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
」 車禍 毒駕 酒駕 拒檢 國道
您的餐點吵架中!台北BMW超車擦撞外送員未停 騎士追上「狂捶車窗」叫罵
台北市信義區信安街29日下午3時許,56歲廖姓男子駕駛黑色BMW行經信安街67巷準備超車,變換車道時車尾不慎擦撞28歲林姓外送員的機車車頭。廖男辯稱當下未察覺發生碰撞,仍繼續往前行駛;林男見狀憤而追上攔車,情緒激動地站在車外怒吼叫罵,甚至出手「咚咚咚」猛捶BMW擋風玻璃。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您的餐點吵架中請稍後」,引發討論。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執,經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也無人受傷,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信義分局呼籲,超越前車時應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發生交通事故後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10由警方協助處理,切勿採取過激行為,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國3新店驚魂!轎車突切車道釀3車連環撞 閃避不及猛撞護欄
國道3號北向新店路段29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3車碰撞事故,一名4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29公里處時,原本行駛於內側車道,卻在向右變換車道的過程中,疑似影響正在中線車道行駛的33歲林姓男子。林男為了閃避陳男車輛,緊急採取閃避措施,沒想到卻因此與外側車道另一輛由29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林男車輛隨後失控,猛烈撞向內側護欄,整起事故過程相當驚險。事故發生時間為29日中午12時59分,由於當時正值國道車流往來頻繁時段,3輛自小客車接連發生碰撞,也讓其他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林男在事故後感到身體不適,所幸並未送醫治療;另外兩名駕駛則無明顯傷勢。警方到場後,分別對陳男、林男及吳男進行酒測,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事故發生後,相關行車影像在29日被民眾上傳至社群網路,引發不少網友討論。從目前警方調查內容來看,陳男當時駕車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準備向右切換至其他車道,而位於中線車道的林男疑似為了閃避陳男車輛,過程中與外側車道吳男所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接著林男車輛失去控制,撞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不過,實際碰撞原因、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的行駛狀況,以及駕駛人是否涉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情形,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行車影像與證據釐清,最終肇事責任也尚未確定。警方藉此提醒,高速公路車速較快,任何突然變換車道的動作,都可能讓鄰近車輛沒有足夠時間反應。駕駛人在變換車道前,除了應提前開啟方向燈,也必須利用後照鏡觀察後方車況,同時確認車輛視線死角,掌握欲切入車道的後方來車速度與安全距離。
63歲婦酒駕被攔查竟摸男警大腿 遭制止還嗲喊「愛你」!酒測0.67慘了
高雄前鎮一名63歲林姓婦人,26日清晨騎機車違規遭警方攔查,員警聞到她滿身酒味,機車上還放著疑似裝酒的杯子,追問下林婦坦承凌晨喝過啤酒,酒測值達0.67mg/L;更誇張的是,盤查期間她竟突然伸手摸男警大腿,嚇得員警當場喝斥:「妳不要亂摸我!」,警方訊問時要替她申請法扶律師,她竟嗲聲回「愛你!愛你」,讓現場員警哭笑不得。警方指出,草衙派出所員警26日清晨5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同安路一帶時,發現林婦騎機車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隨即上前攔停盤查。員警靠近後發現林婦身上散發明顯酒味,再查看她放在機車上的隨身杯,沒想到一拿起來就聞到濃烈酒氣,當場詢問:「這是酒耶!妳喝酒還騎車喔?」面對警方追問,林婦倒也沒有否認,坦承凌晨曾到友人住處喝啤酒,還向員警表示「我會老實說啦!」至於為何把裝有酒味的杯子放在機車上,警方進一步詢問是否曾經邊騎車邊喝,她趕緊否認,解釋只是平時習慣攜帶自己的杯子,「因為我不想喝人家的杯子」。然而,盤查過程中,林婦疑似酒意上頭,突然伸手碰觸男警大腿,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大聲制止:「妳不要亂摸我!」後續員警告知相關程序,甚至表示可協助申請法律扶助律師,沒想到林婦竟突然嗲聲嗲氣地喊著「愛你!愛你」,讓員警直呼雞皮疙瘩掉一地。警方隨後依法對林婦實施酒測,結果達0.67mg/L,已超過刑事公共危險罪標準,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外,她酒後騎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行為,也一併依法舉發,相關罰鍰最高合計達9萬3600元。林婦酒後騎機車,車上還放著殘留酒液與檸檬的杯子。(圖/警方提供)
違規五連發!遭攔查心虛狂抖「猛拿頭撞地」 他毒駕上路遭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48歲曾姓男子,1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三重街頭時一路違規,不僅沒開大燈、安全帽未扣,甚至無照駕駛還在路口「切西瓜」違規轉彎。巡邏員警上前攔查時,眼尖發現他全身止不住狂抖,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竟心虛倒地以頭部猛撞地面企圖自殘抗拒,警方隨即依法將其上銬管束帶回,經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三重警分局員警16日晚間6時許,巡邏途經三重區龍門路一帶時,發現曾男騎乘機車未開啟車頭大燈,頭上的安全帽也未依規定繫好扣環。更離譜的是,曾男行經路口左轉時,為了貪圖方便未行駛至路口中心點,竟未打方向燈便直接「切西瓜」違規轉彎,誇張行徑當場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並攔停受檢,進一步查驗身分後更確認其為無照駕駛。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曾男肢體動作極不協調,且身體不斷劇烈抖動,研判疑似吸毒後駕車,遂依規定要求其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一開始大言不慚地強辯「我又沒怎樣」,當員警當場細數其一連串重大違規項目並質疑其異常抖動時,曾男突然情緒失控坐倒在地,隨即用頭部猛烈撞擊地面。為防止曾男持續自傷並維護現場人員安全,員警立即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上銬壓制,隨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果真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警方除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逐一開單舉發並依法查扣該部機車外,另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毒駕)罪嫌將曾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深夜台66線驚魂!轎車疑切車道撞大貨車 車頭撞爛零件噴滿地
桃園台66線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1日凌晨12時許,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楊梅區台66線東向15公里處時,疑似在變換車道過程中,未注意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雙方隨即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引擎蓋明顯凹折變形,車體零件更散落在道路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所幸林男僅受到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楊梅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理。警方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時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台66線東向路段,疑似準備變換車道時,與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從事故造成的車損情況來看,小客車車頭受到明顯撞擊,不僅引擎蓋凹折,前方保險桿及相關零件也因撞擊受損、散落路面,所幸這起事故並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警方也分別對小客車及大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雙方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輛的行駛位置、變換車道過程,以及實際碰撞原因與相關肇事責任,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資料並調查釐清,因此現階段尚不能僅憑現場車損情況認定事故責任歸屬。這起事故也再次凸顯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時的潛在風險。台66線車流速度較快,加上深夜視線及駕駛反應可能受到環境影響,一旦駕駛人在切換車道前沒有充分掌握後方及側邊來車距離,就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碰撞。尤其面對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其車身較長、視線死角範圍也與一般小客車不同,駕駛人更應預留足夠安全距離。警方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前應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並透過後照鏡及轉頭確認鄰近車道狀況,在確定具有足夠安全距離後再完成變換,切勿突然切入其他車輛行進路線。深夜行駛快速道路時,更應保持注意力與安全車距,避免一次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高雄男酒毒駕拒檢遭警拉下車! 友人咆哮助陣慘了最高噴24萬
高雄街頭9日凌晨1名21歲顏姓男子駕車從路邊起駛時,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一路尾隨並將車輛攔,下沒想到顏男面對警方盤查時,不僅被測出酒測值超標,唾液毒品快篩更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過程中,顏男2名友人還在現場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最終遭警方當場管束。苓雅分局員警9日凌晨5時41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華三路與四維四路口時,發現顏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從路邊起駛,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察覺有異後一路尾隨,直到中華三路與中正四路口將車輛攔下進行盤查。警方攔車後,顏男仍坐在駕駛座上遲遲不願下車,疑似企圖拒絕接受攔查,員警隨即將他拉下車控制。此時,21歲洪姓男子恰巧駕車載著22歲連姓男子抵達現場,2人見友人遭警方攔查,情緒相當激動,不斷在現場大聲咆哮並干擾執法,其中更有人對員警嗆聲「你在凶什麼」,警方為避免現場秩序進一步失控,當場對洪、連2人實施管束。員警隨後對顏男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及唾液毒品篩檢,結果顯示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37毫克,已超過刑事責任標準;唾液毒品快篩則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針對顏男涉及的交通違規行為,分別舉發起駛未使用方向燈、未繫安全帶、酒後駕車及毒駕等4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4萬5100元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吊扣牌照及駕照。警詢後,顏男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在攔查過程中大聲咆哮、干擾警方執法的洪姓及連姓男子,警方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函送高雄地院簡易庭裁定。一場原本只是因未打方向燈引起的交通攔查,最後竟一路查出酒駕、毒駕等違法情事,同行友人也因現場失控咆哮而一併吃上官司。
土城死亡車禍!砂石車右切撞機車 女騎士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新北市土城區29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3歲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於上午7時許沿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與59歲王姓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捲入車底並遭輾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位於土城區擺接堡路往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發生大型車與機車碰撞事件,警方與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救護車前往救援,到救護人員到場時,王女臟器外露、明顯死亡,救護車未將其送醫,警方則設置遺體帷幕,並同步封鎖現場實施採證與交通疏導。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砂石車,沿著土城區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當行經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不慎與同向行駛的王姓婦人機車發生劇烈碰撞而導致悲劇。警方對砂石車司機鄭男實施酒精與毒品檢測試劑,已確認其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提醒,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轉彎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極大,駕駛行經路口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減速慢行;機車騎士亦應盡量避免長時間行駛於大型車兩側或前後死角區域,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安全。
赴日自駕注意!重機狂貼車尾卻不超車 日本人揭背後原因
赴日本自駕是不少台灣旅客的熱門旅遊方式,但台日兩地的用路文化其實存在不小差異。近日有台灣網友分享,在日本九州阿蘇山自駕時,後方3輛大型重機一路緊跟卻始終沒有超車,讓他一度誤以為自己遭到「逼車」。對此,旅居台灣、來自日本九州的作家下坂泰生(筆名「日本人的歐吉桑」)特地發文,以「課本沒有介紹的日本交通禮儀」為題,解析背後原因,強調真正關鍵並非道路標線,而是前車是否主動釋出禮讓訊號,這也是日本與台灣山路駕駛文化最大的不同。下坂泰生表示,自己同時擁有汽車與大型重機駕駛經驗,因此能從雙方角度理解這類情況。他也強調,發文目的並非批評原發文網友,而是希望讓更多赴日自駕的台灣旅客了解日本交通默契,未來開車時能更加自在,也減少誤會。他指出,阿蘇山是日本重機騎士公認的「朝聖路線」,每逢假日都能看到不少重機車隊前往兜風,因此在山路遇到大量重機並不罕見。許多人以為後方重機遲遲不超車,是因為道路中央畫有黃色實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真正原因往往是前方車輛沒有明確做出禮讓動作。他解釋,在日本山路,若後方有速度較快的汽車或重機,前車通常會主動打左方向燈、靠左減速,或在安全情況下搖下車窗,以手勢示意後方先行。只要收到這個明確訊號,後方車輛便會把握安全時機完成超車;超車後,多數駕駛或騎士還會短暫亮起雙黃警示燈,也就是日本人俗稱的「Thank You Hazard」,向前車表達感謝,這早已成為日本駕駛間相當普遍的禮儀。下坂泰生笑說,如果在日本接受他人禮讓後卻沒有亮起「Thank You Hazard」致謝,不少日本駕駛都會認為這是非常沒有禮貌的行為,甚至足以讓人忍不住按喇叭表達不滿。由此可見,這種前後車彼此禮讓、互相致意的文化,早已深植日本人的駕駛習慣。他認為,日本山路之所以交通相對順暢、事故發生率較低,正是因為前後車彼此尊重、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交通循環;反觀台灣山區道路,主動讓道的情況相對少見,被禮讓後以燈號或其他方式表達感謝的習慣也不普遍,反而較常看到搶快、冒險超車甚至危險駕駛,因此台日兩地最大的差異,其實不只是交通規則,而是用路文化與默契。下坂泰生也分享自己的觀察,自己幾乎每個週末都會騎自行車到山區,因此經常看到重機一路被前方汽車擋住,卻始終等不到對方主動讓道。他坦言,自己一直很好奇,既然開車時被後方重機一路緊跟會讓人感到壓力,為何不少駕駛仍不願意稍微靠邊減速,讓後方車輛先通過,再依照自己的節奏繼續行駛,對雙方來說不是都更輕鬆、更安全嗎?也或許有些駕駛根本沒有注意到後方車流狀況。他表示,自己在日本山路只要發現後方有速度較快的重機,幾乎都會第一時間主動禮讓,因為一直被車輛貼在後方其實相當令人困擾,也沒有必要讓彼此都承受壓力。最後,下坂泰生提醒,除了暴走族等少數特殊族群外,日本重機騎士平時很少刻意逼車或惡意近距離跟車。如果真的遇到重機一路貼近卻沒有超車,多半不是想挑釁,而是因為前車遲遲沒有釋出禮讓訊號,騎士只能透過持續跟車,無聲表達自己的不滿與期待前車讓道。他建議,國人赴日自駕除了熟悉交通法規,也應了解日本駕駛文化與禮讓默契,適時打方向燈、靠邊讓行並非示弱,而是彼此尊重的表現,也能讓山路交通更加順暢、安全。日本作家分享,主動打方向燈靠邊讓行,不僅能降低誤會,也有助於提升山路行車安全。(圖/翻攝自臉書,日本人的歐吉桑 ・台湾在住の日本人のおじさん)
男毒駕上路開車未打方向燈遭盤查 驗出「四毒陽」還藏違禁品被法辦
新北市新店區21日凌晨發生毒駕案,55歲鍾姓男子駕車行經北宜路一段 98 號前,因未打方向燈而遭青潭派出所員警盤查,警方查出鍾男有多項毒品前科,他則承認近日在家曾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和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還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違禁品,全案依法送辦。21日凌晨0時許,青潭派出所員警正執行巡邏勤務,目擊鍾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隨即上前將該車攔停實施交通稽查。而警方查出鍾男身負多項毒品前科,經員警進一步詢問其近期是否仍有施用毒品情事,鍾男當場坦承近日曾在家中施用過海洛因及安非他命。警方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檢驗結果竟呈現海洛因、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安非他命以及三級毒品苯二氮平等多重陽性反應,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製單舉發,並執行扣留該部自小客車及車牌兩面的處分,隨即將鍾男逮捕帶回派出所深入偵辦。鍾男眼見插翅難飛、主動從其隨身放置於車內的包包中,取出並交付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 4 包,總毛重達 4.63 公克,經警方現場初步檢驗確認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則依毒品和公共安全等罪移送法辦。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未打方向燈奪命!高雄休旅車突轉彎撞飛越南騎士 命危送醫搶救中
高雄市三民區11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行經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時,疑似未依規定打開方向燈,且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便直接右轉,導致後方同向直行的一名22歲越南籍黎姓男騎士反應不及,雙方當場發生猛烈碰撞。撞擊瞬間,黎男連人帶車噴飛倒地,現場情況相當驚悚,附近民眾見狀立即報警求援。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黎男全身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傷口深可見骨,且已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第一時間進行緊急處置,隨後將他送往醫院搶救,截至目前仍持續急救中,傷勢相當危急。至於林姓女駕駛則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調查,經酒測後確認沒有酒後駕車情形。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15分左右,林女當時駕駛休旅車沿民族陸橋外側快車道往北行駛,下橋後準備右轉進入九如一路,涉嫌未打方向燈便直接轉彎,也未依照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正常直行的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而發生碰撞。警方表示,林女行為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但詳細肇事責任仍須透過現場跡證、監視器畫面及相關鑑定進一步釐清。這起事故也再次引發外界對於駕駛人轉彎習慣與交通安全的關注。交通安全專家提醒,方向燈除了是提醒其他用路人行車動向的重要工具,也是降低事故風險的基本駕駛習慣。若駕駛人在轉彎前未提早顯示行車意圖,後方車輛往往難以及時反應,極易造成追撞或側撞事故。
國1泰山段驚傳4車連撞 轎車翻覆四輪朝天釀2傷
國道1號南向36.7公里泰山路段4日上午7時許發生4車連環事故。63歲楊姓男子駕駛小客車,疑因變換車道不當,自輔助車道切入外側車道時與大貨車發生碰撞,車輛失控後再撞上內側護欄,並波及後方2輛小客車。其中,74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遭撞後翻覆,隨後再撞上外側護欄,造成陳男及車上67歲黃姓女乘客受傷,2人均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治療,所幸均無大礙。國道警方調查,楊男行經該路段時疑似未確認安全距離即切換車道,與54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後失控向左偏移,衝擊內側護欄後波及後方行駛的2部小客車,其中一輛遭撞後翻覆。警消獲報到場後協助傷者救護、疏導後方車流,並進行事故排除作業。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行駛高速公路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務必先確認後視鏡、打方向燈並轉頭查看盲區,切勿打燈即急切切換,且不論前後座乘客均應全程繫妥安全帶,以降低事故發生時的傷亡風險。
毒駕男聞警攔查秒棄車狂奔 百米逃亡仍遭逮!K煙味露餡慘遭羈押
高雄市一名25歲洪姓男子日前深夜開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時,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攔查,未料警方靠近盤查時,赫然聞到車內飄出濃厚疑似K他命氣味;洪男眼見情況不妙,竟當場棄車拔腿狂奔,但僅逃出約100公尺,就遭警方壓制,狼狽落網,全案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洪嫌獲准。鼓山分局長郭子弘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本月20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明華路時,發現洪男駕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依法上前攔查。由於員警查驗身分時,察覺車內瀰漫疑似毒品燃燒後的特殊氣味,正準備進一步查證時,洪男竟突然打開車門衝下車逃逸。警方見狀立即展開追捕,並同步通報線上警力支援圍堵。洪男沿著道路、巷弄一路狂奔,試圖甩開追緝,但最終仍在距離攔查地點約100公尺外的巷內遭員警攔下制伏。警方懷疑洪男施用毒品,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除涉毒駕外,洪男還被查出無照駕駛,且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情形;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其中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未打方向燈則最高可罰3600元。郭子弘強調,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與反應能力,對道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行為,避免危險駕駛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雨夜等公車別只揮手! 他曝司機視角畫面:可用「手機手電筒」攔車
雨夜等公車總怕司機沒看到?一名網友分享影片指出,從公車司機視角看出去,在視線不佳的情況下,乘客站在站牌旁也不一定看得清,此時若用手機手電筒向司機示意,能有效提高辨識度,「司機會感謝你為我們設想!」引發網友熱議。這名網友日前在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可以發現從公車司機的視角來看,雨夜的狀況下,右前方的公車站較為模糊,而有3名乘客一手撐著傘,另一手開著手機手電筒不斷揮舞,直到公車停靠才放下。對此,原PO也表示,「用自己手機手電筒的燈光攔公車,效果是非常的好,而且所有的公車司機都會感謝你為我們設想」、「手機是每一個人都有,也都有手電筒的功能,有好的東西要會使用!」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謝謝您的分享,完全不知道原來晚上公車司機真的會看不太到人家在揮手」、「原來司機是這種視角」、「還是很難看到欸,原來視線這麼差」、「司機的眼神很銳利耶,若不是有先看標題,因為四周的各式光源,我也看不清哪有手機燈光在揮手晃動」、「謝謝你發出來,我才知道原來這樣不會閃到司機」、「其實有想過用手電筒,但又擔心太亮會影響用路人,結果想太多,下次知道了」、「我只要晚上坐公車都會用打開的手機螢幕招公車,原來真的有用」。也有人說,「是的沒錯,好讓我們可以提早打方向燈讓後車知道準備變換車道」、「我是被司機教的,在暗處的站牌要開手電筒才看得到」、「重點還有持續揮手」、「我會開手機螢幕燈」、「之前我一直用手電筒揮,被公車司機罵,他罵說誰一直用手電筒?這樣會照到司機眼睛。後來一段時間都不敢用,直到某些公車司機又要我開手電筒,我才敢搭公車時又開始揮手電筒」。還有人指出,「下雨加背景招牌燈,神眼朱老九才看得到路邊招手的乘客吧」、「為什麼不在站牌上,設置一個招呼燈?要搭車的按個鈕,站牌能亮燈」、「台灣的道路不必要的光害真的很嚴重」、「有站牌的地方都一片黑?連個燈光都沒有,是乘客只能在白天搭車嗎?覺得是政府的問題」。
楊中成批3分鐘連收3張罰單 黃偉哲認不合理:若是我也可能這樣騎
台南市議員楊中成今(10)日在市政總質詢時指出,有民眾騎機車行經市道180線路段時,短短3分鐘內遭檢舉開出3張罰單,引發民眾不滿,質疑警方對檢舉案件幾乎照單全收,缺乏彈性與實際路況考量。楊中成表示,該路段原為舊縣道,道路寬度僅約12公尺,且未設置機車專用道,路旁還設有電桿等障礙物。機車騎士為閃避障礙物,行駛過程中難免向內側偏移甚至壓到車道邊線,卻因此遭檢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接連收到多張罰單,讓民眾難以接受。楊中成認為,相關情況並非惡意違規,而是受到道路環境限制所致,現行檢舉制度過於僵化,未能充分反映實際用路情況,也讓執法失去應有的彈性與溫度。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從民眾角度來看,短時間內收到3張罰單確實不合理,但依現行法規認定仍屬違規行為。他坦言,若是自己騎車經過該路段,也可能因閃避障礙物而出現類似行為。黃偉哲指出,警方在處理交通檢舉案件時也面臨壓力,若未依法舉發,可能遭檢舉人質疑執法不當,甚至向監察院提出申訴,因此執法單位往往必須依規定辦理。警方則說明,依現行規定,若違規行為跨越不同路口,即可認定為不同違規事實分別舉發;若騎士變換行向或壓線行駛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檢舉影片或照片查證屬實後,仍須依法開單,因此才會出現同一路段連續收到多張罰單的情況。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台南男凌晨鬼祟開車露餡!毒煙彈配子彈全曝光 毒駕陽性當場送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於5月2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路上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且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這一查,竟意外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煙油以及子彈等違禁物品,53歲郭姓男子更在毒品唾液快篩中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槍砲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當時巡邏員警注意到該車行車狀況異常,疑似刻意閃避警方視線,加上未打方向燈的違規行為,因此依法將車輛攔下盤查。員警在查驗過程中,於車內發現多枚依托咪酯煙彈與煙油,甚至還有子彈等危險物品,現場氣氛瞬間緊張。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查扣,並將郭男帶回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對郭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疑似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指出,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經常被摻入電子煙油或煙彈中,許多年輕族群誤以為只是普通電子煙,實際上吸食後恐導致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及肢體失控,一旦開車上路,極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強調,警方目前持續將毒駕、酒駕列為重點取締項目,尤其新興毒品氾濫問題日益嚴重,警方絕不寬貸。本案除依法移送外,也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與子彈來源,防止危險物品流入市面。警方同時提醒民眾,依現行法律規定,毒駕已納入可預防性羈押範圍,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害人害己。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危險駕駛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三重黑色賓士拒檢狂飆!蛇行逆向連闖紅燈 警一路追開28張罰單
新北市三重區23日深夜驚傳驚險拒檢逃逸事件!警方晚間11時3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重新路與正義南路口,發現一輛黑色賓士轎車駕駛竟在行駛途中手持手機使用,警方見狀立即上前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沒想到對方不但不配合,反而猛踩油門高速逃逸,當場上演街頭警匪追逐戰,引發附近民眾關注。警方指出,當時巡邏員警騎乘機車沿路執勤,發現賓士駕駛違規使用手機後,立即靠近並要求對方「旁邊停一下」。未料駕駛疑似心虛,完全無視警方指示,突然加速逃離現場。警方隨即鳴笛尾隨追緝,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攔截。逃逸過程中,該輛黑色賓士不僅高速蛇行,還多次逆向行駛、闖紅燈,甚至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危險駕駛行徑令人捏一把冷汗。更誇張的是,駕駛一度在重新路與大同南路口假意停車配合,警方立刻上前要求下車受檢,並敲擊車窗示警,但駕駛竟趁員警靠近時,再度踩下油門加速逃逸,行徑相當囂張。警方強調,整起追緝過程雖驚險萬分,但幸好並未波及其他車輛,也沒有造成民眾傷亡。針對該輛賓士涉及的多項交通違規,警方已依法逐一舉發,包括駕車使用手機、逆向行駛、闖紅燈、危險駕駛、拒檢逃逸及轉彎未打方向燈等,共計開出28張罰單,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目前警方已鎖定涉案車輛及駕駛身分,後續將持續通知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面對警方攔查應配合執法,避免因一時衝動釀成更嚴重後果。
毒駕拒檢警匪追逐2公里!板橋男遭壓制逮捕 整路違規罰18萬
新北市板橋區19日晚間發生警匪追逐事件,一名23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路口時,因違規使用手機且神情異常,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示意停車受檢時,陳男卻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攔截圍捕,雙方一路追逐約2公里,最後陳男撞上警用機車後倒地,遭警方壓制逮捕,過程中造成2名員警受傷送醫。警方表示,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於19日晚間6時58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信義路與廣明街口時,發現陳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時,一邊騎車一邊使用手機,加上神情與行跡可疑,因此依法上前攔查。不過,陳男見警方示意停車後,並未配合受檢,反而朝四川路方向加速逃離。警方立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同時保持安全距離尾隨監控,避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據了解,陳男逃逸過程中多次蛇行變換車道,警方則持續尾隨追捕。整段追逐歷時約2分鐘,直線逃逸距離約1公里,警方實際尾隨圍捕距離則約2公里。直到晚間7時04分,陳男行經四川路二段245巷口時,撞上警用機車後失控倒地,支援警力立刻上前壓制,當場將人逮捕。整起過程造成2名員警受傷,警方隨後協助將傷者送往亞東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陳男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對二級毒品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均呈現陽性反應。警方指出,後續將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傷害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了刑事責任外,警方也針對陳男多項交通違規行為製單舉發,包括駕車使用手機、紅燈右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無照駕駛、毒駕肇事致人受傷以及拒檢逃逸等,共開出11張罰單,最高累計罰鍰可達18萬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