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
」 毒駕 車禍 酒駕 拒檢 方向燈
戴工地安全帽騎車搖晃 高雄男「無照毒駕」遭重罰13萬
高雄市61歲陳姓男子近日騎乘機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因頭上僅戴工地安全帽,且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員警盤查,警方見他眼神呆滯、反應遲緩,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發現他是無照駕駛,全案依法送辦,光罰鍰就高達13萬元,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洲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巡邏經過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時,發現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巷弄駛出,不僅車身左搖右晃、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頂上甚至僅違規配戴一頂工地用安全帽,行徑十分可疑且涉嫌多項違規,員警隨即上前鳴笛將其攔停受檢。警方盤查時察覺陳男眼神渙散、說話支吾含糊,警方驚覺有異,立刻對他實施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實施生理平衡檢測亦未能順利通過。警方又發現陳男早已處於無照狀態,當場針對其毒駕、無照駕駛、未依規定配戴合格安全帽及未打方向燈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掣單告發,開罰金額累計達13萬100元,並當場扣車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全案依法移送法辦。
少打方向燈竟露餡!桃園警攔車驚見5名逃逸移工 駕駛還是通緝犯
桃園警方9日清晨在桃園區復興路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車內5名男子竟全是越南籍失聯移工,其中29歲朱姓駕駛更是遭桃園地檢署通緝的詐欺案件嫌犯,警方迅速呼叫支援,短短3分鐘內完成警力部署,成功查獲5人,讓這場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取締,意外變成查緝通緝犯的重大收穫。桃園警分局表示,適逢國慶連續假期,轄區員警持續加強重要路段交通稽查與治安維護。今日清晨6時44分許,武陵派出所員警在桃園區復興路執行路檢時,注意到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卻沒有使用方向燈,隨即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沒想到員警靠近車輛後,卻發現車內5名男子面對警方盤查時神情異常緊張,甚至疑似有逃逸意圖。員警察覺情況不單純,立即提高警覺,先行控制現場,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附近警網接獲通知後不到3分鐘便趕抵現場,避免發生突發狀況。經警方逐一查證身分,赫然發現車上5人均為越南籍失聯移工,其中29歲朱姓男子不僅是駕駛,更因涉及詐欺案件,早已遭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警方確認身分後,依規定將5名失聯移工移請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辦理後續收容及遣返相關程序;至於身揹詐欺通緝案件的朱姓男子,則另行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依法處理相關刑事責任。桃園警分局強調,國慶連假期間,警方不會因假期而鬆懈勤務,除了持續加強取締交通違規,也將針對可疑人車提高查察密度,並透過即時通報與線上警力相互支援,強化治安維護效能,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車時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變換車道務必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避免因一時疏忽觸法,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新店康橋幼兒園娃娃車突陷火海!駕駛、老師急疏散10幼童無人傷亡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1段與中正路口今(2日)上午8時許發生火燒車事故,1輛康橋幼兒園康軒校區娃娃車行駛途中不明原因突然起火,消防人員獲報後約10分鐘撲滅火勢。當時車內有駕駛、隨車老師及10名幼童,所幸所有人均及時下車,未造成人員傷亡,詳細起火原因仍待調查。警方提醒用路人,車輛上路前應確實檢查各項機件狀況,避免因車輛故障或機件損壞增加行車危險。若行駛途中發現車輛出現異狀,應立即開啟方向燈,並留意後方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逐步滑離車道,將車輛停靠至路肩等待救援。若車輛故障後無法滑離車道,則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並在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放置故障標誌,同時車上人員應盡速下車,面向來車方向並退至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所等待救援。警方特別提醒,若行駛國道時遇到車輛起火,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撤離至車輛下游方向的護欄外或安全處所,並「面向車道」等待救援,同時儘速報案求助,以降低人員遭受二次事故波及的風險。
國1北向高雄九如段聯結車變換車道不當 連環碰撞5車捲入3人輕傷
高雄九如路段24日下午1時7分國道1號北向365.6公里發生一起連環車禍。24歲謝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該處,疑因變換車道不當,先擦撞右側44歲劉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劉女車輛遭撞後失控,隨即衝撞30歲陳姓男子的自小客車,陳男車輛又往前推撞55歲潘姓男子的營小客車;另一方面,劉女車輛撞上護欄後彈回,再波及35歲鄭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整起事故共5車捲入。事故共造成3人輕微擦挫傷,傷者均自行就醫,無大礙。警方對所有駕駛實施酒測,均為0,排除酒駕。國道警方迅速趕赴現場處理,於下午1時20分完成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前後僅約13分鐘。國道警察大隊指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常見肇事因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呼籲,行車變換車道前除須打方向燈外,更應確保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與側向間隔,切勿搶道。
北市大直橋死亡車禍!砂石車變換車道輾斃騎士 女頭部變形當場死亡
北市中山區大直橋22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6歲的何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大直橋時,於變換車道時與一名41歲的張姓女騎士發生擦撞,當場輾過騎士的頭部,造成騎士當場死亡。全案後續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警方到場後,初步確認雙方駕籍正常,何男無酒、毒駕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注意周遭車輛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行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
護理師假摔、火鍋店長詐傷 詐保夫妻騙12家業者2252萬起訴
高雄一對夫妻林祐葦、洪玉雯為了以假車禍、假摔等詐傷方式騙保險金而籌畫「詐保生產鏈」,洪玉雯利用自己擔任保經業務的經歷,再吸收林祐葦的護理師外甥女廖上華,以這三人為核心擴大陣容為10人,在2022到2024年向12家保險公司詐騙2252萬96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10名嫌犯金額最高者為廖上華,她被舅舅拉進團但「青出於藍」,詐得526萬9280元;單一事故詐保金額最高是一場假車禍,集團成員猶如電影劇組預先場勘、找臨演,再以「三寶」行徑自導自演交通意外,撈到403萬2515元。檢方調查,主嫌林祐葦是通訊行主管,太太洪玉雯曾當過生技業務、保經業務,夫妻倆為了賺錢起貪念,意圖製造意外傷害申請保險理賠,找外甥女廖上華及友人陸續加入,並成立群組分配任務。林祐葦不是純領導,他「身先士卒」兩度詐傷,一次在高雄小港某農場用力跪地,刻意惡化膝蓋舊傷,另一次抓傷自己鼻子卻謊稱打籃球被K到,造成鼻塞、鼻涕逆流,兩次理賠共獲得236萬7166元。洪玉雯也自願犧牲打。她謊稱帶小孩去義大玩,經過觀音廟想拜拜卻不小心跌倒折到左手大拇指,又假裝在苗栗南庄小東河邊跌倒,兩次詐保金額總計244萬6648元。廖上華是護理師,卻把自己工作的眼科診所當成犯案地點,她站椅子上拿病歷故意摔落,光這次受傷就騙到保險金398萬6264元;她另一次犯案在高雄前鎮某宮廟假摔弄傷手再塗上泥巴,顯得傷勢特別嚴重,詐得128萬3016元,兩次詐保總額526萬9280元。還有一名詐團成員也在上班地點耍手段。原本在台灣穀堡擔任導覽員的柳青誼被吸收入團,她第一次犯案是摔下愛河旁邊的階梯,第二次犯案時,她已不做導覽員,刻意前往某間日式涮涮火鍋店擔任店長,卻在搬重物時跌傷,再加上她故意在爬樓梯失足掛彩,三次詐騙理賠金額總共493萬3860元。北檢發現,詐保團為了以假車禍詐財,不惜動員「拍片規模」的人力。林祐葦的朋友常毅誠與太太陳侑楨離婚後,與一名友人許駿宏同住;陳侑楨因為債務纏身而加入林祐葦詐團,詐團成員為謀取車禍理賠,先買機車給陳侑楨騎,她和許駿宏在2025年1月7日一起騎到高雄楠梓藍田路某處勘查車禍路線,廖上華委託伯母許祥萱飾演肇事駕駛,也在同年1月7日先去看案發地點,並看過陳侑楨、許駿宏的長相、衣著與機車。雙方約好1月8日傍晚5點多到場,許祥萱開車路邊待命,一見到陳侑楨騎車載許駿宏出現,立刻不打方向燈切進車道撞倒機車,靠這場假車禍,陳侑楨賺進133萬9477元、許駿宏269萬3038元,合計403萬2515元。檢察官黃珮瑜揪出這個假傷詐保集團,起訴10名被告,被騙走2252萬96元的12家業者分別是台新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南山人壽、凱基人壽、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富邦產險、新光人壽、宏泰人壽、遠雄人壽、三商美邦人壽。
彰化檢舉魔人出沒!冠軍半年狂拍2100件 前三名「貢獻」近5000張罰單
駕駛人小心了!彰化縣今年交通違規檢舉持續暴增,上半年累計達5萬6595件,其中北彰化一名「檢舉魔人」半年狂拍約2100件,平均每天檢舉逾11件,穩坐全縣冠軍;第二、三名也分別檢舉約1400件、1300件,前三名合計近5000件,讓警方直呼驚人。這名「檢舉王」行動力驚人,據了解,他平時騎機車外出,車上配備高階行車紀錄器,只要發現疑似交通違規,就拍照、錄影蒐證,經剪輯後再提出檢舉;由於其活動範圍多集中在住家周邊及平日通勤路線,幾乎天天都有「新作品」,平均每月送出約350件檢舉,讓警方看了也忍不住苦笑:「難道都不用上班?」從彰化縣警局統計來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成為警方執法的重要來源。今年1月至6月底,檢舉案件達5萬6595件,若以全年推估,恐怕又將刷新紀錄。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是許多駕駛容易忽略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半年就有6183件:警方指出,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時未依規定提前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檢舉第二名是「汽機車跨越雙黃線」。(圖/警方提供)排名第二的是「闖紅燈」,共有5982件,違規駕駛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最高還可面臨5400元罰鍰;第三名則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達3162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而從近年數字來看,彰化的交通違規檢舉量確實一路攀升。前年全年為7萬1491件,去年更增加至8萬7845件,年增約23%;今年才過半年,檢舉量就已突破5.6萬件,照目前速度推估,全年案件恐再創新高。警方表示,民眾提出的交通違規檢舉,都必須經過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才會製單舉發,並非只要被拍到就一定會挨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經常在固定路線出現相同違規行為,很可能因不同民眾持續蒐證而接連收到罰單。警方呼籲,與其擔心成為「檢舉魔人」鏡頭下的下一個目標,不如從自身駕駛習慣做起,轉彎、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遇到紅燈確實停車,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官網免費申請「檢舉簡訊通知服務」,若名下車輛遭交通違規檢舉,可即時收到提醒,及早確認並改正駕駛習慣,避免同類違規一再發生,荷包也能少一點「意外支出」。
2年遭狂開177張罰單!台南三寶欠6.4萬罰鍰不繳 下場慘了
台南1名34歲的王姓男子於民國112年至113年間累積177筆交通違規,包含超速、欠繳停車費及通行費、未打方向燈等,遭裁罰共6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去年12月受理後,查扣王男名下存款,歷經兩度執行後終於足額清償。台南分署表示,王男於112至113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因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超速、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車道、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於高速公路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等,遭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計177筆交通違規罰單,金額合計新臺幣6萬4,100元。台南分署指出,執行人員於114年12月間收案後,發現王男名下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扣得2萬1,709元,核發收取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嗣再查得王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再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王男之存款,經金融機構回覆合算後,已足額扣押存款,核發執行命令交移案機關收取後清償。台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還不夠!警方公布正確步驟免被罰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確認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後再切換車道,否則發生事故仍可能須負肇事責任。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曾發生一起小貨車變換車道與同向後方機車碰撞事故。小貨車駕駛表示,當時已開啟方向燈,也有注意後方車輛,認為雙方距離足以完成變換車道;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小貨車駕駛變換車道時,未充分注意直行車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事故,最終因過失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開啟方向燈後,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即變換車道」衍生事故的鑑定案件,112 年至 114 年分別有 126 件、112 件及 108 件。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我只要打了方向燈,後車就應該讓我」,卻忽略後方及鄰側車輛距離、速度與視線死角,貿然切換車道而發生碰撞。裁決處提醒,方向燈是「預告」而非「護身符」,安全距離才是行車「平安保障」。變換車道務必落實「全程顯示方向燈」、「擺頭並檢查後照鏡」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變換」等安全步驟;尤其遇到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或大型車輛時,更不要抱持「有打燈就能切」的錯誤觀念。多看一眼、多等幾秒,確認安全再變換車道,不只避免事故,也能避免後續賠償及法律責任。
高雄毒駕男鑽巷躲警以為逃掉! 繞一圈再撞警拔腿狂奔仍被逮
高雄一名44歲喬姓男子日前凌晨騎乘機車行經鳳山區五甲一路,因為轉彎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原本只是一起交通違規攔查,沒想到喬男一看到警車靠近,竟突然加速鑽進狹窄巷弄企圖逃逸。更戲劇性的是,他疑似以為已經成功甩掉警方,繞了一圈後重新現身,卻又和巡邏員警狹路相逢,嚇得當場棄車拔腿狂奔,最後仍遭警方追上攔下。鳳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員警日前凌晨3時2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五甲一路時,發現喬男騎乘機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準備上前攔查。沒想到喬男發現警方靠近後,不但沒有停車受檢,反而突然加速,迅速鑽進附近狹窄巷弄。由於巡邏車體積較大,不方便直接駛入巷內追趕,員警並未因此放棄,而是持續在周邊道路巡視,希望掌握喬男動向。果然沒過多久,警方再次發現喬男身影。喬男疑似認為自己已經成功擺脫追查,沒想到才剛繞回道路,就再度撞見巡邏員警,眼見無法騎車脫身,他索性下車拔腿狂奔。員警見狀立即下車徒步追趕,雙方展開一場街頭追逐,最終警方順利追上喬男並將他攔下。過程中,員警還發現喬男疑似趁隙將一只毒品吸食器丟往路旁,試圖丟棄相關物證,但整個過程遭警方發現,員警隨即將吸食器拾回。警方後續在取得喬男同意後進行唾液毒品快速篩檢,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法將喬男拘捕,並針對相關違法情形進一步調查,全案依相關法規偵辦。警方也提醒,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可能造成反應速度、注意力與判斷能力下降,除了讓駕駛自身陷入危險,也可能危及其他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您的餐點吵架中!台北BMW超車擦撞外送員未停 騎士追上「狂捶車窗」叫罵
台北市信義區信安街29日下午3時許,56歲廖姓男子駕駛黑色BMW行經信安街67巷準備超車,變換車道時車尾不慎擦撞28歲林姓外送員的機車車頭。廖男辯稱當下未察覺發生碰撞,仍繼續往前行駛;林男見狀憤而追上攔車,情緒激動地站在車外怒吼叫罵,甚至出手「咚咚咚」猛捶BMW擋風玻璃。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您的餐點吵架中請稍後」,引發討論。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執,經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也無人受傷,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信義分局呼籲,超越前車時應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發生交通事故後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10由警方協助處理,切勿採取過激行為,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國3新店驚魂!轎車突切車道釀3車連環撞 閃避不及猛撞護欄
國道3號北向新店路段29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3車碰撞事故,一名4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29公里處時,原本行駛於內側車道,卻在向右變換車道的過程中,疑似影響正在中線車道行駛的33歲林姓男子。林男為了閃避陳男車輛,緊急採取閃避措施,沒想到卻因此與外側車道另一輛由29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林男車輛隨後失控,猛烈撞向內側護欄,整起事故過程相當驚險。事故發生時間為29日中午12時59分,由於當時正值國道車流往來頻繁時段,3輛自小客車接連發生碰撞,也讓其他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林男在事故後感到身體不適,所幸並未送醫治療;另外兩名駕駛則無明顯傷勢。警方到場後,分別對陳男、林男及吳男進行酒測,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事故發生後,相關行車影像在29日被民眾上傳至社群網路,引發不少網友討論。從目前警方調查內容來看,陳男當時駕車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準備向右切換至其他車道,而位於中線車道的林男疑似為了閃避陳男車輛,過程中與外側車道吳男所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接著林男車輛失去控制,撞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不過,實際碰撞原因、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的行駛狀況,以及駕駛人是否涉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情形,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行車影像與證據釐清,最終肇事責任也尚未確定。警方藉此提醒,高速公路車速較快,任何突然變換車道的動作,都可能讓鄰近車輛沒有足夠時間反應。駕駛人在變換車道前,除了應提前開啟方向燈,也必須利用後照鏡觀察後方車況,同時確認車輛視線死角,掌握欲切入車道的後方來車速度與安全距離。
63歲婦酒駕被攔查竟摸男警大腿 遭制止還嗲喊「愛你」!酒測0.67慘了
高雄前鎮一名63歲林姓婦人,26日清晨騎機車違規遭警方攔查,員警聞到她滿身酒味,機車上還放著疑似裝酒的杯子,追問下林婦坦承凌晨喝過啤酒,酒測值達0.67mg/L;更誇張的是,盤查期間她竟突然伸手摸男警大腿,嚇得員警當場喝斥:「妳不要亂摸我!」,警方訊問時要替她申請法扶律師,她竟嗲聲回「愛你!愛你」,讓現場員警哭笑不得。警方指出,草衙派出所員警26日清晨5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同安路一帶時,發現林婦騎機車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員警靠近後發現林婦身上散發明顯酒味,再查看她放在機車上的隨身杯,沒想到一拿起來就聞到濃烈酒氣,當場詢問:「這是酒耶!妳喝酒還騎車喔?」面對警方追問,林婦倒也沒有否認,坦承凌晨曾到友人住處喝啤酒,還向員警表示「我會老實說啦!」至於為何把裝有酒味的杯子放在機車上,警方進一步詢問是否曾經邊騎車邊喝,她趕緊否認,解釋只是平時習慣攜帶自己的杯子,「因為我不想喝人家的杯子」。然而,盤查過程中,林婦疑似酒意上頭,突然伸手碰觸男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大聲制止:「妳不要亂摸我!」後續員警告知相關程序,甚至表示可協助申請法律扶助律師,沒想到林婦竟突然嗲聲嗲氣地喊著「愛你!愛你」,讓員警直呼雞皮疙瘩掉一地。警方隨後依法對林婦實施酒測,結果達0.67mg/L,已超過刑事公共危險罪標準,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外,她酒後騎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也一併依法舉發,相關罰鍰最高合計達9萬3600元。林婦酒後騎機車,車上還放著殘留酒液與檸檬的杯子。(圖/警方提供)
違規五連發!遭攔查心虛狂抖「猛拿頭撞地」 他毒駕上路遭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48歲曾姓男子,1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三重街頭時一路違規,不僅沒開大燈、安全帽未扣,甚至無照駕駛還在路口「切西瓜」違規轉彎。巡邏員警上前攔查時,眼尖發現他全身止不住狂抖,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竟心虛倒地以頭部猛撞地面企圖自殘抗拒,警方隨即依法將其上銬管束帶回,經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三重警分局員警16日晚間6時許,巡邏途經三重區龍門路一帶時,發現曾男騎乘機車未開啟車頭大燈,頭上的安全帽也未依規定繫好扣環。更離譜的是,曾男行經路口左轉時,為了貪圖方便未行駛至路口中心點,竟未打方向燈便直接「切西瓜」違規轉彎,誇張行徑當場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並攔停受檢,進一步查驗身分後更確認其為無照駕駛。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曾男肢體動作極不協調,且身體不斷劇烈抖動,研判疑似吸毒後駕車,遂依規定要求其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一開始大言不慚地強辯「我又沒怎樣」,當員警當場細數其一連串重大違規項目並質疑其異常抖動時,曾男突然情緒失控坐倒在地,隨即用頭部猛烈撞擊地面。為防止曾男持續自傷並維護現場人員安全,員警立即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上銬壓制,隨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果真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警方除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逐一開單舉發並依法查扣該部機車外,另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毒駕)罪嫌將曾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深夜台66線驚魂!轎車疑切車道撞大貨車 車頭撞爛零件噴滿地
桃園台66線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1日凌晨12時許,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楊梅區台66線東向15公里處時,疑似在變換車道過程中,未注意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雙方隨即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引擎蓋明顯凹折變形,車體零件更散落在道路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所幸林男僅受到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楊梅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理。警方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時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台66線東向路段,疑似準備變換車道時,與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從事故造成的車損情況來看,小客車車頭受到明顯撞擊,不僅引擎蓋凹折,前方保險桿及相關零件也因撞擊受損、散落路面,所幸這起事故並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警方也分別對小客車及大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雙方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輛的行駛位置、變換車道過程,以及實際碰撞原因與相關肇事責任,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資料並調查釐清,因此現階段尚不能僅憑現場車損情況認定事故責任歸屬。這起事故也再次凸顯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時的潛在風險。台66線車流速度較快,加上深夜視線及駕駛反應可能受到環境影響,一旦駕駛人在切換車道前沒有充分掌握後方及側邊來車距離,就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碰撞。尤其面對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其車身較長、視線死角範圍也與一般小客車不同,駕駛人更應預留足夠安全距離。警方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前應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並透過後照鏡及轉頭確認鄰近車道狀況,在確定具有足夠安全距離後再完成變換,切勿突然切入其他車輛行進路線。深夜行駛快速道路時,更應保持注意力與安全車距,避免一次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高雄男酒毒駕拒檢遭警拉下車! 友人咆哮助陣慘了最高噴24萬
高雄街頭9日凌晨1名21歲顏姓男子駕車從路邊起駛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一路尾隨並將車輛攔,下沒想到顏男面對警方盤查時,不僅被測出酒測值超標,唾液毒品快篩更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過程中,顏男2名友人還在現場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最終遭警方當場管束。苓雅分局員警9日凌晨5時4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華三路與四維四路口時,發現顏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從路邊起駛,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察覺有異後一路尾隨,直到中華三路與中正四路口將車輛攔下進行盤查。警方攔車後,顏男仍坐在駕駛座上遲遲不願下車,疑似企圖拒絕接受攔查,員警隨即將他拉下車控制。此時,21歲洪姓男子恰巧駕車載著22歲連姓男子抵達現場,2人見友人遭警方攔查,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在現場大聲咆哮並干擾執法,其中更有人對員警嗆聲「你在凶什麼」,警方為避免現場秩序進一步失控,當場對洪、連2人實施管束。員警隨後對顏男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及唾液毒品篩檢,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37毫克,已超過刑事責任標準;唾液毒品快篩則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針對顏男涉及的交通違規行為,分別舉發起駛未使用方向燈、未繫安全帶、酒後駕車及毒駕等4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4萬51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及駕照。警詢後,顏男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在攔查過程中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的洪姓及連姓男子,警方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函送高雄地院簡易庭裁定。一場原本只是因未打方向燈引起的交通攔查,最後竟一路查出酒駕、毒駕等違法情事,同行友人也因現場失控咆哮而一併吃上官司。
土城死亡車禍!砂石車右切撞機車 女騎士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新北市土城區29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3歲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於上午7時許沿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與59歲王姓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捲入車底並遭輾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位於土城區擺接堡路往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發生大型車與機車碰撞事件,警方與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救護車前往救援,到救護人員到場時,王女臟器外露、明顯死亡,救護車未將其送醫,警方則設置遺體帷幕,並同步封鎖現場實施採證與交通疏導。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砂石車,沿著土城區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當行經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不慎與同向行駛的王姓婦人機車發生劇烈碰撞而導致悲劇。警方對砂石車司機鄭男實施酒精與毒品檢測試劑,已確認其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提醒,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轉彎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極大,駕駛行經路口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減速慢行;機車騎士亦應盡量避免長時間行駛於大型車兩側或前後死角區域,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安全。
赴日自駕注意!重機狂貼車尾卻不超車 日本人揭背後原因
赴日本自駕是不少台灣旅客的熱門旅遊方式,但台日兩地的用路文化其實存在不小差異。近日有台灣網友分享,在日本九州阿蘇山自駕時,後方3輛大型重機一路緊跟卻始終沒有超車,讓他一度誤以為自己遭到「逼車」。對此,旅居台灣、來自日本九州的作家下坂泰生(筆名「日本人的歐吉桑」)特地發文,以「課本沒有介紹的日本交通禮儀」為題,解析背後原因,強調真正關鍵並非道路標線,而是前車是否主動釋出禮讓訊號,這也是日本與台灣山路駕駛文化最大的不同。下坂泰生表示,自己同時擁有汽車與大型重機駕駛經驗,因此能從雙方角度理解這類情況。他也強調,發文目的並非批評原發文網友,而是希望讓更多赴日自駕的台灣旅客了解日本交通默契,未來開車時能更加自在,也減少誤會。他指出,阿蘇山是日本重機騎士公認的「朝聖路線」,每逢假日都能看到不少重機車隊前往兜風,因此在山路遇到大量重機並不罕見。許多人以為後方重機遲遲不超車,是因為道路中央畫有黃色實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真正原因往往是前方車輛沒有明確做出禮讓動作。他解釋,在日本山路,若後方有速度較快的汽車或重機,前車通常會主動打左方向燈、靠左減速,或在安全情況下搖下車窗,以手勢示意後方先行。只要收到這個明確訊號,後方車輛便會把握安全時機完成超車;超車後,多數駕駛或騎士還會短暫亮起雙黃警示燈,也就是日本人俗稱的「Thank You Hazard」,向前車表達感謝,這早已成為日本駕駛間相當普遍的禮儀。下坂泰生笑說,如果在日本接受他人禮讓後卻沒有亮起「Thank You Hazard」致謝,不少日本駕駛都會認為這是非常沒有禮貌的行為,甚至足以讓人忍不住按喇叭表達不滿。由此可見,這種前後車彼此禮讓、互相致意的文化,早已深植日本人的駕駛習慣。他認為,日本山路之所以交通相對順暢、事故發生率較低,正是因為前後車彼此尊重、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交通循環;反觀台灣山區道路,主動讓道的情況相對少見,被禮讓後以燈號或其他方式表達感謝的習慣也不普遍,反而較常看到搶快、冒險超車甚至危險駕駛,因此台日兩地最大的差異,其實不只是交通規則,而是用路文化與默契。下坂泰生也分享自己的觀察,自己幾乎每個週末都會騎自行車到山區,因此經常看到重機一路被前方汽車擋住,卻始終等不到對方主動讓道。他坦言,自己一直很好奇,既然開車時被後方重機一路緊跟會讓人感到壓力,為何不少駕駛仍不願意稍微靠邊減速,讓後方車輛先通過,再依照自己的節奏繼續行駛,對雙方來說不是都更輕鬆、更安全嗎?也或許有些駕駛根本沒有注意到後方車流狀況。他表示,自己在日本山路只要發現後方有速度較快的重機,幾乎都會第一時間主動禮讓,因為一直被車輛貼在後方其實相當令人困擾,也沒有必要讓彼此都承受壓力。最後,下坂泰生提醒,除了暴走族等少數特殊族群外,日本重機騎士平時很少刻意逼車或惡意近距離跟車。如果真的遇到重機一路貼近卻沒有超車,多半不是想挑釁,而是因為前車遲遲沒有釋出禮讓訊號,騎士只能透過持續跟車,無聲表達自己的不滿與期待前車讓道。他建議,國人赴日自駕除了熟悉交通法規,也應了解日本駕駛文化與禮讓默契,適時打方向燈、靠邊讓行並非示弱,而是彼此尊重的表現,也能讓山路交通更加順暢、安全。日本作家分享,主動打方向燈靠邊讓行,不僅能降低誤會,也有助於提升山路行車安全。(圖/翻攝自臉書,日本人的歐吉桑 ・台湾在住の日本人のおじさん)
男毒駕上路開車未打方向燈遭盤查 驗出「四毒陽」還藏違禁品被法辦
新北市新店區21日凌晨發生毒駕案,55歲鍾姓男子駕車行經北宜路一段 98 號前,因未打方向燈而遭青潭派出所員警盤查,警方查出鍾男有多項毒品前科,他則承認近日在家曾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和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還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違禁品,全案依法送辦。21日凌晨0時許,青潭派出所員警正執行巡邏勤務,目擊鍾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隨即上前將該車攔停實施交通稽查。而警方查出鍾男身負多項毒品前科,經員警進一步詢問其近期是否仍有施用毒品情事,鍾男當場坦承近日曾在家中施用過海洛因及安非他命。警方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檢驗結果竟呈現海洛因、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安非他命以及三級毒品苯二氮平等多重陽性反應,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製單舉發,並執行扣留該部自小客車及車牌兩面的處分,隨即將鍾男逮捕帶回派出所深入偵辦。鍾男眼見插翅難飛、主動從其隨身放置於車內的包包中,取出並交付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 4 包,總毛重達 4.63 公克,經警方現場初步檢驗確認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則依毒品和公共安全等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