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評鑑
」 檢察官 懲戒法院 88會館 性騷擾 黃錦秋
柯文哲3日赴法務部聲請個案評鑑 質疑北檢涉筆錄與搜索程序不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預定3月26日宣判,案件持續受到關注。柯文哲預計3日上午9時30分偕同律師團前往法務部,就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相關爭議,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個案評鑑。民眾黨發布聲明表示,柯文哲將由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及蕭奕弘陪同出席。聲明指出,林俊言在偵辦京華城案期間涉及不當訊問、筆錄製作等程序爭議,並質疑在偵查期間存在有偵查內容外洩、以不實證據申請搜索票,對柯文哲住家、辦公室、民眾黨黨部及多名黨工住家展開大規模搜索等情形,認為相關作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此次聲請評鑑,柯文哲表示,期盼檢評會發揮應有的追溯與退場功能,避免評鑑機制淪為護航惡檢的工具。據了解,林俊言此前亦曾因京華城案相關行為遭提出評鑑申請。檢評會於2026年1月14日完成調查後,認定其違反「勤慎執行職務」義務,並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沈慶京控林俊言不正訊問!檢評會:不成立 將移請新北檢處分
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過去在偵辦京華城案時,前往醫院和養病的威京集團談話2小時,全程無錄音錄影,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質疑林俊言不正訊問,並於2024年11月初向檢察官評鑑委全會申請個案評鑑。檢評會認為,林俊言並未達到應受懲戒重大違失程度,評鑑不成立,但確實有部分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決定移請新北地檢署處分。沈慶京指控,林俊言於2024年10月11日前往其就診的台北醫院,在無錄影錄音情況下,從下午4時至晚上6時23分止,與沈慶京聊天後,才開始錄音錄影並製作筆錄內容。聊天過程中,林俊言恫嚇沈慶京,說出不承認行賄,就會將手中資料交給銀行,銀行會對沈旗下的事業抽銀根等語。2024年10月11日林俊言再度赴醫院與沈慶京見面,因為事出突然,沈慶京的律師只有1位能前來,且只能在戒護病房外觀看,林俊言再度和沈慶京提到若不認罪就無法交保等語。10月18日,林俊言提訊沈慶京,但不同意沈慶京和律師見面,並再度趁開庭空檔前要沈認罪且不要告訴律師。同年11月間,沈慶京委由律師團向檢評會提出請求,針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進行個案評鑑。檢評會指出,林俊言的行為並未達到法官法應受懲戒的重大違失程度,請求評鑑不成立,不過在調查以後,檢評會認為林俊言行為上已經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中的第二條「勤慎執行職務」義務,日前決議將林俊言移請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徐名駒爽吃米其林痛失80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理由曝光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懲戒法院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確實有移送機關所指的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酌徐的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職務,而應予汰除的程度,並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等情狀,判決罰俸2個月。據了解,根據徐名駒的資歷,目前月領大約21萬,罰俸2月共計將罰42萬元,本案仍可上訴,過去徐名駒因為本案,考績已經從甲等遭到法務部長鄭銘謙退回,改為丙等,並因此損失了40萬元的獎金,如今若再罰俸2月,預計將會損失80萬元。回顧案情,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快訊/檢察官和吳乃仁爽吃米其林花5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根據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
北檢5檢察官讓業者招待米其林宴 檢評會決議徐名駒送懲戒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聚餐,餐敘地點為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現身,引發軒然大波,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則評鑑不成立。北檢調查,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去年12月初陳邀約徐26日晚間餐敘,陳另邀約吳乃仁出席,陳洽訂「My 灶」餐廳,徐以「同事聚餐」為名邀約另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陳因友人取消「Ad Astra」餐廳8人包廂訂位需賠5萬元違約金,臨時承接該包廂訂位,通知吳乃仁、徐名駒,徐12月23日以Line訊息通知4名檢察官改餐廳。12月26日晚間,陳啟莊及徐名駒5名檢察官陸續到餐廳,陳帶同吳乃仁及女性友人進包廂,用餐完畢,吳和友人先離去,當天費用5萬8696元,由陳刷卡埋單,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吳曾涉台糖公司售地背信案判決有罪確定,並判賠台糖1億1796萬餘元,且遭立委質疑台糖追討欠款情形,形象不佳。北檢認為徐名駒5名檢察官行為不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評鑑。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以為當日由同事徐名駒買單,主觀上並無接受陳啟莊招待之意,因此檢評會決議請求評鑑4名檢察官不成立。
多次性騷女書記官 前彰化檢察官施教文判罰240萬
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任職期間自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多次在辦公室或公出執行職務時,對同署3名女員工及女書記官以言語或行為進行性騷擾。施教文曾觸碰被害人胸部、腰部、臀部,並以言語評論對方身材,行為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性騷擾情形。被害人向彰化地檢署申訴後,案件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請求評鑑成立,認定施有重大違失,建議懲戒,法務部據此將案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另對施提案彈劾,案件合併審理。職務法庭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施教文多次在職場對女同事以言語或肢體性騷擾,已侵害多名被害人人格尊嚴,造成冒犯性工作環境,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形象與榮譽。法院指出施違反職務義務程度非輕,雖考量其已退休、在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等情狀,最終判處罰款,金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總額一年,約新台幣240萬元。根據職務法庭判決,施教文罰款金額相當於其最後月俸總額一年,全案依法得提起上訴。目前尚無資料顯示施是否已提起上訴,判決結果尚未確定。該案經由彰化地檢署申訴機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務部移送以及監察院彈劾程序,歷經層層審查,最終由職務法庭作出裁判。
暈船檢察官!跟蹤、堵人1年 女書記官不堪其擾提告下場曝
任職於雲林地檢署的魏姓檢察官,因為對某位女書記官有強烈好感,多次用各種理由送禮,對其表示追求,最終行為越演越烈,甚至變成跟蹤騷擾,歷時1年多。最終,女方不堪其擾,對其進行提告,魏檢被依照《跟蹤騷擾法》提起公訴,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並於15日經懲戒法院議處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據了解,被害女子為雲林地檢署的書記官,2021年3月入職。而魏姓檢察官對其有好感,並嘗試積極追求,不僅殷勤送各種小禮物,更是刻意製造獨處機會,並於停車場、走廊等處等待女方,但女方卻深感其擾。該名書記官所配屬的檢察官察覺有異後,確認她對魏姓檢察官無交往意願後,出面制止,但魏男卻屢勸不聽,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反覆於上班打卡處賭人,並不斷於雲檢內部跟蹤、騷擾,嚴重打擾該名書記官。該名魏姓書記官被雲林地檢署依照違反《跟蹤騷擾法》起訴,雲林地院一審將他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魏檢未經上訴定讞。而雲林地檢署也將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並由懲戒法院議處。經審理後,認為魏姓檢察官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影響檢察官形象,因此15日判決將他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捲88會館案!懲戒法院今判免職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擔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期間,因出入業者郭哲敏等人的睿森銀樓、88會館私人招待所,台灣高檢署行政調查後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認定,黃女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移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院今(25)日宣判,判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可上訴。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涉嫌洗錢案,引爆多名高階檢警人員進出他的 88會館的「招待所之亂」,高檢署及警政署分別展開調查,並於今年1月公布調查結果,其中高檢署調查認為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送請檢評會個案評鑑。高檢署認為,黃錦秋2020年1月17日、7月10日,分別前往88會館與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黃女事發後否認並要求當時同行的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檢評會調查期間,黃錦秋否認2020年1月17日有至88會館,當天是與7月10日一樣前往睿森銀樓招待所,均有付錢,並無接受無償招待,更無要求同行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或改口否認。黃辯稱,她借調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警政署有發給工作費、破案獎金,均用於政風室,並由祕書保管;她不應酬,都是基層安排餐廳,她沒有安排接洽,高檢署調查不符事實。但檢評會調查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然是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當下發現酒水無須付費等情事,應察覺有異,卻未立即離去,不採信其說詞。檢評會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5條、第5條,認定違失情節達重大程度,有懲戒必要,決議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進出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 黃錦秋遭重懲拔檢察官職務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2020年擔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期間,進出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88會館私人招待所,以及「洗錢教父」涂誠文的睿森銀樓,並接受無償招待,法務部將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高檢署調查,發現黃錦秋在2020年1月17日和7月10日,分別前往88會館與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行政調查後將全案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指出,黃錦秋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前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及其他同仁,前往業者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或明知同仁聯繫處所是接受私人招待卻仍前往,或前往後察覺不當而不離去,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認定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評會認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致電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黃錦秋則否認接受招待,並稱2020年1月17日不是到88會館,而是前往睿森銀樓招待所,且餐會均有付錢,並無接受無償招待,更無要求同行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或改口否認。檢評會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是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發現酒水無須付錢時應察覺有異,但她沒有立刻離開,不採信其說詞,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
檢察官車禍擦撞竟要女大生「肉償」 法院:判免除檢察官職務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在2023年5月間,與一名女大生發生車禍糾紛,竟向女大生要求做愛抵付賠償金,引發社會譁然。全案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及監察院調查,認定陳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等規定,一審判罰俸3個月,案經上訴。懲戒法院二審重懲,判決陳男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5月21日晚間9點多,陳男與女大生在台北萬華區發生車禍,雙方均未受傷。不過在討論賠償事宜時,陳男竟以女大生身上僅有300元、銀行存款僅剩11元為由,向女大生提出用「陪睡」抵付賠償金的要求,甚至多次提及「妳跟我做愛」、「附近有很多旅館」等不當言詞,內容全被女大生錄下,向警方提告性騷擾。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時,陳男表示已向女大生表達最大歉意,並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調解,經過調解後,陳男與女大生達成和解,女大生也撤回原性騷擾申訴。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已取得女大生原諒,且歷年來陳男在職務評定上均為良好,故審酌後判決懲戒陳男罰俸3個月,可上訴。不過合議庭指出,陳男的性騷擾言詞情節嚴重,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的榮譽與尊嚴,使大眾對其「檢察官適任性」失去信任。合議庭認為,原判罰俸3個月雖已認定其行為嚴重,但未充分評估此舉對檢察官職位榮譽與司法信賴的重大損害,裁罰明顯過輕,有違比例原則。因此案經上訴,改判免除陳男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88會館之亂再結ㄧ案 刑事局前副座告新北檢察官遭簽結
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的黃建榮認為原偵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黃建榮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黃建榮聲請再議不合法,予以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2022年遭檢警約談搜索,但他在調查行動前就出境,加上事後爆出有多名高階警官及檢察官曾出入郭的88會館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台高檢及警政署介入調查後,2023年1月13日公布結果,警政署對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等多位高階警官,分別予以調職、記過等懲處。另台高檢認為,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台高檢檢察官黃錦秋、原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2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將黃檢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王檢則報由法務部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黃建榮認為,台高檢在88會館案行政調查期間,讓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串供,放任王以不實陳述誣陷他和黃錦秋,控告王涂芝、台高檢主任鄭鑫宏2人誹謗。北檢2023年12月偵結,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涂芝,另鄭鑫宏部分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2023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
檢察官涉性騷女大生 檢評會移送懲戒、他說「一時情緒上來」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竟要對方開房間肉償,監察院通過彈劾後,陳男透過媒體回應表示,當時爭執20多分鐘,一時情緒反應說出不當字眼。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也公布評鑑結果,認為陳男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指出,本案評鑑由北檢提出,檢評會認定本件請求有理由,陳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情節重大,衡酌全案情節,實有懲戒必要。根據《法官法》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89條第1項準用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陳男得知遭監察院彈劾後,透過媒體回應表示,當天加班到晚上,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睡覺,與女大生發生擦撞事故後,兩人在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事宜,耗了將近20多分鐘,他一時著急產生情緒,才以「生氣地口吻」對女方說出那些不當的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陳男指出,如果真的有意騷擾女方,女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與他互留電話連絡方式,而且女方後來也已撤案,不好意思讓女方產生誤會,他也請家人向對方道歉,關於性騷擾的指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沒成案,他已向監委清楚地說明事發經過,對於監委通過彈劾案,他尊重,未來只能面對。檢評會指出,陳姓檢察官去年5月21日晚間9時22分許,騎乘腳踏車行經北市萬華區巷口,與騎乘機車A女發生碰撞,雙方均未成傷,亦無車損,A女未停留現場繼續行進,陳男追上A女,並向A女索賠1000元,A女表示僅有 300元,陳向A女表示得以性行為抵付賠償金,A女聞言產生害怕且不舒服感受;陳甚至要求A女留下電話,並考慮上開提議,他將再打電話聯絡等語。A女交付300元離開現場後,陳姓檢察官同月25日中午打電話給A女,表示是「那天碰撞的人」,A女聽聞即掛斷電話,向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警方確認陳的身分,移請台北地檢署續為調查,北檢移請檢評會評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檢察官行車糾紛性騷女大生 慘遭監院彈劾、北檢表示尊重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竟要對方開房間肉償,女大生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全案雖調解成立,監察院11月9日仍審查通過監委彈劾提案,認為陳男相關言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嚴重斲傷司法形象,違失情節明確,有懲戒必要,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對此,北檢表示尊重監察院意見。北檢指出,該署獲悉本案後,立即進行相關調查,先後將性騷擾部分函送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行政懲處部分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對於監察院通過彈劾陳檢察官之決議予以尊重。至於陳姓檢察官因本案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的部分,目前尚未宣布評鑑結果。監院調查指出,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時,雙方針對賠償方式協調沒交集,陳男竟向女大生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所以我沒有要跟你拿錢,你跟我做愛。」、「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女大生憤而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陳男坦承當日確有情緒性發言,監察院認為,陳男身為檢察官,未能謹言慎行、妥適處理,反而以顯含有性或性意涵之言語騷擾申訴人,導致申訴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並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確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決議彈劾陳男,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郭哲敏地下匯兌正確金額出爐 5年經手217億、賺匯差1.3億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昨天下午從泰國押解返台,新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聲押庭,一般認為郭篤定遭法官裁定羈押,不過對於郭2018年起開始從事地下匯兌5年來,究竟處理過多少錢,一說27億元,另一說是200億元,新北地檢署下午公布最新金額,郭哲敏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新台幣217億154萬5434元!新北地檢署指出,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今年2月23日起訴時,估計郭經手地下匯兌金額是27億元,日前又算出超過200億元,經由新北市調查局清查後,郭經手匯兌金額共計至少217億154萬5434元,承辦檢察官陳欣湉已於今年5月26日併案新北地院審理。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八八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
2檢出入88會館!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 王涂芝移送檢審會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偵辦地下通匯案主嫌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人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與業者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高檢署將黃、王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今天認定黃錦秋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王涂芝雖認定她無懲戒必要,但評鑑案成立,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檢評會指出,黃錦秋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前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王涂芝及其他同仁,於2020年1月17日晚間,前往北市信義區「88會館」,同年7月10日晚間,還前往北市信義區「睿森銀樓地下室」等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或明知同仁聯繫處所係接受私人招待卻仍前往,或前往後察覺不當而不離去,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檢評會認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致電要求承認前往上述處所的王涂芝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王涂芝身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卻在上述時間受黃錦秋及時任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邀約,前往「88會館」和「睿森銀樓地下室」等私人招待所,卻未立即離去,且未付費接受招待。經媒體報導,影響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也使檢察機關執法公正性遭受質疑,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5 條,情節重大。至於黃錦秋、王涂芝是否另涉瀆職的刑事責任,高檢署已發交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對此,黃錦秋曾公開否認自己出入不當場所,她指稱調查報告中的兩次餐敘,皆是由自己出錢招待大家,她身為檢察官,絕不承受這種不白之冤,會誓死捍衛自己的清白。外傳黃錦秋本案發生前,可能有機會升任廉政署主任祕書一職,但派令遲遲未公布、希望落空,是否因與本案有關,外界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