14分鐘。捷運局指出,目前東環段尚有CF710、CF720、CF740、CF750標尚未招標,預估2032年9月完工,將串聯內湖科技園區、信義計畫區及南港軟體園區等3大產業重鎮,形成具備交通功能、產業聯結與居住便利的現代化都會軸帶,將透過捷運路網建設進一步帶動區域均衡發展。
斥資1.5億幼兒園停擺!營造商中途落跑 北港鎮公所依法處置保證金
北港鎮公所催生10年終於在前年動工的鎮立幼兒園,原定今年6月完工,承攬廠商金泰翔營造工程公司疑因財務困難,工區人員無預警全面撤離,工程進度僅53%,鎮民議論紛紛。北港鎮長蕭美文今(30日)表示,將扣押1000萬元履約保證金,公所已啟動解約程序,重新招標。北港鎮立幼兒園現有建築物是接手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舊有辦公廳舍整建,建物老舊並將屆使用年限,周遭環境吵雜不利收托學童,北港鎮公所規畫以建國國中對面廢棄果菜市場空地新建幼兒園舍。北港鎮立幼兒園工程規畫圖。(圖/雲林縣府提供)公所2013年間向教育部、縣政府爭取補助,前後提送13次新建計畫,教育部原核定經費1.2億元,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物價上漲而多次流標,縣府追加補助3377萬元補足缺口,終於在2023年10月間決標,12月報開工。北港幼兒園工程由金泰翔營造工程有限公司與偉詮水電工程行共同承攬,決標經費是1億5658萬多元,原定今年6月初完工,今年四月後工程幾乎停擺,最近更全面停工。北港鎮長蕭美文指出,工程開工後原本十分順利,工程品質也不錯,今年4月監造單位回報承攬商有異,廠商疑似出現財務困境,公所催促廠商復工但未獲具體回應,如今廠商已無從聯繫,工程目前完工53%,總共5300多萬元工程款,占總經費約37.52%。蕭美文說,未來將透過訴訟解約,沒收1000多萬元履約保證金及求償,進行工程清查、完工項目盤點,希望盡速招標重新發包,趕在明年6月完工開園。雲林縣府教育處表示,已請北港鎮公所積極辦理結算,盡快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發包,該處將持續列管、督促公所監督後續廠商盡快完工,以利幼兒園早日開園。
太魯閣號釀49死慘劇…承包商李義祥「肇事逃逸」罪成 二審重判12年6個月
2021年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213傷悲劇,釀禍承包商李義祥一審被判7年10月、肇事逃逸無罪,越籍移工華文好無罪。花檢提上訴,花蓮高分院今二審宣判,過失致死維持5年,肇事逃逸從無罪改重判7年、令新增妨害投標案10月,定應執行12年6個月,華文好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2021年4月2日上午9時12分許,台鐵工地承包商李義祥趁清明連假首日偷偷進場施工,因工程車在斜坡上突然熄火,李義祥與移工華文好在9時26分許試圖以怪手救援工程車未果,導致車輛滑落到清水隧道前鐵軌上。9時28分34秒,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因閃避不及,高速衝撞掉落鐵軌的工程車,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鐵軌因此毀損約875公尺。李義祥與華文好在肇事後,未通報救護火車上人員,反而一度離開事故邊坡,前往西正線明隧道施工現場,再折返事故邊坡現場觀看。2022年11月11日,花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義祥被控犯過失致死、借牌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分處有期徒刑5年及3年不等,合併執行7年10月,併科50萬元罰金;涉肇事逃逸部分,被判無罪,移工華文好過失致死部分判無罪。花蓮檢方針對李義祥等同案共6人提起上訴。台灣高分院今天二審針對李義祥、華文好宣判。李義祥一審原被依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7年10個月。但二審認為,就「肇事逃逸罪」部分,李義祥肇事後違反「停留現場」、「即時協助救護被害人」義務,該當刑法第185條之4 第1項肇事逃逸罪,原審此部分無罪諭知尚難認為允洽。妨害投標罪部分,原審量處李義祥法定最高刑3年,違反量刑公平,尚難認為允洽,改判有期徒刑10月。過失致死部分,原審論罪、量刑均無違誤,應駁回此部分上訴。至於李義祥「不作為殺人罪」論擬部分,他駕駛怪手拖拉工程車目的是為避免因熄火停滯邊坡大貨車距離邊坡太近發生危險,且他與火車上人員並無恩怨,應無殺人動機。大貨車墜軌至遭火車撞擊,不超過1分30秒,李義祥因偶發意外驚慌失措,未即撥電求救,難以憑此認為他有殺意。綜上,二審改判認定肇事逃逸有罪判刑7年、過失致死維持5年,妨害投標罪10個月,定應執行刑12年6個月。至於越籍移工華文好,二審被訴過失致死、傷害、妨害舟車行駛安全部分,法官認為李義祥駕駛怪手拖拉工程車,是他獨自決意為之,華文好無參與決定、謀議,且華文好行為與大貨車翻墜鐵軌導致本案死傷結果,難認有相當因果關係,原審為華文好無罪諭知,並無違誤,應駁回此部分上訴。
每月1爆!救人滅火器變傷人爆破物 市府緊急回收942具
桃園市公共滅火器去年至今已發生5起爆炸事件,近3月更是每月1爆,拆開發現鏽蝕嚴重,議員斥救人反成傷人利器,質疑還有多少「未爆彈」,籲建立巡檢平台。市府調查發現爆炸滅火器都是2022年採購,已下令942具全回收,另去年盤點全市有1萬餘具藥劑過期,也全面報廢或更換藥劑。議員鄭淑方26日質詢細數楊梅區公共滅火器爆炸事件,去年8月至今已發生5起戶外滅火器自爆,包括埔心菜市場內、民宅或醫院騎樓前、戶外盆栽旁,甚至店家洗碗槽下,尤其近3個月每月1爆,造成民眾人傷財損,救災設備竟成不定時炸彈,顯示市府在巡查與管理上明顯失職。鄭淑方說,滅火器雖在使用年限內,但其實鏽蝕嚴重,卻未被即時回收,以楊梅為例,公所預計要回收942具鏽蝕滅火器,但截至目前仍有約300具「生死未卜」尚未回收,擔憂都是「未爆彈」,要求市府全面清查採購廠商、檢附出廠證明,並徹底檢討制度與責任歸屬,強調消防安全不能淪為形式,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楊梅區公所調查發現,近期發生5件滅火器自爆事件,去年2件在光華里及富岡里,今年3件在埔心里、上湖里及富岡里,都是2022年以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購置,目前已過保固期,廠商初判可能是長期日曬雨淋造成瓶身受潮鏽蝕,瓶內壓力導致乾粉外洩,公所今年3月31日發文函請各里長協助回收該年度購置的942具滅火器,目前僅剩瑞塘里300具滅火器未回收,預計6月6日前完成,以保障公共安全。公所指出,5起滅火器乾粉外洩事故中,僅埔心里在滅火器自爆時有不慎噴灑到人員,經醫院檢查並無大礙,其餘為乾粉濺灑鄰近設施或物品造成汙損,並未有人受傷,廠商已將現地恢復,並承諾負起商家財物理賠。民政局統計,全市有11萬9605具滅火器,其中10萬2788具正常使用,其餘過期部分依規更換藥劑或報廢,坦言2017年後鄰里已無採購滅火器,里基層工作經費僅限於換粉,只有議員配合款可購置,以狹隘巷弄、老舊社區、透天厝等公共空間為優先。消防局每季協助抽檢,也提醒戶外滅火器易因日曬雨淋生鏽,建議放置於防護箱體內或增加遮蔽設施,定期檢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