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毅
」 鄭鴻威 律師 詐騙集團
北市警官人事大風吹 百人名單一次看
為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捷運警察隊隊長、副分局長、副大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等職務計100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離到職。1、本局督察室秘書林崇志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內政部警政署專員(第四序列)林佳毅調任本局秘書室秘書3、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陳國座調任本局保安科督察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陞任本局督察室專員(第四序列)5、本局督察室秘書李兆欣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6、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郭大恆調任本局督察室秘書7、士林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陞任本局訓練科專員(第四序列)8、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9、內湖分局副分局長呂政國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0、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蔡三保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11、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聖章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2、南港分局副分局長張舜南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13、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陞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4、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李瑞泰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5、內政部警政署秘書陳正揚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6、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萬華分局副分局長17、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18、北投分局副分局長鄭榮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9、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偉仁調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20、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陳惠敏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21、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高李孟驊調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22、本局中山分局周烱宏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副分局長23、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廖洛育陞任捷運警察隊隊長24、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陞任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2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蔡漢政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6、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2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鄭文學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8、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9、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30、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黃琦鈞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3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3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劉居榮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隊長33、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誠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34、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大安分局偵查隊隊長35、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3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隊長陳志峯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37、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8、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39、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鉅增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劉熙能調任大同分局防治組組長4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蔡瑞騰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4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瑞明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業務股股長44、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吳博誠調任大安分局民防組組長45、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茹向弘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46、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孟繁勳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7、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張恆睿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8、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崔企英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49、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林鼎淵調任南港分局民防組組長50、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呂鴻裕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51、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蔡鎮群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5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王美惠調任本局秘書室出納股股長5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泓瑜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54、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江增健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55、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顏三隆調任大同分局督察組組長56、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57、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58、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陳良勇調任交通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9、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時自廣調任中山分局保防組組長60、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王明祝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61、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俼銘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62、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63、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簡世珪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64、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儲南傑調任南港分局防治組組長6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駱伯舟調任本局犯罪預防科宣導股股長66、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樹雄調任士林分局保防組組長67、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游志文調任北投分局保防組組長68、本局秘書室警務正連承志調任少年警察隊預防組組長6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0、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1、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陳岳宏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2、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林惠山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74、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陳盈宇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吳思怡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6、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駿緯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77、本局防治科警務正蘇孫敏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8、少年警察隊警務員呂倩玉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9、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張珮資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80、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蔡佩穎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楊鎧維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2、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洪志恒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83、本局行政科警務正陳志翔調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84、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張林傑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85、松山分局警務員朱智揚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86、大安分局警務員廖健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87、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8、松山分局警務員陳玠齊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89、本局法規室警務正王雅亭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警務正9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育陞調任本局法規室警務正91、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中隊長陳禾明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92、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簡宗瑋調任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93、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三分隊中隊長吳庭有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94、交通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隊中隊長謝睿騰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95、中正第二分局警務員黃庭芳陞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96、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汪鳳儀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9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林睿哲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98、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英洲陞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何彥鋒調任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0、士林分局警務員李昌祐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 「律師團」首腦鄭鴻威交保...北檢提抗告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人,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鄭交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境10月,但台北地檢署不服,今(16)日已提起抗告。檢方查出,鄭鴻威去年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案發後鄭男遭羈押,檢方起訴後,鄭因羈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要求鄭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北檢對於史上最大洩密「律師團」首謀鄭男獲准交保,表示不服,已提起抗告。
辦公室遭爆幫詐團藏300萬元 橋院法官石育恩凌晨移送北檢複訊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放置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廉政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現場媒體提問,「法官有考慮請辭嗎?你跟詐團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幫鄭鴻威藏錢?有跟鄭的家人見面嗎?」戴著口罩及帽子的石育恩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警室。檢調廉昨搜索位置包括石的辦公室及宿舍、鄭的律師事務所,全案朝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目前石被列為犯罪嫌疑人身分。北檢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全案移審台北地院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暗藏一筆現金在石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據了解,該筆現金為300萬元。據了解,石疑因交友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也因與鄭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人,但不曉得金錢來源。檢廉懷疑,鄭鴻威會透過尚未擔任法官的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疑似為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洩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檢廉追查,鄭彧歆也因在鄭鴻威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在出事之後,石趕緊將一包現金拿給鄭家人,因此懷疑私下有勾串。
律師扮「詐團軍師」洗錢4月撈1200萬 法官認收到贓款:沒有違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鄭鴻威擔任詐騙集團軍師,涉嫌洩漏偵查秘密,月入300萬元、4個月獲利1200萬元,被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16名律師,還有助理及會計師2人,總共18人。而橋頭地院今(14日)發表聲明,強調會立刻調查,卻挨轟避重就輕。檢調調查,鄭鴻威去年加入詐騙集團,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楊雅涵等15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洩漏筆錄內容,由鄭鴻威轉告知車手所屬集團的上游人員。檢察官庭訊指出,鄭鴻威涉嫌將一筆款項藏在橋頭地院石育恩法官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請求檢方繼續羈押鄭鴻威,避免勾串、滅證。不過,鄭鴻威辯稱,他和石育恩法官是老朋友,對方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正好有買房的想法,於是先拿一筆現金,與本案無關,但石育恩法官卻說是幫忙代送律師費,雙方說法有出入。橋頭地院的聲明挨轟避重就輕。(圖/報系資料照)據《鏡週刊》報導,早在今年3月間,詐騙案相關被告被收押,石育恩法官就主動寫報告給法院,坦承自己有收到相關被告的一筆10萬元現金,但強調沒有不法。據了解,涉案的被告,律師楊雅涵與黃耕鴻去年5月的LINE聯繫紀錄中,楊雅涵向黃耕鴻表示,自己經由鄭鴻威律師的派案後,擔任一名詐騙案被告律師,之後收到10萬元現金要上繳,但不用匯款,會請朋友石育恩法官帶到台北,可以避免石育恩法官的金流被查到。檢察官認定,黃耕鴻律師早在去年5月,就知道接案後的律師費對價有金流上風險,卻繼續承接鄭鴻威律師派案,顯然早就知道鄭鴻威與詐騙集團合作的事。此外,石育恩法官寫報告向法院坦承替詐團律師送錢,但橋頭地院卻未提及此事,目前仍持續進行調查以釐清真相。
名律師扮詐團「軍師」遭羈押禁見 檢爆贓款藏法官辦公室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漏偵查祕密給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擔任詐團「軍師」分派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檢察官13日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男等16名律師及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創下檢調偵辦律師不法案起訴最多律師的案例。台北地院昨下午開移審庭,檢察官當爆料鄭將部分贓款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法官認為,鄭鴻威有串滅證之虞,裁定他和林佳毅都羈押禁見3月。鄭鴻威只承認犯洩密罪,也承認有把錢交給石法官,因和石是熟識朋友,石在任公務員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去年他因為想買房,請石幫忙找代銷商或建商,所以先拿一筆錢給石,若有不錯機會,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與詐騙、洩密無關。橋頭地院表示,石姓法官未曾被檢方列為關係人偵訊,也未曾審理鄭鴻威擔任辯護人的案件,本著勿枉勿縱的精神,已著手內部調查。鄭男勾結的詐團連姓主嫌及其他詐團案,北檢另案偵辦。鄭男16名涉案律師,檢方簽分「律他」案,將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起訴指出,身為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的鄭男去年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其旗下車手被逮的法務事務。鄭男自行或指揮就讀國立陽明交大科法所碩士生的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15名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取得偵查筆錄、車手遭羈押、扣案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鄭男以每案6萬元收案;助理林男安排黃耕鴻等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各獲3案至24案,律師每案可獲4萬元,林男派案每案抽佣5000元。鄭收詐團虛擬幣報酬,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律師黃耕鴻除接受鄭派案外,另於去年11月2日在桃檢偵查庭內偷錄音,再將錄音檔提供當事人,另黃也學鄭當起「律師頭」,在花蓮地檢署偵辦詐團案時,要求派案律師回報在押被告的陳述內容、或寄會客菜、寄物等需求,再洩密給詐團。
快訊/律師涉當詐團軍師案偵結 16律師遭北檢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涉嫌勾結詐團,將偵查秘密洩漏給詐團,2024年5月13日偵結,檢察官起訴律師鄭鴻威等18人,其中16人是律師。鄭鴻威遭檢方從重求刑9年!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檢調當時不排除鄭鴻威有參與詐團涉嫌洗錢,還查出鄭透過友人李昊承,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鄭鴻威等人涉嫌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内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
詐團軍師2/律師違法多僅停職 鄭鴻威案將成重要指標
「若警察持續刁難一律保持沈默,並等律師到場協助(律師:鄭鴻威,電話0000000000)……。」彰化地檢署2023年6月偵辦一起詐騙集團車手案,赫然發現台南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的「救援投手」,同案還有兩名律師也遭彰化院檢點名。無獨有偶,台北地檢署2024年1月偵辦一起車手案件時,破獲詐團御用的律師軍團,查出律師鄭鴻威是首腦,負責發包相關案件給其他律師,至少8名律師涉案,也讓特定律師和詐騙集團的曖昧關係浮上檯面。有司法官表示,律師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應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被除名,但實務上大多是停職懲戒了事。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全台灣有近2萬位律師,2022年只有19位律師被暫時停止職務或併研習,被除名者只有1人,律師公會和律師懲戒委員會是否該重視類似案件,已成大眾關心焦點。許多司法官認為,律師違法通常最重懲戒為停止職務,處分太輕。(圖/圖為台北院檢、報系資料照)首度詳細揭發特定律師和詐團關係的司法案件,首推彰化地院2023年9月審結的車手案,因內容詳實,判決書在法界瘋傳。判決先提到律師鄭鴻威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還進一步指出,車手周男與詹男遭羈押後,家屬曾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但法扶卻發現兩人都已委任辯護人,推測「律師可能是集團裡的人幫忙請的」,特別提醒檢方留意。另外,詹男在偵查中聘請的辯護人官厚賢律師,依委任狀記載由詹母委任,但詹男卻向法官表示:律師只跟我說是我哥哥或我媽媽請的,還說是鄭鴻威律師轉介的,但審理期間,詹男又告訴法官,官厚賢律師說是家人幫他請的律師,但實際上並不是;至於周男的辯護人,周男向法官表示,王東元律師說是朋友小陳幫他請的,小陳是周男打籃球時的球友,法官追問下,周男才支支吾吾答稱:王東元律師突然蹦出來,我也有嚇到!至於上述彰化車手案,多次提到重要關係人鄭鴻威律師,更是神通廣大,北檢2024年1月偵辦的車手案件中,也有他的身影,還因涉嫌重大遭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獲准,甚至連法務部和檢方前高層,都因為他的案子而登上媒體。北檢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鴻威與律師楊雅涵、李明潔等人與集團成員共謀,利用律師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以台南為主要根據地的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北、桃園、台中等地各找配合律師,將涉及詐團的案件發包出去,其中台北找了律師黃耕鴻、台中則找了律師賴季倉,在「發包中心」的內部分工方面,帳房及實際派案事務,由和鄭同樣是政大畢業的學弟林佳毅負責,洗錢則由政大會計系畢業的好友李昊承出面,以虛擬貨幣洗錢。鄭鴻威與詐團關係複雜、牽連甚廣,在北檢抽絲剝繭下,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律師。不少法界人士判斷,全案可望在520前偵結起訴。目前除了鄭鴻威延押外,黃耕鴻也遭收押,至於一度收押的律師楊雅涵、李明潔,各以60萬交保,賴季倉、朱一品、林聰豪、張作詮等律師,則各以8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此外,還有兩位律師也涉嫌和詐團勾結,其中律師陳士綱擔任台版柬埔寨案辯護律師時,涉嫌將檢方偵訊內容等偵查進度告訴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檢方還認定,陳士綱收下24萬多顆泰達幣,折合台幣778萬多元作為報酬,同時成立公司洗錢,認為他違反法令及職業倫理,依洩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另一個知名律師王晨桓,曾任「ACE王牌交易所」總裁,涉嫌勾結詐團首腦林耿宏等人以虛擬貨幣詐騙近10億元,並協助林洗錢,檢警還在王的住處、辦公室搜獲4900多萬元現金,目前仍在羈押中。名律師王晨桓涉嫌勾結詐團行騙近10億元,住處、辦公室搜出4900多萬元現金。(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組團涉當詐團軍師又押2人 1律師、1助理收押禁見
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遭檢調偵辦第二波!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5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近日又查出2個律師,以及另2名共犯涉案,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4處,傳喚律師黃耕鴻、賴季倉等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佳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賴季昌、李承昊先前已由檢察官各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據了解,檢調查出律師黃耕鴻涉嫌與鄭鴻威合作,自行受任詐團律師,涉嫌洩漏檢方偵查秘密並回報詐團,檢調還發現律師賴季倉也涉嫌接受鄭鴻威派案,協助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則涉嫌幫助鄭整理洩密資料,鄭的友人李昊承,則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這起律師嫌組團當詐團「軍師」案情愈滾愈大。本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台北地院2024年2月3日裁准3人羈押禁見。另涉案律師林聰豪訊後以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請回。檢調偵辦第一波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案,6名律師均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學弟妹一起當詐團「軍師」,洩漏檢警調偵查祕密,協助詐團串證脫罪。第二波的兩名律師也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涉犯類似案情。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檢調當時不排除鄭鴻威有參與詐團涉嫌洗錢,這次查出鄭透過友人李昊承,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
快訊/洩密勾結詐團又爆「2律師涉案」!北檢再增1聲押1交保
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人涉嫌勾結犯罪集團,利用職務之便洩露偵辦機密給詐騙集團,3人於上月遭聲押禁見,如今台北地檢署再查獲黃耕鴻、賴季倉等2律師,以及林佳毅、李承昊2共犯涉案。對此,檢方今(15日)訊後,將黃耕鴻及林佳毅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聲押禁見,另賴季倉及共犯李承昊則分別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經檢方調查,共犯林佳毅是律師鄭鴻威的法律系學弟,平時充當助理角色協助鄭男整理資料、傳遞文件;另外,李昊承是鄭男的友人,也是一名會計師,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詐團洗錢,而該起律師詐團案,則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來其他律師及學弟妹一起當「軍師」洩密給詐團。
律師組團涉當詐團軍師爆發第2波! 2律師涉案、1聲押1交保
律師涉嫌組團當詐團「軍師」遭檢調偵辦第二波!律師鄭鴻威涉嫌牽線5名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後,檢調近日又查出2個律師,以及另2名共犯涉案,台北地檢署2024年3月14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4處,傳喚律師黃耕鴻、賴季倉等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佳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賴季昌、李承昊則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據了解,檢調查出律師黃耕鴻涉嫌與鄭鴻威合作,自行受任詐團律師,涉嫌洩漏檢方偵查秘密並回報詐團,檢調還發現律師賴季倉也涉嫌接受鄭鴻威派案,協助洩漏偵查秘密給詐團,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則涉嫌幫助鄭整理洩密資料,鄭的友人李昊承,則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這起律師嫌組團當詐團「軍師」案情愈滾愈大。本案源自鄭鴻威遭檢調查出,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脫罪;台北地檢署2024年2月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12路搜索約談,隔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有串證滅證之虞,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人。台北地院2024年2月3日裁准3人羈押禁見。另涉案律師林聰豪訊後以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請回。檢調偵辦第一波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案,6名律師均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由鄭鴻威負責牽線,找學弟妹一起當詐團「軍師」,洩漏檢警調偵查祕密,協助詐團串證脫罪。第二波的兩名律師也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涉犯類似案情。檢調獲報,2023年8月至9月間,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們,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將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檢調當時不排除鄭鴻威有參與詐團涉嫌洗錢,這次查出鄭透過友人李昊承,涉嫌以虛擬貨幣協助鄭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