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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 民眾黨 京華城 偽造文書 堰塞湖
藝人王子驚傳涉逃避兵役遭拘提 經紀公司:全力配合調查
邱勝翊(王子)今(1日)清晨因涉逃避兵役,遭檢警拘提到案,消息一出震撼演藝圈。所屬經紀公司喜鵲娛樂剛剛回應此事,表示「正在了解中,將全力配合檢方調查」。據了解,檢警一早前往台北市南港區租屋處將王子帶回警局,他全程戴口罩、雙手上銬並裹著外套,面對媒體未發一語。回顧王子近況,去年因捲入江瑋琳(粿粿)與范姜彥豐婚姻風波,曾坦承「超過朋友應有界線」,形象重挫,演藝工作至今幾近停擺約5個月。此次再爆閃兵疑雲,使負面聲量再度升高。王子去年捲入粿粿與范姜彥豐婚姻風波,形象重挫。(圖/報系資料照)檢警指出,本案疑與以陳志明為首的集團有關,涉嫌透過憋氣影響血壓數值,或由他人代為配戴24小時血壓監測設備,藉此製造不實檢測結果以取得免役資格。全案將依妨害兵役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是否擴大牽連及王子未來動向,仍待司法進一步釐清。
醫院電腦斷層報告出錯!男性竟被寫「子宮正常」 院方認疏失停職人員
大陸山西省長治市一間三級甲等醫院近日爆出醫療報告錯誤事件,一名女子於29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其丈夫在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接受電腦斷層(CT)檢查後,取得的報告內容竟顯示「子宮形態、密度正常」,與男性身分明顯不符,引發輿論關注。據《新京報》報導,該名魏姓男子28日領取電腦斷層(CT)檢查報告,報告除描述相關檢查部位外,卻出現女性生理器官「子宮」的相關內容。文件中同時標示患者性別為男性,但檢查結果卻記載「子宮形態正常」,形成明顯矛盾。家屬隨即向院方反映情況,並將報告內容上傳至網路,事件曝光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於30日發布情況說明指出,經查該份電腦斷層(CT)報告確實存在書寫錯誤,且未經嚴格審核即發出。院方表示已高度重視此事,並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核實與調查。院方說明,目前已對涉事相關工作人員採取停職處分,並向患者及家屬致以誠摯歉意,同時對事件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表達歉意。院方強調,後續將依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以此為鑑,全面檢討內部作業流程,強化醫療核心制度與報告審核機制的落實,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此外,當地衛生主管部門亦已介入關注。長治市衛健委表示,已將相關情況轉交醫院處理,院內醫德醫風相關單位亦同步展開內部調查。公開資料顯示,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成立於1946年,前身為「晉冀魯豫軍區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總院」,並於1995年通過三級甲等醫院評審,是當地重要的醫療與教學機構。本次事件也引發外界對醫療文書書寫與審核流程的關注。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因CT報告錯誤事件發布說明並致歉。(圖/翻攝自江蘇新聞)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藍白聯手通過譴責案逕付二讀 劉世芳:李貞秀未提放棄雙國籍證明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未解,日前於首場質詢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上台備詢遭拒絕。民眾黨團今(20)日提案譴責劉世芳及輪值召委李柏毅,並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逕付二讀、交付朝野協商。對此,劉世芳重申,李貞秀至今未清楚表態是否已放棄雙重戶籍與雙重國籍,因此內政部仍認定其不具備立法委員資格。遞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李貞秀於16日迎來首場質詢,但因國籍爭議未解,列席的官員均拒絕上台備詢。輪值召委李柏毅當時更以「女士」稱呼李貞秀,並裁示雖尊重其上台發言,但行政院立場已表達清楚,尊重行政機關不予回應。最終,備妥社宅議題準備質詢的李貞秀,只能獨自在台上上演一場長達10分鐘的「空氣質詢」。民眾黨團今於院會提出譴責案,並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逕付二讀。對此,劉世芳表示,她一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依法行政,並指出李貞秀至今未向國人說明是否已放棄雙重戶籍與雙重國籍,也從未否認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劉世芳進一步表示,依《國籍法》規定,立委須於就職前一日提出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但內政部至今尚未收到相關文件。她也提到,先前朝野協商中,立法院長韓國瑜曾請立法院人事處宣讀李貞秀所簽署的文件內容,其中涉及疑似偽造情形,僅簽署中華民國國籍,未載明是否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至今仍未提供相關公文書影本。她強調,目前為止內政部目前仍維持原認定,認為李貞秀不具備立法委員資格。
網傳卓榮泰看球曝光引日方不滿 外交部:判斷為經人為變造之文件
行政院長卓榮泰包機赴日看球爭議延燒,有網路流傳公文指出,卓榮泰赴日一事曝光讓日方高層震怒,並表達強烈抗議與遺憾。外交部今(19)日表示,關於近日網路流傳一份來源不明、內容涉及變造的文件,經初步查證後其內容多處與我國公文書格式不符,並出現明顯「簡轉繁」痕跡,甚至夾雜簡體字,整體判斷為經人為變造之文件。外交部指出,此類透過變造文件散布錯假訊息、意圖誤導輿論的行為,相關手法與過往資訊干擾操作相似,均屬惡意干擾我國對外關係的作為,企圖損害台日關係。外交部呼籲,該文件已涉及變造及散布不實訊息,請各界切勿轉傳、任意引用或擴散來源不明之文件,以免誤導社會視聽,觸犯相關法律並影響國家整體外交利益。外交部強調,有關卓榮泰赴日一事,台日雙方都表達此為單純的私人行程至明,類似變造、惡意操作的目的並無法得逞。
台灣遺囑實務重大變革!全台首創「雲端律師」代擬 文書電子化國際罕見
長期致力於遺囑普及化的,台灣遺囑協會3月宣布推出全台首創「雲端律師代擬遺囑服務」。這項結合法律專業與雲端科技的創新模式,打破了傳統律師代撰遺囑必須親自面談的限制,透過數位平台媒合,由執業律師親自在雲端為民眾撰擬合法遺囑,成為台灣「法律科技」(LawTech)落地的指標性創舉。彌補APP缺口 律師親自執筆確保「法律溫度」雖然先前推出的「777遺囑產生器APP」已大幅降低立遺囑門檻,但在推動過程中發現,仍有三大族群的需求無法單靠自動化工具滿足:數位落差的高齡族群: 許多長輩雖有立遺囑意願,卻受限於智慧型手機的操作難度或視力挑戰。複雜財產配置需求: 當民眾有特定財產處分想法(如信託結合、特留分避險等)時,模板化的 APP 難以完全應對細膩的法律佈局。高行動成本族群: 對於長期旅居海外、公務繁忙,或因行動不便、臥病在床而無法出門的民眾,傳統預約律師代擬的交通與時間成本極高。本次推出的「雲端律師代擬遺囑服務」,即是由專業律師扮演「雲端筆手」。民眾只需在線上填報初步需求,即可由律師接手進行合規撰擬,確保遺囑內容在未來執行時,既能精準傳達真意,更能保障法律效力,避免家族爭議。舉世罕見!結合便利與法遵的「貼心創舉」這項服務在國際法律實務中亦屬罕見。它不僅是將文書作業電子化,更是將律師的專業判斷與諮詢流程「雲端化」。「我們提供的不只是專業,更是解決問題的溫度」 這項創舉是為了補足特定族群的困擾,讓立遺囑不再是一件大費周章的難事,而是每個人都能在指尖優雅完成的「人生清單」。遺囑普及化 助攻社會穩定與家庭和諧這項服務的推出,預期將有效減少過去因「自書遺囑」語意不清、格式不符或矛盾所引發的訴訟紛爭。透過律師提前在雲端介入引導,能有效對接立遺囑人的真意。對於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台灣而言,此舉不僅是法律服務的升級,更是促進財產傳承順暢與家庭和諧的一大助力。有服務需求民眾可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填單(https://sites.google.com/view/twwillassoc/%E9%A6%96%E9%A0%81?authuser=0),即可預約律師線上代擬遺囑服務。
北市盜刷團現蹤!警衝桃園逮港男 三度來台變裝盜刷百萬
北市疑現跨國盜刷團遭逮!警方獲報,有民眾11日搭乘捷運,自南京復興站上車前往萬芳醫院站,未料卻在出站沒多久後接獲銀行通知,指出其信用卡在沙烏地阿拉伯有多筆刷卡紀錄,緊急查看後發現其皮包遺失,除遭盜刷的9萬餘元外,連帶皮包內有的1.3萬元現金、證件與信用卡等,初步至少有11萬元財損。警方後續鎖定一名56歲的港籍周姓男子涉有重嫌,其三次入境來台曾路過的地方都發生多起盜竊、盜刷案件,16日一舉於桃園一處商旅將人逮捕到案。警方獲報有女子皮包遭竊,其信用卡短時間內就在沙烏地阿拉伯遭盜刷9萬餘元,不排除有集團在台灣犯案,與北市刑大及捷運警察隊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並比對相關資料,發現一名59歲的港籍周姓男子涉有重嫌。據了解,周男得手後多會躲進捷運廁所內,疑似將盜取的信用卡資料回傳,隨後更換上衣以此躲避警方追緝;其得手後也不會直接回到下榻的旅館,還會漫無目的的閒晃,且移動均靠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與步行、每次住宿更僅入住2天就換點,從而增加警方追緝難度。不過13日扒竊盜刷事件曝光後,周男擔心再下手會被逮,隨後移轉至桃園避難,卻遭警方早已掌握行蹤,16日下午一舉將人逮捕到案。據悉,這非周男第一次入境來台,其去年12月3日便自桃園機場入境來台,隨後北市變發生多起竊盜、盜刷案件、12月28日再度來台,入境小港機場,而高雄地區也同樣發生多起竊盜、盜刷案件,其每次均持觀光簽,總計至少犯下10件以上,每筆盜刷金額從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讓銀行損失至少百萬。全案詢後依竊盜、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後續持續擴大清查相關案件。警方呼籲,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應提高警覺,隨時留意隨身財物,避免將皮包置於背包外側或人潮擁擠處,以防不法之徒趁機下手。如發現財物遺失或遭竊情形,應立即報警處理,以利警方即時追查。
詐領租補34案判刑確定、140案偵查中 國土署:違法案件一律移送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
近日媒體報導民眾透過不實租約等違法方式詐領政府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恐涉及數罪併罰。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17)日表示,本政策是為支持租屋族,透過補貼來減輕民眾居住負擔,若發現涉及偽造文書、假冒身分或租屋事實不符等違規案件,一律移送司法及警察機關調查,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國土署表示,目前已有34案經法院判刑確定,140案尚在偵查中。國土署指出,打擊詐騙是政府維護社會公平的核心任務,針對任何違法詐領行為,皆會依法追究及全力追回所有補貼。同時,國土署呼籲大眾,若發現任何疑似詐領租金補貼的情資,請踴躍向地方政府或國土署檢舉,共同維護公正、透明的租屋環境。
李貞秀國籍爭議未解立委資格存疑 劉世芳:基於國家忠誠索資質詢礙難照辦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16)日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首次質詢,原本準備就社會住宅等民生議題向內政部提出質詢。不過,因其遭質疑未放棄中國大陸國籍而立委資格至今仍存疑,內政部長劉世芳並未上台備詢,使李貞秀只能在質詢台上對著空置的備詢席發言,宛如進行一場「空氣質詢」。劉世芳稍早指出,基於對國家忠誠,以及公務員須依法行政的立場,對於「李貞秀女士」索資、質詢礙難照辦。備妥社會住宅相關簡報與資料的李貞秀,今日迎來立委任內首場質詢。不過,出身對岸的她,陷入「雙重國籍」參選資格爭議,相關討論至今仍持續。雖然她在2月初已宣誓正式上任,並正常進出位於濟南路的國會研究室,但內政部表示,至今未收到李貞秀提出的相關退籍文件,因此對其立委資格合法性仍存疑。劉世芳表示,「李貞秀女士」涉及國籍法疑義,而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召集黨團協商時曾提到,在查明相關事實以及司法最終判決前,尊重李貞秀行使立委職權。不過她也強調,中華民國政府官員須依法行政,國籍法的主管機關正是內政部,當立委涉及國籍法疑義時,當然應回到國籍法進行處理。她提到,內政部先前已多次重申,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收到「李貞秀女士」提出任何官方的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資料,因此她認為,「李貞秀女士」應對外說明是否否認自己是中國人。劉世芳最後強調,內政部所屬包括警政署、國土署與消防署等單位,都涉及機密文件與預算,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時提供的任何資訊、資料與設備等公文書,都需要立委負有保密義務。因此基於對國家忠誠,以及公務員依法行政的立場,對於「李貞秀女士」索資與質詢礙難照辦。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 劉世芳: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下令各部會不准提供任何資料給李貞秀,且暗示不會接受其質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被問到是否接受李的質詢?劉世芳回應,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此為李貞秀就職後首度質詢,外界關注劉世芳及其官員是否會接受備詢。針對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都一樣,她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台灣是自由民主與法制社會,有民主才有法制。劉世芳指出,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的最基本守則,不管是國籍法、兩岸條例、選罷法,或上週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黨團協商,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劉世芳說,台灣是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刑法、兩岸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反滲透法等,都有要求官員審慎處理機密文件或公文書,因此按照這2個原則,今天會遵照內政委員會主席裁示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提。媒體再問,若李貞秀質詢,是否會回答。劉世芳表示,「我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宜蘭參訪、請助撤離國軍餐敘 馬太鞍堰塞湖害19死鄉長災前誇張行程曝光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下午發生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洪災,導致19死、5人失聯悲劇,檢方調查發現鄉長林清水怠忽職守,他21日明知撤離範圍擴大,晚間還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在當地小吃店餐敘,在22日紅色警戒後,還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甚至只針對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使不知情民眾和車輛仍在警戒區活動,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求處重刑。花蓮地檢署調查,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於2025年7月形成,同年9月颱風來襲,農業部依據陽明交大團隊分析報告,將溢流影響範圍定在鳳林鎮長橋里、萬榮鄉明利村、光復鄉大平、大馬、東富等村,林保署花蓮分署21日發布黃色警戒,建請鄉公所撤離影響區域的弱勢族群。但林清水當時輕忽災害嚴重性,21日依照原定行程到宜蘭參訪,並請張男視訊參加當日下午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會議決議將影響範圍擴大,光復鄉撤離範圍從3村增加至10村,共1744戶門牌,林清水明知疏散範圍擴大,21日傍晚返回花蓮後竟未投入防災工作,反而宴請協助撤離的軍方人員到當地小吃店餐敘。22日上午,林保署正式發布「紅色警戒」要求強制撤離,林清水、張、王3人仍舉辦與防災無關的民防團訓練,村長會議也僅通知部分村長參加,甚至只對大馬村香草社區,大坪村2鄰,及東富村阿陶莫部落等少數重點區域執行強制撤離,更未協調警方派員淨空警戒區域,使不知情的民眾車輛仍然在警戒區域內正常活動。而林清水22日下午,還擅離職守前往鳳林鎮的診所進行植牙手術,林保署花蓮分署23日凌晨4時30分通報溢流時間提前,光復鄉公所仍未採取積極作為,林清水還在當日上午10點的災變中心會議中謊稱已完成預防性撤離,馬太鞍堰塞湖則在同日下午2時50分開始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聯悲劇。花蓮地檢署9日偵結,認為林清水林清水等3人身居要職卻罔顧人命,犯後推諉謝責、毫無悔意,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罪起訴,建請法院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重刑度10年有期徒刑,張、王兩人各求處9年重刑,後續則不排除約談縣長徐榛蔚及相關部會人員以釐清真相。
馬太鞍堰塞湖溢流前一天去植牙 光復鄉長遭起訴求處重刑
花蓮縣光復鄉2025年9月23日發生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悲劇,奪走19條人命並導致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9日偵查終結,發現鄉長林清水在紅色警戒發布後,竟於洪水溢流前一天擅離職守前往診所「植牙」,事後更涉嫌與下屬合謀偽造撤離數據。檢方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起訴林清水、王姓課長和張姓秘書等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9至10年有期徒刑。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時農業部已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發布「紅色警戒」,明確要求地方政府進行強制撤離,林清水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之法定職責,卻未落實執行撤離任務,竟在洪水爆發前一天的生死關頭,離開工作崗位前往診所進行植牙手術,廢弛執行強制撤離之職務。在災害造成重大傷亡後,林清水涉嫌與王姓課長合謀,編造虛假的撤離數據以規避行政責任,而張姓秘書亦配合推諉責任,檢方認為,被告等3人身負保衛人民生命的職責,卻在巨災前夕耽溺私務,事後又企圖粉飾太平,嚴重破壞政府公信力。花蓮地檢署表示,林清水等3人在偵訊過程中多所狡辯,至今未見有何歉意或悔悟,態度極其惡劣。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正義,9日起訴3人並求處重刑。檢方認定3人涉犯刑法第130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同法第216條、第213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對3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對林清水量處法定最高刑度10年有期徒刑,王男與張男各處9年有期徒刑。
質詢播示範帶遭控涉偽造文書 民眾黨主席應訊2.5小時被請回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偵辦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相關案件時「偵查大公開」,自己為了警示檢察官別老是違法濫權,以示範帶在國會示警法務部長鄭銘謙,竟被指控偽造文書,不懂自己「到底偽造了什麼文書」,他也強調「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2025年6月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仍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之時,時任立委的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鄭銘謙時,播放疑似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京華城案的錄音檔,他強調這只是「示範帶」,卻也引發爭議,外界譏諷根本和「腳尾飯」造假事件沒兩樣,進一步告發了黃國昌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今天首度傳喚黃國昌,檢察官偵訊約2.5個小時後,在上午11時30分諭令黃國昌請回。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以涉嫌偽造文書案被告身分接受台北地檢署傳喚,他怒斥檢察體系「不正問訊」問題才是真正核心。(圖/方萬民攝)黃國昌指出,北檢以「偽造文書罪」被告的身分傳喚時自己深感莫名,心情遺憾和悲傷更是不在話下,畢竟檢察官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不可以在偵訊時搞得像侏羅紀一樣強凌弱、眾暴寡,回想過去司法改革的主張是公開偵訊內容,希望讓陽光照進偵訊室,因此自己在國會質詢時播放示範帶,請教鄭銘謙「檢察官可以用這種方式問案嗎?」,鄭銘謙卻不思檢討「不正訊問」滿天飛亂象,還由檢察司公部門資源大動作發新聞稿指責自己播送示範帶行為違法,但也「說不清楚到底違反了什麼法」。黃國昌進一步指出,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如今高升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但此案爭議不斷之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卻只對林俊言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推稱沒有懲戒的必要,甩給法務部內部行政處理,他要請問法務部「又處理到什麼地方」?不見林俊言被追究刑事犯罪責任和行政責任,只看抱緊民進黨大腿升官發財,仕途一帆風順,「這是我們要的司法、檢察官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燃油變電動!百萬哈雷重機變造車牌 警出手:最重罰3.6萬還要扣車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公路是兜風聖地,1日出現價值上百萬Harley-Davidson 紅牌重機跑山,卻被民眾發現其車牌遭變造,象徵燃油重機的「L」字首,被黑色膠帶巧妙貼成了電動車專用的「E」,新店警分局則已著手調查,車主最重將面臨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有車友1日下午4時許前往北宜公路騎車兜風,卻發現該哈雷重機的車牌號碼為「EGV-XXXX」,與紅牌重機的編碼慣例明顯不符,疑似被黑色膠帶黏貼變造,車友當場怒嗆「玩車玩成這樣喔?」哈雷重騎士則是沒有回應,連忙離開現場。該名車友隨後將畫面放上網路,並前往青潭派出所報案,而哈雷車主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違反道交條例12條,警方依規定受理並製作筆錄。新店警分局表示,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若有塗改、變造或偽造情形,恐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駛,可處高額罰鍰3.6萬元,並可能面臨車牌扣繳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處分。警方調查,該車涉嫌使用變造車牌行駛,新店分局已積極調閱案發路段及沿線監視器影像,釐清車輛行駛軌跡與使用情形,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中,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不得稱「國家」!新華社公布涉台禁用詞 兩岸三地被點名
大陸的新華社近日公布新一批禁用詞,內容涵蓋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以及國際關係類等5大部分。其中,與台灣相關的表述規範成為外界關注焦點。根據報導,在涉及領土、主權與港澳台的規定中,共列出13條禁用內容。文件指出,「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或圖表中,都不得將台灣稱為「國家」。尤其當多個國家與地區名稱並列使用時,必須完整標示「國家和地區」字樣,不得遺漏。文件並強調,「台灣與祖國大陸」為對應概念,不得並列稱為「兩岸三地」或「中台」。同時,也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例如「中港」、「中台」等說法被列為不當用語,建議改用「大陸與台灣」或「閩台」等表述。針對台灣政府機構名稱,規定若報導無法避免提及,須加引號處理,例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文件亦指出,不得直接使用「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確有必要出現,也須加註引號,例如台灣「中央銀行」、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此外,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名稱同樣須以引號標示。條文亦明確表示,「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註引號亦不得使用。對於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改稱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在涉及兩岸法律事務往來時,也不得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在兩岸與港澳相關表述方面,新規定指出,不得將海峽兩岸與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應將「港澳台遊客來華旅遊」改稱為「港澳台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文件並界定,「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使用。此外,「台灣獨立」或「台獨」等詞彙必須加引號使用。若台灣部分社會團體名稱含有「中國」、「中華」字樣,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等,報導時亦須加引號。文件最後指出,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需轉述相關說法,也必須加註引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