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處
」 毒駕 罰鍰 高雄 新北市 日本
政院拍板修《菸害防制法》 電子煙持有、使用最高罰10萬、販售最重關7年
為加強菸害防制並防堵電子煙衍生的毒品與毒駕問題,行政院今(25)日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提高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的管制強度,不僅持有、使用電子煙最高可罰10萬元,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者,最重更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電子煙載具與類菸品納入更完整的刑事與行政管理體系。未來任何人不得持有類菸品、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的指定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罰鍰也同步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至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等行為,草案則改以刑罰處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未遂犯與法人併罰規定。衛福部表示,這是考量電子煙載具流通已與毒品、管制藥品濫用風險高度連結,因此必須從源頭強化管理。草案也針對加熱菸與指定菸品的必要組合元件增列管理規範,未來相關產品須比照一般菸品管理,包括警示圖文標示、展示方式與販售場所限制,不得任意陳列或銷售。此外,為避免旅客誤觸法令,草案也明定入境不得攜帶電子煙。若旅客攜帶5件以下、總重未逾500公克的少量類菸品入境,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考量民眾處理違法物品仍需時間,草案設有1個月緩衝期,在此期間內若查獲持有違法類菸品,雖不處罰鍰,但仍會依法沒入。針對網路販售與違法資訊流通問題,修法也要求網際網路業者負起管理與資料保存責任,並導入限制接取、停止解析等屏蔽機制,盼從源頭降低違法菸品資訊散播風險。衛福部表示,未來也將授權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期盼透過全民參與,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與公共安全。
電子菸修法嚴管!持有最高罰10萬、製販恐關7年 設1個月回收緩衝期
行政院預計今天(25日)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對電子煙的管理與處罰機制。根據修法內容,未來持有電子煙者除了違法產品可依法沒入外,罰鍰金額也將從現行規定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同時,針對製造、輸入、販賣及供應電子煙等行為,政府將依違法情節、危害程度及數量等因素納入刑事責任規範,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不過國健署也強調,新法上路前將設置1個月緩衝期,讓民眾有時間適應新規定,同時規劃電子煙自主繳回及回收機制,避免民眾因持有違法產品而觸法受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對於外界關注新法上路後的執行方式,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表示,目前修正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及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施行。針對是否具備足夠執法人力的疑慮,沈靜芬指出,中央政府每年皆編列相關預算補助地方衛生局執行稽查業務。近年來由於指定菸品管理及電子煙查緝需求持續增加,相關經費均已納入規劃,目前地方衛生局無論在預算或人力方面都足以因應未來執法需求。沈靜芬也強調,此次修法的重點並非讓單純持有電子煙的民眾面臨刑事責任,而是希望透過提高持有者罰鍰,以及加重對製造、輸入、販售等上游供應鏈的處罰力度,達到遏止電子煙流通的效果,並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電子煙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國健署也再次提醒,電子煙並非許多人認為的「較安全替代品」。使用電子煙後,可能出現從輕微呼吸道不適到嚴重肺部疾病等各種健康問題,包括急性氣道損傷、肺實質肺炎、肺泡水腫、低氧性呼吸衰竭,甚至死亡。醫學上,這類因電子煙造成的肺部損傷及人體免疫反應綜合症狀,被稱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此外,電子煙產生的氣溶膠同樣含有多種化學物質,吸入後會引發肺部發炎反應,其危害與傳統吸菸造成的健康風險並無本質上的差異。
毒駕男聞警攔查秒棄車狂奔 百米逃亡仍遭逮!K煙味露餡慘遭羈押
高雄市一名25歲洪姓男子日前深夜開車行經鼓山區明華路時,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攔查,未料警方靠近盤查時,赫然聞到車內飄出濃厚疑似K他命氣味;洪男眼見情況不妙,竟當場棄車拔腿狂奔,但僅逃出約100公尺,就遭警方壓制,狼狽落網,全案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洪嫌獲准。鼓山分局長郭子弘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本月20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明華路時,發現洪男駕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因此依法上前攔查。由於員警查驗身分時,察覺車內瀰漫疑似毒品燃燒後的特殊氣味,正準備進一步查證時,洪男竟突然打開車門衝下車逃逸。警方見狀立即展開追捕,並同步通報線上警力支援圍堵。洪男沿著道路、巷弄一路狂奔,試圖甩開追緝,但最終仍在距離攔查地點約100公尺外的巷內遭員警攔下制伏。警方懷疑洪男施用毒品,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法逮捕;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並經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除涉毒駕外,洪男還被查出無照駕駛,且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情形;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其中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未打方向燈則最高可罰3600元。郭子弘強調,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與反應能力,對道路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未來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行為,避免危險駕駛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交通部訂人孔蓋抗滑新規 未改善最高可罰15萬元
為降低人孔蓋造成的交通事故風險,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首度訂定全國一致的人孔蓋、手孔蓋抗滑及路面平整度標準。未來若檢測不符規定且限期未改善,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法配合《公路法》修正,新增相關管理規範,要求管線機構及工程主辦單位在施工、維修後落實路面修復責任,並針對未下地的人手孔蓋建立明確安全標準,以提升道路使用安全。新制規定,未下地人手孔蓋須符合兩項檢測基準,包括以3公尺直規量測時,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抗滑性能則需達到50抗滑係數BPN標準。管線單位每年都必須辦理相關檢測。公路局指出,目前轄管省道人手孔蓋共25萬7318個,其中未下地人手孔蓋約1萬564個。未來若經檢測發現平整度或抗滑值不符規定,主管機關將要求限期於1個月內改善。公路局表示,若屆期未完成改善,將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開罰,藉此督促管線單位落實維護責任,提升道路品質與行車安全。
高雄台88橋下驚見「裸男躺分隔島」 警方、社工出手了
高雄一位民眾日前經過大寮區台88高架橋下時,意外發現一名中年男子全裸躺在分隔島上睡覺。警方到場確認時,發現男子已穿上衣服,一度拒絕協助,後續在警方與社工持續關懷、溝通下,最終同意接受安置,將送往鳳山街友中心。有民眾16日在地方臉書社團「高雄大寮大小事」貼出一張照片,只見一名男子赤身裸體、躺在高架橋下的分隔島睡覺,讓原PO無奈表示,「有沒有相關單位能處理?在台88第P136號柱。」對此,林園警分局回應,16日晚間7時許即派員前往現場巡視,發現一名50多歲的倪姓男子躺在大寮路台88第P136號橋墩下,男子當時沒有全裸,並表示無需警方介入,也拒絕了安置服務。警方指出,後續通報街友服務中心及社會局等相關單位,社工人員17日上午10時許到場進行關懷訪視,希望將其安置在鳳山街友服務中心,遭倪姓男子拒絕;社工在當日下午4時再度偕同警方前往,經過溝通協調,倪姓男子同意配合。至於倪姓男子堆放在橋墩下的私人物品,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鳳屏工務段也派員到場清除。警方表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做出放蕩姿勢,有妨害善良風俗而不聽勸阻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也強調,未來會加強該路段巡邏,如有發現民眾任何不法行為,將立即依法處理。
端午連假返台要注意! 帶「1類伴手禮」入境最重可罰100萬
端午節連假將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市面上各式豬肉製品禮盒、肉粽等食品是熱門伴手禮選項,民眾在出國返台時,嚴禁攜帶豬肉及相關動物產品入境,違者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防檢署指出,去年(2025年)10月21日發生非洲豬瘟案例後,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立即啟動跨部會應變機制,除立即撲殺案例場豬隻外,更執行全國豬隻禁運禁宰15天,阻斷病毒擴散風險,並發動全國牧場連續三輪的同步訪視清查,最終在今年(2026年)4月6日正式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核可,重新恢復為非洲豬瘟自我聲明非疫區。防檢署表示,端午佳節要到了,選購豬肉製品應選擇有完整標示、來自國內生產的產品,確保食用安全,提醒民眾切勿在網路上購買來源不明的境外豬肉製品,亦不可從境外攜帶肉製品入境。防檢署已提前部署,於各國際機場及港口加強查驗人力,並持續強化X光機檢查及檢疫犬巡查力道,全力阻絕境外肉品入侵;針對快遞及貨運貨物,亦同步強化抽查機制,防堵不法肉品輸入,確保防疫防線密不透風。防檢署提到,農業部相關單位將持續輔導養豬場落實生物安全措施、推動廚餘養豬轉型,並強化化製量異常通報機制,透過智慧防疫監控科技,全面掌握國內豬隻健康狀況,確保任何異狀都能即早發現、即早處置。全國各地方政府動植物防疫機關亦同步配合,共同構築多層次防疫安全網,讓台灣養豬產業在非疫區的保護傘下穩健發展。
講不聽!放生活動野放近2000隻鳥類 宗教團體遭新北重罰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檢舉,有民眾報案稱某放生團體借用中和區某寺廟舉辦宗教放生活動,動保處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王姓活動負責人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棄養動物規定,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要求當事人接受動物保護講習課程。經現場查驗該活動中放生的鳥類種類繁多,包括有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以及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種,總數近2000隻,大多自鳥店購入,王姓負責人表示舉辦放生活動是為展現慈悲心,累積善業、消災解厄。然而動保處指出其中珠頸斑鳩、白頭翁等原生種野鳥,其來源多涉及非法捕捉,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購買野鳥進行放生,不僅無法幫助動物,反而可能使這些鳥因缺乏野外生存能力而死亡,此外,放生黑領椋鳥、白尾八哥等外來種鳥類,亦可能與本土原生鳥類競爭棲地及食物資源,進一步壓縮原生種生存空間,對生態環境造成衝擊。再者,放生動物於運輸及集體籠養過程中,常因高密度擁擠、緊迫及不當照護,導致動物虛弱、受傷甚至死亡,與「護生」本意背道而馳。民眾對於放生行為常缺乏物種辨識及生態保育觀念,任意放生不僅無法累積福德,反而造業障,更可能涉及違法棄養及破壞生態環境。動保處說明如希望行善積德,可轉而支持野生動物救援、醫療及保育相關團體,以實際行動守護生命與自然環境,才是真正落實慈悲護生的方式。動保處呼籲放生前對該批鳥類具有事實上管領力,放生後即任其離去而不再提供飼養、照護、收容或合法處置,亦非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場所,已屬動保法第5條第3項所稱棄養行為,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棄養動物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放生,以免觸法受罰。
全台早餐店大稽查!拉亞漢堡「用重組肉」未標示挨罰 早安美芝城也違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公布「115年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全台共稽查239家早餐餐飲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涉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標示不符規定、販售食品衛生不合格及存放逾期食品等問題。其中,知名連鎖品牌早安美芝城、拉亞漢堡均遭查獲違規並受罰。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針對早餐店食品安全管理及標示規範進行查核,共發現3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業者存放逾期食品,以及4家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重組肉、牛(豬)肉原料原產地或鮮奶茶品名與實際內容不符。台北市部分,位於文山區的「早安美芝城忠順店」因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反相關規定;信義區「拉亞漢堡莊敬店」則因販售重組肉產品,且現場標示不符規定遭查處。2案均由台北市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萬元;中山區的「洪記豆漿大王」販售的「清漿」則檢出腸桿菌科數值不符衛生標準,同樣遭開罰3萬元。另外,花蓮縣「早人早餐店」被查獲存放逾期貝果、楓糖可頌及精緻吐司等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遭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台東縣「克里姆晨食媽祖廟店」菜單標示販售「鱈香魚堡」及「鱈香魚柳條」,但實際產品成分為巴沙重組魚肉,與品名不符;高雄市「永仁克里姆晨食店」則將以乳飲品調製的飲品標示為「鮮奶茶」,涉及標示不實,共計挨罰8萬元。食藥署提醒,依法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此外,餐飲業者販售食品應依規定完整揭露重組肉、原料產地等資訊,如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最高可處300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與知情權益。
滿血回歸拚賺錢4/鬼門關前走一遭沈玉琳仍戒不掉菸癮 演藝圈「菸霧風波」一次看
藝人沈玉琳才剛大病初癒復工,卻被目擊在「63禁煙節」於台北市西門町禁菸區三度使用加熱菸裝置。事實上,吸菸對健康的危害早已獲得醫學證實,即使是加熱菸也未被證實比傳統紙菸更安全,所有菸品皆有害健康,尤其藝人長期仰賴嗓音、肺活量及體態維持工作表現,更可能對演藝事業造成負面影響。上月22日本刊讀者在高鐵左營站巧遇正在哈菸的高捷。(圖/讀者提供)除了沈玉琳之外,本刊曾在去年二月直擊67歲的資深演員高捷現身台北市松山機場,和經紀人剛從國外返台,只見戴著灰色毛帽,身穿黑色長版外套的高捷,入境後就從大廳一路往外直奔機場外的吸菸區,邊哈菸還與一旁的陌生菸友有說有笑聊天;上月22日,高捷又被本刊讀者捕捉到他出現在高鐵左營站外,除了大方與粉絲合影外,菸癮發作的他又與菸友站在路邊點上菸抽了起來,看得出與菸友交流是他的日常。不過高鐵站全面禁菸範圍頗大:包括站區內部、月台、大廳、售票處、車站出入口、廣場及計程車/公車候車亭等,無論室內外皆不可吸菸,禁菸界線設有明確紅線與標示,且有專人與稽查人員不定時巡邏取締,「角頭大哥」也是必須遵守規定的。小春前年5月也曾被直擊在長庚科技大學校慶演出前,與工作人員於全面禁菸的校園內抽菸。(圖/本刊攝影組)而金曲嘻哈天團「頑童MJ116」成員周文傑(小春),前年5月也曾被直擊在長庚科技大學校慶演出前,與工作人員於全面禁菸的校園內抽菸。根據2023年修正施行的《菸害防制法》,禁菸場所吸菸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場所負責人則可能面臨最高5萬元罰鍰。周湯豪去年10月深夜和2男2女一起做運動揮灑汗水,期間多次在球場抽菸。(圖/本刊攝影組)周湯豪今年以《LOVE RAGE HOPE》專輯入圍本屆金曲「最佳華語男歌手獎」、「最佳編曲人獎」,不過去年10月中他深夜和2男2女一起做運動揮灑汗水,期間多次在球場抽菸。雖然運動形象健康陽光,但公園綠地同樣屬於全面禁菸場所,其行為也已違反相關規定。BTS今年在日本舉辦世界巡迴演唱會後,隊長RM被在東京街頭被拍到違規吸菸與亂丟菸蒂。(圖/翻攝自rkiveIG)不只台灣藝人,海外明星也曾因吸菸問題登上新聞版面。南韓人氣男團BTS今年在日本舉辦世界巡迴演唱會後,隊長RM被在東京街頭被拍到違規吸菸與亂丟菸蒂。報導指出,4月18日晚間約7點30分,RM在道玄坂與4名友人會合,期間被拍到在標示禁菸的區域吸菸,行為明顯違反當地規定。現場一度被粉絲認出引發騷動,RM隨後轉往巷內居酒屋暫避。《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國道飛輪奪命驚魂!脫落輪胎彈越對向車道 釀四傷一命危送ICU
國道3號苗栗苑裡路段9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顆從營業半聯結車脫落的輪胎,在高速行駛的車流中接連造成碰撞,甚至彈飛至對向車道,引發多車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送醫,其中1名駕駛傷勢嚴重,經手術後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事故過程宛如電影情節,讓不少用路人直呼驚悚。根據消防單位指出,上午10時32分接獲報案,國道3號北上152公里苑裡路段有車輛遭不明物體撞擊。救援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遭輪胎擊中,車上約50歲男性駕駛頭部受到重創,出現約15公分撕裂傷,且當場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立即進行止血及緊急處置後,火速將傷者送往苑裡李綜合醫院救治。警方調查發現,事故起因於南向152.7公里處一輛由29歲蔡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半聯結車,其輪胎疑因不明原因突然脫落。掉落的輪胎先被後方53歲李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巨大衝擊力讓輪胎瞬間彈飛,跨越中央分隔區進入北向車道,隨後撞上由52歲洪姓男子駕駛的租賃小客貨車,進而引發後續傷亡。事故中,李姓駕駛車內54歲夏姓乘客頭部擦挫傷,被送往通霄光田醫院治療;洪姓駕駛因傷勢較重,送醫後接受手術,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另車上32歲洪姓乘客則有多處擦挫傷,經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李姓駕駛酒測值為零,其他相關駕駛酒測及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本起事故於上午10時45分完成排除,國道恢復正常通行。警方也再次提醒駕駛人,出車前應確實檢查輪胎、煞車、油水及各項機件狀況,尤其大型車輛更應加強保養維護,避免因零件脫落而造成嚴重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因車輛機件或輪胎脫落影響交通安全,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呼籲所有駕駛切勿輕忽車輛安全檢查的重要性。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綁死雙腿還脫褲放尿!除穢押煞「神鳥」遭丟養雞場 雲林男下場慘了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年4月接獲通報,有民眾將民間信仰儀式使用的大白公雞,俗稱「開光雞」,綑綁雙腳後棄置於太保市某養雞場前,引發雞農憂心禽流感等重大動物傳染病傳播風險。嘉畜所獲報後立即派員消毒並追查,確認為雲林縣林姓男子所為,因涉及虐待動物及棄養,依動物保護法裁處4萬5,000元罰鍰,若後續採樣檢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感染,將再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嘉畜所表示,接獲通報後為防範疫病入侵養禽場,立即派遣消毒車執行環境緊急消毒作業,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確認棄置雞隻者為雲林縣林姓男子,依法通知林男限期領回雞隻並到案陳述意見,惟林男逾期未領回,也未提出合理說明。此外,調查過程中發現林男也在現場便溺,造成環境污染並影響周邊環境衛生及觀感,相關事證已移請環保主管機關依法查處。男子綑綁開光雞棄置於養雞場前,涉虐待棄養遭罰4萬5千元。(圖/嘉義縣政府)嘉畜所說明,所謂「開光雞」係指道教或民間信仰儀式中作為開光、押煞、除穢用途的白公雞,因傳統觀念認為其承載厄運與穢氣,儀式結束後會選擇放生。然而多數開光雞長期由人飼養,缺乏野外求生能力,遭棄置後往往面臨飢餓、車禍、疾病或遭其他動物攻擊等風險,不僅危害動物福利,也可能衍生防疫問題。嘉畜所提醒民眾進行宗教祭祀或民俗活動時,應將這隻民俗中被視為「神鳥」的開光雞妥善安置,不得任意棄養、虐待或棄置動物。任何危害動物福利或影響防疫安全的行為都會依法處理,維護動物福祉、環境衛生及產業防疫安全。男子綑綁開光雞棄置於養雞場前,涉虐待棄養遭罰4萬5千元。(圖/嘉義縣政府)
還沒賺到先挨罰!網路販賣「這類商品」恐觸法 最高吞30萬罰單
網購雖然方便,但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隨意在網路上買賣。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提醒,許多民眾為了貼補家用,還沒真的賺到錢,反而先因違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被開罰,得不償失。彰化縣環保局統計,114年已查獲16件違規案例,其中以除蟲產品占56%最多,其次為除蟎產品占32%。近年常違規原因主要有3種:1、沒有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或販賣、病媒防治業執照,卻上網刊登殺蟲、防蟲等功效的廣告。2、販售來路不明、冒用或偽造環境部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3、將從國外帶回、用不完的環境用藥放到網路上販售。環保局再次提醒,殺蟲劑、殺蟎劑、殺鼠劑及各類環境用藥,都屬於特別管理品項,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一旦被查獲,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1、不刊登:沒有證照,不得上網刊登廣告。2、不亂買:不購買來路不明、無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3、不推薦:不在網路上宣稱環境用藥的殺蟲、防蟲效果。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只需鍵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即可查詢所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合法登記,如有病媒防治施藥需求,也可查詢合法的病媒防治業及環境用藥販賣業。另外,該網站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s://topic.moenv.gov.tw/evsu/mp-8.html),民眾可透過網站獲得安全用藥知識或查詢不合格環境用藥商品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16歲以下禁用社群!馬來西亞新法上路 違規平台最高罰7900萬
全球有多個國家陸續祭出對未成年使用社群的禁令,馬來西亞政府今日(6/1)正式實施新制,全面禁止未滿16歲的兒童與青少年擁有社群媒體帳號,預計將衝擊當地數百萬名年輕用戶。依新法規定,各大社群平台若違規,最高可處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7900萬元)。根據外媒《美聯社》、《ABC News》報導,馬來西亞今日頒布的社群禁令,主要針對當地擁有至少800萬用戶的大型平台,包括臉書、Instagram、TikTok及YouTube等;當局強調,若相關企業未能配合落實年齡查核,將面臨最高1000萬令吉(約新台幣7900萬元)的罰款;不過,若有孩童自行規避審查成功開戶,其父母並不會受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澄清,新政策並非要剝奪兒童接觸數位科技的權利,而是要強制社群平台履行責任和防範網路危害。當局在今年5月聲明指出,新措施能強化少年的網路防護網,阻絕有害內容與網路霸凌,並協助家長應對日益複雜的數位風險,減輕育兒焦慮。MCMC表示,未來社群平台必須導入「安全導向設計」,修改演算法以防止操縱性設計誘使青少年成癮,並積極處置不符合規定的帳號。目前各大科技公司尚未詳細說明將如何落實新制,而馬來西亞當局則表示,會給予業者一段緩衝期,以利完成年齡驗證系統的開發與對接。在馬來西亞之前,澳洲、巴西和印尼均已推出類似限制,英、法、韓等國也正研擬對策。然而,這項禁令在馬來西亞國內也引發反彈,Meta東南亞公共政策總監警告,此禁令恐將青少年推向缺乏監管的網路陰暗角落;馬來西亞莫納什大學講師羅本傑(Benjamin Loh)也指出,強制提供有效證件驗證,恐引發隱私疑慮,且在不處罰家長的情況下,家長隨時能幫孩子代開帳號,此漏洞恐讓新法淪為形式。
打擊黃牛加價轉售與購票詐騙 行政院籲民眾掌握「三不原則」
面對近期熱門演唱會、體育賽事活動熱潮持續升溫,為防制黃牛非法加價轉售及購票詐騙,今(1)日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聯合內政部、文化部及運動部共同提醒民眾,熱血應援之際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心急購票而落入黃牛及詐騙陷阱,讓自身權益受損。行政院打詐指揮中心指出,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凡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者,即屬違法黃牛行為,最高可處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罰鍰。若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為守護民眾財產與消費權益,政府特別提醒購票時務必注意「三不原則」:一、不輕信社團或私訊代購:常見手法包括假冒粉絲、偽造交易截圖、收款後失聯等。二、不點擊不明網址:詐騙集團常偽裝官方售票網站,以釣魚連結騙取民眾帳號及網銀資訊。三、不提供個資與驗證碼:OTP驗證碼、QR-Code付款碼等均涉及交易安全,切勿提供他人。行政院打詐指揮中心表示,如民眾發現黃牛票販售或遭遇購票糾紛,可透過官方管道尋求協助:一、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https://noscalper.moc.gov.tw/二、運動部黃牛檢舉專區:https://report.500.gov.tw/report500index.html三、消保處網站線上申訴:https://appeal.cpc.ey.gov.tw/www/step_explanation.aspx四、消費申訴專線「1950」五、遇可疑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行政院打詐指揮中心再次呼籲,詐騙最可怕之處,在於民眾誤以為自己不會受騙。請民眾務必優先選擇官方授權平臺購票,拒絕黃牛炒價,共同營造公平、安全之購票環境,讓每一場演出與賽事都能留下美好回憶。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綠委提四大方向打擊毒駕 籲修法重罰、封鎖網路販毒管道
國內近期接連發生吸食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後肇事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范雲及吳思瑤今(1)日召開記者會,提出「抓得快、驗得準」、「修法規、嚴處罰」、「斷金流、封網域」、「深研究、重防護」四大方向,呼籲政府跨部會合作,全面遏止毒駕問題。范雲表示,目前《菸害防制法》雖禁止電子煙,但僅處罰吸食行為,未納入持有規範。衛福部已將修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未來若持有電子煙,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針對毒駕問題,范雲指出,現行法規將酒駕與毒駕一併規範,未來將要求交通部、法務部及內政部研議分流處理,並提高毒駕刑責、提高假釋門檻、擴大沒收犯罪車輛範圍,同時研議知情同車乘客的連坐處罰或幫助犯責任。她也表示,6月毒品審議委員會將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提升為第一級毒品,以加強管制與刑罰力道,並檢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三、四級毒品相關規範。吳思瑤則指出,目前政府驗毒能力跟不上新興毒品變化速度,應加速升級檢驗設備,並協助醫療院所取得檢驗標準品,提升醫師辨識與判讀能力。此外,吳思瑤認為,網路販毒已成重大破口,販毒集團透過LINE、Telegram等平台交易毒品,政府現行僅能要求平台下架內容,效果有限。她主張應賦予數發部更直接的強制下架權限,避免網路平台淪為販毒溫床。陳培瑜則強調,除了執法與修法外,教育宣導及成癮防治研究同樣重要,未來應結合教育部、衛福部及法務部資源,加強校園與社會教育,從源頭降低毒品使用風險。台大法醫所所長翁德怡也指出,目前警方使用的唾液快篩仍有靈敏度與特異性問題,且依托咪酯代謝快速,現行檢驗閾值過高,容易出現偽陰性情況,建議調整檢驗標準與策略,提升查緝效率。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國道天眼1/淘寶假車牌現形! AI獵殺882輛AB車、偽牌車
偽造車牌在出現在大陸購物網站,只賣八千或一萬元台幣,不少愛車被吊扣牌照的車主,購買偽造車牌,但國道警察局利用AI影像辨識系統,並與監理站資料庫連線,只要偽造車牌一上國道,即無所遁形,AB車、贓車也列入監控;局長顏旺盛指出,這套監控系統,近日已優化成隨時出現在國道上的移動式「巡防系統」,違規車輛躲都躲不掉。交通違規嚴重者會被吊扣車牌,車主數月甚至兩年無法使用該車,因此,大陸包括「淘寶」等網購平台,居然有不肖電商販賣偽造車牌,而且多數買家會指定跟自己吊扣的號碼一樣的車牌,如此則與行照吻合。在過去,除非車主牽涉刑案,即使在平面道路遇到盤查,警方也不會特別詢問監理站,該車是否吊扣車牌?也就是說,只要行照與車牌吻合,通常可以混過去,難怪大陸製造的假車牌十分盛行。但近來國道警察推出「AI影像辨識系統」,只要掛偽造車牌上高速公路,將無所遁形。局長顏旺盛指出,國道本來就有高速公路局的「CCTV」(監視器)以及遠通收費門架(ETC),上路的每一部汽車,車牌「全都錄」,這些資料都會儲存雲端,數據量相當龐大,他上任後,將資料庫與監理站連線,並用AI系統辨識、過濾出偽造車牌,一部都跑不掉。國道警察局長顏旺盛指出,警方連接監理站資料庫,偽造車牌無所遁形(圖/林慶祥攝)刑警出身的顏旺盛說,縣市警察局的警察,查車牌只與贓車資料庫連線,也沒有能力辨識偽造車牌,這件事,必須國道警察來做。他強調,懸掛偽造車牌,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屬刑事犯罪,最高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在國道警察的AI影像辨識系統裡,已經報失竊贓車、偽造車牌屬「黑名單」,是警方優先取締的對象,其次,令警方頭疼的「AB車」,則是「灰名單」。顏旺盛指出,所謂AB車,係指竊車集團透過管道取得A車車籍,接著再竊取同車款、同顏色、同年份的贓車,廉價賣給知情的B車車主。這種AB車,通常得等到正牌車主接到莫名其妙的罰單,才會知道被盜用車牌,但往往A車在北部、B車在南部,茫茫車海,根本無從找起;可是,兩車同時上高速公路,總比同時出現在一條街的機率高得多,這時,國道警察可以輕易鎖住B車,一路監控、尾隨,逮捕B車車主。顏旺盛強調,為了避免高速公路上發生飛車追逐,即使發現偽造車牌或AB車,很可能有犯罪事實,警方還是會避免在國道攔截、圍捕,而是選擇尾隨至休息區再動手抓人,犯罪情節嚴重,甚至「引君入甕」,循線找到車主的家,報請檢察官指揮,聲請搜索票抓人。在國道警察的AI辨識系統之下,贓車上國道立刻被鎖定。(圖/國道警察局提供)顏旺盛強調,從去年九月初步建置這套AI影像辨識系統至今,已經查獲偽造車牌、AB車共882部,績效相當不錯,而且,這套系統持續優化,高速公路局的監視鏡頭(CCTV)以及319處的ETC門架等定點監測桿,只是系統的一部分,最近,國道警察局還建置了「移動式車牌辨識巡防系統」。國道警察的「紅斑馬」以及偵防車,都可能裝設該系統,巡弋在全台灣雙向共2117公里的國道上面,並非駕駛人繞過ETC門架,就可以逃避查緝,顏旺盛充滿信心的說,國道警察已經從躲在天橋上拍照、被動在匝道口盤查,透過AI系統主動出擊,違法上路,幾乎無所遁形。
三重黑色賓士拒檢狂飆!蛇行逆向連闖紅燈 警一路追開28張罰單
新北市三重區23日深夜驚傳驚險拒檢逃逸事件!警方晚間11時35分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重新路與正義南路口,發現一輛黑色賓士轎車駕駛竟在行駛途中手持手機使用,警方見狀立即上前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沒想到對方不但不配合,反而猛踩油門高速逃逸,當場上演街頭警匪追逐戰,引發附近民眾關注。警方指出,當時巡邏員警騎乘機車沿路執勤,發現賓士駕駛違規使用手機後,立即靠近並要求對方「旁邊停一下」。未料駕駛疑似心虛,完全無視警方指示,突然加速逃離現場。警方隨即鳴笛尾隨追緝,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攔截。逃逸過程中,該輛黑色賓士不僅高速蛇行,還多次逆向行駛、闖紅燈,甚至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危險駕駛行徑令人捏一把冷汗。更誇張的是,駕駛一度在重新路與大同南路口假意停車配合,警方立刻上前要求下車受檢,並敲擊車窗示警,但駕駛竟趁員警靠近時,再度踩下油門加速逃逸,行徑相當囂張。警方強調,整起追緝過程雖驚險萬分,但幸好並未波及其他車輛,也沒有造成民眾傷亡。針對該輛賓士涉及的多項交通違規,警方已依法逐一舉發,包括駕車使用手機、逆向行駛、闖紅燈、危險駕駛、拒檢逃逸及轉彎未打方向燈等,共計開出28張罰單,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目前警方已鎖定涉案車輛及駕駛身分,後續將持續通知到案說明,並依法移送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面對警方攔查應配合執法,避免因一時衝動釀成更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