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 霸凌 台師大 教育局 周台英 教育部
枉為人師!國小老師4度酒駕肇逃撞警 教育局建議停職重懲
桃園市蘆竹區一所國小47歲許姓男老師,7日凌晨0時許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酒駕肇事擦撞機車後逃逸。警方圍捕時,許男竟駕車衝撞警員,造成輕傷,最後棄車徒步仍遭逮捕。經酒測值高達0.94mg/L,且這已是他第4度酒駕。桃園市教育局強調「酒駕零容忍」,已建議學校依法從重懲處並先行停職。警方則對許男開出18張罰單,最高可處14萬1000元罰鍰。據了解,許男6日晚與朋友在林口文化三路某汽車旅館喝酒唱歌,7日凌晨自行開車離開,沿文化三路直行時不慎擦撞路邊臨停機車,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展開攔截圍捕,許男不僅拒檢還衝撞警員,導致警員輕微擦挫傷送醫。隨後他將車停在育林街棄車逃跑,仍遭支援警力圍捕到案。經查,許男為酒駕累犯,分別在2017年、2020年、2024年因酒駕被吊照,這次已是第4度酒駕。警詢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表示,8日將先由學校的教評會開會討論,許男酒駕行為除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且是累犯,並損害學校及教育聲譽,教育局已建議學校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從重懲處並先予停職處分。
專業成護身1/狼醫平台僅揭露判決確定者 《醫師法》判決空窗期助涉案醫師持續執業
衛福部本月上線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狼醫查詢平台)引發爭議,平台揭露的7名涉性平事件醫事人員中,竟有4人仍持續執業。外界質疑,既然案件已判決確定,為何涉案醫師仍能看診?律師指出,問題出在《醫師法》規定過於寬鬆,現行制度並非一旦涉入性平案件即須停職,而是須等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醫師才可能被限制或停止執業。而這樣的空窗期,等同讓「狼醫」仍有機會接觸病患。2021年,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以「測試」為名,性侵就診女病患。事件曝光後,他雖離開台大醫院,卻在隔年轉任桃園一家婦產科診所繼續執業,持續接觸病患,直到今年5月判決書出爐,才辭職並辦理診所歇業。長達4年的空窗期,無數病患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診療,引爆社會強烈不滿。多年來經過民間團體與立委呼籲,衛福部於今年8月才設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試圖揭露涉入性平案件的醫師,保障民眾知情權。然而,平台迄今僅公布6名醫師與1名醫事放射師,其中4人仍在各地執業。由於揭露範圍僅限「性平案件判決確定者」,外界批評這樣的規定形同為「狼醫」築起保護傘。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黃信穎2021年性侵女病患,隔年卻跨縣市執業,直至今年5月判決出爐才辭職辦理歇業。(圖/本刊資料照)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性平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難度極高,受害者常因創傷無法完整作證,加上多數侵害行為發生在診療過程,舉證困難,導致不少案件僅止步於懲戒階段,醫師仍可繼續看診。她強調,平台應扮演「示警機制」,讓病患有知的權利。林雅惠直言,目前僅揭露112年以後判決確定案件,資訊嚴重不足。過去一位台北洪姓狼醫猥褻病患在110年遭懲戒,現在仍在執業中未被揭露;另外,未進入司法或審理中的懲處調查案件同樣不會被揭露,她舉出多項案例,其中甚至有跨縣市執業的主管職醫師涉案,仍照常看診。對比之下,教師若涉性侵、性騷或性霸凌事件,學校獲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依《教師法》停聘靜候調查。外界質疑,為何醫師涉性平案件仍能繼續執業?在平台未揭露前,民眾恐怕只能繼續暴露在風險中。因現行《醫師法》未明訂「性侵病患即取消執業資格」,使得部分狼醫即便遭法院判刑,仍能換個縣市、招牌繼續行醫。(示意圖/AI)高雄婦女新知理事陳令宜律師指出,因《醫師法》中規定,若違反醫學倫理或涉及犯罪,必須經由「醫懲會」裁決,才可能受到停業處分,法律設計相對寬鬆。陳令宜指出,對於如何能避免有涉案醫師持續營業的問題,過去高雄新知婦女協會曾提過修法方向:建議《醫師法》應比照《教師法》第21條,增訂規範「若醫師利用診療之便,對病患性侵或性騷擾,衛生主管機關應可依情節輕重,決議暫停其一定期間執業權利,或限制執業範圍」,避免醫師在調查與判決空窗期繼續侵害更多病患。
教育部續查台師大女足案 計9案不符規定將開罰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教育部今天再度召開跨部會議,教育部指出,專案小組已清查計畫主持人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共33件涉及運用血液樣本計畫,其中外界檢舉、學生陳情檢舉共14案,經實地查核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將分別送教育部倫審會及國科會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後續視結果對研究人員及學校裁罰。教育部指出,涉及陳、周兩師研究計畫部分,專案小組已全面清查其自任教起於服務學校執行運用血液樣本之研究計畫計有33件,經要求各校倫審會(IRB)於8月8日完成調查報部,再由專家學者進行檢視;其中外界檢舉、學生陳情12件及另外2件檢舉案,亦於8月15日完成實地查核,經查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教育部表示,針對研究人員及學校倫審會(IRB)涉及違反人體研究法情事,將對研究人員及學校進行裁罰,或停權、解散學校倫審會(IRB)。上述研究人員違反研究倫理部分,將請學校依教師法規定提送教評會審議是否構成解聘、停聘、不續聘要件。屬國科會議處部分,違反專題計畫補助要點情事,將分別針對研究人員及學校之違失予以處分,如終止補助、追繳補助款或降低管理費補助比率等。針對陳、周兩師執行計畫涉及強迫學生繳回受試者費用部分,體育署於8月11日收到台師大檢附補助陳、周兩師計6案運科支援計畫收支明細、印領清冊及原始憑證,經查與該署核結金額不符,已於8月15日針對經費流向疑義及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國科會亦於8月4日發函清查,經檢視學校函復結果,於8月19日將5件研究案移送檢調偵辦。專案小組針對國科會全面清查體育學領域涉及人體研究97件血液樣本計畫,由教育部及衛福部於8月18日就「倫審會對研究計畫之審查、研究對象權益保障、血液樣本管理及流向是否依計畫規劃辦理、血液樣本採集人員是否符合研究計畫所定資格、受試者人數、名單、費用流向及其他相關事項」等項目通知23校(含醫院)轉請其倫審會查核,於1個月內函復查核結果,並視審議結果分別由相關部會會同國科會續處。專案小組強調,相關部會將秉持保障學生權益與捍衛研究倫理立場,持續督導研究機構及其倫理審查委員會,透過適時調整並提升定期與不定期查核密度與頻率,以完善研究機構及其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度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彰師大輔諮系4教授爆性騷!1人終身不得為師 前副校長退休確定有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傳出4名教授涉嫌性騷擾。對此,校方今天(4日)晚間發布聲明稿說明,其中前副校長張景然涉嫌性騷女校友,因被害人不具學生身分,送交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審議後,已裁罰並限制職務,退休仍生效;另名黃姓教授已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送由教育部備查中;其餘2名教授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聲明稿全文如下:有關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近來發生多起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本校深感遺憾,有鑑於性別事件對被害人影響甚鉅,本校均悉依照適用法規及保密原則積極審慎處理。謹向本校教職員工生,畢業校友及所有關心本校之人士說明本校目前處理過程結果及進程:一、張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畢業多年的學生(社會人士) 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 人所屬身份,適用法規為性騷擾防治法。本件申訴案由本校人事室收件後 委託性平會外聘3人調查小組本著客觀、公正、中立、專業原則進行調查,並依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教育部112年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標準,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言詞、行為、認知,審酌一切情狀提出懲處建議,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送交人事室據以召開三級教評會(所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決議本案懲處。另就張師申請退休案部分,按本案情節參酌調查報告處置建議審酌相關事證情狀,認未達改變身分需核予解聘、停聘處分之程度,決議依本校教師聘約予以該教師相關處分,並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規定報送其退休案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23日核定於 114 年8月1日退休生效。另因性騷擾防治法的縣(市)主管機關係為彰化縣政府,本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之規定,將調查結果送交縣府審議,縣府審議通過後,再由縣府將處理結果告知雙方當事人,彰化縣政府最終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裁罰該師3萬元(視情節輕重,裁罰額度為1-10萬元,縣府致本校之公文誤植為1萬元,特此說明)。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本校均已敬悉,茲因本案之主管機關係為衛生福利部,本案被害人業已針對本案懲處結果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訴願,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 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謹此說明。二、黃教授乙案:本校業已解聘黃教授,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本校學生,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人所屬身份,適用 法規為性別平等教育法。黃教授之行為業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已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第3款第1目性侵害行為,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本校業於114年7月2日函報教育部,依據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案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三、王教授乙案:王教授業已自114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 然委員一職,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於獲悉本案情事之後,業已進行校安通報,王教授業已自114 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然委員一職,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四、另名王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 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五、另就本校系友及校友自主發起之「Standbyme」匿名平台部份,因非屬本校所設之平台及網站,為有效進行後續程序,爰請有意提出申請調查或協助調 查之被害人與本校聯繫,本校將依適用法規進行調查處理,原則如下:(一)本校已接獲之檢舉及通報案件本校將依法主動啟動調查。(二)籲請事件相關當事人主動與本校性平會聯繫: 1.請立即向本校24小時通報窗口校安中心進行通報: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953或直撥09334154092. 本校性平會信箱,:gender@gm.ncue.edu.tw, 聯絡電話,:04-7232105 分機1040 1093。(三)學生於調查過程如有心理諮商的需求, 性平會將協助轉介學生心理諮 商與輔導中心安排個別諮商,。網路平台引發許多學生的不適或不安本校將由導師先關懷輔導學生, 如果有需要歡迎學生預約個別諮商 視情況安排班級輔導:1. 進德校區,(綜合中心2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402~14162. 寶山校區,(教學二館4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7881~78903. 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六、本校未來將持續加強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及宣導以維護學習環境的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師大抽血案吹哨者遭爆「用學校場地盈利」 她深夜親揭真相:好累
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而校方也宣布解聘教練周台英。然而吹哨者、前球員簡奇陞近日也捲入爭議,遭網友質疑她過去曾在校內場地進行營利性教學,對此,簡奇陞回應了。台師大女足前球員簡奇陞在立委們的陪同下,於本月15日出面踢爆師大女足教練強迫女隊員抽血進行實驗,過程中甚至用學分以及退學進行要脅,許多女學生不堪重負紛紛選擇休學。針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涉嫌強迫球員「抽血換學分」一事,校方則於本月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最終決議解聘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方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行為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並未充分告知學生即要求配合抽血,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涉及利用權勢不對等關係的不當行為。不過吹哨者、前球員簡奇陞近日也捲入爭議。網路上有聲音質疑她過去曾在校內場地進行營利性教學。對此,簡奇陞於30日凌晨在臉書發文澄清,表示自己僅曾在師大校內教過一次一對二課程,對象為兄弟檔,當時確實未正式租借場地,但在接獲教練提醒後立即停止,並後續依規定以校外價格租借場地,無享任何優惠。簡奇陞指出,該次課程是在暑假期間進行,場租反而較高,甚至還需向姐姐借款支付場地費。她也強調,整體課程盈餘有限,還自掏腰包以友情價向廠商購買近百套球衣,捐贈給兩所偏鄉小學,讓全校學生人手一套。對於外界質疑,她表示:「我不怕被問,但拜託也請搞清楚再發言,說話是要負責的。真的好累。」簡奇陞最後強調,自己從未打算公開這些細節,但面對無端質疑,不得不出面澄清真相,「我覺得真的很煩,我也很討厭不斷要出來澄清,但沒辦法,因為我真的無法接受被誤會、被說成那種很可惡的人。」
專才淪兼任1/華語教師勞權保障缺失 淪「免洗筷」工作全靠熱忱支撐
自102年起,台灣推動「華語文教育產業八年計畫」,各大學紛設華語學習中心,吸引外國人來台學習。然而,這群站在第一線推廣語文的教師,卻長期陷入血汗勞動,無勞健保、遭欠薪、課程任意刪減,處境彷彿「免洗筷」,用完即丟,毫無保障。某技術學院一位5年資歷的華語中心教師K老師就面臨上述窘迫的情況,他遭到學校減少排課,面臨著薪水減少的問題,然而當他檢舉學校違反《勞動基準法》後,課程卻遭全數取消,導致其陷入「有契約卻沒薪水」的困境。然而,這窘境也並非她第一次遭遇。K老師坦言,身處這個行業,教師時常面臨「吃不飽、穿不暖」的窘境。由於未簽訂正式契約,他自己曾遭遇長達近半年的欠薪情況。當他向校方詢問時,得到的回應卻是「不清楚」、「不知道」,甚至有助教毫不避諱地直言:「因為你是兼任的。」這些作法早已嚴重違反《勞基法》,但她卻敢怒不敢言,因為一旦異議,可能就得面臨丟掉工作,甚至風評流傳至其他學校,導致未來難以再獲聘用。K老師也曾遭遇未被投保勞健保的情況。他指出,曾在某所學校任教時,雖然每月都有保費扣除,最終卻發現校方根本未替他投保勞健保。更離譜的是,另有一間學校每月從他的薪資中預扣5%作為所得稅,卻僅將其中2%上繳國稅局,其餘3%的去向則完全不明。K老師的經歷凸顯出華語教師在制度下的脆弱與無助,她所遭遇的勞健保爭議,只是體制性忽視的縮影。長期以來,華語教師的《勞基法》權益始終未獲主管機關正視與落實。據了解,目前各大專院校的華語教學中心多採「編制外人員」聘用,教師實際上屬於民法上的「僱傭關係」,依法應適用《勞基法》。高教產業工會長期呼籲政府正視華語教師的勞動權益,並於去年向勞動部確認華語教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然而至今,華語教師的工作權益仍未獲得實質落實,保障缺口依舊存在。(圖/翻攝自高教工會官網)多數大專院校為節省成本,適用《教師法》的「專任教師」職缺往往僅設一兩位,其餘多以「兼任」方式進用,甚至出現不具編制身份的情況。本刊調查發現,徵才網站上常見標示時薪「500–1000元」的兼任華語教師職缺,實際授課時數則由學校排定,教師收入全繫於排課多寡。若時數縮減,薪資隨之銳減,更不乏未投保勞健保等惡劣勞動條件。由於不少教師向基層工會陳情,高教工會去年與勞動部召開研商會議,勞動部明確表示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教育部也於11月函請各校,要求依法保障其勞動權益。儘管主管機關已發函,但各校血汗勞動情形仍時有所聞,華語教師權益的落實,仍有賴基層持續發聲與主管機關落實查核。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指出,雖然現行法令已明文規定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在實務執行上仍常遭「模糊處理」。不少教師因擔憂丟失工作,不敢主動檢舉雇主違規。不過,張鑫隆提醒,現行《吹哨者保護法》提供檢舉人法律保障,呼籲教師勇於發聲,或透過工會協助,檢舉學校違反勞動法令的行為,以爭取並維護自身的基本權益。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強調,盼華語教師勇敢發聲、凝聚基層力量,推動制度真正改革落實。(圖/王小萌攝)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足協祭重懲!終結周台英足球舞台 簡奇陞:勿搞得像我「逼死教練」
台師大女足爆抽血爭議,中華足協23日針對教練周台英對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確定註銷其教練證,且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外,台師大運動與休閒學院昨日晚間召開教評會,也做出解聘周台英教職決議,台師大預計25日舉行校教評會審議,說明最終結果。如教評會確定拍板解聘周台英教職,則周台英原本可領到的400萬的教職員退休金將落空,不僅如此,曾經表示「我的一生只有足球」的周台英,也因足協祭出終生禁止其參與足球事務的重懲,等於判死她的足球生涯。該案吹哨人、也是受害學生簡奇陞昨日對此回應,「我該說的已經說了,加上不要搞得好像是我要逼死教練一樣,因為撤銷教練證並不是我的訴求之一。」中華足協23日針對教練周台英對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認定其行為構成「霸凌運動員,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依規定註銷其教練證,並禁止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另因霸凌球員情節重大,紀律委員會依足協行為準則與規範,處罰周台英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足協表示,紀律委員會23日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教練強制抽血、要脅不給畢業學分、孤立特定球員等行為構成霸凌且情節重大,經表決一致同意註銷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另考量受害球員人數與結果,認定有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必要,做出相關處分。台師大競技系22日召開系教評會,確定解聘周台英的教職,並將系討論的結果送呈運動與休閒學院教評會。校方表示,運動與休閒學院教評會23日晚間開會作出決議,附議系教評會解聘的建議,認定涉案周師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生)之相關要件,並稱做出此決議符合社會之期待,校教評會預計25日審議此案,會後對外說明最終結果。另方面,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檢察官23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以證人身分,約詢參與研究計畫的4名在學的台師大女足隊隊員,釐清是否被教練周台英威脅「抽血換學分」、及經費使用疑點,4人訊後均已請回。檢調約詢的4名證人中,並沒有「吹哨者」簡奇陞。檢調昨天下午仍持續進行相關查證動作,目前檢調仍在整理勾稽資料、約詢證人查證,將等蒐證告一段落後,就會傳喚被告周台英到案。
台師大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 最終結果這天出爐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譁然,台師大競技系於22日召開系教評會,確定解聘周台英的教職,原本可領到的400萬的退休金恐落空,而系討論的結果則送呈院教評會,並於今(23)日晚間開會。校方表示,運動與休閒學院作出的決議,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之相關要件,且將於25日召開校教評會,說明最終結果。台師大競技系22日召開記者會,整個過程狀況百出,不僅會議地點一日三變,最後更臨時改為線上記者會,且系主任鄭景峰在會中對於解聘結果未作任何說明,不斷重複所有結果均保密,僅連線約15分鐘便草草結束,引起到場媒體不滿,網路輿論也掀起批評聲浪,質疑校方與系方缺乏誠意與責任感,未正面回應外界質疑。至於系下一個層級的院教評會,據悉原本是在24與25日兩日其中一天召開,但在今日晚間快6點左右突然傳出消息,院教評會已在晚間召開,校方對於會議時間與地點保密到家,不外乎依舊是不願意讓外界知道案件細節與處理進度。至於院教評會結果,台師大則以新聞稿提出兩點聲明:一、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已依據調查報告,認定涉案甲師行為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之相關要件。二、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會中,詳閱並討論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所送交之完整資料,綜合考量本案涉及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健康與受教權的衝擊,以及行為持續的時間與頻率等因素,做出符合社會期待之決議,後續將移請校教評會處理。台師大也提到,預定於7月25日舉行校教評會審議此案,並將於會後對外說明審議最終結果。
聖約翰科大再爆違法資遣風波 高教工會揭教師遭假安置、真解雇
聖約翰科技大學再度捲入重大勞資爭議,儘管學生人數與班級逐年增加,校方卻以「無適當工作可安排」為由,預謀性地強制資遣6名專任教師。高教工會攜手教師今(23)日赴教育部前抗議,校方刻意不排課、製造「無課可教」假象,實為假安置、真解僱的違法行徑,嚴重違反《教師法》與團體協約,並侵害學生受教權。根據校方數據,新型國際專班招生表現全國名列前三,校長唐彥博更公開宣稱未來三年內學生總數將突破千人。然而,在招生與課程需求同步擴大的背景下,校方卻計畫解僱13.3%的專任教師,令人質疑資遣合理性與合法性。早在109年,聖約翰科大就曾強迫教師簽署減薪同意書,導致多名教師長達三個月未支薪;如今情況再度重演,校方以虛假安置為名迫使教師離職,並持續對工會成員施壓、打壓異議聲音。高教工會指出,違法資遣背後操盤手正是當年主導欠薪事件的原班人馬,顯示校內高層不但毫無反省,反而變本加厲打壓專業教師與工會組織。多名教師證實,校方早已預定資遣名單,並下令系主任「不得排課」給特定教師,同時聘任專案與兼任教師取代原有教學人力,違反《教師法》第27條應有的輔導與媒合義務。部分教師甚至被要求轉任華語中心一年一聘教職,變相剝奪《教師法》保障。高教工會批評,儘管教學需求明確存在,包括通識、統計、英語、微積分、華語文等課程仍需人力支撐,校方卻刻意回避專任教師排課,試圖製造「無工作可安排」的假象,再啟動資遣程序,惡意手段罄竹難書。據了解,遭提報資遣的6位教師全數為高教工會會員,且包括協約協商代表,校方此舉引發嚴重工會打壓疑慮。高教工會強調,校方不僅在團體協約尚在協商期間違反誠信義務進行資遣,還違反去年簽訂協約中「一年內不得強制資遣專任教師」的條款,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張鑫隆指出,教師依法受聘於整體學校,而非特定系所,應優先安排其他適當教學職務,校方卻反其道而行之,明顯違法。原訂7月17日召開的記者會前夕,校長唐彥博主動致電工會承諾撤回資遣並暫緩一年,但7月22日卻翻臉不認帳,否認曾有承諾並拒絕撤回資遣。工會公布雙方電話錄音,指控唐校長公然說謊,「校長親口承諾竟如空頭支票,令人痛心!」根據《教師法》,資遣須經過系、院、校三級教評會逐級審議。然而校方安排資遣流程明顯預設結論、操控時程,無視應用英語系因人數不足未完成教評會、其他系所尚在調查中的事實,強行推進院級與校級教評會,已嚴重損害教師申訴與專業審議的權利。高教工會表示,近期將正式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並呼籲教育部立即啟動調查程序,要求校方全面停止資遣程序、公開相關會議記錄、檢討人事安排流程,並追究相關主管違法責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師會也嚴正聲明,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與社會輿論,捍衛教師基本權益與大學專業尊嚴。對此,聖約翰科大回應,校方一切程序皆依法辦理,均依《教師法》第27條進行,歷經4次安置程序後,才在教師明確表達不接受安置情況下,依法啟動資遣程序,絕非外界所稱「強制資遣」。截至目前為止,仍在合法程序內進行,尚無任何教師被資遣。
台師大抽血風波!傳周台英確定「被解聘」 校長統一公布結果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強迫抽血事件引發社會譁然,該校運動競技學系今(22)日召開系教評會,重新討論教練周台英的懲處。不過,歷經4個多小時的會議後,系方卻拒絕對外說明決議內容,聲稱必須保密,引發護航周台英的質疑。不過依照有力人士透露,確定系方今日已做出解聘的決議,不過不敢擔責任,所以不敢對外說明。在下午的記者會,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主任鄭景峰改由視訊連線的方式向媒體說明,不過當場沒有說明到底是否解聘周台英,媒體十分好奇她的去留。鄭景峰於記者會後透過校方發布三點聲明,再度向外界補充立場,包含:(一)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於4月10日建議予以解聘及二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二)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審酌調查報告,認本案甲師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要件。(三)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為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之期待。依照有力人士透露,運動競技系確定今日已決議解聘周台英,但下午的記者會之所以不願面對媒體,主要是因為不敢承擔責任,因此選擇不對外說明。預估接下來院方也可能不會發表意見,最終將由校教評會透過校長吳正己統一對外公布結果。
台師大運動競技系今討論「懲處周台英」4小時 系主任:不便透露會議結論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此前爆出「抽血換學分」霸凌醜聞,校方19日針對案件召開記者會,由校長吳正己帶領計劃主持人陳忠慶以及女足教練周台英等人出面對外致歉,不過事件並未就此落幕。今(22)日中午,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召開系級教評會,在經過4個小時的討論後,由系主任鄭景峰出面透過視訊進行說明。而鄭景峰僅表示,因議題敏感,加上案情複雜,經過7位委員發言、投票後,結果仍需經院、校方教評會討論才可定案,因此「不便透露會議結論」。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霸凌醜聞後,根據台師大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做報告,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建議對周台英予以解聘2年。然而,該系系教評並未遵從建議,自行通過「1年不得兼任行政、不得加薪」等5點懲處,不僅引發社會譁然,同樣引起教育部震怒。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上週六(19)表示,教育部已召開霸凌事件委員會,認為學校處分「論理不明」,並指出該案情節重大,已構成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且4年內不予聘任」,已責成台師大要求校級教評會在2週內重新審議後報部。今天下午,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針對此事召開系級教評會,競技系原定中午在公館校區開會,後來疑似為保密而臨時改至林口校區開會,並臨時更改記者會形式。會議約從中午12時持續到下午4時多,會後才由運動競技系主任鄭景峰透過視訊連線向記者說明結果。鄭景峰表示,此案案情相對複雜,又涉及敏感議題,討論時間也比較久。系上7名委員都有出席,也各自發表看法,系上立場是力挺師生,老師跟學生都會通盤考量,經由民主方式討論,最後透過投票定案。鄭景峰提到,雖然目前系教評會有做出初步決議,但由於學校教評會有3級3審制,並非最終結果,因此仍須提交院教評會和校教評會審議,後續結果要看學院或學校考量,將依程序討論;鄭景峰還宣稱,由於此案涉及霸凌,審議過程和結果都屬於保密文件,因此不便對外說明系教評會決議。
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 教育部說重話:周台英已達終身解聘要件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校長吳正己及涉案教練周台英今(19)日召開記者會鞠躬道歉,並承諾將深刻檢討。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傍晚也對外表示,教育部以保障學生權益及輔導為優先,已組成專案小組,下周將進入校園提供學生支持與協助,且此案已達解聘要件,已責成該校教評會於兩周完成審議並報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全面清查周台英及涉及抽血案的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所有研究案,並針對學生抽血受試費用的流向進行行政調查。他強調,會嚴格審視台師大在研究倫理及校園霸凌處理上的作為,相關責任將追究到底。朱俊彰進一步說明,教育部不僅會檢視周、陳兩位老師涉及的教育部及國科會計畫,也會調查其個人研究案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相關規定,更會清查範圍將涵蓋108年以前的案件,不會僅限於近期發生的事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爆發女足球員抽血爭議,事發後校方19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校長吳正己向受害的球員及其家人表達最深歉意,會中教練周台英(右起)及計畫主持人陳忠慶低頭不語,緊張地緊握雙手。(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針對校園霸凌處理,朱俊彰認為,台師大對此案的處分論理不明,且事件情節重大,已符合《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不得聘任」的要件。教育部已責成台師大校級教評會於兩周內完成審議並報教育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於下周派遣專案輔導小組入校,檢視校方輔導機制,並提供學生必要支持。朱俊彰重申,無論是學術倫理、研究倫理,或是校園霸凌問題,這起案件已對校園秩序與學術聲譽造成嚴重傷害,教育部絕不寬容,並要求台師大積極配合調查,不得延宕,以保障學生權益。
女足教練周台英親筆道歉信遭轟敷衍 台師大急刪文
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遭爆逼迫學生配合研究抽血,並以學分要脅,有學生被連抽14天血、1天抽3次,更傳出執行抽血者是學長、不知名阿姨等非醫事人員。對此,台師大昨晚(16日)就在臉書粉專發出聲明,表示將啟動重審懲處、補償及改革措施,並貼出周台英165字親筆道歉信,結果遭網友罵翻,認為內容敷衍避重就輕,校方便緊急將貼文刪除。台師大發出聲明指出,針對此事件,校長吳正己代表學校,向受害同學、家長,以及所有關心教育與人權的社會大眾致歉;女足球隊學生在未獲妥善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長期配合研究抽血,且在師生關係不對等的權力結構下,遭遇言語威脅與心理壓力。經本校研究倫理委員會調查與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審議,已確認涉案教師違反倫理規範,並構成對學生之霸凌。台師大強調,由於學校管理與監督的失責,學校會全面檢討教練聘任與考核制度,運動代表隊的訓練與課程設計,及學術研究倫理審查與監督機制;對於三級教評會的決議,校方將立即啟動程序、重新審議,並於2周內依法盡快完成相關懲處;至於教育部、國科會,以及檢調單位的調查,校方會全力配合,提供所需資料;校內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也將主動依法究責。台師大提到,校方會依教師法審議暫時停聘之處置,避免教練與有關學生的任何接觸行為,而後續學生的諮商輔導,學校會持續關注,提供校內外相關的資源,協助學生回復身心健康,「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及督導機制,並推動提升學術倫理教育。最後,再次對這次女足事件的受害同學表達學校最誠摯的歉意。」隨即,台師大也貼出了周台英的親筆道歉信,信中寫道「給師大女足隊道歉信,首先恭喜妳們獲得今年大專盃!去年女足事件,身為女足教練,對事件造成相關學生、師長及學校聲譽的傷害,在此先深深表達我最誠摯的歉意!讓妳們的心情與情緒深受影響,也要向妳們說聲『對不起』!」周台英更在文末喊出,「一個比賽結束也是另一個競爭的開始,妳們都是女足界最好的新苗,未來的頂柱,希望妳們能再接再厲!努力!加油!」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砲轟內容空洞、沒誠意,全文未明確提及抽血事件,「光看到開頭說恭喜就怒了」、「非得上新聞了,輿論擋不住了,才願意道歉,醜陋極了」、「長時間包庇可怕的老師,這種學校太令人搖頭了」、「通篇輕描淡寫,沒有具體補償方案,校方跟周台英似乎不知道嚴重性」、「犯罪行為卻不自知,侵犯他人意願,學校也是」。事後,台師大粉專也將周台英的道歉信刪除。周台英道歉信。(圖/翻攝自臉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校方最新8點聲明 「教練停聘」2週內完成懲處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爆出強迫學生抽血換學分,強行要女學生配合研究計畫抽血,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事件,教育部今天(16日)開罰台師大110萬元;北檢也主動分案調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更直接說重話,強調會對教練予以最嚴厲處置。風波越演越烈,台師大稍早發布最新聲明,再次向學生道歉。台師大8點聲明如下:1、教育部及各界對學校的嚴厲譴責,我們誠心接受,也對於女子足球隊的學生,再次致歉。2、對於三級教評會的決議,本校將立即啟動程序、重新審議,並於二周內依法盡快完成相關懲處。3、對於教育部、國科會,以及檢調單位的調查,學校會全力配合,提供所需資料;校內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也將主動依法究責。4、在教評會重新審議過程中,校方會依教師法審議暫時停聘之處置,以避免教練與有關學生的任何接觸行為。5、學生反映受試費用未收到之情事,已正再次進行確認中,過往學生所有繳回作為隊費的費用,一定會全數退還給予學生。6、課程制度即刻調整:運動競技學系大四之「專長訓練」必修課程,已經教務會議決議,自下學期起改爲選修,確保學生有自由選擇的權利。7、後續學生的諮商輔導,學校會持續關注,提供校內外相關的資源,幫助學生回復身心健康。8、教育部對於學校、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研究倫理的處罰,學校坦然接受,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及督導機制,並推動提升學術倫理教育。
全台2900所國中小「沒有營養師」 專家呼籲參酌日韓入法
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報告指出,我國《學校衛生法》雖定有學校餐廳、廚房、膳食設備及營養師等相關規定,但學校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凸顯監管機制還有必要檢討;專家建議參酌日本及韓國法制研議專法,並將「營養教師」制度入法,從根本改善校園供餐體系,提高學校供餐服務的品質,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日韓兩國分別於2009年和2006年增修《學校給食法》,將「營養教師」制度入法,也就是營養師可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在校實施營養和飲食教育。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黃翠華指出,日韓在飲食及教育文化上和台灣相近,且日本立法多年來,成人肥胖率遠低於台灣,顯示飲食教育從小扎根是有效的。黃翠華舉例,日本小學五年級有課綱是「幫家人做一餐」,高中二年級也有「我這一生的營養規畫」,反觀台灣小孩一拿刀切菜,大人就嚇得半死,從小也不教小孩挑魚刺,一旦學校午餐吃到魚刺,家長就來告狀,導致小孩子一輩子不知道怎麼吃魚。現行《學校衛生法》規定,40班以上且有廚房的學校須聘用營養師,但台灣8成學校都不在此範圍;大享食育協會祕書長黃嘉琳指出,全台3500所國中小,僅聘600位公職營養師,等於近2900所學校沒有營養師。相較之下,韓國即便是2、300人的小型學校都聘營養師,日本部分偏鄉學校雖無營養師,仍由地區性的「給食中心」負責規畫及供餐。黃嘉琳認為,學校飲食教育的專業人力需要細緻規畫,日本與韓國的做法是讓營養師修習教育學分,修訂《教師法》和《學校給食法》,給予「學校營養教師」的頭銜,讓他們不只是開菜單的人,同時肩負校內的營養和食農教育角色。
桃園某高中主任傳露臉照、稱「抱過女學生」 疑涉性平事件遭通報
桃園市某私立高中資訊室許姓主任自創超過100人以上的公開群組,並跟群友分享高中女學生各種露臉生活照,甚至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抱過女學生」,有群友認為該行為不妥並將此事爆料。桃園市教育局表示,26日將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進行審議,另針許男疑涉校園性別事件,已督導學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啟動性別事件調查程序。有網友將許男在群組裡對話內容截圖,並發佈至社群媒體爆料,在群組中許男寫下意淫高中女學生的文字和心得,包括「要看高中妹子嗎?我拍了」、「我有抱過女學生,沒事的」、「我就是要睡不然幹嘛追?」等,即便群組內有人提醒「想想黃子佼」,他還是繼續發照片分享。民進黨市議員黃瓊慧表示,經網友爆料已立即向教育局、警察局確認,該校將於26日召開校事會議、並擇日召開性平會。另因此案牽涉到未成年學生,已一併通報給婦幼隊,目前婦幼隊已著手展開調查。教育局回應,許姓教師將學生活動照片未經模糊處理即上傳至社群群組,可能涉及侵犯學生個人隱私;另該教師於群組中留言,內容疑似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校方於知悉事件後,已於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作業。教育局指出,針對教師個人言行疑涉侵犯學生隱私部分,學校預計於26日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針對教師留言疑涉校園性別事件部分,則已督導學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啟動性別事件調查程序,並透過問卷調查機制清查疑似被害人。另請學校依《教師法》等相關規定,審議是否對該教師採取停聘等措施,以靜候調查結果。教育局說,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後續調查與處理事宜,並加強性別平等教育之宣導與實施,提升學生自我保護與應變能力,增進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知能,營造安全、尊重與平等的校園學習環境。
校園導護風險高 立院法制局:應給合理待遇、足額保險
教師執行校園導護工作風險高,長期面臨安全風險、權責不明、人力短缺、高齡化等問題。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現行法規並未規定教師是否需要擔任交通導護工作,若要維持,建議立法明定教師權利與義務以及配套措施,至少應給予合理待遇、足額保險、法律保障及適當訓練;同時研議全國一致性導護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機制,保障教師擔任導護權益。教育部統計,全台共有3638所國中小的上下學導護工作,長期面臨安全風險、權責不明、人力短缺、高齡化等問題。導護專業訓練不足恐提高潛在風險,導護工作跟其他類別的學校志工比較性質,更需要定期接受相關專業訓練,才能降低值勤導護工作時的潛在風險。立院法制局指出,從《教師法》、《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交通導護並未直接明列為教師工作,但也沒有明確規定教師不需擔任學校交通導護工作。檢視現行全國各縣市學校導護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也完全不同,讓教師除了教學業務繁忙,還需騰出更多時間,應付交通事故及法律風險皆高的導護工作。立院法制局建議,學校教師導護制度若要維持,至少應給予合理待遇、足額保險、法律保障及適當訓練,建議主管機關針對教師擔任導護角色予以釐清,並立法明定教師權利與義務及配套措施,保障教師擔任導護權益,維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立院法制局也說,研議明定全國一致性導護教育訓練規定及相關督導考核機制,以落實導護工作法制化。
性侵、收賄、性騷…高科大醜聞連環爆 2狼師遭解聘「1人終身不得任教」
近日,高雄科技大學接連爆出教職員涉入性平與收賄事件醜聞。其中工工系唐姓教授涉嫌權勢性侵指導的女博士生,並與另名教授一同向學生收賄。外語系林姓講師則遭女學生指控性騷擾,受害者多達20人。2人雙雙遭到起訴。校內性平會今(18)日決議,涉性侵、收賄案的唐姓教授遭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涉性騷案的林姓講師則解聘並3年內不得聘任教師職務;後續送三級教評會審議。2024年下半,檢方偵辦高科大唐姓、王姓教授收賄賣學位案時,意外查出唐姓教授曾在2015年權勢性侵自己所指導的女博士生。由於唐姓教授有寫日記的習慣,將自己蹂躪學生的行為全寫在日記中,檢調依據教授日記內容,找到1名曾遭他侵害的學生作證,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起訴。外語系林姓講師則遭多名女學生指控,藉故要求女學生到研究室後,對學生伸出鹹豬手性騷;此外還在學校廣場等公共場所,對女學生搭肩及撫摸背、臀、腰部等部位,被害人在社群網站爆料,事件因此曝光,估計20人受害,最終以利用權勢猥褻等罪遭檢方起訴。針對此2名狼師事件,高科大18日法表公開回應表示,近日召開性平會,經調查認定唐姓教授所為情節重大,涉權勢猥褻,依據《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多項法規,性平會決議解聘且終身不得聘用,免經教評會審議。此外,在學生指控林姓講師涉及性騷事件後,校方循校安系統通報並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經調查後決議解聘林男,且3年不得聘任為教師,將續送三級教評會審議定案。高科大還強調,校方針對性平案均嚴肅以待,勿枉勿縱。校方會將持續宣傳以及辦理講習,加強校內性平意識宣導。
台大醫院性騷案處理互踢皮球引眾怒 校方回應:已回到性平會重新審議
台大醫院知名不孕症權威C教授遭爆性騷擾,儘管台大醫院性平會已記過處分,但台灣大學在懲處C教授一事上進度緩慢,引發內部不滿。知情人士指出,案件申訴已超過1年,但校方遲遲未對C教授做出正式懲處,醫院更未妥善保護受害人,甚至任由C教授私下約談受害者,讓受害者受到2次傷害。據《鏡周刊》報導指出,去年12月6名受害者向台大醫院檢舉C教授性騷擾。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規定,院方應於3個月內完成調查,但卻拖延至今年2月才正式展開調查,直到6月性平會才確認C教授性騷擾的事實,並做出記一大過處分。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台大醫院隸屬於台灣大學,原本應立即通報校方,但院方卻拖延至6月才將案件移送至台大校方。依規定,校方須在一個月內召開教評會進行審議,但直到9月才正式召開,又以資料不齊全為由將案件退回醫院,導致C教授至今仍未受到正式懲處。據了解,C教授早前曾尋求國內知名婦產科專家的總統府資政介入,該資政致電台大校長陳文章進行關說,對C教授案件施加壓力。但陳校長堅決拒絕,明確表明此案必須交由性平會及教評會委員依程序獨立審議。C教授上週發表聲明,表示相關報導所稱他透過高層向台大施壓或干預調查程序,純屬空穴來風、毫無根據。他強調,自己既沒有能力,也無意干涉調查程序或相關人員,聲稱調查結果尚未確定。對此,有知情人士痛批,強調性平會早已認定C教授性騷擾事實,C教授的聲明只是他試圖爭取退休金的手段,意圖混淆大眾視聽。台灣大學回應:針對C教授性騷擾案在調查過程中未保障受害人權益、處理程序混亂等質疑。台大校方解釋,校教評會在審議時發現部分程序事項不完整,為避免日後爭議,已將案件退回台大醫院要求補正。目前案件已重新回到校方性平會進行處理。雖然C教授已離職,但教評會仍將依《教師法》和《性平法》進行審議及懲處,強調性平會及教評會均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外力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