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升等
」 論文 國賠
升教授好難1/全台首件!台大阻師升等不甩教育部 法院判國賠10萬
國立台灣大學作為最高學府,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同樣也是教授的心之所向。不過,在這個人人嚮往的學術殿堂,台大卻不僅發生阻擋副教授升等,甚至在教育部宣布台大違法後仍一意孤行,導致副教授林怡秀向台大提起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萬元,本案也成為全台第一起因教師升等受阻而獲勝的國賠官司。台灣大學擁有17個學院61個學系152個研究所,領域橫跨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藝術領域,本案當事人林怡秀副教授任教於該校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該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目前學程的辦公室以及教師研究室主要在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2樓。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也是教授們的心之所向,但台大近日卻發生教授升等屢被刁難的情形。(圖/本刊資料照)具有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運動管理博士學位的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圖/翻攝自台大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臉書)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全案上訴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預定12月間言詞辯論,明年初宣判。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案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另作回覆。
升教授好難2/台大副教授升等3度卡關提告!行政法院指3瑕疵要求重審
國立台灣大學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2021年起3度升教授受阻,期間運管學程甚至不甩教育部訴願結果,身心俱疲的林怡秀相繼提出國賠官司以及行政訴訟,期待司法還她公道,所幸不只台北地院2023年11月17日宣判台大須國家賠償其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於今(2025)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處分。除提出國家賠償案外,林怡秀2024年初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指出台大審議程序存在嚴重瑕疵。首先,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細則規定研究項目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平均分數各佔 50%,使不具相同專業背景的數位委員權限,且可重複評價外審已評分內容,恐稀釋或推翻外審專業學術審定的結果。其次,運館學程教評會審查細則未針對教學、研究與服務三項目建立明確的評量依據,導致委員評分時出現巨大差異,如在「服務項目」上,委員的評分落差就高達 30 分。任教於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研究室位在臺大綜合體育館2樓。(圖/翁靖祐攝)台灣大學主張,研究項目評分並無重複,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僅針對送審著作以外的其他學術研究成果及研究績效表現評價,與外審委員評分範圍不同,並指出林怡秀未通過的主因在教學項目分數偏低。另外,針對被指控未建立明確評量依據,台大表示審查細則已明訂各項評審比重、評分方式、及格標準,且早已於2018年施行,林怡秀在申請時已可預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審查細則規定研究項目的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評分各占比50%,教評會委員確實審閱了原告送審作品後並評分,構成重複評價。北高行認為,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委員多數不具原告專業,此種評分方式對外審專業審定結果產生稀釋、降低甚至否定的效果,違反專業評量原則。台灣大學3度阻擋林怡秀升等教授,期間甚至無視教育部訴願結果。(圖/本刊資料照)此外,北高行認為審查細則部分欠缺針對教學、研究、服務三項目應如何明確評量之依據、方式及基準,導致評審委員在面對相同資料時,評分出現巨大差異,難以避免個別委員在評分時出現恣意之可能性。且2023年8月2日,林怡秀所收到的升等未通過函文,均未附具任何否准升等的具體說明與理由,明顯違反應敘明具體理由的正當法律程序規定。最終於今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必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部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回覆,至於行政訴訟的部分是否上訴,仍在研議中。
高教酷斯拉1/苦熬七年官司慘遭駁回 清大併竹教大爆黑箱芭樂票
少子化浪潮逐步席捲高教,大專院校整併已是近年趨勢,其中2016年國立清華大學與新竹教育大學合作案被視為公校「公公併」典範,如今卻有來自竹教的苦主教授爆料,當初清大美稱讓竹教老師依「隸屬志願書」安排工作,自己卻被分發去了沒意願的系所,擔心影響研究與升等只好一再行政救濟,卻被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此案律師更驚爆,併校安置過程竟無會議記錄,校方高層對決策過程也含糊其辭「簡直就是黑箱」。 近期一樁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定引起高教圈熱議,原來是一名來自竹教大應用科學系的H教授(化名),她在清大併竹教時填寫了意向志願書,唯一志願便是「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分子醫學研究所」,併校後卻被排在「清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不只專業領域有志難伸,也因為系所發展與專業不符,搞得H教授升等牛步,苦不堪言。律師白禮維(圖)認為《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徒有抽象具文,針對合併程序卻沒有具體規範,教育部該當檢討。(圖/翻攝自永信法律事務所官網)H教授無奈向教育部訴願,直指清華大學在合校時甜言蜜語,號稱要依「隸屬志願書」妥善安排竹教老師去處,大家歡天喜地準備與「頂大」成親,卻發現說好的「聘禮」跳票,分醫所去不成,卻被「塞」到師培中心「冷凍」,研究方向與自己的專業不同,也好一陣子沒得帶研究生,因此耽誤了升等。 她據此向教育部訴願卻被「不受理」,進一步到行政法院打官司,儘管中間曾被法院裁定撤銷原處分,但回頭又是同夥人重新作成類似處分簡直「鬼打牆」,不死心的她再上法院,來來回回一晃眼七年,近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了上訴,幾乎無力回天。 本案律師白禮維就直言,行政法院作風往往是司法體系中最保守的,因此只要請求權基礎薄弱的案子,被駁回是家常便飯。以H教授案來講,當初「合校計畫書」寫得非常誘人,喊出「尊重」竹教教師意願與專長,也沒寫「校方得依職權調整」的但書,讓人相信只要專業符合又有意願,校方一定會排除萬難搓合,如今頂大山盟海誓變成「芭樂票」,實在難堪。清華大學究竟有無落實對新竹教育大學「合校計畫書」的承諾,教育部表示有確實督導執行情況。(圖/CTWANT攝影組)白禮維更爆料,在冗長訴訟中曾請求行政法院傳喚合校當時的清大高層作證,但當法官問到「誰規定哪位老師去哪裡任職」時高層卻一問三不知,不僅拿不出遴選會議紀錄,也講不出是誰拍板,整個併校人力配置過程活脫脫就是「黑箱」,不只毫無公平性可言,教師如有異議也不知該上哪兒救濟,實在「冤啊」! 白禮維直言原因就出在教育部「打模糊仗」,因為教育部依據《大學法》授權訂定的《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中,根本沒談到合校教員安置細節,當然也沒提到教員救濟管道,只有抽象地稱要「尊重」教師意願與專長,但「尊重」二字虛無縹緲,「整部辦法根本寫了個空虛」他直指若要再救濟,只能指望已經停擺多時的憲法法庭了。 出身東吳大學的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劉書彬則認為,或許因為分醫所主要面對碩、博士班學生,學校擔心出身應用科學系的H教授捉襟見肘,不敢貿然將之排入分醫所,這點可從H教授過去的學術成果看出,H教授主要以自然科學教學見長,因此清大有顧慮可以理解。 但劉書彬話鋒一轉強調,這種「拿不出遴聘流程」的併校案就是黑箱,將要求教育部對此說明,若有辦法不周全之處,必須即刻著手修訂行政流程,並協助H教授救濟。 教育部則對此回應,合校計畫書需要報核教育部生效,因此教育部對計畫書內容都有掌握,也都有在督導存續的清大切實執行計畫內容,若確有損及教職員生權益的事情被舉報屬實,會酌情扣減學校獎補助款。截至記者發稿為止,清大尚無回應。
相似度高達5成 林志潔升等論文遭控「複製貼上」學生論文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身為於 2016 年申請教授升等送審的參考著作中,竟有大幅複製貼上早於該著作出版之指導學生碩士論文的情形。邱顯智呼籲,林志潔立即對外說明真相,並喊話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秉持最高的學倫標準處理。邱顯智指出,近期接獲檢舉,指林志潔於2013年11月出版的期刊論文,也是申請教授升等時送審的參考著作「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之舉證與心證門檻──從綠點案談起」,與同年9月出版之共同指導的張姓學生碩士論文「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以賽局論為中心」有許多內容高度雷同。經辦公室用比對軟體初步分析,兩篇相似度竟高達51%。律師曾威凱表示,詳細比對後,可發現兩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許多部份幾乎是複製貼上。他指出,林志潔期刊論文第一章前言中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問題,幾乎完全是從學生碩論複製貼上,後續第二至四章也有大量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曾威凱續指,林志潔期刊論文中共有60個註腳,其中竟有48個與學生碩論高度雷同,單從上述幾點來看,不禁令人懷疑林的期刊論文實際上是出自學生之手。 邱顯智表示,邏輯上只存在四種可能:第一、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學生撰寫、但同時也被老師拿去投稿。第二、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老師撰寫,學生用老師寫的內容當碩士論文,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第三、學生先撰寫完成,林志潔老師抄學生寫的內容去投稿期刊。第四、老師先撰寫完成,學生的碩士論文抄老師寫的內容,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邱顯智認為,教育部必須介入調查。如違反《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應依規撤銷其教授資格。他同時也對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喊話,應該用賴清德所承諾的,「對黨內候選人最高的學倫標準」來處理本案,特別是林志潔在行政和立法上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倚賴的學者,本次的爭議是一名學者是否用學生論文內容一魚兩吃,比起過去民進黨學位論文抄襲的爭議更加嚴重許多,已嚴重踩到學術倫理的紅線,本質上就是在欺壓年輕研究生,呼籲林志潔盡快出面說清楚。
陽明交大食安所論文疑爆學倫爭議 校方回應了
陽明交大食品安全所副教授魏國晋向本報投訴指出,他們所長楊登傑擔任通訊作者發表在國際期刊的兩篇論文,用的都是他的質譜儀技術,卻未將他列名,而讓所上另一個教師廖伯霖為第一作者,他認為,楊登傑及廖伯霖兩人已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對此,校方表示,經學倫調查,並給予當事人與相關人員說明與事證後,由校教評會作出楊登傑未違反學術倫理決議。同時,校教評會也認定廖伯霖在兩篇論文上,無違反共同列名原則。陽明交大食安所2018年2月聘請了質譜儀領域的專家魏國晋,之後在教育部專案支持約千萬元經費下,先後購進了3台質譜儀,並由魏國晋負責管理,並開了「儀器分析」課程,教導學生操作質譜儀。魏國晋指出,陽明交大食安所購進了昂貴的質譜儀,所長楊登傑不熟練技術,卻要自己指導的張姓、沈姓兩個學生分別以質譜儀檢測豆製品、食品是否含有致癌物質「雜環胺」來做碩士論文。魏國晋表示,張姓和沈姓學生關於質譜儀的操作,原理都是他教的,兩位學生只要遇到質譜儀的相關問題,也都會來問他,而他也是張姓學生論文的口試委員。他強調,「楊登傑實驗室的質譜技術全是我教的」。楊登傑執行科技部計畫,張姓、沈姓學生是他團隊的成員,他彙整包括這兩個學生論文在內的研究成果,分別在2021年12月、2022年1月發表在國際期刊《食品化學》上,皆由他擔任通訊作者,廖伯霖與中國醫藥大學教授江舟峰兩人則並列第一作者,但未將魏國晋放入。魏國晋表示,廖伯霖專長在分子毒理學,不是質譜儀領域的專家,有何貢獻在這兩篇論文列名第一作者?去年上半年,陽明交大藥物科學院院長是康照洲,是國內食安界的大咖學者,也是廖伯霖讀台大毒理所博士班時的指導教授。廖伯霖成為這兩篇論文的第一作者後,去年2月申請從助理教授升等副教授。由楊登傑擔任召集人的所教評會及康照洲擔任召集人的院教評會,先後通過廖伯霖的升等案,而康照洲在去年7月已卸下藥物科學院院長的職務。對於未在兩篇論文列名,魏國晋表示,楊登傑刻意忽略他的貢獻,已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同時,他認為,廖伯霖提升等時,康照洲是院長,廖升等過後,康的院長任期也結束,時機上好巧。
陷入桃色爭議致升等失敗 女副教授提國賠結果曝
曾與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惹桃色爭議的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美心,3年前申請升等為教授未通過,她懷疑遭校方刁難和職場霸凌,向教務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又遭駁回,她提告向教育部求償國賠2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她的請求。可上訴。王女說,她以專門著作在2020年4月申請該學年度升等為教授,但校方教評會以她所提資料不符合專任教師升等規定,決議不通過她之升等案;審議過程中,校方多次對她施予職場霸凌,她多次向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但學校申評會都「申訴駁回」。她表示,教育部的申評會未針對歷次院教評會有無霸凌行為加以審議,而是針對她所未請求之其他事項及內容擅作判斷,屢次駁回她之再申訴,顯有已受請求事項未予評議之違誤。王女主張,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之公務員,故意或過失未就她所提再申訴已請求事項予以評議決定,並因怠於執行職務之結果,致她在大學受有教授升等程序正義暨職場霸凌申訴之平等權彰顯被延誤,造成伊身心煎熬痛苦異常,教育部須賠償她200萬元。台北地院一審及高院二審都認為,客觀上不能認王女的身體與健康受損害,教育部所屬中央申評會委員就該等評議決定,並無怠於執行職務,致她之身體、健康、工作平等權遭受損害,駁回王女的請求。可上訴。
知名法律學者打憲法官司輸了 陳妙芬回台大任教無望
前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陳妙芬7年前評鑑未獲續聘,提起行政救濟敗訴確定後,對《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師評鑑辦法施行細則》聲請釋憲,主張該細則限制教師工作權,未符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憲法法庭審理後判決合憲。本案因司法院長許宗力、大法官蔡明誠、詹森林、黃昭元、謝銘洋及蔡宗珍都是台大出身而迴避。陳妙芬是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及法學博士、哲學博士候選人,日本北海道大學訪問學人,她也曾擔任任台大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組」召集人,教學及研究專長為法哲學及歐陸法制史等。陳女表示,她2005年從台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升等為副教授,但2011年評鑑未獲通過,2013年接受覆評。法律學院重啟覆評程序後,2015年1月7日未通過覆評,她經校申訴、教育部再申訴等救濟未果後,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相關細則符合比例原則,判決合憲。
教授爭口氣1/南榮科大假學歷案受累 女師力抗撤銷升等逆轉勝
前南榮科技大學校長黃聰亮(現名黃天一)被控販賣假學歷、自行架設假學術期刊網站,圖利逾3500萬元,遭判刑15年,引發學術界震撼,不料衍生案外案,台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教育學系教授盧姝如2013年拚升等時,有1篇升等論文刊登黃聰亮架設的假學術網站,黃聰亮賣假學歷案爆發後,教育部發函各大專院校清查,盧姝如的教授資格慘遭北教大撤銷,盧歷經6年行政救濟,終於判決逆轉,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北教大敗訴,要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審。台南市調查處2015年接獲檢舉,時任南榮科大校長黃聰亮和擔任該校助理教授的太太吳洛瑜,共同販賣假學歷和架設假學術期刊網站,檢調長期佈署追查,發現至少50種以上期刊與學界一般認知的專業出版社所出版期刊名稱雷同,部分則須以帳號、密碼登錄,才能查找論文。教育部得隔年(2016年)7月21日發函各大學,要求清查近10年來的教師送審資料,發現時任北教大副教授盧姝如有篇升等論文刊登在黃聰亮的假學術期刊網站上。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破獲前南榮科大校長黃聰亮夫婦販賣假學歷案,起出許多假學歷證書。(圖/報系資料照)北教大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決議立案調查後,認為盧姝如刊登的假學術論文期刊名稱是:Advancesin Engineering Education(簡寫為AEE)與知名的美國工程教育學會出版的期刊名稱相同,可是出版單位和網址都不同,上述假學術期刊的出版單位和網址,分別是:Academy Society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http://aee-asee.org,但正牌的AEE出版單位和網址,則是:American Society for Engineering Education、https://advances.asee.org/,兩者乍看之下極為類似。因此在2017年7月20日的第4次學審會,決議撤銷盧的教授資格。盧姝如不服,向北教大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等單位提出申訴及訴願都遭駁回,因此轉提行政訴訟,不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盧在假AEE刊登論文,導致教評會審查她的教授升等資格時誤判,且查詢該論文時,須先以帳號、密碼登錄,才能查找論文,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的「公開」要件,因此判決盧敗訴,盧不服、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則推翻北高行見解,認為根據當時教育部頒訂的《專科以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24條規定,教師升等的評審項目包括: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等4項,學術論文只是其中的研究項目,而且學校有義務提供支持系統幫助教師升等,包括告訴教師那些期刊適合刊登學術著作,否則學術領域浩瀚多元、且電子期刊資訊流動快速又不易掌握的客觀情勢下,如果學校沒提供具體化、類型化、例示化的電子期刊刊登標準,教師無法遵循。最高行政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要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審北教大盧姝如的教授升等資格案。(圖/報系資料照)最高行進一步指出,北教大在2013年5月16日院務會議也通過推薦假學術網站的電子期刊為國外優良學術期刊,如果北教大自己都無法事先過濾假學術網站,怎能要求教師須提早發現?最高行強調,教師升等處分需經過三級三審後,由教評會作成升等處分,因此能否從副教授升等為教授,需綜合考量教學、服務、輔導及學術專門著作的研究成果,北高行未能詳查,就認定盧姝如在升等資格上有重大過失,因此要求北高行應重新審理調查再做決定。對此,台北教育大學教授盧姝如態度低調,她透過律師表示不便回應;北教大校方則表示,尊重司法程序,全案尚未確定,先依照司法程序進行,目前不適合發表意見。
高餐風暴4/準校長被控背後操控金牌麵包店 當事人認了堅稱沒違法
高雄餐旅大學(高餐)校長遴選在即,擔任烘焙管理系專任教授的張明旭呼聲最高,但他卻遭人檢舉指稱,他不論擔任校方教務長、研發長或各項計畫執行長時,都和吳寶春愛徒王鵬傑創辦的「莎士比亞烘焙坊」往來密切,且張明旭妻子王淑惠還是烘焙坊的大股東,雙方產學合作多年,張明旭恐有自肥之嫌。此事經本刊踢爆後,被指控的張明旭在今日上午發出聲明稿指出,「當年其因個人生涯規劃,有意投資事業,正逢畢業校友有意創業,然資金不足,考量當時本人身分,經詢問當時業管單位及查詢相關法令後,確認本人配偶投資畢業校友並無不可或違法之虞,本人配偶始投資相關人等企業。」強調檢舉信函中所影射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皆非事實。但聲明全文內並未提及監察院糾正他在教授升等報告中的爭議,而另外教授升等論文為何僅有9頁相關內容,張明旭也未說明,恐怕難杜悠悠眾口。
高餐風暴3/出訪報告不是複製貼上就是兩行半交差 準校長升等論文只有9頁
高雄餐旅大學正值第4任校長遴選階段,目前由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餐旅管理系專任教授蘇衍綸,以及高餐烘焙系教授張明旭兩人作最後廝殺,21位校內外代表,也即將於今(16)日,透過遴選機制,來決定「誰是校長」。原本呼聲最高的張明旭,卻遭人檢舉,他的妻子王淑惠就是莎士比亞烘焙坊的幕後大股東,而高餐每年與莎士比亞烘焙坊產學合作或者活動交流,金額高達百萬至千萬不等,不免讓人質疑,張明旭有獨厚自家人的嫌疑。檢舉人表示,張明旭幾乎毫不避嫌的全力支持莎士比亞,甚至提出2011年高餐2位學生前往莎士比亞烘焙坊實習的薪水收據,實習生在莎士比亞實習半年期間、每人6萬元的薪水,竟都由高餐大買單,實在很離譜。張明旭除了爆出「自肥太座」的爭議,一名高餐老師指出,張明旭關於產學應用的教授升等論文,內容參差不齊,不符合專業水準。該老師指出,根據教育部的規範,產學應用升等論文要符合研發理念、學理基礎、主題內容、方法技巧和成果貢獻等五個面向,完整呈現產學的能量,「張明旭所提出的產學合作成果報告代表著作,總共只有9頁,對於升等教授專業著作上,非常不符合比例原則;整體內容看起來十分簡略,很多篇幅只是貼上與頂新集團合作方案的麵包烘焙材料、配方及製作過程。」「現實校園中碩士班、博士班的學生論文,隨便都超過7、80頁,甚至超過100頁,他(張明旭)簡直天差地遠,實在令人難以置信。」該老師質疑張明旭的升等過程並不公平。2018年間,監察院就曾前往高餐調查有關「張明旭升等過程不公」的情事,事後在監察院官網公告糾正報告,並建議校長候選人的升等資料,應該有揭露的必要。本刊追查後發現,在該糾正報告中,有專技講師參與審查張明旭升等教授的系教評會,也就是學術界常說的「低階高審」。高餐老師指控,張明旭參訪報告敷衍草率,結論只有兩行半,教授升等論文甚至僅有9頁,內容品質參差不齊,質量不符合專業水準。(圖/讀者提供)此外,本刊記者上網查詢後發現,張明旭共有4篇單獨出國參訪交流的報告,結論建議都非常簡短,且缺乏實質收穫,例如2018年間,他參訪荷蘭跟法國,結論僅是「此次行程,皆依照預定目標完成工作項目,未來將參訪心得融入課程教育,同時,對未來台法合作計畫將盡力實踐,期能將此行之目的發揮最大效益。」全部報告僅以「2行半」就交差了事。面對各種指控,張明旭表示,檢舉內容都是惡意栽贓抹黑,他不回應,並自認為所做之事一切合法,可受檢驗。張明旭委託律師則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後,在一定範圍內允許利害關係人進行交易,「張明旭並不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範圍內的公職人員,所以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他認為,張明旭關係人的公司,是可以和學校進行交易。本刊記者多次致電「品卓國際」詢問高慧樺回應,但電話不是轉語音,就是請記者留下電話表示會再回覆,可是至截稿為止無任何回應;而「莎士比亞烘焙坊」總店同樣要記者留下電話,表示會請業務回覆,但經過一天一夜,仍無任何回應。
高等教育淪為「低級商品」 台灣學術造假竟列世界第二
近日政治人物學術論文引發討論,各界熱衷於「論文普篩」,私校工會31日舉辦記者會揭發「台灣學術造假全球第二」,且學閥們造假之後也未受嚴懲,相較之下日本、韓國學者被終結學術生命、判刑,還有人為此自殺,台灣學界實在太缺乏「恥感」。輔大教授戴伯芬表示,公眾完全不信任政治人物的論文生產機制,這是台灣學界的危機。她舉出國際「論文撤稿監視(Retraction Watch)」部落格的統計,2012到2016年,台灣因為偽造審查而被撤稿的國際論文有73篇,僅次於中國大陸的276篇,是全球第二;如果考慮人均,台灣被撤論文數量獨步全球,「這可不是台灣之光!」戴伯芬舉出台灣學術造假5大樣態:第一,寫一篇論文,為了效益極大化而多人掛名,大家都可以計點,造成學術價值「通膨」,也造成「學閥」;第二,家族是論文抄襲,先生抄老婆,教師抄學生,兒女抄爸媽;第三,學術大老以國家經費建立「學術生產線」,與年輕學者合作或是聘用博士後,大量製造論文;第四,有限期升等壓力的年輕教師狗急跳牆,花錢找人寫論文;第五就是最近熱議的政治人物在職進修,找人代上課、代寫論文,變相購買學歷。戴伯芬說,之前某龍頭大學校長爆發論文爭議之後,全國研究生都要上網上學術倫理課程及測驗,學生邊上網邊用手機找答案,鼓勵學生以不倫理的方式去完成學術倫理測驗,非常諷刺。「日本生物學界2014年發生學術造假事件,結果是上司上吊自殺;台灣某頂尖大學校長涉及學術造假,卻是開除下屬,學術道德淪喪至此!」戴伯芬說,像之前有中央研究單位研究員因為學術弊端被辭職,多年上億的研究經費僅追回186萬元,相較之下南韓國寶級學者黃禹錫被發現造假,5年內不得擔任教授等公職、退休金減半,最後還被判刑。私校理事長尤榮輝說,不只學生、指導教授有問題,學校制度也有問題,中部某私校教授升等論文涉及抄襲,學校開了3次會都說沒抄襲,最後教育部終於處理,由監察院出面糾正,但最後學校也沒有懲處。南部某私立技術學院副校長之前就讀中山企管所在職專班,論文被踢爆97%涉及抄襲,學校竟讓學院組成審查委員會,最後也沒事,「哪一個學院會掀自己的家醜?」南華大學通識中心教授謝青龍表示,過去20年來台灣高等教育已經從商品化又向下沉淪為「低級教育」,不管頂尖大學、私立大學或是夾在中間的中後段公立大學都一樣。以此次論文造假來說,如果未來每一篇碩博論文都要花大量學術資源去檢驗其真偽,不是浪費民脂民膏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未來質詢時會要求教育部重視學術倫理的重要性;她呼籲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退選。
蔡英文升等論文 國家圖書館:在館內保存良好
對近日有人指稱總統蔡英文總統於《政大法學評論》1983年27、28期發表兩篇副教授升等論文,國家圖書館館藏不見,國家圖書館特別發表聲明,該兩篇論文保存妥適。國家圖書館聲指出,典藏蔡英文升等論文兩期期刊,並無不見情事,新聞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國圖為妥適保存及利用典藏資料,已將該二期刊物收錄於國家圖書館所建置之「台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並提供數位閱覽。基於《著作權法》規定之限制,讀者必須至國圖館查閱該論文資料。由於該登載該論文之刊物,僅收錄一本,所以不提供紙本之調閱,如有特殊需要,仍可洽詢櫃檯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