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
」 監察院 懲戒法院 彈劾 性騷擾 檢察官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刑事戰將淪博弈集團保護傘 林明佐遭監院彈劾
曾被稱為「刑事戰將」的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先前因九州博弈集團案遭檢方起訴,16日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認定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重要成員密切往來,涉嫌收受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包庇罪嫌、財產增加來源不明等,嚴重敗壞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全案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林明佐擔任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及刑事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有密切關係,接受相關人士提供的不正當財物與利益,未能恪守公務人員應有分寸,並涉犯包庇賭博、洩漏偵查秘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違失情節重大。此外,監察院先前也因此案對警政署、刑事局及台中市警局提出糾正。監委認為,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長期往來,相關機關督察及政風系統竟未能察覺異狀,內部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機關未盡督導之責,亦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表示,林明佐未與犯罪集團保持距離,利用職權身分,向博弈集團提供情資,導致警察體系公信力受到嚴重衝擊,重創民眾對執法機關的信賴,因此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依法審理。
涉放貸牟利、接受博弈業者招待赴柬旅遊 前刑事局副局長遭監院彈劾
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先前因捲入「88會館案」遭拔官,15日監察院公布彈劾案,指出黃在任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涉嫌對外放貸收取高額利息、與線上博弈、地下匯兌業者往來密切、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等違法失職行為,監察院已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黃建榮曾向友人無償借款1000萬元,再轉借給企業負責人,並收取340萬元利息,後續涉嫌以公職身分施壓、恐嚇對方,檢方已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另外,監院指出,黃建榮多次與地下匯兌及線上博弈業者接觸,並多次出入88會館等私人招待所。此外,他曾接受業者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相關消費由業者買單。監察院表示,黃建榮身為打擊犯罪的高階警官,卻與涉及不法產業人士往來密切,未能恪守廉潔義務,已嚴重傷害警察機關聲譽,因此監院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花壇鄉長遭彈劾喊政治操作 監察院: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5年6月11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監察院今(12)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顧勝敏鄉長於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包含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監察院續指,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顧勝敏遭檢舉於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監察院表示,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115年6月2日經彈劾審查會全數(同意13票)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監察院強調,本案違失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懲戒法院,以維公務紀律。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
涉職場霸凌遭彈劾 雲林褒忠鄉長被移送懲戒法院
雲林縣褒忠鄉長陳建名遭職員指控涉及職場霸凌,並有懲罰性調動等行為,監察院30日通過彈劾案,認定其違失情節重大,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鄉長本應維護公務職場環境,並保障部屬在執行職務時免於不當騷擾或精神侵害,但陳建名因個人涉入刑事案件,導致所屬職員遭受不合理調動,嚴重影響其身心權益及機關形象。彈劾案文列舉相關情形,包括該名職員曾兩度被調離原職,前往公墓及生命園區從事業務;另申請商調至其他公所亦遭駁回;甚至被單獨調至公所禮堂且缺乏基本辦公設備、無同事共處超過一週,整體處境已明顯不符一般職場常態。監察院調查認定,上述行為具持續性與故意性,並造成實際損害結果,符合職場霸凌要件。相關作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並損及公務員名譽與政府信譽,構成應受懲戒事由。監察院強調,為整飭公務紀律、維護公務體系正常運作,依法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
警官邀泡湯開房遭控性騷 高市警重懲拔主管、恐延退送懲戒
高雄市警局某分局二線三星主管遭女警指控,以聚會名義誘約至溫泉會館欲開房泡湯,經調查性騷成立。市警局祭出重懲,記一大過、拔除主管並移送懲戒法院,且自屆退日起先行停職,該涉案警官恐無法如期退休,全案並交由社會局續辦。據了解,這名兩線三男警官於去年10月間,對分局某內勤女警多次言語挑逗,甚至開黃腔,並以邀約爬南橫、泡溫泉為由,試圖誘導對方一同開房間;女警當場嚴詞拒絕,事後提出性騷擾申訴,案件隨即進入調查程序。分局成立性騷擾調查小組,歷時12天完成調查,並經性騷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定該警官行為已違反《性騷擾防制法》,性騷擾情節成立。市警局表示,後續將移由主管機關社會局依法辦理相關程序。高雄市警察局長趙瑞華透過錄影對外說明,強調該警官身為幹部卻言行失檢,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市警局絕不護短,已採取最嚴厲處置;除記一大過外,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同時追究相關督導考核責任。此外,該案亦同步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市警局指出,懲戒期間將自其屆齡退休日起先行停職,意味該名警官恐無法如期退休,須待懲戒程序結束後再行處理;此外,該分局督察組長因督導不周,也遭撤換職務,改調交通組長,顯示市警局針對本案採取連帶究責的態度,全面檢討內部管理機制。
多次性騷女下屬又霸凌同事 懲戒法院前院長遭老東家重判撤職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多次性騷擾女下屬又霸凌同事,性騷被害人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訴,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仍可上訴,一旦定讞將減少退休金、退養金60%,等同得追討他退休後溢領部分。調查指出,李伯道在院長任內,從2023年3月開始7度性騷擾女下屬,曾致電告白「很喜歡你」,還熊抱、摸背、「由上到下」撫摸女方右手臂和強拉對方雙手,甚至稱讚女方「你好香」,並曾寫情書給女方。女方忍無可忍,向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訴苦,李伯道得知此事後趕辦退休獲准,並因而保住高額退休金,女方則向申評會提出申訴,申評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後於2023年7月認定李伯道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他移送法評會。法評會認定李伯道違失情節重大,將他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調查後也談後並移送職務法庭併案審理,更發現李伯道多次霸凌女工友和女下屬,懲戒法院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懲戒法院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李伯道當時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並任法官,職司公務員及司法官之懲戒,對遭性騷和霸凌部屬具有指揮、監督,又對背性騷被害人有任免權限,竟未謹言慎行,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於工作時間,先後性騷女下屬6次,使其感到害怕、難過、不舒服及被冒犯,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並造成敵意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懲戒法院認為,李伯道應營造所屬員工得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竟持續濫用其權勢,動輒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女工友和下屬,且不准其等請假或要求不能漏接電話,造成其等感受到被冒犯、羞辱及人格尊嚴受損。懲戒法院認定,李伯道所為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及人民對法官職務之信任,嚴重傷害司法信譽及形象,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司法院及監察院均建議予以撤職,其中性騷擾部分也經法評會決議個案評鑑成立,並建議予以撤職,而李伯道始終否認且不知反省,認為他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難獲得人民信任,以不適任法官,應處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處分,對其才難產生相當程度的懲戒效果,亦可督促法官群體未來更能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職位尊嚴與榮譽。
法網餘燼3/人民公僕捲重大刑案!副所長疑為潛逃推手 2女檢因他被重懲
公職人員由納稅人供養,理應廉潔自持,但本篇所整理的4位重大逃犯,有的本身就是公職人員,有的卻是在司法人員追查過程中,意外發現公職人員也在案件中「參一咖」。其中包括找派出所副所長佯裝簽到,棄保潛逃的鍾文智、化身私刑魔王的屏東縣前議員郭再添,還有涉嫌吸金並受對岸指示,吸收陸配、新住民,企圖影響選舉的徐少東,以及涉嫌洗錢並造成2位檢察官遭懲戒的涂誠文。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涉炒作存託憑證(TDR),累計遭判刑30年5月定讞後棄保潛逃,過程中疑似有警方人士相助。(圖/報系資料照) 七、鍾文智連一鮑魚前董事長鍾文智(46歲)2010年起,炒作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公司,並在台灣發行的TDR(存託憑證),將價格炒高至46元,高於大盤行情18%以上,同時鍾文智還涉嫌炒作明輝、特藝石油等等多檔TDR,並藉此獲利超過4億元,違反證交法等罪嫌,於2025年3月12日被判刑30年5月定讞。 然而,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認為鍾文智都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命他加保2000萬元後解除科技監控。沒想到,在裁定隔日鍾文智就「人間蒸發」棄保潛逃。諷刺的是,2025年12月檢調發現信義分局3名副所長涉嫌幫助鍾文智簽到,讓其能成功卸下科技監控,並分15路搜索並約談4名被告到案說明,其中前副所長李俊良更被聲押禁見獲准。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目前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高檢署通緝查詢系統、屏東縣議會全球資訊網) 八、郭再添時任屏東縣議員郭再添(52歲)2017年到2018年期間,涉及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之地下匯兌業務,並以私人的銀行帳戶收受台灣資金與中國間的地下匯兌帳戶,共計1358萬餘元。最終郭再添被判刑4年定讞,須入監服刑,原定2025年5月23日入監服刑,但在檢方送傳票時行蹤不明,屏東地檢署已依法發布通緝。 令人震驚的是,郭再添竟然還化身黑吃黑兇嫌,於2023年10月間幫助因侵吞贓款遭到同夥痛毆的詐團車手復仇,找人和對方談判,一言不合後竟將對方抓回毆打、綑綁,甚至還用燒紅的湯匙燙傷被害人的頸部。最終法院對郭的11名同夥依犯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私行拘禁罪判處1年1個月至1年9個月不等的刑期,但郭因在逃,將由法院另行審結。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嫌以投資電信App為名,非法吸金超過2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 九、徐少東三聯集團負責人兼中華致公黨副主席徐少東(58歲)過去在2024總統大選前,接受中共統戰人員指示,與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製作假民調涉犯反滲透法與國安法,此外檢調還發現徐少東涉犯為中共發展組織而被起訴。 另外,徐少東於2017年購入不斷虧損的南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隨後便向投資人宣稱三聯南頻公司開發具通訊加密技術APP,結合電信加值服務以及法律諮詢,藉此吸引投資客投入資金,以此非法吸金22億6780萬元,最終二審被判13年,但最後徐少東於2025年5月間棄保潛逃。 荒謬的是,檢調人員在偵辦徐少東的案子時,竟發現其曾和前立委張顯耀大聊兩岸政經局勢以及2024總統、立委大選的看法,最終檢方於2023年搜索張顯耀服務處,並於2025年2月對其依反滲透法提起公訴。涂誠文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十、涂誠文涂誠文為睿森銀樓的經營者,過去曾在2018年受人委託運送3000萬元的現鈔,過程中遭到強盜,後續被檢警查出是非法地下匯兌黑吃黑,最終被判刑3年8月確定,但未到案執行。2023年檢警在調查郭哲敏88會館洗錢案時,同步追查睿森銀樓洗錢案,但卻在搜索拘提時,發現其疑似已經偷渡出境。 後續檢察官黃錦秋、王涂芝被發現曾在2020年1月前往位於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88號1樓的KTV(88會館)唱歌聚會,同年7月還去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4段250之1號「睿森銀樓地下室」唱歌聚會。黃錦秋因而被懲戒法院判決轉任台北地檢署觀護人,王涂芝則罰俸3個月。
非洲豬瘟釀21億損失 中市府4官員涉重大違失遭彈劾
監察院今(11)日發新聞稿表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張敬昌、環境保護局前局長陳宏益、動物保護防疫處前處長林儒良及組長周百俊,就該市非洲豬瘟災害相關處置失當,涉有重大違失,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年2月5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振昌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農業局局長、臺中市政府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下稱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說明疫調之資訊反覆不一,遭2位獸醫師(佐)公開抨擊政府疫調有誤,復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竟任所屬擅赴應予靜置乾燥之案場消毒,影響對於案例場病毒是否清零之判斷,致使防疫處境更顯艱難,重創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環保局局長、臺中市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於官方記者會強調114年案例場稽查結果均合格、近3年稽查24次均無蒸煮廚餘問題,惟旋遭環境部指出臺中市環保局未依規定頻率前往稽查廚餘蒸煮;嗣於公告禁止廚餘養豬之初,指示以挖坑露天「貯留(堆肥)」方式去化廚餘,民怨迭起,又遭環境部現場確認不符堆肥規範,且恐加劇疫情傳播,重創地方環保主管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周百俊為臺中市動保處組長,負有審核豬隻傳染病防疫及疫情調查業務之責,於114年10月11日、13日及14日,接連獲告案例場豬隻死亡,且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連日來仍未警覺亦未質疑經轉述之疫病訊息,坐視該處獸醫遭拒訪視及採檢;被彈劾人林儒良處長知悉上情,因循敷衍,藉詞非屬甲類動物傳染病無法強制採樣送檢,貽誤公權力採檢先機。案例場爆發非洲豬瘟後,周百俊組長未盡詳實審核疫調資訊之責,林儒良處長亦未能綜觀全局、查察矛盾之處,導致防疫機關所做疫調報告竟反覆不一甚至錯誤,損及政府威信及防疫時效。臺中市農業局張敬昌局長轉達中央防疫指令「勿擾動案例場」,詎承局長之命、綜理處務之林儒良處長,未思如何於此防疫關鍵時刻指揮監督所屬員工遵照辦理,反託詞「透過LINE群組傳達各單位主管,由各主管下達屬員」以卸責,周百俊組長復傳達「明日記得開車消毒」誤導訊息,肇致同仁擅赴案例場消毒之烏龍事件,引發社會譁然,均核有重大違失。綜上,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張敬昌、陳宏益、林儒良、周百俊等4人,嚴重斲喪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核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有違,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爰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檢察官摸男警大腿「肉棒給我看一下」遭免除職務 他不服上訴遭駁回
時任南投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王元隆2024年1月與4月,2度偷摸年輕男警大腿,更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11月宣判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而王元隆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二審駁回其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年約60歲的王元隆於2024年間,利用辦案機會,把年僅20多歲的員警叫來地檢署辦公室內,卻趁機偷摸員警大腿,甚至還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後續還不斷以簡訊騷擾,讓員警忍無可忍。檢方後續查扣王手機,確認其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元隆,王則辯稱「肉棒」是男警同事對當事員警的稱呼,非指生殖器。王元隆遭送懲戒法庭後,一審法官認為王違反檢察官倫理,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審酌其違失情節,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後續也與員警以336萬元完成調解,並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49小時,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不過王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強調只是為了博取男警好感,才有言語上的失當,並未有實質違法執行職務行為,且雙方已完成調解,並撤回告訴,他也預計將在2027年退休,不應因輿論關注,不分情節輕重處以嚴厲懲罰,嚴重影響其退休權益,等同將其20餘年對檢察體系的貢獻全數抹煞,期望審酌其父親9旬高齡、癌症晚期,醫療費用龐大,尚有就學中女兒需要扶養,希望從輕改判申誡或罰俸處分。但職務法庭二審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無違誤,駁回其上訴。
徐名駒爽吃米其林痛失80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理由曝光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懲戒法院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確實有移送機關所指的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酌徐的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職務,而應予汰除的程度,並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等情狀,判決罰俸2個月。據了解,根據徐名駒的資歷,目前月領大約21萬,罰俸2月共計將罰42萬元,本案仍可上訴,過去徐名駒因為本案,考績已經從甲等遭到法務部長鄭銘謙退回,改為丙等,並因此損失了40萬元的獎金,如今若再罰俸2月,預計將會損失80萬元。回顧案情,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快訊/檢察官和吳乃仁爽吃米其林花5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根據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280萬元 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19)日發新聞稿表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院指出,澎湖縣望安鄉鄉長許賢德,於擔任第20屆及第22屆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對所屬清潔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對4起清潔隊員之人事案收受賄賂,金額合計達新臺幣280萬元(期約收賄更達360萬元),嚴重敗壞官箴。復透過望安鄉公所下屬,假借辦理國軍睦鄰經費補助款項下之公益支出活動名義,虛報、浮報採購價額,詐領公款共計19萬7,740元,據以清償其私人債務,或以寄款方式成為私人小金庫等,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損及公務員廉潔形象與政府信譽。監察院於114年12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鴻義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30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9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藉職務之便,於清潔隊員人事案中收受賄賂,於其兩屆鄉長任期內,針對4件清潔隊員人事案,共計期約賄賂360萬元,實際收受賄賂280萬元。二、被彈劾人假借公益活動名義,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用於私人開銷及清償債務,合計詐取19萬7,740元。包括:以辦理「東吉村環保宣導活動」名義,詐取公益支出經費,詐得5萬5,000元;以辦理「東安村等7村」睦鄰宣導活動名義,要求商家配合,浮報公益活動支出經費,共詐得14萬2,740元。三、被彈劾人身為望安鄉鄉長,本應廉潔自持,恪遵法令,竟未能禁絕貪念,利用其對清潔隊員之人事任用權,公然賣官鬻爵,索取並收受賄賂,視公務員人事進用之公平性與廉潔性為無物;復利用其職務上辦理國防部睦鄰補助款計畫之機會,非但未思將經費用於地方公益,竟視公款如私囊,先以「假活動、真廟會」之方式,詐領活動經費,供其私人餐敘、捐獻;更甚者,指示下屬勾結廠商,以浮報、虛報採購單據之方式,將公款挪為清償其私人酒帳、禮品等債務,並將浮報差額「寄款」於廠商,形同設置私人小金庫,其貪瀆舞弊,顯有違失。四、核被彈劾人所為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等罪嫌外,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顯有依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性騷翻案失敗 北高行:不應強求完美被害人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被控性騷女部屬,涉嫌在辦公室環抱女部屬、摸手臂、寫曖昧情書等情事,遭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性騷擾案成立,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18日)判決李伯道敗訴,還可上訴。判決指出,李伯道利用職務上之權勢及機會,自民國112年3月16日至4月17日陸續對女部屬性騷擾,甚至於112年3月25日、3月31日、4月6日要求女部屬進入原告辦公室環抱女部屬,並於112年4月12日要求女部屬進入辦公室,摸女部屬手臂。女部屬事後向證人表示「我不敢拒絕是因為我好怕他報復我」。李伯道還在書箋對女部屬表示「……突然感到很茫然,很失落,怎會如此?我怎麼那樣不珍惜,不知感謝……還是要講出來跟妳說聲抱歉,都應該怪我沒有好好珍惜,以後會更加珍惜,同時不再提喝茶就是了(我怕說不清楚,還是用文字表達比較好)。」等文字,合議庭認為顯非直屬長官之公務用語,而帶有向女部屬示愛及男女情愫之意味,已逾越公務往來關係,李伯道遞交書箋行為,已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合議庭認為,性騷擾被害人並無典型或標準之事後情緒反應,並非所有被害人於遭受性騷擾後,均會及時反應、呼救或向親友詳細陳述所有被害情形,雖然女部屬在112年3月16日性騷擾案後的隔天,主動撥打LINE給李伯道,且懲戒法院法官及行政同仁出遊之團體合照,照片中女部屬沒有刻意迴避原告或畏懼之神情,亦未刻意保持距離,但不應強求女部屬必須有完美被害人反應,方得認定原告有性騷擾,女部屬當晚向其夫傳達之訊息已表示原告之行為令其噁心,雖未詳述身體接觸之情事,但事後出現之112年4月17日系爭書箋,可證明原告確有逾越公務往來向女部屬示愛之情形,已堪採信。合議庭認為,李伯道事後反應,可證明李確有女部屬所指之騷擾行為:有證人於112年4月21日向李伯道表示女部屬有向其陳訴遭到原告性騷擾一事,李伯道旋即表示「其不戀棧,要怎麼做其都配合」,並表示「A女(指女部屬)應該不會聲張吧,因為這樣會引來各方注意,A女也會有壓力」,之後李伯道自同年4月24日開始請假,並於同年4月26日或27日提出辭呈,辭職生效日為同年5月8日,顯係自知理虧,為息事寧人,避免受到各界關注,產生更大之負面效應,同意立即請假辭職。合議庭強調,李伯道行為客觀上具有性要求及性意味之意涵,且讓女部屬主觀上有害怕、難過、噁心、不舒服之感受,堪認原告行為及言語已對女部屬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女部屬之人格尊嚴。本起性騷擾案另由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監察院也彈劾李伯道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已併案審理中。本案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陳心弘、法官彭康凡、法官畢乃俊。
海科館前館長涉霸凌、違法進用姻親 遭監察院彈劾
監察院今(15)日發新聞稿表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下稱海科館)前館長陳素芬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有職場霸凌行為,另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核有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2月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本件(114年劾字第27號彈劾案)已於114年12月15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審查委員施錦芳附具決定不成立理由略以,教育部已調整陳員職務,並予一大過懲處,懲處處分應已足夠。監察院表示,被彈劾人於館長任內,對同仁採霸凌式管理行為,且情緒控管能力不足等,經教育部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專案小組調查後,認定其行為構成職場霸凌,監察院調查後亦認定其行為已符合教育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要點第3點所稱之職場霸凌。監察院再指,被彈劾人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進用為臨時人員,違反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進用編制外人員實施原則第6點(二)、海科館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第7點(三)、海科館臨時人員勞動契約第7點第1項明定「機關(構)首長不得進用三親等以內之姻親」之規定。監察院提到,被彈劾人於111年至113年間,核定其關係人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第6條第l項規定,經監察院裁罰新臺幣50萬元。監察院表示,綜上,被彈劾人陳素芬身為海科館之首長,其權威性、貶抑性之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又明知廖女為其二親等姻親,仍違法進用為臨時人員,並於核定廖女之考核、敘獎及其本人之敘獎均未自行迴避,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利衝法第6條第1項及第12條規定,核有違失,且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