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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駕 車禍 酒駕 新北 依托咪酯
移動凶器!聯結車深夜自撞中央分隔島 運將爛醉上路驚人酒測值曝光
新北市五股區7日凌晨發生自撞車禍,56歲李姓男子酒後駕駛聯結車上路,行經新五路二段時自撞分隔島,警方到場後見其眼神渙散、渾身酒氣,檢測後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16毫克,立刻將車輛移置保管並吊扣李男駕照,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7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五股區新五路二段附近路段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轄區德音派出所及交通分隊警力,立刻趕赴現場處置並了解狀況。警方調查,李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著新五路二段由八里方向往板橋方向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強大撞擊力道造成車體與路緣受損,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依法對李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竟高達 1.16 mg/l,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開單,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外,並執行當場移置保管該聯結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並於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偵辦。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毒駕無照還肇逃!南港瑪莎拉蒂連撞2車 男到案認了
北市南港區向陽路5日晚間疑似發生一起毒駕肇事逃逸案。一輛瑪莎拉蒂行經該處時,突因不明原因與停放在路旁的2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然而駕駛卻未停留在現場,直接肇逃,事後有民眾疑似拾獲從肇事車輛上遺落的電子菸,經查確認該電子菸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目前已鎖定肇逃駕駛身分,稍早44歲的洪姓男子也已到案說明。 據了解,有多項毒品與公共危險前科的44歲洪姓男子,5日晚間駕駛和友人借來的瑪莎拉蒂,沿向陽路(南往北)行駛至向陽路事故地點前,突因不明原因擦撞停於卸貨停車格旁2輛自小客車,肇事駕駛肇事後儘管曾下車查看,卻未停留現場再度上車逃逸。受害車主發現後,也在地上拾獲疑似從肇逃自小客車上遺落之電子菸,經警方初步檢驗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後續也循線找到肇事的瑪莎拉蒂,並將洪男通知到案,洪男到案後坦承現場遺留的菸桿和菸彈均為其所有,會肇逃是因自己先前酒駕被吊照,一時心慌,才會駕車逃逸。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訊問後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5隻狗未牽繩衝車道!女騎士急閃重摔 飼主沒道歉嗆:看到狗本來就該閃
新北市汐止區汐碇路日前發生一起自行車摔車事故。一名女子騎乘公路車行經山區下坡彎道時,為了閃避突然衝入車道的狗,不慎失去平衡摔車,還波及後方另一名騎士。事發後,飼主不僅未立即致歉,還以「沒關係」回應,甚至認為騎士應自行閃避犬隻,引發外界批評。事件發生於2日上午9時左右。當時一名男子帶著至少5隻犬隻行經汐碇路山區,但狗隻皆未繫上牽繩,並在道路上四處活動。根據現場畫面,女騎士下坡通過彎道時,狗群突然散開,其中一隻黑狗衝向自行車前方,導致她來不及反應而摔車倒地,另一隻受驚的犬隻則撞向後方騎士,造成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同行騎士事後立即詢問犬隻是否為男子所飼養,以及為何未替狗繫上牽繩。男子坦承狗是自己所養,但表示外出時並未使用牽繩。當騎士提醒放任犬隻在道路上活動相當危險時,男子卻回應「沒關係」、「不會啦」,甚至還說騎士看到狗就應該主動閃避。黑狗突然衝出,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倒地。(圖/翻攝Threads/@weichia_tpe)事件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認為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導致騎士受傷,卻未展現應有的態度,紛紛批評「隨口說不要緊,這會要命,還不要緊,真缺德」、「我舉報過動保處有人沒繫繩,動保處說,我要講出對方是誰,我講不出來,就……不處理了」、「他一點都不覺得他有錯耶」、「請務必把他抓出來,完全沒有悔過之意,一定會有下一個車友遭毒手」、「這種我之前也遇過,還叫囂說我騎太快……只能說沒遇過的人不懂」。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飼主攜帶犬隻進入公共場所時,應依犬隻體型及種類使用牽繩、提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避免寵物失控影響他人安全。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若放任犬隻進入道路妨礙交通,也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600元。動保處也提醒,山區道路彎道多、視線容易受阻,若犬隻突然闖入車道,可能造成自行車、機車甚至汽車駕駛閃避不及,引發交通事故。呼籲飼主外出遛狗時應確實做好管理措施,共同維護道路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直升機「上馬路」勾落電纜害號誌故障 駕駛無「臨時通行證」遭開罰
新北市汐止區3日發生罕見車禍,44歲鄭姓男子上午9時許,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直升機行經大同路一段與南陽街口時,因未拆卸直升機螺旋槳,導致槳葉於行進間不慎擦撞監視器機箱並勾落路邊電纜線,造成現場交通號誌故障癱瘓,警方立即指派6名警力趕赴現場疏導交通,並發現駕駛未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警方當場依法對其進行舉發開單。3日上午9時許,鄭男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載運該架直升機,沿汐止區大同路一段往基隆方向行駛,當車輛行經南陽街口時,因載運高度與寬度超標,直升機螺旋槳先是猛烈擦撞路邊監視器機箱,隨後更勾落懸掛的電纜線,導致周邊號誌當場故障,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汐止警分局獲報後隨即派遣6名警力實施現場交通管制與引導,並緊急通知台電公司派員前往處置,順利於上午10時35分將掉落的電纜線全面排除、恢復現場通暢。警方調查後確認鄭男酒測值為0,但他載運超長、超高貨物,卻未申請臨時通行中,警方因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依法舉發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釐清。
暖心!高雄「路上滿地散落麵包」學生急幫撿 11萬人按讚:都是很棒的孩子
高雄林園日前一台麵包車疑似未關好車門,導致大量麵包、吐司及籃子散落在馬路中央,當下多名國中生與居民見狀,紛紛上前幫忙撿拾,而這暖心畫面也被民眾拍下分享至網路,並稱讚「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不過也有網友提醒還是得注意人身安全。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提到,「剛剛麵包車打翻了,同學書包就丟旁邊,過去幫忙撿,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貼文吸引逾11萬人按讚,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希望這些弟弟的爸媽看到~知道自己小孩多棒」、「這些都是很棒很棒的孩子」、「這才是我上網要看到的」、「非常有愛心熱心的同學⋯你們真棒」。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幫忙的同時還是得注意一下人身安全,「馬路上有點危險,做善事之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孩子的善心還是值得鼓勵」、「一方面覺得學生願意幫忙很棒,一方面又覺得好危險」、「要有人負責提前示警前方有散落物,才不會來不及反應撞到小朋友們」。另一方面,麵包車駕駛在運送過程中因未注意導致麵包散落馬路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依法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酒駕賓士女9分鐘連撞3起肇逃!僅機車駕照竟開車 酒測1.19
高雄市鼓山區1日下午發生一起令人傻眼的連環交通事故。一名45歲陳姓女子酒後駕駛賓士自小客車,在短短9分鐘內接連發生3起交通事故,不僅擦撞機車後肇事逃逸,途中還自撞路旁花盆,最後再撞上停放路邊的機車,離譜行徑讓附近民眾直呼不可思議。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攔查,經酒測發現陳女酒測值高達1.1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更查出她僅持有普通機車駕照,竟違規駕駛自小客車,依法遭移送偵辦,並面臨高額罰鍰。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於當天下午3時53分,陳女駕車行經鼓山區明誠三路時,與同向行駛的重型機車發生擦撞。然而,她並未依規定停車處理事故,也沒有報警,而是直接加速逃離現場。沒想到逃逸過程中,她疑似因酒後反應遲鈍、無法正常操控車輛,於下午4時1分在美術東四路與美明路口失控撞上路旁大樓花盆,但仍未停車。更誇張的是,僅過1分鐘,陳女又在美術東四路北向南方向撞上停放於路旁的機車,形成短短9分鐘內連續3起事故的誇張紀錄。警方循線趕到後立即將她攔下,並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1.19毫克,已嚴重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其酒醉程度相當高,依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警方進一步清查發現,陳女除了酒後駕車外,還涉及肇事逃逸、不依規定處理事故、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以及僅持有機車駕照卻駕駛小型車等多項交通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所有違規項目合併計算,最高可處新台幣18萬6600元罰鍰,同時也須承擔刑事責任。
70萬紅牌重機遭左轉轎車攔腰撞飛!女騎士空翻重摔送醫 驚悚瞬間曝光
高雄市彌陀區7月3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一名34歲叢姓女騎士騎乘新車售價約69萬8,000元的GasGas SM700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於上班途中行經中正東路與鹽埕大路2巷口時,遭對向一輛準備左轉的自小客車攔腰撞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女騎士與重機瞬間被拋飛至半空中,連人帶車翻滾數圈後重摔落地,造成頭部受傷且一度意識不清,現場情況相當驚悚,路過民眾見狀立即報警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協助。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9時40分左右,岡山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進行交通疏導與事故處理。經初步調查,叢姓女子當時沿中正東路由北往南直行,正準備前往新崛江附近工作;而42歲戴姓男子則駕駛自小客車沿對向車道行駛,準備左轉進入鹽埕大路2巷,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導致雙方發生猛烈碰撞。由於事故發生突然,女騎士根本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轎車側面,巨大衝擊讓整輛重機騰空翻飛,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令人怵目驚心。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頭部受傷的女騎士送往醫院急救,經搶救後生命徵象逐漸穩定,所幸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戴姓駕駛則未受到明顯傷勢。警方也針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確認事故與酒後駕車無關。警方初步研判,事故主因為戴姓駕駛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開立罰單,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過,警方也強調,詳細肇事責任及事故原因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此次事故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進行左轉時務必確認對向來車狀況,切勿搶快通行,以免釀成嚴重傷亡事故。
鐵塊突飛砸斷電桿!五股大貨車釀道路瞬間癱瘓 整條民義路全面封閉
新北市五股區1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載運大型鐵塊的大貨車行經民義路二段時,疑似因車斗上的貨物未妥善固定,導致沉重鐵塊突然從車上掉落,並直接砸中路旁電線桿。巨大的撞擊力道造成電線桿當場斷裂,倒塌後橫跨整條道路,使民義路瞬間無法通行,現場交通一度陷入癱瘓,所幸事故發生時沒有其他車輛或行人遭到波及,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11時許,29歲李姓男子駕駛大貨車沿民義路二段行駛,途中車斗上的大型鐵塊突然滑落,重擊路旁電線桿,導致電桿應聲倒下,阻斷整條道路。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迅速拉起封鎖線並實施交通管制,同時引導用路人改道,避免發生二次事故。由於電桿倒塌涉及供電設施安全,警方也立即通知五股區公所及台電人員前往搶修,並透過警廣發布道路封閉資訊,提醒駕駛人提前改道。此外,警方也在民義路與壟鉤路口實施大型車輛管制,限制大型車輛上山,同時協請林口分局協助疏導粉寮路往民義路方向的車流,以減少交通壅塞情形。警方初步調查指出,駕駛並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但此次事故疑因貨物固定不當所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有關裝載貨物未依規定綑綁固定的規定,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後續仍將釐清貨物掉落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這起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卻凸顯大型貨車載運重物時,貨物固定的重要性。一旦綑綁不牢或裝載方式不當,不僅可能造成財物損失,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桃機重拳整頓!接機占位最高罰2.5萬 違停科技執法同步啟用
暑假旅遊旺季加上來台旅客持續成長,桃園國際機場接機人潮明顯增加,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需求也隨之攀升。不過,近期桃機發現,部分接機人員會以接機立牌、行李箱及其他私人物品占用接機大廳公共空間,不僅影響旅客通行,也造成現場動線混亂,甚至因搶占位置引發口角糾紛。為整頓接機秩序,桃園機場宣布7月底前為宣導期,自8月1日起,若仍違規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5000元至2萬5000元;同日起,第一、第二航廈指定接送區也將同步啟用科技執法,車輛停留超過3分鐘,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桃園機場公司表示,近來巡查時發現,占位情況有增加趨勢,部分旅行社、飯店及接機服務人員,會將接機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私人物品放置在旅客出境口旁的矮牆及公共通道,占用位置等待旅客,不僅妨礙其他旅客通行,也讓接機區秩序變得凌亂,甚至曾因占位問題引發接機人員彼此爭執,影響旅客觀感及國門形象。針對相關情形,桃園機場公司已正式發函通知旅行社等相關業者,重申接機大廳屬於公共通行空間,不得以任何物品占位。即日起至7月31日列為宣導期,期間將持續派員巡查及勸導,協助業者調整接機流程,希望在正式執法前改善現場亂象。機場公司指出,自8月1日起,若仍發現以立牌、行李箱或其他物品占用公共空間,且經勸導仍拒絕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處以5000元至2萬5000元罰鍰;若情節重大,也可會同航空警察局要求違規人員離開機場範圍,以維護航廈秩序及旅客權益。除了接機占位管理同步加嚴,航空警察局也將於8月1日起正式啟用桃園機場違規停車科技執法,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均納入取締範圍。系統將透過攝影設備自動拍照、錄影蒐證,只要車輛在指定接送區靜止停留超過3分鐘,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元至1200元罰鍰,希望提升道路周轉效率,改善航廈周邊交通壅塞。航警局也提醒,接送親友的民眾可善用第一、第二航廈停車場提供的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先將車輛停妥後再步行進入航廈接機,不僅可避免違規受罰,也能讓接送流程更加順暢。對於新措施,部分接機業者坦言,旅行團接送常需同時辨識多名旅客,一名工作人員往往只能拿著一面接機牌,若司機全都下車協助接人,實務上並不容易執行,因此希望機場能兼顧管理與作業需求。也有業者指出,即使沒有擺放接機牌,現場仍可能聚集旅客、司機及導遊,建議未來能透過更完善的動線規畫改善問題。對於接機亂象,不少民眾則表示支持加強管理,認為機場屬於公共空間,不應因個人或業者便利而長時間占用通道,否則容易影響其他旅客通行,也破壞整體秩序。桃園機場公司強調,接機服務是旅客抵台後的重要交通環節,未來除持續提高巡查頻率及落實執法外,也將持續與旅行社、飯店等業者保持溝通,透過宣導、管理及配套措施並行,改善接機占位及違停亂象,營造更順暢、安全的國門迎賓環境,提升旅客來台第一印象。
毒駕拒測一律沒入車輛! 律師點「2大問題」: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毒駕祭出更嚴格處罰,其中規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不論車輛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入。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修法雖有助遏止毒駕,卻也可能衍生兩大問題,租車業者及失竊車輛車主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此次修法明定,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拒測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7萬元罰鍰,且不論車輛所有權屬於何人,均將依法沒入。若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更將終身不得再考領駕照。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修法方向確實大快人心,也有助於提升毒駕嚇阻效果,但他特別點出「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一律沒入」這項規定,認為實務上恐怕會衍生新的爭議。他指出,第一個問題在於租車業者。由於租車公司沒有公權力,也無法查詢承租人是否有吸毒或毒駕前科,如果承租人租車後吸毒駕駛遭查獲,車輛卻遭政府沒入,業者將承擔難以預防的損失,對租車業者而言並不公平。此外,林智群也提出另一項疑慮,若車輛遭竊後,被竊嫌拿來毒駕,依照新法規定,失竊車輛同樣可能遭到沒入。他認為,車主原本就是竊盜案件的被害人,若最後還因此失去車輛所有權,恐怕將面臨雙重損失。林智群表示,加重毒駕處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助於維護交通安全,但如何避免無辜第三人的財產權受到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周延,仍有待後續實務運作與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討。
男童闖紅燈撞公車!四輪單車險捲後輪爆頭驚魂 警方急尋家屬究責
高雄市小港區27日傍晚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一名男童騎乘四輪腳踏車行經松信路與松華路口時,疑似未依照交通號誌停等,在紅燈狀態下直接右轉,因此與一輛正常行駛並轉彎中的公車發生擦撞。事故發生瞬間,男童連人帶車倒地,身體一度靠近公車後輪,險些遭車輪輾過,畫面相當驚悚,讓目擊民眾捏了一把冷汗。所幸公車駕駛及時停車,男童並未遭到輾壓,最後自行起身,騎著腳踏車離開現場,未釀成更嚴重的傷亡。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並未接獲任何民眾報案,也沒有公車業者主動通報,因此是透過網路流傳的監視器畫面才掌握相關情況。經初步檢視影片,公車駕駛在行駛過程中並無明顯違規情形,事故主因疑似為男童未遵守交通號誌,在紅燈時違規右轉所導致。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騎乘自行車闖紅燈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警方目前已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積極尋找男童及其家屬,以進一步釐清事故經過。若確認男童未滿14歲,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規定,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負起相關責任,除依法裁罰外,也可能要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藉此提升家長及孩童的交通安全觀念。
17歲少年雙載電動車失控猛撞恆春古城牆! 骨折送醫驚險瞬間曝
屏東縣恆春鎮南門圓環於7月27日晚間發生一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一名17歲陳姓少年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搭載另一名同為17歲的楊姓少年,沿著恆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南門圓環附近時,疑似因車輛操作不慎或車速未能妥善控制,突然失去平衡,整輛車直接衝撞具有歷史價值的恆春古城牆。猛烈撞擊造成陳姓少年左腳骨折,兩人身上也有多處擦傷及挫傷,事故現場一度引起路過民眾關注,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將兩名傷者送往南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兩人送醫時意識清楚,均無生命危險。恆春警分局表示,警方於當日晚間8時40分巡邏時發現這起事故,第一時間立即封鎖現場並協助傷者就醫,同時針對駕駛進行酒測及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顯示,陳姓少年酒測值為0.00mg/L,沒有酒後駕車情形,毒品快篩結果亦呈陰性,初步排除酒駕及毒駕因素,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包括是否因車速過快、操作失誤或路況因素導致失控。雖然此次事故未涉及酒駕或毒駕,但警方仍發現駕駛違反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附載乘客的規定,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6條第1項第1款依法開罰,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雖然車速較一般機車低,但仍屬道路交通工具,一旦違規雙載或未依規定安全駕駛,遇到突發狀況時容易失去平衡,導致嚴重事故。警方也再次呼籲所有用路人,不論騎乘何種交通工具,都應遵守交通法規,切勿違規雙載、超速或分心駕駛,行經圓環及路口時更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車流及路況,才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保障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北投街頭驚見迷你馬狂奔車陣!晨間大亂鬥驚呆駕駛 飼主恐挨罰
台北市北投區27日清晨上演一場令人哭笑不得的街頭奇景,一匹迷你馬竟然獨自在大業路、承德路一帶悠閒漫步,甚至直接走上車道,與汽車、機車並肩前進,讓不少正值上班時段的駕駛和騎士全都看傻眼。由於馬匹突然出現在車流之中,不僅讓用路人感到相當意外,也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所幸現場熱心民眾及時將迷你馬牽往路旁安置,才沒有釀成意外。警消於上午6時33分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但抵達時迷你馬已被民眾安置在安全處所。警方隨後展開調查,透過相關資料比對,已順利查出迷你馬飼主身分,後續除通知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外,也將案件移請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裁處。同時,警方也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針對飼主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秩序的行為開罰,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雖然迷你馬體型比一般馬匹嬌小,外型可愛,吸引不少民眾圍觀拍照,但若出現在繁忙道路上,仍可能因受到車輛喇叭聲、引擎噪音或突發狀況驚嚇而失控亂竄,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導致駕駛閃避不及,引發連環交通事故。警方提醒,飼養馬匹或其他大型動物的民眾,應妥善管理及看顧,避免動物脫逃至公共道路,以免危害交通安全並觸法受罰。北投分局也呼籲,若民眾發現有動物在道路上奔跑或影響交通情形,應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及相關單位到場協助處理,共同維護用路人與動物的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起迷你馬闖入車陣事件雖然沒有造成傷亡,卻也再次提醒飼主,妥善管理寵物與飼養動物,不只是責任,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環。
台中女遛狗走斑馬線遭撞亡!母慟「女兒隨媽祖修行去了」 駕駛過失致死判9月
台中市西屯區2025年6月11日上午7時許,25歲馮姓女子牽著愛犬行經中央公園附近行人穿越道時,剛下大夜班的吳姓女子駕車沿大鵬路左轉凱旋路,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以時速10至17公里直接撞上馮女,馮女當場重摔倒地不起,送醫搶救15天後仍回天乏術。馮母悲痛發文表示,「女兒撐了15天已隨媽祖修行去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依據鑑定報告及監視器畫面認定,吳女左轉時未停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另考量吳女留在現場協助救護,並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民事求償部分,吳女除已透過強制險給付逾200萬元外,另表示願賠償520萬元至530萬元;但馮女家屬求償1340萬元,雙方金額差距逾800萬元,調解未成立,後續將由民事庭繼續審理。
曳引車酒駕跨雙黃線轉彎 重機騎士直撞傷重不治
高雄市鳳山區23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56歲許姓男子駕駛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直行的36歲黃姓重機騎士剎車不及、高速撞上,黃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布置,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3日上午9時許,許姓男子當時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從五甲二路旁的砂石倉庫由南往北起步駛出,過程中涉嫌跨越雙黃進行左轉,黃男則騎乘Kawasaki 大型重機沿五甲二路由西往東方向直行,因閃避不及而與曳引車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讓黃男隨即人車倒地,機車零件散落一地,現場畫面怵目驚心,救護人員趕抵時,黃男已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杏和醫院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對許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為每公升 0.11 毫克,警方訊後將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黃男的酒精濃度將由法醫於後續相驗時進行抽血檢驗確認。而許男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且未禮讓行進中車輛先行,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將依法開罰,確切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男毒駕上路開車未打方向燈遭盤查 驗出「四毒陽」還藏違禁品被法辦
新北市新店區21日凌晨發生毒駕案,55歲鍾姓男子駕車行經北宜路一段 98 號前,因未打方向燈而遭青潭派出所員警盤查,警方查出鍾男有多項毒品前科,他則承認近日在家曾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和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還在其隨身包包內發現違禁品,全案依法送辦。21日凌晨0時許,青潭派出所員警正執行巡邏勤務,目擊鍾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隨即上前將該車攔停實施交通稽查。而警方查出鍾男身負多項毒品前科,經員警進一步詢問其近期是否仍有施用毒品情事,鍾男當場坦承近日曾在家中施用過海洛因及安非他命。警方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檢驗結果竟呈現海洛因、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安非他命以及三級毒品苯二氮平等多重陽性反應,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製單舉發,並執行扣留該部自小客車及車牌兩面的處分,隨即將鍾男逮捕帶回派出所深入偵辦。鍾男眼見插翅難飛、主動從其隨身放置於車內的包包中,取出並交付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 4 包,總毛重達 4.63 公克,經警方現場初步檢驗確認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則依毒品和公共安全等罪移送法辦。
國道驚魂!閃避鐵塊竟遭聯結車猛撞 台南仁德1死4傷真相待查
國道1號南向332.8公里台南仁德路段,19日下午3時11分發生一起重大死亡車禍,一輛由45歲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中線車道時,疑似為了閃避散落在車道上的鐵製掉落物,導致車輛瞬間失控,並偏移至外側車道。不料,此時外側車道正有一輛由57歲林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半聯結車正常行駛,兩車因閃避不及發生猛烈碰撞,造成小客車嚴重毀損,車內共5人受到波及,其中1人因傷勢過重不幸死亡,其餘4人則分別受到不同程度傷害,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事故發生後,國道公路警察第四大隊立即派員到場進行交通疏導、事故採證及現場排除作業,並一度實施交通管制,直到下午4時11分才完成清理,全線恢復正常通車。警方表示,經酒測確認,許姓轎車駕駛與林姓聯結車駕駛均無酒駕情形,因此事故焦點轉向道路上的鐵製掉落物來源,以及是否有其他車輛因載運物品未妥善固定,導致物品散落路面,引發這起重大事故。目前警方已著手調閱國道監視器影像及相關行車紀錄器畫面,希望釐清鐵製品究竟來自何處,以及事故發生的完整經過。若查明有車輛因載運物品未固定妥善而造成掉落,不僅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1,0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他人傷亡,還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依法移送檢方偵辦。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上路前務必仔細檢查車輛機件、貨物及載運設備是否固定牢靠,避免因一時疏忽導致物品掉落道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讓其他無辜用路人成為受害者。此次事故再次凸顯高速公路掉落物的高風險性,即使只是短短幾秒鐘的閃避動作,也可能演變成無法挽回的重大悲劇,因此落實車輛安全檢查與貨物固定,才是降低事故發生的根本之道。
吳宗憲自爆離婚12年 陳沂批他黑歷史滿滿:Who cares?
63歲綜藝天王吳宗憲7月18日在馬來西亞舉辦《憲憲同樂會》演唱會時首度鬆口,透露已與張葳葳離婚12年,並表示已將財產全數留給對方,而當年協助辦理離婚手續的人,正是大女兒吳姍儒,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熱議。吳宗憲也回應本刊證實離婚消息:「之前圈內都在傳這件事,我都幾歲了,不重要,都離婚那麼久了。」對此,先前曾在社群批評吳宗憲「錄影遲到、不敬業」,遭吳宗憲反嗆造謠、說謊的網紅陳沂,凌晨發文表示:「吳宗憲現在才出來自爆已經離婚12年了,Who cares?」她隨後回顧吳宗憲過往爭議,指出對方當年明明已婚、育有4名子女,卻曾在節目中以單身形象示人,「哄騙女明星跟他交往依然歷歷在目」,並提及當年遭黃安揭露已婚身分後,雙方因此決裂。陳沂也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沒想到拖這麼久」。她進一步翻出吳宗憲昔日酒駕事件,稱當時仍在婚姻存續期間,還涉及無照駕駛、拒絕酒測等爭議。陳沂說自己原以為吳宗憲在已婚身分曝光後便已離婚。(圖/本刊資料照)此外,陳沂表示吳宗憲雖然爭議不斷,卻意外促成法律制度修正。她表示,過去民法採「儀式婚」制度,只要舉行公開結婚儀式並有兩名以上證人,即具婚姻效力,不必辦理戶籍登記,因此有人可能利用身分證配偶欄空白對外宣稱單身。她認為,後來改採「登記婚」制度,就是為避免類似情況發生,還戲稱是「吳宗憲條款」。陳沂也提到,吳宗憲過去無照駕駛事件,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一步補強相關規範。她表示,當時法規僅限制駕照遭吊銷者須待禁考期滿才能重新考照,卻未針對無照駕駛違規者設立限制,因此後續才將相關規定納入法令。《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