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
」 棄保潛逃 林秉文 地下匯兌 司法 裁定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罷免幽靈連署限制出境將到期 賴苡任宣布參選:絕無棄保潛逃可能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開庭,法官也針對賴苡任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到期一事詢問意見。對此,賴苡任稍早透過臉書表示,「為表明本人絕無棄保潛逃之可能,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賴苡任表示,今日再度因為罷免吳思瑤及吳沛憶案開庭,庭審法官同時針對他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一事即將於12月14日到期,詢問他及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率先表達堅決反對解禁,認為限制出境出海的條件沒有消滅,他依舊有「逃亡」的可能。賴苡任指出,自己的律師表示,如今已經進入庭審階段,證據已經都調查完畢,所有人的筆錄口供也都完備,並沒有串供、滅證、逃亡的可能,尤其限制出境、出海是為了預防逃亡,而自己的家庭及工作都在台灣,不可能會逃亡。賴苡任續指,尤其本案是涉嫌偽造私文書案,棄保潛逃的罪比所涉犯之本刑還重,誰會想逃亡?如果只是預防未來開庭不到,已經有家人做為擔保人,但限制出境出海表示檢察官依舊認為被告會「逃亡」,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情況。賴苡任提到,自己從今年4月14日起便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與鄭文燦、陳歐珀及林岱樺一樣,而實務上限制出境、出海一次最長就是8個月,因此當時是對自己直接用到最嚴厲之手段,外加50萬保釋金。「我為了表示自己沒有可能會逃亡,一定會留在台灣的決心,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投入國民黨黨內初選。」賴苡任說,相信有在關心自己的朋友都知道,從自己的發文及照片不難看出,「我已經在準備市議員選舉,甚至已經在跑行程。」賴苡任強調,如今還需要以如此之方式宣布參選,實屬無奈之舉,因為要投入選舉的人,是最不可能逃亡的。自己只聽說詐騙等經濟類型犯罪會逃亡,至於因為政治因素而逃亡的,還真的沒聽過,「希望我的正式宣布,有助於檢察官理解『逃亡』的可能性已經徹底不存在了。」
前台大醫院醫涉性侵棄保潛逃! 今遭押解返台裁定羈押
前臺大醫院婦產科名醫鄭文芳遭人指控在酒裡下藥,並迷昏3女後性侵,檢方訊後讓鄭文芳以40萬元進行交保,沒想到在他被起訴以後,卻在台北地院開庭時未現身,且拘提不到案,法院認為他已逃匿,裁定沒收40萬元的保證金,並發布通緝。而他於今(10月21日)被押解返台,北院開庭訊問後裁定羈押。根據起訴書,鄭文芳2023年被1名藥廠的女業務提告下藥性侵,檢方不起訴後,又有3名女業務出面指控鄭文芳下藥性侵,並向立委范雲陳情,召開記者會揭發其惡行。去年4月8日,鄭文芳到案訊問後以40萬元進行交保,並於11月起訴,沒想到今年3月台北地院傳喚鄭文芳卻不見其人影,拘提也未到案,裁定沒收40萬元保證金,並發布通緝令。刑事局在追查外逃嫌犯的過程中,發現鄭文芳棄保潛逃至加拿大,今年7月刑事局國際科透過駐美東聯絡官,將鄭文芳的資料提供給加拿大警方協助查緝,最後由加拿大的警方將鄭嫌查緝到案,並在日前將他驅逐出境,刑事局於10月21日等到鄭文芳抵達桃園機場時,成功將他逮捕歸案,稍早台北地院裁定收押。
惹錯人!醉男狂踹店家招牌勸不聽…老闆怒抄菜刀追砍 驚人背景曝光
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與林森北路上一間知名水餃店,上月30日巷口發生一起糾紛事故。警方獲報該處有民眾持刀與人發生衝突,緊急到場處理;初步了解後發現一名55歲的莊姓男子疑似酒後失控,對著林森北路上知名的「又一村」水餃店的招牌狂踹,58歲的賴姓老闆聽聞聲響後出來制止遭莊男拒絕,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賴男一氣之下持菜刀對著莊男追砍,讓路過民眾嚇壞報警。據了解,該名賴姓老闆後續也被起底層為竹聯幫天堂堂主,後來金盆洗手改開水餃店,未料卻因糾紛事故再次登上社會版面。據了解,58歲的賴姓老闆上月30日晚間8時許,其在林森北路上開設的水餃店,突然遭到一名55歲莊姓男子前來鬧事,莊男喝醉酒後不斷對著賴男店裡招牌狂踹,賴男聽聞聲響出來制止,卻遭到莊男拒絕,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賴姓老闆眼看制止未果,理智線直接斷裂,氣得從店裡抓出一把菜刀朝莊男猛追,讓莊男嚇壞狂跑。而整起事故也被一旁路人目睹,嚇得緊急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雙方均已離開,後續通知2人到案,其中莊男左手因此遭到砍傷,所幸就醫後並無大礙,過程中莊男也怒持椅子朝賴男揮拳攻擊,雙方事後互告傷害。全案後續也依照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悉,58歲的賴姓老闆儘管看起來敦厚,後續也被起底曾為竹聯幫天堂堂主,過去作風強悍,有「水龍」外號,並因餐廳轉包糾紛,朝業者開槍,造成業者腿部中彈,賴姓老闆因此遭到判刑,但其棄保潛逃,在逃亡12年後終於返回台灣投案,服刑後假釋出獄,並金盆洗手開始經營起水餃店,最風光時曾一度擁有80家分店。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切勿訴諸暴力,警方針對暴力事件,絕對嚴辦到底,決不寬貸。
助攻炒股要犯鍾文智逃亡出境 北檢起訴鄭畯中及馮、游兩人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經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判決當天棄保潛逃出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今(9月9日)偵結,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及同法第 216條、第 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起訴開車載鍾逃亡的友人鄭畯中、及馮、游兩人。北檢指出,審酌鄭畯中、游O暐 2 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本案其他共犯仍在偵查中。起訴指出,鍾文智擔心炒作TDR遭最高法院重判,遂在去年10月 14 日,於高等法院刑事庭第 26 庭裁定解除電子監控後,由鄭畯中駕駛車型為銀色 NISSAN、車牌號碼為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鍾文智等人,多次模擬鍾文智逃亡路線。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判決駁回鍾文智之上訴,進而判決確定後,鍾文智遂於同日下午 2 時 28 分許,在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100 號,搭乘車牌號碼 TDR-2**7 號營業用小客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而鄭畯中則駕駛車牌號碼 ARG-8**5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早於同日下午 2 時 34 分許,先在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等待鍾文智。鍾文智於同日下午 3 時 4 分許,於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 段 231 號對面,自前揭營業用小客車下車,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後,隨即於同日下午 3時 10 分許,在該處搭上車牌號碼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該車輛於同日下午 3 時 16分許,行駛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某處,改懸掛偽造之AMC-6**0號車牌,以躲避查緝。同日下午 3 時43 分許,上開車輛停靠於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某處,鍾文智等3 人隨即轉搭已在該處等候、由游O暐所駕駛車型為銀色 TOYOTA、車牌號碼為 BWC-0**2號自用小客車,並沿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駕車逃逸,藉此使犯人鍾文智得以隱避,並製造追查之斷點。鍾文智疑於隔日(3 月 13 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大陸地區後,鄭畯中、游O暐先後賣掉車牌號碼 ARG-8**5 號、BWC-0**2 號自用小客車,以達湮滅罪證,妨害執法機關調查人犯行蹤之目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出國路線。(圖/北檢提供)
「白狼之子」張瑋潛逃香港列追緝犯 懸賞金額曝光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兒子張瑋涉業務侵占等案,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定讞,而檢方多次傳喚及拘提未到案本月14日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懷疑張瑋早在2024年11月就棄保潛逃至香港,因此本月28日將張瑋列「外逃通緝犯」名單,全面追緝,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及拘提張瑋未到案,刑事局日前緊急將張瑋列為緊急查緝對象。然而,調查局懷疑,張瑋早於2024年11月20日出境前往香港藏匿,在北檢發布通緝後,將張瑋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無論是否為本國人,只要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經由法務部核定,獲得依據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之獎金;侵占罪法定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等同最高可獲得25萬元獎金。根據檢方起訴書,中華統一促進黨成立後,張安樂等人於2006年間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前,收受209萬7800元的個人捐贈政治獻金,違反修正前政治獻金法。張安樂、張瑋與妻子王姝茵另涉嫌自2014至2016年間,陸續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款項,涉犯業務侵占罪。另張瑋、王姝茵被控依張安樂指示,以旅行社名義租小發財車供統促黨使用,虛增華旅行社租金支出以逃漏稅;張安樂等人未如實記入黨帳冊,涉犯偽造文書罪。法院最終依業務侵占判張瑋1年,須入獄服刑;其餘8案判處2月到4月不等徒刑,可易科罰金;被控銀行法部分獲判無罪。張瑋列外逃通緝犯。(圖/調查局官網)
知名遺體修復師淪毒蟲!虐殺女友遭判重刑 「76行者」陳修將再因染毒加判4個月
曾任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集人的殯葬業者陳修將,2021年因懷疑22歲小女友胡姓女子出軌,在汽車旅館將其虐打致遭判刑10年10月定讞。陳修將一度棄保潛逃遭逮,現已入獄服刑。然而,他近日又因累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遭彰化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而這已是他近年來第3度因毒品案件遭到判刑。陳修將過去因擔任知名遺體修復團隊「76行者」總召集人,參與多起重大事故遺體修復工作而獲得社會讚譽。然而他因懷疑22歲胡姓女友出軌,在2021年10月在彰化縣埔心鄉某汽車旅館內對其施暴,導致胡女全身多處瘀傷、腦出血身亡。案經最高法院,在2024年4月駁回上訴,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10月定讞。但陳修將棄保潛逃,直到今年5月才遭逮入獄。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修將曾因犯「公共危險罪」等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期間又因涉「一粒眠」偽藥轉讓案件,遭判處3個月徒刑。又於2022年9月30日因施用毒品完成觀察勒戒,203年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判處3個月徒刑。之後,陳修將於2024年5月20日晚間,在台南市安南區前住處以玻璃球燒烤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警方於當年5月22日持檢察官強制採驗尿液許可書對其採尿送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事證明確,遭判處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餵毒凌虐前男友新歡4小時 剴剴生母「兒被虐死都沒現身」逃亡3年終於落網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姐妹虐死,殘忍手段引發軒然大波,其劉姓生母則在2021年間不滿潘姓男友另結新歡,囚禁凌虐男方新歡長達4小時,期間還餵毒,遭檢方求處重刑,她卻因懷孕而交保,2022年6月生下剴剴後失聯,在逃亡3年多後,31日下午於台中落網,將解送新北地院歸案。據了解,劉女與潘男在2021年分手後仍藕斷絲連,而後潘另結新歡,劉懷恨在心,2021年7月3日與新歡相約在劉的租屋處談判,劉還找來6人助陣。但雙方一見面就爆發衝突,劉摔壞對方的手機,甚至將毒品倒進啤酒中強灌對方,還扒光其衣物,逼她全裸下跪道歉,還直播錄影,要對方做出猥褻動作,凌虐長達4小時,受害人直到當日上午7時許脫困向警衛求救,全案這才曝光。劉女則因此案遭收押,並被檢方起訴求處重刑,但她在案件審理期間時,以有孕在身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獲准,遭法院裁定3萬元交保,她卻在2022年2月產下剴剴厚行蹤不明。而劉女棄保潛逃長達3年多,即使兒子遭虐死也不曾現身,直到31日才在台中沙鹿落網,晚間則將被送回新北地院歸案。
助徐少東棄保潛逃 4共犯遭押3人交保
涉吸金22億元被判刑13年的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今年5月突然留下家書後失聯,後傳訊給兒子稱「人在日本」,最高檢察署認定徐棄保潛逃,指示高雄、澎湖地檢署聯合偵辦,查出徐先持假身分證到澎湖,再搭小艇出海往北方逃亡,澎檢聲押禁見涉嫌協助徐逃亡的許男等4人獲准。同時擔任中華致公黨副主席的徐少東,因非法吸金22億元,一、二審被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13年徒刑,目前全案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另徐所犯的《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等罪分在高雄高分院、橋頭地院審理中;徐在檢方偵查期間雖遭羈押,但移審法院後獲裁共4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每周一需向派出所報到。高雄高分院5月5日發傳票,訂於5月12日再開強制處分庭,審酌是否加強徐的監控,但徐11日未依規定到住所轄區派出所報到,12日也未出庭,才被查出早在9日就已經留下家書後失聯,事後友人透露,徐少東已經逃往日本安頓,還控司法不公。雄檢和澎檢獲悉徐已人間蒸發,組成專案小組,查出徐在許男等人分工接應下,先在5月9日冒用他人身分證自嘉義縣布袋港購票搭船到澎湖,再藏匿於湖西鄉民宿,翌日凌晨4時許,由李男駕駛小船前往青螺白色沙丘附近接應徐少東,隨後朝北航行偷渡出境。檢方指揮高市警新興分局、澎湖縣刑大、馬公警分局及海巡署澎湖查緝隊、第七岸巡隊幹員拘提7人到案,訊後諭知周男2人各以5萬元、3萬元交保,另李、許姓等5名男子,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重罪,並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其中李、許4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洪男10萬元交保。
「狼醫查詢平台」2度跳票 衛福部:目標1個月完成平台建置
台大醫院婦產科接連傳出狼醫案,衛福部今年1月、5月承諾要在3個月、1個月內規劃「狼醫查詢平台」,至今卻無實質進度,遭醫改會批評跳票。衛福部部長邱泰源今日(7)表示,正積極進行,必須先尋求法源依據,判決書等能公開的部分會儘速公布。台大婦產科接二連三爆出性騷、性侵案,包括C教授性騷擾住院醫師、黃姓住院醫師於急診執勤時性侵女病患,以及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鄭文芳,涉嫌下藥性侵猥褻後棄保潛逃出境,讓民眾對醫療安全及倫理產生動搖。衛福部5月21日承諾,會在1個月內提出「狼醫查詢平台」規劃,然而至今無實質進度,遭批再度跳票。邱泰源表示,衛福部非常積極在進行,最近開過2次會,一切都要在法規之下進行,因此必須先尋求法源依據。正與司法院討論,是否能先公開能公開的部分,如讓「判決書」呈現在大眾可看到的地方,由於判決確定前,還是得採無罪推定原則,此部分會持續討論。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在質詢時指出,目前衛福部正在與司法院密切討論,如何嫁接雙方資訊、互通兩方資料,目標1個月完成平台建置、8月公布。邱泰源說,另一方面,為了增進行政流程順暢,衛福部6月30日也召開醫審會,希望促進相關流程,當地方政府社會局接到個案,應馬上轉給衛生局,縮短醫師懲戒的時間,相信能更有效率達到各界期望,能公開呈現的部分也會儘速呈現給大眾。至於平台公布對象是否不限醫師,含括所有醫事人員?邱泰源表示,公開的對象範圍也正在研議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彭振聲吶喊撕心裂肺 陳菁徽批政治黑手伸入司法還搞藍綠雙標
涉入京華城案的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日前接獲妻子謝夏蕎的墜樓噩耗,崩潰痛哭並表示,先前認罪「想讓妻子安心,現在她不在了,我也沒顧慮了」,令不少民眾聞言唏噓。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天指出,彭振聲對國家的怒吼,是他對司法正義最後的撕心裂肺,也令人回想,民眾黨柯文哲前主席被羈押期間,父親病逝,連盡最後的孝道都做不到,只能在戒護重兵包圍下送至親最後一程的難堪。陳菁徽今天在立院國是論壇時表示,這些畫面,歷歷在目,深深地烙印在所有台灣人心中。全民堅定支持應該讓法院作出公正的審判,但在整個偵辦羈押的過程中,出現太多爭議,太多本應秉持「偵查不公開」,卻不斷被放出來各種帶風向的消息。曾經人民相信「無罪推定」、「比例原則」司法應該是讓證據說話,讓真相大白。可如今司法真的有帶來公平正義嗎?陳菁徽說,更諷刺的是,真正該被司法審判、管住的人,卻一個又一個烙跑。例如林秉文棄保潛逃,還可以頻繁透過臉書發聲,嗆聲自己什麼時候回台灣,時間是自己訂的。還有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一樣逃之夭夭。前幾天,台大前婦產科名醫鄭文芳,涉嫌對三名藥廠女業務下藥性侵,交保金僅僅40萬,一交保,馬上出國,音訊全無!陳菁徽痛批,上述台灣之恥,最有串證逃亡危險的人,司法對他們放一百萬個心,不需要電子腳鐐,只要付保證金,就可以交保,然後成功逃走。難道在政府眼中,性侵、貪汙、詐騙,這些真正危害社會的毒瘤通通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政治鬥爭、清算異己嗎?她表示,衷心期盼,政治的髒手遠離司法,還來公平正義的空間,畢竟這是台灣自由民主最後的淨土。
重大經濟犯罪鍾文智潛逃中 最高院駁回檢抗告:已無實益
因炒作TDR獲利超過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刑30年的鐘文智,在判決確定後棄保潛逃、至今仍遭通緝,成為重大經濟犯罪的代表人物。檢方不滿法院未延長鐘文智的科技監控期間、僅加保2,000萬元,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駁回,理由為「已無實益可言」。鐘文智涉於2010年間,透過十多個人頭戶炒作新加坡上市公司「揚子江船業」在台發行的TDR(存託憑證),非法獲利超過4億餘元。案件歷經審理,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不過,高等法院合議庭於去年底並未延長對鐘的科技設備監控,僅裁定加保2,000萬元,且該裁定未公告、未即時送達。直到今年3月,法院才以「略式裁定」公告。對此,檢方提起抗告,質疑法院處理程序瑕疵,未及時作出延控裁定導致鐘潛逃。然而,最高法院認為,鐘文智已遭判刑確定,目前為通緝中的受刑人,該案已無法發回原審重新審酌,且檢察官雖為刑訴法上的「當事人」,抗告權利無庸置疑,但現階段已無實益與實際影響,裁定駁回檢方抗告。鐘文智潛逃後,其交保金處理也引發關注。北院日前裁定,沒入其繳納的3,000萬元保證金,以及三名保人共5,000萬元的保證金,累計金額達8,000萬元。剩餘由鐘繳交的2,000萬元保證金及其利息,檢方可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沒入,待鐘文智落網歸案後,依法執行刑期。
逃死!一審判決出爐 男公關吳禹劭逃死判無期徒刑
臺北市中山區2023年11月15日凌晨發生一起酒店殺人案,臺北地院國民法庭今(23)日判決出爐,判處20多歲男公關吳禹劭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正與妻子協談離婚的死者李男,於案發前接獲通報,其妻正在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特蘭斯酒店與男公關狂歡,氣得帶友人前往理論,一到包廂內便發現李妻似乎喝得爛醉,李男友人先是拿辣椒水往包廂狂噴,當場便爆發衝突,吳禹劭與王新賀兩位男公關在盛怒之下持摺疊刀及酒瓶對李男一陣猛追,在李男護住頭部時,吳禹劭持刀往李男胸口及腹部猛刺,造成李男心臟破裂後傷重不治。北檢調查後認為吳禹劭涉犯《刑法》殺人罪、王新賀則涉犯同法傷害罪,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但在法院審理期間,王男棄保潛逃,因此裁定沒收15萬元保證金並通緝。吳禹劭則於今日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對在野重拳收押涉綠共諜案者卻輕放 藍酸「綠共」兩手策略只為大獨裁
國民黨今天召開記者會,抨擊賴清德總統520就職周年,嘴巴上說要與在野共商國事,實際上卻玩兩手策略,持續全面追殺在野黨,就連國民黨癌症末期的黨工都不放過,毫無人性。新北市議員江怡臻指出,當年民進黨曾不斷呼籲前總統馬英九必須讓陳水扁保外就醫,現在陳水扁卻仍可以主持節目評論時政;民進黨前原民立委巴彥達魯,猥褻兩名未滿14歲的女童被判刑坐牢,卻因有黨證、和台獨團體走的近,就可以保外就醫,民進黨的黨證已經變成司法保護傘,只保護民進黨人,令人不恥。江怡臻表示,目前遭司法調查的有中央黨部李姓專委,臺北市黨部有黃呂錦茹主委等6人。新北市包含國民黨黨部書記長以及昨天的大搜索,包含土城、樹林、市黨部,還有五泰林的執行長,蘆洲的執行長共有11人。基隆市包含吳前主委等4人,台中市包含陳書記長,也包含下周有24人,已收到了市調處的約談通知。台南市黨部有莊副主委等20人,屏東縣蕭書記長等三人,宜蘭縣林主委等14人,嘉義縣黨部有賴總幹事等她說,總計遭賴清德司法追殺的國民黨黨工就有92人(含已收到約談通知24人),其中被羈押13人,目前有11人仍在押。 江怡臻指出,昨天被檢調帶回的6位新北市黨工,在今天凌晨2點全數交保,但是在民進黨執政的司法體制下,可能又會繼續抗告,繼續約談,直到羈押、起訴為止。 她說,賴清德執政後,多位重大要犯陸續棄保潛逃,包括和民進黨友好的林秉文,在2022年涉入88會館、地下洗錢高達數十億元,卻輕鬆棄保潛逃,還挑釁司法;國寶集團總裁,涉內線交易遭判20年的朱國榮,也在2023年民進黨執政下輕鬆潛逃;炒作五檔TDR股票,獲利4億元的鍾文智,今年3月被判30年後,才發現早已棄保潛逃。此外,幾天前涉嫌非法吸金22億的三聯集團實際負責人徐少東,二審遭判12年,限制出境出海後,竟然也棄保潛逃。 江怡臻指出,對比上面這些涉及不法高達數十億、法院一二審判決已有罪的重大經濟罪犯,民進黨都可以輕鬆讓他們潛逃,目前僅有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民間團體,就因為是國民黨籍或協助罷免民進黨立委,卻遭到違反比例原則的關押,連癌末化療的黨工都不放過,這就是民進黨雙標的司法。 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對賴政府提出三問:賴政府就說要朝野合作,但是為何檢調抓人的範圍,並不是僅針對提出罷免的範圍,難道是想要透過搜索與羈押,獲得國民黨相關的選戰機密?其次,為何宜蘭黨部主委80萬交保,是共諜案交保金的四倍,難道清算在野黨比抓共諜重要嗎?第三、為何賴清德一邊說要朝野溝通,一邊繼續司法追殺, 520就職周年後也沒有中斷? 他因此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不要人前笑嘻嘻,背後卻滿腹心機,不斷用司法清算在野黨,全民絕對不會接受。
重犯潛逃頻傳!最高檢籲提「保全羈押」制 盼杜絕棄保潛逃
朱國榮、鐘文智、徐少東、貴婦奈奈等棄保潛逃案例頻傳,為此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最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針對此次的條文增訂,最高檢察署認為應效仿美、日、德等國法例,增定「保全羈押」制度,對有高度逃亡動機者,施以較強的拘束處分,來更有效的避免棄保潛逃案例一再地發生。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刑法中增訂「棄保潛逃罪」,已修正現行「脫逃罪」有限的約束力。「脫逃罪」僅適用於判決確定之逃脫者,而涉案被裁定交保,但尚未判刑確定者卻無法可罰,導致不少經濟條件較佳者,如朱國榮、鐘文智、徐少東、貴婦奈奈不惜被沒收鉅額保金,也要逃亡海外。而「棄保潛逃罪」經檢察官或法官下令具保、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後,在經司法程序中合法傳喚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此,最高檢察署也於14日發文強烈建議增訂「保全羈押」,並表示目前的行政規則僅是由由法院於判決後將裁判結果通知檢察署,惟依實務情形檢察官受通知時,該判重刑的被告多早已失去蹤跡,故縱然通知,實際成效有限。又目前雖有科技設備監控措施,然對有心要逃亡的被告而言,也未必是最有效手段。最高檢察署指出,如美、日、德之法例,一旦被告經事實審法院判決有罪,就會以羈押為原則例外始交保,如此才符合常理及國民法律感情。反觀我國現行法規,即便被告被判處重刑,仍保有人身自由,於是才會利用各種機會逃亡。最高檢察署提出,法務部就曾於105年擬定相關制度,明定宣判時被告有到庭義務、經判處一定刑期(例如 5 年)以上時,法院應當庭審酌是否羈押,以確保後續上訴程序或判決確定後的執行;至於宣判一定刑度以下,或個案確無羈押必要者,則輔以科技設備監控等其他替代措施。如此也能對有高度動機者,有更強的約束力,以避免當今這種種「抓放曹」「走過場」的現況一再重演。
「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 吳思瑤:帶人衝法院的偽善在野黨
立法院昨(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另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藍白當然可以修「妨害司法公正罪」,但眼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帶支持者衝北檢、衝北院,讓人覺得諷刺、覺得偽善。「修法有正當性嗎?」吳思瑤說,民眾黨挺貪腐、國民黨挺作弊,兩位黨主席帶著支持者衝北檢、衝北院,發動民粹鬥臭司法也藍白合。吳說,不只於此,民眾黨、國民黨的立委,一再透過質詢、砍預算來修理司法院及法務部,干預司法個案,企圖造成司法人員壓力。她質疑,「這不是妨礙司法公正?什麼是妨礙司法公正?」吳思瑤指出,立委修法,卻不去檢討自身破壞司法公正的作為,這是說一套做一套,這是偽善,是假正義。她說,民進黨支持訂定「棄保潛逃罪」及「妨害司法公正罪」,但在審查過程中民進黨一再示警,制度配套要完備,不能民粹式修法。這次修法的核心問題在整個範圍制定不明確,藍白版本的構成要件不精確,違反罪行法定原則,會造成執行面的困難;反觀民進黨最終提出的《刑法》版本,是最嚴謹、最可行的條文,不只限制不法關說,更擴及納入請託、施壓。吳思瑤指出,此次修法全案審查再一次程序不正義,討論不充分,協商又過水,黑箱喬條文,這已經是這屆立法院的基本配備。她認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嚴正抗議立法院長韓國瑜再一次自我閹割了朝野協商的權責,不實質協商,只強行表決,這將是韓國瑜的歷史定位。吳思瑤說,在《刑法》相關條文修正案表決前的朝野協商,韓國瑜同意要盡快把版本提出才能討論,還承諾12:30把版本提出。結果在吳思瑤四度要求、抗議下,最高機密版遲至下午17:10才送到在場立委手上,原來是藍白拿民進黨的版本去抄,抄好炒滿。吳思瑤說,無獨有偶的,國民黨號委羅智強公布民調,說馬英九任內「司法最公正」。但事實是,馬英九是唯一被法院認證介入司法的總統。國民黨說的反對高官權貴干預司法,說的不正是馬英九?吳說,馬英九任內特偵組違法監聽國會,鬧上國際媒體,「台版水門案」重傷台灣國際形象。今天羅智強還在議場為馬英九洗白,抹黑柯建銘總召。「司法沒有顏色。司法是國家的。」吳思瑤說,要確保司法的獨立公正不受干預,藍白要做的不只是修法,而是停止鬥臭司法,為司法貼上政治的標籤。
增訂棄保潛逃、不法關說罪 黃國昌:權貴司法亂象須終止
立法院昨(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棄保潛逃罪、制定不法關說罪。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台灣司法不能因為民進黨的不作為繼續墮落,權貴司法的亂象必須終止。黃國昌表示,從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結束到今天,歷經2831天的等待,終於完成棄保潛逃罪、不法關說罪的立法。黃國昌指出,民進黨之所以不斷延宕改革,為的就是替一個又一個落跑的綠營權貴和關說司法的綠色高官遮醜,然而,台灣的司法不能因為民進黨的不作為繼續墮落,權貴司法的亂象必需終止。黃國昌說,在在野黨的堅持與合作下,完成了民進黨失信的承諾,台灣社會無法再容忍又一個落跑的林秉文、鍾文智,更無法接受下一個關說司法的柯建銘、邱太三。自己和台灣民眾黨不曾忘記716和大家在凱道上一起頂著豔陽所作出的承諾,喚回司法正義,民眾黨將繼續努力。
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棄保潛逃關3年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棄保逃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日前竹北涉嫌虐童的竹北教練、證券炒手鐘文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涉嫌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等。這些案子在在顯示出,就算有再高額的保證金,現行刑法對於棄保潛逃不會另外課責的情況下,不僅減損交保制度的效力,更讓刑事訴追變成有錢人的笑話。增訂棄保潛逃罪,處以刑法,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從原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加重潛逃者刑度,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立法院通過 棄保潛逃可關3年 不法官說最重判5年。(圖/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攝)針對棄保潛逃者,根據三讀修正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條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指出,一百六十一條訂了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一百六十二條沒有一起修正,現在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訂了一到七年,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六個月到五年,就是前面條文有些錯置,「明明一百六十二條比較嚴重,結果強暴脅迫刑度還是比較輕」,顯然藍白連這種基本的立法令都不會,這是一個單純的數學問題。他說,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的問題是,明明今天學界就說,不需要棄保潛逃罪,若硬要訂,就把它訂在三年,那一年的級距要放什麼?所以才會說,硬要訂就是無保跟拒保一起訂,不然就都不要訂,結果訂了也就算了,卻只訂一個,還竟然比羈押中的脫逃還嚴重。他說,刑度雖然一樣,但是沒收保釋金,實務上保釋金是成為司法行政的一個對價,為什麼還要訂一個三年,不合理嘛,此外,如果今天是請託跟施壓,施壓如果定義不清,關說也是一個問題,今天如果關說是公務人員職務以外的事項,那一般民眾的請託跟比較嚴重的施壓,為何沒有訂到法條裡,這樣的立法品質,真的堪慮。此外,相關條文未採用民進黨團版本提議納入「施壓」,藍委吳宗憲則表示,施壓沒有明確法律原則,所以自己不敢放進去,會對未來審判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