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懷孕
」 懷孕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空服員懷孕被要求「留職停薪」 華航遭判賠基本薪資
張姓華航空服員因懷孕申請轉任地勤遭拒,被要求「留職停薪」,無奈之下只好在申請書上寫下但書,說明自己並不同意;待產後復職卻無法回到空勤職務,導致薪資打折,於是提告主張遭性別歧視,一審獲賠45萬5664元,雙方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華航在孕期未盡提供地勤職缺義務,,造成張女無薪假期間損失,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張女自1998年起在華航擔任空服員,2020年7月間因懷孕依規申請轉任地勤,華航卻拒她的申請,要求改填「因孕留職停薪」;張女不同意但迫於現實,只好在申請單註明「待人力處一旦有職缺釋出時,需立即通知本人,安排轉任地勤,並依排序通知本人」此後歷經新冠疫情延燒,張女幾度嘗試復職又受限訓練排程,被迫長期留停。待張女回到公司,卻僅被安排行政工作,因此未獲飛行加給,甚至請生理假也遭扣薪,她遂整理懷孕至復職期間應領工資與非財產損失,共向華航求償185萬餘元;華航則反駁華航反駁若空勤組員懷孕應立即停止任務,當張女告知懷孕時,確實已無地勤職缺可以供張女任職,才請張女申請留停,並非歧視懷孕婦女,且轉任行政職也獲張女同意。一審法官審酌張女申請單中的註記內容,認定雙方事實上已形成類「無薪假」關係,依勞基法規定,每月應支基本工資2萬3800元至2萬5250元不等,合計18個月與1月獎金,共計45萬5664元;飛行加給部分,則因張女未具服勤資格,非受華航歧視,不屬賠償範圍。二審法官則明確指出,依據華航規定,除非華航提供臨時地勤職缺,但空服無意願接任,才得依留職停薪程序停止空勤任務,因此空服員若申請轉任,華航便有提供職缺義務,否則就是剝奪空服員的選擇權,因此張女轉任申請遭拒、復職訓練受限,造成無班可上,均因懷孕所衍生,華航理應給付其留停期間基本工資,因此維持原判。
行政院人事總處藏霸凌慣犯女王! 同仁請喪假竟狠嗆「趕快燒一燒就好」
自從傳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似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辱罵欺凌,於11月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的消息後,就陸續爆出多起公務員霸凌MeToo案,諷刺的是行政院人事總處日前才宣布,行政院13日正式啟動「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豈料16日就傳出行政院人事總處有「霸凌慣犯女王」,除了長期辱罵咆嘯、緊迫盯人、奴化員工外,得知同仁爸爸過世請喪假,竟放話「趕快燒一燒就好」,讓下屬們被欺負到崩潰,到現在都還有創傷後壓力症PTSD的人事人員。該位人員向「公務之聲靠北電台」投訴指,「我們是一群長期忍受霸凌的基層公務機關人事人員,我們要投訴的是現在窩在人事總處的霸凌慣犯女王,曾擔任法務部人事處處長及主計總處人事處處長期間,長期持續性的欺壓霸凌部屬,身為人事最高主管,知法犯法成為霸凌慣犯。我們忍了真的很久很久才鼓起勇氣站出來講,希望大家可以關注這件事!以下所言句句都是實情。」惡行包括長期持續辱罵咆嘯,這位主管會對所屬科長、秘書及同仁辱罵,甚至咆嘯、尖叫、拍桌、指謫同仁「白癡、智障、混帳、腦袋有問題、是我遇過最笨的、程度很差、死腦筋、爛到不配領這份薪水、什麼都不會只配當宮女」等等,同仁每天都要承受太多太多的辱罵,經年累月,但更誇張的是,還毫無人性的羞辱同仁,如同仁爸爸過世請喪假,竟然會說「你為什麼不把爸爸趕快燒一燒就好,不用留戀」、有人請流產假,居然說「就早上墮胎處理一下,下午就可來上班了」,還會歧視身障同仁、辱罵女性同仁胖老肥,歧視懷孕。這位主管也把部屬「家奴化」,長時間把秘書和部屬當作自己的奴僕任意使喚,包含每天幫準備三餐,中午還要違規幫他在辦公室煮菜,出門幫他到遠處買美食,每周要求部屬開車接送辦私事,幫他報稅、繳費等,陪吃午餐、外出購物逛街、幫洗碗盤,每天幫他丟從家裡帶來辦公室丟的垃圾和廚餘等等離譜至極的行徑,且聽說在另個機關還要求秘書請自己的假幫忙到家修水電,「請問他憑什麼可以把考試及格領國家薪水的公務員當成自己的家奴來使喚??!!這種封建官僚的作為居然還活生生血淋淋存在現今台灣的公務職場!」接著,這位慣犯還會逼退部屬恣意妄為,對於看不順眼的部屬,威逼霸凌,在法務部和主計總處,因為他長期欺凌而離開的同仁不計其數,甚至包括辭職、降調、提早退休,「好幾位年輕科長是寧願辭掉鐵飯碗也不願意再跟他共事,各位可以想見在他麾下猶如地獄」但她會故意拖延商調,不讓同仁好過,甚至公開說他就故意要讓同仁不好過沒有那麼輕易調走。不僅如此,這位女王會分化部屬,常常把科長以上的人叫來開整肅批鬥大會,一開就是好幾小時,要所有人一起指責當天她想要批鬥的某位科長的不是,每個人都要附和這位女王批鬥當天的主角,而自己曾經被檢舉不當接受招待,之後他就在處內會議毫無證據的明示暗示就是某位同仁密告,逼對方自己自清,同仁被逼到想自殺,也因此把所屬好幾位主任叫過來玩恐怖的傳話遊戲,藉此找出揭弊者然後加以整肅,對於要整肅的對象,會明示暗示其他同仁不能跟此人靠太近,挖坑給此人跳,惡意塑造恐怖的壓力讓人崩潰。「恐怖行徑,根本回到白色恐怖時代,令人髮指。」最後會無時差的緊迫盯人,部屬的電話和LINE必須24小時待命,沒有回覆超過3分鐘必遭整肅辱罵,常常反覆指示不同的方向,令人無所適從就算了,但明明是自己的指示,最後又會反過來指責部屬亂搞亂弄害了她,常說謊構陷部屬,挖坑給不喜歡的部屬跳。該位人員表示,這位女王現已被調到人事總處參事,對於被女王欺負到崩潰,甚至整個家庭都受影響的同仁,心裡到現在都還有PTSD的人事人員,真的希望還給他們公道,強調「相比目前被報導出來勞動力發展北分署謝署長、教育部海科館館長、衛福部及國發會幾位司處長的霸凌行為,女王的惡性惡行絕對超過他們太多太多了!」
北市社會局傳霸凌 長官辱罵貶低員工3年「主管知情卻裝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案延燒,海科館、衛福部也爆出職場霸凌,現在就連台北市社會局也傳出問題。民眾指控長官會怒罵或貶低同仁,情況已經持續3年,但主管卻視而不見,痛斥身為社會福利捍衛者角色,卻不顧員工的基本權益,「實為可笑」。民眾向《ETtoday新聞雲》投訴,台北市社會局某科存在嚴重霸凌問題,長官對公文或報告內容不滿,或者沒即時報告回應時,會大聲咆嘯、怒罵、貶低同仁,狀況已經持續3年,但單位主管無作為,讓問題惡化,導致同仁在辦公室哭泣、害怕上班,還有人自嘲「上班如參加喪禮,都穿黑色衣服」。民眾指出,起因是該科業務量龐大,長官經常情緒失控,主管也沒適當輔導、協助、調配人力,反而推卸責任。社會局沒依據衛生安全職業辦法設立防護小組,忽視員工生命安全,也沒做好保密隱私,造成同仁被長官打電話威脅及錄音。民眾砲轟,北市府的性別平等措施和辦公室形同虛設,歧視懷孕以及有孩童的女性員工,還強迫孕期員工超時在深夜跨年值勤。另外,公益專區更是血汗專區,壓榨公務員超時加班,即使同仁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向科室主管反應,卻遭無理由退文,完全不管員工死活。民眾感嘆,社會局血汗情況造成流動率嚴重,連合作的各大基金會都知道,也因此就算研讀社工系,畢業也多半不敢到社會局工作。應該是要捍衛民眾的社會福利,卻連同仁的基本權益都無法照顧,還成為眾所皆知的笑話,不禁感到可笑。社會局回應,局長在接獲事件通報後,已指示啟動關懷小組程序介入,目前關懷小組成員已依當事人意願,約妥時間詢問溝通,並了解需求,進行後續協助。而社會局業務量跨及多個領域,除政策規劃,更有直接個案、機構服務,且需處理高關懷或負面情緒案件,針對有人身安全議題者,並與駐警單位合作協助維護同仁安全,社會局考量業務分配,近日亦已針對整體業務及人力分配情形進行討論與研議。◎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懷孕空姐被留職停薪 靠申請書「22字但書」追回45萬薪資
國內某航空公司資深張姓空姐2020年懷孕申請轉任地勤,但因無缺額改留職停薪,卻在期滿後遭要求續停,復職後也僅獲得行政職。張女不滿領不到全額薪資,向公司索討短少薪資、非財產損失;法院審理後依張女在留職停薪申請書上註明的「如有職缺應通知本人」但書,判航空公司應給張女45萬餘元。判決書指出,1998年加入該航空公司的張女,2020年7月間懷孕申請轉任地勤,但在公司表達無缺額與要求下,申請因孕留職停薪。張女留職停薪滿1年後申請復職,卻因疫情繼續留停;同年底再申請復職,隔年2月又遇復職訓練課程取消,8月終於完成復職訓恢復空勤資格。張女對公司處置不滿,提告索賠懷孕至復職應領薪資、非財產損失共185萬餘元。公司則主張,高雄國際機場2020年3月因新冠疫情幾近停擺,故無法提供地勤職缺,並在張女同意下辦理留職停薪,非針對的歧視懷孕婦女;張女得知懷孕後也未立刻告知,有隱瞞公司之嫌,另高雄航班運能銳減,僅剩疫情前2%而僅發基本薪,張女都知情且同意,認為張女請求無理由。不過,法官依據張女在留職停薪申請書上但書「申請因孕留職停薪非本人意願,如有職缺應通知本人」,認為張女申請時因無地勤缺、公司請張女留停,協議應屬當時流行的無薪假,而無薪假月薪依法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張女留停期間應可請領每月23,800元至25,250元不等薪資。復職後因行政職短少薪資部分,法官認為張女復職半年才獲得復飛資格,而飛行加給是有飛行才有,非每月固定有60小時加給,故公司應給付張女留停至開始上班為止,共18個月基本薪資及獎金共45萬5,664元,駁回張女非財產損失部分。可上訴。
女員工「狂休2年產假」嫌不夠!拒上班反告老闆懷孕歧視
英國一名婦女喬維塔(Jowita Parsons)在休了長達28個月的產假後,被老闆要求重返工作崗位,沒想到喬維塔不但拒絕,甚至提告對方歧視懷孕女性勞工,近日法院判決也出爐了。據《每日郵報》報導,喬維塔於2019年3月入職國際森林產品公司(International Forest Products,IFP),工作了5個月後她向主管告知要提前請產假,原本10月應該返回公司的她又再度懷孕,礙於接下來要照顧2嫩嬰,喬維塔請求主管讓她延長產假至2021年11月,並獲得公司批准。然而,長達2年又3個月的產假結束後,喬維塔卻拒絕回到職場,堅稱「家庭問題」解決後才會去上班,長期缺勤的情況下,喬維塔遭到公司開除,此事讓她十分不滿,憤而以歧視懷孕勞工與遭到不公平解僱為由,起訴前公司。對此,當地法院審理認為,喬維塔不但拒絕返回工作崗位,且無法承諾雇主具體到班時間,認為公司解雇一事合情合理,因此駁回喬維塔主張,判決該公司勝訴。
廖老大歧視懷孕女員工被炎上 律師爆他「面試問這問題」可罰150萬
「賽車教父」廖老大涉歧視孕婦,引爆輿論一片撻伐,更引來台中市勞工局關注並證實他的琦玉公司確實因懷孕歧視私下和解。對此,廖老大雖在10日深夜開直播澄清,卻有律師點出他面試時問對方是否有懷孕計畫已屬違法,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廖老大在直播中表示,問題不在員工懷孕,而是當事人一直請假影響到其他人,他指出,公司都會要求新進女員工就職前填寫是否有懷孕或計畫近期懷孕,當事女員工寫短期內不打算懷孕,結果不到半年就懷孕,還因不斷孕吐一直請病假,請到最後工作都沒人做。廖老大也感嘆,惹上這個問題讓他產生以後一律留職停薪,「以後賣假好人了」想法。不過,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不只不能問是否有懷孕、是否有計畫懷孕,就連問血型、星座和宗教信仰都不行,否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廖老大因員工懷孕請假,而揚言擅自更改勞工工作內容與薪資「當然是違法的」。「巴毛律師混酥團」也查到廖老大的琦玉集團有其他違反勞資相關法律紀錄,其中去年4月與今年3月,分別因「雇主未依規定覆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未依法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而被處分。此外,台中市勞工局表示,該案經勞工局受理調查後,勞資雙方已於去年9月16日和解,申訴勞工當日填具撤案申請書。勞工局也強調,女性受僱者於產假後工作,雇主調動其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並應符合勞基法原則。
撂話「送孕婦去當清潔工」! 廖老大開嗆勞動局:公司有權職務異動
日前,「賽車教父」廖老大創立手搖飲品牌掀起一波爭議,如今再爆出歧視懷孕女員工。一名網友在社群貼出廖老大公開談及員工懷孕的解決方法,表示可以將她調職當清潔工或警衛,公司有權「職務異動」。令人傻眼的是,廖老大更指出,由於職務變更的緣故,薪水也從4萬5千元砍半至2萬5千元。一名網友於Dcard分享影片,表示看見廖老大談及孕婦,令他感到相當不滿。影片中廖老大向勞動局放話,稱職務異動是公司的權力,並無違法,「妳長期請假,要請人補妳的位子,我要跟妳告知,妳也可以回來上班,但是要幫妳職務異動,做什麼呢?做警衛或清潔工,叫她每天在外面曝曬,都不要進公司。」不僅如此,廖老大更揚言以後不會再資遣員工,但是薪水也要對半砍,「因為職務異動的關係,薪水剩下2萬5,也不用把她開除。」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砲轟,「那個嘴臉加上發言,還真以為自己是老大說什麼都對,超級可憐」、「職務異動後,薪資減少,再叫你有時間多打兩三份工,廖老大對待年輕人的方式」、「無故降薪就不合法啊,還自以為聰明」、「就說還是要讀書」、「慣老闆典範」。
美醫院爆嬰兒潮 14名護理師「同時懷孕」合照超壯觀
太神奇了!美國密蘇里州一家醫院,近來傳出「嬰兒潮」,14名護理師不僅幫忙接生,而且她們也都陸續懷孕,到今年12月將生產完畢,到時都會擁有自己的孩子,讓外界嘆為觀止。位於密蘇里州的堪薩斯城聖路加東部醫院(Saint Luke's EastHospital),新生兒加護病房和婦產科的護理師都懷孕了,第一個生產的是護理師凱特琳(CaitlinHall),女兒亨特(Hunter)在6月3日出生,她告訴《福斯新聞》,一開始以為自己是唯一一個想要懷孕的人,因為社區學院的規定歧視懷孕的學生,加上這是她第一次懷孕,所以一直不敢聲張,大約12周的時候,得知其他人分享懷孕的消息,她才終於告訴大家。凱特琳透露,大概每2周就有護理師宣布懷孕,現在她生了孩子,可以更加感同身受,並用以前無法做到的方式安慰其他孕婦,醫院目前正在等待其他13名新生兒加入這個大家庭。艾莉(Ellie Kongs)直言,身為婦產科護理師,能夠一起這一切讓她們感到如釋重負,而且非常令人興奮,她預計在10月下旬生產。護理師最晚將在12月生產完畢。(圖/翻攝自Saint Luke's East Hospital臉書)事實上,類似的嬰兒潮也在其他醫院發生過,2019年堪薩斯城一間醫院有36名新生兒加護病房的護理師同時懷孕,緬因州一間醫院有9名護理師懷孕,令人難以置信。
除霸凌吹哨者!康軒再傳歧視懷孕女員工 逼迫「自動離職」
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日前從大陸返台後,因多次無視防疫規定外出,甚至到公司開會,因此遭到重罰。消息曝光後,被懷疑是吹哨者的女員工慘遭職場霸凌,除了苛扣獎金、電腦上鎖外,公司甚至直接貼出紙條指名道姓的辱罵該員工,該名女員工也迫於壓力而離職。但事實上,此非康軒首起霸凌事件,早在2012年間,就有康軒女員工因為懷孕,遭主管以「績效未達考核標準」,要求「自動離職」。根據判決書指出,一名陳姓女員工自2010年任職於康軒文教集團,她在懷孕三個月時主動向主管通報,即便是在懷孕期間,醫生也建議臥床休養,但她擔心公司人手不足,配合公司調度派遣,甚至2度到新竹支援說明會。但在陳女懷胎9月時,卻遭卻遭組長曹湘萍、經理謝婉玲以「考績未達標準」為由,要求她為公司著想「自動離職」,壓力過大的陳女被醫生診斷出有早產跡象,為此,陳女提出產假申請,卻遭主管駁回,或是同意她休產假,但產假結束後要回來辦理離職。由於請假未獲准,雖然有早產跡象,但陳女依就天天到公司上班,但主管天天要求她在線上提出離職。2012年6月26日,陳女被主管帶到會議室與人事部協理郭國平面談,他們要求陳女一定要選擇「自動離職」或「資遣」,否則不會讓她離開會議室。為此,陳女不堪巨大的壓力,突然暈倒,緊急被送往耕莘醫院急救,後來又因併發癲癇,轉送往萬芳醫院進行緊急剖腹生產。除此之外,陳女也併發產後憂鬱症。陳女表示,康軒文教拿著她所簽署的文件,認為早已與她解除雇傭關係,但她認為,當時所簽署的文件都是遭到脅迫而簽署,並不符合離職流程,因此對康軒提出訴訟,要求確認僱傭關係之存在,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薪資、育嬰津貼等費用。康軒則回應,陳女在職期間表現不佳,透過主管協商後,決定休完產假辦理離職,強調公司也有其他女員工懷孕、甚至2度申請產假的員工都有。而法院調查時發現,主管要求陳女離職時,陳女表示休完產假後才會考慮,而當時主管也表明,陳女所簽署的是「會議記錄」,而非「自願離職」的文件。因此法院判決陳女與康軒之間的雇傭關係存在,康軒必須支付陳女41萬元,其中包含欠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損害賠償,且自陳女復職日止,康軒需按月於次月5日前,給付陳女3萬0966元,並按月提繳1908元,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陳女退休金個人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