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毒品
」 毒駕 毒品 喪屍煙彈 新北 安非他命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喪屍煙彈上頭還敢開車! 花蓮男撞橋烏龜翻慘遭收押
花蓮縣日前發生一起驚險又離譜的毒駕事故,1名年約40歲的黃姓男子,在連續兩天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及甲基安非他命後,竟不顧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於深夜駕車外出。沒想到行駛途中因毒品藥效發作,先是擦撞路旁號誌燈桿,接著車輛失控猛撞橋墩,整輛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現場一片狼藉,所幸黃男僅受到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於6月1日凌晨,黃男駕車沿花蓮縣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途經七腳川溪附近時,車輛突然偏離車道撞上路旁號誌燈桿。然而撞擊後車輛並未停下,而是持續失控向前衝撞橋墩。由於撞擊力道相當猛烈,導致車頭嚴重毀損、擋風玻璃碎裂,整輛車翻覆在道路中央,場面十分驚悚。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協助受困車內的黃男脫困送醫。警方在醫院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黃男神情恍惚、言行異常,與一般車禍傷患狀況明顯不同,因此懷疑涉及毒駕。經使用毒品唾液快篩檢驗後,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均呈陽性反應,證實黃男在駕車前確有施用毒品情形。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黃男於5月30日至31日期間,在住處多次施用依托咪酯及安非他命,直到深夜仍處於藥效影響狀態,卻執意開車上路,最終因意識不清導致事故發生。花蓮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違反《刑法》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罪,且其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考量其漠視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並有再次毒駕風險,因此依修正後《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法官裁定准押。
毒駕頻傳! 法務部擬將「喪屍煙彈」升一級毒品
近期新興毒品流入、毒駕事故頻傳,法務部6月1日表示,除積極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加速推動相關法律修正案外,亦同步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法務部也將進一步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屆時相關刑責將大幅提高。法務部指出,毒駕不僅挑戰法律底線,更對民眾生命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為此,法務部將採取以下7項作為,重申對於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將持續盡速推動相關法制修正,以全面提高毒駕防制之法律密度,嚴懲毒駕犯行。1、積極推動修法,嚴懲毒駕行為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朝向將毒駕與酒駕行為分別規範之修法方向,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就毒駕行為全面提高法定刑度,並嚴格假釋門檻,增訂義務沒收規定。2、持續溯源斷根,徹查毒品犯罪網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過二次修正,就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行為,依毒品分級為層級化處罰規定,最重法定刑為死刑;同條例第9條第3項就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式毒品行為,加重其刑至2分之1。3、檢討毒品分級,建立預警機制法務部每3個月召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毒品類型、分級等議題,遇有需緊急討論議題時,亦得以召開臨時會方式為之。法務部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倘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將大幅提高。4、落實毒品戒癮治療,抑制再犯,穩定復歸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3期之毒品防制策略,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等供給毒品者,依法從嚴追訴及處罰;對於單純施用毒品者,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等建構戒癮治療處遇機制,全面協助毒品施用者戒除毒癮,復歸家庭與社會,從源頭減少毒駕犯行。5、積極與司法院研商成少共犯程序處理事宜,避免程序割裂造成偵查斷點法務部多次與司法院協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少年移送前程序章節增訂檢察官角色,以解決執法困境,已獲司法院共識,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在修法完成前,各檢察署均已與少年法院(庭)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強化毒品案件溯源追查。6、強化毒品檢驗量能行政院及法務部多次召開專案會議,盤點相關單位之檢驗需求及量能,提出具體規畫,預計相關計畫在行政院核定後,將可滿足檢驗量能之需求;對特定毒品檢驗問題,已在台彎高等檢察署召開之跨部會議進行研討,現由衛福部食藥署積極研議中。7、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化規範密度法務部研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使各主管機關得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進行相關檢驗。此外,有關施用及持有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及裁罰是否需再加重,法務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毒駕男車突逆向暴衝!連環撞7車釀骨折慘劇 法院火速裁准羈押
高雄市前鎮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毒駕事故,1名51歲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后安路與天倫路口時,車輛突然向左偏移並逆向行駛,不僅擦撞一名騎乘機車的49歲陳姓女子,還接連波及路旁停放的4輛機車及2輛自小客車,造成現場一片狼藉。陳女因猛烈撞擊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及肋骨骨折,所幸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對洪男進行調查。洪男起初向警方供稱,自己因精神不濟、駕車時不慎睡著,才會導致車輛失控逆向衝撞。然而警方在偵訊過程中發現其神情異常、言行舉止有異,進一步提高警覺。經酒測後雖未驗出酒精反應,但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竟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顯示洪男疑似在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將洪男逮捕,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洪男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其疑似施用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加上有事實顯示其可能再度實施相同行為,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涉案情節重大,且具有反覆實施危險行為的可能性,若任其在外恐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進一步危害,因此裁定羈押獲准。警方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無論是酒駕或毒駕,都可能在瞬間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並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又是毒駕!催油門撞牆還鬼叫 超鏘騎士遭逮送辦
新北市中和區26日凌晨發生毒駕案,43歲曾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圓通路一帶時突然失控,猛催油門導致撞牆,警方趕抵時他還持續吵鬧,警方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發現呈現愷他命及甲基卡西酮「雙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送辦,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26凌晨0時許,曾男吸毒後騎車上路,卻因毒品反應而精神恍惚,不斷猛催油門,撞上牆壁後仍持續催動,導致大量濃煙冒出,還有2台車遭受波及,警方獲報後立刻前往處理。警方趕抵時,曾男情緒依然激動,躺在地上不斷大吼大叫,警方喝令他配合調查,並察覺他有施用毒品徵象,於是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確認曾男沒有受傷,酒測值為0.00mg/L,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愷他命及甲基卡西酮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毒駕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製單舉發並查扣其車輛。
駕掃蕩2天狂逮5案!屏東警抓3通緝犯 車內搜出「喪屍煙彈」
屏東縣警方強力掃蕩毒駕!里港警分局自24日起執行專案勤務,短短2天內接連查獲3件毒駕、2件酒駕案件,還一舉逮獲3名毒品、竊盜及交通致傷通緝犯,並查扣依托咪酯煙彈、晶體及吸食器等證物,展現警方「毒駕零容忍」強硬態度。里港警分局表示,九如派出所員警24日晚間在九如鄉三民路巡邏時,發現一名楊姓男子騎乘機車未開啟車燈,警方上前攔查後,當場查獲依托咪酯煙彈3顆及針頭11支,隨即依法帶回偵辦。另外,高樹分駐所員警25日上午7時許,在鹽埔鄉莒光路執行毒駕與逃犯查緝勤務時,攔下王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經警方查證,王男涉及竊盜、交通致傷逃逸及毒品案遭多案通緝,同行的陳姓、張姓男子經初步篩檢後,也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進一步搜索車內,查扣依托咪酯晶體1.27公克及電子菸吸食器2組,訊後依毒品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里港警分局長邱逸樵指出,依托咪酯目前已列為二級毒品,無論持有或施用都涉及刑責,而毒駕更會嚴重影響駕駛判斷力與反應能力,極易釀成重大事故。警方將持續針對高風險對象、易肇事路段及可疑車輛加強攔查取締,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車,以免害人害己。
毒駕致死頻傳 陳菁徽提五項重點要求:加強查緝、推毒駕酒駕分流修法
根據警政署資料,全台今年1至5月接連發生重大毒駕事故,5月更連續4天發生毒駕致死7人送命,讓全民憤怒不已。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5)日痛批「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對此,陳提出5項訴求,包括強化電子煙查緝、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等。並強調,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陳菁徽指出,「一邊說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一邊卻讓人民活在毒品毒駕的恐懼之中」,5月4日的彰化,一名丈夫親眼目睹新婚妻子遭毒駕撞死,女兒在現場絕望痛哭,拜託大家「救救我爸」,多麼痛心。陳菁徽續指,然而,這不是單一個案。光是115年5月,全台從北到南接連發生多起重大毒駕事故,短短幾天就造成無辜民眾死傷。想問問賴政府,到底還要讓人民痛心幾次?陳菁徽說,去年,一名員警因毒駕案件不幸殉職,自己就在總質詢中要求行政院正視「依托咪酯」的嚴重性。當時政府承諾要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改是改了,但毒品問題有被壓下來嗎?沒有。反而更加氾濫、更加年輕化,甚至成為道路安全的重大威脅。陳菁徽提到,根據警政署資料,今年1至4月全台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5月更有連續四天發生毒駕致死的駭人事件。民眾的憤怒直接轉化成網路上的文字,超過7千人連署要求嚴懲毒駕,甚至主張最重可處死刑。陳菁徽說,回頭看看行政院到底做了什麼?從106年開始,「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結果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卻還公開表示「施用毒品人口數逐年下降,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陳菁徽表示,如果真的是走在正確道路上,為什麼全台各縣市還是不斷出現毒駕、喪屍煙彈、毒品咖啡包、校園涉毒與新興毒品犯罪?政府是不是該向人民好好解釋?陳菁徽指出,更嚴重的是,近期多起毒駕事件都與「喪屍煙彈」有關。依托咪酯本來是醫療麻醉用藥,如今卻被犯罪集團製成煙彈、煙油,低價販售、快速流通。刑事局統計,今年1至4月全國已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共148公斤,估算可製成150萬顆毒煙彈。「這代表什麼?」陳菁徽說,代表毒品不再只是傳統印象中的毒品交易,而是被包裝成電子菸、煙彈、咖啡包,成本低、分裝快、門檻低,甚至像地下手工代工一樣擴散。它吸引年輕人使用、分享,甚至被吸收進犯罪網絡,形成一張更隱密、更難查緝的毒品供應鏈。陳菁徽指出,問題是,電子煙在台灣本來就是違法物品。《菸害防制法》早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可是今天我們在街上、校園周邊、社群平台上,仍然看到年輕人人手一支。更可怕的是,他手上的那一支,可能就是毒品載具。陳菁徽表示,網路上,吸食喪屍煙彈、K菸、毒咖啡包的心得文隨處可見,有人詳細分享吸食反應,有人引導加入群組,有人更直接展示吸毒工具與販售管道。政府如果連網路平台、社群群組、校園黑市都管不住,談再多反毒策略,都是空話。「這段時間悲劇持續上演,政府說了什麼?」,陳菁徽說,內政部長劉世芳說要限制吸毒者取得駕照,降低無照上路可能性。但自己必須直說,一個人都已經違法吸毒了,真以為會因為沒有駕照,就乖乖不上路嗎?毒品防制不能只停在校園宣導,毒駕防制也不能只等到撞死人後才加重刑責。真正有效的治理,必須前端阻斷、後端嚴懲,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陳菁徽提出五項具體要求:第一,強化電子煙查緝,針對黑市、校園周邊、社群平台等全面掃蕩;第二,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第三,啟動全國性擴大稽查專案,針對KTV、夜店、酒吧及深夜場所加強臨檢與溯源查緝;第四,額外編列經費作為員警稽查津貼及相關補助;第五,法制面應推動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
毒駕零容忍 城中警擴大臨檢護市民
近期毒駕衍生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頻傳,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施用毒品不僅危害自身身心健康,更將影響駕駛人反應速度、判斷能力及操控專注程度,大幅增加道路行車風險及交通事故發生機率,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尤其部分新興毒品會造成人體感官異常及判斷失準,其危險程度更甚於酒後駕車行為。為維護轄區交通秩序及市民安全,北市中正一分局24日夜間特別規劃執行聯合路檢勤務,針對疑似毒、酒後駕車等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加強攔查取締,展現警方打擊毒品、防制毒駕之決心。為有效防制毒駕危害交通安全,並持續強化毒駕查緝作為,警政署已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具毒駕徵候之駕駛人,如經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或拒絕接受唾液檢測,員警依客觀情狀判斷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不須再請示檢察官,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當場以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此外,中央亦修正「刑事訴訟法」有關預防性羈押條文,若認定涉案駕駛人有反覆實施之虞,警方可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透過行政及立法機關同步強化毒駕查緝制度、加重處罰,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降低毒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中正一分局呼籲,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注意力,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警方將持續結合巡邏、路檢及各項專案勤務,加強查緝毒駕行為,對於涉犯毒駕案件亦將依法嚴正究辦,絕不寬貸,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共同維護安全及友善的交通環境。
桃園越南大舞廳「冷氣機裡也藏毒」 警帶回320人2藥頭遭收押
桃園市桃園火車站附近某大型越南舞廳,過去曾遭查獲百餘人涉毒,業者卻在變更負責人、設立新公司後「原地重生」,警方調查發現該地點持續涉毒,日前強勢攻堅,逮捕320人,搜查舞廳廁所、音響設備和冷氣機內部後發現大量毒品,2藥頭則被聲押獲准,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舞廳在當地頗有名氣,每逢周末假日,附近移工便會在此聚集狂歡,過去曾因百人涉毒而遭市府勒令停業,業者卻變更負責人,再跨縣市成立新公司,讓該舞廳「死而復生」。警方調查確認該舞廳持續涉毒,日前以優勢警力攻堅,搜查的廁所、音響設備及冷氣機等隱密死角,又找到毒品混合包30包、K他命45包、K他命香菸17支、搖頭丸1和大批施用毒品器具,並查扣不法所得3萬多元,共帶回320人偵辦。警方調查,確認當中有28名失聯移工,毒品則是2名越南籍移工提供給同鄉,將2人依毒品罪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依法偵辦,並移請市府重罰,展現斷絕毒品溫床的決心。
淡水男深夜毒駕「保齡球式衝撞」12輛機車 身藏3顆喪屍煙彈遭活逮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26日深夜發生毒駕案,32歲李姓男子在施用毒品後開車,行經新春街時精神恍惚,撞上停放路邊的12輛機車,警方到場後見其神色詭異,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確認是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26日晚間10時許,淡水新春街突傳巨響,李男駕駛的車輛偏向路邊,「保齡球式衝撞」停放在路旁的12輛機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李男神情詭異、恍惚不振,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隨即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喪屍毒品」依托咪酯陽性。眼見證據確鑿,李男隨後主動交付身上持有的 3 顆電子煙彈,訊後則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毒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毒鴛鴦神情恍惚快速道路開龜速落網 警攔查搜出百克海洛因與詭異娃娃
新北市10日凌晨發生毒駕案,53歲張姓男子開車載著39歲古姓前妻,駕車行經環河快速道路時,因速度過慢、形跡詭異而引起警方注意,巡邏行經的保大特勤隊員上前盤查,發現2人神情恍惚,並在車內搜出13包、重逾146公克的毒品海洛因和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10日凌晨2時許,保大特勤中隊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新北環河快速道路往三重方向時,發現一部租賃小客車行跡異常,在速限較高的快速道路上,該車竟以約20公里的時速「龜速」前行,員警直覺駕駛狀態有異,隨即示意其於三重區福德南路匝道下配合攔檢。張男下車時眼神渙散,員警眼尖在駕駛座腳踏墊發現疑似依托咪酯電子菸彈,後續又在張男的隨身包包中起獲4包毒品海洛因、依托咪酯煙彈1顆及煙油1罐。張男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現一級毒品海洛因陽性反應,員警依法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而副駕駛座的古女同樣神情恍惚,她接受警方盤查時,懷中緊緊抱著「藍髮女娃」玩偶,並在下車時掉出1包海洛因,外套內也被起獲4顆毒煙彈,後續在警局內搜身後,更在古女褲子內發現藏有另外8包海洛因。警方調查,發現古女身上的海洛因重達127.9公克,兩人合計被查獲海洛因13包(共146.8公克)、依托咪酯煙彈6顆(32.2公克)及菸油1罐(19.2公克),全案訊後將這對毒鴛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毒駕零容忍、違法必嚴辦」,新北保大將持續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毒母房內吸安猶如「毒氣室」!1歲童驗出成癮級毒量 中院重判8年
台中一名陳姓婦人長期在密閉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竟讓年僅1至3歲的女兒被迫吸入毒煙,體內驗出接近成癮者的高濃度毒品;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其行為形同將幼童置於「毒氣室」,依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判刑8年徒刑,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女自2021年至2023年間與女兒同住在潭子區,明知房間空間密閉、幼女毫無自我保護能力,仍多次在女童面前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導致孩子長期暴露於毒煙環境中。社工介入後,分別於2021年與2023年採集女童毛髮檢驗,結果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醫院檢測更發現,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7567pg/mg,已接近成癮者數值,引發外界震驚;期間陳女一度失聯遭通緝,近期才到案接受審理。檢方主張,女童體內毒品濃度異常偏高,非單純二手煙即可造成,懷疑陳女有直接餵食毒品行為。不過法院審酌認為,尚無證據證明有直接餵食,但長期在密閉空間吸毒,仍足以讓幼童吸入大量毒煙並殘留體內。合議庭法官指出,毒品施用方式不限口服,在狹小空間燃燒吸食亦可能造成他人被動施用毒品。陳女明知女兒年幼、無法抗拒,仍持續吸毒,已構成以「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另同時觸犯妨害幼童發育罪,屬想像競合,從重論處。法官審酌,陳女身為母親卻為滿足自身毒癮,罔顧女兒身心發展與健康,行為惡劣;但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法予以減刑。最終依2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各判6年,合併執行8年徒刑。
摩鐵開毒趴害2少女暴斃 渣男不求救竟「轉移陣地繼續嗨」判免賠
新北市新店區2023年4月發生少女雙屍案,33歲洪姓男子找來16歲和17歲少女到汽車旅館開毒趴,2人在吸毒後先後暴斃,洪男目睹她們身亡竟未求救,將她們的遺體交疊棄置樓梯間後離開,還轉移陣地到桃園找另名女子繼續施用毒品,少女家屬對洪男和藥頭求償39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是「可惡渣男」,但難認有因果關係,判他和藥頭免賠,全案仍可上訴。洪男透過line群組認識2名少女,3人相約開趴狂歡,洪男將她們載到新店某汽車旅館開趴,但2少女服用毒品咖啡包後突然失去意識,洪男目睹2人暴斃後想要藏屍,試圖將2人扛下樓、放到車上並載運棄屍,最終因「扛不動」而放棄,竟丟下她們自行逃離。房務人員發現少女遺體後立刻報警,警方在桃園將洪男逮捕,他當時轉移陣地到另間汽車旅館,並找來21歲女子「繼續嗨」,警方在現場又查獲毒品,將他依法送辦,他則遭檢方聲押獲准,2藥頭也接連落網。其中一名少女的父母與姊姊向洪男、黃姓藥頭及未成年藥頭父母提告,要求賠償喪葬費與精神撫慰金共390萬餘元,洪男主張毒品雖由他出資,但是少女「自願吸食」,他發現異狀時有澆水、施行 CPR,見少女斷氣後才放棄,藥頭則辯稱僅負責銷售,吸食者應自行承擔風險,與販賣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洪男見少女毒發不救治,還疊屍棄置、隨即再約女開趴,完全是「可惡渣男行為」,但少女是自願吸食毒品,中毒死亡,無法證明洪男「提供毒品」或「棄置屍體」的行為與少女的「死亡結果」具備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藥頭部分,法官認為購買毒品通常只會導致興奮或意識不清,不必然導致死亡,難認有因果關係,因此判決洪男及藥頭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毒駕女逆向狂衝!無照+嗑藥釀「3車對撞」 溪湖街頭變事故現場
彰化縣溪湖鎮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三車連環車禍,1名33歲楊姓女子在無照且疑似吸食毒品的狀態下駕車上路,最終失控逆向衝入對向車道,造成3輛車猛烈碰撞,導致3名駕駛受傷送醫,現場一片狼藉,所幸皆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於1日下午約3時,地點位於溪湖鎮員鹿路一段,根據警方初步調查,楊女當時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疑似因精神恍惚與反應遲鈍,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跨越雙黃線進入對向車道,由於事發突然,對向兩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根本來不及反應與閃避,當場遭到猛烈撞擊。事故現場可見3輛車車頭嚴重毀損,其中1輛紅色掀背車更是前後夾擊,車頭與車尾均嚴重凹陷變形,零件散落四處,畫面怵目驚心,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3名傷者送醫救治,經檢查均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令人稍感慶幸。警方在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皆為0,但員警注意到楊女神情異常,出現眼神渙散、反應遲緩等狀況,與一般駕駛明顯不同。經其同意後,警方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顯示對甲基安非他命呈現陽性反應,面對證據,楊女坦承事發前曾施用毒品,導致駕駛時精神狀況不穩。進一步調查更發現,楊女不僅無照駕駛,甚至從未考取過駕照,卻仍冒險上路,最終釀成事故。警方隨即依法舉發其無照駕駛行為,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採取「人車分離」措施,防止其再次危害道路安全。全案目前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毒駕與無照駕駛不僅違法,更可能對他人生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騎士凌晨沒扣帽扣遭攔下!他眼神狂飄超心虛 警當場逮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月初於凌晨巡經思源街口時,發現一名騎士攜帶安全帽時,卻未扣上帽扣,當場將人攔下,過程中發現騎士神色慌張,經查發現騎士為毒品列管人口,果然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與大麻煙彈,並發現其毒駕。全案訊後依毒品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張姓男子月初凌晨騎乘機車行經中正區思源街時,被巡邏警方發現其未將安全帽扣上,當場將其攔住盤查,過程中卻發現張男明顯神色慌張,且精神恍惚,經張男同意後進行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與菸彈,初步檢驗發現吸食器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菸彈則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由於張男明顯涉嫌毒駕,經其同意後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測試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查扣騎乘之機車。中正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更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相關查緝作為,全力打擊毒品犯罪。
小琉球民宿深夜爆拉K派對!9男女度假變吸毒現場 警方一舉查獲
屏東縣東港警分局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14日凌晨接獲情資,指出小琉球一處民宿疑似有人聚集施用毒品,警方隨即展開行動,前往現場查緝,當場查獲9名男女正在吸食愷他命,並查扣毒品及K盤等相關證物。警方將9人帶回偵辦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人員,展現警方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地方治安與觀光環境的決心。警方表示,此次行動源於3月14日凌晨12時30分許接獲線報,指琉球鄉某民宿內疑似有人聚集吸毒,現場情況可疑。東港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查緝,進入民宿房間時,發現多名男女正在房內施用愷他命。警方隨即控制現場,並對相關人員進行盤查,經清點後,共查獲7男2女共9人,年齡介於20至24歲,皆來自台灣中部地區,且多已投入社會工作。警方在現場同時查扣愷他命毒品以及吸食用的K盤等工具,初步掌握這群人是結伴前往小琉球旅遊度假,疑似在民宿內舉行吸毒聚會,他們供稱因為到外地旅遊想要放鬆心情,才會在房內吸食愷他命助興,不過警方仍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毒或其他違法情事,以追查毒品流向及相關責任。東港警分局指出,小琉球為屏東縣重要觀光景點之一,警方相當重視當地治安與旅遊環境,未來將持續透過科技偵查、情資整合與跨域合作等方式,強化毒品犯罪查緝行動,並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合作,全面防堵毒品流入社區與觀光區域。警方強調,打擊毒品犯罪是維護社會安全的重要工作,警方將持續滾動式調整查緝策略,嚴防不法分子利用觀光地區進行毒品活動,同時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向警方通報,共同維護安全、安心的生活與旅遊環境,落實「屏安護民」的治安目標。
賓士男宜蘭市狂撞7車!女老師送醫不治 車上搜出喪屍菸彈
宜蘭市中山路三段與幸福路口5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事故。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車,行經該路口時卻突然無故高速直接撞上前方一輛車輛,隨即再高速衝向對向車道,波及其他6車,造成一名擔任學校老師的鍾姓女子送醫不治。警方後續也依法對林姓男子進行毒駕與酒駕測試,當場發現林男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並在其車上搜出喪屍菸彈。據了解,23歲的林姓男子載著19歲的李姓女子,5日晚間開車沿中山路三段由北往南行駛,未料卻在行經幸福路口時突然失控,整輛車先是高速撞上前方由59歲鍾姓女子駕駛的小客車,隨後在猛力撞上對向車道與停放在路旁的6輛汽機車,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鍾女所駕駛的小客車車尾幾乎全毀,鍾女也一度受困在車內無法動彈,其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肇事的林姓男子則有頭部與四肢挫傷,坐在副駕的李姓女子也有四肢多處擦挫傷,被撞的機車騎士左腳骨折、腦部出血。警方後續也依法對林姓男子進行酒駕與毒駕測試,卻發現林男毒品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搜出依托咪酯,全案後續也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分局呼籲,酒駕毒駕零容忍已為社會共識,毒駕肇事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因而致人與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將持續強力取締毒駕行為,對於違反駕駛造成他人傷亡者,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