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
」 安全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機車 警方 車禍
屏東23歲男「無照+沒戴安全帽」雙違規害人害己 遭警連開罰單
屏東縣來義鄉南和堤防道路5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22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與對向23歲王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碰撞瞬間,機車上的王姓騎士以及後座乘客雙雙摔倒受傷,現場情況一度混亂,所幸兩人都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救治。潮州警分局於當日12時30分左右接獲報案,警方到場後立即協助處理現場並疏導交通。經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地點為當地堤防道路,雖車流不大,但視線較狹窄、彎道多,行車需特別留意。警方在檢測雙方駕駛酒測值後確認,2人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警方後續調查卻發現,23歲的王姓騎士不僅無照駕駛,事故當時他與後座乘客都未戴安全帽,等於同時違反數項交通安全規定。警方當場依法告發,違規行為一條都不放過。至於事故責任歸屬,警方已釐清並完成相關筆錄,也依程序將案件資料轉介至來義鄉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後續處理賠償事宜。警方表示,無照騎車本來就是高風險行為,再加上未戴安全帽,若遇上事故,受傷程度往往加倍嚴重。這次幸運只造成兩人受傷,並無生命危險,但仍希望此事件能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強調,後續會依事故肇因判定,如另外查出相關違規行為,也將依法舉發不手軟。
違建房東爽賺租金「風險全民扛」? 專家痛批:不公不義
我們居住的城市,正在默默地被「違建」拖累。租客的命、低收入者的租屋補貼、都市更新的速度,甚至你繳的稅,全都在替這些違章建築擦屁股。漠視日常的違建,就是壯大違建的根基與枝枒。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透過實務經驗深入剖析違建為什麼是「都市之惡」。數量難以減少的違建,在公安、公帑、都更上造成相當大的負擔與阻礙。(圖/踏取國際儘管新北市光是113年就結案了55,013件違建,但年底未結案還有141,723件——這就是為什麼仍然覺得「滿街都是違建」,因為基數廣大,且新增的源頭從來沒停過!這就是我們看到的矛盾:拆很多,但新增更多。許多違建戶仗著「民國84年以前屬於既存違建」,會被認為暫緩拆除或免拆,就自我認定成就地合法。實際上除了十分罕見的程序違建外,其他的違章建築都是非法的,即使徵收房屋稅、列管造冊未能及時拆除,也不改其違法的事實。當違建被默許的代價就是——「把公共安全賠進去」。單單台北市消防局在上半年「通報違建發生火災案件」就有49件,盤點今年火災死亡案件與違建相關的有:高雄林園3死、台東鐵皮2死、信義/嘉義/中和頂加1死...等。這些都是將社會安全成本轉嫁他人身上的慘痛實例。再來談財政與制度性成本,並非「有收拆除費就不會浪費公帑」。雖然《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通過後,新北市違建拆除可向建物所有人收取實際費用,並加收5%的行政成本。然而行政成本收取上限僅為1萬元,跨局處勘查、斷水斷電、行政爭訟、廢棄物處理與人力時間,怎麼可能完全被這1萬元以下補齊?這就是為何違建是全體城市的隱形稅——把管理成本平均攤在守法者身上。此外,都更的進度亦受違建拖累。許多頂加的房東認為,多出來的違建空間可作出租收益,因此在坪數換算時也應將違建坪數加入計算。或是一樓違法擴建的住戶,也會認為自己享受了幾十年的違建大坪數,不願意以實際合法坪數來換算換回空間。然而想要用這些「非法」享有的空間,來爭取都更後換回的新大樓合法坪數,也讓奉公守法的住戶們憤懣不平。從司法角度來看,新式法規不斷的提高對於新大樓的安全要求,卻對違建用「眼不見為淨」的態度。論及新法規的推行往往都帶有舊法規的產物,有不溯及既往亦或提供改善及退場機制。如以空氣汙染為例,早年有二行程機車現已經少之又少,因為法規有所補貼及協助退場及相應的罰則,再舉幾案例,新成屋室內裝潢未申請許可,不但會被檢舉還可被連續開罰。另外各縣市對於日租套房的罰則也是相當可觀,但如今對於違建多以列管為主,有人會說市井小民要生存,有些小惡小罪算了吧,當然可以啊!但執法的界線在哪也得明列,並且與時俱進。難不成違停、未戴安全帽、亂丟垃圾也允許列管嗎?失衡的比例原則,只是讓司法的公平公正性蒙上塵埃。那麼,政府端該做什麼?除了應加速執法與費用實支實付徵收外,更需化被動為主動,推動法條「與時俱進」,主動出擊稽查違建出租的案件(只要上任一租屋網便能輕鬆查緝海量的違建盈利戶),讓持有違建者都應付出對價成本及罰金,把違規者收益徹底吃掉 —— 這才對得起守法者繳的每一分稅。違建不僅是貪圖方便的小聰明,而是把社會成本外溢給別人的系統性作弊。當城市用幾十億在列管、拆除、救災,違建房東卻用切出來的違法坪數換租金、用佔用的空間跟建商討價還價、把租客的安全棄置一旁。其實人民要的並不困難——讓守法者不吃虧,讓違規者付諸成本、無利可圖,便能夠有效逐步降低違建數量,台灣才有機會從「違章建築日常」走向「安全先進城市」。*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豬隊友沒戴安全帽惹禍!警盤查驚見駕駛神色緊張 他乖乖交出K他命
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一輛機車後座乘客違規未戴安全帽,當場上前攔查,因此意外在駕駛隨身包包中查獲毒品K他命1包及使用過的K菸濾嘴,全案訊後將駕駛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駕駛神色緊張,引起警方注意,駕駛眼見掩蓋不住,同意配合警方檢查其隨身攜帶之包包,主動交付使用過的K菸濾嘴及一包白色結晶粉末。警方檢驗後確認該白色結晶粉末確定為K他命,全案後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其帶返所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毒品危害身心甚鉅,請勿以身試法。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之1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警方將持續掃蕩毒品及溯源,維護社會治安。
網紅影片驚悚曝光! 高雄小港男子電動車逆向蛇行
高雄市小港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違規事件,1名男子騎乘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華昌路上公然逆向行駛並蛇行,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事件影片在網路社群平台快速流傳,引發民眾熱議與關注。警方表示,事發當晚男子的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僅是交通違規,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此外,因該男子駕駛的是未經核准改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且未依規領用車牌,他將面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多項行政處分,單項罰鍰可達3,000至9,000元,加上逆向行駛與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累計最高罰鍰可達11,400元。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並鎖定涉案男子,將會儘速查緝到案說明,並同步查扣這輛微型改裝電動二輪車,後續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確保類似危險駕駛行為不再重演,警方同時提醒民眾,駕駛任何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屁孩超危險逆向、蛇行「飛人騎法」還PO網 警出手要查:最重罰3萬
高雄市小港區近日發生危險駕駛案件,多名男子在華昌路段騎車嬉鬧,不僅蛇行逆向,還趴在座墊上「飛人騎法」,而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則表示,騎士行為已涉及危險駕駛,將查緝他到案,其行為最重則可罰3萬元。根據網路上的畫面,男子危險駕駛行為並非首次,白天黑夜都在路上嬉鬧,還曾在夜間趴在座墊上、雙腳張開騎車,猶如飛人騰空姿勢,也因而被稱為「飛人騎法」,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小港分局調查後,發現男子騎乘改裝電動機車在道路上逆向及蛇行等,已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將盡速查緝他到案並查扣該車輛,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此外,男子行為已涉犯多項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包括未依規定領用車牌行駛(處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未經核準擅自變更裝置(處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戴安全帽(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及逆向行駛(處罰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等,最重將開出約3萬元罰單。
中秋烤肉「喝一杯」上路 男未戴安全帽拒檢狂飆吞29罰單
新北市中和區10月4日晚發生一起拒檢逃逸事件。37歲林姓男子中秋烤肉酒後未戴安全帽騎車,遭警方攔查時心虛加速逃逸,沿途逆向、闖紅燈等違規連連,最終被攔下,吃下共29張罰單,最高可罰逾12萬元。4日晚間9時許,中和警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在民德路與華安街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林男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立即上前攔查。然而林男見警察後心虛催油門拒檢逃逸,引發一場長達3公里的追逐。警方指出,林男在逃逸過程中逆向16次、闖紅燈10次,另涉及未依標誌指示行駛及危險駕駛等多項違規。林男落網後坦承,當晚與友人烤肉時喝了一杯啤酒,認為「只騎一下沒關係」便未戴安全帽上路,見警方攔查時擔心酒駕罰金過高而逃逸。經檢測,林男酒測值僅0.02毫克,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但因多項違規行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29張罰單,最高罰金達12萬2300元,遠超過一般酒駕罰款。◎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彰化男騎士貪快鑽車縫猛撞2車 未戴安全帽倒地送醫險象環生
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驚傳一起驚險車禍,1名33歲邱姓男子日前傍晚騎乘機車返家途中,未戴安全帽又為了搶快,竟強行鑽行車縫超車,結果先是擦撞到正在停等紅燈的自小客車,接著失控衝往對向車道,再度波及另1輛轎車,人車當場翻倒,騎士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事故發生在9月24日下午5時左右,地點位於花壇鄉彰員路一段391巷口前,邱姓騎士因心急返家,試圖從車陣縫隙中鑽行超車,不料車速過快判斷失準,機車立刻擦撞同向一輛黑色小客車,隨即失去平衡,往對向撞上白色轎車,監視影像與行車記錄器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完全是馬路三寶的示範片」。現場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經進行酒測,相關數值均為0,邱男因撞擊倒地,雙手雙腳多處擦挫傷,坐在大馬路上動彈不得,後由救護車送醫治療,車輛損壞方面,邱男機車車殼磨損,1輛小客車左後視鏡被撞毀,另1輛小客車則出現左側葉子板與保險桿擦傷,損失不小。警方初步研判,肇事主因仍是「違規超車」與「未戴安全帽」。目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對邱男開罰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不等罰鍰;另因未戴安全帽,再加罰500元。警方也強調,用路人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距離,切勿心存僥倖鑽車縫,以免釀成事故,最終害己又害人。
深夜「零百競技」飆車族霸佔新豐休息站 改裝車翹孤輪燒胎囂張
新竹縣新豐休息站附近近日深夜出現大批飆車族聚集進行「零百競速」,多輛改裝機車未戴安全帽、未懸掛車牌,甚至有人燒胎製造白煙,囂張行徑引發關注。臉書粉專「爆系許世子」分享的影片顯示,在新竹台61線高架橋下的新豐休息站旁道路,多輛改裝機車聚集。這些騎士不僅未戴安全帽,車輛也未懸掛車牌,更有人在現場燒胎製造白煙。影片畫面可見,多輛機車排隊整備後,騎士催下油門瞬間狂飆,有些車輛甚至因爆發力過猛而「翹孤輪」,現場還有不少民眾聚集圍觀。這段飆車影片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留言嘲諷這是「暑假特產」,也有人表示「第一次看到休息站這麼多人」。影片隨後被分享到臉書粉專「竹縣警好客」,引起警方注意。警方回應表示,由於影片中的車牌都被遮蔽,且未註明確切拍攝時間,目前在追查上有一定難度。警方呼籲拍攝者或目擊民眾能提供原始影像或相關細節,協助後續調查。新湖警分局強調,自今年2月起已於台61線新豐休息站週末深夜設置路檢點,同時加強巡邏台15線周邊路段。警方表示,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情事,將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檢舉失敗!台中女童坐機車「未戴安全帽」看書 警方解釋駁回原因
日前一名民眾在台中市西屯區櫻華路,目擊一輛機車後座的小女孩未戴安全帽,於是他就將行車紀錄器的影像截圖檢舉。不料,警方竟駁回檢舉,讓他氣得直接把影片上傳YouTube,怒罵警察「你他X的跟我說這叫沒違規」引發熱議。對此,警方也解釋駁回原因。據了解,5日下午5時許,有民眾在台中西屯區櫻華路,看到一輛機車後座的一名女童未戴安全帽,便從行車紀錄器中截下一張照片,向警方檢舉。不過,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審核後卻回覆「經檢視提供資料,無違規過程影片,為免爭議,不予舉發」。警方的回覆,讓該名民眾氣得將行車記錄器影片投稿到「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痛批「你他X的跟我說這叫沒違規?交通越來越亂就是有這種睜眼說瞎話的警察」,引發熱議。不少網友指出「下次用影片檢舉看看,你用照片不夠」、「這個檢舉失敗給過,你就只丟一張圖片而已,這不是靜止狀態耶」、「建議你檢舉最好附影片,單憑一張照片警察當然不理你」、「檢舉附影片不是基本常識嗎」。對此,警方也說明,檢舉交通違規注意事項中,有提醒「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需檢附攝取連續採證照片或錄影資料為憑」,但該名民眾檢舉時只附了1張截圖,不符合連續採證照片,因此難以被認為是違規證據,為免爭議不予舉發。
小三通亂象頻傳!陸客騎微電車趴趴走狂違規 金門縣府將開罰
金門小三通自2024年9月27日起恢復開放福建省陸客觀光後,許多來金陸客選擇騎乘微電車代步,然因對交通環境不熟悉,常出現併排行駛、逆向、未戴安全帽、雙載等行為,對在地居民、用路人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為此,縣府特別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邀集監理站、警察局、產發處、消保官及觀光處等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對策與具體管理措施,並由觀光處統籌後續聯合稽查與管理作業。縣府指出,目前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仍歸類為自行車,租賃服務應比照自行車租賃定型契約辦理,主動告知付款方式、租賃費率、保險內容、出租人資訊、承租條件、還車地點、方式等,以及承租人或使用人騎乘自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章慢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章慢車等規定;業者若有違規,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為解決陸客騎車亂象,金門縣政府召開「縣內電動微型二輪車衍生問題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跨部門邀集相關單位共同研擬改善對策與具體管理措施。(圖/金門縣政府提供)為彌補現行法規不足,縣府將盡速研擬地方自治條例,並合理化相關罰則,以提高實務執行的彈性與效率,也將爭取中央修法,明確駕駛年齡限制與責任歸屬,提升執法效能,確保中央與地方法規間具備一致性。會議決議,將由縣府觀光處統籌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行動,第一階段將針對監理單位提供業者名單進行清查,第二階段則採隨機抽查與接獲檢舉即查原則辦理,以逐步建立常態稽查機制。縣府強調,將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旅客交通安全與消費權益宣導,包括製作宣導手冊、播放多語言宣導影片、入境時發放安全資訊等方式,提升旅客守法意識,整合各單位從源頭管理、加強宣導與實地稽查等相關方式多管齊下,致力打造友善、安全、有序的觀光交通環境,兼顧旅客遊玩與在地居民權益。
騎車載1歲半寶寶上路遭檢舉「孩子未戴安全帽」 爸無奈:難道只能開車載?
「祝我申訴成功吧!」一名父親分享,日前家裡無人可以顧小孩,他只能騎機車帶1歲6個月大的孩子上路,沒想到卻被人檢舉小孩沒戴安全帽,讓他無奈直呼「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符合(孩子)頭型且符合台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所以帶2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貼文曝光後,迅速引起大批網友討論。這名父親昨(1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事發當天因妻子去上班,家中沒人可以照顧小孩,他只好騎車載著1歲6個月大的孩子去公司打卡,怎料卻在去菜市場途中遭檢舉,原因是小孩沒戴安全帽。原PO提到,他求助相關單位,對方告知他「你這個就違規屬實,不然你申訴看看」,但他在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符合孩子頭型且符合台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只有幼兒配戴的學步防摔頭盔及兒童單車安全帽,且有文章指出「2歲以下不建議配戴安全帽,因為頸部脊椎尚未發育,戴了安全帽反而很容易受傷」。原PO接著說,加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第3款寫著「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型,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意味著他完全無法臨時帶著孩子騎車出門。對此,原PO也感嘆,「機車不行,更別說搭計程車了!所以帶2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我想問是否很多家長有這種疑慮?各位家長們你們是如何處置?」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所以你是覺得你出車禍的時候,你小孩的頭比你硬?不然你憑什麼覺得小孩不用戴安全帽?」、「既然你知道違法,那為什麼還『執意』並『忽略』沒有安全保護的兒童搭乘機車呢?你這是要讓兒童當你的安全氣囊嗎?」、「為了安全,其實可以搭公車」、「不是每家都有車?那就想辦法借車、租車、叫車、大眾交通。連這些辦法都沒有辦法解決,你哪來什麼勇氣認為你能解決小孩成長問題?」也有人指出,「總不能等錯誤發生的時候再來想,先想想如果意外發生,要怎麼保護小孩」、「這麼小沒有安全帽,所以我買了嬰兒保護帽,就是怕有什麼萬一」、「買最小安全帽可以加內襯。就算用揹帶還是會戴~騎車去托嬰中心其實只有1分鐘的路程也是會戴」、「1歲6個月可以戴了啦,去安全帽店買最小的,再請老闆裡面墊保麗龍或海綿增高一點就可以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些人就不知帶小孩的辛苦……孩子發育未完全,戴安全帽,若小孩怎麼了,不懂是政府要賠償,還是酸民要負責?」、「唉,台灣檢舉達人很多」、「規則就是逼人買車才能合法,所以說台灣真的對待媽媽很不友善」。
駕照遭註銷仍違規騎車 台南男累積26張罰單遭強制扣款
台南市一名黃姓男子駕照遭註銷後,仍多次騎車上路,且屢屢違規闖紅燈、不遵守交通號誌,累計高達26筆交通罰單,金額共19萬4100元,卻始終未繳納。台南市交通局因此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人員發現黃男名下帳戶有足額存款後,立即扣押並清償所有罰鍰。台南分署指出,另有一名43歲李姓男子,自2017年至2023年間,多次因無照駕駛與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遭裁罰,共計17次、罰鍰總額15萬5000元。李男雖未親自出面,仍由友人代為繳清欠款,避免進一步強制執行。而年僅19歲的陳姓少年也因交通違規被罰不輕。他曾在未滿18歲時無照駕駛,還紅燈右轉及行駛中滑手機,共違規8次,遭裁罰12萬600元。收到分署通知後,陳男隨即自行到場繳清罰鍰。台南分署強調,為配合行政院推動的「五打七安」交通安全政策,將持續加強對交通罰鍰案件的強制執行,藉此確保道路安全與社會秩序。若民眾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罰款,可檢具相關證明申請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以免遭查扣財產,得不償失。
凌晨國一驚魂!67歲騎士蛇行狂飆 沿路違規遭法辦
國道1號南下213公里員林路段今(3日)凌晨驚傳機車闖入國道事件。一名67歲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誤闖高速公路,不僅未戴安全帽,還在內側車道蛇行穿梭,忽快忽慢,行徑相當危險,嚇得後方車輛紛紛減速閃避,並開啟示警燈提醒其他駕駛。國道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將石男攔下,全案除依法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事發當時畫面曝光,只見石男毫無防護地騎車行駛於最內側車道,後方車輛被迫急踩煞車閃避,排成一長列並亮起紅色、黃色警示燈,場面驚險。警方表示,凌晨1時50分左右接獲多通報案電話,指有機車在國道上快速穿梭、危險駕駛,立即派員前往處理。警方到場時,石男已將機車停於外側車道,所幸未釀成事故。經查,石男疑似因不熟悉路況,為返家誤闖國道,警方隨即將他帶離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另依第43條第1項第1款及第4項,於國道上危險駕駛最重可處36,000元罰鍰,並吊扣車牌6個月。國道警方指出,石男行為已嚴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夜店狂歡後酒駕!醉男停車場騎車兜圈遭逮 他辯:沒騎上路未觸法
台中1名23歲江姓男子27日凌晨與友人在夜店狂歡後,竟酒醉騎機車在公共停車場嬉戲,由於他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恰巧被巡邏員警目擊攔查,經實施酒測後,結果當場拆穿酒駕情事,再加上停車場屬於公有而非私人,警方當場將江男逮捕並帶返派出所,全案訊後他將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說明,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員警在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某處公共停車場時,恰巧撞見江男未戴安全帽騎機車,並在該處兜圈玩耍,警方隨即上前進行攔查,豈料竟聞到他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檢測酒測值還高達0.53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江男眼看酒駕被拆穿,竟還辯稱「只是騎來騎去,沒有要騎上道路」。警方表示,江男甚至堅稱僅在停車場活動,並否認做出違法情事,但警方告知公有停車場屬於公共場所而非私人,因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規定懲處,全案訊後他將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呼籲民眾,酒後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警方強調針對酒駕0容忍,若有不法情事必定嚴懲偵辦。
高雄警追毒犯「BMW駕駛被撞成植物人」 路過2姊妹遭波及…提國賠結果曝
高雄市旗山警分局陳姓警員於2022年10月1日執勤時,追緝一名未戴安全帽的煙毒嫌犯,途中與闖紅燈、超速的BMW駕駛顏姓男子發生碰撞,導致顏男重傷成植物人,另波及林姓姐妹,2人受傷並提起國賠訴,法院審理後,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判決指出,陳姓警員駕駛警備車載著黃姓警員,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追緝嫌犯,行經山仙路24巷與台29線閃紅燈交岔口時,與顏男駕駛的BMW發生碰撞,隨後再撞上林姓女子所駕駛的轎車,事故共造成5人受傷。顏男傷勢最嚴重,顱內出血、顱骨骨折並4肢癱瘓,經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外傷後遺症陷入植物人狀態,需仰賴他人照顧;檢方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陳姓警員與顏男,但因顏男已呈植物人狀態,被法院裁定免訴。陳姓警員認為執行緊急任務時,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進入路口前減速並留意交通狀況,自己已盡注意義務,應無過失;但1、2審法院均認定,警備車雖享有緊急通行權,仍須遵守一般用路人的注意義務,警員雖為次要肇事原因,仍有過失,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另外事故中遭波及的林姓女子為職業軍人,事故導致她臉部嚴重受創,留下14公分傷疤,手腳亦有多處傷痕,需接受長期雷射治療,並影響部隊勤務,造成職場困難與心理壓力。其妹妹則因車禍導致身體不適,嚴重影響生活與經濟狀況,兩人因此向法院提出99萬元國賠。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姓警員執勤過程存有過失,致使林姓姐妹受傷,依受害程度計算,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可上訴。
彰化離奇車禍!機車「頭栽地」墜農田釀 阿姨慘死外甥女命危搶救中
彰化縣秀水鄉19日驚傳一起離奇車禍,令人鼻酸,1名27歲林姓女子騎乘機車載著13歲的林姓外甥女,卻在經過崙港巷附近農田時,車輛突然墜落稻田,造成林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年僅13歲的外甥女則傷勢嚴重,目前在彰化基督教醫院搶救中,情況仍然危急。這起事故發生在下午4點多,當地警消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現場,救援人員到場時,發現阿姨林女倒臥在一旁電線桿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急救後仍回天乏術,而外甥女則與機車一同摔入一旁農田中,昏迷不醒;據了解,該處農田與路面落差近1公尺,極有可能成為意外的主因之一。初步勘查現場發現,機車是以「頭栽地」的方式插入稻田,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未發現可疑車輛或其他撞擊痕跡,使得警方一時難以判定是遭遇外力撞擊,還是因操作不慎自摔造成悲劇,初步檢測顯示,林女酒測為0,且2人均有佩戴安全帽,排除酒駕及未戴安全帽因素。警方已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目前未見可疑人車進出,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民眾,行駛在鄉間道路時務必注意路況變化,尤其是農田邊道路經常有落差與視線死角,稍有不慎就可能釀成難以挽回的悲劇。
澎湖飆車國中生狂踩油門!無照上路6人擠車內 警鐵腕開罰吊牌
近日澎湖馬公街頭頻頻出現無照青少年違規駕駛的驚人畫面,引發網友熱議與社會譁然,一群未成年男女不僅屢次騎機車、開汽車四處趴趴走,甚至將飆車當作夜間娛樂,警方雖曾警告卻無效,讓民眾大嘆「比警察還狂!」不過在輿論壓力之下,警方終於出手,於4月12日晚間針對該群青少年展開全面取締行動,接連攔查兩次,火速開出6張罰單,並將涉案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展現強硬執法決心。這起事件起源於臉書粉專「澎湖交通觀察日誌」連日接獲民眾檢舉,影片中年僅15歲的范姓國三男生與其未成年女友,長期在馬公街頭無照騎機車、甚至駕駛汽車遊蕩,家長管不動、警方告誡也無效,行徑囂張至極,2人遭揭發後仍不收斂,甚至將飆車地點轉往澎湖鎖港及澎南一帶繼續活動,挑戰公權力極限。警方不忍再坐視,於12日晚間7時40分在馬公石泉社區攔查范姓少年的同夥,當場開出「無照駕駛」、「乘客未戴安全帽」、「非法改裝」三張罰單;當晚10時40分,又在太陽城購物中心前攔下1輛由范男女友駕駛、共載6人的自小客車,開出「無照駕駛」、「超載乘客」、「吊扣汽車牌照」等3項違規,並立即將汽車移置保管。更離譜的是,該車登記在1名張姓女子名下,警方查出車主本人也無駕照,還將車輛交由無照少女使用,警方依法對車主也一併告發,並報請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警方強調,若查獲行為涉及公共危險,將不排除移送檢方偵辦,對於改裝車輛則將交由監理單位與環保局處理,同時建立違規車輛資料庫以利後續追查,警方呼籲家長應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管理與交通安全教育,勿讓無照駕駛成為年輕人「炫技」的工具,否則一旦釀成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
闖紅燈還沒戴安全帽!2毒蟲騎車肇逃進死巷落網 警搜出安毒慘了
苗栗縣三義鄉2日傍晚6時許逮獲2名毒蟲,巡邏員警駕車執勤途中,眼尖發現46歲劉男搭載30歲鍾姓乘客騎機車違規,不僅闖紅燈且乘客還未戴安全帽,警方隨即上前盤查身分,豈料2人竟拒檢逃逸,直到鑽進死巷跌倒才落網,並搜出2小包毒品安非他命,後續遭警方依法移送檢方偵辦。警方說明,苗栗警分局副分局長徐文明5日指出,三義分駐所員警2日傍晚6時許巡邏途中,在中正路六角亭路段目擊1輛機車違規闖紅燈,且後座乘客未配戴安全帽,警方立馬尾隨並上前示意停車受檢,不料劉男不僅拒檢逃逸還沿路蛇行逆向,警方見狀迅速通報圍捕,直到雙方追逐約2公里後,劉男因誤騎入八股路死巷內欲掉頭時,撞上警車車門這才乖乖就範。警方表示,此外還在劉男身上查獲2小包毒品安非他命,且重達1.49公克,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他逮捕,置於鍾男則未搜出違禁品,但2人皆屬毒品列管人口,全案訊後劉男將依《妨害公務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2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不分,則待警方製單開罰。
淡水福佑宮遶境傳插曲 無照男掛假牌上路遭警法辦
淡水福佑宮3日舉行平安遶境活動圓滿落幕,警方為維持車流順暢,派了163名警力及16名義交,過程中卻出現插曲,警方攔查到31歲張男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他無照外還懸掛偽造車牌上路,警方當場將其送辦並依法製單。 事發於3日上午10時許,張男遭攔後辯稱「感冒頭痛才沒戴安全帽」,經查後發現其去年因酒駕被吊銷駕照並扣牌,怎料他竟為了去工作,上網購買假車牌僥倖上路。 警方依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外,並針對未戴安全帽、駕照經吊銷騎車、無照駕駛及使用偽照車牌4張罰單,最高可處新臺幣71400元罰鍰。
沒戴安全帽還無照! 三重男遭逮辯稱:心情不好才逃逸
三重警分局上月27日執行巡邏勤務時,見19歲陳男未戴安全帽騎乘普重機車,遂上前攔查時陳男竟心虛拒檢逃逸,警方沿路狂追於重陽路一段將其壓制逮捕,落網後稱因心情不好又無照上路,才心生歹念逃逸,警方將其上銬後帶返警局訊問,交通違規部分則依法製單開罰。警方見陳男違規後隨即鳴笛示意其停車,怎料對方竟加速逃逸,到重陽路一段某處時,見無路可走棄車逃逸,警方將其包圍後,未避免傷人、自傷亦或是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上前喝令其趴下。陳男遭逮後拒絕出示證件,員警帶回派出所管束並清查身分,違規行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2項1次(無照駕駛)、第44條2項1次(未禮讓行人)、第45條1項1款3次(逆向行駛)、第48條2款1次(未依號誌行駛)、第31條6項1次(未戴安全帽)、第53條1項1次(闖紅燈),共開出8張罰單,最高可開罰新臺幣4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