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
」 國賠 台北市政府 敗訴 行政訴訟 承包商
調查官辦「生醫美魔女」洩密又爆違法上銬 她告國賠出庭淚訴委屈
「生醫界美魔女」楊智惠遭前東家三顧公司控訴竊取營業機密,但調查局辦案過程頻傳爭議,台北市調處中正站前組長劉錦勳涉嫌圖利業者與洩漏偵查秘密,8月21日北檢起訴;楊智慧不滿當年回國時,遭調查官在機場空橋拘提上銬16小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500萬,今天開庭,楊智惠落淚表達這3年來飽受質疑眼光,但她真的沒犯罪,生活在2026年的台灣不該再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犯。楊智惠出庭後透過律師聲明如下:今天我來到法院參與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我只有一個期待:希望司法完整還原事實,還給我一個公平的答案。2023 年,我被上銬、拘提並經歷一連串偵查程序。此後,我陸續針對劉錦勳涉嫌違法、利益衝突及「以私辦公」等疑義提出告發,也曾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調查機關與廉政署,但當時並未獲得我所期待的完整調查。因此,我非常感謝監察院願意介入調查並提出糾正,讓調查員廉潔問題能重新受到檢視;我也感謝臺北地檢署,願意秉持司法中立精神進一步調查劉錦勳,並於2026年8月21日依法提起公訴,讓我多年來所提出的「是否有人利用國家公權力處理私人關係所衍生案件」的質疑,終於有機會接受司法檢驗。就在8月28日,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我想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人民勇敢提出公權力可能違法的具體資料,卻沒有人願意真正調查,那麼人民的廉政申訴與司法救濟,究竟要如何被保障?我今天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賠償,而是希望能還我台灣司法應給人民的公平正義,我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判例,當公權力出現錯誤甚至遭到濫用時,司法機關能勇敢面對、查明真相及嚴懲不肖司法人員,並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我所期待的,是司法永遠站在證據、法律與公平正義這一邊。我希望以後每一個人民,在面對國家公權力時,都有被聽見、被調查、也能獲得公平救濟的權利。我也特別感謝國賠案法官願意耐心審理,讓相關事實有機會在法庭上一一被釐清。 謝謝大家,也特別感謝願意挺身而出維護司法正義的每個人。
暴走男大鬧檳榔攤遭警壓制9天後身亡 家屬告過失致死、國賠6連敗
6年前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買檳榔發生糾紛,不甩到場員警的柔性勸導與警告,持續瘋狂辱罵大吼,遭到管束壓制並強制送醫,9天後身亡,家屬認為警方執法有疏失,提告過失致死但檢方三度不起訴、法院駁回自訴,再告國賠求償659萬仍接連吞敗,高等法院今日維持新北地院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上訴,究責警方的官司已六連敗。不過國賠案尚未確定,可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調查,吳姓男子因精神疾病長期服藥,有藥物濫用史,會出現「瞻妄性興奮」,突然失控吼叫及出現暴力傾向,如果不盡快就醫,死亡率很高。2020年3月2日下午4點多,吳姓男子去新莊某間檳榔攤買檳榔,老闆已包好給他但他不拿走,不斷重複他要買檳榔並大聲咆哮,頭前派出所5名員警到場勸說無效,先噴辣椒水再合力將吳姓男子拉出來上銬壓制,他極力掙扎還飆罵「我起來你們就死定了,你們都會被車撞死」。員警將吳姓男子強制送醫,途中呼吸心跳一度停止,到院急救雖曾恢復生命跡象,但2020年3月11日因急性腎損傷併橫紋肌溶解症、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宣告不治。一、二審法官均認定警方有及時控制吳姓男子的必要,檳榔攤裡面有煙灰缸和檳榔刀等可用於攻擊的物品,可能危害店家、員警甚至是吳姓男子自己的性命;在壓制過程中,吳姓男子持續辱罵、說話,顯見壓制方式並未造成他呼吸困難,當員警注意到吳姓男子停止罵人發出哀嚎聲,立刻用腳頂起他的額頭,避免他臉朝下無法呼吸,之後讓他坐起來的時候,有確認呼吸狀況是否正常。救護車到場時,吳姓男子又開始狂罵「抓我的人現在去給車撞死」,消防員上前關心,他意識正常也可回話,足以證明當時生命跡象穩定,員警值勤並無不法。死者家屬拒絕承認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但新北地院和高院都採納法醫見解,死者先因為認知障礙而興奮,再來才是行為異常,既然他已進入「瞻妄性興奮」狀態,就不能把警方壓制的動作當成觸發原因,而且「惡性瞻妄性興奮」具有死亡高風險,警方管束及強制就醫更有其必要性。二審法官函詢台大醫院,鑑定意見認為,吳姓男子處於興奮性瞻妄的特殊狀況下,在他背後重壓,固然增加酸血症惡化導致休克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屬不爭執員警沒有這方面的醫療專業知識,仍無法歸咎員警。
新竹14歲國中生暑訓「遭300公斤籃球架重壓亡」 家屬痛訴疏失提國賠
新竹縣竹東鎮自強國中20日下午發生一起校園意外,14歲陳姓男學生為學校籃球隊成員,在體育館參加暑假例行訓練,訓練結束後體育館隔日需借給校外團體使用,教練原計畫找7至8名學生協助將電動油壓籃球架移至場邊,然而在教練尚未找齊人員之際,包含陳生在內的5名學生便先行合力搬移,過程中籃球架疑因油壓系統故障突然傾倒,重壓陳生胸口。消防局於下午2時53分接獲通報後出動救護,3時20分將陳生送往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院方隨即施行CPR,歷經搶救仍於當晚5時49分宣告不治。據報導,陳生一家來自五峰鄉原住民部落,陳生為雙胞胎哥哥,兩兄弟同校就讀,哥哥專攻籃球、弟弟擅長田徑。事發當下,弟弟正在操場接受訓練,得知噩耗後全家陷入無盡悲慟。22日,陳生父母委託新竹縣議員張益生、林秉君協助,正式對外發聲。家屬質疑「我的孩子是去學校打球,不是去移籃球架!」批評電動油壓籃球架屬高重量大型體育設施,重量近300公斤,操作規範明訂周邊3公尺內不得有人、且應由師長執行,然而事發當下現場完全沒有老師或教練督導,質疑校方設施管理與安全指引出現重大疏失,並要求校方說明設備日常保養與檢修狀況,全面清查是否存在故障瑕疵。家屬已要求全面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向新竹縣政府正式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新竹縣政府回應表示,對年輕生命的驟逝感到無比沉痛,縣府教育局將全力提供家屬各項關懷與法律協助,待收到正式國賠書面申請後,將依相關法規啟動審議程序。事故確切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談妥不代表全面開放荷莫茲海峽!伊朗還要美國賠償、停止威脅
伊朗當地時間週六表示與阿曼已「非常接近」達成新的海峽航線協議,不過強調儘管雙方談妥,也不代表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就會立即全面恢復航運,德黑蘭還要求美國賠償伊朗、解除封鎖與制裁等條件,然而,就在外交協商持續之際,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又指控伊朗以飛彈攻擊一艘與該國國營石油公司有關的船隻。一名不願具名的美國官員週五透露,華府預期伊朗與阿曼很快就能達成協議,讓正常石油運輸恢復。伊朗外交部長阿拉奇(Abbas Araqchi)週六證實,德黑蘭與阿曼已「非常接近」就一條穿越荷莫茲海峽的新航線達成協議。不過,他強調重新開放海峽仍有其他條件,包括要求美國對伊朗進行賠償。伊朗最高國家安全機構秘書佐爾卡德爾(Mohammad Baqer Zolqadr)進一步列出德黑蘭的要求,包括美國停止威脅伊朗、停止對伊朗及其在黎巴嫩、巴勒斯坦、葉門與伊拉克盟友的侵略,同時解除對伊朗的封鎖及制裁,並解凍伊朗資產。阿拉奇指出,過去荷莫茲海峽採用的船舶交通分流機制,德黑蘭已無法接受,因此目前正與阿曼討論設置「臨時航線」,並同步處理永久航線涉及的技術及法律問題。阿曼外交部則形容與伊朗的談判「正面且具建設性」,並呼籲避免任何可能破壞談判及既有進展的行動。伊朗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也認為現在正是達成協議的最佳時機。不過,就在各方積極協商之際,荷莫茲海峽仍持續發生船隻遇襲事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週六指控,伊朗以飛彈攻擊一艘與該國國營石油公司有關的運輸船,所幸沒有傳出人員受傷。英國海事貿易行動辦公室(UKMTO)也表示,一艘船遭到不明飛行物擊中後起火,火勢隨後已被撲滅,目前沒有接獲環境受到影響的通報,伊朗當局則未回應相關指控。伊朗革命衛隊同日強調,是否重新開放荷莫茲海峽,關鍵仍在美國是否接受伊朗提出的條件,並稱此事與伊朗、阿曼之間的協商沒有直接關係。荷莫茲海峽在戰爭爆發前承擔全球約五分之一的石油及天然氣運輸,但伊朗在衝突期間開始向油輪收取通行費,並攻擊未經許可試圖通過的船隻,嚴重干擾全球航運,導致能源價格飆升並推升通膨。消息人士先前透露,伊朗與阿曼正在討論的方案,可能讓德黑蘭取得對經荷莫茲海峽進入波斯灣船隻的部分控制權,將成為目前為止對伊朗最大的讓步之一。然而,美國官員過去一再強調,不會接受伊朗控制全球最重要能源貿易航道的進出,最新談判最終能否形成長期安排,仍有待觀察。
綠營批北市連鎖教保機構監管失靈 籲蔣萬安全面清查並向家長道歉
民進黨今(7)日召開「改名繼續開、違規跨機構流竄!集團式兒虐與違規地方政府查不查?」記者會,針對台北市連鎖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接連發生兒虐及食安爭議提出質疑,批評台北市政府對集團式教保機構的監督機制失靈,並要求市長蔣萬安落實「一處出事、全面清查」的管理原則,全面檢視相關機構。立委林月琴表示,目前不少教保業者採集團化經營模式,同時設有幼兒園、托嬰中心及補習班,甚至跨縣市設立多處分園,因此政府不應再將兒虐事件視為單一園所或個別教師的個案,而應從整體經營模式與監督制度進行檢討。林月琴也提及培諾米達兒童性侵國賠案,批評台北市政府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態度消極。她指出,市府曾主張第一名受害兒童離園後未再受害,因此沒有進一步調查義務,但隔年卻陸續傳出更多受害案件。她並質疑,市府於國賠訴訟期間未提供相關資料,影響案件審理,即使遭監察院糾正,仍未正視行政責任。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夏莉絲幼兒園集團爆發集體虐童事件已逾一個月,期間家長多次透過陳情及1999專線反映問題,但教育、社會、勞動、環保及衛生等相關局處的處置均未有效回應外界疑慮。她要求台北市政府徹查事件始末,並釐清是否涉及行政疏失。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則批評,蔣萬安過去面對政治議題時經常公開表態,如今面對連鎖教保機構爭議卻未積極回應,質疑其面對重大事件的態度前後不一。他呼籲台北市政府儘速釐清相關責任,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回應受害家長及社會大眾的期待。民進黨要求,台北市政府應全面盤點集團式教保機構的管理機制,徹查是否存在跨機構違規或監督漏洞,並針對相關爭議向社會提出完整說明,保障兒童受教與受照顧安全。
代墊救命錢64萬被查貪污 檢不起訴曝北市科長助斷腿婦善行
7年前台北市內湖區方濟中學的公車亭雨後倒塌,造成兩位候車民眾受傷,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朱宸佐處理這件國家賠償案,考量傷者急需醫藥費,國賠程序又曠日廢時,先自掏腰包代墊63萬9471元,沒想到兩位民眾領到賠償金還錢,卻讓朱宸佐遭檢舉帳戶金流不符收入,檢廉傳喚兩名受朱宸佐接濟的民眾,都證實是歸還當初的救命錢,台北地檢署確認朱宸佐並未貪污,處分不起訴。2019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方濟中學外的公車站候車亭因為地基深度只有標準深度的一半,倒塌壓斷兩名中年婦人的腳,市府協助她們申請國賠,朱宸佐承辦得知兩名斷腿婦人沒錢治療,先動用交通局預備金,並以私人存款約64萬補足差額。2020年8月,兩名婦人分別領取賠償金580萬元和210萬元,依約定償還朱宸佐代墊款,但到了今年,廉政署接獲檢舉,清查朱宸佐的金流,懷疑他帳戶內有64萬元來自承辦國賠案所收的賄款。兩名婦人到案供稱,朱宸佐當年自掏腰包代墊部分醫藥費,雙方有簽借據為證,北檢因此確定朱宸佐不但沒貪污,還是熱心行善幫助市民的官員,於今日偵結不起訴。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睡覺慘遭隱翅蟲襲蛋!他喊這輩子沒這麼痛苦:以為要跟蛋蛋說再見
隱翅蟲是人們熟悉又恐懼的小昆蟲,隱翅蟲體內所含的毒素會使皮膚出現劇烈反應,接觸到毒素後12-48小時皮膚開始逐漸出現紅斑、水泡與潰瘍。雲林有一名男子近日就經歷了隱私部位慘遭蟲吻的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咬,就是搞隱私部位。(圖/Threads @immmxcciv授權提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搞,就是搞我XX,真的歸XX火,我就不放圖了」,配上一張醫院診斷書上寫著陰囊腐蝕傷。原PO也寫下事發經過,他睡覺習慣不穿褲子,其實他睡前就發現了隱翅蟲,但本來不以為意,結果睡醒就慘「中招」。原PO表示「這輩子沒這麼痛苦過,以為我的蛋蛋要跟我說再見了」,他更強調這是一種沒體驗過的撕心裂肺的痛,原PO也對隱翅蟲放話「最好不要再被我遇到,不是你死就是我腫另外一顆」。貼文引起許多網友朝聖「隱翅蟲還真的很會耶!直接攻擊你最重要的部分」、「身為一個被隱翅蟲搞過的過來人,完全無法想像蛋蛋中招會多痛苦」,還有人笑稱「沒圖沒真相」,原PO回覆他「你拿離子夾燙一下蛋蛋,就差不多長那樣了」,讓網友狂笑「比喻的很生動」。更多新聞:議員受訪遭盯梢風波!王鴻薇護航還反咬 周軒揪3關鍵嗆:先對好說法科技ETF除息月登場!10檔平均年化配息率近9% 「這檔」超狂衝上18%「還我美國機票錢」陳佩琪嗆法務部要國賠 遭翻出3年赴美理由3變打臉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中石化擬售京華廣場 游淑慧:北市府都發局應主動對外釋疑
中石化及子公司鼎越開發於8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以728%容積率為基礎,啟動出售京華廣場土地。對此,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今(9)日表示,「中石化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案」,此案涉及重大開發資訊與公共利益,台北市都發局應針對部份涉及重大交易資訊疑點主動對外釋疑。游淑慧指出,現行已公告核定之細部計畫的效力究竟為何,根據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的《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細部計畫案》,內容明確規範了該土地的容積率與各項容積獎勵項目,總計達 840%。游淑慧說,這是一份引發社會高度爭議的細部計畫,目前是否仍屬有效?如果新地主接手,是否依然能以此細部計畫為法規依據進行開發規畫?市府若不說清楚,恐讓潛在買家誤判,甚至衍生後續與市府的國賠糾紛。游淑慧續指,市府與鼎越的容獎協議書的「繼受權利」爭議,當年鼎越開發與北市府曾簽署1份關於容積獎勵交換條件的協議書,這份協議書目前是否依然存在且有效?游淑慧說明,關鍵細節是「協議書第8條規定」,若土地轉讓予第3人,第3人得與市政府簽訂相同權利義務條件。「這是否代表未來的新地主,只要願意承接相關條件,就能依此條款要求市府繼續給予這些爭議性的容獎?」游淑慧強調,市府不能只是「等」了,應主動出擊,如果北市府一直採取「等一審、等司法定讞」的拖延戰術,而民間業者卻為了避險或財務調度急於處分土地,屆時法律地位不確定的「爭議容積」將被包裹在土地交易中,讓問題更加複雜化。游淑慧表示,「請問市府,當開發商主動處分資產時,被動的台北市政府該如何自處?」 是要等生米煮成熟飯後,再來面對更難處理的法律訴訟,還是現在就針對該計畫案的法律狀態給予社會大眾、以及市場明確的交代?
台大師升等3度卡關獲賠10萬! 二審逆轉校方獲免賠
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的林怡秀,因為升等3度卡官對台大提出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於2023年11月17日判台大必須國家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二審卻出現反轉,法官認為,升等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任可言,改判台大免賠。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台大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台大學程教評會、共同教育中心就林怡秀的升等,合計共有3次審查不通過,但非屬台大之公務員有怠於執行職務之情形,升等案既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也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可言,全案逆轉勝,判台大免賠。
鯛魚排烏龍風波延燒!高市親赴道歉 雲林合作社暫不提告盼止損
全聯鯛魚排禁藥事件鬧烏龍,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證實為電腦系統設定錯誤所致,誤將雲林縣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所生產的水產品檢驗結果報告為含禁藥,引發消費者疑慮並造成業者重大損失。對此,雲林縣政府已公開表示將協助業者維護權益,惟該合作社暫時不考慮提出國家賠償或採取法律行動。《TVBS新聞網》報導,雲林縣政府昨(4)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將全力支持業者如欲爭取賠償的合法訴求。今(5)日召開記者會時,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則表示,儘管事件已對品牌與銷售造成衝擊,目前未針對國賠與提告進行研議,僅盼能將事件交由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以避免進一步浪費社會資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向口湖合作社正式致歉,並預計於今日下午3點,派員親赴雲林當面致意,針對此錯誤檢驗通報所造成的商譽損失及市場混淆,表達高度歉意。合作社亦透露,當初遭誤驗的許姓養殖戶也將獲得道歉,後續將由律師協助與高雄市衛生局協商賠償事宜。該合作社表示,涉事產品為合作社在全聯銷售最佳的魚類商品,事件爆發後已緊急啟動回收行動,目前回收約12萬片不同批號的鯛魚排,具體包數與金額將於下週進一步確認,初步估計損失金額已逾千萬元。對於外界關注是否會尋求國家賠償或提告,口湖合作社重申,事件既已澄清,盼社會回歸理性,避免司法資源耗費。他們強調,將持續努力生產優質台灣鯛,希望消費者繼續支持在地漁業,一同走出風波,迎向新的開始。
升教授好難1/全台首件!台大阻師升等不甩教育部 法院判國賠10萬
國立台灣大學作為最高學府,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同樣也是教授的心之所向。不過,在這個人人嚮往的學術殿堂,台大卻不僅發生阻擋副教授升等,甚至在教育部宣布台大違法後仍一意孤行,導致副教授林怡秀向台大提起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萬元,本案也成為全台第一起因教師升等受阻而獲勝的國賠官司。台灣大學擁有17個學院61個學系152個研究所,領域橫跨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藝術領域,本案當事人林怡秀副教授任教於該校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該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目前學程的辦公室以及教師研究室主要在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2樓。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也是教授們的心之所向,但台大近日卻發生教授升等屢被刁難的情形。(圖/本刊資料照)具有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運動管理博士學位的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圖/翻攝自台大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臉書)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全案上訴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預定12月間言詞辯論,明年初宣判。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案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另作回覆。
升教授好難2/台大副教授升等3度卡關提告!行政法院指3瑕疵要求重審
國立台灣大學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2021年起3度升教授受阻,期間運管學程甚至不甩教育部訴願結果,身心俱疲的林怡秀相繼提出國賠官司以及行政訴訟,期待司法還她公道,所幸不只台北地院2023年11月17日宣判台大須國家賠償其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於今(2025)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處分。除提出國家賠償案外,林怡秀2024年初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並指出台大審議程序存在嚴重瑕疵。首先,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細則規定研究項目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平均分數各佔 50%,使不具相同專業背景的數位委員權限,且可重複評價外審已評分內容,恐稀釋或推翻外審專業學術審定的結果。其次,運館學程教評會審查細則未針對教學、研究與服務三項目建立明確的評量依據,導致委員評分時出現巨大差異,如在「服務項目」上,委員的評分落差就高達 30 分。任教於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的林怡秀副教授,研究室位在臺大綜合體育館2樓。(圖/翁靖祐攝)台灣大學主張,研究項目評分並無重複,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僅針對送審著作以外的其他學術研究成果及研究績效表現評價,與外審委員評分範圍不同,並指出林怡秀未通過的主因在教學項目分數偏低。另外,針對被指控未建立明確評量依據,台大表示審查細則已明訂各項評審比重、評分方式、及格標準,且早已於2018年施行,林怡秀在申請時已可預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審查細則規定研究項目的評分由外審平均分數與教評會委員評分各占比50%,教評會委員確實審閱了原告送審作品後並評分,構成重複評價。北高行認為,共同教育中心教評會的委員多數不具原告專業,此種評分方式對外審專業審定結果產生稀釋、降低甚至否定的效果,違反專業評量原則。台灣大學3度阻擋林怡秀升等教授,期間甚至無視教育部訴願結果。(圖/本刊資料照)此外,北高行認為審查細則部分欠缺針對教學、研究、服務三項目應如何明確評量之依據、方式及基準,導致評審委員在面對相同資料時,評分出現巨大差異,難以避免個別委員在評分時出現恣意之可能性。且2023年8月2日,林怡秀所收到的升等未通過函文,均未附具任何否准升等的具體說明與理由,明顯違反應敘明具體理由的正當法律程序規定。最終於今年10月30日宣判,台大必須依照判決意旨重為決定。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部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回覆,至於行政訴訟的部分是否上訴,仍在研議中。
38年冤獄!他錯過父母臨終被逼認罪 英男DNA洗冤獲釋:我失去了全部
英國男子彼得.沙利文(Peter Sullivan)因1986年一起命案遭誤判入獄,服刑長達38年,直至2024年經DNA新技術還原真相,法院於今年撤銷定罪。現年68歲的他,雖終重獲自由,卻早已錯過人生黃金歲月,不僅未能見到父母最後一面,長年監禁令他深陷制度化陰影,如今面對現代科技與社會變化,也顯得格外艱難。他控訴警方當年以暴力與威脅手段逼他自白,並表示,除了國賠,他更渴望獲得一句「為何對我這樣」的答案。根據《獨立報》與BBC報導,現年68歲的沙利文於1987年被判定謀殺21歲花店女職員黛安.辛多(Diane Sindall)罪名成立,遭判終身監禁。案發地點位於英國默西賽德郡(Merseyside)貝本頓(Bebington)。然而在2024年,透過新科技檢測多年未能分析的精液樣本後,終於確認他並非兇手,案件也因此被視為英國史上最長的冤獄案例之一。沙利文表示,當年他因有學習障礙,在1986年遭警方逮捕時,並未被提供適當成年人陪同,也最初未被允許聘請律師。他最初否認犯案,卻在警方長時間施壓與毆打下被迫簽下認罪書,後來雖然撤回,但仍無法阻止定罪。「他們會對我說一些話,再把我送回牢房,然後我再出來,說出他們想聽的內容,我當時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沙利文在接受《BBC》訪問時說。他更指控,當時警方用毯子蓋住他,然後以警棍猛擊毯子以迫使他配合,「他們打得很兇,很痛苦,他們用盡全力在打我」。他還說,警方恐嚇若不承認殺人,將讓他背負「另外35起強姦案」指控,並剝奪他的飲食與睡眠。「我唯一能說的,就是他們的逼迫讓我最終舉白旗投降,因為我再也受不了了。」黛安.辛多當時正準備結婚,案發當天因車輛故障徒步前往加油站時遭遇襲擊。屍體被發現時衣物不整、身上有嚴重傷痕,法醫形容為「狂暴攻擊」。精液樣本由於當時受雨水稀釋,直至2024年科技進步後才得以檢測。當年審判中,檢方聲稱沙利文在酒後隨機遇害人並持鐵棍攻擊;他在警方引導下還曾指出一處衣物遺棄地點,但後來證實地點並不正確。對此他表示:「我指錯了地方,那位警探就說『彼得,你應該知道不是那裡』,等於是暗示我答案。」在接受《BBC北方新聞》節目〈Today〉專訪時,沙利文表示他無法原諒警方:「我只想要一個道歉——為什麼他們這樣對我。我失去了所有自由、失去了母親、入獄後也失去了父親,而我卻無法陪伴他們。」「我至今都無法鼓起勇氣去母親的墳前。我的人生無法繼續下去,除非我知道答案: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對我?」他也對受害人家屬表達同情,並表示若將來案件有新突破,願意陪伴他們出庭。「我真的很同情辛多女士的家人。若他們需要、若他們願意,我會在他們身邊,百分之百支持他們,無論他們要去法庭還是做什麼,我都會一起走下去。」辛多命案目前已重新立案調查,但尚未有新嫌疑人被捕。彼得.沙利文控訴警方當年以暴力與威脅逼供,迫使他簽下虛假自白。(圖/ 翻攝自X,The Independent)
颱風吹垮反射鏡砸車國賠11萬!「區公所轉向承包商求償」糗踢鐵板
基隆市安樂區公所因颱風期間設置的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民眾車輛,代市府支付國賠金後,轉向承包廠商求償11萬元,不料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區公所求償敗訴,還須自負全部訴訟費用,全案仍可上訴。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外圍環流帶來強風豪雨,安樂區新崙里里民活動中心前方一支交通反射鏡倒塌,砸毀李姓民眾停放在一旁的自小客車。車主隨即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經協商後由市府於今年1月支付賠償金11萬元。安樂區公所主張,事故肇因於承包商道源廣告工程公司施工不當,指稱該面反射鏡的支柱實際埋設深度僅約7公分,未符合一般需埋入至少30公分的工法標準,認定廠商存在瑕疵,遂依《民法》與《國家賠償法》規定提告求償。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儘管事故確實導致損害,但國賠金由基隆市政府支付,區公所僅為代理機關,並無求償主體資格。法院指出,區公所無法證明反射鏡施工違反特定契約內容或設施標準,提出的他牌反射鏡規格亦不具證明力。承包商方面則抗辯,稱工程已按契約執行,並通過區公所驗收,事發當日基隆市測得最大陣風每秒41.4公尺,為致災性強風,應屬不可抗力因素,反射鏡倒塌難以完全避免。最終法院判定,區公所無具體法律依據可向廠商求償,亦未能舉證對方施工有誤,因此判其敗訴,並須自行負擔全案訴訟費用。
洪水灌進明利村!批水利署抱佛腳擋水 村民:爭取國賠
鳳凰颱風來襲,花蓮縣馬太鞍溪水暴漲,夾帶大量泥砂的洪水自10日起持續從左岸堤防尾端缺口灌進萬榮鄉明利村,造成低窪地區房屋滅頂、農作物受損,台9線也一度被淹成水道,水利署雖緊急投入大量鼎塊擋水但效果有限,村民見家園泡水卻無能為力,痛批水利署不及早處理缺口,「這不是人禍什麼才是?」將爭取國家賠償彌補損失。萬榮鄉公所統計,明利、馬太鞍部落受淹水影響區域共31戶,包括19戶住家和12戶工寮,共撤離58人;馬太鞍溪左岸溢流影響土地面積達103.5公頃,其中17.5公頃為原住民保留地,86公頃屬受災農地,多集中在鳳林長橋段。明利村長林萬成指出,大水從10日傍晚到12日持續湧進社區,受災嚴重地區主要集中3、4鄰,有房子幾乎滅頂,村內種植水稻、橘子、黃金果、蓮霧等農地都被泥水淹蓋,不過因路面滿是泥濘,根本沒辦法勘災,暫無法評估受損程度。林萬成氣憤說,過去曾多次向水利署反映堤防缺口問題,光復鄉洪災後也在中央緊急會議提過,當時總協調官、政委季連成也有交代處理,卻都沒下文,10日溪水暴漲前和水利人員到場會勘,卻得到「不會有問題」的答覆,痛批水利署不能在淹水後才臨時抱佛腳封堵缺口。有村民透露,過去缺口有用鼎塊堵住,後來因疏浚工作移走鼎塊開路,沒想到颱風前相關單位只撤離機具卻沒有把鼎塊、沙包堆回去,半個小時可完成預防的事情卻不做,炮轟「這不是人禍什麼才是?」未來將爭取國賠。縣長徐榛蔚昨與水利署長林元鵬會勘,前天承認「確實疏忽,沒有掌握到實際狀況」的林元鵬昨強調,淹水非堤防缺口所致,而是受堰塞湖淤積墊高河床及河道改道影響。經濟部晚間也發新聞稿坦言,村長有反應,可是水利署評估後,考量該處地勢較高,淹水風險相對較低,仍決定先以沙包短期加固,並且加強疏濬。
北市路樹頻倒塌 議員提議擬加保天災險
極端氣候影響,使路樹傾倒事件逐年增加,常波及行人和車輛造成傷亡,北市議員林珍羽指出,市府對路樹僅投保公共意外險,在天災導致財損、傷亡時難以理賠,只能申請國賠,但國賠程序曠日費時,成功理賠比例偏低,建議市府應替路樹投保天災險。北市法務局回應,將研擬加保路樹天災責任險,但理賠仍須看市府對事故有無責任。林珍羽表示,極端天氣影響下,北市近年愈來愈多路樹倒塌壓傷人、車意外,只要下大雨就會出現樹倒造成傷亡或財產受損。她指出,市府對於路樹僅投保公共意外險,若遭遇天災常難以理賠,民眾只能改申請國賠,但國賠訴訟須花費3至6年不等,且最終獲得理賠案件更是少數,不僅費時也對於民眾權益保障不足。林珍羽說,根據統計,近5年台北市因天災使樹木倒塌導致民眾財損共有122件,其中有95件進入國賠程序,但最終獲賠償僅有27件,至於意外險有理賠案件高達107件,顯見天災造成損害明顯大過國賠的「人為因素」。她強調,現階段民眾毫無保障,只能買「天災險」自保,市府應設立「天災損害補償基金」作為因應極端氣候的臨時救助金,並與公股保險公司研議加保路樹「天災險」,保障民眾權益。法務局長連堂凱說,會對路樹加保「天災責任險」,但前提是市府有責任才會賠償,例如路樹倒塌經檢測有褐根病等人為維護不足因素就會理賠,並將研擬加速理賠程序,但若市府沒有責任,市民有傷亡、財產損失卻都要透過公務預算來分擔保險,將造成財政很大負擔,所以難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