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
」 車禍 行人 左轉 骨折 騎士
賓士右轉未禮讓猛撞機車!騎士雙載翻滾數圈倒地 幸運僅受輕傷
桃園市桃園區1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名胡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自小客車,行經介壽路準備右轉建國路往桃鶯路方向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直行機車,與一輛由張姓男子騎乘、後方載有乘客的機車發生碰撞。撞擊瞬間力道猛烈,機車當場失控倒地,騎士與後座乘客雙雙被拋飛,在路面翻滾數圈,畫面相當驚險,也讓路過民眾嚇了一跳。警方於當日下午3時13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協助兩名傷者送醫檢查。所幸騎士及乘客僅受到身體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經治療後已無大礙。事故現場一度影響車流,警方同步進行交通疏導與現場蒐證,詳細事故原因及雙方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醒,汽車駕駛行經路口準備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並確實禮讓直行車輛,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事故;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也應提高警覺,注意周遭車輛動態,預留反應時間。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距及防禦性駕駛觀念,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風險,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左轉一瞬間撞飛機車!枋寮20歲騎士空中翻滾重摔 下巴鎖骨骨折
屏東縣枋寮鄉台1線438.5公里處,18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汽機車碰撞事故。一名28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台1線北上行駛,行經一處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時準備左轉,疑似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與一名20歲林姓男子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猛烈碰撞。根據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林姓騎士在撞擊瞬間整個人被拋飛至半空中,身體翻滾數圈後重重摔落地面,驚悚畫面令人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枋寮警分局於18日上午11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受傷的林姓騎士送醫急救。經醫院診斷,林男下巴及鎖骨骨折,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張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也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畫面,事故詳細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準備左轉時,務必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輛,並放慢車速、仔細確認來車狀況後再通行,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尤其在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更應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竹田死亡車禍!休旅車猛撞雙載機車 2男噴飛墜大排水溝雙雙喪命
今天清晨,屏東縣竹田鄉發生重大死亡車禍,一輛休旅車與雙載機車在路口猛烈碰撞,2名機車男子當場噴飛墜入大排水溝,送醫仍宣告不治;休旅車翻落溝內,64歲駕駛受困後獲救,僅受輕傷;警方已介入調查事故原因及肇責。屏東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今天上午7時許接獲報案,指竹田鄉平安路與永興路口附近發生嚴重車禍,119立即調派竹田、潮州及萬巒分隊,共出動5輛消防車、9名警消及1名役男趕赴現場。警消與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機車嚴重毀損,2名約30歲男子疑為騎士及乘客,因猛烈撞擊被拋飛至路旁大排水溝,現場已無生命跡象。消防人員立刻將兩人自排水溝救起,施以初步急救後,分別送往潮州安泰醫院及國仁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至於休旅車則在撞擊後翻覆滑落水溝,64歲男性駕駛一度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破壞救援後順利脫困,僅四肢有擦挫傷,意識清楚,並當場表示拒絕送醫。警方完成現場勘查與蒐證,初步確認事故造成2死1傷。至於雙方當時行駛方向、是否涉及未禮讓、車速或其他肇事因素,仍有待進一步鑑識、調閱監視器及相關跡證後釐清,詳細肇事責任將由警方持續調查。
通緝犯撞倒女騎士竟淡定落跑!下車看兩眼就閃人 警方全力追緝中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5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1名33歲吳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沿九如一路東向行駛,在建國三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機車,當場與56歲孫姓女騎士發生猛烈碰撞。撞擊力道相當大,孫女當場倒地不起,造成左手及右腳骨折,痛苦倒臥路面等待救援。更令人傻眼的是,吳男肇事後雖一度下車查看,但僅與副駕駛座友人簡短交談幾句,遠遠看了倒地傷者兩眼後,竟未協助報警、也沒有留下處理事故,而是若無其事地步行離開現場,將受傷的女騎士留在路旁,冷漠行徑引發外界譁然。警方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將受傷的孫女送往醫院救治,經醫師診斷為左手及右腳骨折,所幸意識清楚、生命跡象穩定,目前仍持續接受治療。警方也向留在現場的副駕友人了解情況,對方表示吳男僅稱「要去辦事情」,隨後便離開,之後便失去聯繫。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吳男竟是遭發布詐欺及妨害秩序案件通緝的在逃嫌犯,疑似因擔心身分曝光遭警方逮捕,因此選擇棄車逃逸。目前警方已掌握其可能逃逸方向,正積極展開追緝,除了依法執行通緝,也將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吳男還將面臨最高新台幣10萬800元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等行政處分。至於事故發生原因,警方初步研判為汽車左轉時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已違反相關交通規定,可依法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過詳細肇事責任及事故經過,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救助傷者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逃離現場,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桃園驚傳火燒車!小貨車左轉猛撞轎車瞬間陷火海 釀2傷送醫
桃園市大園區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輛自小貨車於路口左轉時,疑似未注意直行來車,與1輛自小客車發生猛烈碰撞,撞擊力道之大不僅造成雙方駕駛受傷,更導致自小客車當場起火燃燒,現場濃煙竄天,畫面怵目驚心。警方與消防單位獲報後火速趕往現場處理,並將傷者送醫救治,所幸火勢迅速獲得控制,未釀成更嚴重傷亡。小客車車頭及引擎區域突然竄出火舌。(圖/翻攝畫面)根據警方初步調查,42歲黃姓男子於上午8時33分許駕駛自小貨車,沿桃園市大園區新台15線北上行駛,行經路口準備左轉進入中央路時,與61歲陳姓男子所駕駛、沿路段直行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後,自小客車車頭及引擎區域突然竄出火舌,火勢迅速蔓延,整輛車陷入火海之中,情況相當危急。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見狀紛紛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立即實施交通管制,並通知消防隊派遣消防車及救護車前往支援。消防人員抵達後迅速展開滅火作業,在最短時間內將火勢撲滅,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波及周邊車輛與設施。雙方駕駛則因碰撞造成不同程度受傷,經救護人員初步處置後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事故後已對2名駕駛進行酒精測試,結果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究竟是因轉彎未禮讓、車速過快,還是其他因素所導致,仍需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及相關跡證進行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同時提高警覺注意周遭路況,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放學路口驚魂瞬間!彰化2高中生微電車對撞噴飛 違規畫面全曝光
彰化縣永靖鄉29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2名高中生在放學返家途中,各自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路口時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兩人連同車輛瞬間噴飛倒地,車上的書包及隨身物品也散落一地,所幸2名學生僅受到輕微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也未送醫治療,但事故畫面曝光後,仍讓不少民眾看得心驚膽跳。根據現場監視器及後方駕駛拍攝畫面顯示,事故發生於永靖鄉瑚璉路段,當時1名16歲男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準備左轉,過程中疑似單手操控車輛,左手並未握住車把。就在他準備轉彎進入路口時,另1名17歲高中生騎乘黑色微型電動二輪車逆向行駛,直接進入對向車道直行。由於雙方均未即時察覺對方動向,導致兩車在路口正面相撞,瞬間人車分離倒地。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經初步調查發現,兩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皆未經非法改裝,也未發現酒駕等情事,不過在肇事責任方面,雙方皆有違規行為。直行車因逆向行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而準備左轉的學生則因未禮讓直行車,違反第73條相關規定。警方表示,依規定雙方將分別面臨300元至600元不等的罰鍰。近年來微型電動二輪車逐漸成為學生族群通勤的重要代步工具,但由於部分使用者交通安全觀念不足,逆向、搶快、未依規定轉彎等違規情況時有所聞,也增加事故發生風險。警方藉此案例呼籲學生及所有用路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持雙手穩定操控車輛,並在路口減速慢行、確認來車後再通過。
紅燈前竟搶命!台南計程車險撞學童 驚魂一秒畫面全網炸鍋
台南市新市區中正路日前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驚險事件,1名學童依照交通號誌規定,行走在人行穿越道上準備通過路口時,卻突然遭遇一輛疑似闖紅燈的計程車高速駛近,雙方距離僅剩一步之遙,所幸學童第一時間察覺危險,立即加快腳步並機警扭身閃避,成功躲過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驚險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相關畫面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從網友上傳至社群平台的影片可見,當時學童正依規定穿越斑馬線,計程車卻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直接駛入路口。由於車速未明顯減緩,車頭幾乎逼近學童行進路線,若雙方反應稍有遲疑,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真的太危險」、「差點就發生悲劇」、「行人走斑馬線也沒有絕對安全感」,對駕駛行為感到憤怒與不滿。針對此案,台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表示,雖然事故並未真正發生,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但從影像內容研判,計程車駕駛疑似涉及未禮讓行人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在行人穿越道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若有行人通行而未暫停禮讓,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指出,後續將調閱相關資料並通知駕駛到案說明,依法進行調查與舉發。同時也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及人行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尤其在校園周邊更應提高警覺,切勿因一時搶快而釀成無法挽回的遺憾。維護行人安全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每位用路人應共同遵守的重要交通觀念。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特斯拉沒禮讓!行人走斑馬線遭撞飛 頭慘撞分隔島出血送醫
北市文山區景中街與景華街口11日晚間8時許傳出一輛特斯拉猛撞路人事故。48歲的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沿景中街內側車道東向西行駛,至路口斑馬線時,疑似未禮讓行人,當場與22歲的張姓行人發生擦撞,整輛車撞倒張男後,張男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所幸其並無生命危險,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8歲趙姓男子駕駛特斯拉,卻未禮讓行人,當場與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發生擦撞,22歲的張姓男子閃避不及,當場被撞倒,頭部再因此撞上分隔島,造成張男腦部些微出血、左腳挫傷被緊急送往萬芳醫院救治,所幸其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也對肇事的趙姓男子進行酒測,其酒測值為0.00mg/l,初步並未有酒駕情事,全案依規定辦理。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務必禮讓行人穿越道上之行人優先通行。
馬路突「多1塊紅色」用途曝光! 駕駛若違規最重罰3萬6千元
駕駛若看見馬路上突然多出「一整塊紅色方形」要注意了!為提升巷弄內行人通行安全,新北市交通局與養工處合作,在新店區中正路117巷設置「行人優先區」,並首度使用彩色壓花瀝青鋪面,透過醒目視覺效果與車輛行經時產生的微震動提醒,讓駕駛人主動減速、停讓行人。「行人優先區」入口處的彩色鋪面是透過不同顏色及花紋,提醒用路人進入此區域請「減速慢行」。 (圖/翻攝自臉書/臺北交通大家談)交通局專門委員林昭賢表示,新店區中正路117巷鄰近瑠公公園,2側以住宅區為主,是居民日常外出、通勤與學生上下學的重要巷道。不過林昭賢透露,有居民反映自從中華路83巷通車後,部分車輛改走這條巷子前往北新路,使該巷弄成為車流捷徑,居民也因此更加關心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林昭賢指出,為提升社區行人安全,交通局在與地方充分溝通後,推動設置行人優先區,除了在入口設置「行人優先區」及速限20公里標誌外,並鋪設「彩色壓花瀝青鋪面」,不僅能提升路面防滑效果,同時也可透過色彩和鋪面觸感,提醒駕駛人進入巷道後,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在行人穿越時而未停讓,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未禮讓視障者(白手杖、導盲犬),將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罰鍰。此外,若因未停讓肇事致人受傷者,將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交通局說明,行人優先區內行人可於道路範圍內優先通行,車輛必須隨時停讓行人,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且禁止按鳴喇叭,希望把安靜、安全的生活品質還給居民,讓長者散步、孩童行走都能更安心。交通局表示,目前除新店區中正路117巷外,蘆洲區中正路192巷及板橋區光明街也已設置行人優先區。交通局指出,其中板橋區光明街實施行人優先區後,車輛平均行駛速率下降14%,交通事故更減少60%,改善成效相當顯著,未來將持續觀察各處行人優先區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相關設施,在兼顧交通安全與地方通行需求下,持續打造更友善的人本交通環境。
婦帶2童過馬路害鳴笛中救護車急煞 行人條款掀議!交通部揭未讓可開罰
近年來斑馬線未禮讓行人條款爭議頻傳,昨(1日)有民眾目擊一名婦人帶領2名孩童走過行人穿越道時,遇上執行任務中且鳴笛的救護車,孩童加速衝出迫使救護車煞停禮讓。相關畫面在社群上造成熱議,好奇到底是行人還是救護車優先。對此,交通部指出,行人若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傳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與2名孩童正準備過馬路,當救護車已接近路口並持續鳴笛,其中一名孩童疑似受驚或急於通過而加速衝向前,婦人與另一名孩童見狀也只能跟上,使救護車只能在斑馬線前緊急停等。這段畫面意外引發熱烈討論,不少民眾抨擊婦人,因救護車載送的是與時間賽跑的傷病患,即便是行人也應主動在路邊等候避讓,而非無視警鈴強行通過。留言中有人指出,這類「行人擋道」的爭議並非首例,去(2025)年8月就曾發生過行人戴著耳機過馬路,無視救護車警號慢悠悠走過斑馬線的案例。對此,交通部早已明確指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5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足見,行人在特殊狀況時,並非擁有「絕對優先權」。除了罰鍰之外,若行為涉及惡意阻擋,恐面臨刑事責任。交通部說明,若行人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強調,道路安全與緊急救護需要所有用路人共同配合,未來將持續加強宣導,深化駕駛人與行人「聞警避讓」的法治觀念。同時再次呼籲,每一秒的延誤都可能威脅病患生命,請大眾在過馬路時隨時留意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強行通過而阻礙緊急車輛的通行,確保黃金救援時效不被打斷。
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學姊證「骨碎聲奪命」 司機判4年6月家屬心碎
台中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前年遭巨業客運司機左轉撞擊並二度輾壓身亡,學姊作證聽見「骨頭碎裂聲」,一審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死,判司機徒刑4年6月;家屬痛批刑責難撫傷痛。2024年9月22日晚間,施姓司機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看行並禮讓行人,直接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女與王姓學姊,造成林女重傷、王女多處擦挫傷。庭審中,王姓學姊還原驚悚過程,指自己被撞後捲入車底,爬出後仍聽見林女不斷喊痛,未料公車短暫停下後竟再度前行,「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呻吟聲就消失了」,當場情緒崩潰大喊制止。監視器畫面亦顯示,事故後林女仍受困車底、手部清楚可見,但司機未下車確認完整狀況便再次移車,導致林女頭頸遭車輪二度輾壓,最終傷重不治。法醫鑑定指出,林女第一次遭輾時仍有生命跡象,讓家屬質疑司機二度移車行為並非單純過失,要求改以殺人罪論處,但檢方未採納,仍依過失致死起訴。施姓司機庭上坦承疏失,辯稱當時僅看到車輪旁一隻手,為避免進一步傷害才移車,並向家屬致歉表示「知道錯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施男未禮讓行人且處置失當,構成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律師指出,該罪最重可達7年6月,本案量刑已屬偏重,但家屬仍悲痛表示,再重的判決也無法挽回女兒生命與內心創傷。
喪屍煙彈飛出!38歲男市區飆車狂逃 警方連開2槍追捕
新北市三重區21日下午上演驚險一幕,38歲陳姓男子駕車載著44歲林姓友人,行經福裕街時違規跨越雙黃線,遭巡邏警察攔查。起初,陳男似乎配合盤查,但在掏取證件時,1顆俗稱「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意外滑落車內,瞬間打破現場氣氛,面對員警的質問,陳男突然心虛,不僅拒絕下車,更踩下油門,企圖衝撞警車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逐,沿途經重新路二段圓環,考量周邊車流與行人安全,員警果斷對準陳男車輛引擎連開兩槍,但陳男仍強行逃脫。追蹤監視器後,警方在台北市濱江街的一處停車場發現該車被棄置,但車內乘客已不知去向。直到今天凌晨1時許,陳、林2人自行前往警局投案。陳男坦承吸食安非他命,但否認持有掉出的喪屍煙彈;林男則配合採尿送驗,以釐清是否涉毒。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後,針對陳男在市區危險駕駛的行為,一口氣開出12張罰單,涵蓋闖紅燈、危險駕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最高可處近10萬元罰鍰。目前,陳、林2人已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毀損及毒品等罪名,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獨/買晚飯打成團!華西街郭家炒牛肉前大打出手 僅因排隊沒讓機車釀糾紛
台北市萬華區華西街郭家炒牛肉前16日晚間發生一起打架糾紛案件。22歲的沈姓男子因認為排隊的27歲吳姓男子等3人未禮讓機車通行,上前理論,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沈男氣不過找來4名友人助陣,雙方因此隨後演變成肢體衝突,8人通通被帶回警局偵辦。據了解,22歲的沈姓男子16日晚間於華西街郭家炒牛肉前,發現一名27歲的吳姓男子於此排隊,未禮讓機車通行,便上前理論,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沈男一氣之下找來4名友人助陣,讓口角衝突瞬間變成肢體衝突,讓一旁排隊民眾嚇得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將沈男等4人依聚眾鬥毆、傷害準現行犯逮捕,其中一名潘姓男子因已離開現場,警方後續也將其通知到案。
為閃避斑馬線自行車 21歲駕駛失控「自撞分隔島翻車」滑對向道
新北市金山區14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翻車事故,1名21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環金路時,疑似因未及時禮讓通過行人穿越道的69歲蔡姓自行車女騎士,為了閃避對方而緊急轉向,卻因反應不及導致車輛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車輛當場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才停下,所幸事故並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現場畫面仍相當驚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4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地點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環金路247號前,靠近環金路與中華路口停車場附近,當時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著環金路由金山往石門方向行駛,就在行經該路段時,蔡姓婦人正騎乘自行車通過行人穿越道。李男疑似未能提前減速注意前方路況,在接近斑馬線時才發現蔡女正在通行,為避免直接撞上對方,緊急打方向盤閃避。然而,突如其來的閃避動作導致車輛失去控制,整輛車先是撞擊中央分隔島,隨後翻覆並滑行至對向車道,所幸當時對向並沒有其他車輛經過,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立即報警,警消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疏導,避免二次事故發生。警方到場後對李姓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測值為0,確認並無酒駕情形,且李男在事故中幸運沒有受傷,不過蔡姓婦人則在閃避過程中不慎跌倒,導致身體多處擦傷。事後由其兒子陪同送往臺大醫院金山分院接受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表示,雖然駕駛是為了閃避行人而發生事故,但依照交通規定,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本就應減速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由於蔡姓婦人在斑馬線上通行,警方仍依規定對李男開立「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的違規罰單。
深夜鳳山路口貨車左轉猛撞直行機車 30歲女騎士腦出血命懸ICU
高雄市鳳山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1輛自小貨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1名30歲蔡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猛烈衝擊讓她連人帶車摔落地面,當場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後火速趕到現場,將她緊急送醫搶救,院方檢查後發現腦部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觀察與治療。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3日深夜11時許,地點位在高雄鳳山區五甲一路與凱旋路口,鳳山分局過埤派出所與交通分隊接獲通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不僅進行交通管制避免二次事故,同時協助救護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事故現場可見機車車體因強烈撞擊而嚴重扭曲變形,顯示撞擊力道相當驚人。初步調查顯示,44歲許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貨車沿五甲一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路口準備左轉進入凱旋路時,與對向由南往北直行的蔡姓女子機車發生碰撞,由於事發突然,蔡女來不及反應便直接撞上貨車,隨即重摔倒地昏迷。現場目擊者表示,撞擊瞬間聲響巨大,引起附近民眾注意。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蔡女已陷入昏迷,立即進行初步急救並送往醫院治療,經院方檢查確認,蔡女腦部出血,所幸目前生命徵象暫時穩定,但仍需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以防後續併發症,至於駕駛貨車的許姓男子僅左手輕微擦傷,事後自行前往醫院治療並無大礙。警方也對許男實施酒測,結果為0,排除酒駕可能;由於蔡女昏迷無法進行酒測,後續將由醫院抽血檢驗是否有酒精反應,警方目前已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並進一步勘查現場,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疑為小貨車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所導致,但實際肇事責任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
高雄加油站員工下班騎車返家遭撞 5旬男駕駛休旅車鬼切害命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今天(14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9歲陳姓男子剛從加油站下班,準備騎機車返家,卻遭路邊一輛幫起步鬼切的休旅車撞上,造成陳男當場重傷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目前警方已將駕駛休旅車的游姓男子依涉過失致死罪送辦。據了解,事情發生在14日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通報,指澄觀路一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及救護人員趕抵現場,發現一名騎士倒在地上,全身多處受傷、意識不清,送醫時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1小時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當時陳男從加油站下班,騎著機車準備回家,行經澄觀路一段由東向西方向直行,此時52歲游姓男子駕駛休旅車從路邊某園藝公司起步切入車道,撞上陳姓騎士,導致陳男被撞飛,機車的車體零件散落、幾乎粉碎,休旅車左側車頭也嚴重毀損變形。 警方實施酒測,確認雙方均無查出酒精反應,初步研判為游男駕駛自小客車起步時未禮讓行駛中車輛而肇事,將游男依涉嫌過失致死罪送辦,並報請司法相驗,詳細車禍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桃園消防車救災遭撞「180度旋轉側翻」 白車未禮讓慘釀7傷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與南工路二段路口28日中午發生車禍,一輛執行瓦斯外洩救災勤務的消防車行經路口左轉時,與直行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消防車當場側翻。事故共造成2名消防員及自小客車上5名乘客共7人受傷,所幸均意識清楚,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中午12時51分許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初步調查,消防車當時鳴笛通過路口準備左轉,與對向直行的白色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撞擊力道導致消防車翻覆,自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蘆竹警方指出,將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與行車紀錄器釐清事故經過,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聽聞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警號時,應立即禮讓,以確保救災順利進行並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