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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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協會反對民眾黨廢羈押勾串條款 憂心影響被害人權益、國安與治安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發表聲明,反對民眾黨提案刪除現行刑事訴訟法「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憂心將嚴重影響被害人權益、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檢協會認為,許多先進國家皆有羈押勾串條款,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如果刪除勾串條款,等同放任被告以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特別會嚴重影響詐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檢協會四點聲明指出:一、「勾串之虞」作為羈押事由,為德、美、法、澳等世界絕大多數先進國家及國際刑事法院(ICC)立法例所採,並透過「法官保留」立法模式,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二、 現行刑訴法條文內容中,「勾串」係針對「共犯或證人」,「湮滅」係針對「物證」,二者本為不同的妨害司法行為態樣,外國立法例就此亦分別規定;倘刪除「勾串之虞」此羈押事由,等同放任被告得以威脅、利誘等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嚴重妨害發現真實及公平審判。三、 113 年全國地檢署總偵查收案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共11,330人,法院裁准羈押8,924人(78.8%),其中以「勾串、滅證之虞」准許羈押者,共 6,319 人(佔總聲押人次 70.8%);112年以此理由准押 4,747 人(佔總聲押人次 67.6%),111 年以此理由准押3,479人(佔總聲押人次64.7%),足認本款在現行法院羈押審查實務,為最常使用事由,且有逐年上升之勢,特別在電信詐欺部分,近 3 年聲請羈押獲准率平均更高達 88.3%,如冒然刪除,勢必影響詐欺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四、 近期司法實務,被告因「勾串之虞」遭法院准予羈押之重大案件,如: (一)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二)重大兒虐如「愷愷案」;(三)跨國詐欺如台版柬埔寨案;(四)現役軍官謀駕軍機叛逃案等等重大案件。倘修法刪除此羈押事由,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詐欺集團首腦與上游成員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被害人、證人之權益。
檢協會譴責京華城案檢察官遭恫嚇 廉政署通令院檢政風室加強安全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妻子謝夏蕎輕生後,社群媒體出現臺北地檢署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姓名、照片,並以潑灑血跡、標示「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煽動、仇恨性之恫嚇文字與畫面,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發表聲明嚴正譴責,廉政署今(7月3日)早已請政風小組、司法院政風處通函各院、檢政風室,加強機關安全維護及保護檢察官、法官人身安全。檢察官協會三點聲明指出:一、檢察官依法偵查與追訴犯罪,獨立行使職權,任何以暴力、恐嚇、散布仇恨言論等方式,意圖影響檢察官依法辦案之作為,不僅是對個別檢察官的人身威脅,更是對司法制度與社會秩序之挑釁。二、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刑法第 305 條明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35條第1項、第2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或者意圖妨害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施以強暴、脅迫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有同條第3 項、第 4 項加重犯行,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法揭露個資,亦可能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有危害司法人員之行為,司法機關必依法嚴辦,確保國家法律尊嚴與社會安全,絕不容許企圖以各種手段,危害執法人員之不法份子逍遙法外。三、我國民主法治的成果,向為國際肯定,亦是國人共同的資產,得之不易,應予珍惜。本協會堅定支持檢察官依據證據、依循法律程序偵辦案件,並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靜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切勿以散布恐嚇、誣衊或煽動仇恨之行為,破壞司法公信與獨立。北檢嚴令警方速辦社群軟體恐嚇京華城檢察官案。(圖/翻攝畫面)
獨/高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接任書記官長 姜貴昌升高檢署襄閱
高檢署公布襄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人事案,襄閱主任檢察官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接任、書記官長由檢察官陳玉萍接任。這次異動主要由於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升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現任書記官長林宏松將接任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因此由姜貴昌、陳玉萍接替他們的職缺,預定本月30日上任。姜貴昌是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畢業自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曾任士林、新竹、宜蘭、金門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歷練相當完整。姜貴昌擔任檢協會理事長時指出,檢察官為犯罪偵查主體,為獨立官署,在偵辦犯罪過程,通常只扮演指揮者的角色,固屬優質的個體,但因非扮演協力者的角色,不容易體會團結的力量及可貴,以致欠缺群體性,希望檢察官凝聚共同的意志,創設共同的價值,實現共同的理想。陳玉萍是能力與品操兼備的美女檢察官,曾獲得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她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文大法研所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辦事主任檢察官等職務,她曾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等人破壞國土案、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等人合宜住宅弊案等重大案件,廣受檢察界好評。今年4月間各檢察署投票選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她獲得281票,創下史上最高得票紀錄。陳玉萍成長之路較為辛苦,母親早逝、家境清寒的她,從小到大幾乎都是靠著自身努力和奮鬥,國中畢業就到印刷廠當學徒,叔叔見她沒錢升學,贊助1學期學費,她才能念開南高職補校,一路半工半讀完成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最後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檢察官。陳玉萍偵破前立委羅福助破壞國土案堪稱法界傳奇,當時這件案子只是地檢署一般的電腦輪分案件,通常不起訴,由於她辦案細心,隱約覺得有問題,她到現場查看,發現土地濫挖情形相當嚴重,看起來並不是第一天開挖,陳玉萍調閱相關卷宗,發現涉及這塊土地的相關案件,付保證金的人有關連,律師之間有關連,開挖的車輛所屬車行也有關連,表示一定有更高層的人士參與,日夜研究案情追查後,才發現藏鏡人竟是前立委羅福助,後來羅遭判刑確定,逃亡大陸,通緝令時效至2030年12月底。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將接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圖/報系資料照)
獨/檢察總長邢泰釗當選檢協會理事長 呂文忠全票獲任常務監事
檢察官協會今(16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檢察總長邢泰釗獲選為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呂文忠獲全體監事推選為常務監事,會中並選出常務理事5人名單:包括最高檢主任蔡碧玉、高檢署智財分署主任檢察官陳文琪、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北檢檢察官陳孟黎、檢察總長邢泰釗。此外,最高檢今天與經濟刑法學會舉辦研討會,討論操縱股價不法所得的沒收與計算等議題,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表示,金融秩序有如國家體制血脈,血脈健康暢通,國家才能健全,若交易市場的正義無法實現,將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建議檢察總長基於檢察一體統一追訴標準,在當前各級法院標準不一,甚至自行估算亂象中,地檢署和高檢署應該針對目前案件加以調整統一,據以起訴或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指出,法院傳統實務對操縱股價犯罪所得計算,向來依不同帳戶統合為一且未逐日審認,此種只看頭、尾而不管中間操作的算法,最終竟常推導出「操作數十億資金、淨所得數億元、但犯罪所得為零」的荒謬現象,從而無法沒收的不合理結果,例如實務上曾發生犯罪所得依傳統計算法虧損1054萬餘元,但實際上大賺5.2億元,這些不法犯罪所得均逃過法律制裁。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認為紀凱峰的意見非常重要,應該具體檢視目前所有偵審中的案件有沒有籠統概算導致錯誤估算,甚至故意算成虧損的結果。目前含糊籠統的算法嚴重低估炒股犯罪人的不法利得,不但無法正確體現立法者要加重處罰嚴重炒股犯罪的本意,更導致炒股者繼續保有巨額犯罪所得的不公平結果。東吳大學會計系李坤璋教授、北院法官吳承學、清大教授連孟琦及銘傳大學許絲捷教授等人也都與會表示意見。
檢察總長誰接任? 1400位檢察官今起票選
檢察總長江惠民今年5月7日任期屆滿,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天(2月10日)起舉辦票選檢察總長活動,由1400多名檢察官選出心中理想的檢察總長人選,預定2月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開票,公布票數最高的5人名單,建請總統提名參考。《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總統蔡英文提名人選後,要交給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在立院席次佔有絕對優勢,「提名就是當選」,新任總長預定5月8日就任。檢協會參考《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檢察總長法定資格,主要以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30期前的現職檢察官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為票選名單,包括前、現任法務部次長、主任祕書、一、二審檢察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司法官學院院長、廉政署署長、行政執行署署長等職務者,共計48人。票選名單包括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謝榮盛、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呂文忠共48人。檢察官也可自行填選其他符合資格的候選人,但勾選與自行填選合計不得逾5人。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2月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開票。
檢察事務管太多 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更生保護業務
富商翁茂鍾饋贈司法人員襯衫及邀宴引爆司法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因此提出建言,要求檢察官回歸偵查專業,而法務部今天則回應表示,將加速規畫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及更生保護會的會務,讓檢察官專職檢察事務。法務部針對檢察機關與富商翁茂鍾之間不當交往的行政調查報告出爐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隨即發布聲明,籲請法務部慎重評估檢察署退出更生保護等業務的可行性,並讓檢察官專注在檢察業務上。對於檢協會的建言,法務部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為使各級檢察人員全力協助民眾解決訴訟紛爭及專責打擊犯罪,自2019年研修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開始,即由部長蔡清祥責成保護司組成專責小組,著手規畫檢察人員退出更生保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