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
」 有期徒刑 動保處 家暴 動物 虐待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強灌「70度麵湯」殺妻!狠夫辯:只想讓她服軟 家人怒揭1疑點
大陸陜西省渭南白水縣1名39歲吳姓女子去年和李姓丈夫爆發衝突,隨後不僅遭毆打,還被強灌高達70度的麵湯,不幸慘死。該案近日開庭,死者家屬透露,李男對於案發過程僅稱,他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相關說法讓人難以接受。《極目新聞》報導,吳女20多年前與李男結婚,2人一起住過廢棄校舍,走南闖北打工,存錢在老家蓋了房,陸續生下2個孩子。自從夫妻倆開始經營麵館後,家庭生活逐漸富裕起來,然而這一切卻在2024年9月4日淩晨歸零。當日,39歲的吳女在自家麵館身亡,犯罪嫌疑人李男被警方帶走。起訴書顯示,2024年9月4日淩晨,李男酒後與妻子因感情糾紛,在2人經營的白水縣杜康鎮「攢勁麵館」西邊臥室發生爭吵。李男先是使用鋼尺、皮帶、菜刀等工具,對吳女實施了毆打行為,後用麵湯澆灌並將其拖入鍋中,致其背部、小腿等部位多處受傷。經鑑定,被害人是因麵湯吸入呼吸道致死。李男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於2024年9月5日被白水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逮捕。檢方認為,被告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死者弟弟透露,姊姊經營的麵館平時營業到晚上10點,隔天也不做早餐,但事發當日淩晨,廚房裡的麵湯溫度卻高達70攝氏度,讓他深感不解。全案近日開庭,李男當庭認罪,但對於案發過程,他僅稱自己當時酒後斷片,意識不清,並狡辯說只是想嚇唬妻子,沒想到會致死,「是想讓她服個軟,說幾句軟話」。全案將於12日宣判。◎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山西「寵物狗咬人」引發1死3傷!飼主率眾上門打砸遭反殺 死者妻:後悔不該砸窗
今年1月,在中國山西省長治市曾發生一起由「寵物狗咬人」引發的血案。本案源於鄰里間因為一隻咬人的寵物狗所引發的衝突,最終卻造成1死3傷的悲劇,兒子被咬的被告人申某還在飼主郭某率眾上門打砸時持刀反擊,最終造成郭某死亡,被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本案今日(13)上午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省理,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發生在今年1月30日(正月初二)。當日,被告人申某的兒子與朋友外出時,被鄰居郭家栓在路邊的狗咬傷,申某兒子情急之下將狗摔死。事件發生後,申某兒子將此事告訴母親,申某妻子決定報警要求協商處理,申某兒子也在派出所等待鄰居郭家人到場,但郭家始終並未配合前往派出所。當日晚間7點許,郭家的女主人趙女士帶著2人闖到申家「理論」,期間砸破了申家的玻璃、踹開了大門,與在家的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接著,郭家的男主人郭某也帶著2名女兒進入申家,雙方爆發激烈扭打。混亂中,申某從窗台上拿起一把剔骨刀胡亂揮刺,造成郭家4人被刺傷,郭某則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宣告死亡。事後的鑑定報告則指出,郭某身上有9處刀傷,由於左股動脈離斷大出血,最終失血性休克死亡。對此,被告申某一方堅稱事發時面臨郭家多人強行闖入和毆打,申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申某的女兒回憶,當時郭家破門而入,鄰居曾試圖勸架,但隨後郭某也進入申家,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她表示,父親在打鬥中頭部鼻骨受傷。目前,申某的律師將為其作無罪辯護。受害者郭某的妻子趙女士則透露,被摔死的是一隻2歲的土狗。對於為何不去派出所處理,她解釋稱:「打死一條小土狗,家門開著說一聲就行,還需要去警局?」她坦言當晚本只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丈夫郭某最初並不想追究。然而,郭某隨後進入申家即遇害,「我和孩子去拉他的時候,我胳膊也被扎了一刀,孩子也被捅了」。趙女士事後才自責地表示,當初不該去砸玻璃,或許就不會發生慘案,並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據悉,申、郭兩家人本是住在前後院的鄰居,雙方都表示案發前並無矛盾。但在事件發生後,申某被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郭家3人則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以另案被提起公訴。這起案件在今日進行一審,《中國新聞周刊》指出,本案並未當庭作出判決,庭上雙方爭議焦點為申某行為是否足以構成「正當防衛」,檢方堅持主張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導致1人死亡,屬於防衛過當。申某律師則告訴媒體,事發當時現場環境混亂且黑暗,申某在情急中並未意識到自己抓到的是一把刀,胡亂揮刺下造成傷亡。對於正當防衛的辯詞,趙女士仍向媒體表示不認同。她主張自己僅是砸破了對方家的玻璃,而丈夫則是上門理論,「我老公被捅了這麼多刀,怎麼對方還成了正當防衛?」又對自己強闖申家的行為辯解,「我砸了玻璃,該我賠償的賠償,不至於把我老公捅死吧?」認為對方也要負責。這起案件引起中國網友關注,不過網友基本一面倒的留言力挺申家,「這是入室打砸遭到反殺,不是什麼上門理論!」、「這都不是正當防衛,就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當防衛了。」、「妻賢夫貨少,論有個好老婆的重要性。」、「申某一家從頭到為都是受害者吧,希望法律成有一個公平的審判。」對於郭某妻子趙女士事後才「後悔」不該砸玻璃的行為,網友也譏諷表示:「典型無理還要鬧三分的潑婦。」、「你不能只有在打不過人家的時候才表示後悔。」
23歲女交往富二代遭家暴後胸口挨刀亡 1原因法院判男友無罪!家屬崩潰
相愛容易相處難!大陸大連一名23歲女子與富二代男友發生爭執後,胸口中刀身亡,但法院認定她是輕生,一審宣判男方無罪;案件經死者家屬上訴後,近日二審法院再度維持原判,讓死者姊姊強烈不滿,考慮申請再審為妹妹討公道。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死者徐園(化名)於2022年4月26日凌晨被送到大連市普蘭店區中心醫院時,胸口仍插著一把水果刀且全身是血,搶救後宣告不治,得年23歲。最詭異的是,將徐園送醫的人正是她交往僅2個月、同居半個月的富二代男友單某。事發當晚,情侶倆在家中爭吵後衝突升級,從屋內延續到住處外。據判決書指出,單某曾對徐園言語侮辱甚至出手毆打,造成女方臉部與身體多處傷痕;在爭吵後,單某稱女友返回屋內後,竟拿起水果刀刺向自己胸口。在警方初步調查時,單某聲稱女友是輕生。經鑑定後,徐園死因為利器刺胸導致左肺與心臟破裂大量出血;屍檢同時發現她的眼睛、鼻子、耳朵及四肢有鈍器傷,推測是徒手擊打造成,但其上衣並無破損痕跡。由於現場僅有徐園和單某,沒有第三者能證明實際過程。案發後,單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遭起訴。2023年9月,大連市普蘭店區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法院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死者有輕生傾向,單某亦無法預見她會以持刀自戕的方式結束生命,兩者之間不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關係。然而法院同時認為,單某在事後有撥打急救電話並協助送醫,已盡到基本救助義務。對於法院判決,檢方和家屬皆不服,提起抗訴,主張單某對死者施暴,導致矛盾升級並間接造成悲劇,應依「過失致人死亡罪」追責。不過,近日法院進行二審,最終仍維持原判,駁回抗訴。死者胞姊徐女得知結果難以接受,強調案發現場疑點重重,她也指出,徐園生前常被男友打罵,案發前一個星期還曾被單某酒後施暴。據判決書,單某過去曾3度因暴力犯罪入獄,包括故意傷害與聚眾鬥毆,2021年也因毆人被拘留15日。徐女並透露,警方曾3度進行屍檢,第二次鑑定結果指出「傷口可能為本人形成,但不排除他殺」,但最終調查報告卻改成「輕生」,讓家屬難以信服。她痛批,「妹妹身上全是傷,怎麼會自己拿刀插胸?」報導中也提到,徐園生前有輕度焦慮、失眠狀況,但醫師及友人皆證實她沒有自殘或輕生傾向。家屬質疑法院過度依賴單方供述、忽視暴力事實,並強調將諮詢檢方意見,準備申請再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嚴懲虐殺動物!藍綠立委皆提修法力拚本會期三讀 最重擬判刑7年
近年在台灣飼養貓、狗等陪伴動物的人數明顯增加,動保議題受社會關注,然而卻屢次發生虐待動物等案件,近期包括移工將倉鼠丟入馬桶沖掉還Po上網、南投假動保人士陳姓男子虐待犬貓致死案等,而施虐者付出輕微代價後就能重返社會。對此,藍綠立委日前皆已提案修改《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將虐待或虐殺動物的刑度和罰金提高,並送交經濟委員會審查,將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綠委吳沛憶等16人提案指出,美國「防止虐待和折磨動物法案」將故意殺害動物視為聯邦重罪,並對犯罪者處以最高7年刑期,因此將《動保法》第25條規定的有期徒刑,刑度由2年以下,上修至7年以下。綠委郭昱晴等人的提案版本,刑度則由「2年以下」上修至「3年以下」,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綠委張宏陸版本,刑期則上修至5年以下,併科罰金提高為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以下,並將《動保法》25條之一「使用藥物、槍枝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併入,且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得易科罰金,以期有效嚇阻對潛在違法者,尤其是針對具有再犯前科、預謀虐殺、或公開社群平台直播虐待過程者。國民黨部分,提出虐殺動物刑責加重的藍委包括林思銘、葉元之、洪孟楷、楊瓊瓔等人。洪孟楷版本要求,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有任一情事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也提高至30萬至300萬。林思銘、葉元之版本也同要將最高刑期調高至5年,不過罰金起跳金額上升至50萬。楊瓊瓔則與郭昱晴同調,將最高刑責提高至3年、併科罰金上修至新台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人間煉獄!花蓮男留3貓1狗後失聯 毛孩在租屋處慘遭活活餓死
花蓮縣38歲洪姓男子1年多前租下高雄市鼓山區的房子,卻在租約未到期前失聯,房東入內查看,發現房間內宛如人間煉獄,4隻毛孩在房內慘遭活活餓死,屍水更滲透進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清理費高達10萬元,高雄市動保處則已介入,將著手緝凶,並將毛孩遺體帶回冰存。據了解,洪男1年多前與另名男子一同搬入,近日卻無故失聯,房東多次聯繫都未獲回應,房東驚覺有異、入室查看,發現室內髒亂不堪、滿地排泄物,角落還有4隻毛孩遺體.房東發現有3貓1狗被洪男留下,疑似是過久沒進食而遭活活餓死,屍水更滲透到剛裝潢好的木質地板,清理費高達10萬元,房東對毛孩遭受虐待心痛不已,已通報動保處,並將舉辦法會超渡枉死貓狗。高雄市動保處表示,21日接獲房東通報,進入現場後陷3貓1狗屍體皆已腐爛,已將其帶回冰存,22日由房東提供房客租賃契約,後續將發文請房客到案說明。動保處表示,因本案造成3隻貓及1隻狗死亡,依據動保法第5條: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保法第25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本案後續朝向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高雄旗山知名碗粿店疑虐貓 動保處前往稽查!3貓被帶往醫院觀察
高雄市旗山老街一間知名碗粿店疑似虐貓,引發地方關注,動保處於昨(21)日接獲檢舉後前往稽查,發現3隻貓飼養環境惡劣,雖無明顯外傷,但已被帶往動物醫院留置觀察,飼主將依《動物保護法》裁處。動保處指出,昨日接獲檢舉後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發現環境髒亂、氣味刺鼻,3隻貓雖未受外傷,但顯見照護不當;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飼主應避免動物遭受騷擾或虐待,若故意傷害動物,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且有致死之虞,主管機關可逕行沒入動物,並禁止該飼主再飼養或認養寵物。據了解,該碗粿店事件曝光後已關門停業,鐵門上甚至被民眾丟雞蛋;附近居民表示,常常經過該店家,每次都看見不一樣的貓咪,碗粿店的環境很糟,貓砂盆下面很髒很臭,她懷疑貓咪都已遭到不測。動保處強調,將持續追蹤檢查結果,並依法裁罰,呼籲飼主善盡照護責任,提供乾淨、安全的飼養環境,共同維護動物福利。
澳洲墨爾本隨機傷人!台女路上被突襲「刺穿肺部」 監視器畫面曝
本月2日清晨7點40分左右,澳洲墨爾本市中心的交叉路口驚傳隨機傷人事件。一名36歲來自台灣的賴姓女子,擔任壽司師傅,當時正準備前往工作地點,卻遭一名陌生女子從背後突襲持刀刺傷胸口,導致她肺部塌陷並出現氣血胸,所幸經送醫急救後已脫離險境,目前出院返家休養。根據外媒報導,事發地點為墨爾本中央商務區的小伯克街(Little Bourke Street),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從賴女背後靠近後,突然掏出利刃刺向其右胸。警方迅速逮捕32歲嫌犯達魯(Lauren Darul),據悉她當時正因其他案件處於保釋期間,並入住距離案發地點僅40公尺的公共住宅,該住宅為市議會提供予無家可歸者居住之處。案發後,路過民眾見狀隨即上前協助止血、報警並通報救護車,成功為傷者爭取急救時間。賴女經清創及胸腔引流手術後,目前身體狀況穩定,但醫師評估至少需一至兩個月才能完全康復。事發兩週後,賴女對媒體表示,她至今仍身心俱疲,並對所居住的社區產生不安與恐懼感,已決定搬離原住處。同時,她也透過「犯罪受害者援助法庭」申請心理及經濟支援,並公開呼籲「司法系統應將社區安全列為優先考量」。賴女指出,她事後才得知行兇者正居住在鄰近的公共住宅,該處是當地政府安排給遊民的安置住所。她感嘆,曾經熟悉且安心的生活環境,如今不再讓人感到安全。達魯目前遭控「故意傷害」與「保釋期間再犯」等罪名,檢方已正式起訴。案件曝光後,在澳洲社會引發廣泛關注與不安。反對黨領袖巴廷(Brad Battin)抨擊維多利亞州治安惡化,稱該州已淪為「全國犯罪之鄉」。聯邦參議員麥肯錫(Bridget McKenzie)則批評,「在白天於市中心發生這類事件,反映社會正逐漸失控」。對此,維州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嚴正譴責暴力行為,強調「在公共場所施暴者不該出現在街頭」,並向受害者表達慰問之意。據維州警方統計,當地過去一年刑案數量攀升近16%,公共安全問題已成為民眾最關注的社會議題之一。
高雄男怒踢「擋路鴨」再輾斃 法官痛批殘忍重判拘役20天罰20萬
高雄市一名姚姓男子因不滿紅面番鴨擋路,竟先狠踢再騎腳踏車輾過,導致鴨子當場死亡。殊不知該鴨是陳姓女子飼養的寵物鴨,飼主發現愛寵慘死街頭心碎報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姚男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根據判決書,姚男於2025年4月21日下午3時30分許,騎腳踏車行經高雄市前鎮區鎮東一街時,遇到一隻黑色紅面番鴨在路上,竟心生不滿,以腳踢向鴨子後再騎車輾過,導致鴨子死亡。陳姓女飼主發現心愛的寵物鴨慘死,憤而向前鎮分局報案。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取得11張截圖及影像光碟等證據,確認涉案人為姚男。姚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因鴨子擋路一時氣憤才動手,辯稱「只是想嚇牠」,但未獲飼主諒解。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姚男行為已涉及故意傷害動物造成死亡,同時構成毀損他人財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及刑法毀損罪嫌起訴。雖然紅面番鴨市價約300元,但因其為飼主飼養的寵物,姚男行為不僅違反動保規定,也損害飼主財產權益。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事證明確,姚男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及刑法第354條毀損他人物品罪,為想像競合犯,依較重的傷害動物罪處斷。法官痛批姚男行徑殘忍、態度輕率、欠缺尊重生命觀念,判處拘役20天,併科罰金20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向校車司機遞求救紙條「打911」 機警小一男童救囚禁媽
美國愛荷華州一名母親被人非法拘禁,她寫下一張「打911」的紙條,透過國小一年級的兒子遞交給校車司機,司機看了馬上報警,才讓整起案情曝光。綜合外媒報導,男童他向校車司機遞交了一張寫著「打911」的便條紙,司機見狀後報警,警方抵達後發現,男童媽媽被一名29歲的巴哈馬籍男子米勒(Glenroy Miller)非法拘禁,當警方到女子家中時,米勒開了門,而警員要求與女子談話,她從臥室出來,臉上有瘀青,心情顯得很沮喪。米勒被指控在整晚多次襲擊這名女子,並用腳踢她,力度足以打斷兩根肋骨,並刺破她的肺部。警方指出,媽媽不敢當面求救,因此她寫下便條並交給小孩。據公共逮捕記錄,目前米勒已被逮捕,被控綁架、故意傷害、家暴襲擊等罪,保釋金為1500美元(約新台幣4.5萬元)。警方指出,米勒把女子打傷後,本來想帶她就醫,但擔心自己會入獄,所以乾脆把她關在家中虐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泰女報復男友「丟10隻倉鼠沖馬桶」引起公憤 法院判決出爐
台中市北區一名27歲泰國籍女子,因與男友發生爭執,竟將飼養的10隻倉鼠逐一投入馬桶並沖入排水管,導致倉鼠全數死亡。她還將過程拍成4段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引發社會譁然。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判處合併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事發當日為8月27日下午5時許,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泰籍女子在男友租屋處內,將10隻倉鼠活體投入馬桶,並連續沖水,倉鼠被沖入排水系統後歷經撞擊、壓力與溺水等致命過程。影片拍攝完成後,她隨即將4段影片公開上傳至Instagram限時動態,供他人觀看。這起案件由一名24歲台籍男子於8月28日凌晨報警揭發。他表示與該泰籍女子分手後,對方拒絕搬離租屋處,警方到場後確認該女子為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9月1日虐鼠影片在網路上開始瘋傳,警方經比對後確認影片主角即為該名女子,台中地檢署在8日內迅速完成起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明知倉鼠為具備感知痛苦與恐懼的生物,仍以此極端方式處置,導致動物在驚恐與痛苦中死亡,並將相關影像散布於社群媒體,行徑有違善良風俗,應予以譴責。法官綜合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並斟酌其社會經濟條件等因素,最終依《動物保護法》中的「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與「散布虐待及傷害動物影像罪」,分別判處拘役50日與20日,應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不逃就沒命!孕婦遭遭男友囚禁勒頸「爬窗墜樓重傷」 男友認罪恐面臨強制治療
新加坡發生一起駭人事件。一名25歲印尼籍孕婦因遭男友囚禁與攻擊,被迫從二樓住處窗戶逃生,卻不慎墜地,造成肋骨與骨盆多處骨折,全身布滿瘀傷,而男子因涉嫌非法囚禁、恐嚇與傷害,已於9月15日承認三項罪名。案件將於11月6日宣判,法院同時要求提交強制治療令(MTO)評估報告,以確認他是否需接受精神治療。根據《海峽時報》報導,法院文件顯示,涉案男子為28歲印尼籍的Hans Pratignyo,新加坡永久居民,而受害的女子同為印尼籍,去年11月入境新加坡,當時已懷有Hans的孩子五個月,並與他同住在兀蘭一處屋內。去年12月1日晚間,Hans將窗戶與窗簾關上,拔掉冷氣插頭後外出購買木炭與打火機,返家後用冰箱堵住房門,阻止女友離開。期間,他點燃衛生紙與木炭,製造濃煙,甚至將女友強拉進廁所恐嚇。翌日清晨,他再次焚燒木炭,並在混亂中將女友壓制在地並掐脖子。女友掙脫後試圖從窗戶爬出逃生,Hans一度拉扯,但她仍設法掙脫,不幸從二樓墜地,導致肋骨與骨盆多處骨折,全身多處瘀傷。之後她跑向附近健身房求助,警方隨即趕抵現場逮捕Hans。受害女子送醫住院11天,法院文件未提及腹中胎兒狀況。檢方表示,Hans在事發期間患有被害妄想型的妄想症,認為有人要加害他,這與犯罪行為存在一定關聯。Hans於9月15日承認三項罪名,包括非法囚禁、刑事恐嚇與故意傷害,另有三項相關罪名將於11月6日量刑時一併考量。法院已要求提交強制治療令(MTO)評估報告,若獲核准,他將接受治療而非服刑。目前Hans已獲准以1萬新幣,約新台幣23萬元保釋,正等待11月的判決。涉案男子Hans Pratignyo被控非法囚禁、恐嚇與傷害,法院將於11月宣判(圖/翻攝自X, @straits_times )
懷疑女友出軌!陸男發狂拔掉她8顆牙、打傷情夫 再衝700多公里捅死前主管
近日,中國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則布告引發關注。該布告顯示,一名住在東莞的20多歲黃姓青年,因懷疑女友出軌,竟用鉗子強行拔掉女友下顎的8顆牙齒,隔天又跟蹤劉男痛毆對方。犯下兩案後,黃男疑似已經失去理智,又連夜驅車直開700多公里到湖南長沙,持刀尋找此前發生工資糾紛的方姓主管將其捅死,並連帶刺傷2名上前阻攔的工作人員。黃男因為3天內連續傷害5人,並致其中1人死亡,已經在8月29日被執行死刑。綜合陸媒報導,犯下這一連串傷人、殺人事件的兇嫌,是一名「00後」黃姓男子。他與女友吳姓女子交往後,共同在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某公寓租屋同居。2023年6月29日7時許,黃男因懷疑女友吳女出軌另名劉姓男子並邀起他進入出租屋,竟用鉗子強行拔掉吳女下顎8顆牙齒,導致吳女重傷。次日(30日)上午,黃男又來到劉男工作的商場,尾隨對方至商場廁所內,以拳頭痛擊劉男頭部、面部,導致劉男輕傷。打傷劉男後,黃男立刻逃離現場,驅車直開700多公里趕往湖南長沙。過去黃男曾在開福區某外賣配送站但任外送員,離職時曾與配送站方姓站長發生工資糾紛,對此心生怨恨,他在7月1日下午18時許來到方姓站長辦公室,掏出隨身攜帶的刀具欲砍次方男,2名現場工作人員上前勸阻,全被黃男刺傷。之後黃男追上方姓站長,持刀對著他就是一陣猛刺,最終導致方男死亡,而黃男也被趕到的公安逮捕。事後,黃男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黃男並未提出上訴,在2025年8月29日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事件曝光,引起中國網友激烈討論,「情節發展堪比恐怖片!」、「用鉗子拔掉8顆牙也太恐怖了吧……有拔過牙都知道,沒打麻醉藥會痛死!」、「拔牙那個案竟然只判故意傷害罪,要不是他殺害了前主管,是不是坐牢4就放出來了?」、「簡直就是喪心病狂的暴力分子!」、「我們女的,或是生了女孩的家長,看到這種人真是害怕。」但也有人推論,「這種人,平常會有端倪的。尤其是女朋友,朝夕相處一定有過摩擦,被下過狠手。很少是安安靜靜老老實實的人,忽然被女友出軌就爆發了。如何早早識別這類暴虐的恐怖情人並且脫身,是交往裡的學問。」
泰籍女移工虐寵「10隻倉鼠被沖馬桶」 中檢完成複訊:依法究責
台中北區近日爆出一起惡劣虐待動物事件,一名27歲泰國籍女子將自己飼養的10隻倉鼠活生生丟入馬桶沖掉,並拍下影片炫耀,引發社會譁然。警方與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介入後,火速將案件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2日完成複訊,全案將依《動物保護法》偵辦。事件起於8月28日凌晨,一名24歲台籍男子向警方報案,指控與27歲泰籍女分手後,她拒絕搬離北區租屋處。警方到場調查確認,該名女子為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依法移請移民署專勤隊收容,並後送南投收容所。不料,1日中市警二分局在網路巡查時發現虐鼠影片瘋傳,經比對確認影片中的女子正是先前報案的當事人。警方隨即通知動保處介入,並將案件火速移送中檢偵辦。女子到案後辯稱,當時因與男友爭執,男方揚言要把倉鼠「拿去餵蛇」,她才動手將倉鼠沖入馬桶,但警方表示,她的說法前後不一致,難以自圓其說。中檢2日完成複訊,檢方指出,女子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違反第6條規定故意傷害及致死動物)及第27條之1前段(播送違法影像)等罪。訊問結束後,檢方將她送回南投收容所繼續收容,並持續調查事件真相,依法究責,以保障社會公義及動物生命尊嚴。
「工作機會」是死亡陷阱!24歲男遭雲南傳銷組織虐殺 警方跨省搗毀「58嫌犯落網」
中國雲南曲靖4年前曾發生一起傳銷致死案件,近日隨著法院終審裁定再度受到關注。來自廣西陸川的24歲姚姓男子,在2021年5月被誘騙到曲靖市麒麟區後遭非法拘禁,期間長時間遭禁食、毆打與體罰,最終不幸身亡。經過歷時數月的專案偵辦,警方跨省收網,將長年盤踞當地的傳銷集團徹底瓦解。根據《南方都市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1年5月28日零時,麒麟警方接獲姚姓男子的通報。調查發現,姚男是被以「工作機會」為名誘至當地,隨後被控制在租屋內,強迫參與所謂「上課」與「聊天」。當姚男拒絕配合時,遭遇長期體罰與飢餓折磨,最終喪命。案發後,曲靖市公安局立即成立「5·28」專案組,並依託「反傳銷資訊系統」與大數據分析展開追查。專案組成員行程超過十萬公里,走訪廣西、廣東、福建及雲南等多地,最終鎖定主要嫌犯並陸續收網,共逮捕58人,全面摧毀這個在曲靖潛伏長達7年的犯罪網絡。警方表示,該傳銷組織打著「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宣稱銷售產品,但實際上並無任何實體商品。集團內部分層嚴密,分為A至E五級:高級經理、業務經理、業務主任或「家長」、業務代表或「大師傅」、以及業務員。他們以「家」作為據點,C級人員負責日常管理,D級則作為「管家」監控起居與通訊,甚至安排強制課程,全面限制受害人行動自由。受害人通常被要求繳納2800元購買一套虛構產品,若拒絕就會遭到威脅或毆打。組織還會引導受害人向親友詐騙資金,或利用其名義申請貸款、信用卡套現與「花唄」借款,榨取更多錢財。部分受害人因債務纏身被迫留下,最後淪為組織的一員,從受害者轉為加害者。法院審理結果顯示,這個集團自2015年至2021年間共涉及90起案件,其中包括19件組織、領導傳銷活動,70件非法拘禁,以及一起故意傷害案。2022年9月,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該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梁男與陳男分別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其餘成員則依不同罪名被判處一年五個月至二十年不等刑期。後續雲南高級法院於2023年7月20日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而當地警方則於近期公布這起案件的細節。
17歲少女將男友賣至緬甸電詐園區僅被控詐欺 律師揭法律漏洞關鍵
大陸廣東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小周,涉嫌以1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44萬元)的價格,將19歲男友小黃誘騙並「轉賣」至緬甸的電信詐騙園區。小黃在當地遭非法囚禁與毆打,最終由家屬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其救回。然而,令人關注的是,小周所面臨的起訴罪名並非「拐賣人口罪」,而是「詐欺罪」,引發輿論熱議。根據《瀟湘晨報》8月19日報導,這起發生於今年2月的跨境詐騙案件近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小周在將小黃賣至緬甸後,獨自在泰國遊玩十日,回國後即被警方逮捕。小黃家屬則透露,小黃在園區內被迫從事電信詐騙,每天工作超過16小時,稍有不從即遭鐵棍毆打,耳朵受損至幾乎失聰,身形暴瘦。事後,其家人透過多方斡旋,最終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54萬元)將小黃從園區帶回國內。小黃的姐姐表示,弟弟原本對小周深信不疑,卻沒想到竟遭其出賣。小周包裝成富家女的形象,穿著名牌、談吐矯飾,成功博取小黃信任,最終將其一步步送入陷阱。據了解,小周以虛構身份(自稱「富家女」)取得小黃信任,再誘導其前往緬甸實施販賣行為,檢方以「拐賣人口罪」起訴,與大陸現行《刑法》條文的適用限制有密切關聯。根據大陸《刑法》第240條,僅針對「婦女」及「未滿14歲的兒童」設有「拐賣罪」,而成年男性並不包含在此罪名保護範圍內。因此,即使小黃遭剝奪人身自由、被強迫勞動,當地司法機關仍無法適用該條文追究小周刑責。報導也引述國家「雙千計畫」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說法,小周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6條所規定的詐欺罪,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詐取財物。相較之下,若欲適用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則需證明小周與園區之間有明確共謀關係,然而由於涉及跨境犯罪,蒐集相關證據的難度極高。從當地司法實務角度出發,檢方傾向選擇證據鏈完整、較易定罪的詐欺罪提起公訴。儘管如此,陳平凡指出,本案亦反映出當前大陸刑法在性別與年齡保護上的不平等。詐欺罪最高刑期雖可至無期徒刑,但與拐賣婦女罪可能面臨死刑的懲處相比,刑責落差明顯,無法全面呈現案件的實質危害,造成所謂的「罪責刑失衡」。
男子潛入女子家中施麻醉後抽血!他稱「靠緊張感解壓」 僅判2年惹爭議
深夜獨居、陌生男子闖入、麻醉布料掩口鼻、手臂留有針眼!大陸江蘇揚州發生一起離奇案件:一名男子凌晨潛入陌生女子家中,先以含麻醉劑的黑布使其昏迷,再進行靜脈抽血。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供稱這樣做只是「通過緊張感來緩解壓力」。法院最終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二審維持原判,判決一出隨即引起量刑尺度爭議。根據《紅星新聞》與《胡侃社會百態》報導,事件追溯至2023年12月31日晚。女子俞某在家休息,其丈夫外出。2024年1月1日凌晨2時許,李某某推門入室,徑直走到二樓臥室,見俞某熟睡,便以浸過七氟烷與異氟烷的黑布捂住其口鼻,使其短暫昏迷後進行靜脈抽血。俞某朦朧間醒來時,發現床邊有壓脈帶,手臂隱隱作痛,並留有針眼與血跡,醫師檢查確認為抽血痕跡。李某某隨後未能順利脫身。俞某丈夫恰巧返家撞見,情急之下以水壺砸向李某某,他才倉皇逃離。警方介入後,鑑定報告證實黑布中含有麻醉成分,與受害人陳述一致。鄰居則表示,事後不少住戶趕緊加裝監控,憂心「不知何時自己家也會被闖入」。李某某到案後承認主要事實,但辯稱動機是「通過緊張感緩解壓力」。判決書顯示,他並非初犯,過去曾因盜竊、強姦、非法侵入住宅多次入獄,亦曾因侵犯隱私遭行政拘留。2024年一審法院認為,其行為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考量前科累累且造成被害人身體損傷,依法從重處罰;但其如實供述,酌情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李某某提起上訴,否認麻醉與抽血行為,但揚州中院二審認為,受害人陳述、醫師診斷、現場物證與鑑定報告已形成完整證據鏈,足以證實犯罪事實,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結果引發社會熱議。不少網友質疑量刑過輕,認為施用麻醉與抽血應屬故意傷害,且李某某有多次前科,僅判兩年難以震懾。亦有人憂心其再犯風險,指出「懂麻醉、會抽血、又能潛入民宅,未來可能更危險」。另有聲音呼籲,對此類高危累犯,除法律制裁外,更應加強刑滿釋放後的監管。當地法律專家指出,此案暴露出「犯罪危險性」與「量刑結果」間的落差。法院判決符合法條,但如何兼顧法律適用與社會安全感,仍是司法實務必須正視的課題。揚州中院二審駁回男子上訴,維持有期徒刑兩年原判。(圖/翻攝自微博,紅星新聞)
妻子宮外孕墮胎!人夫驚覺「孩子是鄰居的」 怒持刀砍小王慘了
晴天霹靂!中國一名人夫,陪同子宮外孕的妻子,到醫院做流產手術,赫然發現孩子非親生,而是隔壁鄰居的,這才驚覺妻子出軌。雙方攤牌,同意以3.8萬(人民幣,下同)和解,但因為尾款遲遲拿不到,讓他勃然大怒持刀傷人,被判刑7個月。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被告人阿華(人名均為化名)與被害人阿豪是對面居住的鄰居,2022年阿華夫妻和阿豪在外務工期間,阿豪與阿華的妻子發生婚外情,導致阿華妻子宮外孕。阿華陪妻子做完流產手術,意外發現妻子的懷孕是與阿豪婚外情導致,阿豪也承認婚外情,承諾給予3.8萬元的補償。之後陸續支付2.8萬元,然而卻有1萬元遲遲沒有支付。2024年2月14日19時許,阿華喝酒後想到曾經的糾紛,以及至今還有1萬元沒有拿到,因而心生怨恨,持刀嚇唬阿豪,逼其兌現1萬元。他持菜刀朝坐著的阿豪頭部砍去,導致對方額頭前後共中5刀,阿豪母親見狀立刻阻攔,額頭和左手中指背側各中一刀。緊急就醫後,阿豪被鑑定為輕傷一級;阿豪母親被鑑定為輕微傷。法院審理認為,阿華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阿豪與被告人的妻子發生婚外情,違反基本道德規範,事情敗露後,沒有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處理方法及時善後,對案件的發生存在過錯,可適當減輕被告人的罪責。一審以阿華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