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
」 車禍 毒駕 毒品 大陸 新北
抓包妻偷情「蝦皮聊聊傳鹹訊」 殯葬男寄棺大樓烙人圍毆「小王」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從事殯葬業的李姓男子,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與同行方姓男子發展婚外情,兩人還利用「蝦皮聊聊」傳送大量鹹濕訊息避開追查。李男怒火中燒,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撞見方男,竟找友人持鐵條圍毆對方,遭法院依傷害罪判刑9月定讞;不過民事部分,法院認定李妻與方男侵害配偶權,判須連帶賠償20萬元。李男與妻子婚後育有2名子女,夫妻結婚10年。2024年間,李妻因工作關係認識同樣從事殯葬業的方姓男子,之後開始頻繁外出,引起李男懷疑。李男先是在妻子手機內發現曖昧對話,又透過定位功能,查到妻子曾與方男出現在澄清湖附近汽車旅館,還曾目擊兩人在楠梓餐廳共進晚餐。為了躲避李男追查,李妻與方男還利用「蝦皮賣場」聊天功能秘密傳情。根據法院判決內容,雙方對話不僅互稱「寶貝」、「我愛你」,還充斥露骨性暗示,包括「硬得很快」、「你真的讓我很多自信」、「中午過後做的時候比較容易高潮」等內容,累積對話多達200餘頁,李男在看到這些鹹溼對話後,怒火中燒。2024年11月9日下午,他在「高雄市立第一殯儀館」寄棺大樓2樓走道撞見方男,一時情緒失控,隨即聯絡江姓、曾姓友人到場助陣,涉嫌持鐵條及徒手圍毆方男,造成對方受傷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9月、江男7月、曾男8月。其中僅李男提起上訴,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須入監服刑。另,李男另對妻子及方男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內容及相關照片,認定李妻與方男在短短1個多月內有大量親密對話,且多次提及性行為感受,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李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70歲萬丹醉翁拒檢狂逃還撞警 警飛撲壓制驚險逮捕
屏東縣萬丹鄉16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酒駕拒檢案件,1名70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萬壽路與成功街口時,因左後車尾燈未亮,引起巡邏警方注意。警方原本只是例行性交通攔查,沒想到李男不但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瞬間演變成危險追逐事件。警方表示,當時員警立即尾隨該車,沿途不斷鳴笛示意停車,但李男疑似因酒後心虛,持續在市區道路高速行駛,完全不理會警方攔查。追逐過程中,警方一路跟隨至萬丹鄉萬全村仁愛街,不料李男仍拒絕配合,甚至在逃逸途中擦撞警用機車,造成機車當場倒地,場面相當驚險。幸好執勤員警反應迅速,並未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遭撞員警當下顧不得自身安危,立刻與支援警力展開圍捕行動,最終成功將車輛攔停。警方隨後強勢將李男壓制逮捕,過程中發現他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現行犯逮捕。警方指出,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民眾,而拒檢逃逸與衝撞警車的行為,更嚴重挑戰公權力。訊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將李男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甚至觸犯刑責。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通緝男逛完夜市遇警心虛 「自投羅網」直衝警車:不用查了帶我走
新北市54歲李姓男子因毒品罪而遭到通緝,他近日在板橋逛湳雅夜市,看到保安大隊正進行巡邏勤務而心虛緊張,員警見他神情慌張而上前盤查,他眼見法網難逃,竟連身分證都不想報,直言要員警「別查了、直接載我走」,突如其來的「誠實」舉動讓員警一度愣住,確認其通緝犯身分後,全案依法解送歸案。新北市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於7日凌晨 1 時許,巡經板橋區文化路一段時,注意到李男在警車經過時頻頻回頭且神情緊張,員警直覺有異,隨即上前盤查。李男起初吞吞吐吐不願提供證件,隨後深知通緝身分遲早會曝光,竟索性要員警不用再查,甚至急著要走上警車投案。員警當場將其擋下,經警用載具查證確認李男為臺北地檢發布之毒品通緝犯,隨即將人逮捕。據了解,李男當晚剛跟朋友逛完湳雅夜市,因深夜搭不到公車,正打算步行返家,不料半路遇上巡邏警車因刻意閃避引起員警注意,導致通緝身分曝光。李男這場「快意」的歸案,後續將面對5個月的徒刑。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涉及司法案件者應務必配合法院與檢察署通知按時到案,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查緝歸案。
大稻埕碼頭清晨落水意外2失蹤!9旬翁無生命跡象送醫 男大生下水救人仍失聯
台北市大同區大稻埕碼頭今天(12日)清晨5時許傳出落水意外,一名約93歲的張姓老翁不明原因落水後,24歲李姓男子恰好經過此處,一旁婆婆媽媽慫恿年輕人去救人,李男當場跳入水中,兩人隨後雙雙失聯。警方獲報趕抵現場進行搜救,尋獲張姓老翁,但老翁已經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當中,而下水救人的李姓男子仍未被找到。台北市消防局在今日清晨5時許接獲報案,有民眾稱大稻埕碼頭有一名長者落水,另一名年約20多歲的年輕男子跳下水救援,但雙雙消失於水面。消防局派出搜救人員及橡皮艇,前往事發水域附近搜索,年輕男子和長者的家屬得知消息後,也抵達現場等候。稍早搜救人員尋獲張姓長者,發現已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當中,但尚未找到失蹤的年輕男子。據悉,年輕男子的身分為文化大學橄欖球隊的24歲李姓男大生,當時跟友人一同訓練完,吃完消夜,就到河濱散步聊天,而一旁婆婆媽媽看見有長者落水,吆喝年輕人下水救人,而李姓男子隨即跳入水中。經初步調查,落水的張姓長者年約93歲,是當地居民,案發時曾拿著拐杖走到河邊,並未看見看護、輪椅。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
不爽被女友的寵物狗咬傷!板橋男竟持刀攻擊犬隻 動保處移送法辦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李姓男子,不滿被周姓同居女友養的狗QQ咬傷手腕,竟情緒失控拿水果刀劃傷狗狗的前肢,造成明顯傷口,地面也留下血跡。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獲報,立即協助犬隻送醫,除依法將飼主列為不得飼養犬貓名單,李男也因傷害動物移送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動保處新聞稿指出,日前板橋區中正路一處民宅深夜發生犬隻受傷案件,動保處獲報後前往現場,發現犬隻前肢有明顯傷口,地面留有血跡,隨即協助送醫治療。經查,該犬隻係遭周姓飼主的李姓同居男友持水果刀傷害。動保處說,李男表示,當天他和周女返家時,想幫狗狗QQ蓋毛毯,卻遭狗狗咬傷手腕,隨後持曬衣桿驅趕時,又再被咬到,李男再清洗傷口期間,與犬隻互動時情緒失控,遂拿起水果刀攻擊QQ,造成牠前肢受傷。 動保處說明,依據《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另依同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動物致其肢體嚴重損傷或功能喪失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動保處指出,李男持刀傷害動物已涉及刑事責任,動保處已函請警察機關移送地檢署偵辦;另外,周姓飼主與李男未盡共同妥善照顧犬隻之責任,未考量犬隻生命安全,致所飼養動物遭受傷害,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依同法第32條規定,已將該犬隻予以沒入,並依第33條之1規定,將飼主列入不得飼養犬貓名單,並須接受動物保護講習。動保處呼籲,如發現疑似虐待、傷害寵物等情形,可立即通報1999市政專線或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亦可使用「新北市動保即時通」APP平台,共同守護動物福祉。
麥當勞性侵輕生案「士檢又不起訴」!高檢署2度發回續行偵查
台北市去年有1名在麥當勞分店打工的17歲少女,指控遭同店李姓襄理利用排班權力,多次於店內監視器死角性侵,並因此罹患憂鬱症後輕生。然而,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強制猥褻等罪嫌不足,2度對李男不起訴。事後少女母親持續在網路與記者會上發聲並聲請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審查後也認為仍有事證待釐清,撤銷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檢續行偵查。據《鏡週刊》報導,少女母親指出,女兒自2022年8月起在台北市大同區某麥當勞分店打工期間,李姓襄理疑似利用其排班與職務權限,在店內後方及監視器無法拍攝的死角,多次對其性侵。由於少女考量家庭經濟壓力選擇隱忍未即時求助,心理狀況逐漸惡化並罹患憂鬱症。在朋友鼓勵下,少女於去年3月向警方報案,同時也向麥當勞公司檢舉李男的相關行為。麥當勞於5月啟動內部調查後,決定將李姓男子解雇。而少女本人則在去年2月已離職,但情緒與心理狀況並未改善。去年11月4日,她曾告知母親要外出前往便利商店後失聯,3天後被發現遺體,警方確認死因為輕生。至於遭指控的李姓襄理則否認相關指控,表示與少女為「正當交往關係」,雙方親密行為均屬合意。檢方調查後,認定強制猥褻等罪嫌證據不足,因此於去年4月7日對李男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結果提出再議,但士檢仍認定罪嫌不足,於今年3月5日維持原不起訴決定。少女家屬對於2度不起訴結果表示不滿,並召開記者會表達立場,強調將持續提起再議尋求司法救濟。高檢署審查後認為仍有關鍵事證有待釐清,因此撤銷原處分,發回士檢續行偵查,本案也將進入第3度調查程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喪屍」毒蟲違停拒檢撞警逃竄 警開5槍轟爆輪胎制伏
高雄市苓雅區4日晚間驚傳警匪追逐,37歲李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盤查,竟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衝撞警用機車逃逸,警方連5槍擊中車輪,李男駕駛受損車輛狂竄500公尺後,最終自撞路緣石,遭趕抵的員警壓制,並於車內起獲「喪屍菸彈」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4日晚間10時許,苓雅分局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與體育場路口時,發現李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於黃線,員警隨即上前要求李男下車受檢,李男起初佯裝順從,誘使員警降低戒心,卻趁員警停放機車之際,突然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員警見警用機車遭撞擊受損,李男還試圖硬闖逃逸,在喝令停車無效後,果斷朝該車左前輪連轟5槍。李男即便輪胎被打爆,仍不顧後果瘋狂竄逃,最終於中正一路與三多一路口失控撞上安全島邊石,整輛車動彈不得、尾隨的支援警網隨即一擁而上,將李男拉下車壓制逮捕。警方隨後在車內搜出2顆二級毒品「喪屍菸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針對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危險駕車、拒檢逃逸及毒駕等5項違規事項,警方依法最高舉發19萬2,000元罰鍰,並當場扣押車輛,吊扣牌照2年、吊扣駕照1至2年。苓雅分局強調,對於挑戰公權力之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展現強力執法決心,確保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男子見茅台酒大特價砸百萬狂掃107箱 一驗全假的
大陸浙江發生一起重大商標詐欺案,一名李姓男子誤信通訊軟體上的不明貨源,斥資逾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元)購入百餘箱號稱「飛天茅台」的高級白酒;但事後經送驗鑑定發現,全數皆為侵權假酒。當地檢察機關已對涉案的汪姓賣家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提起公訴,揭發以成本竟僅需數百元、利潤卻翻倍的驚人騙局。根據陸媒《都市快報》報導,浙江舟山一名李姓男子於去(2025)年6月透過通訊軟體微信認識自稱有特殊管道買茅台酒的汪姓男子,起初李男抱持嘗試心態,先以每瓶1900元(約新台幣8550元)的價格購入12瓶2023年份茅台。由於包裝精美且「口感不差」,加上李男商務宴客需求量大,隨後追加訂購107箱,汪男更以「大宗優惠」提供每瓶1500元(約新台幣6750元)的破盤價,誘使受害者深陷騙局。直到李男的一位友人品嚐這批特價的茅台酒後察覺異樣,迅速舉報,相關單位接獲檢舉後,將該批白酒送交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貴州茅台官方鑑定,結果證實該批100多箱白酒全為假冒商品,無一例外。檢察官助理王穎超透露,這些外觀足以亂真的假酒,實際上是汪男從高仿黑市購入,每瓶進價成本竟低至100元(約新台幣450元),利潤相當驚人。檢警調查發現,汪男明知該產品為假冒註冊商標之商品仍進行銷售,總銷售金額達38萬元(約新台幣171萬餘元),從中獲取的非法所得高達35萬元(約新台幣157萬餘元)。由於案情涉案金額龐大,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本月已正式對汪男提起公訴;此類犯罪行為不僅侵犯企業智慧財產權,更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檢察官特別提醒,市場上流竄的假酒不僅損害品牌聲譽,更潛藏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威脅消費者健康。呼籲民眾在購買名牌白酒或高單價商品時,切勿輕信個人管道或來路不明的「特殊貨源」,務必選擇官方旗艦店、經授權的正規代理商,並索取法律憑證以利保障自身權益。若發現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更應提高警覺,以免蒙受重大財務損失。◎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淡水男深夜毒駕「保齡球式衝撞」12輛機車 身藏3顆喪屍煙彈遭活逮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26日深夜發生毒駕案,32歲李姓男子在施用毒品後開車,行經新春街時精神恍惚,撞上停放路邊的12輛機車,警方到場後見其神色詭異,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確認是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26日晚間10時許,淡水新春街突傳巨響,李男駕駛的車輛偏向路邊,「保齡球式衝撞」停放在路旁的12輛機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李男神情詭異、恍惚不振,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隨即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喪屍毒品」依托咪酯陽性。眼見證據確鑿,李男隨後主動交付身上持有的 3 顆電子煙彈,訊後則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毒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男子路邊撿到1350元以為賺到 打開車門崩潰!17萬現金被偷光
大陸浙江近日發生一起戲劇性的路邊竊案,一名張姓男子取車時在門邊撿到300元(約新台幣1350元)的現金,本以為是意外之財,不料打開車門後瞬間崩潰,他原先存放於車內的3.8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現鈔已全數遭竊。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發現張男在地上撿到的錢,其實是竊賊得手後不慎遺落的,目前已成功跨省將2名嫌犯逮捕歸案。根據陸媒《FM93交通之聲》報導,浙江紹興一名受害人張姓男子報案時表示,他從銀行領出薪水和部分向朋友兌換的款項,共計3.8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現金,自認為妥善存放在車內中央扶手箱。當日張男準備開車時,在車門邊撿到350元(約新台幣1350元),還一度暗自慶幸,未料進入車內才發現自己的錢全被偷走,才趕忙向諸暨城中派出所求助,自嘲「撿到小錢,卻丟了大錢。」警方獲報後,隨即調閱案發現場周邊路口及商家的監視器畫面,透過線索深度研判,迅速鎖定2名嫌犯分別是陳姓與李姓男子;經調查發現,2名嫌犯在作案完畢後,為了規避警方查緝,連夜搭乘計程車潛逃往江西躲藏。諸暨警方立即展開跨省追緝,遠赴江西執行抓捕行動,最終成功將這2名流竄多地的竊賊查緝到案,並追回部分贓款。對此,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停車時應儘量選擇有人員看管、光線充足且設有監視器的正規停車場。車主應養成「財不露白」的習慣,車內切勿存放大量現金、手機或錢包等貴重財物,避免愛車成為竊賊眼中的目標。若不幸發現車輛遭破窗、撬開或財物失竊,應第一時間保護現場並報警處理。
北車踹童男竟是慣犯!「10天前才在松山車站打人」 檢方認有反覆犯罪之虞聲請羈押
40歲李姓男子25日下午在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3歲菲律賓籍女童,先猛踹女童腹部,待女童倒地後又踩踏背部,引發現場民眾驚恐,隨即遭鐵路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檢方訊後認定李男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26日羈押獲准。警方調查發現,李男並非首次在車站攻擊陌生人。4月15日晚間,李男在松山車站大廳見30歲鄭姓女子走過身旁,竟無故暴怒,連續出拳猛擊鄭女頭部,造成鄭女頭部受傷。鐵路警察當天依傷害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未料短短10天後,他又在台北車站犯案。據了解,李男警詢時態度冷靜,卻始終不願交代犯案動機。檢察官訊後認定,李男涉嫌傷害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逃亡之虞,因此以預防性羈押為由聲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預謀犯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3歲菲律賓女童遭40歲男狠踹 父親心痛還原現場:他居然還笑了
台北車站25日下午發生一起隨機攻擊事件。一個來自菲律賓的家庭抵台旅遊,未料甫抵達車站大廳即遭遇40歲李男暴力攻擊,當場踹倒一名3歲女童,女童父親受訪時也還原現場狀況。據了解,該家庭為BALAGTAS夫婦與年僅3歲的女兒,當時正在台北車站大廳稍作停留。期間女童疑似在移動過程中擋到一名40歲李姓男子行進路線,對方隨即情緒失控,上前將女童推倒在地,朝倒地女童的背部連續狠踹。女童父親表示,事發當下情況突發且迅速,「一切發生得太快了!」當時母親就在一旁,見狀立即上前將男子推開,並抱起女童保護。他回憶指出,若未及時制止,後果恐更加嚴重,對當時情況仍心有餘悸。他指出,該名男子行為異常,在攻擊結束後未離開現場,反而站在一旁露出詭異笑容,「他攻擊完居然還笑,根本毫無悔意!」受傷女童隨後被送醫檢查,醫師發現其背部及左臉頰有明顯傷勢,所幸無生命危險,但已受到不小驚嚇。家屬指出,女童事後仍出現害怕反應,需持續觀察。儘管遭遇突發事件,女童父親受訪時仍表示,還好後來有熱心民眾幫忙報警,「台灣很美,人也很善良,不會因為這件事就不來」,但同時也對公共安全表達憂心,認為若相關人員未獲妥善處理,可能仍存在風險。警方調查指出,涉案李姓男子為街友身分,且未列冊管理,過去曾有多起相關前科。初步了解,約10天前曾於松山車站發生類似糾紛,當時因不滿他人阻擋動線而出手攻擊他人。
40歲男腳突然變大、聲音轉低還頭痛 一檢查才知腦部長腫瘤
身體突然有奇怪變化,可能是求救訊號!大陸江蘇一名40歲李姓男子(化姓)一向身體健康,但過去半年多來卻出現一連串詭異狀況,原本穿起來合適的鞋子變得不合腳,嗓音也從清亮轉為低沉渾厚,還伴隨長期的慢性頭痛。起初李男以為是工作疲勞,直到因頸椎不適就醫,檢查後才赫然發現腦部長了一顆巨大腫瘤,所幸經微創手術切除,順利化解健康危機。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江蘇南通一名40歲李姓男子平時是家中經濟來源,多年來忙於工作,但身體一直很硬朗。豈料,李男近半年身體出現一連串異狀,像是合適的鞋子突然不合腳,手指與腳掌莫名增厚變寬,連嗓音也從清亮轉為低沉渾厚,且伴隨長期的慢性頭痛。李男及其家屬本以為只是他工作疲勞,直到出現頸椎不適,就醫才發現腦中長了「生長激素垂體腺瘤」。收治李男的醫師指出,這類症狀在醫學上與「肢端肥大症」高度相關,由於腫瘤過度分泌生長激素,會導致患者的骨骼與軟組織異常增長。李男初期在骨科檢查時,頸椎並無明顯病變,但其典型的外貌特徵,如手腳輪廓粗大、音色改變等,引起了醫療團隊的警覺。經核磁共振(MRI)掃描後,確認病灶位於腦部深處,壓迫神經並干擾內分泌系統,若不即時處理,可能對視力甚至生命造成威脅。最終經過微創手術,順利切除腫瘤。專家提醒,腦下垂體瘤的徵兆往往具有欺騙性,患者常誤診為皮膚問題或單純老化,常見臨床症狀包括外貌明顯改變,如眉弓、顴骨及下頜骨(下巴)突出,導致面容變得粗獷、鼻翼增寬、嘴唇增厚。此外,若發現牙齒縫隙變大、咬合異常,或出現嚴重的「杵狀指」及打呼、睡眠呼吸中止症等情形,皆可能是軟組織增生所致。男性若伴隨不明原因的性功能下降,女性則出現月經紊亂或內分泌異常長痘,都應提高警覺。針對此類症狀,醫師呼籲民眾若出現莫名頭痛、視力下降且眼科檢查無異常,或是手腳尺寸在成年後仍持續變大,應盡速至醫學中心的神經外科或內分泌科求診。目前神經外科微創技術發達,多數腦垂體瘤可經由鼻腔進行手術,傷口小且復原快。唯有透過早期診斷與精準治療,才能有效緩解症狀,避免心血管疾病或器官肥大帶來的長期後遺症。
北車大廳惡行!40歲男「無故重腳狠踹」3歲菲籍女童 鐵警逮捕依殺人未遂送辦
台北車站大廳25日下午驚傳隨機攻擊事件。40歲李姓男子行經大廳時,竟無故抬腳猛踹一名約3歲菲律賓籍女童腹部,女童當場受傷倒地,李男卻不罷手,再次上前用力踩踏女童背部,造成女童臉部與四肢腫脹、全身多處受傷,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當場將李男依現行犯逮捕,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女童送醫治療。據了解,女童當時在台北車站大廳內活動,疑似擋住李男行進動線,李男因此失控攻擊。警方表示,目前正進一步釐清犯案動機,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偵辦。
台中沙鹿透天厝深夜惡火釀1死 男生前曾揚言縱火警消調查中
台中市沙鹿區星河路一棟3層樓透天厝24日深夜11時許發生火警,消防局獲報後出動17輛消防車、36名消防人員趕抵灌救,火勢於晚間11時23分控制撲滅。消防人員隨後在3樓臥房內發現59歲李姓男子陳屍,已明顯死亡,現場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據了解,李男與母親同住,事發當晚李男姊姊返家探望母親時,赫然發現3樓冒出火光,立即報警求助。李母當時人在1樓,對樓上已經失火並不知情,所幸及時脫困。附近鄰居向警方透露,李男生前曾多次與家人發生爭執,甚至揚言縱火。至於確切起火點、起火原因,以及是否涉及人為因素,仍待火災調查人員及轄區警方進一步採證釐清。
喪屍煙彈不只害人站不穩、抽動! 醫揭致命風險:恐直接抑制呼吸
新北市三重區警方17日深夜巡邏時,發現47歲李姓男子眼神閃爍、神情緊張、形跡可疑,上前盤查後當場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對此,安南醫院胸腔內科醫師何建輝示警,這類毒品不只會使人精神或行為異常,可能進一步抑制大腦與呼吸中樞,最終危及生命。何建輝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依托咪酯」原本是醫療上使用的藥物,在特定醫療情境下,會由專業人員嚴密監控下使用,但當它被非法加入電子煙彈、以吸入方式濫用時,可能直接危害呼吸、中樞神經,甚至危及生命。何建輝說明,「依托咪酯」常被稱為「喪屍煙彈」不是因為名字驚悚,而是由於使用後可能出現意識混亂、動作失控、反應遲鈍、步態不穩、異常躁動等狀況,嚴重時影響呼吸與意識狀態。最需要警覺的是,凡是會影響中樞神經的物質,就可能進一步影響呼吸驅動,這意味著當一個人看起來「恍神、失控、站不穩、叫不太醒」時,問題不只是精神或行為異常,可能大腦與呼吸中樞正受到抑制。何建輝指出,很多人以為吸入式毒品的危害,主要是成癮或精神症狀,但從呼吸道專科醫師的觀點來看,這類物質常常伴隨以下風險:1、呼吸抑制:若中樞神經受到影響,患者可能呼吸變慢、變淺,甚至無法有效換氣。若症狀更加嚴重,可能導致體內氧氣下降、二氧化碳上升,進一步危及生命。2、吸入後氣道刺激:如以電子煙或不明混合煙彈形式吸入,除了藥物本身,還可能吸入其他不明溶劑、添加物或加熱後產物,對氣道與肺部造成刺激,恐怕出現咳嗽、胸悶、呼吸不順、喉嚨不適、喘鳴、氣喘惡化等症狀。3、意識改變導致二次傷害:使用後若出現神智不清、跌倒、行為失控,除了毒物本身傷害外,也容易衍生外傷、交通意外,甚至延誤就醫。何建輝提到,當一個人使用不明煙彈或中樞抑制性物質後,外觀上可能只是「怪怪的、不太對勁」,而身體內部可能已經出現呼吸節律異常、氧氣不足、意識狀態改變、神經肌肉控制失常等問題,因此這類案件不只是治安問題,同時也是公共衛生與急重症風險問題。何建輝示警,如果身邊有人疑似吸食不明煙彈後出現「叫不太醒、反應明顯變慢」、「呼吸變慢、變淺,或看起來很費力」、「站不穩、抽動、肢體不自主」、「胸悶、喘、嘴唇發白或發紫」、「意識混亂、言行失序」等情形,請務必提高警覺,有時候真正惡化的速度比想像中更快,不該被當成「睡一下就好」或「醉了而已」。
三重男口袋藏毒遭查「假意交菸彈」下秒突反抗 警壓制逮人再起出毒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二段與正義北路口,17日深夜近23時許,線上巡邏員警發現一名47歲李姓男子在路口徘徊,形跡可疑,上前盤查時察覺其神色異常緊張,且口袋明顯突出疑似菸彈物品,遂喝令交出查看。李男眼看事跡敗露,交出2顆疑似喪屍菸彈,但在警方準備依法逮捕時,他突然反抗並企圖拒捕。員警隨即將李男壓制逮捕,並在其身上再查獲1顆菸彈及2支電子煙桿。查扣物經送驗後,呈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猴硐貓村多喵遭虐!惡男持辣椒水「對貓臉狂噴」 落網辯: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10日發生虐貓案,28歲李姓男子持辣椒水持貓咪臉部噴灑,導致4隻毛孩眼睛不適、無法睜眼,更有多貓飽受驚嚇、四處逃竄,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現已將李男逮捕,他則稱自己心情不好,這才會拿著辣椒水對貓洩憤,訊後遭依法送辦,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李男當日從台鐵七堵站上車,搭到瑞芳猴硐站後,直奔貓村尋找下手目標,在柴寮路345號前到多隻貓咪,竟拿出辣椒水朝毛孩臉部噴灑,貓咪受到刺激、驚嚇逃竄,還有毛孩遭攻擊而身體不適,他則在犯案後逃逸。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現場人員聞到刺鼻氣味後立即巡查,發現共4隻貓咪出現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等情形,經獸醫以生理食鹽水沖洗減緩刺激,處置後均已明顯好轉,目前進食正常、狀況穩定,並保全監視器及相關證據,掌握影像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鎖定李男涉有重嫌,14日到其住處將他逮捕,他辯稱自己心情不好,這才會購入辣椒水後拿貓洩憤,訊後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表示,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尊重生命、愛護動物,若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猴硐貓村5貓「臉部遭噴辣椒水」眼睛睜不開 28歲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朝貓隻臉部噴灑,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依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循線追查,在14日逮捕一名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目前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並蒐證,也希望遊客能提供有關可疑人物的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有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訪查週邊店家,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透露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辣椒水。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