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 粿粿 王子 范姜彥豐 台北地院 大陸
5億高中生案「假配偶」下個月刑滿出獄!鉅額遺產爭奪戰持續延燒
震驚全台的台中「5億高中生案」雖然婚姻無效訴訟已經定讞,涉案的26歲地政士助理、被外界稱為「假配偶」的夏朝源,也因偽造文書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目前正在服刑,預計將於下個月刑滿出獄,但圍繞賴姓高中生身後鉅額遺產的爭奪並未因此落幕,賴家高達現值約21億元的遺產目前仍陷入多起民事訴訟,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件進展顯示,賴姓高中生身後留有現值約21億元的遺產,依法其伯父及姑姑(實際為同父異兄姊)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相關民事官司原本已告一段落。不過,賴父的元配事後疑似對遺產分配結果有所不滿,因此再度對賴母提出民事訴訟,使這起遺產糾紛再生波瀾。案件審理期間,賴母曾於法定期限內向台中地方法院主張,希望能代位繼承賴父在台灣地區的遺產。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賴母與賴父之間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因此賴母並非賴父遺產的合法繼承人。法院指出,真正的繼承人應為賴姓高中生,但由於賴姓高中生已經死亡,因此並不存在因其來不及辦理繼承,而需由賴母透過「再轉繼承」方式重新聲請繼承賴父遺產的情形,認定該項聲請不符合法律規定,最終裁定駁回。回顧整起案件,年僅18歲的賴姓高中生於2023年5月4日剛完成繼承程序,取得名義上由祖父、實際上由父親所留下、市值至少5億元的房地產後,隨即由夏朝源帶往辦理同性婚姻登記,當時婚姻登記所需證人甚至是臨時在路上尋找民眾協助完成。然而,兩人完成結婚登記約2小時後,賴姓高中生便在夏朝源住處墜樓身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賴母始終認為夏朝源涉嫌謀財害命,並指控其涉及殺人。不過,檢方針對殺人罪部分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另一方面,夏朝源則因婚姻登記涉及偽造文書,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定讞,目前仍在服刑,婚姻關係也經法院判決無效且已確定。儘管刑事案件及婚姻效力爭議已陸續告一段落,但賴姓高中生與其祖父(實際為父親)留下的龐大遺產,至今仍持續衍生多起民事訴訟。高達21億元的遺產最終將如何分配,各方權利主張能否獲得法院支持,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
沈伯洋告傅崐萁求償100萬踢鐵板 法院判決駁回訴訟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先前因傅崐萁批評他為人渣、間諜,且稱沈收受國外資金4800億元,意圖顛覆國家等語,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9)日駁回訴訟,傅崐萁無須賠償,針對此判決結果,傅崐萁表示,立委不能將法院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傅強調,當時相關言論非憑空捏造,而是基於公開資訊等可取得資料所提出質疑,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司法不是政治打手,公共議題的討論不應遭到司法追殺。傅崐萁指出,這是言論自由和國會監督權的重要勝利,立法委員基於公共利益所提出的監督、質疑與評論,不應動輒被司法手段打壓,更不能把法院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傅強調,身為在野黨立委,需時刻監督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項,當時相關言論並非憑空捏造,也不是毫無依據地惡意攻擊。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面對涉及國安、公共利益及人民知情權的重要議題,都會堅持追根究柢,不會因政治壓力而退縮,而此案法院的判決也再次提醒所有人,司法不是政治打手,公共議題的討論,不應因政治人物感到不滿,就遭到寒蟬效應式的司法追殺。
公司欠薪要求員工收「自家茶葉」抵270萬 法院一句話打臉老闆
公司拖欠薪水,竟想拿茶葉抵債!近日大陸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勞資爭議案,一名高階主管遭長期欠薪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雇主事後拒絕支付現金,企圖以自家茶葉折價抵償。法院最終認定,薪資必須以法定通用貨幣給付,勞資雙方「以物抵薪」的約定無效,判決資方須全額給付現金定讞。據陸媒《法治日報》報導,回顧全案,深圳南山一名王姓男子於2021年受聘至主營茶葉產銷的A公司擔任總經理,雙方約定月薪為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然而自2022年起,公司每月僅發放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累計拖欠達60萬元(約新台幣270萬元)。同年11月,公司因資金短缺縮減營運,雙方合意解除勞動契約並簽署《薪資清償協議》,約定資方於一年半內清償,或按茶葉零售價兩至三折來抵充欠款。一年半期限屆滿後,王男出面追討欠款,資方卻以協議金額「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打折,並堅持用茶葉抵償,拒付現金。王男隨即申請勞資仲裁,獲裁定資方須全額支付欠薪。公司對此仲裁結果不服,進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免除該筆工資的給付義務。法院審理後指出,本案爭點在於協議金額與以物抵薪條款的合法性。法官認為,清償協議具備公司章與負責人簽名,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資方事後反悔並不成立。此外,依據勞動法規明文規定,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嚴禁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替代。因此,以茶葉抵薪的條款因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判決資方敗訴。法官也特別提醒,雇主以物抵薪的作法,本質上是將營運成本及滯銷庫存轉嫁給員工,變相剝奪勞工對報酬的自由支配權,且實物價值易被高估,導致勞工權益嚴重受損。勞工若遇雇主強行以物品、禮券或代金券等變相抵扣薪水,應妥善保存勞動契約、薪資轉帳紀錄與對話紀錄等證據,及時向勞動局申訴或申請勞資仲裁,以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獨/女乘客只顧滑手機摔倒骨折 告公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無罪
公車乘客只顧滑手機才摔倒受傷,卻堅持是司機害的還告上法院!新店客運綠12線(捷運新店站─坪林)一名駕駛連續過彎時沒超速、沒急煞,仍有一名女性乘客跌倒送醫,事後提告,地檢署安排調解不成,起訴公車駕駛過失傷害罪,但法院勘驗車內監視畫面,並無不當行駛情形,另外有目擊者指稱,受傷女子為了看手機完全沒扶任何東西,因此法官認定是告訴人粗心大意才會摔傷,判公車司機無罪。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點多,綠12公車開往宜蘭方向時,車上彭姓女子沒站穩跌跤,掛急診發現右小腿和腳踝骨折,對公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罪,後經北檢起訴。周姓司機喊冤,他沒開太快或亂踩煞車,一路上保持平穩,直到其他乘客大喊有人跌倒,他才知道出事了,立刻靠邊停叫救護車,在受傷女子離開後,有乘客告訴他,那名女子在公車站立區後方玩手機不握扶手才受傷。台北地院勘驗公車監視畫面,周姓駕駛在45秒內左轉1次、向左過彎1次、向右過彎1次,最後停下等紅燈時,彭姓女子喊出「誰救救我,我的腿斷了」,當時有乘客「蛤?」了一聲,接著有目擊者對周姓駕駛說:「司機先生有人跌倒了,有人跌倒了」,他回覆:「好,我停在旁邊」。看完監視畫面,法官認為公車行駛狀態吻合駕駛說詞,確實沒有急煞或急轉彎,部分乘客身體晃動是慣性作用所引起的自然現象。問題來了,彭姓女子因為附近人太多擋住鏡頭,剛好沒拍到她如何出意外,所以必須比對相關證詞。彭姓女子自稱一手抓住扶椅背上的握把、一手拿手機,因為她擔心自己參加的團體有新訊息,想在過去的路上看,才一直握著手機,但後來不確定緊急煞車還是大轉彎,她被拋出跌倒。但當時車上另有一名乘客,出庭告訴法官另一個版本的事發經過:彭姓女子站在她座位的前面,跌倒前就在看手機,有時一手拿、有時雙手拿,後來公車稍微轉彎,彭姓女子站直挺挺的「沒扶任何東西」才跌倒,但別人都沒事,她並不覺得公車開特別快,也沒有緊急煞車。法官依據證人供詞及車內畫面,認定彭姓女子擔心漏看手機訊息而不專心站好,也很難因應公車行進動態來防止跌倒,得怪她自己不小心才摔斷腿,不能歸咎司機。判決書中特別提及「社會分工」理論,為了享受科技文明帶來的利益,每個人都會分擔一部分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只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就能相安無事,不會發生危險,法官言下之意,公車載客上路,如果司機穩穩開、站著的乘客也都抓緊,大家都注意安全就沒事,但若乘客不扶好摔傷,不可將過失責任算到司機頭上。彭姓女子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本過失傷害無罪應一併駁回損害賠償案,但她在宣判前已聲請移送,依規定必須由民事庭另外分案審理,周姓司機仍得面對後續求償。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李玟逝世3周年!二姊發文悲吐「最難熬的一天」:盼與妳再次團聚
華語天后李玟(CoCo)2023年離世,享年48歲。7月5日適逢她逝世3周年,二姊李思林(Nancy)在社群平台發文追憶妹妹,坦言這一天始終是自己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並承諾會盡全力照顧母親、守護家庭,字字句句流露對妹妹深切思念,也令不少粉絲鼻酸。李思林表示,3年前的7月5日,是她此生失去妹妹、最難熬的一天。「這場撕心裂肺的別離,整整煎熬伴隨了我三年,歲月分毫未能撫平我失去妹妹的刻骨傷痛與綿長思念」。她也盼望妹妹能在另一個世界自在快樂,繼續守護家人。李思林在貼文中寫道,自己會盡全力照顧母親、守好這個家,也期待未來有一天能與妹妹再相聚。她同時分享前往李玟墓園祭拜的照片,只見她雙手合十默默追思,畫面令人動容。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替李思林打氣,紛紛表示「我們都很想念CoCo」、「李玟永遠活在大家心中」、「希望二姊也要照顧好自己」,也有人分享曾特地前往墓園悼念,表達對李玟的不捨與懷念。另一方面,香港媒體近日報導,李玟遺囑執行人已正式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控告精神科醫師王穎姍、香港消防處兩名救護人員Lao Tai Fung、Lo Hou On,以及香港消防處,指控涉及疏忽治療。對此,李思林日前發表聲明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外界尊重家屬隱私,不要散播未經證實的案情內容或發表具誤導性的評論,也避免公開家屬個人資料,讓事件能透過司法程序釐清真相。
喜傑獅「1讚折1元」拒出貨商品還告328名消費者 法院判決出恐多賠300萬
本土筆電品牌「喜傑獅」2024年在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推出「1讚折1元」優惠活動,吸引超過17000人按讚。沒想到,喜傑獅事後卻翻臉不認人,不只拒絕出貨,還提告328名消費者。對此,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出爐,認定喜傑獅應依契約履行交付商品,並須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2024年11月,中華隊奪下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後,喜傑獅推出「1讚折1元」慶祝活動,並宣稱適用官網所有筆電商品,強調「這才叫有誠意」。沒想到活動開跑短短1小時,按讚數就突破1.7萬。事後,喜傑獅陸續修改活動規則,不僅提前結束活動期限,也限縮優惠適用商品,甚至關閉官網,對外表示遭到駭客攻擊。 不過,有消費者發現仍可透過特定網址完成下單,成功訂購商品,但喜傑獅不僅拒絕履行訂單,還對328名成功下單的消費者提出刑事告訴,指控他們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並提出若消費者撤銷訂單,就可撤告及獲得200元優惠券及小禮品一份,引發消費者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指出,喜傑獅母公司「天獅國際」應依照契約內容交付商品,並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5134元,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另須按年息5%計算利息;若喜傑獅預先提供新台幣37萬1300元預供單本,則可免為假執行。判決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大快人心。就有網友估算,由於近一年記憶體及硬碟價格持續上漲,原本約1200萬元的出貨成本,如今可能再增加至少300萬元,「這年頭想用網路輿論或製造話題的小心被反噬,使用前請謹慎評估」、「貼文上說被駭客攻擊,結果實際上還不是承認自己關閉網站了」、「人家下到單就告人家」、「記憶體漲了3、4倍,硬碟也漲2倍,這金額好看了」、「當年出貨小虧,現在出貨記憶體3倍」、「到底怎麼玩的可以把虧損玩出最大值」。
蘋果無預警大漲價! 多名果粉「早已下訂卻被要求補價差」
蘋果公司(Apple)6月25日宣布調整全球部分產品售價,主要針對iPad、Mac系列,其中部分機型最高調漲1萬7000元,整體漲幅約11%至36%不等。就有不少民眾指控,正式公告漲價前就已在蘋果經銷商「STUDIO A」預訂產品,後續卻被要求補差價,引發網友熱議。有位網友26日晚間在Threads發文抱怨,自己在18日向STUDIO A訂購MacBook,當天對方卻來電要求補差價,讓他氣得批評「確定已經向蘋果官方下訂單了,憑什麼要我們消費者自行吸收這個價差啊?」貼文曝光後,不少苦主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也是今天接到電話,叫我補價差,我3週前訂的,是他們一直沒貨給我」、「我甚至是4月28日下訂,到現在也沒到貨,還要我補差價,」、「超不合理,強迫消費者吸收價差,我去燦坤也遇到這種狀況,目前還在投訴中」、「我6月9日訂的Neo還沒收到貨,剛剛也收到通知說要補價差」、「我也是全額付清,發票已開,被要求補價差」、「我4月22日就到STUDIO A門市下訂,到現在還跟我說在排隊中,然後今天晚上寄簡訊說預約訂單要用最新價格辦理」。還有另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1個半月前全額付款訂的Mac air 13.6吋筆電,一直沒出貨,26日竟通知因為Apple漲價,要他補差價,「實在令人太生氣!敬告消費者抵制無良公司。」對此,許多鄉民留言指出,「收了全額定金,依民法其實你已經可以提民事訴訟了,未履行契約依法賠付2倍定金」、「可以找消保官,這已經不合理了」、「你全付款就完全沒有瑕疵了,找消保官吧」、「可以去跟蘋果官方投訴,讓他們喪失代理授權」、「如果是我一定告,已成立的訂單不能這樣亂漲或私自取消」、「這間經銷商是當期貨來賣嗎」、「笑死人,如果蘋果宣布降價他們會退錢嗎」、「相關資料留著,支持找消保官,每個縣市政府都有,你會贏的」。
愛到底2/抓包粿粿喊王子「殿下」 范姜握擁吻照怒告侵害配偶權
范姜彥豐與粿粿於2022年6月22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原本被視為演藝圈模範家庭。然而去年范姜彥豐先在IG轉發關於感情背叛或夫妻關係的語錄,之後無預警在10月拍片控訴粿粿出軌「王子」邱勝翊,並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婚姻風波因此浮上檯面。去年粿粿(左起)與王子、簡廷芮、王品澔等人赴美旅遊,未料之後卻發生婚變風波。(圖/翻攝自粿粿IG)范姜彥豐主張,兩人於2025年4月與友人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頻繁,且超出一般朋友界線,加上粿粿經常早出晚歸、甚至不回家,讓他獨自承擔育兒責任。同年6月,粿粿搬離夫妻倆婚後住所,種種行為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並造成他的精神痛苦,因此依法向粿粿、王子各求償100萬元。粿粿與王子遭范姜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雙方認諾各賠償100萬元。(圖/本刊攝影組)該案4月14日於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粿粿與王子皆委任律師出庭,並對100萬元賠償請求「認諾」,表示願意照價賠償,並對引發社會輿論及司法資源耗費表達歉意,同時依《民事訴訟法》請求不公開判決書內容,主張為避免未成年子女受到影響。不過,范姜彥豐一方對此表示不同意,並強調手中握有粿王擁吻照等相關證據,且粿粿曾以「殿下」稱呼王子,形容王子在朋友圈中彷彿「國王」般存在,並重申相關證據皆為合法取得。范姜方另指出,粿粿已對其提起刑事告訴,目前仍在偵查中;此外,粿粿過去曾口頭否認相關踰矩行為,卻曾傳出揚言要將范姜與女兒趕出現居住所。范姜方因此質疑,請求不公開判決書並非單純基於保護未成年子女,而是擔憂輿論反應所致。法官最終認為判決書仍應公開,並以遮蔽當事人姓名及刪減敏感對話細節後公開。事後范姜彥豐受訪時表示,地院判決僅是「階段性結果」,雖讓心情稍微放鬆,但後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他也感謝家人與朋友長期支持,成為面對風波的重要後盾。婚姻關係生變後,范姜與粿粿便輪流各自顧小孩。(圖/本刊攝影組)至於粿粿懷疑范姜彥豐拿走她的iPad並報警處理,案件已函送地檢署偵辦。對此,范姜彥豐則冷笑回應:「我覺得有時候他們已經是沒招了,完全不擔心,沒有的事情就配合調查。」
新竹氣爆害2死2傷81戶受影響 市府「全額代墊」撥付求償救助金
新竹市東區9日發生氣爆,高翠路某便當店瓦斯外漏爆炸,釀成2死2傷悲劇,便當店旁麵包店吳姓夫妻不幸離世,還有81戶受到波及,新竹市府14日晚間召開災後協助說明會,表示針對民眾房屋災損將「全額代墊」,並針對民眾關心事項逐一說明,協助受災戶掌握相關權益與申辦流程。高虹安表示,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始終是市府最重要的責任,面對此次突如其來的氣爆事故,市府第一時間即成立跨局處應變機制,投入救災、安置及後續復原工作。感謝受災住戶於說明會中理性溝通並提供寶貴意見,市府將持續整合各局處資源,全力協助受災民眾減輕負擔,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生活。消防局表示,針對房屋結構未受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需進一步進行結構鑑定或支撐、但有其餘建築或財物受損(不含汽機車)之住戶,為因應未來由市府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之需要,處理流程將配合專業估算或鑑定,並依金額全額代墊。消防局表示,受災民眾於洽商估算受損項目時,請一併找市府委任之相關公會或專業人員會同辦理。估算或鑑定完成後,市府將依據專業人員估算或鑑定金額,由市府「全額代墊」撥付求償救助金予受災戶,受災戶領款時則須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將對私人肇事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無償讓與市府,後續由市府統一追償,免去市民面對繁複訴訟的奔波。工務處指出,針對因本次氣爆導致房屋結構受損嚴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之建築物,市府將主動介入,先行代為辦理緊急支撐、危險物拆除以及結構安全鑑定,以防範二次災害發生並穩定公共安全。後續將視專業鑑定的最終結果,積極全力協助住戶辦理建築物之修繕或重建事宜。民政處表示,受災戶如有法律諮詢需求,可利用市府每週一、三、五下午2時至4時辦理之法律諮詢服務,並透過市民服務專線1999預約諮詢時段;相關服務資訊可至民政處官網。東區區公所亦將持續協助受災戶聯繫市府相關局處,積極回應各項需求,並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服務,陪伴受災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社會處表示,高翠路氣爆案除了第一時間啟動關懷機制,並掌握受影響名單外,14日晚間的災後協助說明會上市府發放慰問金共計81戶。針對尚未領取的民眾,可於6月30日前洽社會處申領,自有住宅者請備妥戶籍資料、身分證及印章。若是租客則請備妥租賃契約、身分證及印章,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另針對部分民眾住屋毀損,目前接受安置,仍有長期居住需求,後續也將積極協助媒合相關資源,以協助民眾度過難關。市府呼籲,請受災住戶在進行家園修復前、後,務必拍照留存。於修復完成、準備請款前,請廠商開立詳細之報價單、發票或合法收據。特別注意,因後續市府需進行訴訟求償,發票及收據之抬頭「切勿」填寫機關名稱或機關統一編號,請務必填寫「受災戶姓名」及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各項代墊款項與救助作業之推動。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租保時捷當飆速神器!1個月連吞3張超速罰單 600萬名車遭吊牌1年慘賠353萬
陳姓男子以每月近30萬元租金,向車商承租一輛市價逾600萬元的保時捷Taycan GTS作為代步車,未料交車後短短1個多月內,竟在國道三度嚴重超速遭舉發,導致車輛牌照被吊扣1年;車商認為名車因此無法出租造成損失,依契約向陳男求償12個月租金共353萬400元;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因陳男未到庭也未提出答辯,判決須全額賠償。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4年11月30日向租賃車商承租一輛PORSCHE Taycan GTS,雙方並簽訂代步車輛借用契約。不料陳男取得車輛後不久,便於同年12月1日、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5日,接連在國道因嚴重超速遭警方舉發。由於短時間內累積重大違規紀錄,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2025年2月5日起對該車執行吊扣牌照1年處分,直到2026年2月4日才能恢復使用;車商指出,車輛在吊牌期間無法合法上路出租,直接影響營運收益,因此依契約約定,以每月租金29萬4200元計算,向陳男求償一年租金損失共353萬400元。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陳男雖經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說明,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或陳述意見。法官審酌車商提出的租賃契約、超速舉發資料及吊扣牌照執行單等證據,認為車商主張與事證相符。台中地院指出,依民事訴訟相關規定,陳男未到庭且未提出爭執,視同對車商主張的事實表示承認,因此認定求償金額有據,判決陳男應全額賠償353萬4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竹氣爆奪2命!便當店「差4公斤免列管」 受災戶求償恐成難題
新竹市東區高翠路一間便當店兼住宅今(9)日凌晨發生重大氣爆事故,強大爆炸威力造成建物嚴重毀損,並波及周邊住家及車輛,共57戶受影響,釀成2死2傷悲劇。然而隨著事故細節曝光,外界赫然發現肇事店家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總量僅76公斤,恰好低於法規80公斤列管門檻,不僅無須納入強制管理,也不必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讓受災戶及罹難者家屬未來求償之路蒙上陰影。這起氣爆發生在今日凌晨3時許,消防局於4時5分趕抵現場搶救。初步調查顯示,事故疑似因瓦斯外洩引發爆炸,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鑑定。爆炸當下威力驚人,不僅造成3層樓建築部分磚牆坍塌,衝擊波更波及周邊住宅及停放的汽機車。其中鄰近麵包店的一對老夫妻不幸喪命,另有2名傷者送醫治療後已出院。隨著事故後續調查展開,外界關注焦點也轉向相關法規。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消防局指出,事發便當店營業面積約100平方公尺,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串接總量為76公斤,未達消防法規規定的80公斤列管標準,因此不屬於強制列管場所。換言之,業者無須依規定接受相關列管、定期檢查或負擔部分強制管理義務。此外,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也說明,依現行規定,總樓地板面積未滿300平方公尺的小型餐飲業場所,並未強制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投保完全由業者自行決定。由於目前尚不清楚涉事便當店是否投保相關保險,若未投保,未來包含18戶直接受災住戶,以及罹難老夫婦家屬在內的受害人,恐需透過民事訴訟向業者求償,不僅程序繁瑣,實際獲賠金額也可能受到業者財務狀況影響。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雖然受害民眾仍可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但若業者資力有限,實際執行與求償效果恐大打折扣。此次事件也再度引發外界對現行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及公共意外責任險規範的討論,是否應檢討列管門檻與保險制度,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後受害者陷入求償困境,成為關注焦點。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已責成民政處、社會處及東區區公所啟動關懷與安置機制,主動聯繫傷者及家屬,協助醫療照護、急難救助、臨時安置及後續社福資源,希望在第一時間提供受災民眾必要協助,陪伴家屬度過難關。
甩金賽綸爭議!金秀賢停工1年後正式復出 拍廣告重返螢光幕
韓國男星金秀賢因捲入已故女星金賽綸的未成年交往爭議而停工1年後,如今即將透過廣告拍攝重啟演藝活動。根據韓媒《News1》8日的採訪內容,金秀賢將於7月14日為菲律賓代表性時尚品牌「Bench」拍攝廣告。綜合韓媒報導,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近日證實,金秀賢將於7月14日與菲律賓知名時尚品牌「Bench」進行平面廣告拍攝。這不僅是他去年捲入已故女星金賽綸的相關爭議後,首次公開工作行程,更被外界視為其重返演藝圈的關鍵起點。《News1》報導稱,金秀賢此次復出的第一項工作便是廣告拍攝,格外引發關注。由於廣告代言高度仰賴藝人的公眾形象與社會觀感,品牌選擇重新與金秀賢合作,某種程度上也被解讀為形象恢復的正面訊號。回顧整起爭議,去年3月起,金秀賢因與已故演員金賽綸相關的交往爭議而陷入輿論風暴。外界指控他自2015年開始與當時年僅15歲的金賽綸交往,兩人關係持續長達6年。此外,他也被質疑曾涉及向金賽綸催討債務等問題。面對外界接連不斷的質疑,金秀賢曾親自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自己確實曾與金賽綸交往,但2人的戀愛關係是在女方成年之後才開始,否認未成年交往等相關指控。然而,在爭議持續延燒下,金秀賢的演藝事業受到明顯衝擊。部分曾聘請他擔任品牌代言人的企業陸續宣布終止合作關係,而由「Disney+」製作、原定於去年上線的原創影集《山寨人生》也宣布無限期延後公開。此後,金秀賢幾乎全面停止演藝活動,消失在公眾視野。沒想到該事件在今年迎來重大轉折。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代表兼YouTuber金世義因涉嫌散布不實資訊等罪嫌,遭警方羈押並移送檢方。檢警調查指出,金世義於去年3月至5月期間,透過YouTube節目、記者會等公開場合,反覆散布與金秀賢及金賽綸有關的錄音檔與相關指控,聲稱2人自金賽綸未成年時期便開始交往。警方進一步認定,金世義在散布相關內容過程中,涉嫌利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偽造已故金賽綸的聲音,並捏造作為交往證據提出的「卡考說說」(KakaoTalk)對話紀錄。警方認為相關資料具有高度造假嫌疑,因此將其依散布不實資訊等罪嫌送辦。法院審理後指出,金世義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因此核發羈押令。之後,金世義方面提出羈押適法性審查申請,但法院於6月2日予以駁回,使案件持續朝刑事程序發展。警方調查結果公布後,金秀賢方面也隨即發表正式聲明。Gold Medalist表示,警方已認定相關行為涉及散布不實資訊損害名譽、違反跟蹤騷擾處罰法、散布拍攝物而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法,以及未遂強制與恐嚇等罪嫌。公司指出,警方考量案件重大性後,已將金世義羈押移送檢察機關。Gold Medalist同時發表感謝聲明表示,儘管金秀賢並非案件的直接當事人,但在他選擇依循法律程序、等待調查結果的期間,仍有許多人持續替他發聲。公司特別向協助偵辦案件的調查機關,以及對嫌疑人羈押問題作出公平且嚴正判斷的司法機關表達感謝。除了刑事案件進展之外,外界目前也高度關注相關民事訴訟的後續發展。韓國水原地方法院第14民事庭預定於6月10日開庭審理健康機能食品企業「FromBIO」,向金秀賢及Gold Medalist提出的39億6000萬韓元損害賠償訴訟第3次辯論程序。由於這是金世義遭羈押移送檢方後首次召開的相關民事庭審,因此外界普遍認為,警方最新公布的調查結果未來可能成為訴訟攻防的重要依據之一。事實上,金秀賢目前仍面臨多起商業求償案件。除了FromBIO之外,包括CUCKOO Electronics、Trend Maker、Classys、EIDER、MIDO等曾合作品牌,也已向他提出損害賠償訴訟。相關求償總額累計已達約10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億元)。另一方面,金秀賢也準備針對這起事件展開更強硬的反擊。據悉,他對金世義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求償金額,將從原本的120億韓元大幅提高至30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6.1億元),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
喻虹淵「被詐三千萬」曝老公仔仔反應 復出演藝圈自嘲二度就業
喻虹淵婚後便將重心投入家庭、淡出演藝圈,睽違多年,她現正宣布正式回歸演藝圈。受訪時她自嘲這次復出很像是「二度就業婦女」,更甜蜜透露早上出門工作前,老公周渝民(仔仔)還為她打氣喊話「加油」,讓她忍不住笑說:「以前都是我跟他說(加油),這次終於輪到他跟我說『加油』了!」展現夫妻間低調的幸福。不過,外界也關心她先前慘遭保險經紀人詐騙高達3447萬元的案件進度。對此,喻虹淵態度顯得平靜,大方回應:「官司還在進行中,現在在民事訴訟的部分。」被問到當時損失慘重,夫妻倆是否曾因此產生爭執?喻虹淵展現高EQ,表示「這沒什麼好吵的」,夫妻倆的共識就是「共同面對、一起解決問題」。至於是否會因此對人性感到失望?她坦言:「當時是有點驚訝,我記得那時候Netflix剛好有個紀錄片,裡面提到『要騙你的人,都會包裝得非常好來騙你』,我那時看著,心裡還忍不住想,不知道這些人在騙人時,會不會覺得自己很邪惡?」不過,喻虹淵強調這件事對她的心理打擊其實沒有想像中大,也沒有因此感到太受傷,「因為對方其實不是我的朋友,是朋友介紹的一位長輩姊姊。」由於詐騙金額高達數千萬,不免好奇,這件事是否促成她回歸演藝圈?喻虹淵對此否認,並笑說,決定回來工作是希望自己能有別的發展,「不要只是當『媽媽』,對我來說,再出來工作很像二度就業婦女,希望工作順利開心就好。」對於復出,喻虹淵說事前並不需徵得老公同意,仔仔也很尊重她的決定。(圖/青春期影視提供)聊起這次復出的契機,喻虹淵笑稱過程相當有趣:「其實是去年做健康檢查,不想讓護士知道我太重。」開始實施減重計畫,到今年成功甩肉10公斤,狀態極佳,又因緣際會遇到了現在的經紀人,聊得非常愉快,才讓她決定復出。喻虹淵表示,其實過去就有人找她演出,但當時因為身邊沒有經紀窗口,自己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去談合作,也表示通常大家第一個反應都是問「先生可以嗎」?她心裡就會想說:「我還需要經過先生的同意嗎?」她強調,要不要復出完全是她個人的決定,跟老公一點關係都沒有,她霸氣表示:「我決定之後,告訴他,他就要接受!」而周渝民也給予百分之百的尊重與支持,只有問她:「妳想做什麼?」主要她還是想回歸當演員拍戲,坦言先前會羨慕先生保有自己的工作事業,「我的職業婦女朋友會有可以稍微轉換心情的時候,因為當媽媽日復一日,久了會有倦怠感。」至於角色,她沒有設限,有情感戲也ok,「希望不要是那種年紀很小,要裝很清純那樣,演媽媽也可以。」
健身房驚魂!30歲人妻玩爬樓機突爆頭慘死 現場竟無監視器
大陸湖北省近日發生一起離奇健身意外,一名30歲女子到健身房體驗近年熱門的「爬樓機」運動,未料竟突然重摔爆頭,送醫搶救11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更讓家屬崩潰的是,事發現場竟完全沒有監視器畫面,導致女子究竟是如何跌倒、當時是否有人員在旁協助,全都成了謎團。家屬痛批健身房未盡安全管理責任,目前已準備提起民事訴訟。涉事健身房事發後已將課程全面下架,並暫時停業。(圖/翻攝自羊城晚報)根據《羊城晚報》報導,死者丈夫胡先生表示,妻子小孫平時就有健身習慣,4月23日被湖北安陸市「MS瑜伽健身俱樂部」主打的「0基礎專業教學」宣傳吸引,當天下午購買一堂6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0元)、60分鐘的一對一私人教練課程。胡先生指出,妻子當天下午2、3點到店上課,沒想到4點多竟發生意外。根據健身房業者與員工說法,小孫在結束私教課後,主動表示想體驗館內的爬樓機,教練協助調整速度後便先行離開,之後她獨自使用機器數分鐘,現場人員突然聽見一聲巨大撞擊聲,衝過去查看時,人已倒在地上失去意識。由於健身房內沒有安裝監視器,導致整起事故至今無法還原真相,也讓家屬質疑業者安全管理明顯有疏失。安陸市人民醫院急診病歷顯示,小孫被送到醫院時已出現「意識喪失、嘴唇發紫、胸廓無起伏、無心音」等狀況,後腦還有約3公分乘3公分血腫。醫師診斷其為呼吸心跳驟停,以及重度閉合性顱腦損傷,院方緊急搶救長達110分鐘,但生命徵象始終未恢復,最終於晚間6時51分宣告死亡。另外,家屬事後拍攝的照片顯示,涉事爬樓機目前已被貼上「修理中」標示。胡先生質疑,健身房不但沒有設置明顯安全警語,也未有人在旁持續協助與提醒,認為業者應負主要責任;但店家則認為事件屬於意外,最多只願承擔20%責任。當地知情人士透露,警方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涉事健身房工作人員則拒絕進一步回應,僅表示家屬可循司法途徑處理。據悉,目前該健身房已將各平台課程全數下架並暫停營業,而小孫遺體至今仍停放在當地殯儀館。
愛爾麗偷拍案延燒!逾7百人加入自救會 未成年少女也受害
醫美診所龍頭「愛爾麗集團」爆發重大偷拍風波,引發社會譁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將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助理張元齡,以及負責監視系統的工程師謝金亨帶回調查。由於檢方查出受害者中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認定案情重大,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昨(7日)深夜11時許裁定,3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與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案件最初源於本月1日,1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她當天下午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消費時,意外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裝有疑似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由於該設備安裝位置明顯不尋常,女子察覺有異,當場詢問診所人員,但對方僅給予含糊回應,無法解釋用途。女子因此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拆開裝置,果然發現內藏針孔攝影機,全案也因此曝光。新北地檢署隨後於4日指揮警方,並會同衛生局前往愛爾麗多家分店搜索。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只板橋分店,其他多家分店內也被安裝俗稱「偵煙型攝影機」的偷拍設備與主機。警方當場拆除相關裝置,並將涉案人員帶回調查,同時通知常如山等人到案說明。檢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在Threads貼文曝光、事件開始延燒後,工程師謝金亨疑似接獲高層指示,從北部一路南下,前往各分店拆除針孔監視器主機,甚至對部分設備內的資料進行格式化,企圖刪除證據。不過,檢警仍及時查扣部分尚未完成清除資料的主機,保留關鍵影像內容。檢方勘驗現存影像後發現,受害者人數多達數百人,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案件嚴重程度遠超外界想像。隨著案情持續擴大,目前已有超過700名消費者加入自救會,其中180人正式填寫資料,指控自己疑似遭偷拍,後續將透過刑事與民事訴訟向愛爾麗討回公道。檢方複訊後認為,常如山、張元齡與謝金亨3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涉及多項重罪,且常如山另有逃亡之虞,與另外2人也有串證、滅證,以及偽造、變造證據的可能性,因此裁定3人全數羈押,並禁止接見與通信。