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中
」 國中 國中生 割頸 土城 學生
學姊持球棒逼下跪!國中少女遇霸凌 警逮10人送辦
新北市驚傳霸凌案,某國中少女21日晚間,遭同校學姊和多人圍觀施暴,少女遭逼下跪,頭部還被球棒毆打,手段極其兇殘,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已將涉案的 10 名少年全數傳喚到案,並依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根據網絡流傳的影片,被害少女當街遭逼下跪,一旁還有多位少年少女圍觀,其中一名少女對被害少女怒罵巴頭,另一名少女則是持鋁棒暴打被害人,殘忍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據了解,施暴的少女是被害人的學姊,因口角糾紛而霸凌被害人,現已針對涉案人員提起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及公然侮辱等告訴,警方則陸續傳喚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刑事罪嫌移送辦理。警方第一時間聯繫學校系統通報教育局及校安通報,後續由教育單位介入輔導,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校園煉獄2/不只剝削打工仔 失怙新住民之子淚控桃園某國中性霸凌遭譏諷
桃園市一所國中除了甫退休的校長涉有廢弛職務霸凌外,該校內部更是亂象叢生,一名新住民媽媽就控訴,理化老師碰觸自己寶貝兒子大腿,向曾姓學務主任反映竟遭酸「不會對你性幻想」,恐懼的孩子回家哭訴,校方也只將老師「調班」授課,持續在校園徘徊讓孩子是夜夜做惡夢,直斥「誰敢來讀這間學校」。「反霸凌」已是老口號,如何有效落實?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圖/CTWANT攝影組)CTWANT採訪桃園市一所國中壓榨代理老師問題時,該校不少知情者紛紛舉報內部問題如「肉粽」般一連串可不只這些。一名知情者就爆料,2024年9月才國二的小男孩小宇(化名),上課時受不了褲子弄濕,又怕同學眼光不敢舉手要去廁所,權衡之下在桌下「換外褲」,卻被許姓理化老師摸大腿譏諷「喔(內褲)穿NIKE喔」。知情者續指,理化老師接著要小宇寫「事件報告書」,來來回回還「退件」修改了3次,並要脅要記小宇警告,小宇眼角早已失守泛淚,但青春期的男孩為了自尊,硬是撐到回家才大哭一場,「是因為我沒有爸爸嗎?」看在甫喪偶又身為新住民、本已生存不易的媽媽眼中心如刀割。沒想到家長到學校見了曾姓學務主任後,主任僅搪塞「會跟老師協調」,說會跟老師好好溝通,家長擔心再爭取會被針對也只能無奈接受,但多日來無消無息,只好進一步加強陳情力道,曾姓主任確實找了小宇再談談,卻出言譏諷「老師才不會對你有性幻想」更是二度傷害小宇,自此對學校澈底絕望。知情者續指,後頭學校僅讓理化老師與其他班任課老師「對調」,理化老師仍自由地進出校園,小宇在校園中看到仍感覺被「侵犯」,只能無奈就診身心科,晚上更是常躲在棉被啜泣,如今面臨升學會考雙重壓力更怕隨時崩潰。「性騷擾」受害者不分性別,都需社會關注修復陰影。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一名桃園教育界人士直指,這位曾姓學務主任問題不小,過去就曾與下頭生教組長多次大吵,生教組長痛苦到想請假到身心機構療養,最後只好在學年中間「辭兼生教組長」,找不到人的曾主任只好找南桃園一間「補習班老師」來當代理教師兼任生教組長,更別說曾主任上任前幾年學務處「半數以上老師都是代理免洗筷」。那當時的校長呢?她搖頭嘆息,直指涉犯性霸凌在他校早該「停職」要老師遠離校園,這名校長卻廢弛職務,護航理化老師繼續悠遊學校,如今更是拍拍屁股退休「早已逍遙去了才不管這些」。另一名曾與曾姓主任共事的代理老師直指,曾主任做事非常情緒化,曾答應約10次看顧「夜自習」卻因和導師齟齬,一通電話直稱「我不幹了」,無奈的代理老師只好扛下這麼多「夜自習」加班事務,校方又數度拒發加班費,至今還在和校方爭訟。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對此回應,這所國中其實有處理疑涉言語性霸凌及不當肢體接觸的理化教師案,在2024年9月30日便召開性平會啟動性平調查程序,後認定「校園性騷擾」與「不當管教」事實成立並依法予以懲處,也對小宇持續輔導關心,但官員不願透露對該師懲處程度。至於為何這所國中未依《教師法》第22條在調查期間停聘該師?是否放任該師在校園中持續平添受害學生恐懼?市府也沒有回應。此外,曾姓學務主任被控於處理性霸凌疑案過程中似出現性別偏見等言論對學生二度傷害,市府教育局已對此承諾將再次檢核這所國中對曾姓主任「初步調查無行政疏失」的調查報告,釐清相關言論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言下之意,曾姓主任目前並未被懲處,且也仍在該校擔任主任要職,主責學生常規。《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涉性騷還逼蛙跳操場20圈!男教練傳重回校園教課 受害學生嚇壞不敢上學
彰化縣某國中去年(2025年)9月傳出校園性騷霸凌案,該男教練不僅觸摸女學生身體,還對學生不當體罰,包括蛙跳繞操場20圈、全隊連坐罰跑3000公尺等等,受害女學生提出申訴還被踢出團隊群組,引發家長強烈不滿。然而,彰化縣議員賴清美近日發文表示,目前性騷擾案件還在申復中,卻傳出該男教練將回到校園教課,讓受害女學生感到相當恐懼,不敢去學校上課。據了解,該男教練涉嫌多次不當接觸女學生身體,還長期對學生進行不當體罰,例如無故缺席者罰蛙跳繞操場20圈、物品遺留在場地罰8圈、忘記穿練習服也要罰跳8圈。最誇張的是,只要有1人遲到,全隊都要連坐罰跑3000公尺,造成學生們巨大心理負擔。針對此案,議員賴清美於25日發文指出,受害女學生遭受該男教練性騷、霸凌,導致身心受重創,至今還在看心理醫生,而女學生家長告訴她,去年12月中旬就提出申復,但仍未召開會議,最近卻收到消息,發現學校已經要讓該男教練回學校教課,而孩子知道後情緒很不穩定,非常恐慌害怕,不敢去學校上課,讓她忍不住批評「如果性騷霸凌體罰學生都沒事,那我們教育界真的出了問題」、「學校是要維護教練?還是要保護學生無恐懼的受教權?」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教育處表示,該案校方已完成調查程序,並召開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予以復聘,但家長提出的申復案仍在審議中,這段期間將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第1項規定,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人身安全,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4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避免孩子在恐懼中上學,降低雙方接觸機會。教育處說明,性平部門建議,如果申復決定是重啟調查,可以直接要求學校予以暫時停聘,而該處已訂於3月2日晚間召開申復審議小組會議,確認完成程序後再做適當處置。《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某國中學生「把香菸塞烏龜嘴裡」挨批 最高可罰7.5萬元
新竹縣關西鎮18日才有男國中生故意用沖天炮炸貓,桃園市20日也傳出虐待動物事件,疑似有國中生把菸塞進烏龜嘴裡,引來大批網友砲轟。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表示,將請學校協助動保處找人到案說明;動保處長王得吉則回應,該行為已觸犯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裁處7萬5000元罰鍰。一名網友20日在Threads貼出一張「烏龜嘴巴叼菸」的照片,並點名桃園市某國中8年級的學生強迫烏龜吸菸,批評對方「會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已經不是『無知好玩』那麼簡單,是『價值觀』出了問題」。貼文曝光迄今,已累積超過138萬次瀏覽,並有7.4萬人按讚,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身為養烏龜的人,看到真的很心痛」、「烏龜害怕或生氣的時候會張開嘴巴威嚇,他應該是趁這個時候把塞菸進去的」、「怎麼一堆這種的?虐待動物真的要全部下18層」、「現在一堆小孩是約好未來要一起去監獄裡當獄友嗎?」、「小小年紀惡毒成這樣」、「烏龜咬合力蠻強的,有可能會誤食」、「這幾天怎麼一堆虐待動物的屁孩」。另有人喊話桃園市議員黃瓊慧協助處理,黃瓊慧則回應,「烏龜到底是惹到誰!我先截圖下來,請學校協助動保處找人到案說明。」對此,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指出,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騷擾、虐待動物,或使動物受到傷害,該行為已明顯違法,即使烏龜肢體或重要器官未因此傷害殘缺,仍觸犯動物保護法,可裁處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罰鍰。
新竹男國中生竟「沖天炮炸小貓」 點火還笑喊:新年快樂
新竹縣關西18日晚間傳出男國中生故意將沖天炮塞進有貓咪關在內的鐵籠,點火爆炸後還囂張大喊「新年快樂」,並將整個過程分享至自己的社群平台。消息曝光後,不少熱心網友前往現場救援,19日凌晨貓咪已被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帶走安置,所幸生命徵象穩定。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關西某國中體育班的同學在Instagram限時動態PO出一段影片,當中可見一隻乳牛貓被關在鐵籠內,而該學生竟然在籠內點燃沖天炮。貓咪的眼神滿是恐懼,在鞭炮點燃瞬間嚇到縮在角落,動也不敢動,只能壓低身體度過;該生甚至笑喊「聽說你最近很會叫齁」、「來,你還在躲!還在躲」、「新年快樂,恭喜發財」。貼文曝光後,大票網友怒轟該學生的行為,紛紛通報動保處、校方並前往救援。根據凌晨抵達現場救援的「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發文內容,現場除了影片中約3、4個月大的貓咪外,另外還發現關在附近2隻同樣未成年的虎斑貓,所幸經肉眼初步判斷暫無明顯重大外傷。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影片中的貓咪經獸醫初步檢查,雖受到嚴重驚嚇但生命徵象穩定,目前會繼續留在防疫所內繼續觀察照顧。動保防強調,該學生的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將依法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已經聯繫學生校方及相關單位,加強學生對待動物的正確觀念。對此,校方則回應表示,學校目前已針對該生之偏差行為進行相關處理與輔導作業。因本事件造成各位的困擾,學校深表歉意,又值農曆過年期間,仍讓大家費心,實在抱歉。校方強調,後續學校將持續加強對該生之輔導與管教,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感謝各位的體諒與配合。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女兒疑遭霸凌重傷「下肢沒力無法行走」 網紅醫:校方要被害者道歉
知名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日前透露,就讀台北市某國中的愛女,去年12月疑似遭男同學暴力對待,造成下肢無力走路、癲癇發作並住院治療,如今校方突通知調查「因故」延長1個月,而事發初期校方人員還要求他們夫妻倆要向全班孩子道歉,讓他忍不住質疑「為什麼要被害者道歉?」陳木榮昨天(3日)發文表示,女兒受傷的案件於2025年12月6日經媒體報導披露,依規定視同檢舉成立,依相關規定,原則上應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提供結果,但2日他卻收到校方來信,告知調查處理期限將「因故」延長1個月。陳木榮提到,事件發生初期,校方人員曾在有孩子在內的班級群組中公開要求,希望他們夫妻倆向班級孩子致歉,而他的女兒看到訊息後,非常難過地將內容轉傳給父母,讓他疑惑道「為什麼要被害者道歉?」陳木榮指出,在事件責任尚未釐清之前,校方人員即要求被害者家長向全班致歉,這樣的處理方式,讓他們感到高度不解與震驚,而這樣的回應,已明顯偏離校園安全事件中「保護被害者、避免二次傷害」的基本原則,也讓他們對校方後續處理的中立性與適切性,產生了重大疑慮,因此為了保護孩子身心狀況、穩定其學習與生活環境,已於去年底為孩子辦理轉學。陳木榮說,現在孩子已經轉到一個老師認真盡責、同學友善的環境,雖然女兒剛開始走路仍不穩,他為孩子準備拐杖備用,很感謝老師對她非常用心,同學也願意照顧她。陳木榮回憶,女兒在事件過後住院了2次,有一段時間完全無法行走,他背女兒進急診室,每天抱著女兒去上廁所,擔心孩子心裡難過,他會強打起笑容告訴女兒「妳不要擔心,不能走路也沒關係,反正爸爸可以背著妳一輩子。」陳木榮也感嘆,「我期待,每一位孩子都能被善待、被保護;我也期待,每一件涉及孩子權益與安全的事件,都能被認真看待、妥善處理。」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北市某國中小傳墜樓事故 16歲學生無生命跡象
台北市某國中小8日下午傳出有16歲學生因不明原因墜樓,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該名學生已無生命跡象,目前正緊急送醫急救中。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花蓮國中老師寒流雨夜騎車自摔 滑入對向車道遭撞「頭部重創」不治
花蓮縣玉里鎮台9線280.4公里、樂合溪橋南端,2日晚間7時許發生死亡車禍。41歲張姓國中代理教師騎乘機車北上行駛時,不明原因自摔,連人帶車滑入對向車道,遭28歲林姓男子駕駛的白色出租小客車閃避不及撞上,張男頭部重創、四肢多處擦挫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了解,2日晚間7時許正值降雨,路面濕滑。張男行經樂合溪橋南端時摔車後滑入對向車道,林男當時駕車載家人前往台東途中,發現機車突然滑入車道,已來不及反應而發生碰撞。警消到場時,張男倒臥路中央,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往玉里慈濟醫院搶救,於晚間8時許宣告不治。林男及同車家人均未受傷,雙方酒測值皆為0。據了解,張男任職於富里鄉某國中,擔任代理教師,校方獲悉噩耗後深表哀痛,下周一開學將提供輔導。玉里警分局提醒,近日受降雨與冷氣團影響,路面濕滑,用路人行車應減速慢行並留意路況,以降低事故風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法官提「讓割頸兇手孝順死者父母」? 高院澄清:未要求家屬接受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今年(2025年)12月23日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然而,庭畢後楊爸爸透露,法官曾問「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引發各界批評。對此,台灣高等法院26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說明,因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才向被害人家屬說明,經家長當場拒絕,法官也並未要求家長接受此方案。楊爸爸指出,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孩子的母親立刻就當場回應「不要」,並表明無法接受,但法官這番言論,讓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對此,高院26日深夜11時49分發布新聞稿澄清,此案的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的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高院表示,法官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高院也解釋,「修復式司法」主要是通過有建設性的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的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的社會關係。高院說,為能貫徹精神並提升成效,法官會依被告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的意見後,得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的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的時間及更完整的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國中生割頸案募款破千萬! 楊父發聲感謝:把愛傳給更需要的人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新北市社會局在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截止日為12月31日,而楊爸爸昨天(26日)晚間發出聲明回應,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教育局原目標為新台幣500萬元,截至12月26日止,已媒合1424萬9611元,達成率285%,專案會持續至31日,結案後將善款交給家屬。不過,市府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後續要核對捐款帳務及開立捐款收據,實際媒合金額須待統計完成後陸續更新。對此,楊爸爸、楊媽媽也發出聲明回應,同時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感謝各位社會大眾的關心與支持這段時間,我們收到了來自各界源源不絕的關懷與善款,每一份心意,我們都謹記於心,由衷地向大家道謝。目前的援助已足夠,我們懇請大家暫停對我們的捐款,並將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在這個社會的角落,仍有許多孩子與家庭,正默默面對困境與無助。他們或許尚未被看見,卻同樣需要一份支持才能走過眼前的黑暗。因此,我們衷心希望,這份來自大家的愛心能夠繼續流動,透過合適的捐助管道,傳遞到更多等待援助的孩子與家庭手中。謝謝每一位伸出援手的你,謝謝你們讓愛不停留,而是照亮更遠的地方。謹此致上我們最誠摯的謝意。楊爸爸楊媽媽敬上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