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
」 國道 毒駕 罰單 酒駕 車禍
淡江大橋爆糾紛!騎士龜速賞景「停車擋道」惹眾怒 警出手開罰
5月12日才正式通車的淡江大橋,連日傳出交通糾紛,引起關注。最近有一名機車騎士在行經淡江大橋往八里方向時,疑似因沿途欣賞風景而刻意放慢車速,造成後方車流嚴重回堵,後方騎士鳴按喇叭示意,不料該名減速騎士竟直接將車輛橫停在機車道中央,隨後爆發激烈口角爭執,相關畫面被分享到社群引發熱議。對此,警方已透過監視器追蹤車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一段在淡江大橋機車道發生糾紛的畫面,15日晚間6時許淡江大橋往八里方向機車道上,出現一名騎士疑似為了看風景放慢車速,造成後方車流壅塞,後方騎士不滿按喇叭,沒想到減速騎士直接停車,更把車擋在車道中間,並與後方騎士爆發激烈爭執。針對這起引發關注的橋上違規事件,轄區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迅速做出回應,並透過官方臉書粉絲專頁「蘆洲警園」公開說明處理進度。警方證實有接獲民眾反映淡江大橋上有騎士車速過慢導致交通壅塞,甚至無故在機車道上臨時停車;對此,警方強調該行為已嚴重影響道路安全,將會依法進行取締。蘆洲分局明確指出,該名騎士在非遭遇突發狀況下,於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的「危險駕駛行為」規定。依據該法條,違規者將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最後,警方再次呼籲用路人,想要欣賞淡江大橋的美景可以走在人行道上,若駕駛汽機車行駛於橋樑上時應保持專注、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切勿為了觀賞風景而任意減速或停駐。蘆洲分局也強調,未來會持續取締各項違規行為,以確保淡江大橋整體車流順暢,並捍衛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多輛貨車違規、阿北買菜誤闖噴3000 淡江大橋通車首日警開出13張罰單
淡江大橋於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首日便湧入上萬車輛,淡水警分局出動90多名警力投入交通疏導,12日共有13件違規,包括有12輛大貨車誤闖橋面管制路段,還有60多歲陳姓男子誤入快車道,警方將持續加強橋面及周邊道路交通疏導與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及現場員警指揮,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淡水警方統計,淡江大橋通車首日車流量驚人,車道南下(往八里)達1726輛、北向(往淡水)達1762輛,4小時內就湧入上萬台車,瞬間湧入的大量車流,一度造成周邊地方道路壅塞,主線匝道也曾回堵至橋面,顯示淡江大橋通車效益深受民眾期待。警方於通車期間取締多起違規,包括24歲單姓男子因不滿淡江大橋機車道規劃,竟於開放通行前,自八里端騎乘機車強行闖入橋面,以危險方式表達訴求。警方當場依法攔查,除扣車、扣牌外,後續將面臨最高新臺幣6萬1800元罰鍰。60餘歲陳姓男子前往八里採買,疑不熟悉橋樑動線,誤闖快車道。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查,先將陳男引導至安全處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告發,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再護送其平安下橋,避免發生危險,此外,通車首日仍有部分大型貨車駕駛未注意橋頭告示及相關禁行規定,誤闖橋面管制路段,共計取締12件違規案件。警方表示,大貨車若行駛管制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淡水警分局表示,淡江大橋通車是地方重大建設里程碑,未來將持續加強橋面及周邊道路交通疏導與違規取締,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標誌、標線及現場員警指揮,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讓這座國際級新地標成為便捷又安全的幸福橋梁。
抗議機車道太窄!騎士通車前硬闖淡江大橋 遭開4罰單代價曝光
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太窄,12日上午在通車前騎車強闖,遭警方攔下,並查扣車牌、移置保管車輛,蘆洲警分局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4張罰單,最重可處6萬1800元罰鍰。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上午卻風波不斷,先是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抗議地方民代未受邀祈福典禮,單男上午10時許又騎車硬闖當時尚未通車的淡江大橋。單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64線上台61線往淡江大橋行駛,在八里二閘道遇警攔截不停,最終在北上下橋處遭員警攔下,單男聲稱自己想搶先體驗通車,後又改口稱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設計不合理,更情緒激動、一度哽咽。警方則當場扣牌和扣車並當場舉發,依交條例第16條未依規定變更排氣管(900-1800元罰鍰)、第33條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3000-6000元罰鍰)、第43條拆除消音器以外方式造成噪音(6000-2萬44000元罰鍰)、第60條2項1款不符稽查取締(1萬-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全案依法送辦。
馬路突「多1塊紅色」用途曝光! 駕駛若違規最重罰3萬6千元
駕駛若看見馬路上突然多出「一整塊紅色方形」要注意了!為提升巷弄內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使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行人優先區」入口處的彩色鋪面是透過不同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此區域請「減速慢行」。 (圖/翻攝自臉書/臺北交通大家談)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2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學生上下學的重要巷道。不過林昭賢透露,有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該巷弄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在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也可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在行人穿越時而未停讓,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將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交通局表示,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交通局指出,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行人優先區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相當顯著,未來將持續觀察各處行人優先區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相關設施,在兼顧交通安全與地方通行需求下,持續打造更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
高雄醉男凌晨暴衝!撞翻3車加速落跑 酒測1.37超標遭警攔逮
高雄市苓雅區9日傍晚發生一起離譜酒駕肇逃事故,1名31歲莊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六合路時,車輛才剛起步沒多久,竟突然失控撞上停放於路邊的1輛自小客車,強大撞擊力道還波及旁邊另外2輛機車,現場一度傳出巨大撞擊聲,讓附近民眾全都嚇了一跳,更令人傻眼的是,莊男肇事後不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直接踩油門逃離現場,完全不顧其他車主權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展開追查,並鎖定涉案車輛行蹤,最後成功於新興區尚義街攔獲莊男,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莊男渾身散發濃厚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37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屬於相當嚴重的酒駕行為。所幸這起事故雖造成3輛車受損,但並未波及路人,也沒有任何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指出,莊男涉嫌公共危險罪,訊後已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2年;至於肇事逃逸部分,也將面臨額外罰鍰及吊扣駕照處分。警方也再次呼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除了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其他無辜民眾受害,尤其近年酒駕事故頻傳,社會對酒駕零容忍,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勤務,避免類似危險事件再度發生。
違停抓包變持有槍毒!台中男拒檢撞警 慘噴18萬還數罪究辦
台中41歲徐姓男子6日晚間因紅線違停遭警方盤查,竟拒絕配合、升窗抗檢,還情緒失控衝撞員警;警方壓制後,在車內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及一把已開鋒武士刀,徐男除涉妨害公務、毒品與刀械等罪嫌遭送辦,另因拒絕毒品快篩,被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台中市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員警,6日晚間7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巡經北區衛道路與五常街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停放紅線,於是上前攔查。不料,駕駛徐男面對盤查態度消極,不僅拒絕配合,還突然升起車窗,企圖阻斷警方查驗。警方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該車牌照早已因逾期未檢遭註銷,立即要求徐男下車接受檢查。沒想到徐男一下車便情緒暴走,竟直接朝員警猛力衝撞,現場警方見狀立刻強勢壓制,將他當場逮捕。員警後續搜索車輛時,更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以及一把已開鋒的武士刀,讓原本單純的違停攔查,瞬間升級成毒品與危險刀械案件。警方指出,徐男當場拒絕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除開罰18萬元外,也依法吊銷駕駛執照、移置保管車輛,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持有毒品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高雄街頭毒駕失控上演1.3公里警匪追逐 狂撞4車釀3傷才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於2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萬分的警匪追逐事件,1名48歲凌姓男子駕駛白色轎車在街頭狂飆,不僅拒絕警方攔查,還在逃逸過程中連續衝撞多輛車輛,造成無辜民眾受傷,場面混亂宛如電影情節。事件發生在晚間9點多,警方巡邏時發現一輛停放路邊的轎車車牌疑似有異常反光情形,於是上前示意駕駛停車受檢,駕駛不但沒有配合,反而突然加速逃逸,警方隨即鳴笛追趕,並通報周邊警力協助攔截,展開長達1.3公里的街頭追逐。逃逸過程中,凌姓男子情緒激動、駕駛失控,甚至違規從快車道切上斑馬線,再急轉彎企圖甩開警方,卻不慎撞上兩輛休旅車,分別為一名43歲林姓女子駕駛的福特車以及42歲朱姓女子駕駛的BMW車輛,現場還波及2輛雙載機車,導致騎士與乘客跌倒,總計造成3人受輕傷,緊急送醫治療。最終,該車在失控情況下撞上路邊緣石才停下,警方迅速上前包圍並持槍喝令駕駛下車,儘管男子態度囂張、拒不配合,仍被警方強制控制並逮捕。警方在車內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2包(毛重6.68公克)及吸食器具。經進一步檢測,凌男酒測值為0,但唾液快篩對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確認涉及毒駕。警方依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清晨婦人誤闖國道5號內車道「與車爭道」險釀大禍 警急帶離開罰
國道5號北向28.4公里頭城路段2日清晨約5時15分,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59歲潘姓女子疑因視力不佳,竟誤闖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並在車輛高速行駛的環境中緩慢步行,場面險象環生。當時天色尚未完全明亮,加上車流速度普遍較快,突如其來的行人出現在車道中央,讓經過的駕駛紛紛緊急閃避,稍有不慎便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有目擊駕駛表示,當下看到前方竟有人影在車道中移動,一度以為看錯,直到靠近才驚覺是一名行人,立即減速並變換車道避讓,所幸現場未發生碰撞事故,但整體過程令人捏一把冷汗,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潘姓女子帶離危險區域,並護送至頭城分隊安置,隨後聯繫其家屬將人帶回。經警方了解,潘女因視力衰退,清晨外出時誤判道路方向,才不慎走上高速公路主線車道,儘管情況令人同情,但依照現行規定,行人進入國道屬違法行為。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以示警惕。警方也特別提醒民眾,高速公路為專供汽車高速行駛之道路,沿線設有明確標誌與禁止行人進入的規定,用路人務必留意匝道入口標示,避免誤闖。尤其是清晨或夜間視線不佳時,更應提高警覺。此外,家中若有年長者或視力不佳者,應多加關心其外出安全,避免發生類似危險情況。
超扯!拖吊車違規車主收罰單 「畫面曝光」他傻眼:要怎麼超速?
苗栗一名車主近日收到超速罰單,卻發現違規當時車輛正處於遭拖吊載運狀態,引發烏龍舉發爭議。根據貼文內容,該車輛行經苗栗縣縣道140線23.1公里處東向路段時,因速限60公里,經測速儀器測得時速73公里,超速13公里,遭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600元。不過,遭開罰對象並非執行載運的拖吊車,而是被拖吊中的白色轎車車主。當事人收到罰單後感到錯愕,並將罰單內容公開,無奈表示「我就問要怎麼超速?」貼文曝光後,不到一天就吸引9萬人按讚,引發熱議。原PO說明,這張罰單是同事分享,因認為情況誇張才公開貼出,也強調「罰單100%不是AI,也沒有偽造」,並表示已提出線上申訴,希望撤銷裁罰。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質疑舉發程序與審核機制是否出現疏失,「這警察也太扯了」、「通常罰單類的貼文我會說違規仔廢話很多,現在發現真的有冤到不能再冤的,節哀」、「冤到要上京告御狀」、「不必用申訴的,直接提告公職人員瀆職罪」、「這絕對榮登我人生中看過最扯的罰單第一名」。部分網友更將矛頭指向製單與審核流程,有人質疑「重點警察還開的出這罰單,現在罰單也都是AI審嗎」、「開單的警察是眼睛被錢遮住了嗎」、「苗栗縣警局:我懷疑你在開車,但我沒有證據」、「這製單的員警太混了」。
國1溪湖段凌晨「29車連環撞」 聯結車爆胎碎片散落釀禍
國道1號北上210公里彰化溪湖路段11日凌晨1時許發生大規模連環車禍。一名48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輔助車道時,拖車板架左後第一輪軸內外側輪胎突然爆裂,碎裂胎皮散落至中線、外側及輔助車道,後方車輛閃避不及,陸續撞上散落物或發生追撞,總計波及29輛車,場面一度混亂。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事故於凌晨1時38分排除,全線恢復通車。所幸整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酒測,所有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及聯結車爆胎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定期檢查及保養車輛,若行駛途中發生輪胎、胎皮或機件脫落,不僅危及行車安全,也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駕駛人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驚現「天降巨物」砸車擋風玻璃 駕駛嚇壞直呼:差點沒命
國道1號北向新營路段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駕駛於3月29日下午1點多正常行駛於內側車道時,竟突然遭遇「天外飛來橫禍」,從對向車道不明原因飛起的一塊巨大物品,直接砸中其車輛前擋風玻璃,瞬間發出巨響,場面十分驚險,所幸該名駕駛雖受到極大驚嚇,但並未因此受傷,成功穩住車輛避免進一步事故發生。根據國道第四警察大隊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當事人正式報案,但已注意到網路流傳的相關行車紀錄畫面,初步研判,該不明物體可能來自對向車道某輛車掉落的物品,在高速行駛與氣流影響下彈飛越過分隔區,最終擊中對向車輛,究竟是何種物品,目前仍無法單憑影像確定,後續將透過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責任歸屬。警方進一步提醒,駕駛人在行駛高速公路時,車上裝載物品務必確實固定與覆蓋,避免因未妥善綁緊而導致掉落或飛散,進而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據相關規定,若車輛載運物品未妥善固定,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開罰,罰鍰金額從新台幣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若因此造成嚴重事故,如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可能面臨吊扣甚至吊銷駕照的處分。
臨停逾3分鐘罰1200 桃機科技執法喊卡!航警局:系統測試中
桃園國際機場原訂自4月1日起正式在第1與第2航廈導入科技執法系統,針對入境接送區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的車輛進行取締,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不過,航警局今天(3日)宣布,由於系統仍在測試階段,政策將暫緩實施,實際上路時間尚未確定。據了解,該措施由航警局規劃推動,自今年1月至3月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期後,正式進入執法階段。整體採取全天候AI監控與自動蒐證機制,成為國內機場首度引進的科技執法模式。相關單位表示,此舉主要目的是改善長期存在於接機區的違規臨停與占用車道問題,藉此提升機場整體交通順暢度與國門形象。航警局原先規劃,在第1航廈第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2航廈第21至29號與31至33號會面點導入科技執法系統。凡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即會自動進行拍照與錄影取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金額介於600元至1200元之間。適逢清明連假,出入境人潮增加,新制上路被視為首波壓力測試,卻因系統尚未完成全面驗證而緊急喊停。航警局保安警察大隊指出,目前科技執法系統仍持續測試與宣導中,尚未正式開罰。航警局強調,未來將持續優化系統並加強航廈周邊交通疏導與管理措施,待測試完備後,才會另行公告正式實施時間。也呼籲民眾前往機場接送時,仍應遵守臨停規定,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
國3聯結車爆胎失控「衝出邊坡」 5公里車陣癱瘓駕駛驚魂脫困
國道3號北向通霄路段3日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1輛滿載飲料的大型營業全聯結車在行經141.5公里處時,疑似因右前輪突然爆胎,導致車輛瞬間失控,車輛先是猛烈撞擊外側護欄,隨後直接衝出路面,翻落至邊坡,現場情況一度相當混亂。所幸駕駛為53歲高姓男子,事故發生後成功自行脫困,且經警方酒測確認酒精值為0,並未涉及酒駕,未造成人員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由於事故車輛體積龐大,加上車上載運的大量飲料在撞擊後散落各處,使得現場清理作業難度大幅提升,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在上午9時19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動員人力與機具進行排除作業。但因車輛衝出邊坡且貨物四散,處理過程較為複雜,預估需耗費較長時間才能完全恢復正常通行。事故發生後,該路段一度僅剩內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北上車流嚴重回堵,最長延滯達約5公里,影響不少用路人行程,高公局建議駕駛人提前改道,於通霄交流道下交流道,改行128縣道銜接台1線,再轉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並於後龍交流道重新返回國道3號,以避開壅塞路段。國道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日常應加強車輛保養,尤其是輪胎與煞車等關鍵安全部件,務必定期檢查與維護,以降低突發事故風險,同時指出,若行駛途中因車輛機件脫落或故障導致危險,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規定,處以1,0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
桃機科技執法引熱議!接機區臨停逾3分鐘「最高罰1200元」
桃園國際機場自4月1日起正式在第1與第2航廈導入科技執法系統,針對入境接送區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的車輛進行取締,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隨著清明連假將至、出國與返鄉人潮明顯攀升,這項新制也迅速迎來上路後的首波壓力測試,在網路上掀起廣泛討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項措施由航警局規劃推動,並自今年1月至3月進行為期3個月的宣導期後,正式進入執法階段。整體採取全天候AI監控與自動蒐證機制,成為國內機場首度引進的科技執法模式。相關單位表示,此舉主要目的是改善長期存在於接機區的違規臨停與占用車道問題,藉此提升機場整體交通順暢度與國門形象。依航警局說明,本次執法範圍涵蓋第1航廈第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2航廈第21至29號與31至33號會面點。凡車輛於上述區域靜止超過3分鐘,系統即會自動進行拍照與錄影取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金額介於600元至1200元之間。機場方面也同步提出建議,提醒前來接送親友的民眾,可先將車輛停入航廈停車場等待,利用前30分鐘免費停車的優惠時段,待旅客完成行李提領並抵達會面點後再前往接送區接人,藉此兼顧效率並避免因違規停車而受罰。新制上路後迅速引發社群平台熱烈討論,多數網友持正面態度,認為能有效改善交通亂象,並直言應該落實「人等車而非車等人」,也有人指出既然已有免費停車場,長時間占用接送區本就不合理。不少意見認為,此舉有助於紓解長期壅塞問題,讓接機動線更加順暢。然而,也有部分民眾對3分鐘的限制提出質疑,認為在旅客眾多或需搬運大型行李時,時間可能過於緊迫,恐增加接送壓力。對此,航警局回應指出,3分鐘標準主要鎖定長時間靜止占用車道的情形,若屬正常上下客,且遇到人數較多或行動不便等特殊狀況,現場仍會依實際情形進行彈性處理。
健身網紅酒駕闖紅燈還襲警! 他拒配合怒朝警揮拳
健身網紅蔣政酒駕還襲警!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派出所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市民大道四段上發現一輛重機違規紅燈左轉,當場上前攔查,孰料警方甫一靠近,就聞到蔣政身上飄出的濃濃酒味。過程中,蔣政配合意願低,最終確認其酒測值0.39mg/L,警方準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逮捕時,卻遭到蔣政拚死抵抗,臉部因此遭蔣政揮中,再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健身網紅蔣政27日晚間凌晨酒後返家,卻直接酒駕違規上路,其不僅酒駕還在市民大道四段與大安路口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遭同樣在後方停等紅燈的員警目睹攔下。警方才一靠近蔣政,就聞到其身上散發濃濃酒味,準備對其實施酒測,過程中蔣政配合態度消極,酒測器吹了多次都未能成功,最終被確認其酒駕,且酒測值高達0.39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孰料蔣政卻拒絕被捕,並意圖直接騎車走人,因此與警方發生扭打,蔣政一氣之下竟直接朝執勤員警面部揮拳,造成員警眼鏡與密錄器噴飛,臉部及四肢受傷。全案詢問後,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扣車扣牌外,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對於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暴力者,亦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公權力。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三寶無極限!台中女為買飲料「車打燈停路中央」 超扯畫面曝光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一起違規停車事件,引發網路關注。一名女子駕駛BMW休旅車行經樹孝路時,為了下車購買飲料,竟將車輛直接停放於道路中央,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熱議。事件發生於25日下午5時許,該名女子行經太平區樹孝路79號附近時,未依規定靠邊停車,而是將車輛停於車道中央,並開啟警示燈後下車前往路旁飲料店。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加上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該行為引起現場民眾側目,也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有網友將畫面PO上Threads後,寫上「不是打雙黃燈就無敵捏,買個飲料車停路中央」,更酸駕駛「下次記得把引擎蓋打開,放個警示標示。」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批評,「台中真的好多這種四輪大爺,在路上騎車開車好痛苦」、「她不會以為有個修路路障擋住就可以這樣停吧」、「這真的太扯,她竟然不是靠邊停車,竟然是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平果然是三寶極樂園,辛苦了」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網路巡邏發現該違規情形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進行舉發。依規定,汽車於道路中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警方同時提醒,樹孝路沿線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頻繁,且部分路段目前仍有施工情形,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風險。
騎士凌晨沒扣帽扣遭攔下!他眼神狂飄超心虛 警當場逮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月初於凌晨巡經思源街口時,發現一名騎士攜帶安全帽時,卻未扣上帽扣,當場將人攔下,過程中發現騎士神色慌張,經查發現騎士為毒品列管人口,果然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與大麻煙彈,並發現其毒駕。全案訊後依毒品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張姓男子月初凌晨騎乘機車行經中正區思源街時,被巡邏警方發現其未將安全帽扣上,當場將其攔住盤查,過程中卻發現張男明顯神色慌張,且精神恍惚,經張男同意後進行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與菸彈,初步檢驗發現吸食器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菸彈則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由於張男明顯涉嫌毒駕,經其同意後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測試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查扣騎乘之機車。中正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更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相關查緝作為,全力打擊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