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罪
」 毀損 砸車 台中 機車 潑漆
南投選戰驚爆槍擊!候選人遭射爆眼牙 涉案男竟是公所替代役
鹿谷鄉長候選人林智鴻懸掛在小半天橋的競選布條,遭人持空氣槍當成射擊靶子,頭像右眼角、額頭及牙齒位置接連遭射穿,留下多處明顯彈孔,畫面相當驚人,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循線逮捕2名20多歲男子,沒想到其中一人竟是鹿谷鄉公所的替代役男,特殊身分曝光後更引發關注。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南投縣鹿谷鄉小半天橋,原本懸掛在橋上的鄉長候選人競選布條,竟遭不明人士持空氣槍連續射擊。布條上的候選人頭像首當其衝,不僅右眼角、額頭出現彈孔,連牙齒部位也遭擊中,周圍更留下密密麻麻的射擊痕跡,明顯不是一般風吹日曬造成的破損。由於正值選舉敏感時期,候選人競選文宣遭人持槍破壞,讓整起案件格外受到矚目,竹山警分局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案發地點周邊監視器畫面,逐一過濾可疑人車,積極追查涉案對象,警方比對監視器後發現,案發時曾有一輛機車行經現場,後座乘客竟直接拿出空氣槍,朝橋上懸掛的競選布條連續開槍,隨後與騎士離開現場。專案小組掌握相關事證後,報請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15日傍晚持拘票展開查緝行動,成功將20多歲的劉姓及林姓男子拘提到案,同時查扣涉嫌用來射擊競選布條的空氣槍1把,令人意外的是,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時發現,其中林姓男子竟在鹿谷鄉公所擔任替代役,原本應依法服勤的身分,卻捲入破壞選舉文宣案件,讓整起事件再添話題。警方持續比對相關監視器影像後,發現2名男子疑似不只在小半天橋犯案,還涉及其他參選人的競選海報遭破壞事件,至於2人犯案動機,究竟只是惡作劇、私人恩怨,或另有其他原因,仍有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訊後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毀損罪,將2人移送南投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涉及其他案件。竹山警分局強調,選舉期間所有候選人的競選布條、旗幟及海報都應受到法律保障,民眾切勿因個人情緒或其他因素任意毀損,若涉及不法行為,警方必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選戰尚未進入投票日,候選人布條卻先成了空氣槍靶子,甚至連頭像眼睛、牙齒都遭射穿。這起離譜事件不僅引發地方關注,也再次凸顯選舉期間維護公共秩序與公平競爭的重要性。
砸東區大樓玻璃!「怪叔叔」躲3天落網 動機曝光
台北市精華地段東區上周三(30日)驚傳大樓玻璃遭砸毀案件!一名中年男子在鬧區隨手撿起路邊石塊,將社區大樓的門窗玻璃砸得粉碎,囂張行徑嚇壞附近居民與過往行人,有民眾拍下後發文求助,並發動網路肉搜與報案。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過濾監視器追查整整3天,終於在上周六(3)日下午於忠孝東路與延吉街口尋獲涉案的66歲陳姓男子,陳男自稱社區有人汙辱他才會心生不滿怒砸石塊,全案訊後依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個月30日,案發地點位於台北市東區一棟住商混合大樓。據了解,該大樓過去曾因住戶堆積廢棄物引發糾紛,日前亦傳出內部爭執衝突。案發當天,民眾直擊一名大叔手持硬物,無預警狂砸大樓門窗玻璃,隨後飄然離去。由於住戶均表示不認識該名男子,深怕社區出現治安死角,甚至演變成隨機攻擊事件,情緒相當恐慌。警方接獲通報趕抵現場,鎖定特定男子特徵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沿線監視器展開鷹眼追緝。警過濾監視器苦追3天,上週六(3日)忠孝延吉街口口順利攔查到涉案的49年次陳姓男子。警方調查發現,陳嫌平日長期混跡於松山、大安、信義區一帶,為無固定居所的遊民。陳嫌到案後坦承不諱,供稱日前行經該大樓時,不滿社區住戶對他有言語上的羞辱,一時氣憤之下才在路邊隨手撿拾石塊,朝大樓門窗砸去洩憤。警方訊後將陳嫌依《刑法》毀損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也加強周邊區域巡邏,以維護社區治安與民眾安全。
天降鐵球險奪命!苗栗頭份高空拋物連砸3車 Volvo天窗慘爆裂
頭份市銀河路3日下午發生一起危險事故,有民眾報案指出,一處建物疑似有人從高處朝下方丟擲石塊、鐵球等物品,物品直接墜落至對面停車場,造成3輛自小客車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一輛黑色Volvo更遭重擊,天窗玻璃當場破裂。由於事發地點周邊仍有民眾及車輛往來,若當時有人恰巧經過,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表示,3日下午4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遣員警前往現場查處。警方到場發現,共有3輛汽車受損,其中黑色Volvo的天窗遭砸裂,另有一部計程車車頂出現輕微凹陷,另一輛黑色自小客車也有受損情形。員警隨即封鎖、查看現場,並在受損Volvo附近發現一顆鐵球,經測量重量約256.23公克、直徑約4.5公分,成為警方進一步調查的重要物證。為釐清究竟是何人從高處丟擲物品,以及犯案動機與實際過程,警方目前已著手調閱事發地點周邊監視器畫面,同時訪查附近住戶及相關人員,希望透過影像與現場跡證鎖定行為人身分,後續將依法進一步偵辦。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從高處任意丟擲石塊、鐵球等物品,不僅可能造成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更可能直接危及下方行人及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尤其具有一定重量的物品自高處墜落後,產生的衝擊力不容小覷,一旦擊中人體,可能造成嚴重傷害。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或其他原因進行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本案目前已朝毀損罪方向偵辦,警方將持續追查相關行為人,釐清完整案情及責任歸屬,並依法究辦。
「鎮暴槍怪客」落網!亂轟民宅害紗窗碎裂 拒絕到案躲摩鐵遭逮
新北市泰山區近日出現「鎮暴槍快客」,38歲邱姓男子近日持鎮暴槍在泰山區街道遊蕩,甚至肆無忌憚朝兩旁民宅隨機射擊,導致住家紗窗破損,地面更遺留多顆彈丸。轄區林口警分局接獲報案展開追查鎖定邱男身分,未料電話通知時邱男竟囂張表示「拒絕到案」,隨即藏匿行蹤,警方掌握其行蹤,18日上午前往旅館將其逮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家住泰山區民國街的50歲蘇姓婦人16日中午,發現自家窗戶紗網莫名出現破損破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勘查採證,在地面尋獲一顆直徑約1公分的黑色塑膠球狀彈丸,經鑑識研判為鎮暴槍專用子彈,26歲葉姓男子17日也向己方報案,稱目擊有人在大街上把玩鎮暴槍,並疑似蓄意朝其住家外牆及窗戶射擊,行徑相當張狂。林口警分局獲報後不敢大意,隨即調閱案發周邊沿線數十支監視器畫面過濾比對,迅速鎖定邱姓男子涉有重嫌。辦案員警17日隨即前往邱男住處查訪,但撲空未見其人影;經致電聯繫邱男要求其出面說明案情時,邱男態度強硬且囂張,當場在電話中宣稱自己「毫無意願到案說明」,隨即切斷通聯躲避追緝。專案小組隨即展開科技偵查與行蹤掌握,確認邱男並未走遠,而是悄悄投宿在泰山區台麗街一間旅館內避風頭。警方見時機成熟,18日上午10時許持公務通知前往該處旅館進行查訪圍堵,當場將邱男堵在房內插翅難飛。 員警在旅館房內展開搜索,當場查扣鎮暴槍2支、瓦斯鋼瓶、空鋼瓶9瓶以及4大包金屬鋼珠彈等具殺傷力證物,邱男坦承持槍射擊民宅,但對於確切犯案動機與槍枝來源卻始終三緘其口、避重就輕,警方訊後全案依刑法毀損罪及恐嚇公眾危安罪嫌,將邱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8屁孩闖「十八羅漢洞」!炸爛多尊名將雕像喊:大將軍戰死了 警火速逮捕
基隆市中正區知名景點「十八羅漢洞」日前遭一群年輕人持爆裂物破壞,多尊歷史人物及神像被炸得殘破不堪,涉案團體甚至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還與遭破壞的雕像合照、比讚。警方循線追查後陸續通知8人到案,其中27歲陳男、29歲曾男被列為現行犯,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訊後分別以1萬5000元、1萬元交保,其餘4男2女則依相同罪嫌函送偵辦。據了解,陳男、曾男日前與另外4男2女前往十八羅漢洞,期間其中一人手持白色塑膠袋,將疑似爆竹的物品放進雕像內引爆,雕像當場被炸爛,之後又接連破壞洞內多尊大型神像。一行人不僅將整個過程拍攝下來,甚至與遭破壞的雕像合照、比讚,並在社群平台配上「齊國名將終究抵不過現代高科技,大將軍戰死了」、「大將軍屍首分離、死不瞑目」等文字,相關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與批評。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確認洞內多尊塑像遭到破壞,隨即會同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科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聯繫土地及設施承租人說明,同時調閱相關影像追查涉案人員。警方循線掌握身分後,先將27歲陳男及29歲曾男查緝到案,又陸續通知其餘涉案人員接受調查。經初步鑑定,影片中用來破壞塑像的爆裂物是一般鞭炮。陳男、曾男被警方列為現行犯,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分別以1萬5000元及1萬元交保;另外4男2女則列為嫌疑人,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離譜!持爆裂物轟炸基隆「十八羅漢洞神像」 2嫌躲新北基警搜捕中
連神明也敢炸!基隆市中正區知名景點「十八羅漢洞」驚傳離譜的破壞案件。有網友在社群平台發現,兩名膽大包天的男子竟手持疑似炸藥的爆裂物,公然在十八羅漢洞內點燃並炸毀數尊羅漢塑像,甚至將整個轟炸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炫耀。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警方今(15)日清晨進行網路巡邏時赫然發現這段囂張影片,隨即火速派員趕赴現場勘查,只見神像殘破不堪、現場滿目瘡痍,警方對此極度重視,已全面成立專案小組發動跨區圍捕!據了解,涉案帳號「bmw_bbd328i」在將這段炸毀神像的驚悚影片貼出後,隨即引發大批網友撻罰與怒轟,該帳號目前已迅速關閉企圖滅證。基隆市警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於今日上午7時許接獲網搜情資後,不敢大意,立即聯合分局偵查隊及警察局鑑識科組成專案小組,火速前往現場進行封鎖採證,針對現場殘留的爆炸物成分與來源進行深度鑑識。警方深入追查監視器與網路數位軌跡後,已精準鎖定涉案的兩名犯嫌身分,初步查出兩名男子疑似為居住在新北市的居民。基隆警方已緊急向基隆地檢署聲請拘票,並於今日發動跨區追緝,專案小組人員已火速前往新北市發動拘搜,誓要在最短時間內將這兩名狂妄不法的犯嫌拘提到案。基隆市警局強調,公然使用爆裂物破壞公共場所及公物,已嚴重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毀損罪等重罪,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在轄區內挑釁社會秩序與治安底線,定會從嚴究辦、絕不寬貸。
前一日徘徊場勘!小黃司機駕車猛撞台北地檢署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而該名司機前一日便前往台北地檢署外場勘。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發現,邵姓計程車司機前一日便駕車出現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徘徊,疑似正在場勘;3日凌晨5時許,邵男再度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他先是下車徒手將北檢擋在車道上的柵欄搬開,隨後上車駕車撞進北檢,造成北檢玻璃大門碎裂。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檢察官審判長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因不滿司法判決,駕駛警察車猛撞台北地檢署門口。(圖/翻攝畫面)
快訊/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不滿司法判決 運匠車貼「司法已死」猛撞大門
台北地檢署遭衝撞!一名53歲的邵姓計程車司機,疑因不滿司法判決,遭判刑拘役3月,認為法官心證已凌駕真相,竟在3日凌晨直接駕駛計程車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當場造成台北地檢署門口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邵姓計程車司機也在第一時間遭警方逮捕。全案後續依妨害公務、恐嚇公安與毀損罪嫌送辦。據了解,邵姓計程車司機先是因妨害名譽遭判刑拘役2月,認為遭法扶律師出賣,後續又因車禍案件遭機車騎士提告過失傷害,認為北市交通大隊與告訴人聯手,造假車禍鑑定,讓他儘管一審無罪,卻在民事判決時遭法官判賠1萬1千元;並主張,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持造假證據,改判他拘役20日,讓他怒對承辦員警與告訴人提告偽證罪,卻全遭檢察官駁回,予以不起訴處分。邵姓計程車司機怒指,第三案,他因捲入過失傷害糾紛,於二審請求調查,認為行車記錄器造假,且第三方單位等非行政單位,要求進行車鑑以釐清事實,卻當庭遭駁回,被判拘役三個月,讓他認為法官的心證凌駕了真相,「是非,這不是台灣的民主法制,是獨裁」。怒將長髮全剪,將計程車車身貼上「司法已死」、「官逼民反」等字眼,寫下「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後,於3日清晨5時許,怒朝台北地檢署門口猛撞,最後遭火速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
獨/暴怒妻滅火器砸門再謊報先生尋短害消防隊白跑 最大苦主卻是他
新北市一對夫妻借住朋友家期間發生激烈爭執,太太沒帶鑰匙就衝出去,回來時,不滿先生拒絕開門,先拿滅火器砸門,再打119謊報先生鎖在裡面要尋短,消防員衝到現場,才知道先生的生命沒有危險、是婚姻有危險;這名太太因為砸毀友人住家大門觸犯毀損罪,台北地院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夫妻都姓羅,2024年9月期間暫住朋友新店的家,9月23日下午,羅姓女子跟先生大吵離家,但她只記得生氣不記得帶鑰匙,回家時,先生不想幫她開門,她就拿起樓梯間的滅火器狂砸大門,造成門把掉落、門面油漆脫落斑駁。羅姓女子瘋狂砸門仍進不去,找鎖匠過來,但因為先生有拴上門閂,還是開不了門,她決定使出大絕招,叫消防隊過來幫忙破門「救人」,理由是先生在裡面自殺。消防局立刻派遣消防車和救護車到場,卻發現羅姓男子自行開門,並無就醫需求。。好意提供住處的友人不滿大門被砸,提告毀損罪,羅姓女子仍辯稱先生有意尋短讓她精神恐慌,所以必須破門,另外她有個人物品需要帶走;法官不認同這個辯解,如果先生真的想不開,羅姓女子身為太太,應該在開門進去後表達關心、看一看另一半有沒有怎麼樣,但她拿了東西就走,顯然先生沒有生命危險。法官判處拘役15天,並在判決中譴責羅姓女子打119出動消防人力破門是濫用公共資源,非常不應該。破門謊報案發生12天之後,羅姓女子又出狀況,她在衛福部台北醫院急診室跟先生的女性友人爭吵,當眾持刀狂刺被害人雙手,遭判刑1年必須入獄。
監獄風雲!台南監獄受刑人持筆刺獄友還追打 他認罪判拘役40日
24歲葉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卻在台南第二監獄內與同房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持筆從後方連刺對方7下,對方逃跑仍一路追打,造成其頭部、腰部、腿部及手部多處受傷,連眼鏡也被毀損;台南地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葉男過去服刑期間已有不服管教紀錄。2024年6月26日中午,他在第二監獄衛生科診間看診,因不滿柯姓主管要求確實配戴口罩,竟拿起診間內的椅子企圖攻擊,並與柯男及梁姓管理員發生拉扯,過程中還將柯男推倒、摔向地面,造成柯男右手肘及右小腿擦傷。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去年4月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至於傷害部分因柯男撤回告訴而未予追究。沒想到葉男仍未收斂。檢方指控,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葉男在第二監獄五工廠與凌姓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拿筆攻擊。監視器畫面顯示,葉男走到凌男身後,右手持長條物體朝凌男後腦由上往下刺擊2次;凌男遭襲後起身,葉男又以左手壓住凌男左肩,接連朝其後腦刺擊2次。凌男隨即雙手抱頭逃跑,葉男卻沒有停手,反而緊追在後,再從後方連刺3下,之後還徒手毆打凌男。凌男事後出現左後腦、腰椎、右大腿等處紅腫疼痛,鼻樑流血、左手臂破皮、左手背出血,所戴眼鏡也因攻擊受損,遂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葉男在偵訊時承認曾徒手毆打凌男,卻否認持工具攻擊。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相關犯行明確,依傷害及毀損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葉男改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案情明確,因此改採簡易判決處刑,認定其一行為同時觸犯傷害及毀損罪,最後從一重依傷害罪論處。法官認為,葉男僅因與凌男發生糾紛,未以理性方式解決,便持筆攻擊並追打對方,還造成眼鏡毀損,顯然未能尊重他人的身體、健康及財產法益,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均有不足。考量葉男最終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凌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拘役40日,全案可上訴。
獨/IKEA餐廳候位爆衝突 阿伯嗆女童「你爸沒禮貌」倒餐盤羞辱慘了
網友戲稱「被家具耽誤的餐廳」IKEA宜家家居賣場,每逢週末人氣爆棚,由於用餐不限時、飲料可無限續杯,更讓餐廳一位難求,許多消費者都有點完餐等空位的經驗,卻有人為此爆發衝突,甚至得跑法院。IKEA內湖店有對父女走到一個55歲阿伯旁邊候位時,阿伯自稱感到壓力,拿手機拍攝讓父女難堪,並對女童說「有沒有覺得你爸爸很沒禮貌?」父女檔另尋位子仍沒被放過,阿伯鎖定父女的座位走過去,假裝腳軟拿不穩餐盤,把餐具、沒吃完的殘渣和醬汁倒在那位父親身上,法官認定鬧事阿伯有惡意羞辱的行為,以強暴侮辱罪判刑4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本案發生在2024年6月23日中午12點多,許先生在IKEA內湖店餐廳找空位,看到55歲陳姓男子快吃完正在滑手機,就帶女兒走過去等,陳姓男子卻突然拿起手機拍攝許姓父女,並對女童說會不會覺得妳的爸爸很沒禮貌?許先生雖不高興但不想計較,先離開找其他位子。14分鐘過後,陳姓男子收東西準備走,快經過許先生的座位時改成單手拿餐盤,隨即在2秒內將餐盤倒在餐桌上,餐具、殘渣和醬汁灑落桌面跟地上,也弄髒許先生的短褲。許先生向內湖分局報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起訴陳姓男子公然侮辱及毀損罪。陳姓男子一審期間出了4個怪招,他宣稱斷過腿,左邊無力走路不穩,並主張IKEA餐廳地板溼滑,還說自己住天母多年、去大葉高島屋50幾次,那邊美食街的餐盤很輕、防滑、可以單手拿,相較之下IKEA的餐盤太重,很難單手拿起來;陳姓男子甚至向法院聲請前往IKEA現場勘驗,要確認他走向餐盤回收區的動線,也希望帶回現場餐具,以確認IKEA餐盤實際重量會造成拿不穩的結果。士林地院指出,勘驗IKEA餐廳監視畫面便足以證明陳姓男子沒病、地板不滑、餐盤未過重,也不須現場勘驗或扣回餐具,他的行為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而且不只是普通公然侮辱(判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已達到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的程度,因此變更起訴法條,改以強暴侮辱罪(最重可判1年)判刑4月。至於許先生的短褲遭醬汁污損,一審認定不構成毀損罪,因為他洗完之後還穿過一次,尚未達到不堪用的程度。陳姓男子上訴高等法院,除了繼續主打他並非假摔再倒餐盤,還想澄清自己沒有犯案動機。案發時他還沒吃完,許先生與女兒「長時間停留」在他座位旁邊,即使他說了很多次位子有人、還沒要走,父女倆還是繼續等,讓他感到壓力也不太舒服,基於自我保護才拿手機拍照。二審法官認為,許先生與女兒看到陳姓男子即將用餐完畢,暫時在旁等候,這符合其他消費者遇到餐廳熱門時段一位難求也會找位子等的習慣,怎能說有侵害到陳姓男子的權益?他明知許先生和女兒靜靜等候從未挑釁,卻採取針對性極強的冒犯手段:拿手機對著拍,顯見他的確不滿有人在旁邊等座位,並因此報復。陳姓男子二審期間持續出招,聲請傳喚IKEA餐廳員工出庭作證、請法官函詢台北榮總的病歷以證明他長期左半邊無力,高院均駁回,因為沒有調查的必要,仍維持原審刑度,全案確定。被害人父女檔走到陳姓男子座位旁邊等候時,究竟他吃了多久?他承認當時獨自一人用餐,從上午10點38分吃到中午12點18分,在爆發衝突前,其實已經吃了1小時40分。
不滿樓上漏水!北市大樓門口遭噴漆、門鎖被點三秒膠 警逮樓下房東到案
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處大樓住戶門口遭人噴漆,門鎖也遭人點三秒膠破壞。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80歲的郭姓男子涉嫌重大,於23日下午將其通知到案。據了解,80歲的郭姓男子為樓下屋主,其因不滿樓上長期漏水,向樓上屋主多次反應未果,且也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處理,惟雙方協調未果,並要求盲人房客先行處理,讓郭男一氣之下怒對樓上大門與牆壁噴上欠錢等大字,同時對其門鎖點三秒膠,並砸壞水閥。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鎖定樓下郭姓房東涉嫌重大,其甚至在監視器旁頭戴安全帽,以混淆警方,於23日將其通知到案,由於噴漆位置涉及大樓公共牆面,管理委員會與房東也依法提出毀損告訴。中山分局強調,任何以噴漆、破壞等方式毀損他人財物之行為,均已涉及刑法毀損罪責,警方對於蓄意破壞公共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之不法行為,絕不寬貸。
三重藥妝店遭狂噴滅火器變「雪世界」 警鎖定惡搞女身分將通知到案
新北市三重區29日凌晨發生毀損案,40歲李姓女子因不明原因,持滅火器朝自強路上某連鎖藥妝店狂噴,並在犯案後離去,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調月監視器鎖定李女身分,後續將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在藥妝店營業後,通知店長來製作筆錄,全案朝毀損罪偵辦。根據案發現場畫面,李女29日凌晨步行至該藥妝店,突然情緒失控拿滅火器潮已關門的店家狂噴,瞬間煙霧四散,白色粉末遍布騎樓,現場立刻變成「冰雪世界」。此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放上網路,警方獲報後到場,但李女當下已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其身分,發現她疑似精神不穩,後續將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在藥妝店開門後,通知店長來製作筆錄,全案依毀損罪偵辦,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找嘸人暴怒」新竹男騎車衝苗栗撲空竟持鋁棒連毀11車 警方追查再扯出縱火案
38歲馮姓男子12日騎機車從新竹赴苗栗竹南尋找哥哥,撲空後心生不滿,竟持隨身鋁棒前往鈴木埤高速公路橋下停車場,隨機砸毀11輛汽車擋風玻璃洩憤,造成多名車主財物損失,警方調閱監視器後迅速將他鎖定。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馮男同日另涉新竹市一起縱火案,涉嫌公共危險罪,目前由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中。馮男被帶案後坦承砸車犯行,全案依毀損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警方持續釐清相關案情與犯案動機。馮男有毒品及竊盜等前科。
壓力爆棚竟拿石頭洩憤!高雄公車遭砸穿雙面玻璃 水電工火速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公車攻擊事件,一名男子疑因生活壓力過大,竟在街頭隨手撿起石頭,朝正在停等紅燈的公車猛烈丟擲,導致石頭直接貫穿車廂兩側玻璃,瞬間發出巨大爆裂聲響,讓車內乘客與駕駛受到驚嚇。所幸當時車上僅有3名乘客,且無人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事件發生於6日晚間7時13分,地點位於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與重愛路口北上左轉車道。一輛公車正在停等號誌時,王姓駕駛突然聽見車內傳出劇烈碎裂聲,隨後有乘客驚呼車窗遭不明物體擊中。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公車左右兩側後方車窗各有一面玻璃碎裂,且破損位置呈現一高一低的特殊狀況,初步研判有外力高速穿透所致。警方在現場仔細勘查後,並未發現彈殼或其他可疑物品,僅找到一顆石頭。經鑑識人員採證及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鎖定33歲宜姓男子涉有重嫌。監視器畫面顯示,宜男先在附近公園撿拾石頭,趁公車停等紅燈時徒手用力投擲,石頭竟直接擊穿右側車窗後,再穿越車廂撞碎另一側玻璃,威力相當驚人。犯案後,宜男騎乘機車迅速逃離現場,甚至刻意利用衣物遮蔽車牌,企圖躲避警方追查。不過警方仍透過監視器比對與沿線追蹤,於7日下午前往其住處將人拘提到案。宜男到案後供稱,自己是一名水電工,與公車司機並不相識,也沒有任何糾紛,只因近期工作及生活壓力過大,一時情緒失控想發洩,才臨時起意朝公車丟石頭。警方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將宜男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其涉案情節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最終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將持續釐清相關責任與犯案動機。
誤把聊天當吵架!萬華男持刀衝上前「勸架」 嚇壞情侶遭送辦
台北市萬華區6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又驚悚的持刀事件,1名40歲王姓男子疑似誤會路邊一對年輕男女正在激烈爭吵,竟手持刀械突然上前聲稱要「勸架」,讓原本只是單純聊天的男女當場嚇得不知所措。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嫌犯行蹤,並在案發地點附近迅速將王男查緝到案,全案訊後依毀損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據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晚間7時許,地點位於萬華區寶興街一帶。當時一對年輕男女正在路旁聊天,雙方互動平和,並未發生任何爭執。然而,恰巧路過的王姓男子聽見兩人談話聲,竟誤以為兩人正在吵架,隨即萌生上前「勸架」的念頭。不過令人震驚的是,王男手中竟持有一把刀械,且刻意利用飲料紙盒外包裝進行遮掩,試圖掩飾刀具存在。目擊者指出,王男突然靠近並持刀表示要介入勸架時,現場氣氛瞬間變得緊張,男女兩人更是受到極大驚嚇。事後被害人向警方表示,他們與王男完全不認識,當時只是普通聊天,根本沒有爭執或口角,沒想到竟遭陌生男子持刀接近,讓人感到相當恐怖。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時,王男已經離開,但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擴大搜尋範圍,成功在附近地區將其查獲。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王男雖未飲酒,但疑似精神狀況不穩定,且曾有毒品相關刑案紀錄。至於其持刀動機及精神狀態是否與案件有關,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萬華警分局呼籲,民眾面對任何糾紛或誤會時,應保持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或威脅方式介入,以免觸法。警方強調,對於持械恐嚇及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執法,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僅因心情不好!女子沿街推倒機車 警帶回送辦
北市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18日21時許獲報指出,市民大道四段有婦人沿路推倒停放於路旁之機車,造成車輛受損。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掌握52歲的蔡姓女子涉嫌重大,將其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據了解,52歲的蔡姓女子因心情不佳,竟對路邊停放的機車出氣,沿路推倒6輛機車,警方獲報後也循線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全案警詢後依涉嫌刑法毀損罪嫌,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安分局呼籲,民眾應妥善管理自身情緒與行為,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損害他人財物,以免觸法;警方對於任何違法行為,均將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
晚安小雞又出事!曾闖淡水民宅破壞門鎖撒冥紙 和解金談不攏遭起訴
網紅晚安小雞(陳能釧)2024年與友人在柬埔寨涉及自導自演綁架事件,遭當地法院判刑入獄,刑滿後返台一下機就被警方拘提,據了解,他2023年曾闖入淡水某住宅,破壞門鎖外還撒冥紙,住戶憤而提告,他因未出庭而遭通緝,今年3月回到台灣,警方也請本人到案接受偵訊,還要進行協商和解,雙方最終破局,士林地檢署18日偵查終結,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晚安小雞2023年10月凌晨闖入淡水區土地坑某民宅,為提升社群頻道流量而擅闖住家直播,破壞門鎖外還任意翻動擺設、撒冥紙,嚴重影響住戶安全,警方獲報後通知他到案,詢後依涉嫌刑法《侵入住宅》及《毀損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因晚安小雞遲未出庭,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10月8日發布通緝,當他自柬埔寨返抵國門時,由航警局與金山分局於機場緝獲偵辦。針對過去爭議,晚安小雞受訪時曾說之前的行為確實存在不成熟之處,現階段會選擇正面面對,並以實際行動作出調整,希望透過時間累積外界對其改變的認知,他也坦言對方開出的和解金額「偏高」,但強調既然犯錯就會負責,不過,仍舊未能成功完成和解。士林地檢署18日公布偵查終結公告,依涉犯侵入住宅、毀損罪將其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2名19歲男「拿刀亂砍路邊青菜」 落網後辯:只是無聊
台中市豐原區豐原國中附近,有2名年輕男子半夜走在路上,持刀砍了路邊種植的菜後離去,過程中還邊笑邊拿出手機拍攝,讓住戶傻眼道「我家的菜有礙到你們?」警方接獲報案,逮到19歲的劉姓及徐姓男子,2人供稱只是無聊,並不認識住戶,砍完就把菜和刀丟掉了。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傳一段監視器影片,並表示16日凌晨4時左右,豐原國中附近,有2名男子拿著刀朝路邊種植的菜揮砍,讓他傻眼直呼,「這是學區周邊耶」、「我家的菜有礙到你們?如果今天旁邊有人,你們砍的會是人還是菜?」豐原警分局頂街派出所指出,17日凌晨0時4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其位在豐原區三豐路一段的住家外種植的2株苦馬菜遭不明人士破壞及竊取。警方依據被害人調閱的監視器畫面發現,16日凌晨3時59分,一名白衣男子持長刀砍斷植株,再由另一名身穿深色衣物男子竊取其中1株後騎乘機車離去。警方依車牌鎖定車主身分,在凌晨3時許找到19歲劉姓男子及19歲徐姓男子涉案,2人供稱只是無聊,才會拿網路買的長刀砍路邊的菜,砍完後菜和刀都已丟掉,沒有其他目的,也不認識屋主。全案經警詢後,依照毀損罪、竊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