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締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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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今晚赴美簽署台美關稅協定 農曆年前揭曉降稅清單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10)日表示,台美雙方針對關稅投資已設定「15%不疊加」,後續只差正式簽署「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就算是完成完整談判流程。消息人士指出,今晚鄭麗君將再度赴美正式簽署ART,等於達成總統賴清德目標「農曆年前正式簽妥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傳總統賴清德(圖)要求農曆年前簽妥台美關稅貿易協定(ART)目標有望達陣。(圖/黃耀徵攝)台美關稅近期談判有成,雙方簽署備忘錄MOU載明,我方輸美多數商品關稅由原本的20%下調至15%,確保與日本、韓國等競爭對手享有同等待遇,另外半導體及其衍生品等也符合「232條款」,維持「最優惠」待遇。而為維護談判成果,我方經濟部也實施「事前嚴防、事中嚴查、事後嚴處」措施,防止對岸貨品經台灣「洗產地」規避美國關稅,以確保「台灣製造(MIT)」信用價值。閣揆卓榮泰(圖)非常關注台美關稅貿易協定(ART)談判進程。(圖/侯世駿攝)據了解,今晚鄭麗君將赴美方完整簽署協定,等協定完成簽署後會在農曆年前12日或13日對外說明,也不排除在美國直接就近舉行記者會揭露完整內容,屆時市場開放、降稅清單都將一次揭曉。政院人士對此強調,鄭麗君其實上個月20日就在政院召開「臺美關稅談判說明記者會」清楚說明,近日即將完成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後,我方會秉持「守護國家及產業利益、糧食安全及國防韌性」原則與美方談判,一旦簽署完成就會立刻對外報告完整內容,也將依照《條約締結法》規定將協議送交立法院審議。政院發言人李慧芝稍早則重申,鄭麗君以及談判團隊一直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做準備,已聽到外界有聲浪擔心農產品大舉開放,但涉及食品的討論其實都基於透明化的科學與國際標準,務必確保民眾健康,也不存在謠傳的「黑箱」問題,後續談判只要有相關進度,一定會適時向社會說明。
20%關稅來襲白批談判「黑箱」 籲政府公開協議內容及衝擊評估
美國白宮今(1)日宣布對台灣產品課徵20%關稅,高於我國主要競爭對手日本、韓國的 15%。對此,民眾黨團痛批,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過去承諾「從0%開始談」、「比競爭國更好」全數跳票,如今還以「暫時性關稅」安撫民眾,根本是掩飾談判失敗、欺瞞國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全體委員今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批評關稅談判全程黑箱,國會與民間毫無參與。總召黃國昌指出,美方公布20%關稅,對於產業和勞工無疑是「雪上加霜」,政府卻還在「喪事喜辦」、搞大內宣,台幣近半年升值 10.47%,再加上20%高關稅,對產業衝擊巨大。民眾黨團委請前台大校長管中閔與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財經召集人林祖嘉教授負責經濟模型推估,報告結果顯示,若對美關稅為20%,將有七成廠商受影響,且有近三成廠商營收可能減少超過30%,「絕對是海嘯級衝擊。」黃國昌批評,民進黨不僅「全民參與」承諾跳票,連最基本的《條約締結法》第6條規定:「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就談判之方針、原則及可能爭議事項,適時向立法院說明並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報告。」都不遵守;整個卓內閣從第一時間開始就徹底擺爛。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已經在立院院會正式提案,要求卓榮泰院長到國會進行專案報告,今早已經發出協商通知,下週一上午9點各黨團代表正式協商,「希望民進黨團別再護航執政團隊躲避國會監督!」副總召張啓楷指出,高關稅衝擊水五金、紡織、農漁業與勞工,賴總統還在大內宣說「只是暫時性的」,台灣人當然希望關稅往下降,但除了匯率以外,背後到底還答應了什麼條件?請賴政府不要再繼續美化、繼續騙,趕快向全民報告,讓全民參與。幹事長陳昭姿批評,當全世界都把貿易衝擊視為國難,民進黨卻選擇把門關起來,不讓在野黨進門、參與談判,政府至今只有四月提出特別條例,內容空洞。11年前服貿協議,民進黨發動學生佔領立法院,要求要知道實情、要能夠協商;如今從服務業全面性擴大至所有產業,民進黨卻丟了個大黑箱。台灣人要知道真相、要知道衝擊影響、要知道評估報告,希望執政黨趕快回神,趕快向人民報告。立委黃珊珊則表示,她身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的立委,連政府談判條件都一無所知,也難以擬訂修法策略。財委會開很多公聽會,行政院卻什麼都沒有說,最後結果就是20%,除此之外還有談了什麼東西,國會沒有人知道,要怎麼支持政府談判、要怎麼修法因應?總統輕描淡寫的態度令她對後續談判悲觀。立委林國成總結,美國片面公布20%關稅,賴政府說是暫時性的,請問談出的附帶條件是什麼?全面開放農產品?還是一廂情願將外匯存底6000億送給美國?呼籲賴政府不要口喊團結、實際卻是一意孤行,趕快跟全民報告清楚。民眾黨團重申,面對如此重大經貿衝擊,政府應立即公開完整協議內容與衝擊評估,不得再以政治操作掩蓋事實,更不能把國家利益當作選舉籌碼。
提告徐巧芯洩密 外交部:不縱容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
立委徐巧芯周末向媒體公布台捷「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相關密件,外交部7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徐違反《刑法》公務員洩露國防機密罪。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外交部不會縱容洩密、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批評徐巧芯的說法心虛、卸責、詭辯,一再穿鑿附會,不符合做人的道德標準。劉永健表示,外交部已在今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洩密是屬於刑法上公訴罪,事實就交由檢調單位釐清認定。外交部不會縱容洩密以致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他指出,徐巧芯委員指稱外交部已公布密件主要內容,「已經洩漏的祕密不是祕密」,這是她心虛卸責的說法。劉永健指出,由於台烏之間無正式官方關係,因此援助計畫主要即是規劃透過鄰近烏克蘭的友好國家,如捷克、波蘭、立陶宛、斯洛伐克共同進行,這些中東歐國家與烏克蘭有長年的互動,對於援助烏克蘭也較有經驗,並且能直接與烏國官方接觸,所以與中東歐國家合作,對我方的援助會更有保障。當然,也有一部分計畫,則是與烏克蘭地方政府或NGO直接合作。外交部為了國內廠商爭取商機、協助國內廠商進入歐洲市場,所以要求一定比例的合作項目應向台灣製造商採購,但外交部並不會負責採購。徐巧芯對外交部提告一事表示,外交部前一天罵她造謠,現在卻提告她洩密,自相矛盾;對此,劉永健反駁說,這是徐的詭辯,徐委員洩密在先,這是違法;第二、她因立委身分而接觸外交密件公文內容,並據此揣測妄議他國內政,損及兩國未來互信與合作,這是破壞我國對外關係;第三、徐委員一再穿鑿附會、含沙射影的作法,也不符做人道德標準。相信大眾對此自有公評。劉永健說,外交部在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依據「條約締結法」規定行文立法院備查,她還稱外交部想掩蓋事情,這就是抹黑。外交部依法行文立法院,但徐巧芯卻將密件對外洩密,這是違法,因此外交部已經按鈴告發。
憂印度移工衝擊國內就業市場 藍委質疑有無外交利益交換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日邀請勞動部就「我國開放印度移工對本國勞工就業市場之衝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在質詢中質疑,台灣與印度簽署MOU是否涉及外交上的利益交換?並表示相關問題疑慮未解可能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衝擊,她呼籲勞動部應先改善整體環境,再進一步規劃開放事宜。陳菁徽質詢開頭便詢問勞動部長許銘春「台灣與印度簽署MOU是否有外交上的利益交換?」並指出,我國將在印度增設駐孟買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質疑政府引進印度移工不單純。對此,許銘春則回應,無涉及利益交換,僅是單純的勞務關係合作。陳菁徽表示,雖然勞動部認為MOU的性質是協定,但根據條約締結法第三條規定,台印移工MOU應屬外交、財政、經濟上利益的重要國家事項,也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主辦機關應在協議前向立法院說明與報告,而不是自行簽署後才送院查照,未來MOU送進立法院,立法院一定嚴格審議把關。陳菁徽指出,近年來移工失聯問題不斷,112年的移工失聯人數達8萬多人,而產業移工失聯人數大幅成長、社福移工比例更高達12.5%,但勞動部卻在新聞稿中使用「已趨緩」等模糊用語,掩飾實際情況。她呼籲勞動部應提供更完善的移工權益保障,並加強對失聯移工的管理。此外,陳菁徽也質疑勞動部直聘中心的宣導成效不佳,導致委託使用率平均不到3%,每年投入4600萬經費和30名人力資源,但卻未能有效運用。她指出,雇主未使用服務的原因包括缺乏後續代辦級管理、時間不足親自辦理以及申辦文件過於繁複等,尤其申辦文件複雜近年仍有逾四成的人反應相同的問題,陳菁徽促請勞動部應盡快提出改善,許銘春則允諾辦理。
勞動部將小規模試辦引進印度移工 許銘春重申絕無歧視立場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日邀請勞動部等部會就「我國開放印度移工對本國勞工就業市場之衝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雙方已於2月26日完成換文簽署程序,30日會報與行政院備查,再送立法院查照,由於是首次開放印度移工,初期會是小規模試辦,再視狀況開展,並重申日前「膚色相近」的言論絕無歧視立場。許銘春說明,雙方於2月16日透過視訊方式簽署MOU,外交部也於2月26日函知勞動部完成換文簽署,而勞動部將根據條約締結法規定在30天內報與行政院備查,再送立法院查照。許銘春指出,完成備查後,雙方將就具體的合作安排進行討論,目前還沒有確定會議時間,但她確認將就移工的人數、行業、來源地區、語言能力、技能等進行討論。許銘春也表示,考慮到是首次引進印度移工,初期計劃將以小規模試辦為主,並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她也強調,仍尊重印度的多元文化,只要印度移工符合相關需求,都歡迎來台。至於日前有關「膚色相近」的言論,許銘春再次強調,絕不持有任何歧視意見,她對印度移工的素質和工作表現都很肯定,希望民眾能夠理解,讓雙方勞務合作的順利開展。
印度移工要來了!台印今簽署MOU「優先引進對象」與人數曝光
勞動部今(16日)表示,我駐印度大使葛葆萱及印度台北商會會長葉達夫,以視訊完成印度移工MOU異地簽署,待雙方完成換文即正式簽署完成。至於備受各界關注的引進人數、行業及來源等部分,勞動部指出,以具備一定學經歷、英文能力佳者為優先,且相關細節均由台灣決定。勞動部表示,MOU明定由台灣決定印度移工之開放人數及行業,印方將依我需求招募及訓練,並依雙方法規引進雇用。MOU簽署後,將依條約締結法送請立法院查照,並盡速和印方展開包含開放程序、行業數額、來源區域、語言能力、專長資格及招募方式等工作層級會議討論的執行細節。勞動部強調,有關開放程序、行業數額、來源區域、語言能力、專長資格及招募方式等,均由跨部會共同審慎研議,及廣納社會各方意見,並採循序漸進、務實辦理。直到各項籌備就緒,才會依法公告印度為新增移工來源國,雇主即可依個別需求,自任何已開放來源國中選擇引進移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則表示,移工需求受高齡及少子化、工作年齡乃至基層勞力劇減、失能者照護需求日增,以及製造業、營造業、農業等產業缺工等因素持續擴大。現行移工源受限越南、印尼、菲律賓及泰國,雇主團體長期籲請政府重視來源受限風險;立院多數立委亦要求政府應積極開發新源。發展署表示,日韓及新加坡移工源多達10餘國,且日韓近年大幅鬆綁移工政策,而台灣移工源少、開發難度高,能順利簽署MOU實屬不易,應積極把握契機,且德國、義大利、法國、中東、新加坡、馬來西亞都有引進印度移工,日本也於去年簽署MOU,韓國則在洽簽中。至於後續相關作業,勞動部表示將參考其他國家模式,並邀請熟悉印度之專家提供諮詢意見。也會參考外交部協助蒐集建議,審慎評估,預計初期採小規模試辦引進,並定期檢視開放成效,如成效良好,再漸進增額開放。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協定》美國會可審查 行政院只送立院查照引發反彈
美國國會大廈。(圖/美聯社)美國聯邦眾議院歲計委員會昨日以全數同意的壓倒性票數,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該法案要求未來美台簽署任何協定,必須與國會諮商,政府不可繞過國會逕行簽署。據了解,行政院認為,該協定生效後,僅需送請立法院查照,引發在野黨立委強烈反彈,「何以美國國會可以,我國國會卻不能?」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請民進黨不要雙標。政院認定「行政協定」只送立院查照《台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於6月1日由台、美雙方在華府簽署。首批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第二階段協定可能會鎖定勞工、環保與農業3大議題。依據美國國會程序,民主黨籍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魏登(Ron Wyden)與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等人共同提出美台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昨日在眾院歲計委員會召開審議會議,經50分鐘討論,委員會以42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法案。該法案要求行政部門,未來與台灣達成任何進一步協定,需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徵詢國會意見,且在台美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生效前,美國總統須先向國會提出報告,並於30日內提出「認證」,證明台灣已採取任何履行協定所需措施。此一認證內容包括行政部門須說明該協定如何推進美台貿易關係,如何促進美國勞工、消費者、商業、農牧業及其他利益,並就各委員會提出的可能潛在問題,做出答覆。美法案明確要求 貿易協定先徵詢國會去年台美就此貿易倡議談判時,拜登政府官員曾說,因不涉及市場准入及關稅減讓等議題,與台灣談判的協定不需要國會的批准。史密斯昨日肯定拜登政府強化台美貿易關係的決定,十分得宜,但他強調,涉及貿易問題,國會只有一個聲音,那就是拜登政府或任何未來行政當局,不能繞過國會或憲法,總統沒有權利在沒有國會參與及同意下,使美國受到貿易協定的約束;拜登政府此次簽署協定的做法,不僅不適當也違憲,此次立法可糾正錯誤。該法案後續可能還需再送眾院財政委員會審理,而後送交參議院討論,並待眾參兩院版本協商一致、表決通過後,遞交美國總統拜登簽署生效。美國國會堅持對台美貿易倡議進行審查,但行政院經貿辦公室卻認定該倡議是「行政協定」而非「條約」,依《條約締結法》第12條,行政協定在簽署後,僅需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協定生效後,送請立法院查照。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說,台美貿易倡議是一項行政協定,政府一定會依照相關法規處理。曾銘宗指出,國民黨執政時,兩岸服貿協議送請立院審查,台美貿易倡議實際上是貿易協定,涉及廣大產業權利義務與行政部門權責,該法案必須送立法院進行實質審查。攸關人民權益 在野黨要求實質審查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指出,美國制度很明確,必需經國會審查,台美貿易倡議是「準FTA」,攸關人民重大權益,卻沒有立法院參與,民意機關若只是查照,任憑行政部門簽一簽,萬一有喪權辱國的事情怎麼辦?實在太草率。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是否需要立法院同意,可以再討論,或者等雙邊簽署更全面性的貿易協定(FTA)再送立法院審查,屆時朝野協商可以討論,怎麼做可兼顧經貿發展與國人權益。
CEDAW第4次國家報告 台灣4年來最大進步為「通過同婚」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於今年3月提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發表。負責督導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說,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進步就是通過同婚,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讓大家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CEDAW施行法》明訂,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報告制度,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研擬後續施政。我國業於2009年提出初次報告,並依法每4年提出國家報告,最新的第4次報告,於今年3月底公布,行政院今召開記者會再次對外發表。「《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中華民國第4次國家報告共同核心文件」指出,目前已納入國內法律體系的人權條約,9大核心人權公約除《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是我國未退出聯合國前已完成批准書存放程序,對我國生效外,其餘5個已完成國內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均係採制定施行法方式完成國內法化。報告指出,除制定施行法,亦可依《條約締結法》第11條規定方式完成國內法化,二種作法效力及實踐均相同。而為符民間團體期待,另也訂定「各核心人權公約撰提國家人權報告及辦理國際審查共通性作業規範」,明定已完成國內法化的人權公約,均應依各該公約規定及該共通性作業規範程序要求。報告也提到,國內法律保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權利,包含施行《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保障人身安全;同時,也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教育及職場之性別平權。同時,為強化CEDAW各項教育及宣導資源,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架設「CEDAW專區」,放置CEDAW及其一般性建議中英文版、國家報告、落實CEDAW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辦理情形、法規檢視案例彙編、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彙編、各式訓練教材;透過製作宣導短片、廣播帶及平面海報、數位學習課程、教材及講義等向社會大眾推廣性別平權觀念。為提升教師性別人權意識,教育部修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透過教師專業素養指標,規範各師資培育大學將「性別平等教育」等議題納入課程規劃;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相關課程,目前總計49校302系所已開設性別教育相關課程,開課科目達825科,計1萬6544人次修習課程,其中女性參與比例高達66.6%。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儘管國內疫情緊張,但回頭看2022年的人權有值得標誌的意義,在上半年政府通過漁業與人權計畫,通過首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成立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5月完成了兩公約國際報告審查。往後看下半年也是非常精彩,除了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將進行國際審查,要將進行在地審查與在地實踐。羅秉成說,各政府部門為了人權,做了很多準備作業,審查也都非常盡心盡力,雖然人權是寂寞的工作,但台灣能在國際被看見,除了經濟,也有人權的成長。他說,人權貴在實踐,這不是集郵,而是落實與實踐,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願意遵照聯合國規範進行國家報告,所以也推戳性別暴力四法,希望在網路上有進展,再透過跨部會合作才能突破困境。羅秉成強調,在公共托育上,政府也提出很多面向的政策,除了擴增托育機構,減低年輕父母負擔,性平會也提出建議,讓父母育嬰留職薪資從6成提高到8成。現在五院共同花了1年多時間完成CEDAW報告,民間團體就可以在年底進行國際專家的審查,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讓政府部門把這件事放在心裡,在政策上有所實踐,累積下來,性別平等與人權就會提升,國家的軟實力也會提升。督導CEDAW國家報告的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呂欣潔表示,這4年來台灣性平最大的改變與進步就是同婚的通過,這條路非常辛苦,到現在雖然還有很多可以努力的地方,但看到各部會通過相關法案,也看到法的改變,推動了社會的改變,共同思考同志家庭、伴侶與同志個人的存在。呂欣潔說,法案通過後,很多民眾都了解行政系統的調整,共同解決思考的方案。而透過同婚的改變,民間團體的意見與公私部門的同心合作,公民社會與政府一起推動落實人權的價值,同婚這條路是非常好的例子。她說,台灣的模型非常值得世界學習,希望能與國際社會一起分享。呂欣潔強調,這幾年除了CEDAW,政府也審定了未來10年性別平等的綱領,在不利的處境下,可以看到國家已經清楚看到交織性的重要,包括原住民、身心障礙與弱勢者的身分,在國家政策上也都有清楚的方向,完全符合聯合國永續目標的原則,也回應到CEDAW的精神。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處長吳秀貞表示,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預計在6月至11月之間,國家報告及民間團體平行報告,將提供給國際審查委員,並製作國家報告手語版,對於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問題清單,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也都會提出回應。吳秀貞表示,國際審查會議預計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舉行,屆時將由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民間廣泛且深入的討論,最後將公開發表結論性意見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