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
」 毀損 砸車 機車 台中 潑漆
前一日徘徊場勘!小黃司機駕車猛撞台北地檢署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而該名司機前一日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外場勘。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發現,邵姓計程車司機前一日便駕車出現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徘徊,疑似正在場勘;3日凌晨5時許,邵男再度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他先是下車徒手將北檢擋在車道上的柵欄搬開,隨後上車駕車撞進北檢,造成北檢玻璃大門碎裂。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檢察官審判長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司法判決,駕駛警察車猛撞台北地檢署門口。(圖/翻攝畫面)
快訊/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不滿司法判決 運匠車貼「司法已死」猛撞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
獨/暴怒妻滅火器砸門再謊報先生尋短害消防隊白跑 最大苦主卻是他
新北市一對夫妻借住朋友家期間發生激烈爭執,太太沒帶鑰匙就衝出去,回來時,不滿先生拒絕開門,先拿滅火器砸門,再打119謊報先生鎖在裡面要尋短,消防員衝到現場,才知道先生的生命沒有危險、是婚姻有危險;這名太太因為砸毀友人住家大門觸犯毀損罪,台北地院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夫妻都姓羅,2024年9月期間暫住朋友新店的家,9月23日下午,羅姓女子跟先生大吵離家,但她只記得生氣不記得帶鑰匙,回家時,先生不想幫她開門,她就拿起樓梯間的滅火器狂砸大門,造成門把掉落、門面油漆脫落斑駁。羅姓女子瘋狂砸門仍進不去,找鎖匠過來,但因為先生有拴上門閂,還是開不了門,她決定使出大絕招,叫消防隊過來幫忙破門「救人」,理由是先生在裡面自殺。消防局立刻派遣消防車和救護車到場,卻發現羅姓男子自行開門,並無就醫需求。。好意提供住處的友人不滿大門被砸,提告毀損罪,羅姓女子仍辯稱先生有意尋短讓她精神恐慌,所以必須破門,另外她有個人物品需要帶走;法官不認同這個辯解,如果先生真的想不開,羅姓女子身為太太,應該在開門進去後表達關心、看一看另一半有沒有怎麼樣,但她拿了東西就走,顯然先生沒有生命危險。法官判處拘役15天,並在判決中譴責羅姓女子打119出動消防人力破門是濫用公共資源,非常不應該。破門謊報案發生12天之後,羅姓女子又出狀況,她在衛福部台北醫院急診室跟先生的女性友人爭吵,當眾持刀狂刺被害人雙手,遭判刑1年必須入獄。
監獄風雲!台南監獄受刑人持筆刺獄友還追打 他認罪判拘役40日
24歲葉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卻在台南第二監獄內與同房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持筆從後方連刺對方7下,對方逃跑仍一路追打,造成其頭部、腰部、腿部及手部多處受傷,連眼鏡也被毀損;台南地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葉男過去服刑期間已有不服管教紀錄。2024年6月26日中午,他在第二監獄衛生科診間看診,因不滿柯姓主管要求確實配戴口罩,竟拿起診間內的椅子企圖攻擊,並與柯男及梁姓管理員發生拉扯,過程中還將柯男推倒、摔向地面,造成柯男右手肘及右小腿擦傷。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去年4月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至於傷害部分因柯男撤回告訴而未予追究。沒想到葉男仍未收斂。檢方指控,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葉男在第二監獄五工廠與凌姓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拿筆攻擊。監視器畫面顯示,葉男走到凌男身後,右手持長條物體朝凌男後腦由上往下刺擊2次;凌男遭襲後起身,葉男又以左手壓住凌男左肩,接連朝其後腦刺擊2次。凌男隨即雙手抱頭逃跑,葉男卻沒有停手,反而緊追在後,再從後方連刺3下,之後還徒手毆打凌男。凌男事後出現左後腦、腰椎、右大腿等處紅腫疼痛,鼻樑流血、左手臂破皮、左手背出血,所戴眼鏡也因攻擊受損,遂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葉男在偵訊時承認曾徒手毆打凌男,卻否認持工具攻擊。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相關犯行明確,依傷害及毀損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葉男改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案情明確,因此改採簡易判決處刑,認定其一行為同時觸犯傷害及毀損罪,最後從一重依傷害罪論處。法官認為,葉男僅因與凌男發生糾紛,未以理性方式解決,便持筆攻擊並追打對方,還造成眼鏡毀損,顯然未能尊重他人的身體、健康及財產法益,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均有不足。考量葉男最終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凌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拘役40日,全案可上訴。
獨/IKEA餐廳候位爆衝突 阿伯嗆女童「你爸沒禮貌」倒餐盤羞辱慘了
網友戲稱「被家具耽誤的餐廳」IKEA宜家家居賣場,每逢週末人氣爆棚,由於用餐不限時、飲料可無限續杯,更讓餐廳一位難求,許多消費者都有點完餐等空位的經驗,卻有人為此爆發衝突,甚至得跑法院。IKEA內湖店有對父女走到一個55歲阿伯旁邊候位時,阿伯自稱感到壓力,拿手機拍攝讓父女難堪,並對女童說「有沒有覺得你爸爸很沒禮貌?」父女檔另尋位子仍沒被放過,阿伯鎖定父女的座位走過去,假裝腳軟拿不穩餐盤,把餐具、沒吃完的殘渣和醬汁倒在那位父親身上,法官認定鬧事阿伯有惡意羞辱的行為,以強暴侮辱罪判刑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本案發生在2024年6月23日中午12點多,許先生在IKEA內湖店餐廳找空位,看到55歲陳姓男子快吃完正在滑手機,就帶女兒走過去等,陳姓男子卻突然拿起手機拍攝許姓父女,並對女童說會不會覺得妳的爸爸很沒禮貌?許先生雖不高興但不想計較,先離開找其他位子。14分鐘過後,陳姓男子收東西準備走,快經過許先生的座位時改成單手拿餐盤,隨即在2秒內將餐盤倒在餐桌上,餐具、殘渣和醬汁灑落桌面跟地上,也弄髒許先生的短褲。許先生向內湖分局報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起訴陳姓男子公然侮辱及毀損罪。陳姓男子一審期間出了4個怪招,他宣稱斷過腿,左邊無力走路不穩,並主張IKEA餐廳地板溼滑,還說自己住天母多年、去大葉高島屋50幾次,那邊美食街的餐盤很輕、防滑、可以單手拿,相較之下IKEA的餐盤太重,很難單手拿起來;陳姓男子甚至向法院聲請前往IKEA現場勘驗,要確認他走向餐盤回收區的動線,也希望帶回現場餐具,以確認IKEA餐盤實際重量會造成拿不穩的結果。士林地院指出,勘驗IKEA餐廳監視畫面便足以證明陳姓男子沒病、地板不滑、餐盤未過重,也不須現場勘驗或扣回餐具,他的行為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而且不只是普通公然侮辱(判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已達到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的程度,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強暴侮辱罪(最重可判1年)判刑4月。至於許先生的短褲遭醬汁污損,一審認定不構成毀損罪,因為他洗完之後還穿過一次,尚未達到不堪用的程度。陳姓男子上訴高等法院,除了繼續主打他並非假摔再倒餐盤,還想澄清自己沒有犯案動機。案發時他還沒吃完,許先生與女兒「長時間停留」在他座位旁邊,即使他說了很多次位子有人、還沒要走,父女倆還是繼續等,讓他感到壓力也不太舒服,基於自我保護才拿手機拍照。二審法官認為,許先生與女兒看到陳姓男子即將用餐完畢,暫時在旁等候,這符合其他消費者遇到餐廳熱門時段一位難求也會找位子等的習慣,怎能說有侵害到陳姓男子的權益?他明知許先生和女兒靜靜等候從未挑釁,卻採取針對性極強的冒犯手段:拿手機對著拍,顯見他的確不滿有人在旁邊等座位,並因此報復。陳姓男子二審期間持續出招,聲請傳喚IKEA餐廳員工出庭作證、請法官函詢台北榮總的病歷以證明他長期左半邊無力,高院均駁回,因為沒有調查的必要,仍維持原審刑度,全案確定。被害人父女檔走到陳姓男子座位旁邊等候時,究竟他吃了多久?他承認當時獨自一人用餐,從上午10點38分吃到中午12點18分,在爆發衝突前,其實已經吃了1小時40分。
不滿樓上漏水!北市大樓門口遭噴漆、門鎖被點三秒膠 警逮樓下房東到案
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處大樓住戶門口遭人噴漆,門鎖也遭人點三秒膠破壞。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80歲的郭姓男子涉嫌重大,於23日下午將其通知到案。據了解,80歲的郭姓男子為樓下屋主,其因不滿樓上長期漏水,向樓上屋主多次反應未果,且也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處理,惟雙方協調未果,並要求盲人房客先行處理,讓郭男一氣之下怒對樓上大門與牆壁噴上欠錢等大字,同時對其門鎖點三秒膠,並砸壞水閥。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鎖定樓下郭姓房東涉嫌重大,其甚至在監視器旁頭戴安全帽,以混淆警方,於23日將其通知到案,由於噴漆位置涉及大樓公共牆面,管理委員會與房東也依法提出毀損告訴。中山分局強調,任何以噴漆、破壞等方式毀損他人財物之行為,均已涉及刑法毀損罪責,警方對於蓄意破壞公共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之不法行為,絕不寬貸。
三重藥妝店遭狂噴滅火器變「雪世界」 警鎖定惡搞女身分將通知到案
新北市三重區29日凌晨發生毀損案,40歲李姓女子因不明原因,持滅火器朝自強路上某連鎖藥妝店狂噴,並在犯案後離去,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調月監視器鎖定李女身分,後續將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在藥妝店營業後,通知店長來製作筆錄,全案朝毀損罪偵辦。根據案發現場畫面,李女29日凌晨步行至該藥妝店,突然情緒失控拿滅火器潮已關門的店家狂噴,瞬間煙霧四散,白色粉末遍布騎樓,現場立刻變成「冰雪世界」。此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放上網路,警方獲報後到場,但李女當下已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其身分,發現她疑似精神不穩,後續將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在藥妝店開門後,通知店長來製作筆錄,全案依毀損罪偵辦,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找嘸人暴怒」新竹男騎車衝苗栗撲空竟持鋁棒連毀11車 警方追查再扯出縱火案
38歲馮姓男子12日騎機車從新竹赴苗栗竹南尋找哥哥,撲空後心生不滿,竟持隨身鋁棒前往鈴木埤高速公路橋下停車場,隨機砸毀11輛汽車擋風玻璃洩憤,造成多名車主財物損失,警方調閱監視器後迅速將他鎖定。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馮男同日另涉新竹市一起縱火案,涉嫌公共危險罪,目前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中。馮男被帶案後坦承砸車犯行,全案依毀損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持續釐清相關案情與犯案動機。馮男有毒品及竊盜等前科。
壓力爆棚竟拿石頭洩憤!高雄公車遭砸穿雙面玻璃 水電工火速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公車攻擊事件,一名男子疑因生活壓力過大,竟在街頭隨手撿起石頭,朝正在停等紅燈的公車猛烈丟擲,導致石頭直接貫穿車廂兩側玻璃,瞬間發出巨大爆裂聲響,讓車內乘客與駕駛受到驚嚇。所幸當時車上僅有3名乘客,且無人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事件發生於6日晚間7時13分,地點位於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與重愛路口北上左轉車道。一輛公車正在停等號誌時,王姓駕駛突然聽見車內傳出劇烈碎裂聲,隨後有乘客驚呼車窗遭不明物體擊中。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公車左右兩側後方車窗各有一面玻璃碎裂,且破損位置呈現一高一低的特殊狀況,初步研判有外力高速穿透所致。警方在現場仔細勘查後,並未發現彈殼或其他可疑物品,僅找到一顆石頭。經鑑識人員採證及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鎖定33歲宜姓男子涉有重嫌。監視器畫面顯示,宜男先在附近公園撿拾石頭,趁公車停等紅燈時徒手用力投擲,石頭竟直接擊穿右側車窗後,再穿越車廂撞碎另一側玻璃,威力相當驚人。犯案後,宜男騎乘機車迅速逃離現場,甚至刻意利用衣物遮蔽車牌,企圖躲避警方追查。不過警方仍透過監視器比對與沿線追蹤,於7日下午前往其住處將人拘提到案。宜男到案後供稱,自己是一名水電工,與公車司機並不相識,也沒有任何糾紛,只因近期工作及生活壓力過大,一時情緒失控想發洩,才臨時起意朝公車丟石頭。警方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將宜男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其涉案情節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最終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將持續釐清相關責任與犯案動機。
誤把聊天當吵架!萬華男持刀衝上前「勸架」 嚇壞情侶遭送辦
台北市萬華區6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又驚悚的持刀事件,1名40歲王姓男子疑似誤會路邊一對年輕男女正在激烈爭吵,竟手持刀械突然上前聲稱要「勸架」,讓原本只是單純聊天的男女當場嚇得不知所措。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嫌犯行蹤,並在案發地點附近迅速將王男查緝到案,全案訊後依毀損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據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晚間7時許,地點位於萬華區寶興街一帶。當時一對年輕男女正在路旁聊天,雙方互動平和,並未發生任何爭執。然而,恰巧路過的王姓男子聽見兩人談話聲,竟誤以為兩人正在吵架,隨即萌生上前「勸架」的念頭。不過令人震驚的是,王男手中竟持有一把刀械,且刻意利用飲料紙盒外包裝進行遮掩,試圖掩飾刀具存在。目擊者指出,王男突然靠近並持刀表示要介入勸架時,現場氣氛瞬間變得緊張,男女兩人更是受到極大驚嚇。事後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們與王男完全不認識,當時只是普通聊天,根本沒有爭執或口角,沒想到竟遭陌生男子持刀接近,讓人感到相當恐怖。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時,王男已經離開,但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擴大搜尋範圍,成功在附近地區將其查獲。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王男雖未飲酒,但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且曾有毒品相關刑案紀錄。至於其持刀動機及精神狀態是否與案件有關,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萬華警分局呼籲,民眾面對任何糾紛或誤會時,應保持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或威脅方式介入,以免觸法。警方強調,對於持械恐嚇及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執法,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僅因心情不好!女子沿街推倒機車 警帶回送辦
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18日21時許獲報指出,市民大道四段有婦人沿路推倒停放於路旁之機車,造成車輛受損。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掌握52歲的蔡姓女子涉嫌重大,將其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據了解,52歲的蔡姓女子因心情不佳,竟對路邊停放的機車出氣,沿路推倒6輛機車,警方獲報後也循線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全案警詢後依涉嫌刑法毀損罪嫌,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應妥善管理自身情緒與行為,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損害他人財物,以免觸法;警方對於任何違法行為,均將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
晚安小雞又出事!曾闖淡水民宅破壞門鎖撒冥紙 和解金談不攏遭起訴
網紅晚安小雞(陳能釧)2024年與友人在柬埔寨涉及自導自演綁架事件,遭當地法院判刑入獄,刑滿後返台一下機就被警方拘提,據了解,他2023年曾闖入淡水某住宅,破壞門鎖外還撒冥紙,住戶憤而提告,他因未出庭而遭通緝,今年3月回到台灣,警方也請本人到案接受偵訊,還要進行協商和解,雙方最終破局,士林地檢署18日偵查終結,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晚安小雞2023年10月凌晨闖入淡水區土地坑某民宅,為提升社群頻道流量而擅闖住家直播,破壞門鎖外還任意翻動擺設、撒冥紙,嚴重影響住戶安全,警方獲報後通知他到案,詢後依涉嫌刑法《侵入住宅》及《毀損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因晚安小雞遲未出庭,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10月8日發布通緝,當他自柬埔寨返抵國門時,由航警局與金山分局於機場緝獲偵辦。針對過去爭議,晚安小雞受訪時曾說之前的行為確實存在不成熟之處,現階段會選擇正面面對,並以實際行動作出調整,希望透過時間累積外界對其改變的認知,他也坦言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偏高」,但強調既然犯錯就會負責,不過,仍舊未能成功完成和解。士林地檢署18日公布偵查終結公告,依涉犯侵入住宅、毀損罪將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2名19歲男「拿刀亂砍路邊青菜」 落網後辯:只是無聊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國中附近,有2名年輕男子半夜走在路上,持刀砍了路邊種植的菜後離去,過程中還邊笑邊拿出手機拍攝,讓住戶傻眼道「我家的菜有礙到你們?」警方接獲報案,逮到19歲的劉姓及徐姓男子,2人供稱只是無聊,並不認識住戶,砍完就把菜和刀丟掉了。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傳一段監視器影片,並表示16日凌晨4時左右,豐原國中附近,有2名男子拿著刀朝路邊種植的菜揮砍,讓他傻眼直呼,「這是學區周邊耶」、「我家的菜有礙到你們?如果今天旁邊有人,你們砍的會是人還是菜?」豐原警分局頂街派出所指出,17日凌晨0時4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其位在豐原區三豐路一段的住家外種植的2株苦馬菜遭不明人士破壞及竊取。警方依據被害人調閱的監視器畫面發現,16日凌晨3時59分,一名白衣男子持長刀砍斷植株,再由另一名身穿深色衣物男子竊取其中1株後騎乘機車離去。警方依車牌鎖定車主身分,在凌晨3時許找到19歲劉姓男子及19歲徐姓男子涉案,2人供稱只是無聊,才會拿網路買的長刀砍路邊的菜,砍完後菜和刀都已丟掉,沒有其他目的,也不認識屋主。全案經警詢後,依照毀損罪、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超過340年歷史的三級古蹟「萬和宮」遭破壞 民俗專家提醒考生可再回廟內請神明加持
台中市南屯區擁有超過340年歷史的萬和宮12日驚傳砸廟事件,正殿上午7時許辦理字姓戲(酬神)慶典,誦經團正進行誦經儀式,氣氛莊嚴肅穆,一名35歲張姓男子進入廟內後,突然情緒失控,不僅徒手翻倒供桌上的供品,動手推倒4尊小型神像,並毀損超過2公尺高的光明燈塔,現場一片狼藉,廟內誦經團等人員上前制止,所幸有300多年歷史,鎮殿媽祖金身佛像沒被推倒。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在現場信眾協助下,順利將男子壓制並通知家屬到場,帶回偵辦,訊後依毀損罪嫌送辦。事發當時,張姓男子突然在廟內暴走翻桌,供奉的鮮花、小型神像翻倒在地,供桌遭到破壞,旁邊的電風扇更是解體,整座廟宇彷彿經歷一場大地震。目擊民眾表示,場面相當恐怖,拜拜的東西全都被掀翻。面對警方問話,張姓男子全程不發一語。萬和宮是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市定三級古蹟遭破壞,令人相當痛心!據了解,張姓男子約半年前開始在廟裡出沒,有時會偷取桌上供品食用,常在萬和宮廟埕附近遊蕩,為當地人,有竊盜前科,犯案時並未飲酒,曾有強制送醫紀錄,一般信眾看到他其實有點害怕,但他過去並沒有攻擊人的行為,只是嘴巴有時候會碎念。寺廟是信眾都可以自由出入的公共場所,這半年來也都相安無事,沒想到今天早上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廟方也相當驚嚇。男子破壞神像、法器與光明燈的行為「人神共憤、天地不容」,除了必須承擔陽世間的刑事責任外,冥冥之中也會受到神明部將的處罰,導致運勢與健康嚴重下滑。現今消災解厄的光明燈或幫助考運的文昌燈被破壞,本周16、17日適逢國中會考,很多民眾擔憂這樣會不會影響到運勢或考試運?建議信眾可再回廟內請神明加持,以求心安,並請廟方盡快修復光明燈、文昌燈。
婚禮前被潑黑漆!她崩潰2年後重來 這次要請保全
婚禮前幾分鐘,新娘全身被潑滿黑漆,夢幻白紗瞬間報廢,這場惡夢不只毀掉婚禮,也撕裂整個家庭。英國35歲女子潔瑪蒙克(Gemma Monk)2024年在英格蘭艾塞克斯郡(Essex)的Oakwood House舉行婚禮時,遭小姑安東妮亞伊斯特伍德(Antonia Eastwood)當場攻擊,典禮全面崩盤。事隔近兩年,法院判決出爐,而她也做出一個關鍵決定,那就是重辦婚禮,這次還要請保全防止意外再發生。從被毀婚禮到重辦儀式,潔瑪・蒙克選擇正面迎戰傷痛。根據英國《太陽報》等外媒報導,當時潔瑪正準備迎接新郎進場,卻在儀式開始前遭突襲,黑色油漆潑灑在她與伴娘身上,現場賓客目睹過程全嚇壞。她價值1800英鎊(約新台幣7萬元)的婚紗當場毀損,這場苦存多年才完成的婚禮也瞬間化為泡影。事件背後其實早有嫌隙。嫌犯辯稱,是因為前一年自己婚禮時遭潔瑪「絆倒」並出言辱罵,才會出手報復,但潔瑪痛斥這是「荒謬謊言」,雙方關係早已破裂,甚至因此沒有邀請對方出席婚禮。案件歷經近兩年審理,法院最終裁定安東妮亞犯下兩項刑事毀損罪,判處10個月徒刑、緩刑執行,並須完成160小時無償勞動、支付5000英鎊(約新台幣20萬元)賠償金,同時下達長達10年的限制令,禁止再接近潔瑪。然而,比起法律結果,這場事件留下的心理與家庭傷痕更深。潔瑪坦言,事發後壓力大到請假3個月無法工作,甚至至今仍無法慶祝結婚紀念日,「那天的記憶太可怕,我整個人像在看另一個自己」。更讓她心痛的是與哥哥阿什利(Ashley)的關係決裂。「他曾經一直保護我,但現在卻讓我心碎」,她直言,親情破裂才是整件事最難承受的部分。不過,在低潮將近兩年後,她決定重新奪回屬於自己的幸福。潔瑪表示,已規劃在明年同一天、同地點再次舉辦婚禮,「我們想把那段回憶覆蓋掉,不只是為了我們,也為了孩子」。這一次,她不再毫無防備。潔瑪透露,正考慮聘請保全人員進駐現場,確保婚禮安全,同時透過募資平台籌措費用,希望能重新準備婚紗與簡單儀式,讓這段被毀掉的回憶重新被修復。「我只想讓這一切結束,然後有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她說。
媽祖遶境爆血!警遭圍毆鼻斷仍奮戰 彰檢火速起訴五嫌:「公權力不容踩」
鎮瀾宮大甲媽18日遶境經過彰化市區時,爆發聚眾暴力事件,造成3名員警受傷,其中偵查隊長蕭登元鼻樑斷裂仍負傷制伏嫌犯。警方迅速逮捕5人,檢方火速於29日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起訴,強調嚴辦不貸,公權力不容挑戰。檢方指出,4月18日晚間至19日凌晨,鎮瀾宮大甲媽祖遶境行經彰化市區時,陳姓、柯姓男子等人為了「搶轎」竟聚眾對執行勤務的員警施暴,過程中造成彰化警分局偵查隊長蕭登元等3人受傷。檢方指出,陳男目前已遭羈押,與柯男同涉刑法妨害公務及傷害罪;曾男除涉及上述罪名外,另涉毀損罪;葉姓兄弟則因在場助勢,涉聚眾妨害公務罪,5人均遭提起公訴。搶轎暴力事件發生後,彰化警方陸續拘提到涉案嫌犯到案。(圖/報系資料照)蕭登元回憶當時情況表示,遭攻擊瞬間鼻樑斷裂、當場噴血,但仍強忍劇痛將施暴的陳姓嫌犯制伏,直到送醫才確認骨折,術後目前仍在休養,預估約需1個月才能完全復原,連日常洗臉也需避開傷處;他強調,警方嚴正執法絕不容挑戰,檢方迅速起訴也象徵正義獲得伸張。彰化地檢署強調,宗教活動應是安定人心的力量,絕非暴力滋事的藉口,未來將持續與警方合作,對任何違法脫序行為從速嚴辦,呼籲民眾理性參與盛事,共同維護宗教莊嚴與社會秩序。
美籍男西門町徹夜狂歡後酒瘋大發 清晨「沿街推倒整排機車」遭逮
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內江街,26日清晨6時許,1名29歲美國籍G姓男子酒後失控,涉嫌在路旁胡亂推倒多輛停放機車,遭民眾目擊後報案。員警趕抵現場攔下G男,發現他酒醉胡言亂語,身上也未攜帶任何證件,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警方調查,G男前晚與友人聚會飲酒、徹夜狂歡,散會後疑因不勝酒力,在路旁對停放機車大肆破壞。由於已有車主提出告訴,警方先將G男保護管束,待其酒醒後,依毀損罪嫌移送偵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節制,切勿一時失控觸法;警方對於違序、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不爽付5千元嘔吐清潔費! 男氣炸砸破居酒屋玻璃遭送辦
連鎖串燒居酒屋「柒息地」中和環球店今天(25)凌晨發生砸店事件,一名35歲陳姓男子,疑似不滿同行友人在包廂內嘔吐後,遭店家收取5000元清潔費,氣得持磚頭砸破店面玻璃,店家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將涉案男子帶回,並依毀損罪嫌函送。店家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店內包廂有低消規定,假日1萬元、平日6000元,如果有嘔吐,只要不是在馬桶裡,都有明確公告會收取5000元清潔費。25日凌晨,就有6位客人進到包廂喝酒,包括大量台啤和韓國清酒,結帳後店員才發現,包廂的桌子、地面全是嘔吐物。店家提到,當下店員趕緊向客人告知要收取清潔費,對方留了電話,承諾隔天會來處理就先離開,沒想到卻有另一群人闖進來,朝著店員嗆聲「所以現在是怎樣?清潔費5000,我們不能接受,我們自己清理」,由於店員已經將嘔吐物清完,所以要求客人支付清潔費用,對方卻開始鬧事、想動手推人。店家說,對方開始大力拍打玻璃,想撕掉關於清潔費的公告,對方友人則掏出5000元說要「兩清」,但還是有人拿來一塊石頭把玻璃砸破,「砸了2下、3下才砸破,當下警察杯杯就來了,還好來了,不然不知道怎麼辦。」店家也無奈道,有些人會質疑清潔費5000元不合理,「但有想過後面清潔的工作有多可怕嗎?加上包廂可能後2天都有嘔吐味,我們要怎麼對外開放?」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25日凌晨1時許,35歲陳姓男顧客因不滿友人被居酒屋收取5000元清潔費,隨手撿起店外花盆旁的磚頭,將店面玻璃敲破。事後店家49歲黃姓女負責人向警方提出毀損告訴,員警則將陳男帶回製作筆錄,並依《刑法》毀損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婚禮變驚魂!惡嫂潑黑漆報復 近8萬婚紗秒毀「她仍堅持完婚」
英國一場婚禮因家庭糾紛演變為突發攻擊事件。一名新娘在走紅毯前數分鐘,遭嫂嫂闖入潑灑黑色油漆,導致價值約1,800英鎊(約新台幣7萬餘元)的婚紗當場毀損,整起事件被認定為蓄意報復,也讓婚禮氣氛瞬間失控。新娘準備進場前遭攻擊,現場一度混亂。(圖/翻攝自KentOnline)根據KentOnline與《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等外媒報導,35歲的潔瑪蒙克(Gemma Monk)於2024年5月24日在肯特郡「橡木屋」(Oakwood House)舉行婚禮,與交往近20年的青梅竹馬肯恩蒙克(Ken Monk)完婚。她回憶,當天與父親抵達現場時曾感到不安,隨後在準備進場前聽見有人呼喊名字,一轉頭即遭黑色油漆潑灑,頭髮、臉部與婚紗瞬間染黑,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她甚至試圖抓住對方阻止,但對方仍逃離。經查,潑漆者為其嫂嫂安東尼亞伊斯特伍德(Antonia Eastwood)。雙方衝突可追溯至2023年9月,當時安東尼亞在自己的婚禮上指控潔瑪「試圖絆倒她」,導致關係決裂。此次潔瑪未邀請對方出席婚禮,但安東尼亞仍闖入現場並行動,並在庭上坦承此舉為報復。儘管突遭攻擊,潔瑪仍選擇完成婚禮。她在清理後換上由現場人員緊急借來的禮服,婚禮延遲約2小時後順利舉行。她表示,為了這一天等待多年,不願讓任何事情阻止自己走上紅毯。然而事件後續影響持續擴大。婚紗經專業清潔仍無法恢復,原本打算留給女兒作為紀念的計畫落空;婚禮場地也因油漆污染需暫停營運清理,損失約5,000英鎊(約新台幣22萬元)。此外,潔瑪透露,當時正面臨健康疑慮,事件後更出現情緒低落與無法正常工作的情況,甚至取消原訂蜜月行程,形容婚禮當天成為人生中「最糟的一天」。案件最終進入司法程序,安東尼亞承認2項毀損罪名,被判處10個月徒刑、緩刑12個月,並須完成160小時無償勞動,同時支付賠償金,另遭裁定10年內不得接近潔瑪。法官指出,其行為具有惡意且刻意,目的在於破壞婚禮。潔瑪表示無法接受對方道歉,並認為判決過輕。目前夫妻已不再慶祝結婚紀念日,但計畫未來選在同一天重新舉行婚禮儀式,希望以新的回憶取代這段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