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
」 毒駕 毒品 毒蟲 劉宗鑫 桃園
廁所變壁虎豪宅? 女遊客如廁驚見「滿屋頂都是」畫面曝
大陸海南三亞一處森林景區近日出現令人頭皮發麻又哭笑不得的一幕。一名女遊客到景區公廁如廁時,意外發現天花板及屋梁上密密麻麻聚集大批壁虎,彷彿整間廁所都成了壁虎的地盤,讓她忍不住笑稱自己是「誤闖壁虎大家族」,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網路引發熱議。綜合《瀟湘晨報》等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海南三亞亞龍灣熱帶天堂森林公園。一名女遊客進入公廁後,原本只注意到牆上有幾隻壁虎,因此打算趕快如廁離開,沒想到抬頭一看,赫然發現屋頂及屋梁上竟聚集大量壁虎,數量相當驚人。她隨即拍下畫面並分享到社群平台,笑稱自己「跑來壁虎大家族借廁所,不好意思,誤闖你們家了」,影片曝光後立刻吸引大批網友朝聖,不少人直呼畫面既震撼又有些毛骨悚然,也有人笑說,真正的主人其實是壁虎,人類才是借用廁所的訪客。影片拍攝者受訪時表示,一開始看到幾隻壁虎時還不以為意,直到抬頭發現整片屋梁幾乎都是壁虎,當場嚇了一跳,「出去時連開門都只敢輕輕地開,就怕驚動牠們。」對此,亞龍灣熱帶天堂森林公園工作人員表示,景區屬於熱帶森林生態環境,植被相當茂密,昆蟲、壁虎等野生小動物本來就十分常見,因此遊客在園區內看到大量壁虎屬正常現象,通常不會主動驅趕或過度干預,只要不刻意驚擾,壁虎也不會主動攻擊遊客或造成影響。景區也提醒,若遊客在園區內不慎遭毒蟲或毒蛇咬傷,應第一時間拍下造成傷害的生物照片,並立即前往園區醫務室接受專業處置,以利醫護人員判斷種類並提供適當治療。
毒蟲同居正宮、小三再為第3女出頭 一刀刺死乾妹前男友辯正當防衛
台北市一名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曾緯承與太太、小三、乾妹同居,齊人之福的日子在今年3月畫下句點,他不滿乾妹的前男友來住處談復合卻發生爭執,主動拿出水果刀刺死對方,落網後卻辯稱是被害者先持刀而他是「空手入白刃」,在拉扯之下意外刺中,應是正當防衛,但台北地檢署依據死者同行友人以及曾緯承小三的證詞,認定並非正當防衛,於今日偵查終結,以殺人罪起訴並移審在押的曾緯承,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警調查,曾緯承與李姓妻子結婚住萬華,家中成員還有兩名女子,分別是江姓小三與李姓乾妹,1男3女因毒品「結緣同居」;李姓乾妹原本有個張姓前男友,2025年年底分手後搬進曾緯承家裡。今年3月8日凌晨,張姓前男友與江姓友人前往曾緯承住家找乾妹討論是否復合,但他懷疑曾緯承與乾妹不僅是乾兄妹關係,還發展出婚外情,曾緯承在旁邊聽到,沒勸乾妹與前男友破鏡重圓還火上加油,導致爆發激烈衝突。曾緯承拿出長19.5公分的水果刀,一刀刺進乾妹前男友的心臟、左肺與肝臟。張姓前男友在朋友攙扶之下,勉強走到一樓不支倒地,送醫急救不治,他的母親、妹妹以及女兒(與前妻所生)對李姓乾妹、曾緯承夫婦、曾緯承小三甚至與死者一起前往談判的江姓友人共5人提出告訴。曾緯承行兇後逃亡,不過找到落腳處之前遭逮收押,北檢最初偵辦時,江姓小三與曾緯承的「正當防衛」口徑一致,甩鍋給乾妹前男友,後來才翻供坦承兇刀並非被害人先使用,而是一開始就由曾緯承拿著,但她還是說因為被害人先衝過來才會出事,仍有維護曾緯承的意思。檢方最終查明,曾緯承的李姓正宮、江姓小三、李姓乾妹以及與死者同行的江姓友人均無犯意聯絡,處分不起訴,唯一起訴的被告是曾緯承,以《刑法》的殺人罪提起公訴。
心碎警察節!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殞命 遺孀現身高院淚崩:兒一直問爸爸在哪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巡邏時,發現30歲女子陳嘉瑩駕駛車輛行跡有異,遂上前盤查,不料竟遭陳女開車拖行,最終撞上護欄殉職。新北地院今年2月作出判決,一審判處陳女死刑。全案上訴至二審,劉宗鑫妻子現身高院參與庭審,悲慟表示今天是警察節,兒子問「爸爸在哪?」讓她深感心痛。檢警調查,陳嘉瑩於案發當天吸食「喪屍煙彈」等多種毒品後開車上路,因違規停車在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擔心身上的毒品露餡,隨即猛踩油門逃逸;劉員為制止陳女,不顧自身安危死死抓住車窗與方向盤,遭拖行數百公尺後撞上護欄殉職。案發後,陳嘉瑩被依殺人等罪起訴,今年2月遭判處死刑。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5)日開庭審理,劉宗鑫妻子現身參與庭審,並在高院外悲痛落淚,哽咽表示,今天剛好是警察節,但「兒子一直問爸爸在哪裡」,令人鼻酸。此外,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也到場聲援,希望司法能還給家屬公道。另一方面,陳女今日被提訊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知道今天是警察節、會不會對警察感到愧疚,以及未來是否還會吸毒等問題,全程未發一語,未作任何回應。面對法官訊問,陳女仍否認涉犯殺人罪,主張自己的行為不構成殺人,認為僅涉及傷害致死罪責。
6/19端午「五毒日」 6類人最好「躲午」避災禍
2026年6月19日「端午節」又稱為「五毒日」,為了在容易招禍的「惡月惡日」中防止災厄降臨,衍生出「躲端午」的傳統習俗,而究竟哪些人需要「躲端午」?又該如何「躲端午」呢?以下6種人最好「躲端午」避災禍:1.犯太歲的生肖2026年馬年犯太歲的生肖,生肖屬馬(值太歲)(刑太歲)、鼠(沖太歲)、兔(破太歲)、屬牛(害太歲),這4個生肖者建議「躲端午」,這天中午11至13點(午時),這2個小時盡量不要到陰氣較重的地方(墳墓、靈骨塔、殯儀館、火葬場、醫院,綠蔭蔽天的森林、公園,經常發生憾事的溪邊、河邊、海邊),應特別注意自己的安全與健康。2.氣運不佳「氣運不佳」最近常有不如意的衰事、倒楣事,避免外出和冒險行為。3.體弱多病體弱多病者,端午這天容易疾病加重或感染疾病,故應待在家中以防不測,提升氣運。4.老人70歲以上老人,年紀大抵抗力較弱,對環境變化適應力較差,最好避免外出。5.孕婦留在室內靜養,保持心情平穩,避免劇烈運動及勞累。6.孩童7歲以下孩童,體質較弱,免疫力低下,易受疾病侵襲,好奇喜歡接觸事物而招致危險,為避免不良影響,端午節當天應採取「躲端午」措施,以防毒蟲侵害、溺水、車禍等意外發生。
毒駕狂飆害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藍髮高清正面照曝光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是龜山某車行二手車業務,11日上午還在二手車社團內推銷,沒想到晚上就害死無辜路人跟自己。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平時與家人和越南籍妻子在鶯歌居住,他有多項毒品前科,2025年8月因販賣喪屍煙彈被逮,他又坦承自己吸食安非他命,吸毒部分被新北地院判刑4月有期徒刑。張紘愷在法院自稱是在科技業上班,實則是在桃園某二手車行擔任銷售,他染著一頭藍髮,平時還會拍攝短影音並創立粉絲專頁想增加業績,但其專頁追蹤者才14人,案發當日上午還持續在二手車社團推銷,沒想到晚上就害死無辜路人跟自己。
毒駕撞死2人害3命!毒蟲張紘愷連續吸毒3月卻獲輕判 新北地院回應了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3月才因毒品案遭新北地院輕判,如今又釀成大禍,院方也做出回應。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法官在量刑時,認為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新北地院則回應,承辦股係依據被告2025年8月間施用毒品客觀事實所為之個案審酌;至於被告施用毒品後,倘又有酒駕或毒駕之行為,此與單純施用毒品行為顯然為不同之個案事實。本件法官就該案僅就被告去年8月間施用毒品行為個案審酌,與近日所涉之毒駕行為無涉。
毒駕事故頻傳 王世堅:判死刑剛好而已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意外,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表示,毒駕因而致死、致傷或是連續再犯,應該要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的級次來做分別。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表示,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對於毒駕,王世堅表示,毒駕應該死刑,自己相信現在如果做民調,有95%民眾會同意且支持毒駕死刑,這已經到荒唐地步,毒駕造成嚴重傷害都已經超過百件了,行政院跟法務部要積極處理去修法,這是非常正確,符合全體民眾共同的支持。王世堅指出,所以要修法應該不會有問題,社會全部能接受,希望行政院趕快把握這次民氣可用的機會,該修法就修法。對於毒駕造成重大傷害,說實在話,判死刑剛好而已。
30歲男「毒駕撞死2行人」自己也送命 桃檢:將扣押財產
桃園市桃園區昨天(11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對此,桃園地檢署表示,將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張男財產,保障被害人權益。據了解,警方11日晚間8時26分左右,在桃園區春日路發現張紘愷駕駛的白色轎車明顯搖擺不穩,依法示意停車受檢,張紘愷拒檢加速駛離,期間多次闖紅燈、蛇行,最後在經國路敏盛綜合醫院前方失控撞飛等紅燈的侯姓及葉姓男子後,接著撞上路旁電信箱。2名行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不幸身亡;張紘愷則在4小時的救治後仍喪命。針對此案,桃園地檢署表示,張姓男子涉嫌於11日晚間,在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051巷口前,駕駛自用小客車失控撞擊行經該處之葉姓、侯姓民眾,致其2人死亡;檢察長張春暉即刻指派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檢察官杜敏瑜聯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指揮偵辦。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杜敏瑜在今日(12日)上午率同法醫先至車禍現場勘驗,再至各醫院相驗死者。張男嗣後送醫急救不治而死亡,但其尿液檢驗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張男所涉罪責桃檢將積極查明。桃園地檢署說,桃檢亦通報犯保協會桃園分會人員到場關懷家屬,提供家屬慰問金新台幣5000元,並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被告財產等法律服務,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另外,桃園地檢署提到,桃檢自115年5月26日至6月11日止,已就毒駕案件聲請羈押35人,經法院裁准羈押27人,桃檢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凡毒駕案件符合預防性羈押者,本署將均向法院聲請羈押,保障民眾行用路安全。
毒駕上路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3月才遭輕判減刑釀大禍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有多項毒品前科,3月才因毒品案遭判刑,但新北地院法官給予輕判,沒想到他短期內又再犯並釀下大禍。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在量刑時,考量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
吸毒後拒檢狂飆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不治身亡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張姓男子因行跡可疑遭警方盯上,卻拒檢不停、加速逃逸,還衝撞2路人導致2人不幸身亡,犯嫌也身受重傷,經過4小時後救治後仍宣告不治。11日晚間8時許,經國路傳出驚人巨響,男子為躲避警方追緝而加速逃逸,過程中突然偏離車道,撞上2無辜路人,2人身受重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被緊急送醫後仍不幸身亡。犯嫌後又撞上路邊變電箱,強大撞擊力道讓車輛幾乎成為廢鐵,玻璃碎片和零件散落一地,他則是一度受困,被救出時已失去意識,經4小時救治後仍喪命。警方對張男實施抽血檢驗,初步確認其為毒駕,還在車上發現安非他命和吸食器,相關案情則待進一步釐清。
桃園警抓毒蟲警匪追逐 2路人遭波及傷重不治
桃園市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張姓男子因涉毒品案而遭警方盯上,他卻加速逃逸,警方一路追緝,張竟在經國路衝撞無辜路人導致2人命危,2傷者因傷勢過重,急救後於稍早宣告不治,犯嫌則送醫救治中,相關案情還須釐清。
毒駕又撞死人!吸安、卡西酮撞倒老翁害命 蘆洲女毒蟲遭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9日凌晨發生毒駕命案,47歲林姓女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經中原路時撞倒73歲梁姓路人,導致老翁遭同向的66歲李姓男子駕車輾過,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將她依法送辦,新北地院則裁定羈押。據了解,梁男當時沿中原路往長安街方向步行,在穿越馬路時遭林女撞上,又被同向的李男駕車輾過,梁男身受重傷,當場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林女與李男的酒測值為0,但經毒品唾液快篩,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李男經毒品唾液快篩則呈陰性反應,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嫌刑法185-3條毒駕致死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場逮捕,李男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涉毒駕致死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她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毒駕還衝撞員警被狂轟16槍 毒蟲遭羈押進看守所吃牢飯
新北市土城區7日驚傳連續槍響,土城警方上午9時許,持搜索票前往立雲街執行毒品案搜索,34歲的吳姓犯嫌卻拒捕抵抗,還衝撞員警導致2人受傷,警方連開16槍將其逮捕,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新北地院於稍早裁准。據了解,吳男有公共危險、傷害和毒品等多項前科,近日又涉案遭警方盯上,土城警方7日上午持搜索票上門,吳男卻拒絕配合,還駕車逃逸並衝撞員警,導致2人受傷。吳男趁隙逃逸,警方連開16槍,最終在金城、和平路口將他逮捕,並起獲依托咪酯菸彈9顆、依托電子菸霧化器2支、微量愷他命等毒品,訊後依案毒品、公共危險罪及加重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稍早裁定聲押獲准。
毒駕撞斷所長腿遭無保請回!毒蟲拎水果赴醫院探視 家屬怕:會不會尋仇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陳國銘與趙姓員警,4日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的28歲施姓毒品人口,陳員卻遭施男駕車撞斷雙腿,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施男,法院卻裁定無保請回,陳員女兒更在網路上憤怒發聲,稱犯嫌突然拎著2盒水果現身病房,要求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讓家屬驚恐萬分,質疑「要是不答應,會不會轉而向父親尋仇?」據了解,施男有多項毒品前科,陳員4日下午前往查訪,施男卻拒絕接受盤查,還駕車逃逸,警方一路尾隨,跟著他進入死巷,施男見無路可走,竟倒車衝撞,導致陳員雙腿遭輾斷骨折,而陳員忍痛對空鳴槍,趙員則連忙以警棍擊破車窗,將施男拖下車壓制逮捕。警方對施男進行毒品檢測,確認呈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院方卻裁定無保請回,離譜處分引發大眾譁然。陳員女兒7日在網路上發聲,向「交保施先生的法官」喊話,表示犯嫌「不請自來」,突然拿著2盒水果禮盒到醫院探望,但陳員沒有感受到他的「好意」,反而害怕又氣憤,「畢竟沒有人知道一個吸毒犯到底是心有悔悟,還是其實是個亡命之徒?突然出現在父親的病房,要求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要是不答應,會不會轉而向父親尋仇?」陳員女兒表示,這2盒水果禮盒他們無福消受,「只是要向法官您報告這就是施先生在庭上向您承諾的「誠意」,希望法官您明鑒,能還予父親一個平反。」
販毒遭判10年!毒蟲逃亡5年靠賣喪屍菸彈維生 警登門逮人
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毒品查緝中心日前溯源掌握一名48歲的蘇姓男子涉嫌在大台北地區販售喪屍菸彈,其先前就因販毒遭法院判刑有期徒刑10年,但蘇男卻直接落跑長達5年之久,為躲避警方追捕,蘇男也經常變換居住地點,讓警方難以掌握行蹤,所幸日前遭警方埋伏跟監,一舉將人逮捕到案。據了解,48歲的蘇姓男子疑似長年依靠販售毒品維生,曾多次遭警方逮獲,並因此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確定,不過蘇男卻直接落跑,展開5年的逃亡生涯,期間蘇男為躲避警方查緝,不斷變換居住地點,甚至住在朋友家中,從而避免遭警方逮獲,逃亡期間也不忘繼續販售喪屍菸彈以維持生計。警方經連月埋伏與跟監蒐證後,終於掌握蘇男常出沒之地點,日前持搜索票將人查緝到案,並在其身上搜出依托咪酯粉末、針頭、煙彈及相關製毒器具等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強調,對於毒品累犯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化查緝量能與溯源掃蕩力道,澈底斷絕毒品供需管道。並提醒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情事,均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同時呼籲大眾遠離毒品誘惑,拒絕嘗試來路不明電子煙產品,接觸毒品戕害個人身心健康,也自毀大好前程,切勿以身試法,以免抱憾終生。
兩毒蟲相約旅館「太火熱」 燒玻璃球變燒棉被狼狽遭逮
新北市板橋區中興路一家旅館25日中午發生火警,34歲李姓男子和38歲許姓男子相約房間內吸毒,卻在吸毒後精神恍戶,使用毒品工具燃燒玻璃球時不慎引燃棉被,瞬間觸發房內的消防灑水系統,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警方則在現場起獲安非他命與依托咪酯菸彈,2人因燒傷而被戒護送醫,全案依公共危險和毒品等罪嫌送辦。據了解,李男和許男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2人相談甚歡,25日中午相約到板橋某飯店開房間吸毒,但他們吸毒後思緒恍惚、精神不佳,李嫌因燃燒玻璃球不慎燒到棉被觸及房內消防系統。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消防人員在最短時間撲滅火勢,警方則在現場查獲獲安非他命2包及依托咪酯菸彈2顆,而2人的手臂、腿部遭燒傷,救護人員包紮並評估後,在警方陪同下戒護就醫,全案依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偵辦。
毒蟲駕贓車拒檢狂逃!斗六街頭猛撞BMW母子車 再掃倒十餘機車遭警壓制
雲林斗六今(13)日上午發生驚險警匪追逐車禍,吳姓男子駕駛失竊廂型車拒絕警方攔查,高速逃逸途中闖紅燈,猛撞一輛載孩子上學的BMW轎車,造成母子輕傷,接著再失控衝進路旁空地,波及十多輛機車;警方當場將企圖逃跑的吳嫌壓制逮捕,並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及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全案依竊盜、毒品及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警方指出,今天上午,斗六分局長平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雲科路時,發現吳男駕駛的銀色廂型車為失竊車輛,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展開攔截圍捕;警方鳴笛喝令駕駛停車受檢,不料吳嫌非但不停車,還一路加速逃竄,沿鎮北路往斗六市區方向疾駛。追逐過程中,吳嫌行經明德北路二段與鎮北路口時,竟直接闖紅燈,高速撞上正由30歲左右婦人駕駛、載著孩子準備上學的黑色BMW轎車;猛烈撞擊讓BMW車頭幾乎全毀,安全氣囊瞬間爆開,整輛車當場旋轉180度,逆向卡在路中央,現場碎片四散。而肇事的廂型車失控後,又一路衝向路邊機車行旁空地,接連撞毀停放現場的十多輛機車,巨大撞擊聲嚇壞附近住戶。民眾表示,當時連續聽到兩聲巨響,衝出查看時,就看到大批警力已包圍現場,吳嫌還一度試圖棄車逃逸,但沒跑多遠就遭員警當場壓制。警方隨後在失竊廂型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等毒品,初步確認,遭波及BMW車上母子僅受輕傷,未釀成更嚴重死傷;詳細事故原因及毒品來源,警方仍持續追查中。
女毒蟲撞死所長一審判極刑仍不認殺人 死者家屬怒:全都是廢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陳嘉瑩一審遭判極刑,陳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仍不認殺人罪,而陳女犯後生子,其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讓劉宗鑫家屬怒批兇手和辯護律師所講「全是廢話」。劉宗鑫父親在開完庭後憤怒發聲,表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圖/侯世駿攝)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一審由國民法官參審,2月判處陳嘉瑩死刑。而陳嘉瑩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11日召開準備庭,陳女則不認自己殺人,而陳嘉瑩犯後產子,辯護律師還主張要有兒童公約的人權,孩子才不會沒有母親,此說法劉宗鑫家屬難以接受。劉父在庭上憤怒發言,表示劉員當時是合法攔查,陳女明知他的手掌被車輛卡住,仍持續踩油門,20幾秒便殺死一個人,若死刑被撤銷改判,也就是呼籲全國警察都不用做事,怒斥陳女和辯護律師講的全都是廢話,並強調家屬所求只是公道,高等法院在確認上訴理由,以及詢問被告和被害家屬意見後就結束開庭,陳女在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悔意」等問題時則全程保持沉默。
「喪屍」毒蟲違停拒檢撞警逃竄 警開5槍轟爆輪胎制伏
高雄市苓雅區4日晚間驚傳警匪追逐,37歲李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盤查,竟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衝撞警用機車逃逸,警方連5槍擊中車輪,李男駕駛受損車輛狂竄500公尺後,最終自撞路緣石,遭趕抵的員警壓制,並於車內起獲「喪屍菸彈」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4日晚間10時許,苓雅分局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與體育場路口時,發現李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於黃線,員警隨即上前要求李男下車受檢,李男起初佯裝順從,誘使員警降低戒心,卻趁員警停放機車之際,突然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員警見警用機車遭撞擊受損,李男還試圖硬闖逃逸,在喝令停車無效後,果斷朝該車左前輪連轟5槍。李男即便輪胎被打爆,仍不顧後果瘋狂竄逃,最終於中正一路與三多一路口失控撞上安全島邊石,整輛車動彈不得、尾隨的支援警網隨即一擁而上,將李男拉下車壓制逮捕。警方隨後在車內搜出2顆二級毒品「喪屍菸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針對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危險駕車、拒檢逃逸及毒駕等5項違規事項,警方依法最高舉發19萬2,000元罰鍰,並當場扣押車輛,吊扣牌照2年、吊扣駕照1至2年。苓雅分局強調,對於挑戰公權力之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展現強力執法決心,確保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遭毒蟲揮刀追砍!遭質疑為何不開槍 蘆洲分局回應了
新北市五股區一名48歲的劉姓男子,疑似吸毒後精神亢奮,竟直接持刀要脅計程車司機,隨後踹門逃離。警方獲報到場,卻一度反遭劉男持刀反追,員警因此兩度跌倒,最後由支援警力到場以警用機車將劉男撞倒,才將劉男壓制在地。不過有網友質疑警方為何不開槍,對此蘆洲分局也回應了。蘆洲分局指出,有關本案過程,成州所獲報前往查緝強盜案,員警發現犯嫌行蹤上前攔查時,犯嫌抗拒突然拔出西瓜刀,員警當下反應係立即退後拉開安全距離,確保自身安全。後續支援警力陸續到場,以優勢警力包圍,並持槍警戒喝令制止,考量當下四周尚有其他人車,為避免傷及他人,遂以騎乘警用機車上前強勢壓制方式制伏歹徒,符合比例原則。事後劉男也已遭收押。蘆洲分局強調,同仁當下判斷以騎乘警用機車上前強勢壓制方式制伏歹徒,避免使用警械誤傷他人,加上犯嫌僅有一人,因此才會以侵害最小且能達成目的之方式實施,以機車車身當作掩體適當阻隔,成功制伏歹徒。本案並未造成警察同仁及民眾的傷亡,成功制伏歹徒依法究辦,即代表現場同仁的判斷決策正確。蘆洲分局指出,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時。同條第1項第6款,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得使用槍械。另第4條第2項規定,發生第1項第4款、第5款之情形,警察人員執行職務,無法有效使用警械時,得使用其他足以達成目的之物品,該物品於使用時視為警械。蘆洲分局表示,本分局強調面對暴力抗拒、持械拒捕等危及民眾與員警安全的情況,絕對支持同仁嚴正執法,依法使用槍械,這是保護人民、捍衛治安的必要手段!執勤現場瞬息萬變,員警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做出判斷,本分局全力支持現場同仁的即時反應及用槍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