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
」 國賠 台北市政府 敗訴 行政訴訟 老師
CTWANT 即時新聞 / 生醫美魔女案外案 陳宗基批監委護航討國賠
三顧董事長陳宗基1號下午以個人身分召開記者會,出示關鍵對話截圖和監察院公文鐵證,痛批監察委員范巽綠涉嫌嚴重公器私用,在刑事案件偵辦蒐證的核心階段,強行以監察權介入個案,為閨蜜護航並鋪路國賠!痛批范巽綠監委絲毫未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主動迴避,反而以監察委員身分主導立案、通過糾正。
挺閨密查私案?三顧分手「生醫美魔女」驚爆她與監委情同姊妹
「生醫美魔女」楊智惠卸任三顧生醫董事長後,因涉嫌洩漏營業秘密遭起訴,但偵辦她的調查官劉錦勳也被「監院認證」不當使用戒具、拘提搜索違法,還讓調查局面臨國賠500萬元的官司;三顧現任董座陳宗基今天出面爆料,負責調查糾正案的監委范巽綠曾在白色情人節當天從台北南下高雄為楊智惠慶生,兩人情同姊妹,范巽綠卻在楊智惠遭搜索後立案調查過程是否違法,楊智惠再拿范巽綠的報告來告調查局,因此有「挺閨密、辦私案」之虞,也讓監察院變成權貴徵信社,難保調查公正性。陳宗基整理出時間軸,2023年6月9日,楊智惠和超基因公司遭搜索之後,監察院就正式立案了解調查局逮捕上銬楊智惠是否侵犯人權,從法務部2024年1月15日第一次復函卷證給監院可判斷,早在這個時間點之前,監委就著手調查,因為「公家機關效率不會這麼高」。楊智惠生日當天,范巽綠特地南下慶生並合照。(圖/陳宗基提供)陳宗基表示,2025年2月19日檢方偵結起訴楊智惠,當時認為搜索及查扣證據是合法的;監察院在2025年6月11日糾正調查局後,楊智惠就依據監委報告請求國賠,這是她的公民權,外人無可厚非,但調查報告上「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陳宗基於是想起,早在2021年3月14日,楊智惠先傳訊息問陳宗基是不是在打球,隨後傳送范巽綠捧花給她的合照,並補充「今天是白色情人節,也是我生日,范監委特別到高雄為我慶生」。陳宗基說,「慶生事件」2年後,三顧對楊智惠提告,當范巽綠介入調查時,難道不知道楊智惠涉入刑事案件,應該避嫌嗎?在檢調偵辦楊智惠是否違法期間,監察院同步調取偵查中卷宗,就此寫出糾正案報告,然後楊智惠用於國賠案,「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都要認識監察委員?」楊智惠卸任三顧董座之後,引爆一連串司法訴訟。(圖/本刊資料照)陳宗基表示,偵查中的案件,監察委員可以跟法務部調資料,法務部也給資料,否則范巽綠寫不出那份報告;他使用AI分析范巽綠的調查報告,發現只有75%篇幅與人權有關,25%篇幅提到三顧案的犯案動機、辦案方向,這是否代表監察院把偵查中案件的調查資料洩漏給監委閨密?「我強調,我不敢這麼說」,但是一個監察委員可以為她的閨密從台北下去高雄、幫閨密慶生,又提起這個報告,「我不懂可以這個樣子嗎?」此例一開,以後任何人被搜索調查,是不是都趕快找監委?陳宗基質疑范巽綠調查楊智惠案讓監察院變「權貴徵信社」。(圖/劉松霖攝)陳宗基下午現身時有備而來,事先印好的手板有「監委與被告情同姊妹」、「挺閨密」、「范委員是在辦私案嗎?」、「監察院變權貴徵信社,調查如何公正?」等字眼,他強調楊智惠與范巽綠沒侵害到他個人權利,但侵害到三顧所有股東的權利,三顧公司是一家有3萬多名股東的上市公司,對於事發至今頻頻挨轟甚至遭到抹紅,他感慨唯一的解釋是「不應該她偷東西我們去報案」。范巽綠已於今年6月卸任監委,根據了解,監察院認為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只要認為有疑義都可立案調查,由於平素跟范巽綠聯繫都使用公務手機,既然她已卸任,無法代為聯繫。
人孔蓋坑洞害騎士慘摔「椎間盤破裂」!台中養工處、中華電信判賠金額曝光
台中市1名劉姓騎士2021年12月23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北屯區軍功路2段時,因人孔蓋周邊路面破裂形成坑洞,現場又未設置警告設施,騎車經過時失去平衡摔倒,不僅造成左腳踝及右下肢挫傷,後續更出現雙手持續麻木、疼痛等症狀,經多家醫院檢查後,確認罹患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劉姓騎士因此向負責道路管理的台中市養護工程處,以及人孔蓋設置單位中華電信提起國家賠償及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雙方均有管理維護上的疏失,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賠償劉姓騎士59萬9,386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於2021年12月23日下午5時47分許,劉姓騎士當時行經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附近,當地人孔蓋周圍路面已出現明顯破裂及坑洞,坑洞內還有碎石,並存在顯著高低落差。法院認為,這樣的路面狀況對於行駛中的兩輪機車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但現場卻沒有設置任何警告或防護設施,導致劉姓騎士騎車通過時失去平衡並摔倒。事故發生後,劉姓騎士除了左足踝及右下肢受到挫傷,之後還因雙手持續出現麻木與疼痛症狀,陸續前往多家醫院就診及接受檢查,最後被診斷出有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情形,未來仍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訴訟過程中,中華電信主張自己已經支付相關養護費用,認為道路維護工作應由台中市政府負責,同時也主張劉姓騎士所受的頸椎傷勢與此次車禍沒有直接關聯。對此,法院檢視相關醫療資料及傷勢鑑定結果後認為,劉姓騎士原本雖存在椎間盤相關病症,但此次車禍造成的外傷確實使原有病症惡化。台中榮民總醫院進一步鑑定後認定,劉姓騎士因此受到的影響,已造成其全人工作能力減損9%。法院認定,台中市養工處身為道路管理機關,對於公有公共設施負有管理及維護責任,卻未能及時發現並處理人孔蓋周邊路面破損情形,因此在道路管理上存在欠缺。至於中華電信身為涉案人孔蓋的設置單位,在發現或應注意人孔蓋周圍路面出現坑洞後,也有修補及設置警示設施的義務,卻未及時處理,因而同樣具有管理上的疏失。法官最後審酌劉姓騎士因事故支出的醫療費、交通費,以及後續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上的損害等各項因素,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共同給付59萬9,386元賠償金。判決同時指出,若其中一方已經履行全部或部分賠償義務,另一方在相同履行範圍內即可免除給付責任。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首都法院內戰1/支付命令漏送!士院害慘香港潮牌 北院判國賠
香港潮牌2%捲入我國法院內戰!2%台灣子公司與地球人品牌行銷公司簽約合作卻發生授權糾紛,向士林地院聲請支付1千萬的命令獲准,原本雙方應各收一份支付命令,士院卻把兩份都寄給2%子公司並誤認送達完成,導致地球人公司錯過異議期限,帳戶凍結5個月、被迫借款561萬元,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地球人公司擔心士院「球員兼裁判」審判不公,自行向台北地院提告,最後由北院判決士院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2%集團旗下共6個品牌、全球180間分店。(圖/翻攝2% WIP GROUP臉書) 本刊調查,2%集團2011年設立台灣子公司,登記名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台灣百份貳有限公司,負責人叫做李國威(LEE KOK WAI);本件國賠案「受害人」地球人品牌行銷有限公司在2018年登記成立,負責人是司徒慧瑜,除了經營2%服飾,也創辦及行銷連鎖茶飲品牌「1011 SipTea」。 李國威與地球人公司有合約,但對於授權金產生爭議,他在2021年5月向士院聲請核發對地球人公司、司徒慧瑜的支付命令,士院於同年6月9日准許李國威對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裁定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千萬元,否則應於命令送達後20天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李國威對司徒慧瑜聲請支付命令,因為司徒慧瑜不在境內,「送達應於國外為之」所以駁回。收受支付命令若未於20天提異議,會遭到強制執行。(示意圖/民眾提供) 依據支付命令標準作業程序,合法送達債務人(相對人,即地球人公司),才能起算20天異議期,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聲請人,即李國威)下一步就是強制執行;至於駁回支付命令的裁定,只會寄給債權人,不會寄給債務人。以本案而言,李國威應收到一份支付命令和一份駁回裁定,地球人公司只會收到支付命令,不該收到駁回裁定。 但地球人公司沒收到應對李國威清償1千萬的支付命令,反而在2021年8月30日收到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 司徒慧瑜傳訊息詢問律師:「李國威又來了,請問附件內容的意思是什麼?我要如何配合?」律師回答:「意思是他對法院主張對妳有債權,但因為妳不在台灣,文書送達不到,聲請駁回,目前還不需出具文書或配合什麼。」。 地球人公司本來放下心中大石,豈知2021年11月1日起,公司銀行帳戶因李國威強制執行而扣押223萬,資金凍結期間不得不向兩位金主調頭寸,總共借款561萬;後續與士院來回周旋,直到2022年4月6日才撤銷扣押命令,這5個月另有應收帳款1157萬也禁止動用。 地球人公司認為士院漏寄支付命令有重大過失,還誤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士院明知造成公司嚴重損害卻拒賠,如果仍向士院提起國賠訴訟,「無疑球員兼裁判毫無公平性可言」,所以向高等法院聲請指定管轄,希望由其他地院審理。但高院指出,士林地方「法院」是司法機關,與依法獨立審判的「法院」仍然不同,不能臆測由士院審國賠案一定不公平,因此駁回聲請。 地球人公司考量後,改至台北地院告士林地院,將國賠案從「自我審查」扳成「友軍審查」的局勢。 士院表示,確實有寄出2份支付命令,地球人公司雖提出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但不代表沒收到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應探究2021年8月30日士院信封內到底有那些文書資料,但地球人公司員工作證,打開士院信封只有一張紙,就是駁回裁定,沒看到支付命令。 該給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到底去了哪?北院調查,也寄給李國威了,他收到的兩份文書都是支付命令,沒有駁回裁定;從司徒慧瑜與律師的對話紀錄更可研判士院漏寄地球人公司支付命令,否則歐陽慧瑜身為老闆,怎麼可能明知公司要被強制支付1千萬還置之不理,甚至只跟律師討論駁回裁定。 北院認定士院送達程序多有疏漏、確有違失,導致地球人公司無從提出異議遭扣存款、應收貨款,已構成過失侵權行為,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但應收帳款隨扣押結束即可使用,金額並未減少,依法也不能主張利息損失,所以這部分的請求不合理。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首都法院內戰2/曾合夥鄧麗欣賣茶 香港女董告士院內幕曝光
士林地院寄錯信國賠案的受害公司地球人品牌行銷,由「港企二代」司徒慧瑜創立,她從2%台灣子公司接手服飾業務後,另與藝人王子的前女友、香港女星鄧麗欣共推手搖茶品牌「1011 SIPTE」,多次聯名鬼滅、Miffy等知名IP,頗有生意頭腦,對於法院疏失害公司帳戶被凍5個月,她在國賠案一併請求商譽損失100萬元卻遭駁回,律師李育昇分析,鑑定機構雖認定可能損失100萬,但實際損害並未發生,商譽損失在訴訟實務上極難證明。司徒慧瑜(左)與鄧麗欣(中)合夥茶飲品牌。(圖/翻攝1011 SIPTEA.Taiwan臉書) 自香港起家的潮流品牌2%已發展34年,旗下共有6個品牌,2%主打東洋至潮品味,「+-×÷」特色是成熟聰慧的女性路線,「+-×÷ HOMME」鎖定喜好成熟與潮流男裝的客群,「th:」主攻輕便中性男裝,WIP是2%的副線品牌,2% TOKYO則為進軍日本東京所創,標榜女性最愛潮牌,2%集團全球180間分店,台灣區有BOY LONDON、WIP、2%共20個百貨專櫃。 司徒慧瑜成立地球人公司後,將2%台灣銷售業務納入「服裝部」,並於公司另設「餐飲部」,與香港知名藝人鄧麗欣合夥1011 SipTea茶飲品牌,走健康美顏路線,2018年、2019年陸續在台北市信義區及中山商圈開店,雖經營一年多就收攤,但行銷手法令人印象深刻,積極合作LINE FRIENDS、Snoopy、Miffy、蠟筆小新、咒術迴戰、鬼滅等IP以開發潛在客群。 地球人公司與2%台灣子公司發生合約糾紛後,又因為法院寄錯支付命令,公司帳戶凍結5個月,有設櫃的百貨商場除了收到執行通知,也收到2%台灣子公司負責人李國威的存證信函,紛紛打電話詢問公司財務狀況。 地球人公司擔心被強制執行,會導致百貨業者選擇撤櫃不再合作,甚至有銀行也來問這件事,恐怕會影響後續貸款,因此對士林地院求償100萬元商譽損失。 審理國賠案的台北地院一一釐清百貨商場的續約情形,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專櫃在強制執行之前就合約到期、BOY LONDON專櫃約滿後仍續約,另外京站百貨2%專櫃、MITSUI OUTLET PARK林口2%專櫃、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BOYLONDON專櫃在執行事件後也續約,所以這些業者對於地球人公司履約能力的評價、信賴並無減損。2%商譽損失的鑑定報告以麗寶Outlet Mall進行假設。(圖/翻攝麗寶Outlet Mall官網) 北院其實有委託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鑑定商譽損失,鑑定報告以麗寶Outlet Mall的2%專櫃「假設」真的因為強制執行而撤櫃,可能會造成地球人公司100萬4366元損失。 既然如此,為何法官並未採信鑑定結論,仍判決士院免賠?李育昇律師指出,原因就在於「可能造成100萬元損失」和「已經證明商譽真的損失100萬元」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鑑定機構有說明,商譽是非常隱性的無形資產,現有資料不足以確認真正的因果關係,因此只能假設某家百貨是因為這次強制執行而不續約,再模擬計算可能增加的成本及營業損失。但法官事後發現,相關百貨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解約,有些甚至還繼續續約或重新簽約。 李育昇表示,廠商收到扣押命令後打電話詢問公司財務狀況,確實可能造成負面觀感,但法律上還必須進一步證明,第三人真的因此降低對公司的支付能力、履約能力或商業信用的評價,甚至因此解約、不再合作、降低訂單或改變交易條件。只有「覺得很丟臉」、「廠商曾經詢問」或鑑定機構推估可能產生損失,仍不足以證明商譽已經實際受到損害。這也是為什麼商譽這種無形損害,在訴訟案件的認定上是很困難的。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調查官辦「生醫美魔女」洩密又爆違法上銬 她告國賠出庭淚訴委屈
「生醫界美魔女」楊智惠遭前東家三顧公司控訴竊取營業機密,但調查局辦案過程頻傳爭議,台北市調處中正站前組長劉錦勳涉嫌圖利業者與洩漏偵查秘密,8月21日北檢起訴;楊智慧不滿當年回國時,遭調查官在機場空橋拘提上銬16小時,提起國賠訴訟求償500萬,今天開庭,楊智惠落淚表達這3年來飽受質疑眼光,但她真的沒犯罪,生活在2026年的台灣不該再受到國家公權力的侵犯。楊智惠出庭後透過律師聲明如下:今天我來到法院參與國家賠償案件的審理,我只有一個期待:希望司法完整還原事實,還給我一個公平的答案。2023 年,我被上銬、拘提並經歷一連串偵查程序。此後,我陸續針對劉錦勳涉嫌違法、利益衝突及「以私辦公」等疑義提出告發,也曾將相關資料提供給調查機關與廉政署,但當時並未獲得我所期待的完整調查。因此,我非常感謝監察院願意介入調查並提出糾正,讓調查員廉潔問題能重新受到檢視;我也感謝臺北地檢署,願意秉持司法中立精神進一步調查劉錦勳,並於2026年8月21日依法提起公訴,讓我多年來所提出的「是否有人利用國家公權力處理私人關係所衍生案件」的質疑,終於有機會接受司法檢驗。就在8月28日,臺灣接受《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際審查。我想提出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如果人民勇敢提出公權力可能違法的具體資料,卻沒有人願意真正調查,那麼人民的廉政申訴與司法救濟,究竟要如何被保障?我今天爭取的,不只是我個人的賠償,而是希望能還我台灣司法應給人民的公平正義,我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判例,當公權力出現錯誤甚至遭到濫用時,司法機關能勇敢面對、查明真相及嚴懲不肖司法人員,並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我所期待的,是司法永遠站在證據、法律與公平正義這一邊。我希望以後每一個人民,在面對國家公權力時,都有被聽見、被調查、也能獲得公平救濟的權利。我也特別感謝國賠案法官願意耐心審理,讓相關事實有機會在法庭上一一被釐清。 謝謝大家,也特別感謝願意挺身而出維護司法正義的每個人。
暴走男大鬧檳榔攤遭警壓制9天後身亡 家屬告過失致死、國賠6連敗
6年前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買檳榔發生糾紛,不甩到場員警的柔性勸導與警告,持續瘋狂辱罵大吼,遭到管束壓制並強制送醫,9天後身亡,家屬認為警方執法有疏失,提告過失致死但檢方三度不起訴、法院駁回自訴,再告國賠求償659萬仍接連吞敗,高等法院今日維持新北地院判決,駁回死者家屬的上訴,究責警方的官司已六連敗。不過國賠案尚未確定,可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調查,吳姓男子因精神疾病長期服藥,有藥物濫用史,會出現「瞻妄性興奮」,突然失控吼叫及出現暴力傾向,如果不盡快就醫,死亡率很高。2020年3月2日下午4點多,吳姓男子去新莊某間檳榔攤買檳榔,老闆已包好給他但他不拿走,不斷重複他要買檳榔並大聲咆哮,頭前派出所5名員警到場勸說無效,先噴辣椒水再合力將吳姓男子拉出來上銬壓制,他極力掙扎還飆罵「我起來你們就死定了,你們都會被車撞死」。員警將吳姓男子強制送醫,途中呼吸心跳一度停止,到院急救雖曾恢復生命跡象,但2020年3月11日因急性腎損傷併橫紋肌溶解症、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宣告不治。一、二審法官均認定警方有及時控制吳姓男子的必要,檳榔攤裡面有煙灰缸和檳榔刀等可用於攻擊的物品,可能危害店家、員警甚至是吳姓男子自己的性命;在壓制過程中,吳姓男子持續辱罵、說話,顯見壓制方式並未造成他呼吸困難,當員警注意到吳姓男子停止罵人發出哀嚎聲,立刻用腳頂起他的額頭,避免他臉朝下無法呼吸,之後讓他坐起來的時候,有確認呼吸狀況是否正常。救護車到場時,吳姓男子又開始狂罵「抓我的人現在去給車撞死」,消防員上前關心,他意識正常也可回話,足以證明當時生命跡象穩定,員警值勤並無不法。死者家屬拒絕承認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但新北地院和高院都採納法醫見解,死者先因為認知障礙而興奮,再來才是行為異常,既然他已進入「瞻妄性興奮」狀態,就不能把警方壓制的動作當成觸發原因,而且「惡性瞻妄性興奮」具有死亡高風險,警方管束及強制就醫更有其必要性。二審法官函詢台大醫院,鑑定意見認為,吳姓男子處於興奮性瞻妄的特殊狀況下,在他背後重壓,固然增加酸血症惡化導致休克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屬不爭執員警沒有這方面的醫療專業知識,仍無法歸咎員警。
新竹14歲國中生暑訓「遭300公斤籃球架重壓亡」 家屬痛訴疏失提國賠
新竹縣竹東鎮自強國中20日下午發生一起校園意外,14歲陳姓男學生為學校籃球隊成員,在體育館參加暑假例行訓練,訓練結束後體育館隔日需借給校外團體使用,教練原計畫找7至8名學生協助將電動油壓籃球架移至場邊,然而在教練尚未找齊人員之際,包含陳生在內的5名學生便先行合力搬移,過程中籃球架疑因油壓系統故障突然傾倒,重壓陳生胸口。消防局於下午2時53分接獲通報後出動救護,3時20分將陳生送往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院方隨即施行CPR,歷經搶救仍於當晚5時49分宣告不治。據報導,陳生一家來自五峰鄉原住民部落,陳生為雙胞胎哥哥,兩兄弟同校就讀,哥哥專攻籃球、弟弟擅長田徑。事發當下,弟弟正在操場接受訓練,得知噩耗後全家陷入無盡悲慟。22日,陳生父母委託新竹縣議員張益生、林秉君協助,正式對外發聲。家屬質疑「我的孩子是去學校打球,不是去移籃球架!」批評電動油壓籃球架屬高重量大型體育設施,重量近300公斤,操作規範明訂周邊3公尺內不得有人、且應由師長執行,然而事發當下現場完全沒有老師或教練督導,質疑校方設施管理與安全指引出現重大疏失,並要求校方說明設備日常保養與檢修狀況,全面清查是否存在故障瑕疵。家屬已要求全面保全監視器等相關證據,並向新竹縣政府正式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新竹縣政府回應表示,對年輕生命的驟逝感到無比沉痛,縣府教育局將全力提供家屬各項關懷與法律協助,待收到正式國賠書面申請後,將依相關法規啟動審議程序。事故確切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談妥不代表全面開放荷莫茲海峽!伊朗還要美國賠償、停止威脅
伊朗當地時間週六表示與阿曼已「非常接近」達成新的海峽航線協議,不過強調儘管雙方談妥,也不代表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就會立即全面恢復航運,德黑蘭還要求美國賠償伊朗、解除封鎖與制裁等條件,然而,就在外交協商持續之際,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又指控伊朗以飛彈攻擊一艘與該國國營石油公司有關的船隻。一名不願具名的美國官員週五透露,華府預期伊朗與阿曼很快就能達成協議,讓正常石油運輸恢復。伊朗外交部長阿拉奇(Abbas Araqchi)週六證實,德黑蘭與阿曼已「非常接近」就一條穿越荷莫茲海峽的新航線達成協議。不過,他強調重新開放海峽仍有其他條件,包括要求美國對伊朗進行賠償。伊朗最高國家安全機構秘書佐爾卡德爾(Mohammad Baqer Zolqadr)進一步列出德黑蘭的要求,包括美國停止威脅伊朗、停止對伊朗及其在黎巴嫩、巴勒斯坦、葉門與伊拉克盟友的侵略,同時解除對伊朗的封鎖及制裁,並解凍伊朗資產。阿拉奇指出,過去荷莫茲海峽採用的船舶交通分流機制,德黑蘭已無法接受,因此目前正與阿曼討論設置「臨時航線」,並同步處理永久航線涉及的技術及法律問題。阿曼外交部則形容與伊朗的談判「正面且具建設性」,並呼籲避免任何可能破壞談判及既有進展的行動。伊朗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也認為現在正是達成協議的最佳時機。不過,就在各方積極協商之際,荷莫茲海峽仍持續發生船隻遇襲事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週六指控,伊朗以飛彈攻擊一艘與該國國營石油公司有關的運輸船,所幸沒有傳出人員受傷。英國海事貿易行動辦公室(UKMTO)也表示,一艘船遭到不明飛行物擊中後起火,火勢隨後已被撲滅,目前沒有接獲環境受到影響的通報,伊朗當局則未回應相關指控。伊朗革命衛隊同日強調,是否重新開放荷莫茲海峽,關鍵仍在美國是否接受伊朗提出的條件,並稱此事與伊朗、阿曼之間的協商沒有直接關係。荷莫茲海峽在戰爭爆發前承擔全球約五分之一的石油及天然氣運輸,但伊朗在衝突期間開始向油輪收取通行費,並攻擊未經許可試圖通過的船隻,嚴重干擾全球航運,導致能源價格飆升並推升通膨。消息人士先前透露,伊朗與阿曼正在討論的方案,可能讓德黑蘭取得對經荷莫茲海峽進入波斯灣船隻的部分控制權,將成為目前為止對伊朗最大的讓步之一。然而,美國官員過去一再強調,不會接受伊朗控制全球最重要能源貿易航道的進出,最新談判最終能否形成長期安排,仍有待觀察。
綠營批北市連鎖教保機構監管失靈 籲蔣萬安全面清查並向家長道歉
民進黨今(7)日召開「改名繼續開、違規跨機構流竄!集團式兒虐與違規地方政府查不查?」記者會,針對台北市連鎖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接連發生兒虐及食安爭議提出質疑,批評台北市政府對集團式教保機構的監督機制失靈,並要求市長蔣萬安落實「一處出事、全面清查」的管理原則,全面檢視相關機構。立委林月琴表示,目前不少教保業者採集團化經營模式,同時設有幼兒園、托嬰中心及補習班,甚至跨縣市設立多處分園,因此政府不應再將兒虐事件視為單一園所或個別教師的個案,而應從整體經營模式與監督制度進行檢討。林月琴也提及培諾米達兒童性侵國賠案,批評台北市政府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態度消極。她指出,市府曾主張第一名受害兒童離園後未再受害,因此沒有進一步調查義務,但隔年卻陸續傳出更多受害案件。她並質疑,市府於國賠訴訟期間未提供相關資料,影響案件審理,即使遭監察院糾正,仍未正視行政責任。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夏莉絲幼兒園集團爆發集體虐童事件已逾一個月,期間家長多次透過陳情及1999專線反映問題,但教育、社會、勞動、環保及衛生等相關局處的處置均未有效回應外界疑慮。她要求台北市政府徹查事件始末,並釐清是否涉及行政疏失。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則批評,蔣萬安過去面對政治議題時經常公開表態,如今面對連鎖教保機構爭議卻未積極回應,質疑其面對重大事件的態度前後不一。他呼籲台北市政府儘速釐清相關責任,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回應受害家長及社會大眾的期待。民進黨要求,台北市政府應全面盤點集團式教保機構的管理機制,徹查是否存在跨機構違規或監督漏洞,並針對相關爭議向社會提出完整說明,保障兒童受教與受照顧安全。
代墊救命錢64萬被查貪污 檢不起訴曝北市科長助斷腿婦善行
7年前台北市內湖區方濟中學的公車亭雨後倒塌,造成兩位候車民眾受傷,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朱宸佐處理這件國家賠償案,考量傷者急需醫藥費,國賠程序又曠日廢時,先自掏腰包代墊63萬9471元,沒想到兩位民眾領到賠償金還錢,卻讓朱宸佐遭檢舉帳戶金流不符收入,檢廉傳喚兩名受朱宸佐接濟的民眾,都證實是歸還當初的救命錢,台北地檢署確認朱宸佐並未貪污,處分不起訴。2019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方濟中學外的公車站候車亭因為地基深度只有標準深度的一半,倒塌壓斷兩名中年婦人的腳,市府協助她們申請國賠,朱宸佐承辦得知兩名斷腿婦人沒錢治療,先動用交通局預備金,並以私人存款約64萬補足差額。2020年8月,兩名婦人分別領取賠償金580萬元和210萬元,依約定償還朱宸佐代墊款,但到了今年,廉政署接獲檢舉,清查朱宸佐的金流,懷疑他帳戶內有64萬元來自承辦國賠案所收的賄款。兩名婦人到案供稱,朱宸佐當年自掏腰包代墊部分醫藥費,雙方有簽借據為證,北檢因此確定朱宸佐不但沒貪污,還是熱心行善幫助市民的官員,於今日偵結不起訴。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睡覺慘遭隱翅蟲襲蛋!他喊這輩子沒這麼痛苦:以為要跟蛋蛋說再見
隱翅蟲是人們熟悉又恐懼的小昆蟲,隱翅蟲體內所含的毒素會使皮膚出現劇烈反應,接觸到毒素後12-48小時皮膚開始逐漸出現紅斑、水泡與潰瘍。雲林有一名男子近日就經歷了隱私部位慘遭蟲吻的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咬,就是搞隱私部位。(圖/Threads @immmxcciv授權提供)一名男網友在社群平台上發文「人生第一次被隱翅蟲搞,就是搞我XX,真的歸XX火,我就不放圖了」,配上一張醫院診斷書上寫著陰囊腐蝕傷。原PO也寫下事發經過,他睡覺習慣不穿褲子,其實他睡前就發現了隱翅蟲,但本來不以為意,結果睡醒就慘「中招」。原PO表示「這輩子沒這麼痛苦過,以為我的蛋蛋要跟我說再見了」,他更強調這是一種沒體驗過的撕心裂肺的痛,原PO也對隱翅蟲放話「最好不要再被我遇到,不是你死就是我腫另外一顆」。貼文引起許多網友朝聖「隱翅蟲還真的很會耶!直接攻擊你最重要的部分」、「身為一個被隱翅蟲搞過的過來人,完全無法想像蛋蛋中招會多痛苦」,還有人笑稱「沒圖沒真相」,原PO回覆他「你拿離子夾燙一下蛋蛋,就差不多長那樣了」,讓網友狂笑「比喻的很生動」。更多新聞:議員受訪遭盯梢風波!王鴻薇護航還反咬 周軒揪3關鍵嗆:先對好說法科技ETF除息月登場!10檔平均年化配息率近9% 「這檔」超狂衝上18%「還我美國機票錢」陳佩琪嗆法務部要國賠 遭翻出3年赴美理由3變打臉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基隆市成立法制及勞動處 由前法官劉邦繡擔任處長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30)日正式宣布,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並強化基層勞工保障,基隆市政府推動組織再造,正式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並由基隆市政府法律顧問江惠民律師(前檢察總長)到場共同見證。此舉象徵市府將「預防導向」的法制專業與「權益保障」的勞工行政深度結合,為基隆市約18萬名勞動人口打造更具韌性的就業環境。謝國樑表示,勞工是支撐基隆城市發展的核心力量,在全市約36萬人口中,約有一半為勞動人口,且其中逾6成為往返雙北的通勤族。他指出,早在18年前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便與新任處長劉邦繡建立良好合作默契。劉邦繡處長曾任臺中、新竹、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並歷任臺中地方法院審判長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新竹、臺南、嘉義分署長,法律實務歷練完整、經驗深厚,此次延攬其出任處長,期盼借重其專業推動制度革新。謝國樑說明,基隆過去缺乏專責法制單位,為落實依法行政並讓公務同仁能安心推動政策,特別成立法制及勞動處,未來將與政風處採取「雙軌並行」模式,除提供法律諮詢外,也透過事前預防與法規引導,降低行政風險。他強調,選在五一勞動節前夕揭牌,更象徵市府對勞工權益與法治行政的高度重視。劉邦繡表示,感謝市長信任與邀請,基隆市勞保投保人數約9萬人,但實際涉及勞動事務人口高達18萬人,過去卻未設勞動專責局處。此次整合法制與勞動業務與政風處密切合作,從預防角度出發,協助公務同仁在法規框架下積極任事。在勞動政策方面,劉邦繡指出,未來將持續優化勞動環境與條件,確保勞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同時也強化對企業的輔導機制,協助建立合法制度,降低勞資爭議與訴訟風險。他強調,法制及勞動處的成立在全國屬少見的整合型專責單位,象徵基隆在法治與勞動政策上已走在前端。新成立的法制及勞動處將提供一站式勞權服務,涵蓋入職諮詢、勞資協商、法律扶助等面向,並導入法制專才協助證據保全與爭點釐清,針對高風險產業加強預警機制。同時,市府也將由傳統裁罰導向轉型為專業輔導,主動提供中小企業契約範本與操作指引,協助建立合規制度,提升整體投資環境。此外,透過組織再造吸引法制專業人才進駐,未來重大政策與開發案將納入嚴謹法律風險評估,從「被動處理」轉為「主動預防」,有效降低國賠與敗訴風險,確保公共資源運用效益。謝國樑強調,成立法制及勞動處不僅是落實法治行政,更是在勞工權益與企業發展之間建立雙贏基礎。市府將持續精進制度,打造更安心宜業的城市環境,讓基隆邁向具韌性與競爭力的未來。
中石化擬售京華廣場 游淑慧:北市府都發局應主動對外釋疑
中石化及子公司鼎越開發於8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以728%容積率為基礎,啟動出售京華廣場土地。對此,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今(9)日表示,「中石化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案」,此案涉及重大開發資訊與公共利益,台北市都發局應針對部份涉及重大交易資訊疑點主動對外釋疑。游淑慧指出,現行已公告核定之細部計畫的效力究竟為何,根據台北市政府於民國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的《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細部計畫案》,內容明確規範了該土地的容積率與各項容積獎勵項目,總計達 840%。游淑慧說,這是一份引發社會高度爭議的細部計畫,目前是否仍屬有效?如果新地主接手,是否依然能以此細部計畫為法規依據進行開發規畫?市府若不說清楚,恐讓潛在買家誤判,甚至衍生後續與市府的國賠糾紛。游淑慧續指,市府與鼎越的容獎協議書的「繼受權利」爭議,當年鼎越開發與北市府曾簽署1份關於容積獎勵交換條件的協議書,這份協議書目前是否依然存在且有效?游淑慧說明,關鍵細節是「協議書第8條規定」,若土地轉讓予第3人,第3人得與市政府簽訂相同權利義務條件。「這是否代表未來的新地主,只要願意承接相關條件,就能依此條款要求市府繼續給予這些爭議性的容獎?」游淑慧強調,市府不能只是「等」了,應主動出擊,如果北市府一直採取「等一審、等司法定讞」的拖延戰術,而民間業者卻為了避險或財務調度急於處分土地,屆時法律地位不確定的「爭議容積」將被包裹在土地交易中,讓問題更加複雜化。游淑慧表示,「請問市府,當開發商主動處分資產時,被動的台北市政府該如何自處?」 是要等生米煮成熟飯後,再來面對更難處理的法律訴訟,還是現在就針對該計畫案的法律狀態給予社會大眾、以及市場明確的交代?
台大師升等3度卡關獲賠10萬! 二審逆轉校方獲免賠
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的林怡秀,因為升等3度卡官對台大提出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於2023年11月17日判台大必須國家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二審卻出現反轉,法官認為,升等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任可言,改判台大免賠。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台大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台大學程教評會、共同教育中心就林怡秀的升等,合計共有3次審查不通過,但非屬台大之公務員有怠於執行職務之情形,升等案既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也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可言,全案逆轉勝,判台大免賠。
鯛魚排烏龍風波延燒!高市親赴道歉 雲林合作社暫不提告盼止損
全聯鯛魚排禁藥事件鬧烏龍,經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證實為電腦系統設定錯誤所致,誤將雲林縣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所生產的水產品檢驗結果報告為含禁藥,引發消費者疑慮並造成業者重大損失。對此,雲林縣政府已公開表示將協助業者維護權益,惟該合作社暫時不考慮提出國家賠償或採取法律行動。《TVBS新聞網》報導,雲林縣政府昨(4)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將全力支持業者如欲爭取賠償的合法訴求。今(5)日召開記者會時,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則表示,儘管事件已對品牌與銷售造成衝擊,目前未針對國賠與提告進行研議,僅盼能將事件交由司法機關調查處理,以避免進一步浪費社會資源。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向口湖合作社正式致歉,並預計於今日下午3點,派員親赴雲林當面致意,針對此錯誤檢驗通報所造成的商譽損失及市場混淆,表達高度歉意。合作社亦透露,當初遭誤驗的許姓養殖戶也將獲得道歉,後續將由律師協助與高雄市衛生局協商賠償事宜。該合作社表示,涉事產品為合作社在全聯銷售最佳的魚類商品,事件爆發後已緊急啟動回收行動,目前回收約12萬片不同批號的鯛魚排,具體包數與金額將於下週進一步確認,初步估計損失金額已逾千萬元。對於外界關注是否會尋求國家賠償或提告,口湖合作社重申,事件既已澄清,盼社會回歸理性,避免司法資源耗費。他們強調,將持續努力生產優質台灣鯛,希望消費者繼續支持在地漁業,一同走出風波,迎向新的開始。
升教授好難1/全台首件!台大阻師升等不甩教育部 法院判國賠10萬
國立台灣大學作為最高學府,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同樣也是教授的心之所向。不過,在這個人人嚮往的學術殿堂,台大卻不僅發生阻擋副教授升等,甚至在教育部宣布台大違法後仍一意孤行,導致副教授林怡秀向台大提起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獲台北地方法院判賠10萬元,本案也成為全台第一起因教師升等受阻而獲勝的國賠官司。台灣大學擁有17個學院61個學系152個研究所,領域橫跨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藝術領域,本案當事人林怡秀副教授任教於該校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該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目前學程的辦公室以及教師研究室主要在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2樓。進入台大不僅是學子們的夢想,也是教授們的心之所向,但台大近日卻發生教授升等屢被刁難的情形。(圖/本刊資料照)具有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運動管理博士學位的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台大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結合醫學、管理、醫學領域知識,並以成為運動產業與健康管理高階人才培育基地為目標。(圖/翻攝自台大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臉書)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全案上訴後,目前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預定12月間言詞辯論,明年初宣判。CTWANT記者試圖聯繫林怡秀教授本人進行受訪,然而考量到目前仍在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健康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一職,對於本案不方便另作發言,便透過委任律師翁國彥向記者婉拒採訪。本刊也致電詢問台灣大學秘書室媒體公關中心,校方表示目前全案交由司法審判,不方便另作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